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保障性苗圃的建设管理,加快林木良种苗木的繁育与推广,提升我区林业生态工程和重点林业项目的造林苗木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林场发〔2013〕44号)、《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09-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84号)、《广西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和规划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林业保障性苗圃是指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主要从事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珍贵树种繁育、育苗新技术推广示范,承担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培育任务的育苗单位。

第三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障性苗圃的设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苗圃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认定的林业保障性苗圃,优先享受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木良种补贴、自治区级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等项目扶持,林业重点工程用苗应优先委托本行政区域内林业保障性苗圃培育。对使用

林业保障性苗圃所育苗木造林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国家造林补助。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林业保障性苗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培育绿化造林苗木经验的国有育苗单位,或长期承担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绿化造林苗木培育任务的民营和个体苗圃。

(二)育苗圃地面积100亩以上,圃地今后使用年限10年以上,近三年来年均培育造林苗木100万株以上;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种苗质量检验人员;

(四)苗圃生产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档案、苗木标签、苗木出圃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

(六)已取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具有自控荫棚、自动灌溉等设施设备,并具有轻基质容器育苗、穴盘容器育苗、组织培养等育苗经验的单位优先。

第七条林业保障性苗圃根据自愿原则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申报表》;

(二)育苗圃地使用权证明(租赁土地的以协议书为依据)、产地检疫证明;

(三)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单位和民营公司还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五)近三年种苗生产经营总结。

第八条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

(二)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单位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三)自治区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林业厅提出申请;

(三)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收到推荐意见后,组织科研、生产、管理单位的专家,对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苗圃进行实地考察和集中评审,作出评审结论。专家评审通过后,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或有关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发文公布。

第九条林业保障性苗圃根据全区种苗总体发展规划和各地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任务需求,按照总量控制、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认定,认定期为五年。

第十条林业保障性苗圃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公布命名和授牌。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各设区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根据本市下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计划,确定和下达辖区内林业保障性苗圃的育苗任务,并负责辖区内林业保障性苗圃年度育苗的任务落实、质量监管、苗木调剂。

第十二条实行订单育苗制度。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及时与林业保障性苗圃签订育苗合同。育苗合同应明确培育苗木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以及苗木价格、验收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苗木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相同苗木的价格。

第十三条林业保障性苗圃应根据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委托育苗任务制定年度育苗计划,采用良种良法育苗,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完成育苗任务,确保出圃苗木质量,及时上报生产情况等信息。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林业保障性苗圃培育主要造林树种所用的种子(穗条),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或自治区级审(认)定的良种。要优先使用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林木良种基地所生产的林木良种,如确需使用省外或国外的林木良种,须将引种材料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林业保障性苗圃销售的苗木,必须经自检合格,出具质量检验证书,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规定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方能出圃。

第十六条林业保障性苗圃应当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广西油茶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妥善保存,定期检查,实行电子化管理。

第十七条坚持适地适树种源、就近育苗、就近调剂的原则,在就近的林业保障性苗圃调剂造林苗木。委托育苗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采购的苗木应当根据购苗合同组织验收。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依照《种子法》对林业保障性苗圃加强监督检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每年度要对辖区内林业保障性苗圃育苗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保障性苗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林业保障性苗圃资格:(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未完成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育苗任务的;

(三)生产销售假劣种苗的;

(四)违反财会计管理制度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

(五)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六)不积极配合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的种苗质量抽查、信息报送工作的;

(七)受到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八)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条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普通品种冒充优良品种的,不办理或仿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如实填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负责解释。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 -11-26 阅读:1183次 [关闭]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 (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 (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 );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二、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 (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苗圃管理内控制度

