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已经2018年5月7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勤

2018年5月21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

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手册

XXXX有限公司 岗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手册 天津市安宸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1.定义 1.1风险 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不等于损失。 1.2安全 指风险对人类生命、财产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一种状态。安全是相对的,安全并非绝对无事故。 1.3安全风险 指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是指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发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后果严重性的组合。有时也称为安全生产风险。 1.4安全风险管控 指通过系统辨识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科学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承受或控制风险的能力,评估风险等级,明确对策并釆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动态管理过程。有时也称为安全风险管理。 1.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釆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对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1.6风险源

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有时也称为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有害因素等。 风险源可能是设备、场所和区域等。风险源是可以量化的。风险源不一定发生事故,不能有效管控时,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 风险源进入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事故。 1.7隐患 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等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8风险辨识 指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风险辨识可利用历史数据、理论分析、专家意见以及相关者的需求等信息,对潜在风险进行系统归类,掌握哪些潜在因素将导致事故发生,什么特定条件会使事故影响扩大,识别风险产生的根源,分析承受风险的可能性,为风险评估与风险管控提供基础。 风险辨识包含危险源辨识,有时也称为风险识别。 1.9风险评估 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全过程。其结果是得到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包括风险承受力与控制力分析、风险发生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分析。有时也称为风险评价。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得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得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就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她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得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得教育与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与作业环境得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得相关知识与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得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得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得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得,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与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得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知识得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得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等内容得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手册

****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手册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年**月**日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手册 目录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2) 2.****公司风险点排查清单 (3) 3.****公司危险源(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信息表 (4) 4.****公司危险源(危险因素)风险分级分布统计信息表 (7) 5.****公司危险源(危险因素)重大风险信息汇总表(一) (8) ****公司危险源(危险因素)重大风险信息汇总表(二) (9)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表 (10) 7. ****风险点公告警示牌 (12) 标杆企业,按计划本年度开展两个体系建设的企业填写表1-6,并在风险点设置风险点公告警示牌(第7项),其他企业填写表1、表2、表6,并在风险点设置风险点公告警示牌(第7项);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手册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填表人:___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填表日期:___ __________

2.****公司风险点排查清单 备注:1.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区域、场所、部位、设施、环节,以及在特定区域、场所、部位、设施、环节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者以上两者的组合。企业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划分。此处的作业,指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非特定区域、场所、部位、设施、环节的作业,以及风险较低的一般日常作业不作为风险点。排查划分风险点要兼顾《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所列的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环节、部位(含公共部分),要全部纳入风险点管理; 2.详细位置,指具体所在的分厂(部门)/车间(部门)/班组; 3.诱发事故类型,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填写,如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一个风险点内可以存在多种易发事故类型; 4.伤亡/财产损失预测,对各类易发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预测; 5.风险等级初步判定,根据伤亡/财产损失预测,即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事故等级的划分,把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点确定为1级、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为2级、可能导致轻伤事故或财产损失较轻的为3级,不损失工作日的伤害或轻微财产损失的为4级。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要求、目标提出更高的划分标准。一个风险点内涉及多种事故类型的,按照可能发生的损失最大的事故,或者同时发生的多种事故损失相加,来判定风险等级。 3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手册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

二〇一七年四月 目录 1 范围................................................. - 4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 3 差不多要求........................................... - 4 -3.1成立组织机构........................................ - 4 -3.2实施全员培训........................................ - 5 - 3.3编写体系文件........................................ - 5 - 4.1风险点确定.......................................... - 5 -4.1.1风险点划分原则 .................................... - 5 -4.1.2风险点排查........................................ - 6 -4.2危险源辨识.......................................... - 7 -4.2.1辨识方法.......................................... - 7 -4.2.2辨识范围.......................................... - 7 -4.2.3 辨识内容......................................... - 8 -4.2.4 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不及后果..................... - 8 - 4.3.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 - 13 - 5 风险评价............................................ - 17 -5.1 风险度(危险性).................................. - 17 -5.2 风险评价方法...................................... - 17 -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编号:SM-ZD-8609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制度

