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城市绿地

规范要求城市绿地
规范要求城市绿地

城市绿地

第四十七条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类。

第四十八条公园绿地相关指标应按相关专项规划内容执行。

第四十九条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小于 50 米;

2.水库四周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 米;

3.海岸防风林带宽度应根据《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泥岸地段不少于100 米;沙岸地段应不少于200 米;岩岸地段不少于临海第一重山;

4.城市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宜小于300 米;

5.古树名木应将树冠垂直投影外5 米范围内作为保护区范围,遇斜杆的古

树名木,其保护区为树干外扩7米的区域范围;古树保护区外扩5米的区域为

建设控制区,并严禁于3米的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

6.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 米。

第五十条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古城保护区的传统街道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为40-5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 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乔木栽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

2.根据《创建森林城市》活动要求,种植乔木林带必须2行或2行以上;种植乔木分车绿带宽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 米;主干道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 米;

3.交通岛绿地应突出城市景观特色,保证行车视线通透;

4.互通式立体交叉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草坪可孤植树、点缀花灌丛,立交桥下绿化应种植耐阴小乔木及灌木地被以适应光照不足的环境,桥体、桥柱、桥台等墙面应进行垂直绿化。

第五十一条在城市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带内不宜设置停车泊位,若确有需要,停车泊位等硬质地面不得超过路段内道路绿化带面积的 30%,且不得破坏绿化的连续性。绿化带宽度按以下规定控制:

1.快速路两侧应控制30 米;

2.城市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控制20 米。

第五十二条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置绿化景观控制区(又称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按下列规定控制:

1.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交路口匝道红线外侧不宜小于50 米;

2)主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不低于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较宽道路绿化

景观带的宽度;

3)主干路与次干路平面交叉口规划红线外侧不低于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主干

路绿化景观带的宽度。

2.在规划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内,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现有建筑物不得改建和扩建。

3.道路绿化景观带和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的绿化计入城市公共绿地,但

不计入小区绿地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地。

第五十三条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并应注意保留和利用用地内已有的树木和绿地,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第五十四条滨临水体的绿带应结合地形与岸线设计,形成有特色的滨水景观绿带,并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形成透景,使水体、绿带有机地组织在街景中;岸线设计应以整体自然式驳岸为主,局部分段人工式驳岸为辅,结合城市规划合理设计与安排。

第五十五条居住区绿地按G 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版)的要求执行:

1.居住区绿地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区建设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2.居住区中心绿地设置至少应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临,绿化面积(包括水面)不宜小于70%;

3.居住区各级中心绿地设置规定:居住区公园用地规模不得小于1公顷,小游园用地规模不得小于0.4 公顷,组团绿地用地规模不得小于0.04 公顷,公共绿地人均不少于1㎡。

第五十六条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其中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

35%。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地下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其覆土厚度应满足乔木、灌木以及地被的种植要求。