苗木基地内控制度 一、苗木基地员工管理规范 ㈠基本要求: 公司员工,需忠于值守,遵守本公司制度,服从各级领导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员工任何情况下不得做出有损害公司形象的事情和发表损坏公司形象的言论。违反此项者按情节轻重扣除一个月轮休时间或直接勒令开除。 ㈡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苗木基地苗木养护工人考评办法: 考评分数月度满分10分,不满足下述各项管理条例者将给予扣分处罚;年度总分120分,年度考评不满80分者勒令开除。 1、员工需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上下班,完成指纹记录,不得迟到和早退。无法录入指纹者需告知管理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三次迟到或早退算旷工一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0.5分。 2、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者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1分。 3、基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员工需按要求加班,加班时间由管理人员统一记录后,按实际加班情况补给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管理人员安排。特殊情况下不按规定加班者扣除2分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直接勒令开除。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2分。 5、员工正常轮休时,每个小组需保证至少两人正常上班,要轮休的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轮休。否则按旷工处理,且一次性扣除1分。 6、员工需服从公司工作调整,特殊情况可提出待管理人员商议。商议决定后不实行或敷衍者一次性扣除2分,情节严重者勒令开除。

二、物资及存货管理。 ㈠物资及苗木增加及入库管理: 1、物资及苗木采购应严格遵守公司物资采购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建立定点供应单位; 2、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账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3、生产物资及原材料入库管理:生产物资及原材料购买入库仓管人员须及时对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登记入库,及时登记库存台账,开具入库单,报与公司财务部入账。 ㈡生产物资使用管理: 1、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带走或变卖苗圃任何物品否则一经查实按盗窃论处,勒令开除。配发物品需由领取人及仓管员签字确认登记。 2、生产工具和物资当天带出需当天就带回库房统一收存,随意丢弃导致物资丢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赔偿。工人生产过程中需爱护公司配发的各类农资农具,在非生产过程中导致农具,生产物资的损坏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3、农药化肥等物资用完后,包装物需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苗圃环境。 ㈢生产物资及苗木保管和盘存 1、仓库保管人员对苗木及物资数量完整、质量完好、账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负责;每笔业务都要有经办人、审核人、领导审批签字,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物品采购、储存、领用、报废流程办理。 2、各类库存用品及所栽种苗木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每年11月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3、生产物资管理记录:日常工作中,对设备使用、辅材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

林木种苗统计述职报告与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报告汇编

林木种苗统计述职报告 20**年即将过去,可以说,在过去的一年间,从我自身来说,能够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积极响应部门领导的日产工作安排,在站里领导的关心关怀下,在同事的互助扶持下,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以下简单汇报。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上报工作的及时有效 今年我所负责的工作主要是完成全市林木种苗统计报表工作,一年上报工作虽然只有两次(6月份和12月份各一次),但是上报数据收集,往往需要几天甚至是十几天来进行,和数据、数字打交道,虽然有些枯燥,但是在这样的工作里我会主动去找寻乐趣,并主动创新工作方法,让工作更加有效率。林木统计报表涵盖了种苗综合情况的法定报表,包括育苗情况、按树种完成情况两套表格,完成报表不是简单的数字汇总,它需要很多相关林业知识,我所承担的职责就是审核汇总,一项一项的收集,一栏一栏的填写,我坚持细致耐心地填报好每一个表格,虽然填写的数据有几千项,但是每次我所填报的八项报表,都能保证填写的“零差错率”,高效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得到了咱们种苗站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勇于挑战困难,主动接受艰巨工作 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为了维护我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打击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流通环节中的不法行为,保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规范,上半年我们站里开展了强化种苗执法、“两证”清查活动,活动,这次清查活动的力度非常大,需要对本辖区历年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展全面清理活动,工作任务难度大、时间紧,在这种情况下,我义无反顾和站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主动分担了其他同事的工作。正所谓一份付出、一分收获,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就完成了全市林木种子 第1 页共7 页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苗圃管理办法

