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浙江省银行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维护银行的治安环境和经营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15)、《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银行安全防范管理是指本省银行为保障安全依法实施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以及心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接处警中心是指接收报警信息并处置警情的公安110报警服务处所或为银行提供警情处置的金融外包服务处所。

第四条银行安全防范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营业场所、业务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保管箱库、监控中心以及金融押运、款箱交接等高风险部位、重要环节,加强以防暴恐、防抢劫、防盗窃、防火灾、防诈骗、防破坏、防事故等为目的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银行应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的主体责任。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银行应全面加强日常安全防范管控,指导、监督金融外包服务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措施。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本规定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责。对治安隐患逾期不整改,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以及为银行提供金融外包服务的单位。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营业场所、业务库技术防护要求

第八条营业场所、业务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求

1.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域内应安装摄像机,应能清晰地显示、记录该区域内所有人员活动的情况。

营业场所每个现金柜台均应“一对一”安装摄像机,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应能清晰显示、记录在该现金柜台的客户正面面部特征和柜员操作过程,但不应看到客户密码。

2.非现金业务区、客户活动区应安装摄像机,系统应能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3.远程柜员系统应安装摄像机,应能记录柜员和客户间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应清晰可辨。

4.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内侧应安装摄像机,应能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人员的体貌特征。

5.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供客户出入的出入口,其外侧区域应安装大于等于1080P(或大于等于200万像素)摄像机,应能清晰显示、记录营业场所出入口20m监控范围内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的面部特征、车辆号牌等。同时,应能实时监视、记录银行营业场所出入口50m监控范围内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的体貌特征、车辆颜色、车型等情况。

6.营业场所运钞车停靠区域、款箱途经区域、交接款箱区域应安装摄像机,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活动、款箱交接环节情况。

7.监控中心(室)、守库室、计算机主机房、设备间、重要凭证室应安装摄像机。应能清晰显示、记录该区域内人员活动的情况。

8.业务库库区、保管箱库库区及其客户等待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摄像机,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库区的安防视频监控应全覆盖(看物间除外),安防视频监控不得监视和记录到用户的操作密码等隐私。

9.清分整点场地每个清分台都应安装摄像机进行独立监控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

非业务库库区范围内的清分整点场地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按照业务库有关标准执行。

10.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连接通道内、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区应安装摄像机,系统应能实时监视、记录人员出入与加钞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体貌特征。

11.监控中心、守库室的出入口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保管箱库看物间应安装对讲等紧急求助装置。

12.自助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区域内应具备判别“尾随进入、打斗、挟持、遮挡脸面、破坏”等异常、可疑情形,并向监控中心发送预警信号,实现识别预警、主动防范功能。

第九条营业场所、业务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GB50198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应不低于3级的要求。

2.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图像记录,系统应保持24h运行状态,营业期间采取连续录像,非营业期间采取报警事件触发录像,并应有报警预录像功能,预录像时间应不小于10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3.硬盘录像机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显示时间误差应在2分钟以内。

4.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视频信号丢失侦测识别并报警功能;数字录像设备应具备硬盘故障及图像丢失报警功能,重启后所有设置及保存信息不应丢失。

5.摄像机安装应尽量避免逆光摄像。当摄像机逆光摄像时,应选用具有逆光补偿功能的摄像机。在环境光照条件不能满足监控要求的区域应增加照明装置,保证回放图像清晰可见。

6.对现金业务区、运钞交接区、业务库、保管箱库、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区、设备间等重要部位的图像存储、回放的单路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704×576;单路显示帧率应不小于25fps。传输到联网监控中心的图像帧率应不小于15fps,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352×288。

7.室内摄像机的安装高度以2~5m为宜,室外以3~10m为宜;电梯轿箱内摄像机宜安装在其顶部,与电梯操作器成对角处。

8.业务库库房内监控图像的浏览与回放应设置权限限制;监控图像显示应屏蔽处理,只有授权才能查看;应限制守库人员查看库房内的监控图像。

9.视频监控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后对摄录像装置持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2h。

第十条营业场所、业务库入侵报警系统建设要求

1.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每个柜台均应安装紧急报警按钮。紧急报警按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位置,应具有防误操作功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不少于2路的独立防区,相邻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设置在同一个防区,每路防区上串联的紧急报警按钮不得超过4个。

