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化氢职业危害及防护

砷化氢职业危害及防护
砷化氢职业危害及防护

编号:AQ-JS-02153

( 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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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化氢职业危害及防护

Occupational hazards and protection of hydrogen arsenide

砷化氢职业危害及防护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砷化氢危害来源

砷化氢属高毒类,为某些工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在职业接触多种金属(如锌、锡、锑、铅、铜等)矿石中常含有硫化砷。含砷矿石在冶炼、加工、储存过程中遇酸(硫酸、盐酸)、湿均可产生砷化氢。另外生产和使用乙炔生产合成染料,氰化法提炼金银等也可产生砷化氢。故中毒可见于多种行业,而以冶金工业最多见。

二、砷化氢职业中毒临床表现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砷化氢气体所致的以急性血管内溶血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

轻度中毒常有畏寒、发热、头痛、乏力、腰背部酸痛,且出现酱油色尿、巩膜皮肤黄染等急性血管内溶血的临床表现。

急性砷化氢中毒临床表现:中毒的严重程度与吸入量有明显的

关系;潜伏期一般为半小时至数小时,起病急,依次出现急性溶血及急性肾功能损害为主的各种表现。常有头疼、头晕、乏力、四肢酸疼等,伴恶心、呕吐、腹疼、呼气中有大蒜臭味,溶血多在3小时内发生。有畏寒、发热、黄疸、尿呈暗红色(血尿)。重症患者多由于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砷化氢所致,半小时内发病,常以寒战、高烧、意识模糊、黄疸、尿呈酱油色、少尿或无尿、肾功能明显异常,血清尿素氮、肌肝增高,此外由于红细胞大量破坏,细胞内的钾释入血浆内,血钾迅速升高,而引起心肌损害,如心肌兴奋性降低,传导阻滞、心博骤停、此为少尿期的主要死因。另外还可有肝脏病变、肺水肿、心力衰竭、酸中毒。

三、防护措施

1.中毒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

发生事故时,所有接触者,均应迅速脱离现场。对接触反应者,应严密观察48小时,安静休息,鼓励饮水,口服碱性药物,并监测尿常规及尿潜血试验。中毒患者均应住院治疗,早期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早期合理输液,正确应用利尿剂以维持尿量,碱化尿

液。忌用肾毒性较大的药物。对重度中毒者,应尽早采用血液净化疗法;根据溶血程度和速度,必要时可采用换血疗法;并注意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保证足够热量等对症支持治疗。其他处理轻度中毒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的重度中毒者视疾病恢复情况,应考虑调离有害作业。

2.日常防护

由于砷化氢属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造成漏诊率、误诊率、死亡率均较高的“三高”特征,因此,防应重于治,搞好预防至关重要。凡可产生砷化氢的生产流程,应加强工业卫生管理,如加强防护设施,防止含砷矿渣接触潮湿空气或用水浇;遇到矿渣潮湿冒烟应紧急撤离在场人员。同时,应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毒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针对本企业可能产生砷化氢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严格执行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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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一、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 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

计和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 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 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 及时恢复原状。

常见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介绍

常见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介绍 时间:2016-04-14 15:13来源:广东正明检测作者:小蒋点击:113 次 家具生产业:有机溶剂类毒物、粉尘、噪声。 家电制造业:有机溶剂类毒物(存在于喷涂工艺)、金属烟、尘、雾(存在于焊接、点焊、切割、打磨等工艺)、噪声。 涂料、胶合剂生产业:有机溶剂类毒物、粉尘、噪声。 制鞋、皮革加工业:有机溶剂类毒物、粉尘、噪声。 五金电镀业:重金属、酸类、碱类、粉尘、噪声。 电子生产业:重金属(主要是铅)烟、尘、雾、(存在于焊接、点焊等工艺)、有机溶剂类毒物、噪声。 玉石加工业:粉尘、噪声。 蓄电池业:重金属(主要是铅)烟、尘、雾(存在于焊接、点焊等工艺)、噪声。 玻璃、灯饰生产业:粉尘(存在于打磨、切割、修边等工艺)、噪声、高温。 陶瓷生产业:粉尘、噪声、高温。 玻璃工艺店:粉尘(存在于打磨、切割、修边等工艺)、噪声。 石材工艺店:粉尘(存在于打磨、切割、修边等工艺)、噪声。 水泥、石膏等工艺品制造业:粉尘、噪声。 建筑业:烩尘、噪声、高温 塑料业:粉尘、塑料裂解气、噪声。 轧钢业:噪声、高温、金属尘、放射线。 纺织服装业:有机溶剂毒物、噪声、粉尘。 箱包业:有机溶剂类毒物、粉尘、噪声。 医药制造业:有机溶剂类毒物(存在于喷涂工艺)、噪声、金属尘。 石材、破璃加工业:粉尘、噪声。 五金加工业:粉尘、电焊烟尘、噪声。 印刷业:有机溶剂类毒物、其他粉尘、噪声。 加油站:苯、溶剂汽油。 所有存在焊接、点焊工艺的行业:电弧光、金属烟尘。 注:有机溶剂类毒物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二甲苯、酯类(乙酯、丁酯)、酮类(丙酮、丁酮、环已酮、异佛尔酮)等,其他因原材料不同可能含有苯、正已烷、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TDI等危害严重危害物质。 广东正明检测机构工作场所检测项目共有92个小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共有53项:化学有害因素5项,金属类15项,非金属类8项,有机类17项,粉尘类5项:物理有定因素8项。合计重项目有48项:一般项目有5项。

