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计算:国际法中国范式的理论前提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一直以诸多经济学家和外国政府为之惊叹甚至有些不解的方式高速发展,使得中国的经济实力进步迅速,并且位居世界前列。当21世纪迈入第二个十年,中国下定决心、加大力气在逆全球化的大环境下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而且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国际经济合作思想与口号。具体而言,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在国际经济合作的方案中展示了一个与传统认知存在一些差异的观点,即欢迎周边国家乃至世界各国来搭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和便车。这个思想观念广博而大气,不过对于国际经济学者和法律学者而言,也是一个全新的、尚未被广泛接受和深入理解的思维。因为在传统的思想中,任何享用其他行为体所提供的产品都应当付出成本,搭便车的行为不仅被视为在经济上不合适,而且在道德上也会被认为是不妥当的,由此通过确立法律规范予以评价,将此类行为视为违背规则,最终予以处罚。所以,欢迎搭快车、搭便车的立场陈述就可能导致一些学者产生困惑和不解。那么,这种看似反传统、非典型的主张和论断是否具备合理性呢?

在给定的时空条件下,国家行为如同个人行为一样,基本遵循理性原则,具体表现为“趋利避害”“趋乐避苦”。理性的国家很难放弃本国的利益去提升他国的利益,也很难牺牲本国的需要去满足别国的需要。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模式可能会在“损人利己”或者“利人利己”的选项中抉择,而不可能在“损人不利己”或“利人损己”的框架下推进。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由于判断失误而确实作出了“损人不利己”的决策,但这应当不是国家理性分析的常态。与此同时,尽管有些国家可能会在短时间之内作出一定的牺

牲,但这种牺牲一定是有限度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上共同存在的“情势变更”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国家和个人作出承诺之后有可能大幅度影响本身的利益而绕开约定必须信守(pacta sunt servanda)总结出的变通规范(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也就是说,国际关系中的理想状态一定是一个双赢方案,在国家之间的经济和其他领域交往中,一个国家经常会以世界共同的利益或者一个区域或其他范围内的国家或行为体共同的利益为名义或说辞去表达其本身的利益需求,把本国的利益追求说成是大家的共同需要,把本国的目标说成是全球的共同理想,用共同利益的旗帜来实现和促进本国利益。这是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健康存续与发展的一个基本前设,也是国际社会能够保持基本秩序的重要前提。

根据前述的基本认识,我们应当假定,中国所提出的国际经济合作方案一定也必然是一个既满足本国的需求也推进着其他国家利益的做法。那么,这一论断背后包含的深刻道理何在?应当如何解读和认知这一思维?这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的问题,也是本文探究的核心。

二、“超越计算”发展思路的内涵

笔者认为,中国所提出的国际经济合作模式乃至于整个国际秩序的发展方式,都可以用“超越计算的范式”(下称超算范式)这样一个概念来概括。所谓的超越计算,就是在国际事务的合作与国际制度的构建过程中,不拘泥于物质利益的得失,而是在更高的层面上规划国家的需求,寻求一国与其他国家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超越计算的范式,既适用于个人的成长,也适用于一个集团的成长。从个人的角度讲,主要是其成长方式的选择,特别是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对于发展方向的规划。对于一个集团,则重点体现为,经过一段时间的基本建设之后,所要面临的战略设计调整和规划评估。人类的经济与社会行为,多数时候是以“成本—收益”的对比、比较来进行计算和衡量的。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人类可能超越这种以计算为基础的思考与行为模式(下称计算范式),而进入一种朝向更高层次追求的模式,也就是不拘泥于一时一事、一争一案的输赢胜负,也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物质利益的成本—收益比较,而是将利益需求放到一个更加宽广的时空维度之中,放到一个更为综合、复杂的尺度之中,去观察、思考发展的目标与路向的问题。这种思维模式与发展道路的设计与选择超越了单纯、简单的计算,而是寻求更多向度、更复杂衡量标准的需求满足。