2.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现金业务区、在行式自助银行与其它客户活动区相通的出入口、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等部位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入侵报警装置还应与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系统报警后,应及时准确地将报警位置等信息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或接处警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应具备监控画面弹出、语音提示等报警信息功能。

3.报警系统应具有断电、断线、故障等报警功能,线路铺设应有护线保护措施防止线缆外露。

4.报警系统应采取2种(含2种)以上向外报警的传输方式;紧急报警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系统,不应在公共电话网通讯线路上挂接其他通信设备。

5.紧急报警防区应设置为24h不可撤防模式。

6.紧急报警装置触发后,可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现场声、光报警装置应安装在营业场所客户区或大门外的醒目处,其报警声压室外应不小于100分贝,室内应不小于80分贝,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3分钟。

7.报警主机(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布防和撤防、不可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设置和编程,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记录与储存、打印输出、密码操作保护等功能,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报警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

营业场所的报警主机(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入侵报警装置的探测范围内。报警主机(防盗报警控制器)的操作键盘应安装在营业场所内,并将最终防区设置为延时状态。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其容量应能保证系统连续正常工作不小于8h。

8.业务库库区应安装红外报警、振动报警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报警装置,并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声音复核装置等设备联动,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并应安装现场声、光报警装置。业务库的进出通道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应全方位防护。报警系统应具有红外报警、振动感应报警、视频移动侦测报警等多种功能,并应有声音复核装置。

9.监控中心、守库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设置有线、无线两种(含)以上通讯方式。

10.枪弹库应安装与属地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及入侵报警装置。

11.周界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得有盲区。

12.不同类型的报警探测装置不应串接同一防区,不同功能的物理区域应接入不同防区。

13.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在将紧急报警信号发送到公安110报警服务中心的同时,将紧急报警信号及相应部位的视音频信号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14.报警系统的设防、撤防、报警及视频监控图像、声音复核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小于30天。

15.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及GB50348的有关规定,设计、施工程序与要求应符合GA/T75的规定,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16.银行营业场所技术防范系统应实现报警、视音频联网功能。联网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6676-2010、GB/T28181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安装室内入侵探测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

2.2m±0.2m,其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目标方向之间的夹角宜为90度±5度,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视防护区域覆盖要求确定。

2.壁挂式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式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宜为 2.2m±0.2m,其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目标方向之间的夹角宜为45度±5度,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视防护区域覆盖要求确定。

3.吸顶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

4.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式入侵探测器和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的视窗应避开正对强光源,不宜面对玻璃门窗,不宜正对冷热通风口或冷热源,不宜正对易摆动的物体。

5.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6.振动入侵探测器应牢固安装在被探测部位的表面(钞箱的下箱体),在探测范围内受到大于100牛顿外力敲击时应能感应并输出报警信号,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安装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保管箱库等重要部位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现金区内的设备间、加钞间除外)。在行式的上述重要部位,非营业期间,其出入口控制装置应能与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联动;离行式的上述重要部位,其出入口控制装置应能与安防视频监控子系统24小时联动。

2.应有备用电源,主电源断电后持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48h。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3.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必须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4.现金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5.出入口控制装置,应能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时间等出入口控制信息,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小于180天。

6.其他应符合GB50396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安装声音复核/对讲子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远程柜员系统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应能连续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

2.现金业务区应安装对讲装置,对讲子系统应采用全双工模式,声音应清晰可辨,应能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

3.在行式自助银行、自助设备加钞区、客户活动区等部位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

4.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每个柜台应配置声音复核装置,在营业时间内应与视频图像信号同步记录。声音记录应能清晰辨别营业员与客户的对话内容,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第十四条银行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有关要求。银行营业场所技术防范系统中任何一个子系统出现故障时都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详见附件。

第三章营业场所、业务库实体防护要求

第十五条营业场所实体防护建设要求

1.现金业务区

现金业务区与外界相邻的墙体,即现金业务区除现金柜台(含防弹玻璃)以外的其它几面墙体,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厚度应不小于160mm;非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墙体应为厚度达到120mm以上的砖墙结构,并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加强防护:

(1)采用钢板防护,应在墙体内侧加装不小于4mm厚钢板,钢板抗拉屈服强度标准值应不小于235MPa。

(2)采用钢筋网防护,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应不大于150mm×150mm,并与建筑主体可靠连接。

