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

本文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出发,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念与交易结构、增信方式,并探讨了当前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三种实践模式

资产证券化是将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卖方)不易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即资产支持工具的过程,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表外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等。资产证券化中“构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重组、优化和隔离的过程,即对基础资产重新配置、组合形成资产池,并通过资产池的真实销售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转变”的过程则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相关参与机构提供服务而实现的,利用一系列的现金流分割技术和信用增级手段使资产支持证券能够以较高的信用等级发行流通。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有三种实践模式:银监会、央行审批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在这三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的“构造”和“转变”最为理想,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还难以在法律层面实现资产池的真实销售,从而无法使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因此,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也很难使得基础资产实现会计意义上的出表。

在这三种实践模式中,我国信托公司目前最主要参与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业务采用的是注册制,除了中融信托,中信信托,粤财信托,外贸信托,华润信托等少数几家信托公司在申请尝试外,目前此类业务主要由证券公司主导。证券公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于受证监会监管,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直接参与其中仍有一定难度。但是,已有少数信托公司在部分信托项目中尝试前端采用与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相同的交易结构模式,后端发行由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单一资金对接,从而变相实现了信托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例如,中信信托与华侨城地产、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合作的“华侨城租赁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就是这

样典型的案例。本项目原本通过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操作,但是由于2008年次贷危机的来临导致监管部门叫停了券商此类业务的开展。

总体而言,三种我国实践中的资产证券化形式体现出了三大特点:第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足够分散,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付款人相对集中;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性质主要为已经存续的债权,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资产主要体现为未来的收益(收益权);第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设计、运作相对最为规范,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实质更多类似为一种债券,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介于两者之间。

2.资产证券化与传统信托融资业务的区别

资产证券化完成了从企业整体信用基础向资产信用基础的转化。在资产证券化中,投资者只需要考虑被证券化的资产的质量即可,一般不需要考虑发起机构的经营状况。传统的信托融资模式中,投资者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发起机构的整体信用和运营状况。因此,资产证券化业务与传统信托融资业务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加依赖资产本身的信用,后者则更加看重企业整体的信用。前者的还款来源主要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主,以基础资产作为还款的保障性措施。后者的还款来源则主要依赖于企业履行业务和清偿债务的能力。

另外,尽管部分信托融资项目更加关注的是抵质押物的资产价值而非企业整体实力和信用状况,但是由于抵质押物等基础资产没有完成资产证券化模式下的“真

实出售”,从而无法实现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破产隔离” 与“有限追索” 目的。

由此可见,这两种融资模式优缺点各不相同。资产证券化的优点在于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还款来源较为稳定且可预测,并能够实现融资方基础资产的风险隔离。但是,资产证券化的缺点在于交易结构较为复杂,项目审批时间较长,且融资方在融资期限内须让渡部分或全部基础资产及其权益、收益等财产权利。传统信托融资模式的交易结构相对较为简单,但是对企业的信用要求相对较高,还款来源的不确定性相对更高。

3.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概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制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尚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成功。目前,我国试点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类型主要包括,信用贷款资产证券化、重整(不良)资产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几大类型,其中最主要的类型为信用贷款资产证券化。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08年底以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首次试点步伐宣告暂停。2012年5月,随着人民银行、财政部与银监会三部委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127号)出台实施,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再次重启。

截至2013年5月末,我国市场公开发行23笔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合计

达到892亿元,其中由银行发起的信用贷款资产证券化总共为13笔,规模合计为588亿元。(如表1所示)然而,当前已进行证券化的信贷资产规模与市场

需求相比仍然相去甚远。截至2012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规模高达132万亿元,其中具备稳定现金流、适合进行证券化的信贷资产规模达到几

十万亿元。近年来,通过“通道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开展,银行可以借道信托实现信贷资产表外化融资,其实质就属于“曲线资产证券化”,而此类业务的迅猛发展正是市场需求的真实反映。不过,此类业务模式中基础资产的风险并没有因为出表而真实转移,如今也受到银监会2013年新规“8号文”的规范限制。在这

样的背景下,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属于标准化的债权资产,未来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结构安排与设计

1.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结构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安排一般包括以下程序:确立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构建特殊目的的载体(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以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如图1所示)

首先,不同借款人与发起人银行之间存在不同的借款合同。这些借款合同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发起人通过筛选与组合,将这些基础资产包装成为可供交易的资产池。在这一过程中,发起人一般会与财务顾问、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基础资产的交易可行性进行充分探讨。