(完整版)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 、职业中毒 a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池,油漆、喷漆等 ) 。 b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焊)。 c、硫化氢中毒 ( 下水道作业工人 ) 。 d、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e 、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f 、二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g 、汽油中毒 ( 驾驶、汽修、机修等 ) 。 h 、氯乙稀中毒 ( 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 2 、尘肺 a 、水泥尘肺 ( 水泥库、装卸 )。 b 、电焊工尘肺 ( 电焊、气焊 )。

3 、物理因素职业病 a 、中毒 ( 露天作业 )。 b 、局部振动病 ( 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 。 4 、职业性皮肤病 a 、接触性皮炎 ( 中国漆 )。 b、电光性皮炎 ( 紫外线 ) 。 5 、职业性眼病 a 、化学性眼部烧伤 ( 酸、碱、油漆 ) 。 b 、电光性眼炎 ( 紫外线、电焊 ) 。 c 、职业性白内障 ( 含放射性白内障 ( 激光)) 。 6 、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声聋 ( 铆工、校平、气锤 ) 。 7 、职业性肿癌 a 、苯所致白血病 ( 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 。 8 、其它职业病 a 、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 ( 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 b 、金属烟热 ( 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 。 c 、职业性哮喘 ( 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主要危害次要危害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

常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护 常见行业指机械制造业、焊接作业、电镀业、塑料业、制鞋业、印染业、造纸业、家具业、水泥业、电池业等,这些行业或多或少 都存在着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文对这些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预防措施。 1.机械制造业 机械制造工业生产过程一般包含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 金加工、装配等工艺,此外还有冷作、焊接、切割、电镀和油漆等 作业。 (一)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粉尘。铸造车间将熔化的金属浇注于预先制备的砂型中,冷却后即成铸件,此过程称为铸造。铸造车间所用原料,如砂、陶土、粘土、煤粉等均含有一定数量的游离二氧化硅,在制砂、造型、打箱、清砂过程中均有不同程度的粉尘产生。机械加工车间使用砂 轮旋磨刀具等也可散逸粉尘。砂轮主要由刚玉和金刚砂制成,其含 有游离二氧化硅较低。电焊过程也有一定量的粉尘产生,其粉尘成 分主要是氧化铁,其它成分视所用焊条的品种而异,如使用锰焊条时,空气中可含有氧化锰等。工人长期接触上述某一种粉尘均可能 发生尘肺病,如铸工尘肺、磨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高温与热辐射。锻工车间的基本生产过程是先将钢坯件或钢锭送入加热炉中,加热至800-1200℃,取出后,大件用蒸气锤、空气锤或液压机等锻打成型,小件可用手锤锤打成型。锻工车 间的加热炉、干燥炉,熔化的金属及热的铸件,热处理车间的加热 炉和盐浴槽等,均为热源,在夏季均为高温作业,锻造过程也产生 大量的热辐射。铸造生产中的熔炼炉也是高温作业。 (3)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二种气体主要产生于铸造车间。铸造生产过程中在化铁、浇注、烤型和干燥等 过程中均可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锻造炉也可产生大量的一氧 化碳和二氧化硫。 (4)氧化锌和氧化铅。在铸铜时,因铜合金中含有铅和锌,在化铜过程中产生氧化锌和氧化铅的烟尘。 (5)甲醛和氨。在用脲醛树脂做型芯粘结剂时,能产生甲醛和氨。 (6)苯、甲苯、二甲苯。油漆,其涂饰方法有刷漆、浸漆和喷漆等。喷漆是将涂料与稀释剂混合后放入喷枪罐内,以2-4个大气压的压缩空气将其喷到零件表面,以防止金属表面生锈。油漆,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依法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职业病的防治原则】 (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职业病的分级预防】 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的预防,应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其原则有:①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②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③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同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3)根据毒物的特性,选择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玻璃生产行业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doc

