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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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

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目录

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生产作业安全全过程管控,构建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系统梳理了生产作业工作流程,逐项分解和明确了流程中作业计划、作业准备、作业实施、监督考核等各环节安全工作主要内容及其管控要求,实现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流程化(附录A)。

本规范全面规范了生产作业各环节安全管控工作标准和措施,推进生产作业超前策划和超前准备,有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实现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生产作业

公司系统生产区域内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设备检修、试验、维护及改(扩)建项目施工等工作(以下简称“作业”)。

“两票”

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

“三措”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三种人”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到岗到位人员

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管理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Q/—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Q/—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1528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

国家电网企管〔2015〕266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企管〔2014〕70 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安监〔2008〕917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手册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从事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计划性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外包企业进网作业参照执行。

职责

单位(省、地市、县公司级)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单位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核、发布,对所属单位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二级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编制并上报作业计划,按照批复的作业计划,组织落实作业准备、作业实施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班组职责

负责落实现场勘察、风险评估、“两票”执行、班前(后)会、安全交底、作业监护等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三种人”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组织制定、审核把关、执行落实,严格履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职责。

作业人员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执行,严格落实“两

票三制”,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安全。

到岗到位人员职责

负责督导落实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检查“两票”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不安全行为责令整改。

到岗到位人员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参与作业。

2 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编制、计划发布、计划管控。

计划编制

编制原则

应贯彻状态检修、综合检修的基本要求,按照“六优先、九结合”的原则,科学编制作业计划。

a) 六优先:人身风险隐患优先处理;重要变电站(换流站)隐患优先处理;重要输电线路隐患优先处理;严重设备缺陷优先处理;重要用户设备缺陷优先处理;新设备及重大生产改造工程优先安排。

b) 九结合:生产检修与基建、技改、用户工程相结合;线路检修与变电检修相结合;二次系统检修与一次系统检修相结合;辅助设备检修与主设备检修相结合;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的线路检修相结合;同一停电范围内有关设备检修相结合;低电压等级设备检修与高电压等级设备检修相结合;输变电设备检修与发电设备检修相结合;用户检修与电网检修相结合。

月度作业计划编制

各级单位应根据设备状态、电网需求、反事故措施、基建技改及用户工程、保供电、气候特点、承载力、物资供应等因素制定月度作业计划。主要指10千伏及以上设备停(带)电作业计划。

周作业计划编制

各级单位应根据月度作业计划,结合保供电、气候条件、日常运维需求、承载力分析结果等情况统筹编制周作业计划。周作业计划宜分级审核上报,实现省、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信息共享。

日作业安排

二级机构和班组应根据周作业计划,结合临时性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计划发布

月度作业计划由专业管理部门统一发布。

周作业计划应明确发布流程和方式,可利用周安全生产例会、信息系统平台等发布。

信息发布应包括作业时间、电压等级、停电范围、作业内容、作业单位等内容。

周作业计划信息发布中还应注明作业地段、专业类型、作业性质、工作票种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现场地址(道路、标志性建筑或村庄名称)、到岗到位人员、作业人数、作业车辆等内容。

计划管控

所有计划性作业应全部纳入周作业计划管控,禁止无计划

作业。

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更改和增减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追加或者变更作业计划,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作业计划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计划编制与执行的监督检查,分析存在问题,并定期通报。

各级安监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管控工作的全过程安全监督,对无计划作业、随意变更作业计划等问题按照管理违章实施考核。

3 作业准备

作业准备包括现场勘察、风险评估、承载力分析、“三措”编制、“两票”填写、班前会。

现场勘察

需要现场勘察的作业项目

a) 变电站(换流站)主要设备现场解体、返厂检修和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b)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柜内一次设备检修和一、二次设备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c) 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置更换或改造作业。

d) 输电线路(电缆)停电检修(常规清扫等不涉及设备变更的工作除外)、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e) 配电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等检修、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f) 新装(更换)配电箱式变电站、开闭所、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变压器、柱上开关等设备作业。

g) 带电作业。

h)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和非本班组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施工)的作业。

i) 使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作业。

j) 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k) 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l)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现场勘察组织

a) 现场勘察应在编制“三措”及填写工作票前完成。

b) 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c) 现场勘察一般由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d) 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e) 承发包工程作业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参与。

f)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主要内容

a) 需要停电的范围:作业中直接触及的电气设备,作业中机具、人员及材料可能触及或接近导致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距离的电气设备。

b) 保留的带电部位:邻近、交叉、跨越等不需停电的线路及设备,双电源、自备电源、分布式电源等可能反送电的设备。

c) 作业现场的条件: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人员进出通道,设备、机械搬运通道及摆放地点,地下管沟、隧道、工井等有限空间,地下管线设施走向等。

d) 作业现场的环境:施工线路跨越铁路、电力线路、公路、河流等环境,作业对周边构筑物、易燃易爆设施、通信设施、交通设施产生的影响,作业可能对城区、人口密集区、交通道口、通行道路上人员产生的人身伤害风险等。

e) 需要落实的“反措”及设备遗留缺陷。

现场勘察记录

a) 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附录B)。

b) 现场勘察记录宜采用文字、图示或影像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内容包括:工作地点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附图与说明。

c) 现场勘察记录应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编制“三措”和填写、签发工作票的依据。

d) 现场勘察记录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勘察记录应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