其次,在构造好资产池后,发起人通常要确定特殊目的载体SPV的形态,SPV 通常有三种形态:信托形式(SPT)、公司形式(SPC)、有限合伙人形式。我国目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均选择了特殊目的信托(SPT)的形式,即发起机构与信托公司之间签订信托合同,将基础资产信托予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运用这些信托资产进行证券化活动,同时又与诸多机构通过签订合同的方法,把证券化中的许多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去开展。例如,信托公司与贷款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贷款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回收贷款的利息和本金。贷款服务机构通常由发起机构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而承担,以便发挥其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优势,按期如数收回贷款资产的收益。

当然,贷款服务机构并不唯一归属于证券化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可以从实际出发,选择其他的机构充当贷款服务机构。除此之外,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还要与发起人及贷款服务机构之外的商业银行签订资金保管协议,资金保管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保管信托账户内资金,根据受托机构的指令划付相关资金;执行受托人发出的信托资金再投资指令;监督受托机构对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定期向受托机构报告信托账户资金情况等。

再次,为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主承销商协议。主承销商一般由证券公司或其他具有承销资格的机构担任,主要负责组建承销团销售资产支持证券,筹备投资者推介活动,准备《发行说明书》及其他投资者推介材料,制定证券营销与发售方案。

然后,投资者认购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团将认购资金募集至信托账户,信托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支付给发起人,作为受让基础资产的信托对价。至此,基础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信托公司SPT名下,从而实现了基础资产与发起人资产的破产隔离。

最后,贷款服务机构收取贷款回收款后,定期汇划给资金保管机构,同时向信托公司汇报。资金保管机构在收到受托机构支付命令后,将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支付给登记结算机构。我国登记结算机构在2005-2008年试点期间主要由中国中央国债登记托管结算公司来承担,在2012年恢复试点后目前主要有上海清算所担任。登记结算机构最终按照清偿顺序将资金支付给相应的投资者。

2.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产品结构的设计

为了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的结构进行“转变”设计。实践中,参与产品结构设计的主体包括发起人银行与受托机构信托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具体而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结构设计主要运用了信用增级的技术手段来保证和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级别,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的方式具体包括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种方式。外部信用增级主要是指通过银行、保险、政府等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基础资产进行担保等增级的过程。此类信用增级模式担保成本相对较高,且对于担保人信用的依赖度较高,一旦担保人的信用评级降低,则证券化产品的评级可能受到拖累。因此,目前资产证券化的外部信用增级运用相对较少,实践中主要通过内部交易结构设计来实现信用增级。

一般而言,内部信用增级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优先和次级分层结构。资产支持证券按照本金偿还的先后顺序分为优先级和次级等多个档次,这是证券化产品最为常用的信用增级手段,也被信托公司广泛运用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设计中。通过优先和次级的分层设计,在资产池出现违约损失时,首先由次级承担,而优先级在次级承担完损失后才开始承受后面的损失,所以能够获得更好的评级,从而实现信用增级。

与传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同的是,资产证券化的分层结构中引入了评级公司对基础资产包进行信用评级。不同的基础资产池以及对基础资产池进行不同比例的分层,其相应的评级结果也不尽相同。(如图2所示)实践中,发起人往往会先选择相对于入库资产更大范围的资产池作为备选资产池。并且,为了产品发行的

需要,发起人往往先与评级机构商定,欲获取的评级结果需要什么样的基础资产,需要什么样的结构分层,再返回备选资产池选择相应的基础资产。另外,随着2012年《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推出,次级档保留多少比例最为合适也是发起人需要斟酌的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发起机构至少应当持有该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5%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如果次级档比例较大,发起机构自持次级档的规模也相应较大,这样可能导致发起机构较高的风险资本计提,从而使得通过资产证券化优化财务报表结构的目的难以充分实现。如果次级档比例较小,则有可能影响资产池的评级结果。根据新发的通知规定,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引入了“双评级制度”的评级竞争机制,评级结果更加“客观、独立、公正”。当次级档的比例占比较小时,整个资产池的风险有可能提高,从而有可能导致资产支持证券评级的下降。

除此之外,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产品结构设计了一种创新的分层方式,即将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级可以细分为A1级和A2级,甚至进一步将A1级证券再细分为A1-1和A1-2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这样的创新结构安排下,A1级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支付型(Pay-through)结构,即本息偿付按照交易文件中约定的数量偿付计划进行;A2级资产支持证券属于过手型结构(Pass-through)结构,即它的本金偿付仍按标准的过手型支付方式(即收到多少收益就分配多少)。这样的设计安排可以使A1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在正常支付顺序下,可按照交易文件的约定获得兑付的本息,从而防止早偿风险对A1级资产支持证券偿付的影响,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设置超额利差的“利差账户”。在资产证券化项目中,超额利差(Excess Spread)是指进入资产池的信贷资产利息收入与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内进行合格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之和在扣除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支出以及资产证券化交易所需的相关费用后形成的利差。可将超额利差存入专门的利差账户,并以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弥补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的准备金,从而实现产品的内部信用增级。