苗圃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改善苗圃的经营管理,提高苗圃的生产水平,坚持科学办圃的原则,充分发挥其作用,适应绿化工作的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圃容圃貌管理 1、坚持文明生产,保证圃容圃貌整齐、美观、卫生。 2、土地平整疏松,及时施肥,保持土壤肥力。 3、提高圃地的利用率,无边角空闲地,倒茬地不得超过7%。 4、苗木、花卉要及时修剪,整形、定干,缩短苗木、花卉出圃周期。 5、圃地排、蓄、灌统筹,设施齐全,保证土壤墒情良好。 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根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分。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新种树木不宜种太深,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3、松土不宜太深,防治伤害树木的根部。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除草 应在每次灌溉或降雨后进行除草、松土。除草要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定期对树木周边的杂草进行清除,保证树头下无

苗圃经营管理制度

苗圃管理制度 苗圃是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其任务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各种类型、各种规格、各种用途的优质苗木。为提高苗圃劳动生产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苗圃的功能定位:作为公司,在经营一个苗圃之前,必须将苗圃进行一个大致的功能划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本人多年从事苗圃管理来看。可将苗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1、繁殖圃:单纯的作为苗木、花卉的繁殖用,此类苗圃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要求较严格。主要用来插苗,播种苗.规划在管理房旁边比较方面. 2、中号苗培育圃:主要用作成型苗木的移植培育,此类苗圃生产周期较长、见效慢。对苗圃土壤的理化性质要求不是很严.但不宜积水地点. 3、大树桩景区:主要是收购一些乡土大树品种,移植在此两至三年后再上工地.此区应设在公路旁边,人及吊车方面进入的地方. 4、色块苗及球形苗区:此类苗圃的规划周期性比较短,可适当选择圃区较低的地点,适合色块苗水分供给;球形树可间植在大树底下. 二、人员管理 (一)组织架构

苗圃下设场长、养护工、仓管、安全员和炊事员。采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 1、领班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苗圃园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仓管的岗位职责:苗圃园物资发放、回收、等级及物资申购 3、养护工的岗位职责:苗圃园苗木日常养护 4、技术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养护工人施药、施肥、及日常苗木养护 (三)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全年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2、考勤记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执行 (四)员工假期和福利制度:1、苗木每月月末上报下月生产任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发放当月绩效奖金的100%,如果未完成相应比率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绩效奖金=计划完成的下月生产任务/实际完成量*绩效奖金

苗圃基地规划设计

附件3 ************公司 ***大树移栽苗圃基地 规划设计方案 ******** 二00九年七月

目录 1、总论 (4) 1.1大树移栽苗圃基地建设背景 (4) 1.2大树移栽苗圃基地规划范围、规模和规划建设目标 (4) 1.2.1 规划范围、规模 (4) 1.2.2 规划建设目标 (4) 1.3大树移栽苗圃基地设计原则和依据 (4) 1.3.1设计原则 (4) 1.3.2设计依据 (5) 2、大树移栽苗圃规划区基本情况 (6) 2.1苗圃基地的经营条件 (6) 2.1.1项目性质、特点 (6) 2.1.2苗圃位置及当地居民的经济状况 (6) 2.1.3交通条件 (6) 2.1.4电力条件 (7) 2.1.5劳动力条件 (7) 2.1.6周边环境条件 (7) 2.1.7销售条件 (7) 2.2苗圃基地的自然条件 (8) 2.2.1地理条件 (8) 2.2.2土壤条件 (8) 2.2.3水源及地下水位 (9) 2.2.4气侯条件 (9) 2.2.5病虫害和植被情况 (9) 3、苗圃基地规划 (11) 3.1规划面积 (11) 3.2苗圃基地经营周期 (11) 3.2.1苗圃基地建设周期 (11)