风险评估

现场勘察结束后,编制“三措”、填写“两票”前,应针对作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风险评估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设备改进、革新、试验、科研项目作业,应由作业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共同参与的大型复杂作业,应由作业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应针对触电伤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特殊环境作业、误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全面开展评估(附录C)。

风险评估出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应在“两票”、“三措”等中予以明确。

承载力分析

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应利用月度计划平衡会、周安全生产例会统筹开展所属单位、二级机构承载力分析工作。

二级机构应利用周安全生产例会、班组应利用周安全日活动,开展作业承载力分析工作,保证作业安排在承载力范围内。

各单位、二级机构承载力分析内容

a) 可同时派出的班组数量。

b) 派出班组的作业能力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c) 多专业、多班组、多现场间工作协调是否满足作业

需求。

作业班组承载力分析内容

a) 可同时派出的工作组和工作负责人数量。每个作业班组同时开工的作业现场数量,不得超过工作负责人数量。

b) 作业任务难易水平、工作量大小。

c) 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车辆等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d) 作业环境因素(地形地貌、天气等)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及工作状态造成的影响等。

作业人员承载力分析内容

a) 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以及有无妨碍工作的特殊病症。

b) 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安全能力。技能水平可根据其岗位角色、是否担任工作负责人、本专业工作年限等综合评定。安全能力应结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人员违章情况等综合评定。

各级单位应积极推进承载力量化分析工作,提升作业计划和工作安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措”编制

需编制“三措”的项目

a) 变电站(换流站)改(扩)建项目。

b) 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置更换或改造作业。

c) 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电缆)改(扩)建项目。

d) 首次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

e)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

f) 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g) 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h) 作业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编写“三措”的其他作业。

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风险评估内容编制“三措”。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三措”。

“三措”内容包括任务类别、概况、时间、进度、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附录D)。

“三措”应分级管理,经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如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逐级审批,严禁执行未经审批的“三措”。

“两票”填写

在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倒闸操作票。

各级单位应规范“两票”填写与执行标准,明确使用范围、内容、流程、术语。

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风险评估结果,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

工作票“双签发”相关要求

a) 承发包工程中,作业单位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或

已运行的变电站内工作,工作票宜由作业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共同签发,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b) 发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工作票上所填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以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承发包工程宜由作业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若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派人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增派专人监护。

生产厂家、外协服务等人员参加现场作业,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执行相应工作票。

作业班组每月应对所执行的“两票”进行整理汇总,按编号统计、分析。二级机构每季度至少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省公司级单位每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

各级单位应分析“两票”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班前会

班前会由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人员召开。

班前会应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布置风险预控措施,组织交待工作任务、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检查个人安全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人员精

神状况。

4 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包括倒闸操作、安全措施布置、许可开工、安全交底(站班会、开工会)、现场作业、作业监护、到岗到位、验收及工作终结、班后会。

倒闸操作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经考试合格,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并公布。

运维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设备状况及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倒闸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严格执行防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安全措施布置

变电专业安全措施应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布置,采取电话许可方式的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可由工作人员自行布置,工作结束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输、配电专业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由其负责布置,工作班所做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布置。安全措施布置完成前,禁止作业。

工作许可人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性,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和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10千伏及以上双电源用户或备有大型发电机用户配合布

置和解除安全措施时,作业人员应现场检查确认。

现场为防止感应电或完善安全措施需加装接地线时,应明确装、拆人员,每次装、拆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或小组负责人汇报,并在工作票中注明接地线的编号,装、拆的时间和位置。

许可开工

许可开工前,作业班组应提前做好作业所需工器具、材料等准备工作。

现场履行工作许可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字。电话许可时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记录双方姓名,并复诵核对无误。

所有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许可时间等)均应记录在工作票上。若需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作业应履行书面许可手续。

安全交底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整理着装,统一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列队宣读工作票,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危险点及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抽取作业人员提问无误后,全体作业人员确认签字。

执行总、分工作票或小组工作任务单的作业,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和分工作票(小组)负责人分别进行