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项目中暂时还没有采取设置“利差账户”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实践中,当资产证券化项目不同的触发条件发生时,超额利差的归属方式各不相同。首先,加速清偿事件发生前,“收入分账户”内的资金在支付完毕税收、信托服务机构的费用和报酬、储备账户资金缺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之后,可能从超额利差中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间收益,剩余利差转入“本金分账户”;加速清偿事件发生后、违约事件发生前,“收入分账户”中产生的超额

利差不再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间收益,直接转入“本金分账户”用于支持本金的偿付;违约事件发生后,“收入分账户”和“本金分账户”中的现金合并进行分配,不存在超额利差。

第三,过度抵押。所谓过度抵押是指发起人在证券发行中,把价值比未来可收到的现金流更大的资产作为抵押,这种办法由于高成本以及在资本利用上特别缺乏效率而很少被采用。但是,当它作为其他方法的一个补充时,可能会在某些类型的资产和结构上起重要作用。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当前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与完善建议

第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募,流动性有待提升。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仍然主要为大型商业银行,第一批试点阶段这一现象更为突出。由于商业银行之间相互认购其他银行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使得基础资产的风险并没有完全脱离银行体系。未来,建议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机制予以完善改进,进一步加强信托交易平台的建设。相信随着信托流动平台的完善,以及信托公司自身营销能力的增强,未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能够取得更好的发展。

第二,目前信托公司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盈利空间有限。当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大多由发起人银行主导,信托公司参与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大,目前主要是合同签署、信息披露与分配收益等事务性工作。因此,不少信托公司参与一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可能需要耗费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但是实际获取的管理报酬非常有限。信托公司参与此类业务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自身的管理能力还有所欠缺。

一方面,信托公司参与此类业务的实务经验不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从而导致产品交易结构设计以及选用中介机构等本应受托机构主导的流程完全由发起人

银行所主导。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自身的销售发行能力相对有限。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销商主要为具备承销资格的券商担任。实际上,如果信托公司有较强的自主发行能力,特别是具有较为可靠的机构客户渠道,完全也可以担任此类角色,从而获取相应的报酬。

综上所述,银行可能未来仍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主导者。但是,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推进,以及信托公司自身专业能力的不断加强,信托公司将在产品的设计、中介机构的聘请、信用增级手段、承销团的招标和组建、资产的管理与监控等各个环节起到更重要的作用,从而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发展成为自身的一种可持续盈利业务模式。

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细讲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更多的是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进行业务模式划分,目前包括四大类模式: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信托计划模式、资产支持票据(ABN)模式以及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模式。他们的监管部门分别是证监会、银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保监会。另外还存在一些民间模式,不受上述部门的监管,没有标准的业务规则,或许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更为合适,典型的例子是陆金所。本文将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进行详细的介绍,涉及的容包括该业务的发展历程、交易结构、基础资产、增信措施、发起动机、合格投资者、业务机会、有待探讨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等。设想的潜在读者是具有一定的金融实务知识——至少能够理解相关概念——但未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过深入研究的非资产证券化专业人士。 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由证监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始试点,当时该业务被习惯性地称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区别在同一时期开始试点的由银监会及人民银行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ii])。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初是以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SPV),由证监会负责审批,在上海或者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5年8月,中金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主承销商发行了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标志着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开闸。 随后,莞深收益、网通01-10、远东01等资产支持证券相继发行。截止2006年底,共发行九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额度约为265亿元,基础资产涉及网络租赁收益权、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融资租赁收费权、水电收益权、BT债权、污水处理收费权、上网电费收费权等。 之后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并引发了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资产支持证券MBS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为了防风险,我国监管部门叫停了资产证券化业务。 直到2011年,金融危机基本结束之后,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重启。但是在此之前的2009年,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从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投资人、专项计划设立申请、信息披露等角度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规。 2011年重启后发行的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为11远东01-05,之后又发行了宁公控01-06、侨城01-06、13隧道01-03等27支产品,基础资产涉及融资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今年以来,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呈密集发行趋势,已有浦发银行(、江苏银行、顺德农商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加入了发行队伍。业界 人士分析,参与机构的扩大以及基础资产池种类的增多,是新一轮 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容的典型特征,其在盘活银行信贷资产、缓解流 动性压力上的多重效应正在显现。 “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第三轮试点中,有望进入常态化的发展轨道。”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对银行 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当于将部分资产“表外化”,能够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风险资产,那么银行融资以补充资本的压力就会减轻。 在一些银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中,贷款期限比较长,比如3至5年,对银行来讲这是很长的资金占用,可能会带来很多的 风险。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的存款利率在升高,而且 稳定性在下降,这意味着银行存款成本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 如果在资产端匹配的是长期流动性较低的贷款的话,会带来流动性 方面的压力。因此,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流 动性。 曾刚认为,从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角度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在降低银行风险资产的规模,发行二级资本债则是为了增加资本,一 个是减少分母,一个是扩大分子,有利于银行提高资金流转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状况。 不过,该产品相对较低的收益率也为人所诟病。平安银行的这款类ABS产品资金门槛100万,而收益率仅在7%-7.5%。普益财富数 据显示,9月的第一个星期,信托公司共发行了28款产品,平均期 限为23.89个月,环比延长2.29个月。其中,12个月、24个月、 30个月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96%、9.79%、10.20%。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100万起步的集合信托,一般收益率水平在8.5%~11%左右。