3.2.2苗圃基地生产周期 (11) 3.3苗圃用地规划设计 (11) 3.3.1苗圃基地用地性质划分 (11) 3.3.2苗圃基地功能分区及建设内容规划 (11) 3.4苗圃基地管理及生产组织 (16) 4、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17) 4.1投资估算 (17) 4.1.1建设投资 (17) 4.1.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及安装 (21) 4.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 4.1.4基本预备费估算 (22) 4.1.5项目建设资金总投入 (22) 4.1.6建设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 (22) 4.2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23) 4.2.1苗木生产管理费用初步估算 (23) 4.2.2苗木销售收入估算 (23) 4.2.3经济效益分析 (25) 4.2.4社会效益分析 (25) 5、大树移栽技术部分 (26) 5.1大树移植的意义 (26) 5.1.1景观意义 (26) 5.1.2生态意义 (26) 5.2 影响大树移植成活的因素 (27) 5.2.1 大树移植的基本原理及实践可行性 (27) 5.2.2大树移植较常规园林苗木成活困难的原因 (28) 5.3大树移栽方案 (29) 5.3.1树木选择 (29) 5.3.2切根处理 (30)

2019年苗圃生产经营计划

2019年苗圃生产经营计划 银川万亩生态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苗圃有万亩生态园苗圃、原西干渠苗圃、原城市苗圃及温室。管理面积大,区域分散,多年遗留的问题有特别多,这给苗圃管理和经营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即利于苗木生长,又立于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苗圃内计划实行一系列的管理经营制度,其内容涉及到苗木花卉育苗、苗木出圃、苗圃整理、浇水、施肥、除草、杂物清理、苗木抹芽、整形修剪、考勤、用工登记和苗木统计、各项作业检查结果统计、财产管理等工作,并将其任务分配到不同岗位的各个员工的头上,明确了任务和作业质量,防止了工作上相互扯皮的现象发生,也使各部门负责人清楚认识自己工作职责。 一、苗圃经营管理质量总体目标 1、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2、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3、苗木生长量:常绿树增高20-40厘米、乔木径围增粗25厘米、灌木蓬径增幅20-40厘米。 4、苗木品质或苗木可利用率90%以上。 5、保障园林景观苗木供给。 二、全年及阶段用工计划

根据全年及阶段作业内容、规模数量,除以各项作业的施工定额,可以计算出所需用工的数量。苗圃生产经营部门把用工计划提交给公司管理部门,为生产准备足够的劳务。用工计划的季节性很强,为节省开支,苗圃一般都招用季节工。 三、全年及阶段用料计划 各项作业计划内容都包括有生产经营所用材料的具体 内容,如肥料、农药、出圃包装、防寒材料、工具、机械、燃料等各个部门将用料计划提供给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可及时地为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四、外引苗木计划 苗圃每年都要有计划地从国内外引进一部分苗木。外引苗木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内容: 1、本圃原来缺少的苗木品种,引进后增加了产品结构的内容; 2、计划扩大繁育的品种缺乏母株,引进目的是扩大繁殖量; 3、是自身繁殖小苗成本高、繁殖能力差,引进外地繁育的小苗降低成本; 4、是苗圃本地气候和土壤等条件不如引进地区优越,如自己培育苗木,生长量小、成本高;