安全交底。

现场安全交底宜采用录音或影像方式,作业后由作业班组留存一年。

现场作业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a)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统一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b) 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

c) 外来工作人员须经过安全知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有效证件,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后,方可进场作业。

安全工器具和施工机具安全要求

a) 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

b) 特种车辆及特种设备应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工作负责人需携带工作票、现场勘察记录、“三措”等资料到作业现场。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工

作总体协调。

作业监护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等作业,应增设专责监护人,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和监护范围,专责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识,始终在工作现场,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到岗到位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到岗到位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到岗到位人员责任和工作要求。各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生产作业现场到岗到位标准》(附录E),落实到岗到位要求。

到岗到位工作重点

a) 检查“两票”、“三措”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c) 大型机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d) 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

e) 文明生产。

到岗到位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并向工作负

责人反馈检查结果。

验收及工作终结

验收工作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应掌握验收现场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禁止擅自解锁和操作设备。

已完工的设备均视为带电设备,任何人禁止在安全措施拆除后处理验收发现的缺陷和隐患。

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方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执行总、分票或多个小组工作时,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分工作票(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方可与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班后会

班后会一般在工作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人员召开。

班后会应对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总结评价,分析不足,表扬遵章守纪行为,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5 监督考核

各级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

各级安监部门应会同各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

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领导应带头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工作。

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

a) 作业现场“两票”、“三措”、现场勘察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正确、完备。

b) 现场作业内容是否和作业计划一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并与现场一致。

c) 现场作业人员与工作票所列人员是否相符,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 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是否进行安全交底。

e) 现场使用的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良好,是否按周期试验并正确使用。

f) 高处作业、邻近带电作业、起重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是否指派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专责监护人在工作前是否知晓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g) 现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设备倾覆、电杆倒杆等风险和违章行为。

h) 各级到岗到位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j) 其他不安全情况。

各级单位应开展作业现场违章稽查工作,一旦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加以制止、纠正,做好违章记录,对违章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关于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工作,严肃新闻采访接待纪律,维护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为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第一条各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有效地引导来访记者进行理性报道,做到善管、善用、善待媒体。 第二条党委宣传部门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配合协助。 第三条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报告制度。外来记者是指集团公司所属新闻单位以外的各级各类媒体的记者。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分中心)要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簿,将来访记者的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记者证号等情况做好登记。外来记者到集团公司机关及直属相关部门采访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来访记者情况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验明其合法有效的记者证件后,再通知相关单位接受采访;外来记者到基层单位采访时,由各单位向属地党委宣传部报告,并视情况逐级报上一级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指的是在集团公司以外的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报道或载入内部参考资料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文章、图像和音像。 第五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尊重记者的采访权,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为记者采访创造良好条件。介绍情况要慎重、准确,并注意商业保密。如涉及到

重要内容和敏感问题的采访,不宜宣传的,应当有礼貌谢绝。对新闻媒体的非正面采访,要热情接待,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汇报。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由各级党委宣传部及新闻(分)中心负责接待安排,落实采访事宜,相关部门配合接受采访。党委宣传部应向采访记者发放采访许可证,记者持许可证到基层单位进行采访,采访内容不得超越许可范围。采访单项工作的,由被采访的相关单位做好接待和食宿安排;采访集团公司全面工作的,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接待,并做好食宿安排。 第六条集团公司以外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访,集团党委宣传部要查验其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是记者采访唯一合法证件,如没有持记者证,可拒绝安排采访。 第七条外来新闻媒体记者要求采访集团领导的,由集团党委宣传部协调承办。拟对外刊发、播出的新闻作品,要征求被采访领导的意见。 第八条集团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有关集团或本单位的事项,不得将集团新闻上传QQ空间、微博、博客等新媒体,不得利用互联网以“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名义发布消息。 第九条集团公司举办重大活动,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来采访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负责邀请;基层单位需邀请社会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可向集团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由集团党委宣传部邀请。 第十条对基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党委宣传部批准,对集团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由集团分管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批准。 第十一条强化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党政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接待,新闻中心具体协调,相关部门配

