简单通用医疗废物处置计划方法

简单通用医疗废物处置计划方法
简单通用医疗废物处置计划方法

精心整理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感染,确保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物转移联单等。?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

2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

?

3?

4、应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定期体检。

精心整理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应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疗废物暂存处: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

?2、暂存点消毒管理:

?3

标识。

?4

??5、种类、重量、时间、去向、

三年。

6?

发生医疗废弃物泄漏,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第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2018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1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医疗废物处置的方案.doc

陆川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感染,确保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度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应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措施,易于清洁消毒。 2、暂存点消毒管理: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识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采用有效氯进行消毒。 3、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 4、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存放不超过2天。 5、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科室,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医疗废物由“玉林市爱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清运、焚烧处理,登记资料保存三年。 6、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五、应急预案:建立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漏,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第二次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

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十、各科室要实施管理职责,做好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十一、医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问责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履行职责,责任到人。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

(完整版)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医疗废物处理应急方案.

医疗废物处理应急方案 一、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而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特制订本应急方案。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人员、发现事故的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下班时间向医院总值班报告)。 (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二)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三)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院领导及有关科室,同时组织人员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 (一)尽可能回收已经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 (二)对由医疗废物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三)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进行消毒时,消毒人员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经现场调查,如发现可能导致人员健康损害或传染病传播的重大事故,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禁止任何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一旦发现,借聘人员马上解聘,本院员工待岗。情节严重及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意外情况应急处理流程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doc

医疗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行的废物。医疗废物共分5类,并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规范管理医疗废弃物,使各种医疗废弃物及时得到适当处理,保障广大人民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室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管理制度 1. 各临床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规定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分为损伤行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别用锐气盒或防渗漏防穿透黄色胶袋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物外面注明类别、科室和日期,生活垃圾用黑色胶袋包装收集,不得与医疗废物混合收集。 2.工作人员在放置废弃物前,应当对医疗废弃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3.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的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本科室应进行浸泡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对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请示相关管理机构,并在其监督指导下进行工作,并做好相关药品的登记(包括:药名、数量、报废时间、原因)及资料管理工作。 6.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放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容器3/4,并严密封口,同时外表面被感

染性废物污染时,必须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加一层包装。 7.科室运送人员每天将废物分类包装,站点用医疗废物转运箱,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志、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处。 9.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及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0.运送人员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科室运送要每天做好垃圾交接登记工作。 11.医疗废物运送实行责任登记制度,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医疗废物交医院指定的医疗废物暂存处的专职人员时必须在登记本上双签名。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医疗废物处理方案.docx

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感染,确保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度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应先高压灭菌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

散。 4、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5、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应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疗废物暂存处: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措施,易于清洁消毒。 2、暂存点消毒管理:暂存点的警示标识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采用有效氯进行消毒。 3、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 4、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存放不超过2天。 5、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科室,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医疗废物由负责清运、焚烧处理,登记资料保存三年。 6、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五、应急预案:建立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漏,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第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精品文档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 1 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 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 者3人在48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医疗卫生机构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和原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最新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为规范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行政后勤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1、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二、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扎口和贴标签。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清运员清运时实行交接制度,双方签字。应用联单转运。签字记录保存至少3年。 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应及时清洁和消毒。 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三、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方法: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缴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处理方法: 以上废物产生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后,出专人定时、定路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垃圾桶收集到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清运焚烧处理。 各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后按感染性废 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学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及一次性使用空针、输液器、输血器的针头部分等。 处理方法:产生后立即放入防刺、防渗漏的硬质容器中,后放入有明显标识的医用垃圾袋中,由专人定时收集于医院医疗垃圾中转站。 3、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包括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成立了医疗废物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指定了专职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同制订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医疗垃圾处理流程图,规范医院的了医疗废物处理 2 加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贮存设施的配备和保障 办公室要为各科室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购买了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各科把垃圾暂存箱放在固定的卫生处置间,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给专职回收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要按要求建立医院医疗垃圾贮存间。 3 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感染性医疗废物 ①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②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③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④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手术刀、备皮刀、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血库废弃的血液制品等。 4 回收暂存的管理做好回收人员个人防护在回收运送医疗废物时做好个人防护是极为重要的,下科室回收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在回收传染性废物时,戴双层手套、防护镜,防护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区,要及时消毒清洗。收集运送时,防止刺伤、擦伤,保证安全。

