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条例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条例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 护士条例

护士的权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2)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

(4)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学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5)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

(6)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护士的义务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3)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护士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习题教程文件

护士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习题 第2章护士的权利与义务专业实务A1型题1.有关护士的权利与义务的叙述,下列正确的是A.护理人员所执行的所有业务均应有医嘱指示B.患者的保健措施与执行,不属于护理记录范畴C.护理人员的记录不需要保存D.遇有危急患者,必要时先行给予紧急救护处理E.为了科研的需要,可以暴露患者的一切信息2.以下属于护士权利的是A.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B.保护患者隐私C.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D.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立即通知医生E.能力不足时不能参加患者的抢救3.以下属于护士义务的是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B.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

术职务、职称C.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D.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E.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4.针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面临职业危害的问题,《护士条例》中未作规定的是A.护士应当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B.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C.不得要求护士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工作D.护士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E.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护士,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A2型题5.某病区护士,确诊患有职业病,其应享受的权利,下列哪一项不妥A.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B.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C.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

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障用人单位承担D.用人单位除负责该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E.明确职业病诊断,可工伤社会保险给付 1 6.患者男性,27岁,因深夜酒后驾驶发生车祸,全身多处骨折、严重颅脑损伤,被送至某医院急诊科,值夜班护士处理措施错误的是A.应立即通知医师B.医师不能马上到达,护士应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C.护士实施必要的抢救措施,但要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D.因为值夜班,护士有权独立抢救危重患者E.护士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救治患者7.某消化内科护士,从事护理工作30年,其应享受护士的权利,下列哪一项除外A.按规定获取工资报酬B.保护患者隐私C.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D.享受专业知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E.应获得荣誉护士表彰8.护士李丽,是某医院产科护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薪酬、福利待遇;2.职业防护;3.晋升、培训、交流;4.获得相关信息和履行护理职责。 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2.抢救垂危患者生命;3.发现和报告违规医嘱;4.尊重患者,保护隐私;5.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优质护理的内涵: 1、“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有责任护士对分 管的病人实施全面、全称的护理。包括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病情观察、用药、饮食指导、健康宣教等,每位责任护士分管的患者平均≤8人。 2.完善护士绩效考核,岗位管理 优质护理的目标: 1、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提高医护配合度,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2、发挥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护士的职业成就感,提高护士工作的满意度。 3、全院100%病区全部开展优质护理。 一旦发生锐器伤如何处理 1、一旦发生锐器伤,应立即挤压伤口并在流动水下冲洗,局部用安尔碘或75%酒精消毒,包扎伤口。查看患者病毒检验报告后采取相应的处理: (1)阴性,以上处理即可,若需要在解除患者,应戴手套。 (2)阳性,立即上报院感控办和护理部,按不同检验结果给予处理。 (3)不明确,报告床位医生和科主任,患者和伤者同时验血,以排除传染性疾病,并汇报院感控办和护理部。2、发生锐器伤,护士长需填写“医务人员锐器伤登记表”,交给护理部。 3、患者的体液、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溅到医护人员皮肤、粘膜时,立即用流动水、生理盐水冲洗。 当临床科室发现MRSA,多重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等多重耐药菌病例时如何处置 答: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1)诊断及报告 (1)诊断报告由微生物实验室在检验报告单上加以注明。(2)由微生物实验室通知院感科及相关临床科室。 2)隔离原则: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类型的增加接触隔离预防措施: (1)开隔离医嘱。 (2)尽可能单人单间,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安置在安一房间,如条件不允许则进行床边隔离,并悬挂接触隔离标记。 (3)限制病人的活动范围,尽可能不要出房间。 (4)减少转运,如必须转运,应尽量减少对其他病人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5)控制员人进出,减少不必要的访客。 (6)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危险因素。(7)该患者的所有治疗护理放在最后执行或单独执行。(8)医疗废物单独处理。尽量使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连同污敷料一起放入专用双层黄色医疗废弃物收集袋内。(9)排泄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原则”,若工作制服等遭污染应立即更换,并置入感染性废物袋统一处理。(10)若衣服可能被病患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应穿隔离衣。若病患分泌物有飞溅可能时,应戴口罩,必要时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手卫生规范。 (1)接触病患后、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手上有污染时,应当洗手;无明显污染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 (2)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伤口、溃烂面、黏膜时应戴手套,接触不同病患时需更换手套。摘掉手套后必须洗手。接触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后要洗手。 4)环境清洁消毒措施: (1)开窗通风。 (2)医疗器械的表面清洁,无污迹; (3)每天对手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剂擦拭消毒。(4)由病区工务员用2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床架、床旁柜、椅子及瓷砖墙壁,拖地面。 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的使用按《上海市抗菌药物应用实施细则》,必要时请临床药师和微生物学专家会诊。