作为一种范式,超越计算以对于发展的认识为观念基础,进而表现在发展方式与道路的选择上。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超越计算的范式既表现为一国内部发展方式的选择,也包括在国际社会中与他国合作或者竞争方式的确立。超算范式既与传统发展理念密切相关,又包含着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汲取所提出的具有新因素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可以初步论断,超算范式从个体发展和群体发展的维度体现了不完全追求经济效益的胸襟、视野和胆识。如果达到了国家发展和国际关系的层面,则意味着国际经济合作在目标上超越了简单的物质财富和可计算数字的互利,而是在更为深刻和广泛的维度上形成更为持久的互利。在计算范式之下,国家能够获得的是军事、经济等以物质衡量的硬实力;而在超算范式之下,国家能够获

得的是心理影响、精神状态上的软实力,以及与其他国家协调共同发展的巧实力。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当代中国提出了一个与传统制度经济学认知不完全相同的思路,就是欢迎世界各国来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和便车,这种表面上不同的论说,实际上彰显了中国在经济发展上的一种新理念,那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仅仅取决于物质资源、有形财富,更要考虑该国的精神资源和文化财富。只有在文化上充满自信,只有在国家处于一种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时,它的物质生产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可能陷入骄奢淫逸之中。

三、“计算范式”与“超算范式”的理论探究

超越计算的方式背后有着较为深刻的发展思维和清醒的合作理念。从一个国家自身的发展看,超越计算意味着国家在物质利益之外,还有其他的追求,这些追求甚至比物质利益更加重要。从国际合作的角度看,超越计算意味着寻求物质及此外的多维度的共赢。

(一)“计算范式”与“超算范式”

超算范式实际上是对传统的计算范式充分认知并且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人们的需求所形成的思路。为此,有必要先简要地了解“计算范式”。如众所知,西方经济学特别注重成本与收益的观点,在制度经济学里边特别反对搭便车的行为。他们认为一个集体(小至公司、大至国家集团)所提供的俱乐部物品,应当仅仅供俱乐部内部的成员所享用。收益的外部化就会导致这一物品逐渐损耗。甚至在国际关系之中,一些学者提出了“霸权衰

落理论”,其根基就是大国在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候,逐渐销蚀了自身的力量,消耗了自身的成本,使得本国越来越衰弱。这些思路就导致发展理念中始终进行的利益计算,国家会关注贸易得失,甚至引发贸易战;分析投资效益,并评判是积极引资还是排斥外资。

但是,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历史根据的。大国的衰亡,很少是因为提供公共物品,反而是因为该国自身在国际事务处理方面的能力下降,从而导致国际社会对该国信任度的降低,由此使得新兴大国提供的公共物品替代了原有大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社会的衰亡曲线与该国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并不成正比,甚至可以说,越是强盛的国家,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就越强。这种强大的公共服务能力会使得该国的信誉提升,使得该国在国际社会的统领能力加强,而不是相反,因此,大国衰落与公共物品提供之间并无反比关系。

那么,对于国家的发展而言,什么更重要?如果能够超越单纯的、对于物质利益的关切,就能够发现,无论是对于个人的发展,还是对于群体的发展,甚至国家的发展,具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意识非常重要。这种思想意识会铸就信心,也会推动努力。有了积极向上的信心和意志,就可能会克服物质资源的匮乏,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反之,如果没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意识,即使在物质匮乏的时候能够奋发图强(当然有可能在这个阶段就意志消沉、分崩离析),待到物质丰足之时,也会意志消沉、骄奢淫逸。所以,中国古人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就是对于整体基本生存的关注优于对于个体提升生活水平的努力,就是对于群体的雪中送炭优于对于自身的锦上添花。而利,就是片面的、简单的、叠加式

