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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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质量管理办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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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工程咨询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责任分明、协作良好、奖罚相济的竞争激励机制,以遵循道德行为准则,坚持诚信、高效、热情服务精神,为树造H伦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1工程咨询业是为政府部门和投资者对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实施提供智力服务的行业,业务范围涉及投资策划、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乃至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因此,切实加强工程咨询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准,是H伦公司全体职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2H伦公司以工程咨询的高质量和竭诚服务,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和期望,并以此取信于人,立足社会,树造H伦品牌。

.3以加强质量管理和提供质量保证,促进与客户之间的理解、信任、协作与支持,提高咨询效果和服务效率,为投资者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者所付出的咨询酬费,价有所值,得益远超值于所付的费用。

.4加强质量管理,是为营造目标明确,责权分明,奖惩相济,同事间彼此协调沟通,真诚合作,激发创新精神及塑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公司优良的服务水准和竞争力。

.5加强质量管理目的,是通过识别和设法满足客户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和期望,以进取市场获得竞争优势。鼓励公司员工自觉地提高质量保证意识,::发挥创新精神,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原则,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保证咨询成果的高质量,保障客户的利益,提高咨询项目的投资效益。

.6加强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努力提高管理的过程,全体员工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要按程序开展咨询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乃至全面质量监控管理,踏实严谨,精益求精。每个员工都做到不让半点疏忽或失误从自己手中漏过。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和外在形象。

第二条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咨询任务

业务洽谈及合同的签订

由市场营销部统一对外洽谈业务及拟签咨询合同,必要时会同总工程师室研究确定具体咨询项目承接与否等事宜,与委托方洽谈商议,听取业主明确或隐含的要求,进行分析、权衡利弊及可能出现的竞争对手等情况。当双方就咨询的内容、范围、预期达到的目标、交付成果的日期、咨询费用等达成一致共识,则可承接任务,拟订合同。

特殊项目,会总工程师室提交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市场营销部拟制项目任务书,送达总工程师室。

总工程师室对任务书进行审查,提出任务执行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提出项目组成员人选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拟制项目任务书执行

方案下发工程咨询部。

工程咨询部根据任务书执行方案的内容、要求,提出任务执行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专业分工方案,报总工程师室核准。

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项目组,并将各成员及专业分工、任务执行大纲及实施计划、进度、质量保证方案报告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室核准确认。市场营销部将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图表等送达项目经理,同时做好交接签收手续。

第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咨询成果质量保证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保证所执行的咨询任务与咨询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要求等相符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咨询任务执行期间,项目经理有权协调组织及指导项目组成员工作。为了执行任务的强有力,提高质量和时效性,在必要时可更换项目组成员。

项目经理负责计评拟定项目组成员的绩效工资方案,并报主管经理及企业资源部核备。

项目经理对项目咨询任务的开始、过程及最终结果负责到底,直到该项任务合同有效期终止或是该项目工作完全结束为止。在这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及答辩,修改、完成至终止,均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咨询任务执行中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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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技术支持,方案选择及质量控制保证等工作,由总工程师及时提供支持、指导。项目经理必须主动接受指导。

咨询过程中,项目组成员的要求和建议,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市场部项目联系人为本项目助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过程跟进和联系服务工作。

第四条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担任项目经理:

在H伦公司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应注册师执业资格,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

经公司研究批准具备项目经理能力的人员。

项目组成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调配和领导,协助其同步进行咨询工作,能胜任接受所承担的任务的专业能力,对其所承担专业的咨询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主管经理

负责所属部门的项目咨询任务书执行协调、组织管理、过程监控等全面的领导和服务工作。

对项目经理实行现场指导,重点研究并把握项目咨询任务中心主题,

主要内容及主要比选方案的拟定推荐等主要问题,协调推进工作进程,保证质量。

拟定项目经理人选,审核项目经理提出的项目组成员,及咨询任务书执行计划方案。

负责对咨询成果的主题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审查,并提出审查记录及修改意见。

负责对项目经理及其咨询成果的考核、评价,指导项目经理对下属成员的专业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核审签署项目经理对绩效奖励的报告。

