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上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上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建设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已知晓你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1、本单位保证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2、本单位保证提供的文字资料和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时实测的建筑面积等指标若超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准的指标,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列》等法规予以处罚;

4、如违反承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将诚信信息库中记录其不良诚信记录,在规土网站上发布,并将限制本单位房地产市场准入;

5、本单位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章后生效。一份由建设单位保管,一份由

设计单位保管,一份请在盖章后邮寄回本行政机关,或直接送交本行政机关

许可受理窗口。

2、承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书。

设计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已知晓你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1、本单位能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2、本单位保证提供的文字资料和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3、如违反承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将诚信信息库中记录其不良诚信记录,在规土网站上发布,并将限制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批;

4、本单位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章后生效。一份由建设单位保管,一份由

设计单位保管,一份请在盖章后邮寄回本行政机关,或直接送交本行政机关

许可受理窗口。

2、承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 级指导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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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一、认识新软件 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是本次系统升级中改动最大的部分, 与旧版软件相比, 新版软件具有显著的特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及运行环境提升。新版材料检测软件使用Microsoft Visual Studio 作为开发环境, 采用C#作为开发语言, 并使用Microsoft .net framework 3.5编程技术。因此, 软件对于最新的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具有很好的适应能力, 能使现今主流计算机系统发挥最佳性能。 2、统一账号管理方式。实现账号与技术证书绑定, 与单位挂沟; 实现多平台统一账号登录, 统一权限设置。 3、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检测设备是材料检测及工程检测两个子系统共同的资源, 新系统采用统一检测设备管理模式, 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功能, 包括设备台账管理、检定/校准记录管理、设备一览表及周期表打印、检定/校准提示等。 4、检测项目易扩展。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完成了结构材料、节能材料及部分市政道路检测项目的软件开发, 在结构上方便检测项目扩展, 能为用户提供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建筑材料样品的收样、统计及财务管理, 并为尚未开发的检测项目提供通用的检测结果输入及报告打印模式。 5、改进的委托收样模块。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与合同登记子系统紧密结合, 能经过”检测卡”或合同登记编号方便调入检测合同 3

信息; 提供同一检测项目下不同样品的多组收样, 方便委托单位委托信息的填写。 6、强化数据修改控制。经过自动采集,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 制定严密的数据修改程序, 加强对数据修改的管理与控制。 7、新增审核、批准流程。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更加贴近检测业务流程, 增加了记录审核、报告批准两个业务流程, 方便检测机构进行记录控制和质量管理。 8、强大的数据上传功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在数据上传方面作了改进, 检测机构能够选择手动上传模式, 也能够选择自动上传模式; 加强了数据上传管理, 数据上传后方可打印检测报告。 9、全新的报告打印模式。新版材料检测软件借助水晶报表技术打印检测报告, 摆脱报告打印对WORD之类的第三方软件的依赖; 报告表式统一竖向排列, 结构材料与市政道路表式一致, 方便检测机构使用; 增加了报告防伪查询功能, 防止她人恶意伪造检测报告。 10、内置软件自动升级功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附带自动更新功能, 用户能够经过互联网自动更新软件, 方便用户得到最新版本的软件。 11、丰富的资源下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经过全行业共同维护公共信息的方式, 提供用户实时从控制中心下载最新信息, 包括最新的见证员、取样员、生产企业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检测参数、检测标准一览表等。 4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95458067.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95458067.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上海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报建工作指南

前期工作指南(浦东地区) 目录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五、前期工作主要涉及部门 六、办理前期手续所提交资料清单及主管部门审批

一、前期办事流程图(一) 二、前期办事流程图(二) 三、说明 1、该作业指导书是以浦东新区现行标准组织编制。 2、本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及流程适用于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 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的建设项目。 3、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总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但建设 资金是自筹的建设项目,则在初步设计评审中无需进行概算评审,其余内容及流程 相应不变。 4、如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改变土地性质、但总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资 金按市财力和自筹划分)则无需编制详细规划,其余内容及流程相应不变。 5、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且使用市财力 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包 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 6、在原址(本单位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且建设资金是 自筹的建设项目,则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 (包括土地定界报告)有关土地方面的手续、编制详细规划和扩初阶段的概算评审。 7、凡是使用市财力建设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市建委进行初步设计技术、概算评审和批 复。 8、凡在市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招标办报建。 9、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 行公开招投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办理 直接委托手续,而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前期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批复 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选址意见书申领 5、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 6、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申领(包括土地定界报告) 7、建设工程报建 8、勘察、设计招标 9、设计方案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政府职能部门(包括水、电、煤市 政配套部门)征询意见 10、初步设计规划、环保、卫生、绿化、人防、交警、防雷、抗震政府职能部门征询意 见 11、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评审 12、初步设计批复 13、施工、监理招标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施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它有关文件。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 文本(2020)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307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报建材料说明

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含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 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 点击进入网上申请 三、窗口受理 1、携带材料: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 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 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 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 当场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5、回复文书: 《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 6、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精品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沙雅县粮食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 日期:2013 年月日

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对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是我公司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合法用工行为,完善用工制度,真正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临时工在不经项目经理同意,便中途离开,可拒付一个月的工资。 2、项目经理派专人对民工的劳动进行记录,每月并以报表的形式报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根据报表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临时工是我公司的主要劳动力,本着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3、对于不给民工进行结算、拖欠及任意克扣民工工资的项目部,由公司处理,并按民工提供的资料从该工程的人工工资里对其发放工资,并对项目经理进行批评和罚款。 4、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公司将出公示,张贴在该工程处及公司门口, 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月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2015年07月08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 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 (一)备案申请 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 (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