公共绿地项目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 第一章综述 一.设计依据: (1)《临港新城中心区一期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游船码头地块局部调整20100708》; (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 (3)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75-97,1997); (4)上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 (5)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6)《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7)《上海市市绿地设计规程》DBJ08-15-89; (8)《草坪建植和草坪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9)《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10)《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 (11)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 二.区域位置和工程概况: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临港新城主城区DSH-H1-1-12地块 规模尺寸:总占地面积29214平方米 上海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是临港新城集中体现滨海都市魅力和活力、展示新世纪城市 建设水平和都市生活环境质量的标志性地区,是碧水蓝天绿树环抱的生态都市,是上海向世界展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生活着的展示馆”。 为进一步推动临港新城主城区一期建设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及形象,完善主城区旅游及商务功能,完善滴水湖的功能和景观开发,按照临港新城主城区总体规划及一 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在西侧距现状亲水平台东侧边界、南侧滴水湖岸线、东侧E港边界、北侧环湖北一路红线处建设滴水湖一号码头公共绿地。 滴水湖一号码头公共绿地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地景观建设、驳岸景观建设及局部改造、道路广场建设、地下及地上停车场、相应的服务用房建设。其中预计园路铺装及道路广场用地约占31.97%,绿化用地约占65.03%,游览休憩等公共服务建筑约占3%。地下停车库面积约为7180平方米 第二章方案总体构思 一.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 在遵循总体规划中水滴能量波的概念,遵循总体规划构图原则的基础上以“生态、创意、景致”为理念,坚持地块开发的社会化原则、经济性原则、生态化原则。注重周边建筑及湖岸协调关系,为市民打造一块以休闲、体验为核心的公共绿地。 二.外形特点: 上海及周边区域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居民期待逃离都市的喧嚣,一号码头公共绿地正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从城市中解放的自然环境,公共绿地的景观设计与一号码头建筑形态紧密结合,是整个滴水湖线性绿地中极富个性与魅力的一笔。 三.总体设计及空间规划: 1.环境景观分析 本项目作为临港新城主城区景观工程中重要的项目之一,其周边环境非常优越,又毗邻未来地铁16号线,建成后将有充足的人气。地块狭长且不规则,给设计带来不同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样特殊的地块形态使景观空间变得更加丰富。 2.功能定位和区域划分 由于地块狭长且不规则,不同区域具有各自地形、位置特点,因此根据控规划分地块,对不同地块提出适宜的景观设施和植物配置。 公共绿地景观的功能是为滴水湖畔提供一个微妙的,精致的和自然游憩体验。通过公园提供的各种步道、广场不仅连接了整个滴水湖畔的不同的区域点,还提供了可以进行散步,骑行和休憩等活动的场所。 (1)地块西部 地块西部毗邻16号线总站,涉及到与16号线下沉广场设计的衔接,同时承载着大量的人流,是市民进入地块的主要方向, (2)地块中部 地块中部结合一号码头设计一个较大的广场空间,是市民集会和欣赏滴水湖的主要场所之一,该地块主要解决与一号码头建筑风格的融合问题。 (3)地块东部

天津绿地设计规范标准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更好地实现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和“绿色天津”的目标,经过专题性课题研究和多次专家论证,市园林局拟制了《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规划设计的审查管理,对大、中型绿地建设方案进行严格把关。要严格现场调查勘测制度,设计人员设计前必须对设计地形、水体、植被、周围环境、历史沿革进行调查研究。设计人员要充分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及新植物材料的生物学特性,不断创新和学习新的设计理念。园林生产和科研单位要重点搞好引种、驯化、繁育、推广彩叶植物、观果植物、观花植物、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爬藤类植物等,增加植物多样性。 二ОО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城市园林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 一、天津的立地条件天津地处北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冬春季干旱多风,年降雨量约556mm,且多集中于夏季。市区及其东部区域为退海地,地下水位高,土壤盐碱、粘重、通透性差,乡土植物种类较少,城市绿化需采取工程措施,实施绿化的自然条件较差。 二、园林景观设计指导原则 ㈠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依据绿地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造景,做到横有起伏具韵律,纵有层次富变化,避免平直呆板。自然美与几何规则美结合,运用好比例、节奏、对比、谐调、对称、平衡、稳定、动势、直曲等形式美规律营造园林的意境美。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树木整型修剪规则美与树木天然美结合。 ㈡植物造景为主原则。通过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运用植物的生命美、色彩美、姿态美、风韵美、人格化、多样化的特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彩叶树种与常绿树种配置,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见绿。 ㈢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结合原则。达到生态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绿与美的统一,服务功能与艺术价值的统一。 ㈣生态建园与文化建园结合原则。设计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又要遵循美学法则。通过科学配置植物,应用“巧于因借”等造园手法来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 ㈤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设计要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多样化的审美情趣,绿地要体现可融入性和可参与性。发挥好园林给人蔽荫、给人欢愉启迪、陶冶性情、慰藉心灵的作用。 ㈥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将城市历史文脉融入园林