(3)采用钢筋网抹灰防护,钢筋直径应不小于6mm,网格应不大于150mm×150mm,抹灰厚度应不小于40mm,水泥砂浆强度应不小于M5。

现金业务区四周墙体应与建筑楼板相接,或在顶部采用钢筋网防护,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应不大于150mm×150mm,并与四周墙体可靠连接,确保现金业务区相对封闭。

现金业务区不应设置窗户、后(边)门、玻璃幕墙,确需安装对外通风装置的,其通风通道离地面高度应大于2000mm,通风口应不大于200mm×200mm(或直径应不大于200mm),并应在通风口内外加装金属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间距应不大于50mm×50mm,相邻通风口中心间距应不小于600mm。

2.现金柜台

营业场所现金柜台主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板结构。

(1)柜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选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在C20或以上,中间应用公称直径不小于12mm热轧带肋钢筋加强,相邻钢筋中心间距应不大于150mm。热轧带肋钢筋应符合GB1499.2的相关规定。柜体厚度应不小于240mm,高度应不小于800mm,柜体钢筋网应与地面或墙面牢固连接。

(2)柜体采用钢板结构的,柜体前后两面应采用厚度不小于8mm钢板,钢板抗拉屈服强度标准值应不小于235MPa,钢板中间应用钢结构加强支撑(在高度及宽度方向不大于400mm的间隔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0mm的热轧带肋钢筋或厚度不小于5mm的角钢支撑)并联接成柜体。柜体的长度应不小于1500mm,高度应不

小于800mm,厚度应不小于240mm。柜体与地面或墙面应采用连接螺栓的方式在其内部牢固连接,所有螺栓连接的位置应隐藏不易被拆卸。柜体每个连接面的螺栓数量应不小于4个,螺栓直径应不小于12mm。

(3)采用其他结构形式柜体的,柜体的防护能力以及检验和验收要求应按照GA38-2015有关要求执行。

3.收银槽

每个现金柜台柜面中间应设置长度应不大于300mm,宽度应不大于200mm,深度应不大于150mm(以槽底计算)的收银槽。底部为方形的收银槽,上方应安装推拉盖板。收银槽朝向柜员侧应加装不小于6mm钢板加强防护。

4.透明防护板

营业场所现金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的防弹性能应达到GA165-1997中F79型B级的要求;防砸性能应达到GA844-2009中A级的要求。透明防护板高度应不小于1.2m,宽度应不大于1.8m,单块玻璃面积应不大于4㎡。透明防护板采用整片式安装方式,不得采用多块拼接或错位安装方式。

透明防护板安装时,透明防护板的着弹面(厚层玻璃)应向柜台外侧。透明防护板应至少三边嵌入凹槽,嵌入深度应不小于40mm,其下边与柜台台面平齐或嵌入台面;框架立柱应与地面和房顶牢固连接,框架应采用规格不小于[10槽钢或采用∟63×5角钢。采用其他型材做框架时,强度不应低于上述型材。

透明防护板上不得开孔。防弹(复合)玻璃安装到位后,在凹槽内应采用密封材料实施密封。

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分应安装金属防护栏封至顶部,防护栏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间距应不大于100mm×100mm。

5.防尾随互锁安全门

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互锁安全门,因消防安全要求确需增设安全出口的,可增设防尾随互锁安全门。防尾随互锁安全门应符合GA576-2005的有关要求。

(1)当防尾随互锁安全门的内门或外门处于未锁闭状态超过10s时,应发出声响报警提示信号。

(2)防尾随互锁安全门电控装置发生故障时,应能手动开启,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有双开应急开启和双开强制复位功能,其控制装置应设置在现金柜台内部;正常使用时,联动门内外门无法同时开启形成通道。

(3)防尾随互锁安全门两道门之间的纵深应不小于1m。

6.窗户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应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增强防爆膜(已安装防弹玻璃或防砸玻璃的除外),并应安装入侵报警探测器。金属防护栏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00mm×250mm;膜厚应不小于0.275mm;窗户开启的洞口宽度应不大于150mm。

7.防盗安全门

(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坚固的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 级的要求。

(2)营业场所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其他材质(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应加装卷帘门,门体上应加装防盗锁。卷帘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

(3)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出入口加装卷帘门的,应安装地锁,营业结束后拉下卷帘门并锁定地锁。