银行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ⅩⅩ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 2004年4月8号,中国ⅩⅩ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账面价值26.19亿元的资产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一)参与主体: A、委托人(发起人):中国ⅩⅩ银行宁波分行。它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B、受托人(特殊目的载体):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C、受益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唯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 D、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 (二)交易结构: A、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面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为唯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B、受益权转让:工行宁波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中信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C级受益权仍由工行宁波分行持有。 C、由工行宁波分行委托给中诚信托,信托资产为委托人合法拥有的债权类资产,中信证券担任受益人代表。中诚信托负责信托受益和本金的分

配,并以信托财产产生的现金流支付信托受益权的收益和本金。 D、工行宁波分行受中诚信托委托作为信托财产的资产处置代理人,负责信托财产的处置和现金回收。 E、信托终止,中诚信托将剩余信托财产交回工行宁波分行。 (三)业务流程 1、资产包概况和处置情况: 工行宁波分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信托项目的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这几乎是宁波分行所有的不良资产。受益权产品的资产包账面价值为33.09亿元,贷款本金总额为26.19亿元,实际收益产品为8.2亿元。从资产证券化操作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 资产包涉及20个行业、233家贷款单位,单项资产相当分散,多样化的借款者更容易产生平稳的现金流,同时降低拖欠和违约风险。贷款笔数为864笔,其中有抵押贷款为262笔,有担保的贷款为602笔,该资产包的处置收入构成受益权产品的收益来源。尽管它们属于不良资产类别,但相对而言,比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具有更高的变现能力,也更有利于其现金流的评估,从而更有利于资产的证券化操作。 2.风险隔离和风险转移: 在工行宁波项目中,A级受益权没有回购承诺。因为没有回购承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很重要的特征,所以真正的实现了风险转移。发行人虽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保护其利益的手段和支持,包括现金流的分层等,但投资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最极端的情况是,如果这26亿元不良资产一分钱都收不回来,A级受益权的投资者将遭受损失。工行宁波分行通过引入信托模式,采用“表外模式”中的SPT形式设立SPV,信托资产独立于发

浅析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应对措施

浅析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应对措施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国际金融领域中最重要的一项产品创新。这项制度把缺乏流动性但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成资产池,然后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对发起人来说,可以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改善其资本结构,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资产证券化所产生的债券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选择,特别那些在投资标的上受到诸多限制的机构投资者。 在20世纪90年代,我们金融学界引入资产证券化,并结合我国金融行业的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理论研究。200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我国首例资产证券化项目正式启动,并选择了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同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从而在制度上为资产证券化保驾护航。 2005年到2008年,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与数量均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增长。2009年到2011年,因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出于对潜在风险的考虑,暂停了国内的相关业务。2012年至今,为资产证券化又重新开闸,发行的规模和数量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其本土化过程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将严重阻碍其进程。 二、国内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资产证券化正式试点以来,国内的各级政府连同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较为积极的探索。并结合利好的金融政策,根据国内的实际金融市场情况,不断推进本土化的资产证券化。但是,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本身制度较为不成熟,资产证券化的本土化遇到了以下几点问题:法律环境急需改善,符合条件的基础资产较少,市场参与主体有限,金融中介机构缺乏完善服务,复合型人才短缺。 (一)法律环境急需改善 资产证券化目前在国内还是一个新兴事物,目前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这导致资产证券化尚无较为成熟的法制运行环境。虽然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结构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意见或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使用范围有限,局限性大,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各个行业,从而导致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大大下降。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2012年12月4日,中信证券设立发行了“欢乐谷主体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欢乐谷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A”)及其北京、上海的子公司,本次专项计划受益凭证的本金总规模为18.5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规模为17.5亿元,分为“华侨城1-华侨城5”五个品种,信用评级均为“AAA”;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1.0亿元,由华侨城A全部认购;产品预期期限1-5年。原始权益人华侨城A主体评级AAA,欢乐谷专项计划受益凭证信用评级AAA。 原始权益人承诺,在每一个初始核算日,若在前一个特定期间内,某个欢乐谷主题公园的基础资产销售均价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均价和/或销售数量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数量,则由对应的原始权益人进行补足。华侨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担保人”)为原始权益人的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专项计划受益凭证的本金总规模为18.5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规模为17.5亿元,分为华侨城1-华侨城5五个品种;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1.0亿元,由华侨城A全部认购。本次专项计划设置投资者回收选择权和原始权益人赎回选择权。 欢乐谷专项计划的预期收益支付和本金偿还方式采用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按照本金比例计算,优先级受益凭证可获得由次级受益凭证提供的5.41%的信用支持。

