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表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表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表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说明:1.核查事项符合要求在“核查结果”栏画“√”,不符合要求画“×”,合理缺项画“○”。

2.本表共53项,其中关键项21项,重点项19项,一般项13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判定原则:关键项不符合数

=0,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数之和≤8,则判定为现场核查符合要求,否则结论为不合格。

第二类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餐馆,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主体类别:餐馆(□大型;□中型;□小型);□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职工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 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 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 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外,其它场所均设在 室内。 2*** 进行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制作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中分餐,分别设置相 应操作专间。生食水产品还需设置相应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配送沙拉、凉菜等半成品,现场 仅拆封、调味,可在烹调加工场所或备餐、就餐场所进行。 3*** 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作和除学校食堂外的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 的分餐,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简单调配自制饮料的,可在备餐场所等洁净区专用工 作台操作。 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5** 餐馆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3.0,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 15%,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 30㎡,就餐人数人均面积不小于0.2㎡。 6**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7***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给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 8*** 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 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9**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与外界相通的门能够自动关闭。10**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表.doc

附件 6 食品经营许可 ( 单位食堂 ) 现场核查表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经营场所: 贮存场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食品经营许可 ( 单位食堂 ) 现场核查围(一)餐饮服务经营者类别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 ( 二 ) 食品经营项目 1、□热食类食品制售 2、□冷食类食品制售 3、□生食类食品制售 4、□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5、□自制饮品制售(不含压力容器制作的饮品) 6、□其他类食品制售 ( 三)食品贮存场所 □在本经营场所□在本经营场所外

核查容 1.人员管理 2.制度建立 核查项目和评价方法 供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应当配备 2 名以上取得国家或行业规 定的食品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供餐人数 5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持有国家或行业规 定的相关资质证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明 应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 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 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食品 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加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配备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 编项目 初审意见复核意见 号等级 1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2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3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4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3. 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 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 殖场所、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4.场所设置、布局、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 糕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 分隔和面积 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符合分类要求。各场所均设在室。 通过视频传输、透明隔断、开放亮化等手段,展示场所环境、加工 操作、清洗消毒、原料贮存等重点环节。 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自酿酒(不含白酒) 及食品备(分)餐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现场制作糕点类食 品(不含裱花蛋糕)、其他自制饮品和水果拼盘,设置相应的专用 操作场所。 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 等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进行合理布局。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色 标或标牌等标识区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5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6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7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不适用(合理缺项)8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不适用(合理缺项) 9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10 ** □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规范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规范 一、核查时限:自接到流转资料起三日内完成首次现场核查。若首次核查通过,网上录入核查信息,并将纸质材料流转至审核发证人员;若首次核查不通过,需限期整改,则在接到申请人整改报告之日起三日内进行第二次核查。第二次核查通过后,即时流转材料。第二次核查仍不通过,终止许可程序,资料发回。 二、文书适用: 首次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依照核查汇总表所统计的不符合项目数,判断核查结果。 1、不符合项目数在标准范围以内,即判断现场核查基本符合条件,使用现场核查笔录,写明现场情况。对虽符合发证条件,但仍有不符合事项的单位,应当就其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相应记录,交给网格化片区日常监管人员,作为监管资料保存。 2、不符合项目数超出标准范围,即判断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使用现场核查笔录,重点写明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项目,一次性告知其需要整改的所有事项,并要求其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后送交整改报告,主动向原核查人员申报第二次核查。 3、首次核查不符合标准条件,第二次核查时填写现场

核查表,使用现场核查笔录。对虽符合发证条件,但仍有不符合事项的单位,需就其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发证后移交给网格化片区日常监管人员,作为监管资料保存。对仍不符合条件的单位,现场核查笔录需详细列出不符合条件的事项,终止许可程序,资料发回。 三、现场核查影像资料拍摄项目 见附件1 四、现场核查影像资料拍摄规范 1、所有场所、设备设施需场所或设备标牌标识张贴到位后方可拍摄。 2、各附属设施(如预进间水池、专间紫外线消毒灯、空调等),拍摄时需兼顾到其所在位置,不能单独拍摄附属设施。各类水池拍摄时,需在同一幅图片中有上水或下水存在,表明上下水畅通。 3、特殊食品、散装食品等分区销售的标识标牌和专门区域需共同摄入。 4、应当摄录公示的标牌、制度等内容 3、非食品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无须拍摄。 五、影像资料打印规范 影像资料打印到A4纸上,每页纸打印4幅图片,大小一致,图片下方进行图片说明,内容简约,表述清晰,清楚说明图片所示物品的规范名称、位置、用途。一幅图片上同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核查事项及标准编号重要性核查 结果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1*** 选址不得设在易受污染区域,距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2*** 场所设置和布局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 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3***倡导通过安装视频监控、透明玻璃或建设开放式厨房等方式公开制售加工过程4*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设备设施5**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水产品配制、裱花操作和学校食堂、托幼养老机构食堂备(分)餐,以及集中 备(分)餐的单位食堂,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其他单位食堂备(分)餐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6***饮料现榨、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的,设置相应专用操作场所7***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 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9***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10**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11**食品处理区(不含库房和专间)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的比例:150m2以下的≥1/4;150m2(含150m2)~ 500m2以下的≥1/5;500m2(含500m2)以上的≥1/612** 粗(初)加工场所有粗(初)加工过程的,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3**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可分为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等),水 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切配烹饪场所切配烹饪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5**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 清洗和更换 16*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要点

