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1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1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1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

对成绩突出的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六、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由县以上党委、政府或同级文明委命名,授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含省直各工委)、县级四个级别。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标准 第四条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党政领导班子重

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目标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坚持经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省直各工位)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领先。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满意率高。 (三)文化建设有力,道德风尚良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办道德讲堂,能经常开展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大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单位内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知耻明礼的良好风气。 (四)民主氛围浓厚,人际关系和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五)基础设施完善,内外环境优良。办公、生产场所规划合理,布局整齐,管护良好,工作环境舒适整洁。有相应规模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外服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规范评选表彰文明单位工作,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文明单位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共同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共同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提供必要条件,将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范围:本省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团组织健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大专院校的系(室)及在职人员在10人以下的规模较小单位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审批、命名。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 第七条省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明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二)领导班子坚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团结奋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科学民主,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办事制度,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工作成绩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管理,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工作成绩和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当地或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

企业争创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范文:________ 企业争创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企业争创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 第 2 页共 5 页

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文档从网络中收集,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现道德风尚整体提升为导向,全面落实《芜湖市文明单位评选检查考核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 2、实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3、实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的目标管理范围,与单位、个人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二章责任体系 1、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编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

和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编办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局)密切配合,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体系。 3、文明创建实施一把手工程,各科(局)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责任内容 1、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远规划、规章制度、整体谋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部署和指示,具体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着力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健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 (4)积极推进编办机关理论学习活动,着力提高理论学习效果;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党课教育制度,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 3、综合科的职责

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载体,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省级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能够在全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单位的省级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为宗旨,以加强班子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科学管理为重点,以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提高生产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创造优美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学习型、诚信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和谐型单位为目标,坚持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五条省级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单位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健全、计划周全、措施具体、人员落实、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经费保证、工作到位,并取得明显实效。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

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创建文明单位管理 办法及制度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并批评教育。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 6、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大风洞正钰中学 2013年9月5日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教学楼卫生 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教学楼整洁美观、优雅,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教学楼风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制度 1、增强班级卫生意识,改变班级卫生环境,创建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2、每天进行清扫,确保全天教学楼清洁、整齐、规范。 3、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室内外良好的卫生状况。 4、加强卫生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5、学校定期不定期组织团委、政教处等有关部门严格卫生检查制度。 二、卫生校准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上无脚印,天棚无蛛网,窗台无灰尘,扫除用具等物品摆放有序。 2、楼梯走廊做到干净整洁,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扶手无灰尘。 3、分担责任区每天清扫三次,做到地无杂物、无痰迹及口香糖迹,扫地把、垃圾筒摆放有序并及时清理。 (二)个人卫生

苏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苏州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明单位创建是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是弘扬“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大力

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建设,培育优秀文化,提高干 部职工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文明单位评选和表彰分三个类别:苏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特别优异,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苏州市文明单位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较好成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业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委及办公室,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 工作。 2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分工。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病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是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科室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管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辐射、带头引路作用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甘肃某某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某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经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严格考评由某某、某地、某地、乡(镇)党委、政府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 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振兴安西经济建 设文明、富裕、和谐的新安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群众精神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是把两个文明建设的住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各级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参加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标准 第五条文明单位的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

工作方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坚持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 (2)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性单位围绕社会主义某地场经 济的发展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管理不断推进技术 进步社会效益和经济稳步提高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 平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内部管理严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社会效益显著、达到同行此或同类型单位先进水平 (3)精神文明活动扎实精神文明建设有切实可行的规划组织健 全制度完备、阵地稳固经费落实坚持创建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文明车间(班组)、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职工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取得显著效果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精神文明 建设活动 (4)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教育坚持开展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形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崇尚先进积极进取的风气注意维护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5)文体活动健康活跃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键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管理制度)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豫发[1989]21号文件) 壹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水平,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省委《关于“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壹个中心、俩个基本点”,坚持俩个文明壹起抓,努力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为振兴河南、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三条文明单位是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命名的先进单位。 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把党的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俩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好形式。各级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领导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开展军民共建、工农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

动。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凡是经济独立核算,且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商店、医院、车站、码头、街道、乡镇、村庄、县城、市区、城市、行业系统等均于创建文明单位行列。 二文明单位标准 第六条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省里分四种类别规定,即文明单位标准、文明村镇标准、文明城市(含县城)标准、文明系统标准。 第七条文明单位标准 壹、领导班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锐意改革,团结奋进,廉洁奉公。 二、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文明生产,优质服务,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环境优美,做到净、齐、美。 五、普法教育深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没有超计划生育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壹般刑事案件不超过公安部规定的发案率。 六、工作效率高,增产节约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好,于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111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22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指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同级文明委命名,授予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含省直各工委)、县级四个级别。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标准