标准厂房管理试行办法

铜梁工业园区蒲吕标准厂房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标准厂房管理水平,提高厂房利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梁工业园区蒲吕标准厂房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管办)受铜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对本标准厂房内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对标准厂房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及配套设施管理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经重庆春力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综管办签订标准厂房使用或购买合同(以下简称签订合同),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 第二章企业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入驻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办理入园手续,并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二)项目的重点产业方向为机械制造、电子产品、新材料、轻工产品、旅游食品等以精深加工为主的项目。 (三)项目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科技含量,成长性好。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不低于50元。 (四)与综管办签订合同,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并缴纳金额为三个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额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载明以下主要内容:使用面积、期限、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和支付方式、配套条件及违约责任等。合同报春力公司总经理人审批后,由总经理或委托综管办负责人与入驻企业签订,并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 第三章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第六条标准厂房租金基准价为8元/平方米·月。底层按11元/平方米·月计收,第二层按9元/平方米·月计收,第三层按8元/平方米·月计收,第四层按7 元/平方米·月计收。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月。 第七条鼓励企业进入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凡第一次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第一年租金优惠30%,第二年租金按总额的20%收取,第三年租金按总额10%收取。 第八条企业根据现实需要,可申请购买标准厂房或职工宿舍。购买厂房房款可分3年缴纳,但第一年、第二年缴纳的购房款不得低于总房款的30%,购房款缴清后,可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新闻媒体管理试行办法

新闻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经营相关的新闻管理、新闻发布及媒体沟通接洽行为,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水平,提高媒介危机应急处理能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包括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相关信息,涉及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相关信息另由集团董事会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各类新闻必须通过审批,并统一口径对外发布,只有新闻发言人可以就指定话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集团董事会、集团总裁或主管品牌的副总裁授权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第三条新闻发布对象包括各类平面、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单位,以及媒体中介机构和可能传播信息的个人。 第四条新闻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关市场、产品、形象宣传的各类信息,以及可能对公司形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有关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资本运营、人事战略行为、合作关系等。涉及资本运营相关信息必须与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沟通,资本运营相关信息包括:收购兼并重组、战略投资、基金与信托合作、改制及上市、资本融资及再融资、内部产权及股权结构整合、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等。 第五条各分公司应设立专人(即工作对接人)负责在本公司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即日起颁布实施。 第一章新闻管理重点名词 第八条统一口径:针对各类媒体,集团就企业概况、架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文化以及某一事件、某一人、某一政策、社会现象等,通过各类渠道统一发布的认知、评论、态度、趋势预测及其他各类言论。 第九条新闻发言人:集团授权负责接受采访、咨询、调查及发布信息的人员。分为固定新闻发言人和指定新闻发言人。 第十条舆论危机:舆论危机是指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负面态度和负面意见的公开流传和表达。舆论危机包括人际舆论危机(如流言或谣言)和大众舆论危机(如负面新闻报道)两种基本形式。 第十一条危机管理:就是当企业发生危机、面临公众压力时,紧急启动应急程序,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妥善处理危机事件,恢复形象的公共关系管理过程。它包括危机预防、危机预警、危机处理、危机恢复等四个阶段。

标准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2013)-初稿

港口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扎实推进招商项目落地,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园区以标准化厂房为载体,鼓励引导暂未供地企业有序聚集,发挥标准化厂房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园区经济总量和质量效益双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承租办理流程 严格按照企业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组织审核、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鼓励引导相关未供地企业入驻。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入驻申请 有入驻意向的企业和项目投资方向园区提交入驻申请书,并提交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 2、入驻资格初审 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和投资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准入评审。 3、签订入驻合同 项目通过评审后,园区管委会与入驻企业签订《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二、入驻项目要求 1、入驻项目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产业政策,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 2、入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达到22.5万元/百平方米

以上(或年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百平方米以上、年创税收1.5万元/百平方米以上)。 3、重点支持新型建材、先进制造业、可再生产业、电子元件产业等项目。鼓励高新技术、投资强度大、无环境污染、耗能低、产出效益高的市内外企业入驻。 三、租赁期限及费用 1 、一个租期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支付一次,一个租期内第一年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后两年租金必须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一月内付清。 2、一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二、三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四楼厂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 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入驻企业按照10.00元/㎡缴纳保证金。退租时厂房内基础设施如无损坏,保证金如数退还入驻企业;退租时厂房内如有基础设施损坏,扣除维修所需费用后所剩余款如数退还入驻企业。 4、入驻企业租用的标准厂房应缴纳的相关税收,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四、优惠政策 1、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与供地企业同等的相关优惠政策。 2、鼓励符合规划、环保、能耗以及安全生产等要求的中小企业购买标准化厂房,对购买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一次性全额付款的企业,园区给予交易总价2%的补助;分期付款的企业,先期付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一、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1、学历条件:初级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高级要求大本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口。 2、职称晋升任职年限条件:员级,大专或中专毕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助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大本毕业工作见习1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员级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4年以上。中级,大专毕业担任助理4-5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本毕业担任助理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3年;研究生班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担任助理3年;获得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成绩者。副高级,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担任中级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2-3年。正高级,担任副高级5年以上。 3、职称晋升专业年限条件:员级,中专第一学历1年,第二学历2年。助级,大专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5年;大本第一、第二学历都是1年。中级,大专7-8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3年,第二学历4年。副高,本科10年;硕士、研究生8年;博士3年。正高,本科15年;硕士、研究生13年;博士8年。 4、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条件:任职年限内平均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要达到20学分,其中公修学分不少于5分。 二、高、中、初级破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试均为合格(或职称)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核为优秀。 2、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3、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4、取得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