专项计划产品基本结构 证券分层优先级次级华侨城1 华侨城2 华侨城3 华侨城4 华侨城5 次级 规模(万元)29,500 32,500 34,500 37,500 41,000 10,000 规模占比15.95% 17.57% 18.65% 20.27% 22.16% 5.41% 信用等级AAA AAA AAA AAA AAA - 预期期限(年) 1 2 3 4 5 -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无票面利率 付息频率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分配剩余部分 本金偿还方式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分配剩余收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投资者有 权在专项 计划成立 满3年后 按面值回 售给华侨 城A 投资者有 权在专项 计划成立 满3年和4 年后按面 值回售给 华侨城 A - 原始权益人赎回选择权- - - 华侨城A 有权在专 项计划成 立满3年 后,在华侨 城4和华 侨城5的 回售量均 达到其发 行量的 50%时,选 择按面值 华侨城A 有权在专 项计划成 立满4年 后,在华侨 城5的回 售量达到 其发行量 的50%时, 选择按面 值赎回全 部华侨城5 -

中国梦的实践路径

中国梦的实践路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她是坚信自己的信念,完成理想的欲望和永不放弃的坚持。同样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也需要一个梦想,引领他们走的更远,飞的更高! 众所周知,简单而言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人的希望,她是中华儿女共同的期盼。历史在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们国家的命运决定了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国破,又哪来的家!因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所以我想说,中国梦的实现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中国梦的实现可以总结为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 首先,中国梦的实现要坚持中国道路!在经济上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道路!把市场经济作为调节的基本手段,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坚持改革开放与国际合作!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并存!同时在这个竞争的社会上,要加强公平与效率并重!通过再分配来对社会利益进行再分配!缩小收入值的大小!早日达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等等一些改革开放以来得到的经验!在政治上,要在原来三大制度上,不断完善发律法规!同时随利益的分化,要加强反腐力度,提高官员整体的素质,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让政策不断的透明化!不断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真正做到官民一体! 当然实现中国梦还需要注入中国精神!中国精神,是指生发于

中华文明传统、积蕴于现代中华民族复兴历程,特别是在近些年中国的快速崛起中迸发出来的具有很强的国族集聚、动员与感召效应的精神及其气象,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显示。中国精神与今日全球时代中国应有的国家利益、国家责任以及国家荣誉相匹配,并有益于且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人类发展的健康方向。它包括刚柔相济、自强不息的意志品质及中国精神的两大核心价值:和谐与中道和持续不断的生成、创新与转化精神他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题中应有之义。应当说,这些年来,中国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国家及国民精神状态,以及充分发挥团结协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整合与凝聚精神,对于提升综合国力及文化软实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留下了宝贵的国家精神建设经验。今天,面对愈加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更应该大力弘扬并合理引导中国精神,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持之以恒,全面推进国家的各项事业,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知道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精神脊梁!我们要通过传统文化来影响新一代青年,让他们明白自己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中国的梦是由新一代青年的梦所铸成的!因而我们要坚持这永远的精神动力! 最后我们还需要中国力量!2013年3月17日电国家主席习近平今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习近平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习近平说,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投资银行学结业论文题目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二级学院经济金融学院 专业金融工程 班级113020701 学生姓名詹鑫 学号 11302070122 时间2016年7月10日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公路收费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世界金融领域近 30 年来最重大、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很快被应用于其它资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的关注和约束极大的刺激了各国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从而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各国以及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相对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起步较晚,但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进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下,我国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和不断突破的过程。2005 年底,国开行 41.77 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 30.1 9 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顺利发行,这也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前8个月,中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达到26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208亿美元的规模大增25%。数据还显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1-8月总计发行了209亿美元,较2014年同期的159亿美元提高了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不仅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 一案例简介 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动的金融产品(资产担保类证券,ABSs)。比如缺乏流动性的公路收费资产。 公路收费证券化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收费公路建设,据中国收费公路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年底,中国大陆证券化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1559公里,独立桥隧188828米。收费公路证券化在我国大陆地区的21个省市自治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其中广东、江苏、安徽等省市是证券化程度最高的省份。 1996年8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功地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144a规则发行了资产担保债券。该债券的国内策划人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承销商为世界知名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当地机动的管理费及外地过境机动车所缴纳的过路费作为支持,发行了总额为2亿美元的债券,所发行的债券通过内部信用增级的方法,将其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年利率为9.125%的10年期优先级债券,发行量是为8500万美元;另一部分为年利率为11.5%的12年期的次级债券,发行量为

