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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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客户服务

1.客户服务场所

a.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

公设备。

b .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

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c.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d.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2. 人员

a.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b.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c.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d.项目负责人具有3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3.制度

a.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b.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c.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d.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4.档案

a.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b.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c.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5.标志: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6.客户服务

a.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b.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c.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d.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他报修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 分钟内告知。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30%。

e.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f.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8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g.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h.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i.每月组织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j.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k.每年至少组织2 次社区文化活动。

l.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m.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

a.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b.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c.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d.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绿化养护

1.基本要求

a.乔木

植株生长良好,树冠基本完整,植株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生长季节叶片保存率高于90%。

b.灌木

植株生长良好,主枝完整,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

c.绿篱和色块

植株生长良好,轮廓清晰,高度一致,修剪和补种及时,保存率高于98%,年成活率高于98%。

d.地被和花坛植物

地被植物覆盖率高于95%,花坛植物死亡率超过2%后能及时补栽。

e.草坪

草坪整齐,覆盖率高于95%。

2.绿化养护内容

a.灌溉

有计划地进行浇灌,灌溉水下渗充足均匀,采用节水灌溉设备和措施,及时排涝;一般植物确保在萌芽前、4 月、5 月、秋季、入冬前浇水1 次,需水量大的植物根据长势和土壤情况合理灌溉。

b.施肥

乔木每年施肥1 次;灌木每年施肥2 次至3 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施肥3 次至4 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有条件的,应使用有机肥料。

c.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4 次病虫害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针对不同植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严禁高毒农药,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d.整形修剪

乔木每年修剪1 次至2 次,部分植物进行生长季修剪;灌木根据需要及时修剪开败的残

花果,全年至少修剪2 次;绿篱和色块生长整齐,每年五一前、七八月份、国庆节前和冬季修剪1 次;冷季型草坪生长季节平均每月修剪2 次,全年至少修剪15 次。

e.除草

每年全面除草4 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出现杂草的绿地面积不超过总绿地面积的5%,发现50 厘

米以上的杂草应及时清除。

f.垃圾处理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和绿地内的垃圾杂物每周处理5 次。

3.工作检查

a.生长季节每月检查4 次绿化工作。

b.编制每月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

c.绿化档案齐全。

1.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a.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b.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c.每2 周至少清洗1 次垃圾收集容器。蝇、蚊孳生季节每日喷洒1 次杀虫药。

d.每日清运1 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e.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外观整洁。

2.物业共用部分清洁

a.楼内

1)大堂、一层候梯厅每日清扫并清拖1 次大堂、一层候梯厅地面。每周擦拭2 次信报箱。每周擦拭1 次大堂玻璃。每2 周擦拭1 次大堂、候梯厅墙面。每日巡视保洁2 次大堂、一层候梯厅。

2)楼道、楼梯楼梯

地面每周擦拭2 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每季度除尘1 次楼内灯具。根据地面材质,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每日巡视保洁2 次楼道、楼梯。

b.电梯轿箱

每日擦拭1 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 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护理2 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养护1 次。每日巡视保洁3 次电梯轿箱。

c.天台、屋面

每季度清扫1 次天台、屋面;雨季期间,每月清扫1 次天台、屋面。每2 周巡查1 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

d.楼外道路及设施

每日清扫1 次、巡视保洁3 次楼外道路。每2 周清洁1 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2 月清洁1 次雨蓬、门头等。

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日清洁1 次水面;每年清洁2 次水池池底。

f.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每日清扫1 次、每周清拖2 次楼道.

g.雨雪天气清洁

雨后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10:00 前清扫干净。

3.工作检查和记录

a.每日检查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b.每月全面检查1 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c.清洁档案齐全。

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综合管理

a.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b.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c.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d.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e.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f. 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测。

g.雷电、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h.设备机房

1)每月清洁1 次,室内无杂物。

2)设置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消防器材,每月检查1 次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设施设备标志、标牌齐全。

5)在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6)交接班记录、工作日志等齐全、完整。

2.共用部位

a.房屋结构

每季度检查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鉴定结果组织修缮。

b.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 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2 周巡查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2 月检查1 次共用部位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

4)每年上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c.附属构筑物

1)每2 周巡查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2 月检查1 次雨、污水管井等。

3)每2 周巡查1 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2 周巡查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5)每年检测1 次防雷装置。

