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档案模板格式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档案模板格式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档案模板格式

档案编号:

建档单位:

建档人:

建档时间:

山西省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

档案

姓名:

帮教类别: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帮教期限:

山西省司法厅

目录

1、山西省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登记表……………()

2、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相关材料…………………()

3、重点帮教对象情况通报……………………………()

4、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情况报告…………………()

5、首次谈话记录………………………………………()

6、帮教协议书…………………………………………()

7、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需求表…………()

8、安置帮教记录………………………………………()

9、委托帮教函…………………………………………()

10、转移帮教函…………………………………………( )

11、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帮教期满评估表…………( )

山西省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登记表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相关材料

重点帮教对象情况通报

(司法所存根)

第〔〕号

公安派出所:

兹有预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拟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罪名:

刑期(矫正期):()预释放日期:年月

身份证号:

住址:

特此通报。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通报

(公安派出所留存)

第〔〕号

公安派出所:

兹有预刑满释放/解除社区

矫正人员拟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罪名:

刑期(矫正期):()

预释放日期:年月

身份证号:

住址:

特此通报。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通报

(回执)

第〔〕号

司法所:

今收到你处关于预刑满释放/

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

的通报情况。

特此回复。

签收人:

公安派出所(公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情况

报告

(司法所存根)

第〔〕号

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兹有预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拟列入(一般/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罪名:

刑期(矫正期):()预释放日期:年月日是否为“三无人员”:是/否

身份证号:

住址:

特此报告。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情况

报告

(留存)

第〔〕号

乡(镇)人民政府(街办):

兹有预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

正人员拟列入(一般/重点)安置帮

教对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民族:

罪名:

刑期(矫正期):()

预释放日期:年月日

是否为“三无人员”:是/否

身份证号:

住址:

特此报告。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情况

报告

(回执)

第〔〕号

司法所:

今收到你处关于预刑满释

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性别:民族:身份

证号:

的报告情况。

特此回复。

签收人:

乡(镇)政府(街办)

(公章)

年月日

首次谈话记录

帮教单位: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谈话人:记录人:

被谈话人:性别:年龄:民族:现住址:

内容:

帮教协议书

档案编号:

帮教人:姓名关系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电话

姓名关系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电话

姓名关系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电话

帮教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住址电话

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日期

帮教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帮教组织:司法所

帮教对象于年月日刑满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并纳入安置帮教计划,为维护刑满释放

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签定如下帮教协议:

一、帮教组织要建立帮教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见面谈话、走访家庭、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帮教对象和帮教人联系,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生活、就业等情况,实现帮教工作经常化。

二、帮教组织对在生产、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有需求的帮教对象,按照安置帮教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刑满释放或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落实相关政策。

三、帮教人要在思想上对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及安置帮教政策,帮助其稳定情绪,安心生活,当发现其思想波动或有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苗头时,应及时劝阻,全力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产生,并及时报告帮教组织。

四、帮教人要帮教其家庭、亲友、邻居和周围人群积极接纳、主动关心帮教对象,鼓励引导帮教对象积极上进,做到不歧视、不埋怨。

五、帮教对象应认真接受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帮教,主动向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听取合理建议,多做思想沟通,依法、合情、合理地反映实际困难与问题,不纠缠取闹。

六、外出期间经常与家人和帮教人员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保持联系。

七、坚决不参加涉黑、涉赌、涉毒、涉邪等违法活动,不扰乱社会治安,不再违法犯罪。

本协议一式三分,帮教组织(存入帮教对象档案)、帮教人、帮教对象各执一份。

年月日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安置帮教需求表

注: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要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需求与成员单位协调,按照相关规定,帮助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安置帮教对象签名:

年月日

安置帮教记录

注:《安置帮教记录》为记载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的安置、帮扶、

教育、走访、慰问等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页数。

委托帮教函

[ ]年号

省市县(市、区)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兹有帮教对象,(男、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原

籍,住址,因

被判刑,原判刑期,于年月日(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由我所按(一般、重点)对象实行帮教,其帮教表现(较好、一般、较差)。现因

于年月日到省市县(市、区)单位务工,暂

住。根据中央综治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委托你所对其进行衔接帮教,并将回执寄给我所。

我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市县(市、区)司法所(章)

年月日

委托帮教存根

[ ]年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

罪名:释解日期:年月

帮教期限:户籍:住所:

现务工单位:现住址:

联系电话:相关联系单位:

相关联系人:相关联系电话:

填写人:日期:年月日………………………………………存(章)根………………………………………

委托帮教回执

省市县司法所:

你所于年月日寄来的关于帮教对象的委托帮教函(【】年号)收悉。我所已对其进行了衔接,落实相关安置帮教措施。

其现住址为:工作单位:

联系人:电话:

我所联系人:电话:

特此回告

填写人:

省市县司法所(章)

年月日

转移帮教函

[ ]年号

省市县(市、区)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兹有帮教对象,(男、女),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原籍,住

