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合江兴康医院

放射人员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 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 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四川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 放射设备安装后,经辐射环境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每季度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 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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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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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员意外照射或超剂量照射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在放射科诊疗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和警示

灯。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三、严格履行辐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照射操作时须穿好防护铅衣(铅围裙)、铅帽,佩戴个人剂量卡,并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四、各种检查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应请患者稍候观察结果。

五、提示患者和家属在诊疗室外待检。

六、治疗患者过程中,发生超剂量照射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紧急制动按钮(红键),设备停止运行。

2.如设备仍运行,则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停止向机器供电。

3.打开机房门,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帮助患者安全撤离。

4.立即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

5.如患者出现辐照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当机器的保护连锁失灵时(如门未关就启动辐照设备),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停止设备运行。

2.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3.紧急疏散患者及家属,按顺序从安全通道撤离。

4.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检查患者过程中,出现设备机械类故障,导致设备机械传动部分(C型臂机架、CT扫描架、DR球管支柱等)无法停止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离自己最近的紧急制动按钮(操作间内:键盘上红色按钮、操作台上红色按钮;机房内西墙上红色按钮、加速器背后南墙红色按钮)。

2.如机械传动部分仍不停,应立即切断机器电源。

3.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并帮助安全撤离。

4.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故障情况。

5.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患者检查过程中,突然变换体位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2.打开机房门,将患者重新摆好体位。

3.关闭机房门,回到操作台继续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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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合江兴康医院 放射人员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 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 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四川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 放射设备安装后,经辐射环境监测合格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 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每季度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 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合江兴康医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合江兴康医院 防止人员意外照射或超剂量照射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在放射科诊疗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和警示灯。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三、严格履行辐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照射操作时须穿好防护铅衣(铅围裙)、铅帽,佩戴个人剂量卡,并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四、各种检查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应请患者稍候观察结果。 五、提示患者和家属在诊疗室外待检。 六、治疗患者过程中,发生超剂量照射时,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按下紧急制动按钮(红键),设备停止运行。 2.如设备仍运行,则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电源,停止向机器供电。 3.打开机房门,迅速将患者从治疗床上安全的放下来,帮助患者安全撤离。 4.立即向科室主任及设备科汇报。 5.如患者出现辐照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6.待设备修复,经辐射环境监测、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等相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当机器的保护连锁失灵时(如门未关就启动辐照设备),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公司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办法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范 编号: 目的 规范公司员工个人卫生。 适用范围 公司与产品直接接触的所有员工。 规范标准 、认真做好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被褥、衣服,勤换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必须更换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换上工作鞋。戴工作帽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厕所。 、进入车间必须经过消毒池,对鞋消毒。 、进入车间必须用肥皂水洗手、冲洗干净,洗净后应在消毒液中浸泡-分钟。消毒后的手切勿在毛巾或衣服上擦洗,只能自然晾干,以免重复污染。 、任何人员不准在车间抽烟、吐痰、吐唾沫、乱扔垃圾,生产垃圾应丢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工作服应每周集中消毒-次。 、生产人员因上厕所、换班、吃饭等原因重新进入车间时,应对手、鞋进行再次消毒。 、生产人员在工作中不准挖耳、挖鼻孔、搔痒等不良习惯,更不准对着产品打喷嚏。 、员工在车间不得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耳环;不得

留长指甲、浓艳化壮、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 、不得在车间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在车间吃零食。、不准随便讲话,更不准对着产品打喷嚏,手不准随便在衣服或身上擦摸。 考核标准 、留长指甲,指甲内填满污垢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不按要求着装、着装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工作服不干净、整洁。穿工作服进厕所每发现一次罚款元。、进入车间手和工作鞋不消毒者,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在厂区内非指定区域抽烟每次罚款元。若被揭发,奖励揭发人元。 、在厂区内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在厂区内非指定区域随地吐痰、吐唾沫每发现一次罚款元。、生产人员在工作中挖耳、挖鼻孔、搔痒、对着产品打喷嚏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员工在车间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耳环、浓艳化壮、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在车间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在车间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不接受处理意见,漫骂、威胁处理人,加倍罚款直致开除,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51-43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