组织或参与咨询项目的评估会议,率领及指导项目经理解决有关技术难点,成员间协调及与客户的沟通或是纠纷的处理问题。

第六条主审工程师、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室根据咨询任务的内容特点,专业要求等,指定可胜任之人员担任主审工程师,负责对该项咨询任务的技术支持及质量的监督指导工作。

主审工程师在任务下达前,召集项目组全体成员召开一次会议,对具体咨询任务进行技术交底,研究项目难点、重点,审查项目经理提交的咨询任务执行计划方案。重大项目报经总工程师签署后,呈报总经理召开专题会议。

主审工程师对咨询成果实行最终审核,签署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查确认。对主审工程师审核修改或纠正的意见,项目经理必须接受指导,

限时纠正。

主审工程师要根据咨询任务的执行进程及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偏差,及时召开项目组成员的协调会,予以指导纠正。主审工程师主持项目评估预演示会议。参加咨询项目的评估的预备会议及正式会议。

第七条外聘专家、专业公司

总工程师室负责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库,形成专家网络,吸收各行业资深望重的专家学者,参与及指导咨询工作。

对于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或重大项目,可以从”专家库”外聘专家指导咨询工作。外聘专家的人选及报酬待遇由总工程师室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重大咨询项目在提交业主前,必经过公司内部评审。评审会及专家组人选事宜由总工程师室负责。

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由总工程师室负责。

第八条校对、审核

对咨询成果要严格执行”二校”、”二审”程序。终审的咨询成果必须在送交客户30小时前送至主审工程师。

“二校”在项目组内自校、互校。由项目经理组织指导进行。自校、互校均需签署意见。

“二审”分别由主管经理初审和主审工程师终审。初审及终审经手人签署意见并报总工程师核准,符合合格产品成果要求后,送总经理工

作室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对技术难度大的项目或重大项目,经主审工程师提出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核准后,有必要时,提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质量评审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咨询成果进行评估论证,及时发现疏漏及错误,及时纠正。必要时外聘专家参加评估会。

第九条咨询成果的交付及信息反馈

项目经理将咨询成果交付主审工程师审查核准。

主审工程师将咨询成果交至总经理工作室。

总经理工作室将经过公司领导审批的成果交付企业资源部。

企业资源部按最终咨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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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样本”,装订、校对、核准。在装订、印制过程中如需改变,必须报经项目经理及主审工程师同意。

企业资源部指定专人对咨询成果,对照”样本”作最终校核,并将成果按规定程序送交市场营销部及归档备案。

市场营销部负责将咨询成果送至客户,并办理好交接签收手续。及时征询收取客户反馈意见表,并交于总工程师室。

第十条咨询成果的质量评价

项目评价是对咨询项目的正式查证,以证实咨询项目的完成是否符合

国家的规范及按约定满足委托方要求,也是咨询成果交付委托方的验收依据。只有根据每个咨询项目质量目标和标准做出质量评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建立起真正起作用的质量责任制。

伦公司对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分为三类实施:

过程评价:由项目经理和主审工程师负责,对咨询任务执行过程实施实时评估,及时纠正和解决在履行任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成果评价:由主审工程师会总工程师负责,对咨询成果实行总体评估,以确保交付给客户的咨询成果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和期望,保证咨询质量。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效果评价:由总工程师会市场营销部经理负责,在咨询成果交付后进行。对咨询成果交付后跟踪客户的反馈意见,成果的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总结经验教训,巩固客户市场资源,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效率,树立信誉。

咨询成果评价的基本原则

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基本的规范、标准、要求;

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根本利益要求;

必须符合咨询合同约定的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清晰,目标明确;

必须满足建设各相关方的合理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决策及实施具指导作用。

咨询成果评价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主要以下列项别为依据,根据不同类别内容规范及咨询广度深度,对其质量优劣,遵循规范标准及其咨询差别状况进行评价。

贯彻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调查分析

咨询项目任务的中心主题、主要内容的咨询结果及把握度。

项目建设的规模及产品方案

方案比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分析

风险分析

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与客户沟通、协作、服务态度

项目组成员间之协助合作精神

第十一条质量总评价及等级

咨询成果质量评价等级

优秀:中心主题突出,主要内容明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范标准,论证论据充分,对项目投资决策及实施具指导性。

