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干部人事任免酝酿会议制度

一、参加人员

酝酿会议参加人员为: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

二、酝酿内容

酝酿内容主要包括:

1、市委向上级党委推荐提名的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安排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乡镇、有关部门换届人事安排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3、科级领导干部任免调整的原则意见及方案。

4、其他需要酝酿的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三、酝酿程序

酝酿会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汇报需酝酿的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并提出有关原则意见及方案的建议。

2、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就酝酿事项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召集人不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在其他同志全部发言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3、形成意见。酝酿讨论后,召集人根据酝酿讨论情况,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的酝酿意见。对一些方案和事项,酝酿意见比较分散时,应暂缓形成意见,经进一步沟通

人事任命制度

人事任命制度 一、录用原则 录用原则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视其对某一工作标准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工作的业务常识作为考核标准。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历清楚的应聘人员,通过自愿报名,全面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 均有被录用的可能。 二、招聘与任命 1、人力需求申请 1.1各部门根据年度人力编制计划及实际工作需求,填写《人力需求 表》经部门最高主管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1.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该部门之人力需求计划与编制及实际状况进行核实分析,签署意见(含招募方式等)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安排及组 织人员招募。 2、招募面试

2.2为确保应聘人员及公司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公司在组织招聘人员时之接待层级及档案保管分配如下: 2.3面试之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职位安排测试、面谈、情景模拟等不同之面试方式; 2.4面试通过,按授权办法进行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进行协调并通知应聘人员按时前来公司进行试用。 3、试用 3.1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即为见习职务期;一般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职员试用以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3.2凡经本公司通知试用之新进员工,应於限期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取消其资格; 3.3试用之员工应具备以下资料:A、有效身份证、学历或其它证书复印件;B、最近一寸免冠证件彩色照片6张;C、身体检查证明(健康证)(由公司统一安排);D、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暂住证等)。3.4凡员工办妥前项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给员工证、员工手册等; 3.5员工到任,经派定工作后,应至派定岗位工作,不得籍故请求更动;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公司岗位任免管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第3条人事任免原则 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4条人事任免权限 1.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包括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则按本制度执行。 3.凡涉及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4.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5.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6.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第5条人事任免程序 1.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2.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2章人事任免条件 第6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2、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4、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在班子成员中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 6、党委(党组)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工作简历、德才表现和推荐、考察情况及任免理由等。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的情况。 7、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口头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和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人选,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讨论决定干部退休、挂职等事项,可采取口头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社科〔2002〕人字39号

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 社科…2002?人字39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要求和院领导指示,为进一步推动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现将中组部编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印发给你们。请采取适当方式,将《守则》置于党委会议室或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便领导同志学习和遵守。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2年4月1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兔事项守则 1.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惟贤,反对任人惟亲。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组)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

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5.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 6.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7.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9.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区、市)、市的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但在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10.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效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人员的人事任免。 3、任免原则 3.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3.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4、任命与免职权限 4.1总监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任命; 4.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由董事长任命; 4.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就地免职,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1在公司内滋事、妨害秩序者。 5.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5.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5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者。 5.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5.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5.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5.11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5.12因故意或过失行为,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10000元以上者。 5.13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5.1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 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 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 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 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 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 年以上工龄,大 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 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 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6.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7.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9.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0.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医院人事任免制度 为了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院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医院利益,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医院所有管理人员。 二、权限: 1、院长: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最终任免权。 2、副院长(院长助理):负责主管(含)以上人员的建议权;主 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权。 3、各部门(科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 4、人事科:负责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审核权。 三、任用: 1、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 2、人员任用应按照任务需求,以核定的定编人数为限。 四、任免程序: 1、院长助理、副院长――由院长直接提名,进行任免,人事科人 事备案。 2、各科室、后勤、办公室主管――由院长助理提名,院长进行任 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3、各科室、后勤、办公室部门主任――由各科室主管提名,院长 助理(副院长)审核,院长进行任免,人事科人事备案。 五、选拔: 1、选拔本着“提名竞岗、先内后外、公平竞选、多方位测评”的基 本原则。

