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及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及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及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及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班团干部在学生中的骨干作用,学生处决定在普专脱产班评选优秀干部,条件如下: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品学兼优,能热情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实绩,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三、团结同学,善于做同学的思想工作,与班团干部密切合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各方面起到骨干带动作用。

四、严格遵守卫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自觉进行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

五、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操行评定成绩90分以上,专业学习成绩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六、凡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经本人述职后由全班级同学给予测评打分,经班委会辅导员商议,推荐,报学生处审批。

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方案

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 评选方案 为大力促进青海大学学生会的发展,努力开拓学生会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经青海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决定,在学生会内部开展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选委员会 本次“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朱俊龙主席担任,其余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各部部长为评委会成员。评选结果由评委会审定通过后,方可正式公布生效。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青海大学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2、评选名额:本学年评选出青海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按总人数1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思想品德(10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满分4分。 2、团结学生会各成员,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满

分3分 3、积极维护学生会声誉,满分2分。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诚实守信,满分1分。 能力(30分): 1、能成功组织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活动,较好地、及时地完成本职内的任务,满分5分。能积极配合,协调其它部门之间工作的(以其它部门记载为准)满分5分。 2、富有创新精神,满分 5 分。 3、有教好的管理,交际能力,协调性强,对所需人员进行成功选配、组织和任用,认真写好本期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能很好地落实组织完成;且在学期末呈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体会,满分15分。 出勤(30分): 1、主要干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5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2、部门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4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3、其它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 4 分,迟到一次扣 2 分,早退一次扣 2 分。 4、不允许无故请人代会,且开会时应遵守会场纪律,否则将酌情扣分。 成绩(20分): 1、对所组织开展的活动及工作能圆满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果,满分10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等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促进以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工作,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发挥“三好生”的示范、导向作用,拟对三好生的评选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如下: 一、三好生评选标准: 1.品德与表现 ⑴操行等第为优; ⑵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⑶行为表现良好,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文化课成绩: ⑴高中考试科目平时成绩除一门不低于75分外,其余各科平均成绩要在80分以 上(含80分)。 ⑵高中考试科目学年总评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期中、期末考试名次应在年级排 名前10%,分科后则按学科排名的10%计算。 ⑶开设选修课各年级,选修课的综合成绩必须为优。 ⑷实施新课程标准的年级,由年级部制定三好生所必须获得的模块考试积点数。 ⑸如班级内达到以上标准的学生不到两名,可按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补 充到两名,但同时必须满足⑴、⑶、⑷条的规定。 3.体育平时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体锻达标成绩要为良好或优秀。 4.中文书写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5.期末考试前,由各班五名班团干部、三名学生代表和班主任组成评议小组对班级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要求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学生至少应获得“B”,方可参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其它奖项评选标准 1.优秀班干部可以在评议达标、但其它标准未能全部达到的班级干部中产生。 2.单项优秀生奖:凡操行等第为优,获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前三名、体育竞赛前五名的学生可评为单项优秀生。 3.各班可以有班级人数10%的单项奖,以表彰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⑴争创文明进步奖;⑵文体活动活跃奖;⑶关心集体友爱奖;⑷公益劳动积极奖;⑸学习勤奋进步奖。 4.以上奖项皆不可重复评奖。 5.凡是平时有违反《中学生日常规范》行为(如佩戴首饰项链、染发、男生留长发等)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任何奖项。 固堤小学

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个人考核评选方案

机电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及 优秀个人考核 评 选 方 案 机电学院学生会组织部 2012 年10 月13 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各班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个人的评选工 作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考核按照公平客观,民主公开等原则展开。 第三条要求各班按照本方案并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 优秀学生干部及个人的工作。(二)考核说明 【考核目的】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价值观和目标引导学生 干部工作绩效导向的行为,拓展个人素质,为步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反馈学生干部表现,科学公正的评价学生干部的责任心与能力,为干部选拔调整及奖励提供依据;为干部队伍的绩效改进,认为资源开发提供参考。 【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先争优,奖罚分明,提高学生干 部的素质和能力。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对象】学生干部考核对象为全体班委;优秀学生个人 考核对象为全体机电学院学生。 【考核方式】综合考察参选人员各项素质与能力,将所得分数汇总后进行评定。

三)考核标准 第一条优秀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第二条优秀个人考核细则 (四)考核奖惩 第一条对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个人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并予以公示。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个人在将来的评优活动中具有优先提名权。在入党推优时参考优秀个人评优结果。 第三条优秀学生干部考核中,若综合分数低 60于分,则要求递交学期工作总结一份。 (五)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机电学院学生会组织部所有。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班干评优方案 一、候选资格: 1、各门课程无挂科现象。 2、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 3、无违纪处分。 二、评优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拥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五讲四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专业学习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良好。 (3)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组织纪律 (1)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带头遵纪守法,努力维护社会