良好:次于上述条。

合格:次于上述条。

不合格:没有把住中心主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违背有关规范、标准。

质量总评价由总工程师室负责组织进行。质量评价组织和专家人选由总工程师负责。评价方式采用不记名打分制。::以得分加权平均计算出质量等级。

总工程师室要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咨询成果,提出评价的实施操作办法。力争每个咨询项目都有评价结果结论与记录。重大项目可采取公司、外聘专家相结合组成项目评估小组,对成果进行评价。

评估结果与记录专案归档,作总结经验教训和绩效考核之依据。

重大项目评估方案由总工程师室向总经理工作室提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奖惩

奖励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咨询成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一次通过评审,令客户满意好评的,政府项目评估机构及H伦公司评估小组评价为优秀的咨询成果,对该项目的团队给予精神和物质工程咨询质量管理办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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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奖励金为原绩效奖金的20%,并作为加薪、晋升、获得培训机会的依据。

保质保量,成果良好。咨询成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较顺利的通过评审,令客户基本满意,评价良好的,对该项目的团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奖励金为绩效奖金的5%,并作为加薪、晋升、获得培训机会的依据。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进行相应处罚:

一般性错误。在咨询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得到处理解决,对成果没

有造成重大返工等影响,没有产生重大失误及过错等不好后果的,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限期纠正。

原则性错误。由于对项目理解不深,缺少调查研究,子项专业报告被判为不合格;综合评价、投资估算有严重误差超过±20%以上、工程造价误差率超过规定±5%以上者,对该项目的团队予以相应处罚。扣减该项目绩效奖金20%。此外,该项目团队还必须及时纠正过失,负责完成该项咨询任务,做出合格的咨询成果。

由于出现条的过失,导致该项咨询任务的失败,无法收取客户咨询费的,则项目组全体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计取绩效奖金。该项目经理停止三个月担任项目经理的职务。

业主投诉。成果没有按合同约定满足业主明确或隐含的要求,受到业主严重投诉的,对项目团队处以扣减该项目绩效奖金20%的处罚;

根据项目组成员的专业分工,不能按质按时完成总报告、子报告,严重超时、多次返工的,对当事人处以扣减该项目绩效奖金20%的处罚。经劝告仍无改正的,项目经理可更换该专业人员的咨询业务,并停发绩效奖金。

奖惩程序的执行,由企业资源部拟定,提交公司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与竞争上岗机制

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不断提高工程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公司每年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以提高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对脱颖而出的新人,逐步培养成项目经理,企业资源部负责制

定培训方案计划。

竞技上岗。为激励竞争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把有能力的人才委以重任,对于重大项目,将采用竞技上岗的办法,确定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选择项目组成员、助手。

第十四条

质量监督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的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总经理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制,更好地贯彻执行质量认证和等级评比奖惩等制度,决定成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能人选由总工程师室提出组建方案报公司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五条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咨询、工程监理、投产后咨询、管理咨询等咨询业务。

本办法由总工程师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二○○八年八月一日开始执行。

发改委2017年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

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开发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公司开发项目设计质量与工程施工质量得管理,保证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夯实安居品牌内涵,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设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架构 1、综合管理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得管理监督职能,督促总师室、项目公司(部)按照公司质量管理目标得要求认真履行本职岗位工作,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受公司经理室委托,代表公司行使质量管理工作得绩效考核职能,负责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得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 1、项目公司(部)就是施工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得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2、总师室就是公司设计与技术业务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设计阶段设计管理工作、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各阶段对相关部门得技术支持配合工作,就是设计质量管理得负责部门,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相关职责,实现设计质量管理目标。

3、综合管理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公司(部),按月(季度)以及按工程节点对各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4、人力资源部就是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管理部得检查结果,对总师室、项目公司(部)、其她相关部门相关岗位得工作进行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对相关岗位胜任与否进行评估,并向经理室提交评估报告。 5、土建、安装、档案专管员配合综合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需要参加各专项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组织工作。 6、前期开发部、工程配套部、投资监理部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及各项审批、会签流程中得工作任务。 三、质量控制要点 详见附件一:《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工地检查及质量管理考评 1、月度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室及各项目项目经理、土建与安装工程师参加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项目部依据。 综合管理部结合检查情况填写《工程质量管理考评表》(详见附件二)及每月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2、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检查 、综合管理部在以下工程节点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专管员、总师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doc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1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制度 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 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 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 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