【csf 观察】 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题分析

【CSF 观察】马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税务热点问 题分析 马强,现任德勤审计总监 编者按 在最近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6中国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专题培训”上,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先生从基础资产、现金流、服务机构以及最终目标等方面对比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着重从会计认定和核算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合并结构化主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问题,通过案例讲解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增新措施的设计和会计核算要点,以及资产证券化中其它一些会计问题和税务考量。 分享实录 大家好,我是来德勤审计总监马强,很高兴与大家互动和交流,分享我们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观点和看法。 德勤证券化团队是连续被评为全球十一年的证券化事务所,在国内和全球的证券化业务领域都有很强的实力、拥有很多资源。在国内,德勤从2005年开始承接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项目至今,在信贷资产业务领域始终名列前茅。希望德勤的经验积累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今天我的分享主题是“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问

题”。 这张图揭示了目前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的情况,其中,2015年第一季度整个银行业的不良贷款规模是9825亿元,到2016年第一季度已经上升到了13921元,增幅达41%;贷款的损失准备也相应从2015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多亿上升到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两万四千亿元,但是增幅同比有所降低,只有17%;不良贷款率从第一季度的1.39%迅速攀升至2016年一季度的1.75%;相应的拨备覆盖率也从200%下降到了175%,略高于当时银监会提出的150%的红线。由于内外部的经济下行趋势,使得银行没有办法维持以往快速增长的势头,也无法通过利润快速增长消化不良贷款以及相应需要计提的贷款拨备,因此银行业必须考虑降低不良贷款的方法。但是银行业常规减少不良贷款的方式包括核销、催收等方法,都没有办法快速地实现不良贷款的降低,或者实现拨备释放以缓解对于银行业造成的利润压力。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恰逢其时。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差别 下面我们对比一下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差别: 首先,两类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入池基础资产不同。在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时,监管机构要求资产必须是正常类的贷款,因此,在资产支持证券业务重启初期的入池资产往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2020年最新]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 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 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 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 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 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 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过程中,涉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发起人、发行人、托管人、投资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他们通过承担其中的设计、评价、承销、交易等活动赚取服务费收入。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加正在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从最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市场不断扩大,促进产品的不断改进升级。

1、发起人 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资金融入方,也是整个业务的发起者。除了补充资金来源外,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资本约束、转移风险、增强流动性的考虑;非金融机构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希望同时达到扩展直接渠道、优化财务报表、创新经营方式等目的。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目前可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目前作为发起人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目前可以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机构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城投公司、产业类公司等机构。阿里小贷、(,)、(,)、恒丰银行等机构市场占有排名靠前。 2、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