风险评价制度 1目的 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现左侧管理,实现事前预防,达到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2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发【2016】11号)、《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等。 3评价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所有生产装置、设施、重要设备、重要作业)和非常规活动(检维修、废弃、拆除与处置); (3)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公司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4评价的方法: 可根据评价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本公司常用的评价方法为 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reliminary Hazard Analysis, 简称PHA)预先危险分析也称初始危险分析,是在每项生产活动之前,特别是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对系统存在危险类别、出现条件、后果等进行概略地分析,尽可能评价出潜在的危险性。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SCA)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进行发包项目或外包工程时,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

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十一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一)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各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二)在各环节或者各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三)各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二条开展全面辨识的因素: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各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核心提示:该《安全管理手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纲领性文件日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了《安全管理手册》,强制性要求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石化作为作业者或管理者的参股公司均要按照手册要求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值得有关企业借鉴。 中石化安全理念 1. 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 2. 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 3. 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中石化安全方针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中石化安全目标

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中石化安全手册目录第一部分 1。1 安全组织 1。1。1 安全生产委员会 1。1.2 安全监管部门 1.1。3 安全督查大队 1。2 安全责任 1。2.1 安全主体责任 1.2.2 安全监管责任 1。2.3 岗位安全责任 1.3 安全培训 1.3.1 各级领导的安全培训 1。3。2 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3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1.3.4 安全分享与安全告知 1.4 安全风险与隐患管理 1.4。1 安全风险辨识 1.4。2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4.3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1。5 变更管理 1.5.1 变更控制

1.5.2 变更流程 1。5.3 变更监督 1.6 职业健康管理 1。6。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治计划1。6。2 职业病危害标识与告知 1。6。3 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控制 1.6.4 职业健康体检与个体防护 1.7 应急管理 1。7.1 应急预案 1。7.2 应急演练 1。7.3 应急处置 1。8 事故管理 1。8。1 事故报告 1。8.2 事故调查 1.8.3 事故问责 1。8。4 事故整改和教训汲取 第二部分 2。1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2。1.1 可行性研究阶段 2。1。2 基础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2。1。3 试生产与竣工验收 2。2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经典可编辑)

XXXXXXX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 归口单位:安环部

目录 1 范围 (1) 2 编制依据 (1) 3 职责 (1) 4 工作程序 (1)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职责 (1) 6 隐患排查治理 (2) 7 信息报告 (3) 8 风险管控管理 (4) 9 风险预警 (5) 10 风险控制 (5) 11 信息与沟通 (5) 12 财政保障 (5) 13 评审及持续改进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风险矩阵分析法(LS)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工作危害分析(JHA+LS)评价记录 (9)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 (10)

XXXXXXX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危险源辨识的相关内容。 本程序适用于XXXXXXX公司各部门。 2 编制依据 2.1《汉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XX号) 2.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2.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2.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5《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审批。 3.2 安全总监负责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审核。 3.3 安环部负责组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执行。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流程 4.1.1 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1.2 由小组根据所属分管区域进行对本单位风险识别并初步编制控制措施。 4.1.3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管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管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4.1.4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管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4.2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4.3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管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职责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爾濱市軌道交通 3 號線二期工程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編制: 審核: 審批: 北京鐵城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哈爾濱軌道交通工程 3 號線二期工程監理Ⅲ標專案部 2016年6月

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の各項工作,進一步促進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生產形勢の持續穩定,實現安全生產再上新臺階,有效遏制特大事故の發生,根據省政府安委辦《關於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の通知》以及《哈爾濱市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方案の通知》の要求,我監理部特製定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深化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三號線二期工程監理三標の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標段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の落實,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準。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監理部成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任良 副組長:趙漢臣薑英明 組員:董偉偉張雷杜建偉 三、隱患排查治理管轄範圍、內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範圍:排查施工各標段の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施工工藝、作業環境、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和消防安全等內容。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以往隱患排查治理の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標段存在の安全隱患,以及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の薄弱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檢查の重點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施工專案部經理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各施工隊伍安全監管情況等。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の方針。 (4)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各項目部建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專案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6)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未發生事故按照零報告制度報告,已發生の事故按照“四不放過”の原則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の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2、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の主要內容:

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培训课件

《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 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的目的及意义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为在全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防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亟需要结合我省企业实际,对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目标、程序、方法进行规范,以提高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鉴于此,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启动了本标准的制定。 本标准的编制,对规范我省企业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任务来源 2018年8月,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制定《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的要求。任务具体落实到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2018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对编制我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规范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第二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编号20182210092),由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该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该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三、标准制定的主要原则 本标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23694-2013《风险管理术语》、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7921-2011 《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和代码》、GB/T 33000-2016《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桐梓县强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煤 矿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2018年1月7日

桐梓县强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手册中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分别制定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有保障。为保证该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 一、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夏合平 副组长:曾令海 成员:梁正元、赵华禄、梁正龙、杨可文、殷正友、梁正光、魏家鱼。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2、负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3、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大事故。 四、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成果应用 (1)工作面初次放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支护形式,采用小进尺多循环作业方式,加快工作面推进度。 (2)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充分利用钻探、物探勘探手段,查明采掘前方的有害气体、积水等情况并消除。 (3)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首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超前支护,采用π型长钢梁支护,接顶排扛严实,严禁空顶作业,确保支护质量;对于顶板已冒落地点,需在采煤机通过该地点前采取措施及时维护顶板。 (4)20505运输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首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必须实行前探梁支护,永久支护实行11#矿工钢架棚支护,支护间距必须保证0.8m,帮闭接顶排扛严实,严禁空顶作业,确保支护质量,确保安全。 (5)205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尾巷。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导致巷道跨度增长,顶板压力集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回撤支架,保证安全出口距离,按规定加固安全出口支护,确保上安全出口与采面回风巷安全行人、通风,保证采面回风巷畅通无阻。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二期工程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铁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轨道交通工程 3 号线二期工程监理Ⅲ标项目部 2016年6月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有效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市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监理部特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哈尔滨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二期工程监理三标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标段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理部成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任良 副组长:赵汉臣姜英明 组员:董伟伟张雷杜建伟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辖范围、内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排查施工各标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施工工艺、作业环境、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和消防安全等内容。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各标段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部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各项目部建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未发生事故按照零报告制度报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已经2018年5月7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勤 2018年5月21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加油站安全风险管控手册

加油站安全风险管控手 册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手册 XXX加油站 2017年4月 发布令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起设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特制定《XXX风险管控手册》。本手册通过公司内部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合格后,现正式发布,望公司员工认真遵照执行。

签批

目录 1.加油站风险评价组织........................... ..... ....................... (1) 2.加油站风险源识别依据........... ............... . (2) 3.加油站风险评价方法............ ...................... . (3) 4.加油站风险等级确定准则....................... . ... .. (4) 5.加油站风险分布图.................... . ... ........ ..................... .. (5) 6.公司辨识出的中等以上风险的可控态............ ........ ...... .. (6) 7.加油站风险管控措施及管控................... ........... . (7) 一、加油站风险评价组织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XX安监管危化[2016]71号) 2、《XX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XX安委【2016】3号)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5、《××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 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 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GBZ230-2010)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 三、XXX加油站风险评价方法 评价小组应对所识别的危害加以科学评价,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预危险性分析法PHA 2、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 3、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4、工作危害分析法JSA 5、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四、XXX加油站风险等级确定准则 1、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表1 风险评估矩阵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套)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文件汇编 编制: xxx 审核: xxx 签发: xxx 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一、

二、 三、2 2 五、组织机构图及安全承诺书 (14) 六、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7) 七、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6 2 4 8 3 4 1.5 91 11 25 28 29 30 32 59 67 二十、97 二十一、22 二十二、24 二十三、两个体系考核记录29 二十四、36 二十五、43 二十六、48 二十七、66 二十八、风险评估报告70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7年5月 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17】17号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治理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监局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公司自主安全风险辨识、预警、管控、应急等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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