玻璃生产行业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流程 玻璃生产分为原料配制、熔化、成型、退火等工序。玻璃生产的丰要原料是含有大量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或天然砂,约占配料的60% - 70%,其余为纯碱含有Na2O、CaO、Al2O3、MgO的白云石、石灰石、长石、菱镁石。还有作为助熔的萤石、硼砂、硼酸、硼镁石等辅料。玻璃的熔制在熔窑内进行。熔窑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坩埚窑,玻璃料盛在坩埚内,在坩埚外面加热。另一种是池窑,玻璃料在窑池内熔制,明火在玻璃液面上部加热。玻璃的熔制温度大多在1300℃- 1600℃。大多数 用火焰加热,也有少量用电流加热的,称为电熔窑。成型必须在一定温度范围内才能进行,这是一个冷却过程,成型方法可分为人工成型和机械成型两大类。因为人工成型劳动强度大,温度高,条件差,大部分已被机械成型所取代。机械成型除了压制、吹制、拉制外,还有压延法,浇铸法,离心浇铸法,烧结法等。玻璃制品在成型后必须进行退火.就是在某一温度范围内保温或缓慢降温一段时间,以消除或减少玻璃中的热应力以达到允许值。 此外,某些玻璃制品为了增加其强度,可进行刚化处理。包括:物理刚化(淬火),用于较厚的玻璃杯、桌面玻璃、汽车挡风玻璃等:和化学刚化(离子交换),用于手表表蒙玻璃、航空玻璃等。刚化的原理是在玻璃表面层产生压应力,以增加其强度。 二、玻璃生产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识别 玻璃生产中产生的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粉尘、高温及热辐射和有毒物质等。 1、粉尘 因原料粉碎、筛分、运输、配料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矽尘,工人在工作中可由于长期吸入高浓度矽尘可引起矽肺。 2、高温及热辐射 在熔化、成型车间,从熔窑和熔融的玻璃中向车间散放大量热量和热辐射,是典型的高温且有强辐射的作业场所,熔化、成型和退火等工序均存在高温和热辐射。玻璃熔炉温度达1560℃~1580℃,熔炉表面温度在150℃~395℃之间。熔融的玻璃温度为1080℃~1290℃。平板玻璃生产中,垂直引上玻璃的机器外壳表面温度在150℃以上;中间平台地面温度为113℃~120℃;玻璃自动型机可被加热到350℃~400℃;生产过程中的制品温度达450℃;进行退火的成品温度为350℃~400℃。此外,车间的地面和墙壁由于气温和热辐射的加热,其温度最高可达60℃以上。夏季调查我国南方某些玻璃厂有槽引上或无槽引上的机械操作工序:气温在40℃~50℃之间,最高可达70℃以上;热辐射强度为2.09J~12.55J(cm2 .min)。操作工工作时间的 6.5%~30%处于高气温和强热辐射的条件下。目前多数平板玻璃的切片、裁板及修 边过程都已机械化。但有些生产窗玻璃的工厂,裁板工序仍为手工操作。另外,器皿玻璃自动成型操作工及其助手和给料工的工作地点,仍处于高温环境。由于艺术玻璃制品体积小,故车间热辐射较平板或窗玻璃车间为小,排列工、制型工、吹制工、修施工、搬运工等根据其操作地点距熔炉的远近不同,受高温、热辐射的危害程度亦有所差异。其中吹制工受热辐射影响较强,辐射程度可达12.55 J/(cm2 .min),易发生中暑,工伤发生率也相应增多。熔融玻璃可射出红外线。玻璃工在红外线长时间反复作用下,有可能发生职业性白内障,俗称玻璃工白内障。 3、铅中毒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研究处理。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公司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办公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 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 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福建省国泰建设有限公司 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施工项目部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增长和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如冬雨期施工和临时性作业、紧急状况、状况)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减少职业性危害因素。 4、定期组织项目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五、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部的职业危害共分为六大类:生产性粉尘、缺氧和一氧化碳、有机溶剂、焊接金属烟雾、高温和噪声。 1、生产性粉尘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混凝土的拌和。混凝土的凿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 在建筑物地下或狭窄空间通风不畅情况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 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

职业病防护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矿设专人负责各职业病危害点的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

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矿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预防控制措施: 1、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坚持湿式凿岩,杜绝干打眼,是减少粉尘的重要手段。