林木种质资源库的管理办法

林木种质资源库的管理办法 产品型号:TPZY-CV2.0 产品简介: 种质资源管理系统又称种质资源库管理系统软件、种质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种质及中间材料等育种资源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条形码或电子标签为每一份种子建立唯一标识,实现育种资源的动态出入库管理与预警提醒、远程查询检索,促进育种资源的妥善保管。 中国最早贮藏种子的方法是将晾晒干燥后的种子,装在纸袋或布袋内,放入带盖的小口缸或瓦罐里,加入适量的生石灰作为吸湿剂,置于阴凉处保存。印度、埃及等国也采用过类似的方法。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苏联等国相继建造了用空调设备控制温、湿度环境的贮藏室。中国从1975年起筹建种质资源库,广西农业科学院种质资源库于198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国家种质库于1984年相继建成,均已先后投入使用。一些国家的农业科学工作者正致力于采用超低温(-196℃的液态氮)冷冻植物细胞和组织的新技术,以期达到长期贮藏种质的目的。 产品分类: 贮藏环境(主要指温度和湿度)对种子的寿命影响很大。根据库内温、湿度环境的不同,种子贮藏建筑可分为5类:①超长期贮藏库,温度-18℃,相对湿度40%左右,贮藏期为50年。②长期贮藏库,温度-10℃以下,相对湿度30~40%,贮藏期为30年以上;③中期贮藏库,温度0~5℃,相对湿度30~40%,贮藏期为15年左右;④短期贮藏库,温度10~15℃,相对湿度50~60%,贮藏期为1~3年;⑤普通种子库,采用自然或机械通风调节库内温度,种子贮藏期为3~6个月。超长期贮藏库、长期贮藏库、中期贮藏库和短期贮藏库都需配备制冷除湿设备。中国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材料分两级保存。长期保存的材料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的长期库贮存。中期保存的材料由各地方农业科学院(所)或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研究所的中期库保存。长期库向各中期库提供更新用种;各中期库除向长期库提供贮存种子外,还向育种者提供研究材料。短期库可作为各省市种子公司用以保存优良种子的库房。普通种子库为保存第二年生产用种的库房。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_1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县国有***苗圃经营治理方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同意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治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治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进展”为宗旨,生产哺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脚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打算,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治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要紧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治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别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别得占用。在满脚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事情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治理:以哺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方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职员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别劳别得。 七、人事治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治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可以承受一定财力的事情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治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将来一律别再同意退伍兵和暂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治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别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货物治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治理,一律别外借。 九、水电治理:节省用电,节省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别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治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治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同意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治理,普通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别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要紧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苗圃设计说明书最终版

苗圃设计说明书最 终版

苗圃规划设计书 班级:林学15-3姓名: 学号: 指导教 师: 时间: 5月30日

目录 总论 一、概论 1、苗圃名称 2、主管部门 3、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法人 5、苗圃范围、规模与权属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7、建设期限 二、设计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设计依据 2、指导思想 3、设计原则 三、苗圃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分析 1、自然条件 2、经营条件 3、市场潜力与风险评价 专论 一、苗圃分区面积的计算及说明

1、生产区面积的计算 2、非生产区面积计算 3、区划理由 二、建圃开支费计算 三、每年育苗技术设计 1、秋耕整地 2、种子催芽 3、播种前整地 4、播种 5、苗期管理 6、苗木出圃 四、苗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 2、人员编制 五、苗木成本的估算 1、直接成本 2、间接成本 3、销售成本计算 总论 一、概况 1、拟建苗圃的名称:

北京林业大学东升教学实习苗圃 2、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局 3、建设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4、建设单位法人: 宋维明 5、拟建苗圃范围、规模与土地权属 拟建苗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八家村境内,在北京林业大学西北侧约0.1km,东侧隔双清路与中国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相邻;西侧隔城铁13号线或京张铁路距清华大学约0.5km;南临八家村委会,以林业大学北路西延线为界;北侧以月泉路及其延长线为界用于拟建教学实习苗圃用地。 区域面积56.7公顷。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教学实习苗圃总投资为2500万,资金主要来源为教育部拨款,部分由北京林业大学承 担。 7、建设期限 2年,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到最后的设备、人员入驻。

苗木销售管理制度

古城林场苗木营销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苗木销售管理,力求苗木收益最大化,经场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有苗圃苗木的销售和调入的苗木。 二、成立苗木营销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场管会全体人员和各苗圃负责人组成,由场长任组长,书记、副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苗木的定价及日常销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股,负责苗木销售日常事务。所有责任人员道道手续签字,详细记录在案,确保苗木质量合格、数量足额、成活率达标。出现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苗木销售采取定价公示和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年初由领导小组参考上年苗木市场行情制定出当年我场苗木销售参考价格表(以下简称“价格表”),作为苗木最低销售价格的依据,中途苗木行情上涨或下跌,则由领导小组讨论重新定价,并制定出新的价格表,同时废止旧的价格表。 四、苗木销售参考价格表发至各站、圃、点,全场职工都应积极引进客户推销苗木。职工推销的价格若超出价格表确定的价格,按超出部分总收入的 3 %提成后作为职工的推销奖励。 五、苗木销售采取先预交苗款后起苗的办法,由客户先向场财务足额预交购苗款,场财务股开具苗木调运单,苗圃管理人员和场派驻人员按苗木调运单上的树种、规格、数量调运苗木并签字后,按实际调运数量结算。