3.空调系统

a.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处理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检查。

b.运行期间每日巡视1 次空调系统,保证室内温度符合相关规定。

c.每年清洗消毒1 次新风机、空气处理机滤网、表冷器、箱体等;每年清洗消毒2 次风机盘管滤网;每两年清洗消毒1 次风管。

d.每年对空调系统进行1 次整体性维修养护。

e.制定节能措施,每月对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分析。

f.每年检查1 次管道、阀门并除锈。

g.每年检验1 次压力容器、仪表及冷却塔噪声。

4.二次供水设施

a.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b.每日巡视2 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c.每2 月切换1 次备用水泵。

d.每季度检查1 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年养护1 次水泵。

e.每年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防冻处理。

f.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g.排水系统

5.排水系统

a.排水设施

每年上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每次降雨前后对

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b.污水泵

汛期每日巡视2 次,平时每周巡视1 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周进行1 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季度养护1 次。

c.化粪池

每半年检查1 次化粪池;组织安排清掏。

6.照明和电气设备

a.楼内照明

每日巡视1 次,一般故障12 小时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3 日内修复。

b.楼外照明

每周巡视3 次;一般故障1 日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5 日内修复;每2 周调整1 次时间控制器。

c.应急照明

每日巡视1 次,发现故障,即时修复。

d.低压柜

每日巡视2 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半年养护1 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检查1 次电气安全;每半年检测1 次接地电阻;每年校验1 次仪表。

e.低压配电箱和低压线路

每月巡视2 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 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半年切换1 次双路互投开关。

f.控制柜

每周巡视1 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2 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检查1 次远控装置。

g.发电机

每月试运行1 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1 次带负荷运行;每年活化2 次蓄电池;每日巡视1 次充电

机和蓄电池。

h.配电室、楼层配电间

防小动物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志清晰、准确。

i.检测

每3 年检验1 次内部核算电能表。

7.安全防范系统

a.报警控制管理主机

每日巡查1 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周表面清洁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 次。

b.对讲门口机

每2 周检查1 次按键、显示屏等;每2 周表面清洁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 次。c.网络控制箱

每季度检查1 次外观、接线;每季度表面清洁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 次。

d.红外对射探测器

每2 月检查1 次接线、探测范围、防水状况等;每2 月表面清洁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 次。

e.图像采集设备

每周检查2 次监视画面、录像功能;每2 周表面清洁1 次;每半年内部除尘1 次。

f.摄像机

每季度检查1 次聚焦、红外夜视、接线、防水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镜头表面清洁1 次;每年防护罩内部除尘1 次。

g.解码器

每季度检查1 次防雨罩、接线等,进行相应的调试;每季度表面清洁1 次;每年内部除尘1 次。

h.云台

每季度检查1 次运转、接线,进行清晰度调校;每季度表面清洁1 次;每年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 次。

i.巡更点

每2 周检查1 次外观,发现故障隐患,即时排除;每2 周表面清洁1 次;每日存储巡

更记录。

j.读卡器

每2 周检查1 次外观;每2 周表面清洁1 次,查看防水状况。

k.电磁锁门锁

每月检查1 次吸力、外观、接线。

l.出门按钮

每月检查1 次开锁功能、接线。

8.电梯

a.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b.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c.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每年进行校验、检修。

d.应与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对专项服务企业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对专项服务企业定期检修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f.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物业服务人员应在15 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9.水景

a. 启用前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防止渗漏,保证用电安全。

b.使用期间每日巡查1 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2 周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c.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d.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消防安全防范

1.综合管理

a.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b.成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每年组织1 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

c.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员工进行2 次消防安全培训。

d.每日防火巡查1 次,每月防火检查1 次,按照规定每年检测1 次建筑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报告。

f.消防控制室设专人24 小时值班,每班2 人,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g.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

每日巡查1 次设备运行情况,保证24 小时连续正常运行;每月检查测试1 次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的报警、联动控制、显示、打印等功能;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 次。2)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

每月抽查测试1 次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的报警、警报功能;探测器投入运行2 年后每3 年由专业清洗单位清洗1 次。

3)备用电源每月检测切换1 次主、备电源

每季度备用电源、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1 次。

b.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检查测试1 次消防专用电话、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扩音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前期介入和物业接管验收是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搞好今后物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设计方案的建议; 2、施工工程的跟进及发现问题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3、参与单项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4、参与整体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5、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及问题的整改、督促; 6、接受业主入住前的相关咨询; 7、供业主入住前的上门服务。 (二)、业主入住管理 1、办理业主入住及接房的相关手续; 2、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二次装修进行管理。 (三)、后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提供常规性服务,是为了维护物业的整洁、环境的美化、业户的生活方便而提供不可少的、经常性的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 (2)、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3)、治安管理; (4)、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 (5)、水电管理; (6)、排污设施管理; (7)、道路维修管理; (8)、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11)、安排社区文化活动,协助政府宣传教育;