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主要中介,负责托管基础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权益,对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作为SPV的代表连接发起人与投资者。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目前市场占有率超过5%的机构包括中、金谷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和中海信托。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的计划管理人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资管、招商资管和华泰资管, 3、主承销商/推广机构: 作为计划管理人在整个产品设立、发行、管理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作为产品的整体协调人参与其中,负责沟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托管人等各方中介参与机构,同时为产品提供承销和财务顾问服务。而信托机构的角色则更为单一和被动,仅履行托管人义务,很少参与项目的而设立筹备,也不履行项目整体协调义务,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一家牵头券商作为交易协调中介参与其中,更加体现了券商主动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优势。 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承销商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设、等。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的推广机构包括,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国君资管、招商证券、华泰资管、(,)等。 4、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专业的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 目前市场中主要的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资信、东方金城、联合信用等。 5、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中介,对发起人及基础资产的状况进行评估和调查,对其他项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拟定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法律相关建议。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护航人,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目前在信贷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中伦,其他还有金社、大成、浩天信和、君合。目前在企业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有中伦、奋迅、大成、金社、锦天城等。 6、会计事务所 会计处理工作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会计师需要对基础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和现金流分析,提供会计和咨询,为特殊目的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在产品发行阶段,会计师需要确保入池资产的现金流完整性和信息的准确定,并对现金流模型进行严格的验证,确保产品得以按照设计方案顺利偿付。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和产品发起人的关系较大,一般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会选择有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偏向于本土服务商,如中兴财光华、立信、天健、普华永道中天、瑞华,银行则主要选择四大进行服务。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项目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在旅游产业中的第一次有益尝试,其发行规模18.5亿元,发行期限5年期,融资成本5.5%至6%,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与银行信贷、债券融资等融资方式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华侨城欢乐谷是以提供娱乐设施为主的旅游服务设施类公司,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家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5%和79%,除华侨城A资产规模较大外,北京与上海两家公司的总资产均为20亿元左右,属于典型的高负债率、轻资产型公司。通过对主题公园人园凭证的证券化,突破了传统融资方法对于高负债率、轻资产型公司的种种限制条件,对于旅游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其次,该项目在首期不足3亿元人园凭证收人的基础上,不仅利用5年发行期作为时间乘数实现杠杆放大,同时根据可靠的历史现金流记录合理预估了未来5年的增长,将有效资产规模进一步放大,最终实现了18.5亿元的融资规模和5年期的融资期限。时间乘数以及预期增长两项创新有效挖掘了基础资产的融资潜力,取得了传统融资方法所不能效果,实现了良好的创新效果。 再次,本案例基础资产由位于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地资产集合而成,利用聚集效应,通过统一的冠名将各地有融资需求的不同企业绑定在一起,发挥规模优势满足增信要求并提升评级,实现了全资本市场的公开融资。集合融资模式不仅有效突破了单一企业因为规模小、信用低、成本高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而且打破了传统融资方式较强的地域限制,更是在企业资产证券化领域中具有重大创新意义。 最后,与传统融资方式中债券融资明确要求募投项目、银行贷款严格限定资金使用方向有所不同,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资金使用相对灵活。例如本次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就主要用于欢乐谷主题公园游乐设备和辅助设备维护、修理和更新,欢乐谷主题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补充日常运营流动资金,尽可能满足原始权益人的资金使用自由度。此外,通过结构化的资产重组技术,本次专项计划将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家独立欢乐谷的人园凭证收入进行打包重组,提升了资产的规模效应;同时采取了5档优先级收益凭证和1档次级受益凭证的优先与次级分层,将专项计划自身的信用等级提高了1至2个等级,降低了融资成本,具有十分有益的推广价值。 一、未来展望 欢乐谷是我国最大的民族品牌主题公园,基于欢乐谷入园凭证而设立的专项计划的成功发行是对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民族主题公园品牌的极大支持,更是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一大创新举措,在旅游产业和金融行业中都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利用稳定的服务费收人为基础资产发起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充分挖掘了轻资产型旅游企业的有效资产,不仅可用作基础资产的产品范围广,而且通过未来收益权规模和融资期限为杠杆有效放大融资规模,提高了基础资产的融资使用率,对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旅游企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必将成为旅游产业未来广泛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对金融行业而言,以旅游服务费收人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由试点业务向常规业务转换过程中的一次大胆尝试,突破了以往基础资产仅限于基础设施等传统行业的局限性,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将引领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进入黄金发展阶段。 进入“十三五”,旅游业将初步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企业资产证券化以其融资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等优势,将迎来更为广阔的机遇。

中国梦及其实现路径

中国梦及其实现路径 一、中国梦的提出 2012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复兴之路”展览现场。习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并将中国梦细化为以下四点: 1、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3、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4、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二、中国梦的意义 第一,中国梦是对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是振兴中华、民族复兴、中国崛起、四个现代化,以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国家社会层面核心价值的高度概括和精练浓缩,有利于聚焦目标、明确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对面临改革开放关键时期的中国人民来说,需要梦想激励、理想引领。中国梦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容易赢得老百姓的赞同,有利于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提升中国人民的自信心,坚定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念。 第三,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立德树人事业而言,中国梦是内容和形式的最佳结合。大学是一段追梦的岁月,大学生处于做梦的年龄,有着圆梦的期待;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把深奥的理论大众化,把艰深的概念通俗化。用中国梦教育大学生,更能为大学生所理解和接受。 三、中国梦的实现 第一,中国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理想,在实现进程中需要制定长远目标、中期计划、当下任务,把最高纲领和行动方案结合起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就是现阶段中国人民的共同愿

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分析

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分析 历史上第一次资产证券化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70年,是由美国 政府全国抵押贷款协会发起的。其首次以基础资产为抵押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在成功发行后的短时间内,便被推广到世界各地。而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内部原因有我国立法方面的不健全,外部原因则是国际市 场经济的各方面影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开始则相对较晚,在 2005年到2012年,我国才正式开始资产证券化的试行工作,这些都造成了我国公司证券化发展的严重阻碍。在研究方面,国外对于资产证 券和的研究水平普遍已进入高层次,而现阶段我国的研究多集中在国 内企业实例的基础上,且研究方式方法多基于国外的研究成果进行的。我国在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上还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共同努力,才能使 得研究更加成熟,进而使更多的企业获益。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与理 论结合的方式探讨了上市公司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问题,探讨 的案例是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 国内第一单资产真正出表、实现了风险隔离的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也是国有商业企业成功发行的第一单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本文以天虹股份的这一典型案例为基础,试图探索我国零售业企 业的资产证券化实施与其财务指标、市场效应、股东财富等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其他公司实施类似的资产证券化提供相关参考。本篇关于 天虹股份的案例分析论文主要包括一下几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 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归纳了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外包括动因、模式、交易结构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状况,之后阐述了文章