(4)枪弹库、计算机房(室)等部位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不低于乙级。

8.围墙、外墙

营业场所外围有围墙的,高度应不小于2m,应设置铁丝网、尖栅栏、碎玻璃喳等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采用电子围栏、室外双光束主动红外等周界入侵探测系统。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邻的墙体,即与银行营业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相邻的墙体,应符合建筑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3.5m以下墙体为玻璃幕墙的,除应安装报警探测器外,还应至少采取以下一种防护措施:(1)使用防弹复合玻璃或防砸复合玻璃作幕墙。

(2)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栏杆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间距应不大于100mm×250mm。

(3)安装卷帘窗,窗体强度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的乙级,应加装防盗锁,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的要求。

(4)玻璃幕墙内侧应粘贴增强防爆膜,膜厚应不小于0.275mm。

9.银行营业场所应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内应配置橡胶棒等防卫器材,宜设置卫生间。贵金属真品应当存放在现金业务区内,现金业务区以外展示的贵金属样品应为仿真品,并明确标注。

客户活动区应按执勤保安员人数配备以下基本防卫器械:防爆头盔(1顶/人)、防弹或防刺背心(1件/人)、橡胶警棍(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1套。

10.营业场所与自助银行相连且有相通出入门的,其防范要求应符合本条第7款的规定。

第十六条业务库实体防护建设要求

业务库防护应符合GA858-2010标准相关要求。

1.一类、二类、三类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结构。一类库房墙体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二类库房墙体应选用C4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三类库房墙体应选用C30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四类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库房墙体应选用C30以上的混凝土。

一类、二类库房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GB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4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三类、四类库房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墙内应配符合GB1499.2-2007,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2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mm。墙体标准要趋近库门主体安全层的防范指标,具备防爆、防钻等防盗窃性能。

银行安全防范心得体会6篇(完整版)

银行安全防范心得体会6篇 银行安全防范心得体会6篇 银行安全防范心得体会范文1: 银行安全防范学习心得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犯罪案件频发,特别是暴力犯罪凸显且居高不下。金融犯罪形式的层出不穷与犯罪分子手段的残忍,对银行的安全保卫与内控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银行安保形势,我行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组织全行员工学习银行安全防范知识与开展防抢、防盗演练。通过学习与演练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确合理的安保措施是保证资金与人员安全的有效屏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警惕性与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性;同时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建立与完善安保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的必要性。只有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才能建立起一道有效的安全保护网。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制度缺失,管理缺位。主要反映在以几个方面: 一是防患意识不强,忽视管理。大部分银行注重业务发展,忽视了安全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基层银行,效益第一,任务至上,仅注重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忽视安全教育,淡化责任意识,为数不多的警示教育也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式的敷衍学习。二是法律意识较差,疏于教育。银行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

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下降、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稽核力度较弱,监督不足。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银行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责任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情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通过学习,特别是对案件的深入剖析,我认为,要在银行系统减少案件的发生,使防控机制行之有效,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当然,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员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虽然制度不是万能的,但是制度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我们更要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堵塞管理漏洞,促使制度覆盖到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是十分重要的。一切要用制度落实责任,用制度说话。第一,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要树立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己不劳心。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收到良好的效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标准编制说明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内容涵盖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全过程,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总结了我省近年来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建设的实践经验,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规范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省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规范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确保系统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防护对象和设置要求、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程序与要求、维护保养。 1.立项背景 近年来,银行安全案件有所增长,银行的安全防护面临严峻的考验。公安部于2004年12月1日颁布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需要从整体上对系统架构、数据传输、系统互联做出统一规定,可以有效避免标准不一、系统无法互联、资源不能与公安共享等问题。 为帮助广大银行及银行保卫部门做好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工作。我省编制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 本规范与GA 38《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一起构成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完整标准体系。 2.立项论证 陕西省公安厅科技处组织召开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项目论证会。到会专家对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结合目前银行安保新形势、新要求,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的实施,可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施工,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该规范的编制和批准、发布、实施,将对我省金融保卫事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住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安全都极有意义。 在项目的可行性方面,我省已先后制定了二项相关地方标准,因此,制定《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规范》标准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加之该项目编制组聚集了省内安防行业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及相关知名品牌技术人员。所以,该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3.项目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 该规范是以我省安防行业为主体制订的一部较系统的银行业安全防范设施系统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它是我省安防技术界、银行业、经文保领域的相关部门的众多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共同努力的结晶,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团结协作的产物,贯彻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 该规范的配套性、兼容性、互补性较强,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范的内容涵盖了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范作业制度 1.固定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治安保卫部门岗出入管理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2.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治安保卫部保安巡视作业管理标准、小区出入管理工作标准、交通管理工作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3.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应须依照保安员交接班管理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交接班。 4.停车场保安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治安保卫部停车场管理作业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当小区发生突发事件时,治安保卫部突发事件处理执行标准中要求参与工作的治安保卫部员工,必须依规程尽职尽责。 6.保安员的工作内容,作息标准应当达到治安保卫部制定的细则要求。 7.保安员每日当值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保安仪容仪表标准的各项要求。 8.保安员在使用警用器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治安保卫部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作业标准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工作标准的各项要求。 9.治安保卫部员工必须按治安保卫部员工培训工作标准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防范工作程序 1.发生盗窃匪警时的处理程序。 (1)保安员在执勤中遇到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