绿化种植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 1.5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 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 m 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 20 倍以内。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5-10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 2 倍以上。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 50 %。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1.8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4 m。《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5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 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2 m。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1.5 m。《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 250 mm 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树冠投影外 3-8m ),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树木根颈处的地形标高。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露地栽培花卉规定: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宜少于3~4个。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草本花卉和草坪地被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30 cm。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小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45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园林大灌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60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浅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 90 c 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深根乔木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为150 cm。《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树高超过4m的常绿乔木移栽时所带土球直径不小于 140 cm,种植穴深度不小于 120 cm,种植穴直径不少于 180 cm。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移栽胸径为8~10 cm的落叶乔木,种植穴的深度应为 80-90 c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 3 基本规定 3.0.1城市绿地设计内容应包括:总体设计、单项设计、单体设计等。3.0.2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明确绿地的范围和性质,根据其定性、定位作出总体设计。 3.0.3城市绿地总体设计应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 3.0.4城市绿地设计应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倡对原有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和适当改造的设计理念。 3.0.5城市绿地布局宜多样统一,简洁而不单调,各分区间应有机联系。城市绿地应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3.0.6不同性质、类型的城市绿地内绿色植物种植面积占用地总面积(陆地)比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绿地设计应以植物为主要元素,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 3.0.7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250mm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3.0.8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术必须原地保留。 3.0.9城市绿地的建筑应与环境协调,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园绿地内建筑占地面积应按公园绿地性质和规模确定游憩,服务、管

理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小型公园绿地不应大于3%,大型公园绿地宜为5%,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可适当提高比例。 2其他绿地内各类建筑占用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陆地总面积的2%。3.0.10城市开放绿地的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建筑等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 3.0.11地震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地区。城市开放绿地必须结合绿地布局设置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0.13城市开放绿地应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设置座椅、废物箱和照明等服务设施。 3.0.14城市绿地设计应积极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中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中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宜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4 竖向设计 4·0·1城市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布局及控制高程为依据。4·0·2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种地貌和多种园林空问,丰富景观层次。 4·0·3基地内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宜保护、利用,必要时可因地制宜作适当改造,宜就地平衡土方。 4·0·4对原地表层适宜裁植的土壤,应加以保护并有效利用,不适宜栽植的土壤,应以客土更换。 4·0·5在改造地形填挖土方时,应避让基地内的古树名木,并留足保护范围

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4·0·11城市开放绿地内,水体岸边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1.4绿地内道路应随地形曲直、起伏。主路纵坡不宜大于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12%。支路、小路纵坡不宜大于18%。当纵坡超过18%时,应设台阶,台阶级数不应少于2级。 6.1.6依山或傍水且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必须大于1.05m。 6.2.4 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2.OO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0.70m。汀步两侧水深不得超过0.50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 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绿地urban green space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 appearance of 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 种植设计planting 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2.0.4 古树名木historical tree famous wood 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 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 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 natural angle of 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 标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 土方平衡balance of cut and 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 护坡slope protectlon 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 挡土墙retalning wall 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2.0.11 汀步steps over water 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2.0.12 园林建筑garden 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2.0 13 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 garden 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 园林小品small garden ornaments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包括: 1、公园绿地指各种公园和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公园绿地中除“小区游园”之外,都参与城市用地平衡,相当于“公共绿地”。在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公共绿地”被列为“绿地”大类下的一个中类。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两个小类。 “公共绿地”一词来源于前苏联,突出反映的是绿地的所有权、产权等公共属性。我国目前在绿地的分类上不存在私有绿地,所有的城市绿地都属于国家、为公众服务。公共绿地与国际上公园的内涵相似,与我国的公园和开放型绿地相当,因此,都属于公园绿地性质。鉴于此,公园绿地的概念更能够反映出公共绿地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属性特征。 2、公园是公园绿地的一种类型,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公园指面积较大、绿化用地比例较高、设施较为完善、服务半径合理、通常有围墙环绕、设有公园一级管理机构的绿地;广义的公园除了上述的公园之外,还包括设施较为简单、具有公园性质的敞开式绿地。发达国家的公园一般是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国家现行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对不同公园内部的用地比例有明确的规定。 3、植物园 指独立的植物园。侧重科学研究的植物园以收集植物物种为主,侧重植物观赏的植物园以展示植物的景观多样性为主。附属于公园内的植物展览区不属于植物园。 4、花园 花园指以观赏花卉植物为主要功能的园林。花园与公园的区别为:花园的规模相对较小,也可附属在公园内;花园的职能较为单一,公园的职能较为综合;在国外,花园可能是私有的、收费的,而公园是公有的,向公众免费开放的。 5、风景名胜公园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多数在城市郊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而公园多数位于市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内。当二者在空间上交叉时,往往会形成风景名胜公园。位于或部分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依托风景名胜点形成的公园或风景名胜区按照城市公园职能使用的部分属于此类。风景名胜公园的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参与城市用地平衡;属于风景名胜区但其用地又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的部分,不属于风景名胜公园。 6、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包括小型沿街绿地、街道广场绿地等。 街旁绿地又名街头绿地。街旁绿地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属于公园性质的沿街绿地;二是指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7、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以外。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保证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的布置。 8、社区公园 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等分散式的绿地。 9、生产绿地