(12)、代收代交水电气费; (13)、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2、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指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外的,为满足业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1)、家居设施维修 包括:维修户内供用电设备、家具及门窗维修、厨具及卫生洁具维修、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家电维修、冷气机月保等。 (2)、家居清洁服务 包括:地板打腊、抛光、清洁家私、玻璃、灯饰等。 (3)、家居杀虫服务 包括:白蚁防治、灭蚊、灭鼠、灭蟑等。 (4)、家政服务 包括:提供代客订票、送餐服务、室内装修设计、布艺设计、绿化设计、保险咨询、法律咨询、私人健康护理、私人管家、秘书、保卫、汽车美容等。 (5)、租赁服务 包括:物业出租、转让、市场调查、物业估价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物管四级标准

物管四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1.1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1.1.1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1.1.2服务时限 四级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4.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2.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4.2.2房屋 4.2.2.1装修管理 4.2.2.1.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4.2.2.1.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2.2.1.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4.2.2.1.4装修结束组织验收; 4.2.2.1.5验收合格2个月后组织复验; 4.2.2.1.6复验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4.2.2.1.7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2.2.2油漆粉饰 四级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附件一: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6.1 基本要求 6.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6.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6.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 4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6.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3 应用计算机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6.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6.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

优质物业服务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

优质物业服务包含的服务项目和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 2、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 3、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4、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和相关的专业证书。 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7、设有客服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5分钟内,一般维修一日内完成,报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有完善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的服务,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10、按合同和有关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1、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90%以上。 12、绿化覆盖率达到30%,并设有健身器材和休闲设备。 13、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较齐全。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立即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和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封闭阳台安装统一有序,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7、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8、公共楼梯间的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计,整齐有序。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客户服务 1.客户服务场所 a.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 公设备。 b .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物业服务事 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c.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及节假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d.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2. 人员 a.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b.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c.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d.项目负责人具有3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3.制度 a.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b.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c.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d.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考核。 4.档案 a.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b.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资料室。 c.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 5.标志: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6.客户服务 a.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b.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c.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d.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他报修30 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 分钟内告知。报修回访率应不少于30%。 e.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100%。 f.每年至少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问卷率80%以上,公示整改情况。 g.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h.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i.每月组织1 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 j.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 k.每年至少组织2 次社区文化活动。 l.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 m.重要节日进行美化装饰. 7.专项委托服务管理 a.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b.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c.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d.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 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 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2.1 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 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管理日常服务范围****一、 的物业管理中,我们将为业主及住户提供专业、入微、优质的常****在荆州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措施****二、 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为将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xx区,(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2003-33荆房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 级标准》 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1.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小时服务电话。急修1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24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24小时执勤; 监控室实行2)24小时监控; 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3) 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4) 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5)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6)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7)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情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5)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6) 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7) (三)房屋管理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石家庄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 基础条件 住宅区封闭;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不少于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措施;有固定体育活动场(所)地。住宅区主出入口设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图、宣传公示栏。各路口、栋、门、户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标识齐全、规范、美观。 房屋管理 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6、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装修管理服务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对进出住宅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督促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公共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90%以上。 4、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畅通,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楼道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示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8、雨水井、化粪井每月检查一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9、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有减速设施及禁鸣标志。 2、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住宅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住宅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住宅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 DB11T 751-2010

北京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8.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求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11) 4.4 绿化养护 (14) 4.5 环境卫生 (15) 4.6 公共秩序维护 (16) 4.7 装饰装修管理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 5.1 基本要求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26) 5.4 绿化养护 (29) 5.5 环境卫生 (30) 5.6 公共秩序维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 6.1 基本要求 (34)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36) 6.3 消防安全防范 (42) 6.4 绿化养护 (44) 6.5 环境卫生 (46)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提要:物业外观完好、整洁,公用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画、乱悬挂,室外招牌、广告牌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标准及管理目标 一、管理服务内容 (一)日常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及维修、养护 (1)房屋主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墙面、天花板、地面、门窗各类板材、砖面的维护保养; (3)各类小修范围内的泥工、瓦工、木工的修补及小五金的安装维护; (4)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5)高低压配电室设备运行维护; (6)锅炉房系统运行维护; (7)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8)中央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9)弱电系统(电话、电视、广播)设备运行维护; (10)真空泵房、气泵房、水泵房设备系统运行维护;

(11)给排水系统运行维护; (12)电梯系统运行维护; (13)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 (14)院内路灯公共走廊照明系统的维护; (15)立体停车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2、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保卫; (2)医院重要设备和库房区域的治安巡视; (3)医院门诊、科室、病区、传染隔离区等的治安巡视; (4)地面及地下车库的车辆引导、停放管理; (5)闭路电视监控中心的监控; (6)报刊、邮件的收发; (7)医院物资出入放行登记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和管理; (1)绿篱及灌木修剪; (2)草坪机剪; (3)花、树喷药杀虫; (4)树木及绿化带(草坪)浇水; (5)枯枝、落叶清除; (6)施肥、松土、拾捡杂物; (7)花树租摆。