理由是否充足; 4.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4.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 项目负责人审核 5.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5.2 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 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5.2.2 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2.3 初步成果采用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真确、一致;

工程咨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咨询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咨询服务行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咨询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根据原国家计委《工程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成果评定办法》及相关文件,以组织制度、法律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基本内涵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按照"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为顾客提供合格的咨询产品。 质量目标:确保为顾客提供的所有咨询产品合格率100%。 一、工程咨询质量质量管理制度 1.1公司法人责任制。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咨询产品质量有领导把关的责任,是最终责任人。 1.2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咨询产品总把关。总工程师为本单位工程咨询产品的第一负责人,对咨询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按负责情况负相应责任。 二.工程咨询程序管理制度 2.1严格按工作流程对每个项目进行咨询研究。 2.2严格按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编制负责人进行自审后签署自审意见,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

见,报总工程师审定,审定后报经理签发。 2.3对重大项目,严格按两级评审制,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专家评审组审定,以专家评审组审核意见为准。 三.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办公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3.1本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制,与奖金、工资基本挂钩,所罚金额直接从奖金扣除,奖励金额公司另行计提。 3.2凡有下列条款者,予以惩处 3.2.1公司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所有员工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做到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脱岗超过2小时的视同旷工一天对待;旷工一天视情节轻重扣40-50元,全年累计旷工5天扣发全年出勤奖。 3.2.2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严禁串岗或与非本单位其它人员闲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不得容留他人串岗,凡有违犯,一次扣20元。 3.2.3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私打电话聊天,不得有影响他人办公的其它行为。凡有违犯,一次扣10元。 3.2.4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室卫生实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 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 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 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3项目部 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 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3.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 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3.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3.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公司审核,公司工程部备案。 4.3.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 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3.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 控制。 4.3.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3.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3.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优质】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优质】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1 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工程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工作中的质量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质量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 公司设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设三级管理层次,即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担任。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为每个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日常的文书性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 组长对项目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业主要求等承担技术质量方面的责任,行政人事部对报告文本的文字规范、版面整理、设计印刷等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上报文件的收集、传递与档案管理。同时负责按照该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提起和督促质量管理行为与过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及标准制定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公司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1、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由通用标准和项目专属标准两部分组成。 2、通用标准由质量管理小组依据 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并参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公司自身技术能力等相关因素制订。此标准将在征求公司专家顾问团的意见后,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3、通用标准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以住质量实际业绩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在发生下列情况下也须及时予以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资质增项、技术改进、生产流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生产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须予以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现行各专业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法规以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第五条具体规定 1、集团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负责制,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具有一票否决权。 2、集团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 3、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贯彻执行

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政府质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与督查管理。 4、分公司、子公司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人员,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分公司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监控管理。全部施工方案应按规范编制,并履行审核程序。 5、项目部应按工程类别、工程规模配备专职质检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日常检查、管理、监控工作。 6、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1)各工程项目部应依法组织施工,凡需进行分包或使用劳务的,应按集团公司颁布的《相关方控制程序》和《供货方控制规定》对其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经工程监理的总监审查认可签字;对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分包队伍,必须坚决清退。

(2)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报送开工报告手续,各项目部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3)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在每一工序实施前,逐级进行详细的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并严格按分项工程工艺标准组织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操作班组应及时做好工序自检、互检,施工员应做好专业检查,质检员及时抽查各分项工程质量,及时核定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质检员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员、工长、班组长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并将质检评定结果交质检员及时核定,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地基及基础土方验槽(坑)、基础分部工程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以及设计单位、政府质监部门有要求的其他

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元/人; ③单位技术负责人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工程咨询中心环评质量内控制度守则试行

精心整理i工程咨询服务中心承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本院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整合,建立本中心的质量内控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在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院环境影响评价 求。 保证质量或不适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人员,中心通过约谈或向院部报告形式进行告诫或劝退。 2.项目承接 2.1市场部负责对外承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业务,签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合同,并协助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