规范要求城市绿地

城市绿地 第四十七条城市绿地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类。 第四十八条公园绿地相关指标应按相关专项规划内容执行。 第四十九条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产生有害性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卫生防护林带,且宽度不小于50 米; 2.水库四周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米; 3.海岸防风林带宽度应根据《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泥岸地段不少于100米;沙岸地段应不少于200米;岩岸地段不少于临海第一重山; 4.城市垃圾处理场周边的卫生防护林带宽度不宜小于300米; 5.古树名木应将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范围内作为保护区范围,遇斜杆的古'.

树名木,其保护区为树干外扩7米的区域范围;古树保护区外扩5米的区域为 建设控制区,并严禁于3米的范围内埋设地下管线; 6.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第五十条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地等。道路绿地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古城保护区的传统街道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为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乔木栽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 2.根据《创建森林城市》活动要求,种植乔木林带必须2行或2行以上;种植乔木分车绿带宽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主干道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米; 3.交通岛绿地应突出城市景观特色,保证行车视线通透; 4.互通式立体交叉绿岛宜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形成开敞的绿化空间,草坪可孤植树、点缀花灌丛,立交桥下绿化应种植耐阴小乔木及灌木地被以适应光照不足的环境,桥体、桥柱、桥台等墙面应进行垂直绿化。 第五十一条在城市快速路和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带内不宜设置停车泊位,若确有需要,停车泊位等硬质地面不得超过路段内道路绿化带面积的 30%,且不得破坏绿化的连续性。绿化带宽度按以下规定控制: 1.快速路两侧应控制30米; 2.城市交通性主干路两侧应控制20米。 第五十二条在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设置绿化景观控制区(又称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按下列规定控制: 1.交叉口绿化景观控制区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交路口匝道红线外侧不宜小于50米;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修改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年版)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术语 2.0.19A湿塘wet basin 用来调蓄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雨水是主要补给水源。 2.0.19B雨水湿地stormwater wetland 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和功能,达到对径流雨水水质和洪峰流量控制目的的湿地。 2.0.19C植草沟grass swale 用来收集、输送、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海绵城市其他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0.19D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system, bioretention cell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渗滤、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19E生态护岸ecological slope protection 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称,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 3基本规定 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城市绿地中的大型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间人员的安全。 【条文说明】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的所有海绵设施必须有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3.0.14城市绿地设计宜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雨水等资源。 3.0.15城市绿地的设计宜采用源头径流控制设施,满足城市对绿地所在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于绿地年径流总量的控制要求,协调落实好源头径流控制设施。3.0.15A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依据区域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文水系、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绵型城市绿地的设计应首先满足各类绿地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根据不同的城市绿地类型,制定不同的对应方案; 2大型湖泊、滨水、湿地等绿地宜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 3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应与城市绿地的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相协调;