在医疗工作中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看待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责任

在医疗工作中如何维护病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如何看待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责任 由于医疗行业本身的特殊性,做到合理合法维护病人的权力和义务十分艰难,特别是近些年医疗行业的潜规则层出不穷且不断丰富和完善,病人在医疗行业内已完全处于绝对弱势群体,除了一些激进的行为,几乎无任何维护病人合法权利的渠道和方法。 导致这一原因的出现是我国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畸形化发展的结果,在一个道德和信仰严重缺失的时代,利益成为我国医疗行业的所有行为准绳,也成为了该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准绳。基于此,医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地方取决于其自身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1、病人的权利:法律权利和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 医疗工作中的病人权利有: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1948年联合国《人权普遍宣言》:每个人有权使生活达到一定水准,保证自己及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包括食物、衣着、住所、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美国医学会宣言:享有适宜的医疗保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 (3)知情同意权(受医学的局限性限制)美国医院协会: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 误区:接受治疗本身是病人的一种承诺,医生无须事事征求病人意见。只有在接受对人体有重大伤害的治疗措施(如剖腹、开胸、开颅时)或采用有重大危险的治疗措施时(如剧毒药、麻醉药物)危险性大的检查措施(心包穿刺、肝穿、腰穿、造影等)及接受试验性治疗时,才需特别约定。 希波格拉底誓言:不要把病人未来和现在的情况告诉病人。十九世纪末美国伦理法典:只是在绝对必要时,才把病情告诉病人。中国执业医师法26条1款、《条例》11条:如实介绍病情、医疗措施及医疗风险,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当两者产生矛盾时前者要让位于后者。 (4)隐私权(我国尚无明确规定) 即私生活秘密权,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信札。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保密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关系 误区:正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不等于只要接触到病人的隐私就是侵犯隐私权。 (5)自主权

186系统精讲-护理伦理-护士执业中的伦理具体原则、护士的权利与义务、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男性,49岁。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手术后,主管医生给患者使用了一种比较贵的新型抗生素,但没有同患者商量。患者出院时,患者发现自己需付上千元的药费,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告诉自己而擅自做主,自己不应该负担这笔钱。在这个案例中,医护人员损害了患者的哪项权利 A.疾病认知权 B.平等医疗权 C.保护隐私权 D.知情同意权 E.病人参与权 【答案】:D 【解析】:考察病人的权利。没有告知病人而擅自应用较贵的药物,损害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2.护士应履行的义务中,属于执业根本准则的义务是 A.具有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B.具有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 C.具有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 D.具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E.具有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答案】:B 【解析】:考察护士的义务。护士有依法进行临床护理的义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 3.下列哪项不属于护理伦理学中的不伤害原则 A.培养为病人健康和维护病人利益的工作动机 B.积极了解评估各项护理活动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影响 C.重视病人的愿望和利益

D.提供应有的最佳照顾 E.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答案】:E 【解析】:考察护士执业中的不伤害原则。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属于公正原则,其余四项均属于不伤害原则。 4.对护士在知情同意中的职责比较全面的描述是 A.监测者、代言人 B.协调者、促进者 C.监测者、协调者 D.监测者、代言人、协调者 E.监测者、代言人、协调者、促进者 【答案】:E 【解析】:考察护士执业中的自主原则。护理人员有责任向病人提供选择的信息,并帮助病人进行诊疗护理活动方案的选择。对于缺乏或丧失自主能力的病人,护理人员应当尊重家属、监护人的选择权利。但是,如果这种选择违背丧失自主能力病人的意愿或利益,护理人员不能听之任之,而应向病人单位或社会有关机构寻求帮助,以维护病人的利益。如果病人处于生命的危急时刻,出于病人的利益和护理人员的责任,护理人员可以本着护理专业知识,行使护理自主权,选择恰当的护理措施。如果病人的选择对自身、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构成威胁或对社会产生危害,如传染病人拒绝隔离,护理人员有责任协助医生对病人的自主权加以限制。所以护士是监测者、代言人、协调者、促进者。 5.对病人自主与医生做主之间关系的最正确的理解是 A.病人自主与医生做主是对立的 B.病人自主与医生做主不是对立的 C.强调病人自主,也充分看到医生做主的存在价值 D.强调医生决定,兼顾病人自主 E.强调病人自主,目的在于减轻医生的责任 【答案】:C 【解析】:考察护士执业中的自主原则。自主原则要求护理人员尊重病人和自主权,承认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考虑就其自己的事情作出合乎理性的决定,切实履行责任,协助病人行使自主权。强调病人自主,也充分看到医生做主的存在价值。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考核试题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考核试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护士权利的是() A.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B.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重,应当立即通知医生 C.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实行必要的紧急救护 D.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E.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2.对于患职业病的护士,应享受以下权利,除了() A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B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C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 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D用人单位除负责患有职业病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 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明确职业病诊断,可由工伤社会保险给付 3.以下属于护士权利的是() A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B保护患者的隐私 C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立即通知医生 E能力不足时不参加病人的抢救 4.以下不属于护士的权利的是() A护士执业,按规定获得工资报酬 B保护患者的隐私 C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享专业知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 E在护理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5.以下属于护士义务的是()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B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C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 D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