所,因被判刑,原判刑期,于年月日(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由我所按(一般、重点)对象实行帮教,其帮教表现(较好、一般、较差)。现因于年月日经省市县(市、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户口迁入省市县乡镇(街道),暂住。现将其帮教工作关系转移你所,请对其衔接帮教,并将回执寄给我所。

我所地址,邮政编

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市县(市、区)司法所(章)

年月日

转移帮教存根

[ ]年号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号:罪名:

释解日期:年月日帮教期限:

原户籍:原住址:

现迁入地: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单位:

相关联系人:相关联系电话:

填写人:填写日期:年月日……………………………………………存(章)根………………..……………

转移帮教回执

省市县司法所:

你所于年月日寄来的关于帮教对象的转移帮教函(【】年号)收悉。我所已对其进行了衔接,落实相关安置帮教措施。其现住址为:,联系单位:省市县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联系人:电话:

特此回告

填写人:

省市县司法所(章)

年月日

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帮教期满评估表

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是矫正社区矫正人员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电子文档可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补充材料。 第三条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准确、客观、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是指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查阅工作,具体由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 县级司法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 档案管理人员调离档案岗位时,应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监督交接,并办理核验、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一节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县(市、区)司法局在收到社区矫正人员原判决(裁定、决定)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并应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单位,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类别做好分类登记工作,及时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在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法律文书、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工作档案。 第八条社区矫正执行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如下顺序排列:

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 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过程中所依据和形成 的具有查考和凭证作用的文字、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载 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 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 门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具体负责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司法局应当配备专(兼)职档案 管理人员,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 移交工作。 第二章档案内容

第五条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建立和保存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档案;司法所应当建立和保存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档案,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执行档案副本和工作档案分别装订,并同盒存放。 第六条执行档案归档材料范围 1.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2.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 3.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罪犯执行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及假释证明书、保外就医审批材料、出监鉴定材料等 4.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谈话记录 5.社区矫正人员告知书 6.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7.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8.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9.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及建议书 10.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1.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12.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 13.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病情复查审批表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管理,准确执行刑罚,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接收登记、考核奖惩、监管审批、解除矫正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 第三条省及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确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实体和内容绝对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档案归档 第五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做到一人一档。 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结案登记表; 假释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假释证明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执行通知书;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起诉书副本、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暂予监外执

行决定书、具保书;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四)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调查评估意见书; (五)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六)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七)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等决定书; (八)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建议书和审核表; (九)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十)社区矫正人员死亡的,死亡证明、法医鉴定、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 (十一)其他应当归档的重要材料。 第七条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三)社区矫正宣告书; (四)社区矫正责任书; (五)矫正方案; (六)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告记录; (七)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记录; (八)社区矫正帮困扶助记录; (九)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申报材料; (十)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申报材料; (十一)给予警告决定审核材料、审批表; (十二)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审核、审批表; (十三)社区矫正人员月、季度、年度考察表;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顺序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矫正人员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日期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柘城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目录 法院监狱判决的有关手续 (1)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2) 社区矫正宣告书 (3) 社区矫正责任书 (4) 矫正方案 (5) 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和活动情况汇报 (6) 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情况记录表 (7) 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 (8) 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情况记录表 (9) 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记录表 (10) 走访记录 (11) 社区服刑人员技能培训及就业情况记录表 (12) 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季度考核鉴定表 (13) 社区矫正人员表扬或惩处决定书 (14) 社区服刑人员期满鉴定表 (15)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16)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7) 其他应该归档的重要材料 (18)

社区矫正人员的法院监狱判决有关手续

文书2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文书4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 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 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 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 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 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 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 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 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 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 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年月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副档) 矫正对象姓名: 档案编号: 立档时间: 矫正类别: 矫正起止时间: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副档目录 (管制、缓刑、单位剥夺政治权利类) 注:1、8-10项案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入档 2、空白表格不入档

社区矫正情况登记表 (201 年度) 姓名: 矫正单位(盖章): 入矫日期: 湖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负责填写,年度末及时存入矫正对象档案。 2、奖惩情况: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提请减刑;惩处分为警告、记过、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假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 3、日常管理记录填写要求: (1)报到及思想汇报:正常必须写明时间、形式、内容;未完成写明主要原因。 (2)教育学习:正常参加的写明次数、时间、地点、内容;缺席的写明主要原因。 (3)公益劳动:正常参加的写明时间、地点、内容、工时;缺席的写明主要原因。 (4)请销假:请假的要写明时间起止、理由和销假时间,没有请过假的填写“无”。 (5)个别教育:写明次数,每次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6)帮困解难:进行了帮困解难的写明时间和基本内容;没有的填“无”。 4、年度评定: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主要成绩和问题。