城市绿地分类及指标解释

城市绿地分类及指标解释 城市绿地 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绿化覆盖面积 指城市中的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的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不含各类绿地中的水域面积以及没有被植被覆盖的面积(硬化道路、无屋顶绿化的建筑物等)。乔木树冠下重迭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绿地面积 指报告期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面积。(城市绿地分类表附后) 其中:公园绿地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公园 指常年开放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休闲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景观优美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不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以下的游园。统计时只统计市级和区级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带状公园。并按每个公园分别填报。 其中:门票免费公园指对公众免费开放,不售门票的公园。 公园面积 指报告期末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带状公园的全部占地总面积。即公园内的园路及铺装场地,管理建筑用地,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及水域面积的总和。 其中:水域面积指报告期末公园区域面积内的水面面积。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修改)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总则 1、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细则。 2、本规范所称的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绿地、园建设施等工程。 3、主管科室采取巡回督导检查等方法,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 二、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生产。 2、巡视检查道路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制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入场设备资料及施工现场资料等)。 2、施工现场内配备必要的指示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

安全和方便。指示牌上文字采用中文,标示清楚,图示的警告符号符合国家通用的符号。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配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保证安全的一切工作。 4、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故,要及时处理,作出记录,及时改正,落实到人。 5、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施工单位负责对该项工程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文明施工,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施工现场应有宣传教育制度,建立“二栏一报”(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宣传教育设施。 三、施工现场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封闭施工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道路上进行施工时,做好一切安全设施,设置好安全警示牌,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2016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 道路 6.2 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7 园灯 7.9 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1总则 总则 1.0.1 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0.2 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1.0.4 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1 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 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4、3.0.5 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6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城市公共绿地分为综合公园