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护士的执业权利和义务

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护士的执业权利和义务 这篇文章呢,主要是写给咱们美丽的护士天使的,不论是即将毕业进入医院的,或是已经在临床上有工作经验的,我都想和你们一起分享一下,关于护士执业的权利和义务。 1.护士执业权利 (1)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护士执业义务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护士和患者的权利与义务习题

第2章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专业实务 A1型题 1.有关护士的权利与义务的叙述,下列正确的是 A.护理人员所执行的所有业务均应有医嘱指示 B.患者的保健措施与执行,不属于护理记录范畴 C.护理人员的记录不需要保存 D.遇有危急患者,必要时先行给予紧急救护处理 E.为了科研的需要,可以暴露患者的一切信息 2.以下属于护士权利的是 A.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B.保护患者隐私 C.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发现患者病情危急,立即通知医生 E.能力不足时不能参加患者的抢救 3.以下属于护士义务的是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B.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C.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 D.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 4.针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面临职业危害的问题,《护士条例》中未作规定的是A.护士应当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B.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 C.不得要求护士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工作 D.护士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E.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护士,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A2型题 5.某病区护士,确诊患有职业病,其应享受的权利,下列哪一项不妥 A.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B.诊疗、康复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C.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的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D.用人单位除负责该护士的生活保障外,不负责其他经济损失,护士不得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明确职业病诊断,可由工伤社会保险给付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模块二护理伦理学 任务2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新课导入】 案例:护士小张,参加工作已经三年,四川芦山地震期间,医护人员短缺,医院选拔小张等几名护士组成医疗队参与救援。 ?思考题:此时小长应履行的是什么义务? 【职业综合能力培养目标】 1.专业职业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护士在护理工作中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2.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掌握护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并能应用。 3.职业核心能力:将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实践工作相结合,应用到日 常的工作中。 【新课讲解】 一、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 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一)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 (二)安全执业的权利。 (三)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 (五)获得表彰、奖励的权利 (六)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二、护士的义务 (一)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 (二)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三)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四)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五)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三、护士违反上述义务的表现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义务的表现 1.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3. 泄露患者隐私的。 4.发生自燃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

加医疗救护的。 (二)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职业活动。 3.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职业证书。 【课堂小结】 1.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2.护士的义务。 3.护士违反上述义务的表现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护士小张,参加工作已经三年,四川卢安地震期间,医护人员短缺,医院选拔小张等几名护士组成医疗队参与救援,此时小长应履行的是什么义务? 案例解析: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护考链接】 测量血压的目的是为了随时监测血压变化,协助诊断,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提供依据。 【案例分析】 上述患者为高血压。指导病人戒烟限酒;保持大便通畅,必要时给予通便剂;保持情绪稳定,生活规律;学会监测高血压并发症的先兆症状。 【课堂小结】 1.护士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2.护士的义务。 3.护士违反上述义务的表现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护考模拟】 ( E )1.下列各项中属于护士权利的是 A.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B.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重,应当立即通知医生 C.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实行必要的紧急救护 D.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是指患者患病后应享有的合法、合理的权利与利益。因此 患者的权利既适合法律所赋予的内容,也包含做为患者角色后医护道德或伦理所赋予的内容。根据中国的国情患者的权利应包括: 1、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与义务的权利 患者在患病后可以根据疾病的性质、病情发展的进程等 要求免除或部分免除其在患病前的社会角色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2、享受平等医疗待遇的权利 任何人患病后,不论其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有多大的差异,他们所享受的医疗、护理、保健和康复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3、隐私保密的权利 对在患者治疗、护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患者个人的隐私和生理缺陷等,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为其保密。 4、知情和同意的权利 患者有权利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 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和护理措施、预后等。对一些实验性治疗,患者有权知道其作用及可能产生的结果 并有权决定接受或拒绝。 5、自由选择权利 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6、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的义务 是指患者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权力是相对应的,患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下列义务: 1、自我保健的义务 作为患者,有责任改变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挥自身在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中的能动作用,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动权。 2、及时寻求和接受医疗和护理帮助的义务 患者生病后有义务及时寻求专