山阳县域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标准化厂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工业生产布局,规范建成后的标准化厂房管理,为入驻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的企业(以下简称入园企业)搭建功能完善的创业平台,建立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秩序,加快优势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孵化园以“政府促进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市场调节创业、劳动者自主创业”为原则,面向所有有志创业的小微型企业和自然人,提供创业平台,促进山阳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三条孵化园的标准化厂房仅作为工业生产的用途。 第二章准入条件及申批程序 第四条申请入园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项目产业方向为绿色食品加工、轻纺、电子产品、加工制造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等行业;企业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2、依法在山阳县境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入园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或合资公司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品能够形成规模效益,发展潜力较大、前景较好,并且依法纳税,按期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第五条企业入园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拟入园企业提出入园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联席会议进行受理和初审。 2、项目评审:初审通过后,由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及项目进行评审。 3、审批意见:评审通过后,由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4、签订协议:审批通过后,入园企业与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园协议书,双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和享有相关的权利。 第三章租金标准及其它 第六条租金标准及调整 1、原则上鼓励新入园企业整栋承租。若整栋承租,租金暂定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均为建筑面积);若分层承租其中的一层,第一层租金每月为7元/平方米/月,第二层租金每月

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厂房与设施标准管理规程,为药品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防止厂房、设施污染和交叉污染,保证产品质量。 2.范围:公司厂房和设施的管理。 3.责任:项目部、设备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4.内容: 职责 厂房与设施的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 建立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各项规程。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管理,包括设计、安装、运行、维护、维修等。 协助质量管理部组织与厂房和设施有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档案管理。 厂房与设施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按照文件规定使用、清洁、消毒厂房与设施。 负责厂房与设施的使用、清洁、消毒等记录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 对厂房与设施管理工作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监督。 负责对厂房的环境进行日常监测。 厂房与设施管理的基本要求。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厂房的分区和基本要求。 室外区,是厂区内部或外部无生产活动和更衣要求的区域。通常与生产区不相连的办公室、机加工车间、动力车间、餐厅、卫生间等属于该区域。 一般区和保护区,也称非控制区,是厂房内部产品外包装操作和其他不将产品或物料明显暴露操作的区域,如外包装区、QC试验区、原辅料和成品储存区等。 (1)一般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如无特殊要求的外包装区域,环境对产品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环境控制只考虑生产人员的舒适度。 (2)保护区:没有产品直接暴露或没有直接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包材内表面直接暴露的环境,但该区域环境或活动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如有温湿度要求的外包装区域、原辅料及成品库房、更衣室等。 洁净区,是厂房内部非无菌产品生产的区域。非无菌产品的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以及与工艺有关的设备和内包材可以在该区域暴露。如果在内包装与外包装之间没有隔离,则整个包装区域应归入此等级的区域。 厂房的选址与布局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对外新闻媒体管理办法

对外新闻媒体管理 办法

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外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3) 第三章责任追究及处罚 (5) 第四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对外宣传工作水平,更好的树立对外形象,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东风小康营销服务商。 第三条本暂行管理办法中的对外新闻宣传,包含经过全国所有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进行的宣传。 第四条品牌推广部是公司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唯一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营销服务商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管理办法履行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第二章对外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第五条对外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事件新闻。以事件发生(新品投产、上市、大型活动等)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产品特点、竞争优势、市场表现、活动概括等内容。 (二)应急新闻。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相关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其它需要对外宣传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对外新闻宣传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联谊会等);