附件1-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食品销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 □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项”一栏用“/”表示。 3.本表27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18项用“***”标识、一般项9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果”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作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现场检查表--单位食堂

附件5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单位食堂)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核查日期: 主体业态:单位食堂(□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含中央厨房 □含集体用餐配送)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饮品□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其他类食品制售 - 1 -

核查项目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编 号 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 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1 *** 场所设臵和布局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设备设施。 2 ** 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含裱花类糕点)和自制饮品(含自制生鲜乳 饮品),分别设臵相应操作专间。 3 *** 制售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备餐间以及冷食类 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或仅适用于成品、半成品的,设臵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4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 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臵。 6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7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臵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8 ** 食品处理区面积符合规定 9 ** 粗加工场 所粗加工面积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0 ** 粗(初)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 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仅使用成品、 半成品或单一品种的,可按照需要设臵清洗水池。 11 *** 切配烹饪场所切配烹饪面积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12 **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臵, 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13 *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 所具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面积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14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15 **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量。 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6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利于防尘、清洁。17 ** - 2 -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第二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2*** 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3***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 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6*** 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 范》等要求。 7**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凉菜间面 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凉菜间面积≥5㎡。9***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0*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11**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12*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3*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4**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5*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 作。 16*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pdf

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 现场核查记录表 销售者名称: 经营场所: 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记录表适用于对申请或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进行现 场核查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 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4.在现场核查时,关键项必须全部符合,重点项不符合不得超过3项,一 般项为引导和鼓励项目。 5.核查人员应针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6.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记录表中的内容。

食品销售类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申请经营项目: 核查核查核查 核查内容 项目等级意见 1、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 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符合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关键项□不符合 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 (一)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保证食 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销售制度□符合 2、食品批发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关键项□不符合 要求 □符合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经营场所明示。一般项□不符合 □符合 4、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般项□不符合 5、食品销售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 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经 关键项□符合 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不符合 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二)6、食品销售企业应当根据经营需要配备专职□符合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质量重点项□不符合从业人员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 7、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食品安全 □符合要求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一般项 □不符合担,也可以由他人承担。 8、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 □符合关键项□不符合 明。 □合理缺项 (三)9、应当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符合 关键项□不符合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 □合理缺项销售场所 10、应当距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符合 要求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关键项□不符合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理缺项

单位食堂许可现场核查表

单位食堂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 号 核查项 目的重 要性 结果判定 符 合 不符 合 不适用(合 理缺项) 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不得缺项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 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的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符合分类要求。 经营场所均设在室内。 2*** 不得缺项 食品备餐、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及裱花蛋糕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现场制作 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和水果拼盘,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其专间或专用场所按照经 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符合分类要求。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因建 筑结构不能进行顺序布局的,有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的措施及设备。 4*** 不得缺项 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明显的色标或标牌区分,存 放区域分开设置。 5** 不得缺项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符合分类要求。6** 不得缺项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7** 不得缺项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8*** 不得缺项证照公示牌及各项制度等按要求在经营场所内上墙公示,各类规定的标识齐全。9* 不得缺项 3.食品处理区地面与 排水 经营场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平整铺设。10** 不得缺项 加工操作场所应有排水系统,且地面和排水沟排水顺畅。11* 不得缺项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2** 不得缺项 4.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 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13** 不得缺项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 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14** 不得缺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表要点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C.1 《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 称:名 所:营经场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或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现场核查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对因实际情况不适用的条款可以“合理缺项”。 3.核查评价意见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为0项,为合格;关键项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重点项不符合项≤2,一般项不符合项≤4为基本合格需整改;其余为不合格。 4.核查人员应针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整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需全部整改完成才能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根据核查表内容填写核查记录,并将核查表和核查记录扫描件上传至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信-2-

息系统。 -3- 评价意风核核查内容和核查标合项程不符符缺取得营业执照并与申报信息一致 **1主经营场所门牌、字号与申报资料一致资**2 明确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规定其食品安全职责。食品安 全管理3*员有相应的培训记录并经监管部门考试合格或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从拟定培训计划,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人4 *5 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 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食品安 全管理员制)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食)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安6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管)进货、查验、记录制制)食品贮存管理制)废弃物处置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要形成书面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与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相一致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7 经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干净、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场**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 积水。不得设在易受到8 2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米以上。-4-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附件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食品销售)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地址: 核查日期: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含网络经营□网络经营□含自动售货□自动售货)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不含散装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 1 -