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由于我公司工种的特殊性,现分为经营药品类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机关类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物流配送公司工作人员: 1、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不留长指甲。 2、发型要得体,男性头发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女性根据年龄、职业、场合不同,梳理得当。 3、着装要整洁合体,保持干净,在公共场合男性不可光膀子,女性不可穿着暴露。 4、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办公区域每天清扫,文件资料摆放整齐,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打游戏、看电视。 7、爱护集体荣誉、爱护公司荣誉,团结一致,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

8、待人温文有礼、和颜悦色、不卑不亢。 9、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10、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秘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 11、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12、不得在同事之间、同事与领导之间造谣污蔑、拨弄是非、挑起事端。 二、经营药品人员: 1、药品经营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 2、药品经营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药品处理区。要定期洗换工作服。 3、药品经营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4、药品经营人员在药品经营区内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5、药品经营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得在药品经营区内吸烟、饮食,不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行为。 6、进入药品经营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 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的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 4 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医务科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得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 天,定期送往省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场所,应当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了放射工作岗时,医院应当对其进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科工作人员,医院应当及时组 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 日内,应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 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 善安排,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的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

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人员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产品的质量,结 合个人卫生管理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包括生产车间的全体人员、以及其他进入车间的人员包括工程部设备 维修人员、质管部、生产技术部、研发部等相关人员。 三、责任人:进入车间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车间负责人、生产部、质管部等 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四、内容: 1、原则:任何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2、个人卫生基本要求: 2.1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剪指甲、理发剃须、勤洗头。 2.2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 2.3不得化妆;手部不得涂护肤用品;不得使用香水。 2.4男员工不得留长胡须。 2.5进入车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 2.6不得将任何食品如香烟、茶叶、饮料、水果等带入生产区包括饮水区域。2.7不得在生产区使用手机。 2.8不得将手机带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前将手机放到指定的地点。 2.9不得将其他私人物品带入生产区。 2.10进入生产区的人员不得使用含有挥发性气味的物品。 2.11不得在生产区吃食品。 2.12上班期间不得吸烟。 2.13各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岗位尽可能固定,避免经常调动 3、进出一般生产区的要求

3.1按照“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管理规程”的程序进行换鞋、洗手等后进入。3.2不得穿戴工作服离开生产区。 3.3工作服至少按照“工作服洗涤操作规程”进行更换、洗涤。 3.4外来人员未经培训进入或不按要求进入需及时制止 4、进出洁净区的要求 4.1按照“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规程”的程序进行换鞋、洗手、更衣、消毒等后进入。 4.2不得穿戴工作服离开生产区。 4.3工作服至少按照“工作服洗涤操作规程”进行更换、洗涤。 4.4外来人员未经培训进入或不按要求进入应及时制止。 5、人员卫生监控 5.1至少每周安排一次由车间管理人员对进入车间人员的个人卫生、更衣柜等进行检查。 5.2每月由质管部不定期对在洁净区作业人员(包括现场QA、维修人员)的手进 行消毒后的抽样检查。重点检查消毒后手部微生物残留情况。 5.3每月对手部微生物残留抽检不低于3次。洁净区操作人员每人每月至少抽检 1次,但不限于一次。 5.4连续两次手部抽检不合格的人员调离岗位,待岗交由行政部处理(手检标准 为:每只手细菌总数不得过300cfu/只,大肠菌群及致病菌不得检出) 6、相关联关系 6.1产品质量微生物项目合格与否与相关联岗位人员以及车间管理人员、现场QA 等人员相关联。 6.2相关联产品包括浸膏、干粉、制粒颗粒、粉碎后产品、总混后成品、素片、 包衣片、填充后胶囊、内包装后产品。 6.3相关联工序包括前处理提取浓缩、干燥(包括喷雾、真空、冷冻干燥等)、 粉碎、混合、沸腾制粒、喷雾制粒、压片、包衣、胶囊填充、内包装(颗粒、片剂、胶囊、干粉)等工序。 五、责任:实行奖励与处罚并存在的双螺旋考核机制。 1、处罚: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003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 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使公司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2范围:公司所有与生产有关的人员 3责任人:企管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 4内容: 4.1一般生产区每一年体验一次。 4.2体检项目一般包括:肝功能、胸透、大便常规、皮肤科、视力(色盲)等项目。 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4.3直接接触药物的操作人员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带菌(如皮癣、灰指甲等),否 则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4.4操作人员(包括维修等其他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工作服进入生产区,并不得 穿离本区域。 4.5有洁净级别的区域,操作人员不得化妆、留长发、带饰物、手表,并经常洗澡、 更衣、剪指甲、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设备维护保养 福建省XX食品有限公司 1.目的 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满足生产所需,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为满足生产所需的所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相关文件 QP4.9—1 《生产计划和工序控制》 QP4.11—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设备,制定预防性的检修计划和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作业指导书。 4.2车间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执行周期检修计划。 5.程序 5.1设备的管理 生产部应建立〔设备台帐〕。对重要设备,如锅炉、杀菌锅、封口机、预煮机、分级机、真空泵等应制定必要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检修作业指导书,形成较完备的设备档案。