医疗废物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二、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贮存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暂存间墙面、废物回收车、盛装桶,每日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洗消毒;地面每日清洗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每次使用后的拖把、抹布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四、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五、工作人员在做清洗消毒工作时必须穿好防渗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渗胶鞋,做好个人防护后进行工作。 六、工作结束后进行手和皮肤消毒,消毒方法: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七、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医疗废物处置有效措施解析总结.doc

精品文档 黔东南华美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措施 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试行 )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相关规范执行。 一、医疗废物的来源 表 ( 专题 1)1 医疗废物的来源 来源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一次性医疗 包括注射器、输液器、各种导管、药杯、尿杯、换药器具等。 用品 本项目不涉及传染科,传染性废物仅包括与血液及伤口接触的石膏、绷带,衣 传染性废物服及用以清洁身体的洗涤废液或血液的物品;化验室的病理性的、血液的、微生物的、组织的废物等,如血尿,粪、痰、培养基等。 锐器主要是用过的废弃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针头、玻璃、解剖锯片、手术刀及其他可引起切伤或刺伤的锐利器械。 药物废物包括过期的药品、疫苗、血清、从病房退回的药物和淘汰的药物等。 细胞毒废物包括过期的细胞毒药物以及被细胞毒药物污染的镊子、管子、手巾、锐器等相关物质。 其它废物卫生院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 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要求 (1)包装袋要求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 塑料为制造原料。 包装袋最大容积0.1m3,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 桶 ) 盛装。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病理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 “病理性废物”字样。 包装袋上应印刷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2)利器盒要求 利器盒整体以硬质材料制成,其盛装的针头、碎玻璃等锐器不能刺穿利器盒。已装满 的利器盒连续 3 次从 1.5m 高处垂直落至水泥地面后不能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利器盒 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 塑料为制造原料。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 损伤性物质” ,利器盒上应印刷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篇一: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

箱或废物存放地,2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分别进行有效处理。病理性废弃物包括组织、器官、血液、体液、部分躯体、死胎和动物尸体需经无害化处理;药物性废弃物包括过期、被淘汰、压碎或污染的药品、疫苗、血清等;化学性废弃物包括诊断、试验、清洁管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遗传毒性的固、液和气体如甲醛等需经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进行有效处理。 6、感染性废弃物,如:乙型肝炎、传染性皮肤病等使用后的物品须经专业人员指导进行特殊消毒处理。 7、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

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8、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法人代表陈克平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院感科专职人员伍成林同志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由丁富宝同志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

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2016年)

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医疗废物处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医疗废物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第一把手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1、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运送,坚持服务流程,严防遗撒。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管理达标。 5、医疗废物交接手续齐备。 6、院感办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管理措施 1、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桶必须有盖。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对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瓶、输液软袋、各种抗生素的废弃瓶、小药瓶及塑料外包装;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感染性疾病病人所产生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及时更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封扎和标识。医疗废物袋标识清楚、包装袋上须注明科室、日期、重量,封口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密闭运输。 4、产生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必须由护士与运送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每天进行交接登记,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册》并双人签字,资料保存至少3年。 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的暂存场所。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7、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8、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处理。 10、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物的人员定期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暂存处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工作鞋、橡胶手套、隔离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如有突发事件,进入感染性疾病病区收集医疗废物,应加强防护,运送工作完成后,脱去手套、隔离衣,彻底消毒双手,应将隔离服放入污衣袋内送洗衣房消毒灭菌后洗涤。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彻底冲刷,保持清洁干净,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h并做好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在48小时内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

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医疗废物处置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07〕71号)的要求,鉴于我县目前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特制定本处置方案。 一、我院医疗废物的种类 我院医疗废物主要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我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宣传品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方案执行。

(三)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我院医疗废物处置、由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同心公司)负责,我院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与其接洽,我院建立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我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做到了不将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我院建立了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避免了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建立了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按照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