2.2为规范对外承接业务过程中需进行的资质备案,避免重复备案,市场部人员在资质备案前应进行登记,备案授权书采取统一格式,备案材料采用院项目管理部统一装订的备案材料。 2.3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统一管理和合同签订后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进行,保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政策和技术风险,在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合 原因 章。 2.6市场部人员洽谈合同前应尽量详细了解项目特点、选址、周边环境、产业政策等相关背景,对不能确定风险的项目需要同环评工程师、中心负责人进行会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合同谈判。 2.7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项目如发现存在不可整改的重大隐患或单位资质限制,应及时采取终止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3.报告编制 3.1评价部负责对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编制,编制过程及编制文件应符合院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和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要求。 3.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对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产品质量全面负责,按合同要求按期完成环评工作,通过审核、评审等技术过程, 承接 4.2编制报告表项目实行二级审核,其中一级审核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环评师(项目负责人)进行,二级审核由院技术负责人进行。报告表由注册环评师(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的,一级审核实行交叉审核,由项目组外环评工程师进行审核。 4.3编制报告书项目实行校核加二级审核,其中校核为由主持该项目章节的环评师对编制的相应章节进行校核,一级审核由负责该项目的注册环评师(项目负责人)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实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公司决策层 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工程部 工程部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11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工程咨询质量管理手册范本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手册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质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工程咨询成果编制过程,保证工程咨询成果质量,由工程咨询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咨询项目(编制类),如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 3.术语和定义 3.1工程咨询项目策划——在工程咨询项目开始编制以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该项目的进度、质量要求、项目组成员及分工、重点和难点、协作

2012-8-1 发布2012-8-15 实 单位或专家的接口、评审验证和确认的时机和方式等工作,进行的统筹考据和安排。 3.2工程咨询项目接入——主要指该项目的所有编制依据,如标准、规范、政策、法律法规、各类规划、合同、委托书、任务单等,也包括类似的项目成果和类似项目模版。 3.3工程咨询项目输出——工程咨询项目的成果,如报告、规划文本、图纸、说明等。

3.4工程咨询项目的评审——在工程咨询过程中的适宜阶段,按照策划的安排,对工程咨询阶段性成果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评定和审查活动,该活动一般由工程咨询项目部组织,评审一般采用工程咨询成果审核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约请项目组成员、有关专家、总工召开评审会。 3.5工程咨询项目的验证——按照策划的安排,对工程咨询的最终成果是否满足输入要求,进行的检验和证实活动。验证一般采用对咨询最终成果审定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用与类似的项目成果对比、改变计算方法等方式进行。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3.6工程咨询项目的确认——对咨询成果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所进行的确认活动。政府项目一般以咨询成果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或者审查会作为项目确认的方式,社会投资项目一般以交付成果后10 天内未接到顾客的修改意见作为项目确认的方式。 3.7工程咨询项目的更改——指工程咨询成果交付并得到确认后,由于某种原因产生的咨询成果变更,这种变更也需要重新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3.8分包方——不隶属于本公司的组织,在某项目中承担咨询成果的部分编制工作,接受项目负责人管理。 3.9专家——不隶属于本公司的个人,在某项目中承担咨询成果的部分编制工作,或者为该项目提出专家意见和建议,接受项目负责人管理。专家不属于分包方的范畴,属于临时雇用的关系。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工程咨询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涿州市时代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等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4. 专业咨询员自校 4.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4.2 自校的主要内容: 4.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4.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 4.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 4.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4.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5. 项目负责人审核 5.1 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5.2 复核的主要内容 5.2.1 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5.2.2 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5.2.3 初步成果采用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真确、一致; 5.2.4 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 5.2.5 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其产生的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 5.2.6 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 5.3 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第9号令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11月6日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 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 (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公司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基层施工单位。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对非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除合同规定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279号(2000年1月10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电建[1995]36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电电源[2002]896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10版《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管理体系手册》。 3、总则 3.1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3.2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格管理,规范施工,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工程和满意的服务” 。各级人员都必须重视工程质量,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3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不达标准不交验、不交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3.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 3.5 为搞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论处。