(三)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四)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网络营销平台; (五)其它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七条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等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程序: (一)确定新闻宣传主题。根据新闻宣传发布规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新闻宣传主题; (二)确定新闻宣传口径。由品牌推广部牵头,各部门、营销服务商配合,按照新闻事件的具体情况统一制定对外新闻宣传口径; (三)确定新闻宣传资料。新闻资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背景资料和媒体问答。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背景资料为企业、产品、活动等介绍;媒体问答应根据发布内容并结合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 (四)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五)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由品牌推广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六)实施新闻发布。经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大型活动等方式,由公司领导发布,或经公司领导指定由相关负责人发布; (七)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结束后,及时跟踪媒体报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标准厂房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明确产权所有人、产权管理人、产权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入驻企业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结合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使用开发区统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与开发区签订进区合同、通过租赁或购买开发区统一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及范围 第一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及园区道路、绿化、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物业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巡视检查等工作;负责标准厂房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标准厂房治安巡查,车辆管理,负责水电安装维修。 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1、标准厂房日常事务管理; 2、环境卫生管理;3、公共场所及设施管理;4、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章标准厂房租赁和管理 第六条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2、依法在云阳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3、对“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以更加优惠的政策租赁厂房。实际租金标准可根据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就业人员及对当地税收贡献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后定价。 4、奖励政策以一年为单位结算兑现,实行先收后返。受奖励的企业要提供相关的申请及税收资料。 5、优惠政策,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但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6、享受了厂房零租金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奖励政策。 第十一条标准厂房销售实行“限价制”,实行单独核算,最高销售价格控制在税前利润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核算时政策性减免、返还和奖励不纳入销售收入范围。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内部对标准厂房的租赁和购买要建立台帐和相关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最后1周送领导存查。 第十三条标准厂房管理及维修养护 1、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内部设施(含道路、水、电、通讯、消防设施、卫生间、排污排水管道)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企业负责;园区内公共部位的基础配套设施(含管网、道路、供电、供水、消防、路灯、通讯、公告栏、提升机等)的日常保洁养护和维修,由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2、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外立面以及使用用途。因生产需要,企业对厂房做分隔改造或内部安装机器设备时,不得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施工前须征得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同意并提供施工图纸、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才可以进行。因施工影响其他楼层时,需书面征询涉及部位用户的意见。

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关于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一、对宣传事件实施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事件类型、大小、重要性、单位领导指示等,确定事件的宣传范围、宣传方式,宣传规模、及宣传成本,制定三项响应等级机制。一级为最高级,需要最大范围进行宣传,单位现有平台要全部响应,并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材料及后续报道宣传准备;二级次之,主要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选择性通知新闻媒体;三级为常规级,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不通知新闻媒体。 二、新闻媒体管理 (一)联系媒体 1、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媒体资源库。将现有的新闻媒体及记者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备案,并积极与其他媒体进行沟通交流,拓展新闻媒体合作的范围,将相关媒体记者信息补充纳入单位媒体资源库,进行有效管理和应用。 2、联系媒体程序。首先通过QQ、微信工作群、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邀请函,对事件主题、时间、地点、简要方式进行简要说明,提出邀请,及时接收确定是否到访的回复。再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根据对方要求,对事件情况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3、确定来访媒体。根据回复,对确定到访媒体记者信息、数量及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停车位等,制定媒体人员签到表。

4、联系时间。根据事件响应等级和类型,提前3至5天从现有媒体资源库中确定对口的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并于到访前一天电话、短信、QQ、微信提醒,再次确认相关信息、或以补充相关情况信息为由再次提示时间、地点、路线,以此确保来媒数量和有效稿件的发布。 (二)准备媒体资料 1、准备事件背景材料。最好有事件的细化议程(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讲话主要内容、事件的目的、意义、作用等),事件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历史材料,方便记者进一步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事件全貌、把握报道方向。(最好在正式活动、事件开始前,媒体记者签到时发放给记者)。 2、选择性准备新闻通稿。通常由于通稿的准备是在事件发生前准备的,所以主要以背景材料和整体活动、事件相关预设情况为主。(尽量要记者签到时发,也可在活动结束后发至记者预留邮箱)。 3、信息的准确性。给媒体的资料中的信息要准确,要有权威的来源,并且经过单位相关人员统一确认,确定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三)新闻媒体接待 1、组织签到。活动当天要及时联系记者,按时做好接待签到,并发放相关资料。安排媒体座位,及采访工作相关点位。(签到表要留有空格,为计划以外的新闻媒体的预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新闻单位采访接待的管理,建立健全新 闻宣传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 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 第二条学校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新闻 单位对我校的采访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系部和职能部 门要积极配合与协助。 第三条校外新闻媒体工作人员来校采访,应持记者证 或单位介绍信到党委办公室申请采访许可,党委办公室负责 审验新闻记者身份,了解采访目的和内容,做好新闻采访的 登记备案手续,并联系相关部门落实采访事宜。 第四条在获得校内采访许可后,媒体记者方可在校内 进行采访活动。对于未经许可或没有党委办公室人员陪同的 媒体记者在校内采访时,校内各部门和个人可拒绝采访,学 校保卫部门也可予以制止。 第五条校内各部门遇有新闻媒体的主动采访,应及时将采 访媒体、采访意图等情况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通报党委办 公室,同意后方可继续采访,否则,要及时终止采访。第六条校内各部门和个人邀请校外媒体来校采访,应