六、苗木的出售必须开票记帐,严禁收款不记帐、私设“小金库”、帐外坐支现金的现象发生。 七、苗木调入,必须通过招标或询价的程序,1万元以内的由场招标调入,报县林业局备案;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林业局审核批复,县林木种苗管理站开具《林木种苗使用许可证》后实行招标调入。 八、个体私营苗木的调入,必须挂靠正规、合法、注册的苗木销售公司进行招标调入。 九、调运苗木,“两证一签”必须齐全。调入苗木到位后必须申请当地植物检验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有关苗木生产费用、销售收入数据、财务报表与业务报表必须一致。 十一、业务股要有正规的育苗档案,建立健全育苗台帐,严格成本核算,数据必须详实可靠,并及时上报相关报表。 十二、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

苗圃管理办法

公司苗圃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改善苗圃的经营管理,提高苗圃生产水平,坚持正确的办圃方向,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办好苗圃,充分发挥其增值作用.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方针、任务 第一条苗圃属为发展公司提供优良苗木的基地。是生产性质的独立核算单位,在单位内部,要按照企业化管理,实行经济核算。 第二条苗圃应当发扬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精神,贯彻执行“以育苗为主,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第三条苗圃的主要任务是:繁殖、推广优良树种,培育绿化需要的优质壮苗;开展科学实验,实行科学育苗,提高育苗技术水平;利用苗圃条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苗圃的长远规划、生产计划、财务管理、劳力调配、物资供应、产品分配以及人事关系,按其隶属关系,分别由苗圃经理管理,并接受上级公司部门的指导和检查。任何单位不得向苗圃平调劳务、资金、产品。苗圃的土地不得侵占,苗圃搬迁、改建、合并、撤销和改变经营方向、领导关系,都必须报请公司审批,不得任意改动。新建苗圃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第五条苗圃必须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苗圃的规模和任务,本着精简原则核定编制。选拔能执行公司的路线、政策,年富力强,懂业务的人员担任主任,并配备好技术、工人。苗圃固定工人要按常年用工配备,生产忙季可雇请临时工。 第六条苗圃实行经理负责制。一般实行两级管理,圃下设作业队(组)。讨论圃务重大问题,并对圃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七条苗圃必须建立以生产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经理、技术、财会人员和队(组)长的职责,使全圃的生产建设,能够有秩序、按计划地进行,克服和防止在工作上、生产上、技术上无人负责现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保障性苗圃的建设管理,加快林木良种苗木的繁育与推广,提升我区林业生态工程和重点林业项目的造林苗木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林场发〔2013〕44号)、《全国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09-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84号)、《广西林木种苗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和规划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林业保障性苗圃是指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主要从事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珍贵树种繁育、育苗新技术推广示范,承担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苗木培育任务的育苗单位。 第三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保障性苗圃的设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苗圃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认定的林业保障性苗圃,优先享受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木良种补贴、自治区级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等项目扶持,林业重点工程用苗应优先委托本行政区域内林业保障性苗圃培育。对使用

林业保障性苗圃所育苗木造林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国家造林补助。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六条林业保障性苗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培育绿化造林苗木经验的国有育苗单位,或长期承担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绿化造林苗木培育任务的民营和个体苗圃。 (二)育苗圃地面积100亩以上,圃地今后使用年限10年以上,近三年来年均培育造林苗木100万株以上; (三)具有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种苗质量检验人员; (四)苗圃生产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档案、苗木标签、苗木出圃检验等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 (六)已取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具有自控荫棚、自动灌溉等设施设备,并具有轻基质容器育苗、穴盘容器育苗、组织培养等育苗经验的单位优先。 第七条林业保障性苗圃根据自愿原则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申报表》; (二)育苗圃地使用权证明(租赁土地的以协议书为依据)、产地检疫证明;