第四条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党政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目标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坚持经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22同行业先进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在22同行业中领先。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满意率高。 (三)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文体活动丰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办道德讲堂,能经常开展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大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单位内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知耻明礼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和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四)民主氛围浓厚,单位内部和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人际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内部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一、办公室实行签到考勤。实行每日上班2次考勤,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汇总。 二、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主任说明情况。 三、离岗外出均须填写请假单,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去向,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请假单原则上由本人事先提交。 四、工作人员请假不得影响窗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请假后,人员缺岗窗口内部不能及时调剂的,应及时报告派出单位,由所在单位及时安排人员顶岗,否则该窗口视同脱岗。 五、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离岗外出的作脱岗处理。 六、请病假2天及以上的需出具医院证明。 七、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八、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需提供举办单位的文件(通知)。 值班制度 一、值班职责 1.接受服务对象咨询: 2.受理服务对象投诉; 3.监督考勤和服务对象评议表回收; 4.及时处理各种来电、来访;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值班时间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每天工作及午休时间。 2.值班人员:参照管委会值班表;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应做到热情接待,并做好指点引导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 (一)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总结本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 2.研究落实有关事项的对策措施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二)办公会议的参加对象为工作人员。 (三)办公会议原则上于每月下旬召开一次,由领导主持。 学习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周五午休时间,各股室要组织工作人员自觉参加办公室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三、课堂上不吃零食,不看报纸,不打瞌睡,保持安静,不喧哗,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建立集中学习点名(考勤)制度,审管办负责学习记录。 五、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业务科请假。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在窗口玩电脑游戏。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进行清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应立即报办公室反映进行处理。 三、与派出单位进行数据交换的有关窗口,应有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和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信息资料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资料。 五、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六、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七、各窗口必须按办公室的办件管理规定,每天把所需上报的事项文件传达到办公室以便管理。 八、工作人员不得拆装计算机,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告知办公室维修。 九、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切换网络。 十、中午休息时间关闭显示器,下班后切断计算机电源。 卫生制度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规范评选表彰文明单位工作,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文明单位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共同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共同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提供必要条件,将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范围:本省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团组织健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 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大专院校的系(室)及在职人员在10人以下的规模较小单位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审批、命名。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 第七条省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总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3、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创立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及制度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并批评教育。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

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 6、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大风洞正钰中学 9月5日 凯里市大风洞正钰中学教学楼卫生

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教学楼整洁美观、优雅,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教学楼风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制度 1、增强班级卫生意识,改变班级卫生环境,创立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2、每天进行清扫,确保全天教学楼清洁、整齐、规范。 3、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室内外良好的卫生状况。 4、加强卫生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确保不留卫生死角。 5、学校定期不定期组织团委、政教处等有关部门严格卫生检查制度。 二、卫生校准(一)环境卫生1、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上无脚印,天棚无蛛网,窗台无灰尘,扫除用具等物品摆放有序。 2、楼梯走廊做到干净整洁,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扶手无灰尘。 3、分担责任区每天清扫三次,做到地无杂物、无痰迹及口香糖迹,扫地把、垃圾筒摆放有序并及时清理。 (二)个人卫生1、做到六勤:勤洗手、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刷牙、勤洗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为了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明创建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着力点,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文明创建的具体标准 (一)政治思想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团结协作好。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开拓务实,作风民主。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三)完成任务好。要力争上游,树立一流的工作目标。完成处室职责规定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各项工作严格、有序、高效,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参加厅机关组织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四)勤政廉政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及厅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淡泊名利,艰苦奋斗,爱惜国家资产,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五)道德风尚好。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尊敬领导,关心同志,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热爱集体,家庭和睦。 (六)环境卫生好。重视环境保护,抓好综合治理。环境整洁,绿化率、卫生设施达到较高标准。办公室布置合理,清洁卫生,摆放整齐规范。 三、文明创建的具体要求 (一)校主要负责人为我校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两手抓,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布置、同落实、同总结、同考核。各教研组年底总结工作和下年工作计划要有文明创建的单项内容。 (三)全体师生员工要按文明创建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并积极参加和支持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 (四)认真建好文明创建档案。要按文明创建的要求,收集积累创建资料,每年提交一次创建工作的文字和图片资料(含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材料和报道、获奖文件和证书复印件,重大活动的图文资料),档案室要认真整理文明创建档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