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XX电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电规章〔2016〕第 84号 《XX电厂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已经于2016年3 月28 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 3 月 28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电厂职业危害治理 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蒙东能源公司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要求,逐步改进和完善我厂职工的工作环境,提高接尘、接高温、接噪音、接毒(酸碱等)、接放射线等员工(包括合同用工、临时工等)的健康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电厂所有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环保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计划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监察部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工会办主任、供热管理中心主任、综合管理中心主任、离退管理中心主任、燃料管理中心主任、机化分场主任、锅炉分场主任、电热分场主任、燃料分场主任、发电一分场主任、发电二分场主任、供热分场主任、除灰分场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 副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 成员:安全环保部副主任安全监察专责、环保监察专责、劳动保护专责。 3.环保监测站 站长:生产技术部主任 副站长: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成员:生产技术部节能环保专工、化验班全体成员。 第三章职责与规范 第四条领导小组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全厂职业危害治理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防治职业病危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确保全厂职工(包括临时用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享受职业卫生保护权。 4.确保全厂职业危害设备治理、职工体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等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由矿长负责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疗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的个体防护设施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职业病种类制定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编号:SM-ZD-92639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危害分析和防治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前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确保项目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措施。 二、本项目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病是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职业性危害因素即是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本项目经理部存在以下:接触粉尘、电气焊、防水、高温、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本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将有效保护接触以上危害性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 三、防治方针和目标 一)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

针。实行“项目部监督、各分部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二)目标 杜绝重大职业伤害事故,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一)管理组织 1、项目部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组织,负责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各分部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办公室给予协助。 二)管理职责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3、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

中陽梗陽煤業有限公司 ZHONGYANGGENGYANGMEIYEYOUXIANGONGSI 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 讲义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 定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特点: 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职业危害的来源 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它是引起职业病最为多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汞、砷、酚、有机农药等)和生产型粉尘(如砂尘、煤尘、石棉尘、金属粉尘、有机性粉尘等)。

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如高低温、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波、微波、激光等)。 生物因素: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第二类: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等;劳动强度过大或作业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长时间单调、重复动作;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等。 第三类:与生产技术设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 生产厂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照明等);缺乏防尘、病毒、防暑降温等设备或设备不完善;其他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足或有缺陷等。 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入人体的途径: 除少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直接作用于皮肤、粘膜和眼睛,引起灼伤、过敏外,大部分职业病危害因必须进入人体,才能对健康产生危害。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入人体: 从呼吸道进入:以气体、蒸气、气溶胶(粉尘、烟、雾)等

职业病危害预防、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预防、防护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为四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3、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四、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护士职业安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护士职业安全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护理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每天不得不暴露于各种各样的职业危险因素之中,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往往又只注重病人的安全,而忽略了护理人员自身的职业安全,护理人员的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护理工作主体的护理人员应该怎样做好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后的处理,今天我们就共同学习一下. 护理人员工作的医院内,由于病人高度聚集,加上各种诊断,治疗技术的应用,形成了医院特有的生物性、物理性、化学性环境;同时由于护理工作高强度性,使护理人员经常处于心理学和工效学的高度应激状态。如何有效避免护理人员的职业危害,加强护理人员的主动防护意识,已迫在眉睫。 有记载的医源性感染: 1924年,第一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白喉 1949年,第一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肝炎 1984年,美国首例报道医务人员感染HIV 1987年,意大利首例ICU护士感染HIV 1992年,美国医生被留置针扎伤感染HIV 2003年,美国报道实验室感染HIV+HCV 2009年,我国广东某医院某护工感染HIV…… 这么多医护人员遭受职业暴露, 那什么是职业暴露呢 职业暴露的定义

定义:职业暴露是指因职业原因暴露在某种危险因素中,有感染或引发某种疾病的潜在危险; 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人员以及有关的监管工作人员。护理人员位居高危之首; 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难-SARS &2002.11-2003.6,内地诊断病例5326例,其中医务人员1002例;死亡病例中约30%是医务人员;另据报道: 某医院在一次意外伤急诊抢救中,6名医务人员均因无保护措施参加抢救,在抢救中均直接接触血液,频率最多的那位重伤员,后经检测证实是艾滋病人,致使6名医务人员全部遭受艾滋病毒职业暴露。半年后有2名血液检出艾滋病毒抗体阳性,造成一起医务人员艾滋病毒职业暴露的悲剧; 为什么护理人员易发生职业暴露呢?(图) 护理人员的职业危险缘于:工作环境特殊:病原微生物集中;工作对象:易感人群;遭受职业伤害的机会和频率高;自我防护意识淡薄;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与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危害的因素都有哪些呢 1. 生物性因素 主要包括由呼吸道传播的疾病;HIV、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禽流感病毒、结核杆菌、流感病毒;护理人员经常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经常接触各种感染患者,易受到职业伤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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