苗圃管理制度

苗圃管理制度苗圃管理制度 苗圃是繁殖和培育苗木的基地。其任务是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培育各种类型、各种规格、各种用途的优质苗木。为提高苗圃劳动生产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苗圃的功能定位:作为公司,在经营一个苗圃之前,必须将苗圃苗圃的功能定位:进行一个大致的功能划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依本人多年从事苗圃管理来看。可将苗圃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 1、繁殖圃:单纯的作为苗木、花卉的繁殖用,此类苗圃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要求较严格。主要用来插苗,播种苗.规划在管理房旁边比较方面. 2、中号苗培育圃:主要用作成型苗木的移植培育,此类苗圃生产周期较长、见效慢。对苗圃土壤的理化性质要求不是很严.但不宜积水地点. 3、大树桩景区:主要是收购一些乡土大树品种,移植在此两至三年后再上工地.此区应设在公路旁边,人及吊车方面进入的地方. 4、色块苗及球形苗区:此类苗圃的规划周期性比较短,可适当选择圃区较低的地点,适合色块苗水分供给;球形树

可间植在大树底下. 二、人员管理(一)组织架构 (一)设场长、养护工、仓管、安全员和炊事员。采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1、领班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苗圃园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仓管的岗位职责:苗圃园物资发放、回收、等级及物资申购 3、养护工的岗位职责:苗圃园苗木日常养护 4、技术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养护工人施药、施肥、及日常苗木养护 (三)考勤制度1、出勤时间:全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2、考勤记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执行 (四)员工假期和福利制度: 1、苗木每月月末上报下月生产任务,完成当月生产任务,发放当月绩效奖金的100%,如果未完成相应比率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实际绩效奖金=计划完成的下月生产任务/实际完成量*绩效奖金 2、半年奖金及年终奖金,计算公式为:半年奖金或年终奖金=半年计划完成工作量或全年计划工作完成量/ 实际

绿化林业工程师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讲解学习

附件3: 绿化林业工程师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 (2007年7月13日发布) 一、考试的对象 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与管理、绿化林业建设与养护、植物保护、林业病虫检疫与防治、绿化林业生态保护与管理、花卉苗木和果树技术推广等工作,符合绿化林业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的内容 包括法律法规和专业概论两部分。 (一)法律法规(占20分):内容包括绿化林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二)专业概论(占80分):内容涉及植物学、园林及造林规划与设计、生态学、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植物培育与施工养护等方面基础知识。 专业概论部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参考以下考试范围进行考前准备。 三、考试的方法与题型 以上两部分内容综合在一张试卷,实行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占80分)和判断题(占2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法律法规篇 一、法律 要求重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二、法规 要求重点掌握《城市绿化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熟悉《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了解《公园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三、规章 要求熟悉《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了解《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