三、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场所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4、公共秩序维护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对小区重要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 (3)应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具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进出小区的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5)秩序维护员经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新编】DB11、T751-2010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 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5.住宅 物业服务二级标准;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住宅物业服务五 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 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 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19 5.1 基本要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护 .....................................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34 6.1 基本要求 ......................................... 34 6.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36 6.3 消防安全防范 ..................................... 42 6.4 绿化养护 ......................................... 44 6.5 环境卫生 ......................................... 46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 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范文一一、物业提供的基础服务:(包含在物业费当中) A、专项服务(日常服务内容)1)安全防范: 1、全封闭式物业管理,杜绝闲杂人员打扰住户私秘空间。 2、园区及楼内公共部位 24小时不间断安全巡视。 3、完善的全方位电子监控、监测,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4、专业保安队伍,快速反应、处理突发事件。 5、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管理,执行来访登记,物品凭单出入制度。 2)工程维护: 1、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计划,使设备正常使用,历久如新。 2、快速报修、检修制度,及时周到的服务,节省住户时间,解除其后顾之忧。 3、对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实施全天候的专业维护与管理,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

3)环境卫生: 1、定时收集、清运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定期消杀“四害”。 3、园区内公共环境及设施实行专业标准化清扫、保洁,确保卫生洁净。 4)园艺绿化: 公共绿化由专业公司设计、培植养护,为住户提供清新怡人、树绿花香的生活环境。 5)车辆管理: 1、统一园区的车辆停放,保持园区内道路通畅。 2、全方位电子监控及人员巡视,确保住户车辆安全、无损。 6)客户服务: 1、接待业主来访,及时处理住户投诉。 2、接受住户求助,快速提供援助。 3、定期拜访住户,增进感情交流。 7)社区活动: 1、于法定节假日装饰园区,增添节日气氛。 2、定期举办各类比赛、音乐会等园区联谊活动,如: 儿童绘画、家庭趣味比赛、音乐会等。增加与住户的沟通,丰富业主生活。

3、举办各种兴趣班,如: 针对中老年人的健康知识讲座、针对妇女的美容化妆、珠宝鉴赏等。 4、制作多媒体、印刷品、海报等宣传资料,增进住户对园区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8)消防安全: 1、组织员工成立的义务消防队,保证突发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2、组织消防演习和防火知识宣传,增强业主防火安全意识。 3、 24小时不间断电子监测、监视与人员巡视,检查、消灭火灾隐患,确保住户安全。 B、特约服务(有偿服务内容) 1)家庭日常维修: 1、强电类维修服务如: 换灯、换电源开关板、墙身插座等 2、家用电器类维修如: 电视、音响、炉具、洗碗机等 3、给排水类维修如: 维修下水管、安装座便器、疏通管道等 4、土木装修类维修如: 更换大门锁、修理家具、补天花板等 2)室内清洁全套服务: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物业管理日常服务范围 在荆州****的物业管理中,我们将为业主及住户提供专业、入微、优质的常 welcome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措施 为将****建设成为荆州最具特色、独具德式风情的超一流标志性文明住宅小区,xx 物业荆州分公司将依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标准和优于《荆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标准》(荆房 2003-33 号)中的一级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其中具体服务标准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摘要如下: 1.基础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承接项目对住宅区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认真检查,做到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和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4)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急修 1 小时内,其他报修按照 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价目;

8)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5%以上。 2.公共服务标准与保证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小区主入口 24 小时执勤; 2)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监控; 3)别墅区设立专职保安员; 4)小区内每小时保安巡查一次; 5)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 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二)环境管理 1)按单元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一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 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公共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洗 1 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 1 次,并视情 况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6)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7)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三)房屋管理 1)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通道以及其他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 等,定期维护养护;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1 基本要求1.1 客户服务场所1 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等办公设备。 2 公示物 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3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1.2 人员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 从业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4 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1.3 制度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3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4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1.4 档案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3 应用计算机管理基本信息、基础资料、维修养护资料、收费资料等。1.5 标志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1.6 客户服务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施设备应在30 分钟内告知。报修进行回访。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进行回访。6 每年公开征集1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7 每月组织1次项目服务质量检查,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8 每年组织业主参观共用设施设备机房。9 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文化活动。10 设置公共信息栏;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11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12 有条件的提供室内清洁、洗衣、做饭、洗车、财物保管、票务代理等特约服务。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 专项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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