3.6 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职检查和自检、复检相结合。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质检人员在工作中应善于帮助教育施工人员提高质量意识。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公司内部实施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班)自检、项目部/施工队(班)复检和公司/项目部验收;大型项目工程(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220 kV及以上变电工程、110 kV及以上电缆工程及5000 万元及以上其它总包工程),或业主有要求时,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的三级质量验收。其它工程由项目部负责三级质量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实行抽查和监督工程。 3.7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有质量部门参与资格审查,且必须在合同中载明质量保证条款。在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以控制其施工质量。 3.8 施工单位要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评定和指导性意见,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3.9 各基层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认真落实各项质量检验措施,治理施工质量通病,努力提高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工艺。 3.10 各业务(事业)部、项目部/ 工程处应按照合同规定和本制度的精神,制订适合于现场体制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4、质量教育 4.1 各基层单位必须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个员工充分理解企业的质量方针并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去,以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4.2 各单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分层次、分专业的轮训学习、考试。重点是有关的规程规范、验评标准、质量体系文件、质量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 对分包/ 协作单位的关键工种和特殊工种,各单位要负责验证,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各单位应有计划地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并以经济手段控制违规违纪现象。 4.4 公司建立三级质检网络。质检部门定期召开网络业务会议。项目部应每月开展一次质量活动。活动内容是:检查质量意识,学习规程规范、验评标准,分析质量动态,攻克质量薄弱环节。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一、咨询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流程……………………… ,一,、工程结算审核及国家审计项目制度 ,二,、工程预算项目编制及审核制度 ,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制度 ,四,、质量控制汇审制度及执行流程 5、成果报告书写规范 6、客户评价意见流程规范 7、咨询项目风险规避制度 8、咨询项目档案制度 9、外聘技术人员咨询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咨询合同管理 2、咨询成果报告管理 3、造价师、造价员及其他人员资料管理 4、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 5、劳动纪律管理 6、公司综合事务的管理 1 一、咨询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流程 (一)、国家审计项目及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咨询项目为国家审计或社会工程结算审核时~公司各技术人员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审计或审核: 1、接收委托方资料时必须在短时间内审核主要资料的完整性~如国家审计项目:项目立项文件、概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报告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有补充协议、

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地勘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收方资料、送审结算书、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材料核价单、工程隐蔽资料、施工及监理日记、开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安全文明生产合格证等~以上资料尽量请委托方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如:设计图、竣工图、送审结算书等。对社会其他结算审核项目可参照以上审核资料清单。 2、接收委托方资料时必须列资料清单并签字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列~事后我司经办人员也应自行列出。咨询项目完成后清点资料对照清单交还委托方~尽量避免资料遗失情况的发生~在归还前发现有资料遗失时~经办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告知公司主管人员共同处理。 3、各咨询项目由项目组长负责实施~根据咨询项目规模大小、委托方的时间要求、难易程度等~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组组长商讨该项目应投入的人员配制。对于小项目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全衡后直 2 接交办技术人员。 4、常规审计项目按以下流程及思路进行审计,社会审核项目参照执行,: ,1,、编制审前调查记录, ,2,、查阅所有资料后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应根据各审计局要求编写,, ,3,、审核该工程前期工作流程环节的合法性如:项目立项文件、概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报告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由其对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作为重点问题提出, ,4,、详细审阅招标文件~审阅重点: 1,、分析招标文件中造价部分的相关条款~同时对照施工合同有无相背之处。审核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计价要求、招标文件合同部分的计价原则及签订施工合同中计价原则的一致性~如有不同做问题提出。

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量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内部品牌工程验收标准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量员承担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按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量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4、质量员负责落实品牌工程的实施工作。要对项目职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工作。不去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5、质量员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质量员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质量员对没有自检、交接检记录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拒绝进行检验,并有权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 7、质量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班组或工种,质量员有权责令其整改、返工乃至停工,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向总部通报,对隐瞒质量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对质量员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长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自检记录。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给予工长每次100元的罚款。 9、质量员要和技术员一起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0、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的罚款。 11、质量员要系统积累质量方面的各项原始资料。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到各工种为止,所以项目对各工种、班组都要有质量评定考核,月底将质量报表送总部质量科。 12、实行”三检”和施工任务单制度是提高施工质量和生产率的重要环节,各项目部要严格控制,对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13、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支持质量员的全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质量员在过程控制中对质量高标准的实施。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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