统), 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 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二)备案办理 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 书面资料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5),并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6);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到期换证备案手续的建材供应商,行业协会应当审核其诚信记录,符合要求的,准予换证。 (三)备案公示 行业协会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材备案相关手续;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建材供应商,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以下简称《备案证》,附件7)电子证书;并将建材备案相关信息,通过建材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备案证打印 完成建材备案相关手续的建材供应商,可以通过建材信息系统直接打印《备案证》。 第四条备案提交资料 (一) 办理首次备案手续(含增补建材产品、表具)应当提交的资料。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截止。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一)《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沪建交〔2011〕1034号)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四)《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沪建建[2004] 564号) (五)《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 (六)《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七)《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八)《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 (九)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修或修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三、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 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 四、需具备的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 (二)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三)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设立工程建设帐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 保密工程还需提供上海市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 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项目还需提供相应文物或房管部门同意的相关文件 (十) 房屋装修或修缮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具体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公路水运工程所涉及材料、制品、实体等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的试验、检测、监测等。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专业 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循诚信、科学、客观、严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数据造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报告,不得篡改和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报告。 第六条【分级管理】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由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验检测的监 督管理,由其所属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七条【检测费规定】业主单位应足额列支试验检测费用,并专项用于试验、检测、监测等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等级管理】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实行等级评定管理,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自愿提出申请。 等级评定是指根据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从事专业检测工作综合能力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等级设置】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等级按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分别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3个等级。 检测机构应逐级申请等级评定。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2年且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请上一等级的评定。 鼓励检测机构参加国家相关实验室认可。 第十条【基本要求】检测机构的基本试验检测能力实行参数管理,参数分为必要(项目)参数和可选(项目)参数。检测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的参数范围应涵盖其基本试验检测能力。 第十一条【工作分工】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承担甲级检测机构的评定工作。省级质监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乙、丙级检测机构的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阶段划分】等级评定工作包括受理、初审、现场评审、评定、公示、公布。 第十三条【受理与初审】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受理后,初审合格的检测机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初审认为有需要补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2021》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xx0713★》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xx年07月08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建材市场诚信体系,保证建材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以下简称建材备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本市建材备案的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承担建材产品备案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备案范围和备案部门 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砂石、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胶凝剂、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

实行备案管理。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办理备案手续的行业协会及备案产品类别见附件1。 第三条备案办理程序 (一)备案申请 凡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在承诺相应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附件4),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受理服务窗口。相关行业协会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建材备案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到相关行业协会建材备案受理服务窗口(附件1)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建材备案相关表格,并说明理由。本实施细则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或者境外产品销售总代理单位。 (二)备案办理 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书面资料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5),并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6);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受理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到期换证备案手续的建材供应商,行业协会应当审核其诚信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上海市项目招标手续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试验管理,切实发挥试验工作在工程质量监督和检验中的作用,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工程试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推广新技术和新材料等方面,必须以工程试验的结论为依据。 1、基本任务 1.1鉴定各项工程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定。 1.2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1.3提供满足需要的各类配合比、压实标准及其它工艺参数,通过工地测试和施工控制,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1.4试验研究新材料的性能,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1.5为施工和科研提供试验资料及技术数据。 2、组织机构 2.1项目经理部成立工地试验室,定员3人,各作业队设兼职试验工1人。 2.2经理部试验室,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公司工程部的指导。 3、工作职责 3.1经理部试验室主要职责 3.1.1认真学习和掌握合同及设计文件,试验项目、频率和试验检测计划。

3.1.2在项目工程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部、局及公司颁发的标准、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 3.1.3负责原材料的性能鉴定,并督促工地取样送检,做好施工过程质量抽查与控制。使用商品混凝土应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抽查检验、监控。 3.1.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安排试验工作,组织试验人员互相交流经验,学习业务和新技术。 3.1.5协助物资部门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了解掌握水泥、钢筋等材料的质量状况。 3.1.6参加工地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为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数据。 3.1.7有始有终的建立完整、系统、正确的试验检测资料、试验业务档案和仪器设备台帐,为质量控制和最终编制竣工文件做好准备。 3.1.8及时向公司工程部上报报表、单项试验成果和统计分析资料。 3.1.9提出仪器设备维修、检定及用款计划。按周期对试验计量仪器进行送检和自检。 3.1.10参加有关试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3.2作业队试验人员主要职责 3.2.1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取样送检必须同监理一道进行,现场检测必须有监理旁站才能进行,并保证其频率。 3.2.2所有进场材料要求提交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对于商品砼要求提供砼组成料的检验报告,包括水泥、河砂、碎石、掺和料、外加剂等,并提供砼配合比。 3.2.3商品混凝土应进行现场验收检测,主要检测内容为坍落度(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审核版

合同封面(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

DB31/T 0356-3—2018/01 上海市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办事指南 2017-××-××发布 2017-××-××实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备案(进场交易)。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进场交易)。 代码:0356-3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2、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3、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或市住建委派出机构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报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二)备案内容 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三)备案对象 建设单位(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五、备案条件 (一)新办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依法合规,资料完整,无异议投诉。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资料不完整,有异议投诉处理。 (二)依申请变更的申请条件 1.准予备案的条件: 投诉处理、行政处罚已完成。 2.不予备案的条件: 存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未完成。 六、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备案。 七、备案材料 (一)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备案材料目录 1.新办 (一)申请期限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受理期限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第一步 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 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第二步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 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 2、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第三步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1、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2、建设单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资料; 3、送市建工局审定并在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第四步 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资料 第五步 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 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中每页均盖合同双方公章); 4、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8、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执业或上岗证件(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中标通知(1份原件); 11、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2、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投标报价预算书(1份复印件); 13、其它说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土使用证 2、中标通知书、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招标形式批复 3、审图中心审图资料 4、消防报建资料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勘察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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