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用户财务或威胁用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制止犯罪,并同时寻求协助。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立即通过通信设备呼叫求援并设法制服罪犯。 (3)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中控室封锁出口并录像,然后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纹、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得离开。 (6)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用户是否有线索或怀疑对象等情况。 (7)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发生斗殴或争吵的处理程序。 (1)执勤中(或业户投诉)发现业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①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②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业主劝离现场。 ③如是持有器械的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④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银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防范金融案件及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以及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安全保卫是指我行在维护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业务顺利进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防泄密事件、防其他刑事案件、防治安灾害事故等,保障银行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级机构。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提高本单位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七条各分支机构应为保卫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办公场所、车辆、通讯工具和保障通讯畅通的足够费用,以及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经费。 第八条各分支机构要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指标、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和每个岗位,逐级负责,严格考核。

第九条安全保卫工作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不发生因防范疏忽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金融抢劫、盗窃、 诈骗、涉枪案件; (三)不发生因防范疏忽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重大刑事案件; (四)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泄密事件; (五)不发生火灾和人为灾害事故; (六)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总行保卫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各分支机构按照总行要求建立相应的保卫组织,直属支行配备专职保卫干部,支行配备兼职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 第十二条总行应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防火安全委员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各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行领导分管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查部、科技信息部、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国际业务部、公司业务部、新业务发展部、监察室、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要联手做好金融诈骗和计算机、银行卡及内部人员犯罪的防范工作,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协查案件。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8447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 Model of management system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for construction worke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

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内部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内部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内部治安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 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 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 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 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 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 后上岗。

六、警卫、值班人员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平安、钱安全、资金财产无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范和查办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以下简称四类案件)以及银行卡、计算机等案件,防范和查办绑架、爆炸、投毒等案件,防范和处置挤兑、群体上访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保障银行员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资金财产安全。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坚持“群防群治,领导带头”的原则。各单位要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综合治理,构筑坚固的安全屏障。 四、坚持“重点突出,不留死角”的原则。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加强力量,杜绝隐患,做到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五、坚持“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xx银行各支行应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机构,配备一定数量专(兼)职保卫人员。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是行党委领导下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安全保卫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全行经营管理秩序及员工人身、资金财产安全。 (二)制定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掌握国家金融治安形势和本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适时制定和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为全行的经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负责全行办公、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对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保障全行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五)负责全行系统保卫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全行系统保卫业务培训和工作经验交

关于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营业场所安全防范 现状调研报告 银行属于重点安全防范单位,它具有规模多样、重要设施繁多、出入人员复杂、管理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它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同时也一直是各种犯罪分子关注的焦点。 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社安全防范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基层银行营业所员工日均在岗,技防设施现已全面实行中,各分社人员,营业大厅保安员,专兼职保卫人员也配备到位,均以符合要求。 为防患于未然,在各分社配备了远程监控系统,远程报警系统,包括紧急按钮,红外探测器,振动探测器,烟感探测器,运超车报警感应,远程喊话系统,声光报警及联动射灯,可以在总行监控中心第一时间得知各社发生情况以便于及时叫警出动和远程指挥应对措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到了双重保障。 自现代银行诞生以来,盗窃与反盗窃、抢劫与反抢劫、诈骗与反诈骗随着银行业的发展也同步发展。目前,国内针对银行的犯罪活动日趋上升,犯罪手段和方式也逐渐多样化、暴力化、智能化,全面加强和更新现行的银行安全防范系统,以适应银行机制转轨和业务发展已变得迫在眉睫。针