2、选拔可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主要渠道有以下两种: 2.1. 内部招聘:各级用人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医院内部 现有的人员中选出适当人选作为空缺职位的候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提交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由任命程序中所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免; 2.2. 外部招聘:如果医院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医院空缺职位的人员 需求,可采用外部招聘方式。外部招聘的候选人可有以下几种来源: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员工、朋友、相识人员介绍、推荐、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 2、在原医院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3、被其他医院开除者; 4、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其它不符合医院任用条件要求的。 七、任期: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聘用协议》而定,一般情况为一年,任期满,可以续聘。 八、离任: 1、本制度所称离任包括适用本制度人员的调任它职、辞职、解聘。 2、离任必须按照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3、在任人员若因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需予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 门直接上级同意,按照任免的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4、被调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交接工作,方可到新任部

公司人事任命公告

公司人事任命公告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需对公司人员进行重新任命。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公司人事任命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司人事任命公告范文一 为适应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对刘利明同志进行人事任命,具体人事任命公布如下: ______,原公司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国内营销中心各项管理事务,在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的领导下,执行及监督该部门各项日常事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人事任命公告范文二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____年公司组织架构有所调整,同时相关部门管理者角色也有所变化。为更好衔接各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新的人事任命,具体如下: 任命_______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配置、培训开发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协调行政管理事务,执行并监督好总经理安排的各项任务。 任命_______为公司运营总监,负责公司网站运营管理、制订网站运营标准,实时开展网站战略决策监控和网站运营计划监控,协调运营团队整体工作,执行并监督好总经理安排的各项任务。 任命_______为公司运维总监,全面负责技术部门整体工作协调和人员分工调配,主要负责网站运维服务和广告设计任务的分派部署。 任命_______为公司产品总监,全面负责产品开发、设计、测试等工作,以及技术部日常管理事务。 任命_______为公司财务主管,主要负责公司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核、审查工作,保障财务会计事务正常有序合理的开展,有效指导出纳等基础会计工作,

人事任免制度

人事任免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综合素质。保证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任免程序: 内部招聘:由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和人事主管提名,总经理进行任免,人事部人事备案。 1、各级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专业经验从公司内部现有的人员中 选出适当人选做为空缺职位后选人,按任用程序进行任免。 外部招聘: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招聘,安排面试,总经理进行任免,人事部人事备案。 2、若公司内部人员难以满足公司空缺职位的人员要求,可采用外 部招聘的方式。通过公司员工介绍,推荐或者在人才网上发布 招聘信息。 四、任用:任职人员应符合相关岗位的职责和能力要求。有关岗位的上级(或 上级代理人员)应做好对该部门新进职员的工作交接事项,以便新职员能够快速正常的工作。 有下例情况之一者不予任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2、在原公司工作,未办清离职手续的; 3、健康状况不佳,难以胜任工作的; 4、其他不符合公司任用条件的。 任期限: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而定。 五、离职:1、调任、辞职和解聘。 3、离任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审批 4、在任人员若因公司发展需要等原因需调任,应征得其所在部 门直接上级同意,按任免程序办理手续 5、被调任人者之前离任的,其职务由其上级或者直接上级指定人 员代理并通报公司人员 6、被调任人员薪资按其到任新职位当月起采用新职位的薪资待 遇 7、员工离任,应在离任之日算起,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 请和有关事项说明,在公司未作出决议之前,除非另行通知, 当事人应当正常履行其职责,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 8、若住在公司员工宿舍的员工离职,自签定辞职协议书后3日 内应搬离员工宿舍。 9、由于能力不足和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现职者公司将给以免职或 解聘 10、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经查属实立即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 任和法律责任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人事任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原则 2.1 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2 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3 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适用范围 适用于等管理人员人事任免。 4、任免权限 5、人事任免内容 5.1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5.2 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调动)。 5.3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优秀员工的评选。 5.4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5.5 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6、任免程序 6.1 通过招聘形式的任命程序: 6.2通过提名形式的任命程序: 7、相关部门权限管理规定 7.1 人力资源部: (1)负责拟定请示任免文件; (2)负责被任命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工作; (3)负责被任命人员绩效考核资料; (4)负责被提名人员申报流程办理; (5)负责上报任命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6)所有人员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7)负责优化本管理制度。 7.2 行政办:按相关规定负责任命文件公文处理、下发及备案。 (1)副经理、主管(含)以下人员任命,由行政办根据人事任命审批表(附件一)拟定人事任命通知(附件二)后下发至工作所关联的部门。(2)经理(含)以上人员任命,由行政办根据请示文件及人事任命审批表拟定红头文件作为任职通知并下发至上下工作关系所关联部门。 7.3 任免审批流程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汇编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即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3条决策原则 1.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高层领导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规范决策,公司高层领导要按照议事程序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4条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2.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 事项。 3.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 理事项。 4.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产权变动、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7.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8.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 9.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 10.对公司违纪人员的处理。 11.企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12.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13.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5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2.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4.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奖惩等。 5.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调整。 6.公司高层管理者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6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1.公司投资计划、年度大中修计划、基建技改计划和融资、担保等项目。 2.公司计划外追加的下列投资项目。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晋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和《领导人员职数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晋能组人字〔2014〕261号),结合晋能电力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晋能电力集团干部任免实行分级管理。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干部范围为: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副职,晋能电力集团非发电直属企业班子正职、副职,地电公司、资产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所属企业班子正职。 第三条干部职数配备 (一)晋能电力集团本部实行大部制设置,原则上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二)配电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4-5人。 (三)晋能电力集团其他全资控股公司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3-5人。 (四)各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理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总师1-3人。 第四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论、重实绩、重发展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 (五)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所属企业班子正职的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8周岁。 (二)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副职,所属企业班子副职的干部,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5周岁。