公德和社会秩序。 (2)关心班集体的建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工作作风 (1)忠于职守,埋头苦干,谦虚谨慎,有较强的责任感。 (2)能根据学院、专业系、班的工作安排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经常与同学交心谈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或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与纪律处分。 (2)有一门功课不及格或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低于70分。 (3)不遵守工作制度,没有组织与工作计划相应的活动,在学生中没有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二、评选办法: 1、各班名额为一人,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连续三次获量化考评前四名的班级,每班可增加一名) 2、各班初评,报院系审核,学院批准。 3、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院发给荣誉证书,记入其档案。

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校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纲领,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向党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 (二)学习刻苦,学习成绩突出,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和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学习成绩在年级总成绩前30%。大学英语A级考试通过者,及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者,优先考虑。 (三)担任年级学生干部一年(含一年)以上,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协助老师工作,尽到学生干部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校规,严格遵守校纪,爱护学校声誉。无违反校纪记录。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在文艺方面有特殊才华,优先考虑、(六)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所在寝室无不合格记录。 (七)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他人服务,以身作则,带领和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八)优秀社团干部由各系社团中心提名推荐,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讨论、表决通过,报校团委老师批准。公示一周,无异议既为生效。 (九)量化考评 1.量化考评是实行个人日常考评与各社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个人日常考评分值为100分,采取加减分制,学生干部未按本条列执行由相应部门领导加上或扣除相应分数,80分为合格,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学期末总考核一次,计算出平均分。各社团考核分数分四级来计分,一级90分,二级80分,三级70分,四级60分。 (十)具体考评标准 一.个人日常考评项目(以积分为标准) 1.例会无故迟到,早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2-3分,1-10分钟扣2分,10分钟以上扣3分 2.例会无故缺席者扣5分,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三次者自动除名 3.无故不参加重要的活动及重要会议扣5分 4.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相关部门领导提交书面请假条,经核实后方予请假。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除名。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席计,迟到者请及时到办公室现场签到出补签,否则按缺席处理。 5.代表社团参与校级比赛加1分 6.代表社团参加校级比赛,取得前两名加4分 7.代表社团参加校级比赛取得前五名加2分 8.代表社团参与校级延时性活动加8分 9.获得一等综合奖学金加5分 10.获得二等综合奖学金加4分 11.获得三等综合奖学金加3分 (二)各社团工作考核,以等级作为考评单位,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 1.一级:很好,工作有计划,责任到位,达到计划效果,并得到一致好评 2.二级:好,工作有计划,能达到较理想效果 3.三级:一般,能完成任务,效果一般 4.四级:差,不能完成任务,无计划,责任不到位现象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XX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一)思想品德好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教好的群众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 (二)文化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记律。 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以上。 3、凡参加地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学习成绩可加5 分。 (三)身体锻炼好 1、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校级三好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由校长室批准。三好学生由学校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 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生相同。 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着成绩。 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生。 第四条·以上诸项奖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XX小学 二○○年月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奉献,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违纪及不文明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年所学课程成绩优良,获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4、身体健康,能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衣着整洁,打扫宿舍卫生积极、认真。 5、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关心集体,热爱科学,刻苦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自强,助人为乐,勇于奉献,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坚持原则,勇于创新,办事公道,求真务实,热爱科学,刻苦学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 1 / 10

