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税收要素审视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税收要素审视
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税收要素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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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与税收要素审视

作者:李欣

来源:《财讯》2019年第31期

摘;要:在营改增的推动下,金融业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规范资管产品增值税的各类文件也相继发布。但营改增总体“税负平移”的模式,使得在营业税时期就已存在的税收要素不健全问题更加凸显。税收要素的设计离不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与计税方式,而以管理人为纳税人的设定似乎并未被学界所认同;增值税征税对象中所涉及的保本的界定也存在疑问;简易计税在“简易”的同时还面临重复课税与违背税收公平的风险。这些问题都有待相关细化规定的出台,更好地为以资管产品为首的金融行业保驾护航。

关键词:资管产品;金融行业;增值税;税收要素

一、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之选取辨析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指出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为管理人。对此学者们的意见不一,认为现行政策规定的以管理人为纳税人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因此在对“谁应为资管产品纳税人”这一问题的思考之初,提出以下假设,以探究是否存在更为适合的纳税人,如若为否定,期望为现行政策寻找合理之处。

(1)资管产品增值税纳税人的假设

假设一:以资管产品为纳税人。现行的增值税相关规定中都将纳税人定位于单位或个人,亦即需要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而资管产品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本身不具备“人”的属性。虽也有学者做出法律拟制人格的解释,并且欧盟法院在2004年的判决中肯定了纳税人的关键不在于本身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而在于是否“独立地”以获益为目的、持续性地从事经济活动。但欧盟的判决并不能现实的为我国增值税中纳税人需具备法人资格提供例外。从欧盟判决的认同到我国的落实,中间的跨度与难度非短时间可以实现。

假设二:以投资人为纳税人。增值税是以所得或者财产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依据实质课税原则,增值税应当以商品或者劳务的交易行为来认定消费者的实际税负能力。但是在经济运行和市场交易中,交易行为无时不刻不在发生,由此对应的消费者也将数不胜数,以消费者作为纳税人导致的课征成本将非常高昂,不符合税收稽征经济原则的价值导向。

假设三:以管理人为纳税人。以管理人作为纳税人,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纳税申报主体的数量,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但以管理人为纳税人易造成增值税的混同。在资管产品的运营过程中,管理人对委托其管理的财产进行专业化运营,这期间将存在因投资产生的产品的增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元,税额为:*17%=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元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是指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的是自然人) 二、“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专项民生服务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2.符合规定的教育服务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2)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4)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特殊群体提供的应税服务 (1)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动物诊疗服务,属于“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新增) 5.文化和科普类服务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3)个人转让著作权。 6.特殊运输相关的服务 (1)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2)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3)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7.以下利息收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考试题

20XX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卷 卷号(必填):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征税的主体是()。 A.国家 B.集体 C.个人 D.海关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这阐述的是()的征税范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 A.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B.不征税 C.征收车船税 D.不构成营业额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A.免征营业税 B.减征营业税 C.加倍征收营业税 D.超额征收营业税 5.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及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A.20 B.50 C.80 D.100 6.增值税基本税率为()。 A.5% B.12% C.17% D.25%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XX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A.60日 B.90日 C.120日 D.180日 8.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代征。 A.海关 B.税务局 C.国务院 D.发改委 9.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A.不得 B.可以 C.随时可以 D.经过一段时间可以 10.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500万元 B.800万元 C.1000万元 D.2000万元 11.政府采购制度需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公平 B.公正 C.公开 D.合理 12.下列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可以向本单位账户划拨工会经费 B. 可以向本级、上级或下级划拨其他经费 C. 可以办理转账、电汇等结算业务 D. 可以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13.用于核算反映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的科目是()。 A.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B. 财政应返还额度