5.2预防性维修计划 5.2.1为保持设备的性能和正常使用寿命,预防突发性故障的发生,对主要设备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定期停机实施检修保养。因此,生产部应制定〔年度预防性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5.2.2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维修计划及相应的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检修,并将检修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记录〕中,记录应保存在生产部,以利于监督。 5.3日常维护保养 5.3.1 设备操作人员应依据生产部制定的有关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将保养情况记录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中。 5.3.2 在产季开始前,都应对设备进行保养调试,确保设备在生产中正常运行,保养调试记录在〔设备检修记录〕中。 5.4设备运行故障的检修 5.4.1当设备运行时发生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进行抢修。 5.4.2 若设备一时无法检修恢复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应报告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检修。同时,报告车间主任对生产进行调度安排,避免造成产品的积压。 5.4.3 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人员应将设备故障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故障排除后设备的运行情况详细记录在〔设备检修记录〕中。 5.5备品配件的管理 储运部根据库存配件量,通知生产部,由生产部根据设备检修需要,提出配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审批,交供应科办理。 6.相关表格、记录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的化妆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对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以及各部门与化妆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化妆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化妆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化妆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化妆品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化妆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化妆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行政人事部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公司质量技术部,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人员健康档案》。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化妆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行政人事部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化妆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word)

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范围和对象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放射人员在上岗前, 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 并进行相关考核, 取得培训合格证。 3.放射设备安装后, 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测试, 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 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 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 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每两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 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四、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 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职业健康检查, 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 建立健康档案, 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如有异常按有关条例及时处理。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 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 医院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 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员工健康体检 从事餐饮加工、制作的人员必须上岗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检查合格后取得健康证明者方可上岗。 二.每天进行晨检记录 每天早晨应进行晨检并有记录,发现在岗人员出现腹泻,皮肤湿疹,耳、眼、鼻溢液、黄疸等症状必须马上调离岗位,部门负责人调配其他人员补充其岗位。 三.患病员工离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若有临时性的疾病如:发热、手部有划伤、身体表皮有疖肿等,需暂时离岗,经医院检查病愈后,再回原岗位工作。 四.禁止无健康证明人员上岗 对无健康证明或持过期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对造成后果的,应追究责任。 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一.员工应按规定统一着整洁工作服。后厨人员工作时应戴发帽,不穿短裤、短裙,不光脚;男士不得留长发、胡须;女士不得染指甲,不佩戴戒指、耳环、项链等首饰,束起头发或者戴上发套。加工间不得随意摘掉帽子或口罩。 二.专间工作人员在专间内工作须穿戴专间工作服,佩戴洁净口罩和发帽。 三.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清洁。不得将工作服穿到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四.不得在操作间内吸烟、饮食、嚼口香糖及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事情。 五.工作时不做有碍食品安全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剔牙、揉眼睛、吐痰等;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掩住口鼻,之后立即将手洗净,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六.员工在工作前,休息后和入厕后等要按照《手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的规定洗手。七.手部创伤者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应使用带颜色的防水创可贴覆盖伤口,并佩戴乳胶手套等用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应实施调岗或调休。 八.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物、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及发帽。 九.员工个人餐具、茶具要集中存放在制定位置,并保持整洁。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在下列情况下需要留样。 1.食堂集体用餐; 2.有重要接待任务; 3.承接大型会议、婚宴等大规模集体用餐时。 二.食品留样流程 留样时,由各档口分别负责留样,存放在食品留样专用冰箱内。 1.采样人员穿工作服,戴发帽、口罩,依以下程序洗手:洗手液洗手→清水冲→干手→消毒剂消毒。 2.点燃酒精灯。