对此情发生,我社技防及物防设施配备情况如以下几点: 1、各营业场所配备与公安机关联网的应急报警设备,发生警报可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2、金库内设专用守库室,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夜间红外探测报警、及电视监控设备。 3、远程监控及报警系统现已配备完善,可24小时全方位监控各营业场所内外,总行监控中心24小时轮岗监守。 4、营业柜台及现金业务区监控采用一对一安装,可实时监视、影音同步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并配备点钞字符叠加器。营业场所环境区采用无死角全方位监控,可以24小时实时监控营业场所内外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亦可清晰分辨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运钞交接区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可对运钞交接全过程进行实时监视、记录。另外各支行安防监控记录的保存期限均在60至90天之内。 5、大门外监控50米开外可看到人员活动情况,并实时录像,防止尾随事件无资料可寻。 6、银行营业场所内设置的ATM机,所设置的摄像机,均可在客户交易时针对客户面部及出钞口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图像亦可清晰辨别客户面部特征,并在客户密码处设置屏蔽区,以免泄漏客户信息。另外各ATM机取款处均有紧急求助按钮,为客户取款时发生意外情况寻求帮助。 7、各支行尾随门处均安装可视对讲门铃,防止不法份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提高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电器设备等),根据需要,报物资科,由材料科统一采购。材料科必须采购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并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并提供以下资料交安全科进行查验并留存建档备案:.检验合格证 .国家工业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④.出厂合格证 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1、取样送检 禁止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产品进入现场后,按照见证取样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 2 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 选用与保管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

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3.2.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3.2.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2.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工种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项目部、班组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3.6.1由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3.6.2使用项目部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6.3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 3.6.4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3.6.5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一、安全帽

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安全通用规范

附件 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 (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目录 1 使用范围和要求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5) 4 符号和缩略语 (6) 5 网上银行系统概述 (6) 5.1 系统标识 (6) 5.2 系统定义 (7) 5.3 系统描述 (7) 5.4 安全域 (8) 6 安全规范 (9) 6.1 安全技术规范 (9) 6.2 安全管理规范 (22) 6.3 业务运作安全规范 (26) 附l 基本的网络防护架构参考图 (30) 附2 增强的网络防护架构参考图 (31)

前言 本规范是在收集、分析评估检查发现的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问题和已发生过的网上银行案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提出的安全要求,内容涉及网上银行系统的技术、管理和业务运作三个方面。 本规范分为基本要求和增强要求两个层次。基本要求为最低安全要求,增强要求为本规范下发之日起的三年内应达到的安全要求,各单位应在遵照执行基本要求的同时,按照增强要求,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标。 本规范旨在有效增强现有网上银行系统安全防范能力,促进网上银行规范、健康发展。本规范既可作为网上银行系统建设和改造升级的安全性依据,也可作为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内部审计的依据。1使用范围和要求 本规范指出了网上银行系统的描述、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管理规范、业务运作安全规范,适用于规范网上银行系统建设、运营及测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香方研究是否可使瑚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 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 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 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 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 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 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 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 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

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下称“本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五条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 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日常员工信息安全行为准则参见《XX银行员工信息安全手册》。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息安全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小组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落实上级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方案,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保障项目建设。 (三)定期监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运行操作、备份、机房环境与文档等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预警,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统计分析和协调处臵信息安全事件。 (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信息安全检查、评估与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一)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二)负责提出本行信息安全保障需求。(三)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节技术支持人员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支持人员,是指参与本行网络、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等建设、运行、维护的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在履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职责过程中,应承担如下安全义务: (一)不得对外泄漏或引用工作中触及的任何敏感信息。 (二)严格权限访问,未经业务主管部室授权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臵或修改系统生成的任何数据。 —4— (三)主动检查和监控生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或故障及时报告本部室主管领导,并及时响应、处臵。 (四)严格操作管理、测试管理、应急管理、配臵管理、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编号:SM-ZD-73910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 的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要求。是开展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其他金融机构自助设备的安全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 银行自助设备bank self-service equipment 银行提供,由客户自行完成现金交易、转账交易、账户查询等业务的专用设备,如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货币兑换设施、自助存储保险柜、安全柜员系统等。 3.2 自助银行self service bank 银行设立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场所。由客户使用银行自助设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等),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支持,自行完成取款、存款、转账和查询等金融服务。 3.3 应用模式application mode 根据自助设备、建筑实体、银行营业场所间位置关系的不同而形成的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不同设置模式。 3.4 在行式in-bank mode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

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页脚内容1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页脚内容2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G A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及表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 精选资料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 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性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为基本准则。 、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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