城市公共绿地分为综合公园、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儿童公园等)、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市民中心公园介于带状公园与街旁绿地之间,结构设计比较简单,基本上是以植物造景为主,用园路分隔空间,再加上一些指示牌和卫生间、座椅、栏架等少数的基础设施,这种设计形式简单而是实用,完全符合现代公园的特点和作用。 毗邻大中华广场的市民公园,营造了高低起伏的坡地形式,穿梭其中充满乐趣城市公园绿地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版块,在植物配置上应该满足人性化、保护性、生态性的原则,那么接下来看看市民中心公园设计形式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一、功能性原则 城市公园发挥着改善城市环境、提供游憩场所、防灾避难等多种功能。公园类型不同植物的选择和配置上也应满足不同的功能需求。市民中心公园靠近深圳繁华的购物公园、会展中心、深圳书城,但是由于有深南大道相隔,来这里的大部分市民都是购物公园和大中华附近的上班族和居民,所以公园的基本功能就是能够提供庇荫休息聚会和防灾避难的场所。从以下图片来看基本满足了这样的条件。 高大的南洋楹不仅是公园的骨干树种,也能在夏日提供阵阵阴凉。 宽阔的草地是聚会的最佳场所,同时也能提供防灾避难的场所 三米宽的步道两旁都是宽阔的草坪和高大的乔木,能为运动健身的人提供洁净的空气和休息空间 廊架下阴凉的环境是情侣们恋爱和聚会的理想场所 二、人性化原则 公园的规划中注重细节的设计,比如明确的标识系统,盲道的设计,尤其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注重实用性和景观效果,比如不要再路边配置有毒有刺的植物等等。 用黑色钢化玻璃制作的指示牌,简单而明确,富有现代感 公园地图标识牌 用石头和铁架制作的形状现代感十足 三、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 植物选择和配置要在考虑工程可行的基础上,在考虑美观和其他功能效果。同时也必须是的近期和远期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更高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考虑植物的多样性、观赏性的需求。 道路旁镶边的路牙。不仅有固土的效果,也有美观的作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 (2016 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道路 6.2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园林建筑 7.3厕所 7.4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 7园灯 7.9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给水 8.2排水 8.3电气 1总贝U 总贝U 1. 0. 1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 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 0. 2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 地。 1. 0. 4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 1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 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 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 4、3. 0. 5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 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 6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 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3. 0. 7本条款规定是为了保护、利用拟建绿地基地内的原有植物资源。在旧城改 造中出现工厂迁移等基地改建为开放绿地时,更应充分考虑有效利用。 3.0. 10绿地设计要体现人性化设计,尤其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要创造老人 相互交流的空间,在道路及厕所设计中要考虑无障碍设计。 3. 0. 11城市绿地兼有防灾、避灾的功能,绿地内水体、广场、草坪等在遇灾时均 可供防灾避难使用。因此,在城市绿地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防灾避难时的有效利用。 3. 0. 12本条款的后半部分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而新增的,明确了城市绿地内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3.1绿化工程 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3.3客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 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 3.1短截 3 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4 分枝点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5 树池透气护栅 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6鱼鳞穴 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 3.17 浸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绿地urbangreenspace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绿化、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五大类。 2.0.2季相seasonalappearanceofplant 植物及植物群落在不同季节表现出的外观面貌。 2.0.3种植设计plantingdesign 按植物生态习性和绿地总体设计的要求,合理配置各种植物,发挥其功能和观赏特性的设计活动。 2.0.4古树名木historicaltreefamouswoodspecies 古树泛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本泛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也指历史和现代名人种植的树木,或具有历史事件、传说及其他自然文化背景的 树木。 2.0.5驳岸revertment 保护水体岸边的工程设施。 2.0.6土壤自然安息角soilnaturalangleofrepose 土壤在自然堆积条件下,经过自然沉降稳定后的坡面与地平面之伺所形成的最大夹角。 2.0.7标高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箅地面至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8土方平衡balanceofcutand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基本相符。 2.0.9护坡slopeprotectlon 防止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 2.0.10挡土墙retalningwall 防止土体边坡坍塌而修筑的墙体。 2.0.11汀步stepsoverwater 在水中放置可让人步行过河的步石。 2.0.12园林建筑gardenbuilding 在城市绿地内,既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卫具有观赏价值,成为绿地景观构成要素的建筑。 2.013特种园林建筑specialgardenbuilding 绿地内有特殊形式和功能的建筑,如动物笼舍、温室、地下建筑、水下建筑、游乐建筑等。 2.0.14园林小品smallgardenornaments 园林中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2.0.15绿墙greenwall 用枝叶茂密的植物或植物构架,形成高于人视线的园林设施。 2.0.16假山rockwork,artificialhill 用土、石等材料,以造景或登高揽胜为目的,人工建造的模仿自然山景的构筑物。 2.0.17塑石man-maderockery 用人工材料塑造成的仿真山石。 2.0.18标识singormarker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 一、道路绿化的历史与现状 1、古代 周秦时代沿道路种植松树 据《汉书》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图a 西晋洛阳(今洛阳以东)“宫门及城中央大道皆分为三,中央御道,两边筑土墙,高四尺余……,夹道种榆槐树,此三道四通五达也。”有“飞甍夹驰道,垂杨荫御沟。”的记载。 大体说来,汉至南北朝间,都城御道多用水沟(或土墙)隔成三道,沟旁植柳,路旁种榆槐。 图b 北宋东京(今开封),是在后周都城基础上建成的,其宫阙布局系模仿洛阳旧制。在宫城正门南的御街用水沟把路分成三道,并用桃、李、梨、杏等花果树木列于御道两侧水沟边,沟外又设木栅,以限制行人,沟中植以莲花,春夏之间繁花似锦,盛夏荷花飘香,秋季硕果累累。可以说宋朝的街道绿化已把传统的形式发展到极为丰富的程度了。 图c 2、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有了很快的发展,借鉴了国外的科学经验。重视城市道路上的绿化,街道林荫覆盖,如郑州、南京等城市道路绿化成效显著,长春等东北城市还有广场、街头花园、交通岛花坛等。 3、改革开放以来 城市道路绿化工作成绩显著、问题突出。 (1)法规、规范 《城市绿化条例》将干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重要建设经管的一项。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其中规定: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城市绿线经管办法》(2002年)其中明确对道路绿地划定范围控制线。 国家规范《国家园林城市规范(2005年修订)》其中:(二)道路绿化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行业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 (2)道路绿化形式丰富 多种绿带、街头游园、立交桥绿化、花卉上街、复层种植 (3)注重景观、忽视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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