放射科放射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放射科放射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放射科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制度 一、CT工作场所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剂量监测计。 二、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佩戴在工作衣左胸口,如穿铅防护服时可佩戴在左衣领上。 三、CT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当量每年不大于20MSV。四、个人剂量监测计必须按照实际接受剂量,不得随意放在CT机房内。 五、CT工作人员下班,不得将戴有剂量监测计的工作服放在CT机房内。 六、个人剂量检测按委托检测部门的要求定期(90天/次)进行个人剂量计的检测。 七、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一年一次)。 八、发现工作人员有超剂量照射时,应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九、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个人剂量档案资料转入所调入单位的放射防护部门,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放射科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放射科放射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制度:

一、科主任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落实科室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科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本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科室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院主管科室和院领导。二、科室的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科室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或者校准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四)科室的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和出租。 三、医院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者标准。 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六、医院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放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定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员工个人卫生的自我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生产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洁净生产区内工作的所有员工。 3 职责 在洁净生产区内工作的每一个员工须遵守本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卫生;质量技术部QC负责抽样检验;QA负责监督、检查。 4 规定内容 4.1 员工个人卫生基本要求: 4.1.1 随时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澡洗头,勤理发剃须,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4.1.2 穿戴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按规定进行换洗。 4.1.3 在接触脏物、进厕所、用餐后须洗净双手。 4.1.4 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丢弃废物、不允许将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带入工作场所。 4.1.5 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暂时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4.2 员工进入生产洁净区域的个人卫生特别要求: 4.2.1 按规定要求更衣、更鞋、戴帽,有特别要求的还需戴好口罩、手套。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露于帽外,工作服不得穿离生产场所。 4.2.2 直接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人员工作时不得化妆,不得戴饰物、手表,不得染指甲和喷香水。 4.2.3 注意保持双手的洁净,尤其在接触物料、工器具、产品时。 4.2.4 在工作区域不得吃食物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2.5 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触摸或取拿物料、工器具、产品。

4.3 洁净区员工个人卫生监督检查 4.3.1 检查方法及频率 -- 使用市售的或自行制备的压痕平板对洁净区员工连体工作服表面、员工手指部采用压痕取样方法进行微生物学检验。 -- 每月一次;在洁净区员工中随机抽查。 4.3.2 压痕平板的自行制备 -- 制备营养琼脂压痕平板,每个压痕平板装有约17.5ml的营养琼脂 -- 将制备好的营养琼脂压痕平板置35±2 ℃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并剔除受污染的压痕平板板。 -- 筛选后的压痕平板置4 ℃冰箱冷藏保存,但保存距使用前不得超过14天。 4.3.3 取样部位 -- 连体工作服表面取样时,应注意取样容易被交叉污染的部位,如胸前、肘部、袖口等处。 -- 员工手部取样时,如员工裸手操作,一般直接在员工手指部皮肤上取样;如员工戴手套操作,则在手套套上后取样。 4.3.4 取样、培养与结果观察 -- 打开压痕平板,使其凸出的培养基表面与取样平面接触,轻轻压板,使其与取样平面充分接触,取样后盖好压痕平板,置于相应的培养箱中培养。 — 培养条件与结果观察 培养基培养温度培养时间 营养琼脂35 ±2℃至少48小时 -- 压痕平板计数在菌落计数器上进行。 -- 压痕平板平上细菌多于500个时计为“不可计数”。 4.3.5 限度 标准限度取样部位 细菌菌落数( CFU / 平板) 警戒限度(※)超标限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药房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进行控制,确保药品不受污染,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2.范围: 适用于药房营业场所、仓库及人员卫生和健康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员为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环境卫生管理: 4.1.1质管员应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以保证药房环境卫生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4.1.2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安静。 ☆资料、样品陈列应整齐、合理。 ☆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4.1.3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应保证仓库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有效。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人员卫生管理: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 4.2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4.2.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4.2.2 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2.3 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4.2.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5 对新调整岗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4.2.6 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患病,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应主动报告,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7 质管员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状况汇总表》的建立和管理。 4.3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药房将严肃处理。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教学教材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 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 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 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 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 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1、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 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 遵守下列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 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 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 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 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

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地、市 级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 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 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二、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 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三、使用科室要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 和贯彻《盂县人民医院放射工作安全管 理办法》和《盂县人民医院辐射事故应 急响应方案(试行)》及其他管理制度。 四、使用科室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集中学 习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安 全和防护知识,以增强教学、科研及医 疗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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