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

增值税应该如何计算 有人说增值税好难,政策多、税率多、计算也不简单,背起来还是有点小痛苦的~ 那么我们赶紧开始吧~~ 1 首先我们得认识啥是增值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增值的部分你要缴税,税率不同,缴税的金额也就不同。(但小规模纳税人不一样,后面会讲到) 再简单点,全面营改增后,一般来讲除了公司内部行为(如发工 资等等)不缴纳增值税,其他都要缴哦~理解起来是不是简单啦~ 2 我们要认识啥是小规模纳税人,啥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吧,小户人家!你有两种方式可 变为一般纳税人。 第一种:只要你想,并且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填个表、备个案,分分钟搞定。 第二种:你发展得好,已经成为大户人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达到标准)。这种情况,您可以自己来备案。如果不想来,呵呵,也 必须来。假如超过期限不来,那么就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 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刚刚提到,一般纳税人是大户人家,税率相比小户人家来说,肯定要高一点。 但是!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 的增值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抵减当期税款哦。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成为中产阶级——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那我不想当大户人家了,想变成小户人家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哦~明白了吧,户口终身制。 但是,机会来了!现在!你有次“改户口”的机会!详见《关于统 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3 本节课最后一章,税率! 想记住税率(征收率),只用记住2个算式! 6+10=16 2+3=5 怎么理解? 6+10=16,常见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10%,16%。(好记吧) 咋区分呢? 6%:一般来说,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按上一条规定执行。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按征收增值税(视同销售软件产品,执行16%税率),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软件开发服务,执行6%税率,该条款为营业税时代条款);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现应视同销售无形资产,执行6%税率,营业税时代条款)。 (二)软件产品的界定和分类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软件产品满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增值税计算方法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是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进行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或17%) 第二,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也是必须全面掌握的内容,主要有: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三种折扣折让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①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②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帐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6.销售旧车、旧货(2003年新改内容) ①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三种列举货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售价÷(1+4%)×4%÷2 ②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③销售使用过的其它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 "其它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必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a.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b.确已使用过;c.售价不超过其原值;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应按4%征收率减半计征增值税(计算公式同上)。 销售旧车,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处理中原来的规定和现在的规定有何区别: (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如果当月没有同类货物,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如果该货物是应税消费品,公式中还应加上消费税金,

新老项目税收政策汇总

一、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新老项目划分标准总结如下:(一)建筑工程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 款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基于此规定,建筑企业营改增过度期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总结为以下两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 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二)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

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9 款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的新老项目划分标准分为两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为老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5月1日后的房地产项目为新项目。 二、建筑房地产企业老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式的选择及涉税处理 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 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6〕36 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7 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在该 文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字“可以”,即建筑和房地产企业老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上,在2016年5 月1日后,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到底应如何选择增值税计税方法呢?肖太寿博士总结如下几方面: (一)建筑企业老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及涉税处理笔者认为建筑企业老项目在实践中体现为三类:第一类是营改增之前(201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指引

建筑业增值税税收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16-03-30 18:50:00 来源: 【字体:大中小】 第一部分?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二部分?征税范围 一、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建筑服务税目注释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一)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二)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四)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五)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第三部分?税率和征收率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增值税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是指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鼓励扶持范围,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税、免税、退税优惠政策的产品及劳务。 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是指按国家规定,纳税人生产源综合利用产品或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

受的增值税减税、免税、退税优惠(以下简称减免退税)。 第二章减免退税资格认定 第三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资料,报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一)《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附件一); (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文件规定需报送的资料(附件三);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相关性进行审查: (一)审核申请资料填写是否完整准确、齐备,印章、附报资料是否齐全; (二)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是否由纳税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盖章;

(三)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第五条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查验。如需进行实地查验的,应指派2名(含)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根据查验情况出具实地核查报告,重点查验以下内容:(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劳务是否属于营业执照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实际生产能力、经营规模与申请情况是否相符; (二)申请减免退税产品或劳务是否单独记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三)根据账载数据计算比例是否符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四)税务机关认为应予查验的其他内容。 在实地查验过程中,发现纳税人不符合以上内容规定要求之一的,不得给予减免退税资格认定。

会计继续教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2016答案word文档良心出品

一、单选题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 A、3% B、5% C、6% D、11%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 A、免征增值税 B、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C、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D、减按1.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3、纳税人在销售新货物的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销售行为是()。 A、视同销售行为 B、折扣方式销售 C、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D、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4、航道疏浚服务属于()。 A、建筑服务 B、物流辅助服务 C、文化体育服务 D、租赁服务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A、1% 2% 、B. C、3% D、5%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6、电信业中的基础电信的增值税税率为()。 A、13% B、5% C、6% D、11%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7、下列适用零税率的是()。 A、国际运输服务 B、金融服务 C、增值电信服务 D、农产品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8、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A、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C、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D、5%的征收率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B、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发出商品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10、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C、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为向受托人发出货物的当天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的税务处理是()。 A、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B、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 C、按照4%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举例讲解增值税计算方法