2、能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谋私利,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习刻苦认真,无违纪和不文明行为。 4、讲究卫生,注重仪表,坚持锻炼,身心健康。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用。 5、全学年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3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 1、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2、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含考查科目)。 四、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人数的2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系(部)学生干部人数的20%。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三好学生、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团支部、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候人,经班级民主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上报系(部),系(部)审核符合条件后,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表彰奖励审批表》,一式三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复核,并确最终人选。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一、正确的学生观: 知道学生是在不同教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能运用学生如何学习和发展的知识来了解学生,尊重和承认每个学生的个性和价值. (1)尊重所有学生,承认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发展水平不同,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经历、特长和需要进行相应教育。 (2)了解每个学生的特长,知道学生在学习中会运用不同的方法。注重分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努力防止学生掉队,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进步。 (3)知道如何改变教学,以适应学生已有的技能和经验;知道如何树立学生信心. (4)善于通过观察、谈话、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想变化,及时适当调整课程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5)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己多尝试着去观察. 二、广博的学科知识: 明确所教学科观念、其它学科和现实世界中应用之间的重要联系,能及时对课程目标和教学体系进行反思。 (1)掌握的学科知识远远超过授课所需。非常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知识,了解数学方面的新进展。 (4)熟练把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清楚各部分的重点和难点,能在教育教学中抓住知识的关键,以探索的形式暴露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内在规律。 (5)掌握相关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把各种观念和方法应用到问题解决中。 (6)了解丰富的学科历史知识,利用对数学的感情,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充满好奇和热情,并从中得到乐趣,巩固学习的信心。 三、丰富的教学实践: 勤于自我反思,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筛选教学策略,完善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评价。 (1)注重教材的分析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选用最恰当最有效的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精编版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 部评选方案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 德育处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学生和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和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和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校特制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4)法制观念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刻苦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优良:?各科考试及格,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以百分制算,包括体育成绩。)? 3.身体好: (1)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无逃操、旷课现象) (2)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者可参评) (二)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及评分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加强学生组织内部团结,规范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全院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概述 1.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党员之家干部、社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 3.考核落实:党员之家由督察组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和社团由组织部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班委会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实施。 4.考核周期:两个月考核一次,一学期考核两次。 二、考核流程 1.学院党总支、分团委下发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向各位学生干部发放《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2.各位学生干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自评分; 3.考核小组将两张表收齐后,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在评分表上给出考核小组评分; 4.考核小组将两张表交给相应指导老师(党员之家:程俊老师;学生会:徐慧敏老师;班级:班主任),由指导老师在评分表上给出教师评分; 5.最终考评分=自评分*20%+考核小组评分*30%+教师评分*50%,最终考评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分(含)至85分的为良好,60分(含)至7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6.学院党总支、分团委将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是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学期末,院学工办对考核分数前30%的学生干部授 予“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是否撤销其学生干部身份。 三、考核细则 1.思想品德考核。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干部有责任注意各位同学的思想动态,如发现异常,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开导。 2.各项能力考核。 较好的组织能力、处事能力、判断分析和创新能力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另外,要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勇于创新,带领青年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态度考核。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 德育处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学生和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和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和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校特制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4)法制观念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刻苦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优良:各科考试及格,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以百分制算,包括体育成绩。) 3.身体好: (1)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无逃操、旷课现象) (2)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者可参评) (二)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班级和部门中工作突出并有突出事例。 4.有创新、竞争意识,工作大胆,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倾向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案质量的提高,根据济任人社字【2018】27号《关于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尽量科学、客观; 3、向一线教师倾斜。 4、注重平衡。将相关指标综合起来按25%比例分配到上学年度各级部与综合组。 第三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各级各类教案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实验指导教师和其他教案辅助人员。 2、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兼职任课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管理、教辅和工勤)。 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教师。 5、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在任城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6、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同级(同类)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7、评选比例:专、兼职教师先进个人占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25%;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先进个人占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5%。 第四条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成绩突出; 2、对教案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案水平,能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案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案业务,在教育思想、教案内容、教案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案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案任务,满工作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过教案事故的; (3)两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不含30,4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5个工作日(不含45)】的;或有旷工行为、无故空岗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5)违反法律法规,不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的; (6)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出现过安全事故的、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的;有参与买卖生源、从事有偿家教、私自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 第五条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参评人员登记表。个人不申请者学校视为个人自动弃权。 2、学校审核。根据第四条评选条件第五条之规定由学校审核,确定参评人选。 3、学校考核:从教(工)龄、 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工作量、教案成绩、民主评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总分为105分。 4、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确定优秀人选。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上级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 (2)优秀人员获得者,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人员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学校从当选校级的优秀人员中,由考评小组推荐上一级优秀人选(在指标充足时确保各级部、综合组各一人)。其中优秀班主任承担过区级以上“班级管理或学生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七条工作要求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 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0.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

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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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 则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细则。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3、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4、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5、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6、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各科学业成绩等级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4、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5、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 并向班主任通报评定结果。 四、奖励: 1、德育管理中心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2、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

小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文明班集体 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办法: 1、每个班级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经学生民主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最后由班主任审核产生。 小学各年级课件教案习题汇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每一位候选人需自备一百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 3、材料上报教导处。 二、三好学生 为了鼓励先进学生,激励后进学生,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学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参照** 大学学生手册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评优奖励办法。 第二条评优种类及奖励等级 1.校三好标兵,获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 元。 2.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 元。 3.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获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 元。 4.凡评为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奖励50 元。 第三条评优评定条件及比例 1.参评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远大的理想,积极要求 进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组 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与同学友好相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生的日常表现应按《** 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综合测评分居班级前10 名者,方可参加评优。 3.校、院各级团、学干部以及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生社团的责任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可参加校、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的评比。 4.凡参评的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校三好学生标兵,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 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不低于80 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 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70 分;院三好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街道前三名;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以上(含2周,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3周)者或有旷职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郭家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

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郭家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本学期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市级优秀教师评选。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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