事先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党委办公室申请批准;申请者要 明确告知采访意图,邀请的媒体及人员等内容,由党委办公 室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 第七条除学术活动及个人事宜外,未经党委办公室同意,校内个人不得就涉及学校的相关问题接受校外记者的采访,不得以学校工作人员的身份接受采访。 第八条被采访部门、个人不得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将内部刊物或标有国家秘级的文件、资料等内容编 入公开发表的新闻稿件中。涉密项目的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 不得进行宣传。 第九条如遇突发性危急事件,记者如已到达事发现场,现场负责人要礼貌接待,并确认身份,采访的目的内容,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党委办公室负责核实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真相,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第十条接受采访的有关人员应明确要求记者在发稿前 必须将稿件返回给本人并送党委办公室审阅。 第十一条校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如确有采访必要,必须事先将预备采访的媒体、内容、时间、方式等有关情况报送外事办,经外事办审查同意后,报校党委办公室核准、备案,未尽事宜,由党委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作出安排。

关于下发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稿纸 主送:各科室 抄送:****市卫生局 附件: 主题词:医院接待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标题:关于下发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内外联系,宣传医疗、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的服务理念,鼓舞职工干劲,塑造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声誉,规范医院对外宣传的服务和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或拍摄,需持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主动联系医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陪同采访。办公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负责各来访媒体的接待和协调工

作。下班时间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负责此项工作,必要时通知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二条接受采访的原则: 新闻采访的接待,坚持有理有节,切忌生硬推诿,或说出无原则有损医院形象的言语。 1、对于医学科普知识、新技术等有利于医院形象和发展的宣传采访,只要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经科室和被采访人同意报医院办公室备案后,可以接受采访。 2、对于抢救工作、重大突破性技术、特殊病例和一些社会事件,需要医院或有关医生作出介绍、评价、判断的采访,必须经医院办公室同意。 3、重大抢救、灾难事故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的采访,原则上由医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科室共同接待,部分事件需经公安或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意,方可接受采访。 4、凡涉及医疗纠纷的采访,在没有结论之前不接受采访,但要作好解释工作,并向医院办公室报告,由医务科、院办室以及相关科室接待。 5、对于由社会纠纷引发的医疗后果,病人家属邀请记者采访或记者要强行采访的,医务人员坚持抢救第一的原则;同时要向家属和记者明确:因采访引起的医疗问题之后果的由其承担责任。 第三条医院各科室及广大干部职工有权要求前来采访的媒

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新闻媒体规章制度 篇一: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新闻媒体、公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形象建设与管理,保持与社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交流,规范公司公关活动和公关人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职责 本公司的公关事务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公共工作的整体协调。 第3条公关原则 1、公司对外口径应保持一致,不能各自表述。 2、动员公司全员参与公关。 3、根据公关目标、任务、对象、精心设计、策划公关方案,力争起到事半功倍和轰动的效果。 4、切忌弄虚作假、夸夸其谈,不掩饰缺点。 第4条公关人员的素质要求 公关人员应具备广泛的学科知识(如公关理论知识、公关实务知识以及与公关相关的学科知识),较合理的能力结构(如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良好的心理素质等。

第二章公关管理内容 第5条公关对象 1、业务关系单位,包括顾客、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等。 2、公司内部对象,包括员工、股东等。 3、公司外部对象,包括新闻媒体、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等。 第6条公关主要方式 公司公关人员可根据公关项目的不同,自主选择公关方式。详细如下表所示。 主要的公关方式 第三章企业形象管理 第7条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是规范企业对内、对外形象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8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或部门应重视此规定。 第四章公司新闻宣传管理 第9条公司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记者来企业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等形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新闻发布及新闻宣传形式。 第10条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为做好公司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的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公司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司新闻发言人由担任。 第11条反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对外介绍的,,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起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连网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各部门。 第二章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国家、省、州、县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校,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学校落实各级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精神的宣传报道。 (四)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 (五)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学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七)对校内各部门新闻报道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八)对学校网站等校内新闻媒体的管理与指导。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标准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为了从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本项目顺利安全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 、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新媒体管理办法 (1)