核查项目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编 号 结果判定 符合不符合合理缺项 一、基本要求 经营场所设置一般 要求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 等污染源25米以上。 1 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阳光直射。 2 地面硬化,平坦防滑且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 3 与生活区分(隔)开。 4 销售 场所 设置 食品销售区域与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 5 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分开。 6 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7 经营水产品和生鲜畜禽及其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8 贮存 场所 设置 食品贮存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9 贮存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10 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11 - 2 -

设施设备 设置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12 配有食品陈列、摆放设备或设施。13 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应配备与所销售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 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销售贮存所需的温度要求。 14 网络销售 食品具有可现场登陆互联网等功能的设施设备。15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 场所(含贮存场所、办公场所、住所等)。 16 二、散装食品销售许可审查特别要求 隔离措施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与水产品、生鲜畜禽及其产 品,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交叉感染的食品或物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17 设备工具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18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 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19 人员要求接触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20 散装熟食 销售配备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冷冻冷藏、专用取放工具、盛放容器、洗 手、消毒以及废弃物处置等设备设施。 21 设置可开合的取物窗。22 三、特殊食品销售许可审查特别要求 专区设置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23 - 3 -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普通餐饮)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中央厨房)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普通餐饮) 申请人: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是否通过网络经营(□是□否) 核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半成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经营类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药店□食品贸易经营者□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网络食品经营者□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 □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微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 1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经营项目含有食品制售的经营者的现场核查评价。 2.核查人员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对照表中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人未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到的核查内容为合理缺项,不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表时在“合理缺荐”一栏用“/”表示. 3.本表61项核查内容,分为关键项、重点项与一般项,其中关键项25项用“***”标识,重点项22项用“**”标识,一般项14项用“*”标识。结果判定有“符合”与“不符合”两个选项。 4.根据核查情况,在“结果判定”一栏中“符合”或“不符合”选项中画“√”。 5.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的核查结论,在“□”中画“√”。 6.本表需核查人员、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申请人为企业的,由申请人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可得到授权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本人签字或盖章。 2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表(优选材料)

严制文书# 1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核查事项及标准 编号 重要性 核查结果 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 *** 选址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 以上 2 *** 场所设置 和布局 设置与制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分)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3 *** 倡导通过安装视频监控、透明玻璃或建设开放式厨房等方式公开制售加工过程 4 * 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等设备设施 5 ** 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水产品配制、裱花操作和学校食堂、托幼养老机构食堂备(分)餐,以及集中备(分)餐的单位食堂,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其他单位食堂备(分)餐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6 *** 饮料现榨、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的,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7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8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9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10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11 **

严制文书# 2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单位食堂) 核查事项及标准 编号 重要性 核查结果 食品处理区(不含库房和专间)占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的比例:150m 2以下的≥1/4;150m 2(含150m 2)~ 500m 2以下的≥1/5;500m 2(含500m 2)以上的≥1/6 12 ** 粗(初) 加工场所 有粗(初)加工过程的,其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 13 ** 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可分为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等),水池数 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4 *** 切配烹饪 场所 切配烹饪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区域相对独立 15 **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 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16 * 餐用具 清洗消毒 场所 具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面积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使用一次性餐具且单纯经营自制饮品项目的,可不设清洗消毒场所 17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专用,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18 ** 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量。各类水池以 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9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开 20 ***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参考要点

关于几类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和行政许可 参考要点 第一类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场核查及行政许可重点: 关键项2:加工场所应设臵齐全,具备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洗消(包括饮具)、备餐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等。各场所均应在室内且应为专间。 关键项3:进行裱花蛋糕制作、凉菜加工、备餐的,必须设臵专间和预进间【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臵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臵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关键项7:加强标识化管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颜色、材质及标识等区分)【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

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关键项24-25、29: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应配备洗消、保洁设备设施且大小、数量与供餐人数、加工品种相适应;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洗消三联池,其容量、数量与供餐人数相适应;采用蒸汽、洗碗机、远红外、臭氧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的,至少2个水池,可配备1台以上消毒柜,各类水池标明用途且专用。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且必须为密闭式,标识明显;设臵饮具洗消场所,统一对杯具进行清洗消毒;如设臵受限的,应有集中清洗场所且每包厢宜设臵消毒柜。 关键项41: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应满足食品原料(易腐原料、已打开包装须冷藏的)、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设臵有独立的留样冰箱。 重点项4:加工生鲜水产品、制作鲜榨果汁和水果拼盘的宜为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臵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重点项6、8:食品处理区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臵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

附件2-1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备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一份提交许可机关,一份由核查部门存档,一份交申请人。

附件2-2 食品经营许可(普通餐饮)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一份提交许可机关,一份由核查部门存档,一份交申请人。 附件2-3 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申请人签章:核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本记录一式三份,一份提交许可机关,一份由核查部门存档,一份交申请人。 附件2-4 食品经营许可(中央厨房)现场核查记录 许可申请人: 申请经营项目: 现场核查地点: 现场核查时间: 核查情况: 核查结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 □整改后合格□整改后不合格 需要进行整改的,应当自即日起10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申请再次现场核查。逾期未 完成整改或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整改后不合格。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7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5年8月31日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经营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经营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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