公司人事任免制度

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 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事任免原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有: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凡涉及到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人事任免权限 第五条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报集 团主管领导审批执行。 第六条部门主管的人事任免,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节人事任免程序 第八条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 申请书》(附表十五),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四节人事任免条件 第十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 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凡涉及到工资标准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 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第十一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职、降级、免职、撤职处理:

2021年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1: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1个导向,《守则》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4个凡提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时,要把贯彻执行《守则》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和“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对人事任免有了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从行动上落实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在干部人事任免上得到进一步贯彻。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这是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干部选拔唯有把握住这些关键少数,强调“任用讨论决定关”的作用,才能为干部选拔任用开出一剂不正之风的良方、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这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选拔的干部必须是符合人民群众心愿的好干部,必须经过党和人民同意认可,必须使任用人选经过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避免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的事件发生。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形成一个震慑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人民心中的好干部,防止一言堂、任人唯亲、抱团腐败的现象发生。所以,将“两个不得”纳入到《守则》中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事任免原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有: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 行为。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 度之内。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凡涉及到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人事任免权限 第五条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执行。 第六条部门主管的人事任免,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节人事任免程序 第八条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附 表十五),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四节人事任免条件 第十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凡涉及到工资标准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第十一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职、降级、免职、撤职处理: 1、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者。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 3、工作不力,多次未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4、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不端正,且顶撞上司屡教不改者。 5、各部门间工作扯皮推诿,故意在部门间设置工作障碍,阻挠公司协调工作的。 第五节人事变动 第十二条员工人事变动可分为:辞职、辞退、劝退、开除、自动离职等。 一、辞职--是指员工因自身原因,经申请并征得公司同意而离开原工作 单位或是原岗位。 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天知会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表》,按《离职申请表》上的内容逐级审批。 2、试用期满后员工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单》,并按《离职申请表》https://www.360docs.net/doc/43531823.html,/上的内容逐级审批。 3、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辞职的员工,在预定离职日期满后,到办公室领取《离职清单》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清单》经总经理签字审

1人事任免制度

2500人事任免制度 篇一: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事任免原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有: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凡涉及到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人事任免权限 第五条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执行。 第六条部门主管的人事任免,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 (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43531823.html, 小龙文档网:人事任免制度)第三节人事任免程序 第八条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附表十五),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四节人事任免条件 第十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凡涉及到工资标准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第十一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doc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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