植物学篇 一、细胞学部分: 1、植物细胞构造:细胞核、细胞质、液泡、细胞壁、线粒体、质体。 ⑴ 质体:叶绿体、叶绿素A、叶绿素B、叶黄素、胡萝卜素;白色体、有色体。 ⑵ 线粒体:ATP(三磷酸腺苷) ⑶ 细胞膜:构造、特性:半透膜 ⑷ 细胞核:DNA、RNA ⑸ 液泡:渗透压、储藏 2、细胞的分裂 ⑴ 有丝分裂 ⑵ 减数分裂 3、细胞的分化和脱分化—细胞的全能性 植物的组织培养 二、形态解剖部分 1、组织:分生组织、基本组织、输导组织、保护组织、机械组织、分泌组织、储藏组织 2、器官:根、茎、叶、花、果、种子 3、根:作用、构造、根系、侧根、根毛、根尖、根冠、根瘤、菌根、变态 4、茎:构造、作用、分枝习性、芽、形成层、变态、树皮 5、叶:构造、叶序、形态、变态、功能 6、花:构造、花序、大(小)孢子叶、传粉、生活史与世代交替(繁殖、生殖、孢子、配子、孢子体、配子体、无性生殖、有性生殖) 7、种子与果实:构造、类型;种子的休眠和萌发;种籽 三、植物的分类: (一)植物的自然分类法:(优点,方法) 1、分类等级:门、纲、目、科、属、种 2、种以下单位:变种、变型、亚种、品种 3、植物的名称:学名、俗名、双名法、属名、种名 4、低等植物:菌类植物、藻类植物、地衣(菌类+藻类)、 5、高等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种子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 6、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区别 7、双子叶植物与单子叶植物的区别 8、松、杉、柏区别 9、杨树与柳树的区别 10、牡丹与芍药的区别

苗圃管理制度

苗圃管理制度

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苗圃管理制度(试行)对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本单位坚持“养护质量第一”的宗旨,确保植物良好生长势头。 一组织措施 1.组织建立现场管理的保证体系,设立以养护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养护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根据养护的特点,明确各岗位工作标准职责,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2.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和监督保证体系:自检、互检,组长复检,技术负责人及单位领导检查。 二常规养护技术措施 1.浇水 (1)浇水工作应视天气情况而定。晴天时,花草、木本植物每天浇一次。阴雨天根据降雨情况确定浇水时间及浇水量,并及时排水,注意防涝。 (2)清洗大树易把水射到人行处,所以开水枪前要注意行人动态,开启时要短距离起喷(示意过往行人),原则上草地每次喷洒10分钟,其余各处喷洒20 分钟。 2.喷药 (1)这里所指的喷药,是指大面积全面定期喷射广普性杀虫药作预防措施及杀灭病虫害,要注意用药安全及药物机具的管理。 (2)准备好高压喷枪、白胶桶及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前注意风向,从下风地段开始,先喷高处,后喷低处,带好胶手套、口罩(面罩)。 (4)注意观察行人动态,做好安全防备工作,严防药液喷射到人。 (5)每次操作由2人进行,1人开机配药及注意行人动态,1人操作喷枪,两人操作前应预先约定操作动作、信号、手势及旗帜颜色,以便及时联系。 (6)工作完毕后,注意回收保管好药物并及时清洁好机具,用肥皂洗擦皮肤裸露部分。 三养护管理内容及技术规范 1.修剪:

(5)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行为规范。 (6)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及数量,要立即上报。 (7)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 四对养护管理人员的组织安排 本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将养护分为四个组,即树木及花灌木养护组、专职机械养护组、草坪养护组、植保组。设立养护相关工作岗位。 (一)养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一班人的政治思想、技术根基、文化素质、工作态度、思想情绪、生活习惯以及其他切身问题,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2、工作前把工程情况、工作性质、质量要求、安全防护、机械设备及分部分项技术问题认真向工人交底,并保留书面资料。 3、对工人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完成任务后做好自查自检记录。 4、技术人员是工作的排头兵,必须上前一步熟悉有关业务,参加现场劳动,苦活、脏活、重活要于在前头,工作要做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 5、注意各班组、各工序的密切配合与协调,以总体管养工作大局为已任,做好施工日记等当天资料。 6、对社会来讲“节约有功,浪费犯罪”,所以工段长一定要率领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7、对违反工作规律,不利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工作进度的异样情况要勇于出头,坚决制止。 8、团结就是力量,技术人员是养护工作的核心,所以要特别谦虚谨慎。 (二)养护管理的作业机构 要想做到良好养护,达到二级标准,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园林养护二级管养规范规程》、《园林绿化管理标准》、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 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国有县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国有县苗圃经营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国有县苗圃经营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二、按照《国有林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部门管理制度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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