举例讲解增值税计算方法 (2010-12-03 11:35:37) 转载▼ 标签: 杂谈 在征收管理上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直接计算法,是指直接求出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然后再乘以规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在直接计算法中又分为“加法”和“减法” ①加法,是指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如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及其它增值项目的金额加起来,求出增值额,然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项目)×税率②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税项目的金额,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项目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式: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项目金额)×税率 说白了就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 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 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 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

增值税减免税最新政策规定 你知道税收增值税减免有哪些优惠政策吗?增值税减免税最近又有什么新的政策改革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最新版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仅供大家参考!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

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四)婚姻介绍服务。 (五)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 (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增值税政策解读与风险应对》

增值税政策解读与风险应对 课程背景: 面对疫情,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许多企业的今年的目标是活下去!面对金三系统、面对发票稽核系统、面对税务大数据,“买票”、“顶账”“走私户,隐匿收入”这些简单粗暴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无所遁形。如何在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合法合理充分享受国家政策?升级版金税三期的监督下如何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是摆在每个财务人面前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课程收益: ●本课程将通过政策解读以及案例分析,让学员系统的了解增值税政策 ●强化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理解深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合理充分的运用政策 ●提高财务人员对发票管理及使用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规避税务风险 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课程对象: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财务人员等 课程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 课程大纲 第一讲:新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前世今生 1. 增值税前世 2. 增值税今生及未来趋势初探 案例分析:增值税立法后的未来 二、增值税的税率变化 1. 增值税最新税率 2. “不征税”增值税、所得税大不同! 案例分析:一个小小改变,税率下降2个百分点!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1%征收率吗?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手册 1. 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 2. 异常发票发票处理

3. 电子发票新规 4. 取得没有盖章的发票能入账吗? 四、增值税计税方法 1. 一般计税办法 2. 简易计税 3. 差额计税 4. 预缴税金 第二讲:增值税销项业务风险控制 一、销项额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 1. 销售额确定的具体办法 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咋确定? 案例分析: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解析及落地实操 1. “加计抵减“的政策规定 案例分享:“加计抵减”的案例分析 三、特殊销售方式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的“陷阱“—视同销售 案例分析:特殊经营模式在实务中的应用 2.赠送客户礼品是否为视同销售? 三、差额计税行业有哪些? 1. 差额征税不等于差额开票 2. 差额计税行业有哪些? 第三讲:增值税进项抵扣业务风险把控 一、可以抵扣进项税发票有哪些? 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业务情形 1.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分析 案例分析:不得抵扣进项税的业务运用 2. 防暑降温费与防暑降温用品进项税不得抵扣? 3. 办公室用水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增值税的概念类型和税率

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注意单选题)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 例题:关于增值税概念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 B.实行增值税时,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之和,实际上是按货物最终销售额征收的增值税,或者说是销售税。 C.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 D.增值税一般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二、增值税的类型(熟悉)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表(新) 2009-6-5 16:52【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2009年新变动: 1、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3、取消原增值税政策中对于矿产品的13%优惠税率,对其恢复17%的法定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取消了工业与商业的差别,增值税税率降为3%。

续表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6种情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情形1 公司是一家燃油电厂,2019年6月我公司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10万元,那么,该补贴是否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文件规定: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2 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公司向患者提供后续免费使用的创新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 )文件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情形3 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的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4 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置换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乙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增值税新政策解读

增值税新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增值税转型改革 政策依据 1、《暂行条例》第十条,《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至二十五条;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二○○九年九月九日) 一、增值税全面实施转型、自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原因 一是为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 二是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 有利于扩大内需,鼓励企业投资、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四是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转型的涵义 指的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 改革的核心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购进的应征

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这次增值税转型实质是扩大了抵扣范围。 同时出台了三个配套措施: 1、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 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四、增值税转型政策应重点把握五个要点 第一,要把握抵扣时间的规定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包括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但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购进固定资产。只有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购进并且发票开具时间是2009年1月1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要把握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 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采用扣税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则其差额可以结转下期抵扣。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额是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向销售方支付的增值税额。由此可见,增值税实际上是价外税,实行价税分离。式中的“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收入”应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如果一般纳税人将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其应纳增值税额是对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按6%(小型零售商业企业按4%)的征收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三、应交增值税核算的账户设置 为了正确反映增值税的计算及缴纳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科目并下设“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供应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上已缴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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