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特定条件下,护士通过医疗、护理等活动与患者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即护患关系。它建立在护理人员与病人双方交往的基础上,是以病人为中心的各种信息交流与双向作用的过程。在护患关系中双方应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调整自身的行为,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护理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并督促病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是提供高品质护理服务的重要方面。 一、病人的权利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病人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病人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病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医务人员要向病人说明拒绝治疗对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如果医院计划实施与病人治疗相关的研究时,病人有权被告知详情并有权拒绝参加研究计划。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医院应依病情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价、

护士资格考试护理伦理

护理伦理 护士执业中的伦理具体原则、护士的权利与义务、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男性,49岁。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手术后,主管医生给患者使用了一种比较贵的新型抗生素,但没有同患者商量。患者出院时,患者发现自己需付上千元的药费,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告诉自己而擅自做主,自己不应该负担这笔钱。在这个案例中,医护人员损害了患者的哪项权利 A.疾病认知权 B.平等医疗权 C.保护隐私权 D.知情同意权 E.病人参与权 【答案】:D 【解析】:考察病人的权利。没有告知病人而擅自应用较贵的药物,损害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2.护士应履行的义务中,属于执业根本准则的义务是 A.具有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 B.具有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 C.具有正确查对、执行医嘱的义务 D.具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E.具有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 【答案】:B

【解析】:考察护士的义务。护士有依法进行临床护理的义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 3.下列哪项不属于护理伦理学中的不伤害原则 A.培养为病人健康和维护病人利益的工作动机 B.积极了解评估各项护理活动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影响 C.重视病人的愿望和利益 D.提供应有的最佳照顾 E.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答案】:E 【解析】:考察护士执业中的不伤害原则。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属于公正原则,其余四项均属于不伤害原则。 4.对护士在知情同意中的职责比较全面的描述是 A.监测者、代言人 B.协调者、促进者 C.监测者、协调者 D.监测者、代言人、协调者 E.监测者、代言人、协调者、促进者 【答案】:E 【解析】:考察护士执业中的自主原则。护理人员有责任向病人提供选择的信息,并帮助病人进行诊疗护理活动方案的选择。对于缺乏或丧失自主能力的病人,护理人员应当尊重家属、监护人的选择权利。但是,如果这种选择违背丧失自主能力病人

护士的合法权益需要保障

护士的合法权益需要保障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护理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障护士合法权益问题也逐渐凸显。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护理行政法规,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了护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必需待遇,保证护士队伍素质,规范护理技术行为等方面的责任。 在《护士条例》实施4年之际,中国医院协会开展了《保障护士合法权益情况调查》工作,在全国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医院中,选取了不同年龄和职称的临床护士作为调查对象。护士部分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不是所有护士都能得到尊重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16.1%的受访者认为护士人格得到尊重,44.1%的受访者认为护士人格基本得到尊重,13.4%的受访者并不关注护士人格是否得到尊重,16.4%的受访者认为护士人格基本没有得到尊重,10.1%的受访者认为护士人格没有得到尊重。 拥有适当的卫生防护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43.5%的受访者工作中有相适应的卫生防护,41.7%的受访者工作中基本有相适应的卫生防护,5.6%的受访者不清楚工作中是否有相适应的卫生防护,6.5%的受访者基本没有相适应的卫生防护,2.7%的受访者没有相适应的卫生防护。 并未完全达到同工同酬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49.3%的受访者所在医院合同制与正式编制护士同工同酬,25.1%的受访者所在医院合同制与正式编制护士部分是同工同酬,2.2%的受访者所在医院合同制与正式编制护士少数是同工同酬,16.7%的受访者所在医院合同制与正式编制护士不是同工同酬,6.7%的受访者表示并不了解。 约一成护士对培训程度不满意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32%的受访者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满意,32.2%的受访者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比较满意,24.6%的受访者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感到一般,6.8%的受访者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太满意,4.5%的受访者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满意。 劳动强度较高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59.6%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高,30%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较高,10.3%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适当,0.1%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较低,0.1%的受访者认为劳动强度低。 多数受访者所在医院努力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此举有利于稳定护理队伍,推进了优质护理服务,既维护了护士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尽管如此,调查显示,护士的合法权益保障仍存在着不足之处。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增加护士配置,在收入分配上加大对护士的倾斜。保障合法权益利于稳定护理队伍 保障权益与规范职业行为相辅相成《护士条例》主要规定了四方面内容:一是保障护士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四是建立护士执业的准入制度。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维权,二是自律,维权与自律相辅相成。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的目的就是要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稳定护士队伍,激发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护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有利于促进其规范执业行为,工作尽职尽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参加问卷调查的护士,不但提出了护士劳动付出与工资收