新媒体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 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全面有力地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对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开设的微博、微信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对象 1、本通知所指新媒体范围包括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手机报、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2、凡以学校各级单位名义已经或准备在新媒体上注册的微博、微信,均在登记备案之列。 3、各级单位应在注册之后,详细填写《XX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宣传部。(地点:办公楼联系人:;电话:),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https://www.360docs.net/doc/448036174.html,。 因工作需要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媒体平台上开设账户和发布内 容的院系、单位,无论是否得到平台认证,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新闻办申报备案。新闻办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 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维护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处)应主动建立健全微博、微信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原则上信息工作主管领导为本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分管领导),并督促各开设单位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博、微信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三、内容发布 未经授权,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如确需对外发布的,在报学校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与学校保持口径一致,同时做好发布内容备案。 四、信息安全 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监控。如发现有损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与新闻办联系协商处理,必要时向单位主管校领导汇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填表说明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1)申报材料中各种表格的填写,要求具体、全面、真实、准确。要认真地填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成果业绩等情况。应力求使申报材料言之有物,数据详实,特点鲜明,重点突出,事实确切,评价恰当。要能够真实反映申报人的实际情况,防止虚假浮夸,主观片面。 (2)送审的材料必须是申报人的真实东西,要求扫描原件的必须扫描原件,要求扫描复印件的 必须先将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后才能扫描。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须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人的材料。公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可不参加考试审批表)、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严肃处理。 2.严格按规定要求填写表格、整理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要求"清":一是内容清楚,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二是严格按职称申报系统要求,在设定的字数控制数内填写,否则显示不全。 (2)申报材料要求"齐":一是量齐,表格中填有的,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宁可不填。二是整齐,所有材料要按要求分类整理,并附加目录。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个人部分)的填写要求评审表填写的总体要求: 内容要具体、真实;有关栏目应注意按表下的 注"说明及本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相关栏目如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内填"备 "无"

字以示确认。 现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为例加以说明,其他可相应参照填写。 表一:基本信息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2.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3. 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 4. 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 5. 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6. 行政职 务: 填写。 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一般较弱”、“慢性 疾病”。 11.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根据所申报的系列、学科领域及现从事的专 业技术工作性质来归纳概括,写出具体的专业,不能只填从事教学、科研。 12.是否第二职称:填现申报的职称是否第二职称。 13.懂何种外国语言:要写明语种和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通过 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几级考试。 表二:现专业技术资格 1.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其取得时间: 填本人现有最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现任同一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有多个,则填写取得时间最早的资格 及其取得时间。 2.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机关及审批时间: (1 )审批机关:以上填写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机关。高级职称 写“区人事厅”。中级职称写资格证书中的“授予单位”。 (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以上填写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时 间。审批时间 填写担任的主要行政职务, 如在教研室、 实验室担任职务也可 7.身体状况: 8.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9. 单位级别:填写 10. 专业工作年限: 市属”。 自中专毕业起算。

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

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 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富政〔201X〕11号)精神,现就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和扶持政策制订如下具体规定:第一条标准厂房的界定。标准厂房是指在规定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主要用于租赁、转让,具有一般工业用房的通用性、配套性、集约性,并由建设业主投资建造的工业性集中生产场所,不包括企业自用的生产用房。标准厂房分区块标准厂房和企业标准厂房两类: (一)区块标准厂房。指乡镇、街道及富阳经济开发区按照统一规划选址,统一指标控制,功能设施完善,土地新征用、新报批、用地公开出让,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模式规划、建设的标准厂房。 (二)企业标准厂房是指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建设或对原有厂房进行加层或翻建加层并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工业厂房(不含业主入股企业租用)。第二条标准厂房的规划布局。标准厂房建设在符合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应体现相对集中的要求,重点设在具有较强辐射、集聚功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有工业功能区(小区)的乡镇街道应尽可能设置在工业功能区(小区)规划范围内。第三条标准厂房的产业定位。标准厂房的建设业主应根据国家产业导向和当地块状经济特点,确立产业定位,努力把标准厂房建设成为主导产业集聚,并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的特色制造业基地。

第四条标准厂房的建设业主。标准厂房建设按照政府推动、业主开发、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发建设,尤其要积极实施和重点推进订单式的标准厂房建设。具体由乡镇街道(功能区、小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业主等单位和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组建公司,并作为建设主体进行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第五条标准厂房的建设规模。区块标准厂房建设占地规模原则上要求在50亩以上,并按一次规划、整体实施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审批、建设、管理。个别地方的区块标准厂房建设可因地制宜,确定相应的建设规模,但厂房建筑规模最低不少于201X0平方米。企业标准厂房必须同时符合单独立项审批、建筑面积不少于201X平方米,首次出租年限3年(含)以上等条件。第六条标准厂房的土地来源。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通过盘活存量和新增用地两种方式解决,以盘活存量为主。 (一)企业现有的闲置用地或原有项目未能正常投产而搁置的土地。 (二)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存量土地和厂房,拆低建高、改建加层、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非生产性用房。 (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而新增的土地。 (四)村级组织原有的安置用地。 (五)村级组织原有的废弃的工矿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 (六)经济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小区)已经征用但尚未出让的土地。压滤机滤布厂家 (七)市政府在安排工业新增用地时优先保证用于建造标准厂房用地。第七条标准厂房的用地方式。标准厂房建设用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市政府当年公布及调整的所属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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