5、社区矫正责任人是司法所指定的司法所工作人员。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罪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居住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我因,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作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分,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 矫正对象签名: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办法 各镇司法所、开发区司法所: 为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规定如下: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由司法所负责收集、归档、立卷和保管,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后,移交市司法局集中统一管理。 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包括矫正工作类及法律文书类两种。 矫正工作类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宣告书(试行)、初次见面谈话内容、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评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审批表、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记录簿、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监督人情况反馈登记簿、社区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吴江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证、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记录表等内容。 法律文书类主要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副本、执行通知 1 / 47 精品文档 书、结案登记表、出监鉴定表、出所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责令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监狱等单位出具)等内容。 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按如下方法立卷归档

1、实行一人一档,按照先矫正工作类后法律文书类的顺序立卷,保管期限均为“长期”。 2、案卷编号,采用单位名称、矫正类型和入矫时间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编排,单位名称和矫正类型统一采用汉语拼音编写: 松陵-----SL 同里-----TL 芦墟-----LX 黎里-----LL 平望-----PW 盛泽-----SZ 桃源-----TY 震泽-----ZZ 七都-----QD 横扇-----HS 开发区-----KFQ 管制-----GZ 缓刑-----HX 假释-----JS 暂予监外执行-----JW 剥夺政治权利-----BQ 入矫时间以年度为单位,采用01——99的自然顺序。如xx年松陵镇第一个入矫的缓刑对象编号为 SL-HX-xx-01。 3、《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中的编号与档案的编号相一致。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2 / 47 精品文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管理,准确执行刑罚,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接收登记、考核奖惩、监管审批、解除矫正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

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最新样本)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 (副档) 矫正人员姓名阳 * * 档案编号 2010—01 立档日期 2010年1月10日 矫正类别缓刑 矫正起止时间 2010.1.9-2013.1.8 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判决书(裁定书) 执行通知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人员阳** : 你因聚众斗殴罪经 **** 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 月 9 日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同时宣告禁止进入网吧)。社区矫正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1 月 8 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张**、李**、赵**、孙**、阳**、肖**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 (公章) 2010年 1 月 10日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阳**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阳** 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 *** 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督促社区矫正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监督管理规定; 3、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4、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5、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确定的其他社区矫正事项。 (公章)矫正小组(成员签字):张**、赵**、李** 阳**、孙**、肖** 2010年1月10日 2010年1月10日 注:此表由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各一份。

【免费下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实行一人一档,单独立卷,指定专人专柜妥善保管。矫正对象档案统一使用70克A 4纸,要有封皮、目录和相关内容。档案材料内容主要包括13类: (1)管制、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判决(裁定书)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 假释人员的原判决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判决(裁定)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原判法律文书、出监鉴定表。 (2)假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监狱保外就医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接受教育改造的相关材料、奖惩情况、心理档案。 (3)矫正对象登记表; (4)矫正对象社区情况月汇报; (5)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帮教协议; (6)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 (7)矫正方案; (8)社区矫正情况记录簿,其中包括学习教育记载、公益劳动记载、心理矫正记载、谈话记录等。

(9)矫正对象考察表、评审鉴定表; (10)矫正对象奖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11)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12)解除管制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缓刑期满证明书; (13)其他应该归档和重要材料。 矫正对象死亡,死亡证明、法医鉴定等有关材料应当归档 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责有哪些? 答:根据《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试行)》的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责共有十四项,具体为: (1)贯彻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2)接收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3)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5)承办对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事宜,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7)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制意识; (8)协调有关部门对矫正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

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

社区矫正档案管理 办法

河北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是矫正社区矫正人员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电子文档能够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补充材料。 第三条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准确、客观、规范、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是指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和查阅工作,具体由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指定专人负责。 县级司法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 档案管理人员调离档案岗位时,应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监督交接,并办理核验、审批等相关手续。 第一节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六条县(市、区)司法局在收到社区矫正人员原判决(裁定、决定)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并应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单位,按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类别做好分类登记工作,及时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在收到有关部门送达的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法律文书、材料之日起,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工作档案。 第八条社区矫正执行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如下顺序排列:

社区矫正解矫人员工作档案新样本

卷宗目录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

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 (存根) ()矫通()号: 你因犯罪被判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及江苏省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现由镇(乡、街道)司法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实施社区矫正,限你三日内持两张一寸照片到镇司法所报到,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 ()矫通()号: 你因犯罪被判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及江苏省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现由镇(乡、街道)司法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实施社区矫正,限你三日内持两张一寸照片到镇司法所报到,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司法所(公章) 年月日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服刑人员: 你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判处(同时宣告禁止)。年月日经人民法院(监狱管理局、公安局)裁定假释(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就对你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宣告如下: 一、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

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会客等有关规定(遵守人民法院宣告的禁止令),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二、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三、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司法所为你确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小组成员由 组成,协助对你进行监督、教育、帮助,你应积极配合。 特此宣告。(公章)年月日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责任书 为了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提高矫正质量,东小店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本责任书,共同遵守。 一、司法所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指导矫正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2、认真听取矫正小组成员反映的情况并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二、矫正小组具体做好以下事项: 1、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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