患者权利义务

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患者的权利(rights of patients) 是指患者患病后应享有的合法、合理的权利与利益。因 此,患者的权利既适合法律所赋予的内容,也包含做为患者角色后医护道德或伦理所赋予的内容。根据中国的国情,患者的权利应包括: 1.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与义务的权利:患者在患病后可以根据疾病的性质、病情发展 的进程等,要求免除或部分免除其在患病前的社会角色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2.享受平等医疗待遇的权利:任何人患病后,不论其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等 有多大的差异,他们所享受的医疗、护理、保健和康复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3.隐私保密的权利:对在患者治疗、护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患者个人的隐私和生理缺陷等,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为其保密。 4.知情和同意的权利:患者有权利了解有关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和护理措施、预后等。对一些实验性治疗,患者有权知道其作用及可能产生的结果,并有权决定接受或拒绝。 5.自由选择权利: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 及护理方案。 6.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 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 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的义务 患者的义务(obligations of patients) 是指患者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权力是相对应的。患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下列义务: 1.自我保健的义务:做为患者,有责任改变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挥自身在预防疾病 和增进健康中的能动作用,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动权。 2.及时寻求和接受医疗和护理帮助的义务:患者生病后,有义务及时寻求专业性帮助, 并积极配合各种治疗和护理活动,如糖尿病患者应根据病情控制饮食等。疾病好转出院后,也应按要求定时复诊,尽早恢复健康,减少疾病复发。如果患者不服从医护人员所提供的治疗护理计划,其后果将由患者本人承担。

医疗机构医院病人的权利与病人的义务

医疗机构医院病人的权利与病人的义务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在特定条件下,护士通过医疗、护理等活动与患者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即护患关系。它建立在护理人员与病人双方交往的基础上,是以病人为中心的各种信息交流与双向作用的过程。在护患关系中双方应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调整自身的行为,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护理人员尊重病人的权利并督促病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是提供高品质护理服务的重要方面。 病人的权利 国际相应约定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病人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病人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病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医务人员要向病人说明拒绝治疗对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如果医院计划实施与病人治疗相关的研究时,病人有权被告知详情并有权拒绝参加研究计划。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医院应依病情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价、医疗服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前,必须先交代有关转送的原

医院患者权利与义务

医院患者权利与义务 (一)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来院就诊患者无论其性别、经济状况、教育程度、民族、宗教、婚姻状况等,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医院不得歧视和区别对待任何患者。 (三)患者权利 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医疗、护理服务。 2.得到科室主任、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有关信息。 3.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及疾病预后等方面相关信息,必要时指定一位代理人作为上述内容被告知者。 4.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制订和实施治疗计划,参与治疗过程中伦理道德问题讨论 5.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选择拒绝治疗或自动出院,但无权要求不恰当或目前尚不可及的治疗或服务。 6.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实验性临床医疗。 7.要求医院在服务范围内对患者合理服务需求做出适当说明和反馈。

8.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医院在进行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时满足患者合理隐私需求。与患者治疗无直接关系者,取得患者同意方可在场。 9.要求对个人及与治疗有关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保密,与治疗无关人员使用病历前须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同意。 10.接受治疗场所安全,受到礼貌对待,有权得到保护。 11.得到出院后注意事项信息。 12.按规定复印住院病历。 13.在符合医院探视规定前提下指定来访者。 14.要求知晓医院服务内容和有关规定。 15.无论付费方式如何,患者均可以要求核对其账单,得到合理解释。 16.享有投诉举报权利,要求医院接待受理,知已采取措施及处理结果。 (四)患者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权利。 2.配合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治疗护理方案和指导,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承担相应责任。 3.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背离事实信息。 4.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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