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最后概括了整篇论文的基本行文框架。第二部分是资产证券化相关联的理论综述:首先论述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特点,然后阐述了融资的重要途径,接着介绍了国内上市公司实施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过程。第三部分介绍了天虹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这部分主要介绍案例公司天虹股的基本营业现状和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以及该资产证券化案例的基本特征。第四部分是全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运用专业知识对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效果分析,主要从市场效应和财务效应两个方面进行,这部分运用规 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资产证券化计划的特点和动因。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分析了实施资产证券化对天虹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资本结构、公司业绩等方面的影响。第五部分是天虹股份案例给予的结论与启示。本文采用理论部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产生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的理论分析部分,基于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动因、运作模式以及交易结构等因素及其对公司资产证券化面临风险所采取的 相应保障机制方面的研究。在案例分析部分,文章选取“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案例,根据相关理论对此案例进行分析,对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过程、决策及产生的效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关键问题,对资产证券化未来的发展提出些许改进意见来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使之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日后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指 导和帮助。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和经典案例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前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成果对加速商业银行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脱困,乃至协助整个中国的金融深化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偿等,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并面临市场问题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臵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1.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臵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臵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1.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1.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臵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臵抵押资产屮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臵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臵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臵方式适用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2012)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Golden Credit Rating International Co.,LTD.

一、概述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CLO,以下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处置公司贷款资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根据东方金诚评级政策、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法律法规及制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人行银监会(2005)第7号】 2.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人行2005年6月】 3.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人行(2007年)第16 号】 4.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 5.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2005 年第3号】 6.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 7.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05年】 8.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年第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会办公厅 2008年第23号】 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分析要点包括: 1、资产池中单笔贷款资产信用分析; 2、资产池组合信用分析; 3、交易结构分析,包括现金流支付机制、结构化安排等; 4、资产池现金流分析,构建现金流模型进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 5、参与机构分析,包括贷款服务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等; 6、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会计、税收等要素分析。 具体而言,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框架如图1。

2019-2020年度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白皮书

2019 -2020年度 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白皮书 二O 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1) 一、ABS 市场概述 (1) 1.市场热点方面 (1) 2.参与机构方面 (3) 二、监管政策方面 (3) 三、一级市场发行 (4) 1.市场偿付规模和净融资量情况 (4) 2.市场累计发行及存量情况 (5) 3.市场年度新增发行情况 (6) 4.基础资产类型分布 (7) 5.过会信息统计 (11) 四、二级市场交易 (12) 1.交易规模情况 (12) 2.证券发行评级情况 (14) 3.证券评级跃迁分布 (19) 五、ABS 投资与分析 (20) 1.宏观市场环境 (20) 2.ABS 市场发行利率与利差 (22) 3.信贷ABS 市场收益与风险特征分析 (24) 4.企业ABS 市场收益与风险特征分析 (32) 5.ABS 投资分析功能 (32) 六、参与机构情况 (37) 1.承销商 (37) 2.信贷ABS 市场 (40) 3.企业ABS 市场 (44) 七、资产证券化市场未来展望 (48) 1.银行间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48) 2.交易所市场推动实体经济融资 (48) 3.金融科技助力ABS 发展 (49) 4.专家观点 (49) 5.机构集锦 (59) 八、附录一 (61)

2019 年度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报告 前言 自 2005 年国内开启资产证券化业务至今,资产证券化业务配套制度渐次落地,发行端、投资端、交易结构和主体资质等业务环节臻于规范和成熟。当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形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信贷ABS”)、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企业ABS”)、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ABN”)、保险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 “保交所ABS”)为四类核心产品的标准体系。 2014 年 11 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将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 2014 年 11 月,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使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完成了从过去的逐笔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转变。 2016 年 12 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以下简称《指引(修订稿)》),围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风险防范为保障”的目标,有力推动了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市场健康稳健发展。 2019 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延续了快速扩容、稳健运行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表现在监管政策的日渐完善、大类基础资产类别的形成与规范、参与机构队伍的多样化,以及互联网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应用。资产证券化产品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注入新力,使得金融回归本源,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ABS 市场概述 1.市场热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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