的物质利益,或可以衡量的、数字化的收入增加。“君子喻于义”就是通达的人懂得利益分享,他们已经洞察到片面追求利益最终可能导致利益的崩盘,而追求义则可能形成共赢局面,最后导致力的提升。由此,君子具有更为长远的眼光和对世界、对生活的深度理解。这样就能理解《老子》所说的,在一定程度上,人要往低处走;也特别容易理解,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总是时时刻刻地在思想观念上进行刷新,都是为了避免观念的落后,保持思想的锐利。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讲,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够适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向,根据新的时代背景和国家所处的阶段制定新的发展战略、合作目标,就有可能限制本国的发展,同时对整个国际社会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些人认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已经取得了引领世界发展的地位,却还是坚持孤立主义,为美国自身和世界都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确实,当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规模达到相当程度之后,如果还斤斤计较于一时一事的得失,总是强调贸易的顺差逆差,就有可能限制本国的进取精神和发展理念,最终使本国的经济社会进入歧途,也不利于相关国家的发展。

(二)超越计算的前提条件

超越计算是有前提的。这里所说的前提,是指一种时空条件。也就是说,只有达到某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才可以进入超算范式。具体而言,这个作为前提的时空条件就是温饱线。在一个群体的温饱得以满足的情况下,是可以超越计算方式的。如果低于温饱线,则不可能在超算范式内进行活动,而更应当在计算范式内采取措施。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乃至国

家,在温饱不能解决之时,都不可能超越计算。当本国家、本民族处于贫困线以下以及自身生活还面临诸多困难的时候,国家的引领者如果未能领导人民通过贸易、投资等计算范围内的活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对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不负责任;就是不顾人民的生存权,就是没有遵守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没有遵循社会存续的基本规律。

但是在温饱线早已超越、达到民生富足的情况下,再拘泥于计算,就是贪得无厌、斤斤计较、目光短浅的表现,如果任由无止境的物质欲望膨胀,以至于骄奢淫逸,就可能落入萎靡不振的陷阱,就可能进入衰落的境地。在温饱线以上,物质财富的增加开始呈现边际效益递减,对于物质的需求不再具有明显的意义。无论从个人还是从群体的角度看,付出都可能意味着利己利他。也就是说,温饱线以上可能出现“饱暖思淫欲”的陷阱,因而精神追求的重要性逐渐提高,此时,幸福的来源主要不是物质财富,而是精神满足,以及其他方面的利益。中国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就是这个道理。马斯洛在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提到:人的最高层次需求是个人的社会实现,而这种个人的社会实现就是在基本生存安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基于心理上的文化需求,而对社会所作出的奉献,也就是对于社会所提供的服务。

分享经济就是突破这种陷阱的良好思路。在这种状况下,利他成为可能,双赢格局呈现。通过建立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格局,付出物质财富的一方获得了精神利益,而获得物质财富的一方则获得了物质上的满足,在向温饱线奋斗的路上更进一步。

(三)满足条件而不能超越计算的负面影响

如果在温饱线以上未能提出新的范式,则可能导致国家民族的衰退。在匮乏的时代发展生产、达到富足,并不困难;但在富裕起来之后,如何引领国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超越因温饱导致的萎靡,却相当困难。历史多次证明,即使有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会导致国家的衰亡。西方历史学熟知的古代庞贝就是这样一个例子,现代苏联的兴衰也未尝不是这样。而中国的朝代发展、更迭也同样印证着这一点。汉初、唐初、清初的统治集团,都能够做到励精图治,在贫穷与动乱中锐意进取、积累财富,人民的生活日渐富足,人民的精神朝气蓬勃,充满斗志。不过温饱之后怎么办,统治集团却经常束手无策。在汉朝初期的时候,找到四匹同样颜色的马都非常困难;刘邦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经济,使得农业生产突飞猛进。汉文帝和汉景帝仍坚持这个既定的国策,因此国库里钱币堆成山,粮库里积压的粮食无数,国都粮仓里的米谷一年接一年堆积起来(陈陈相因),仓库容纳不下,只好露天堆放,很多谷子腐烂不能再食用了。“陈陈相因”其实就已经表明了统治者对于富足的状态不知如何有效应对的困顿。而此后的汉武帝更是在连年不断的战争中侵蚀了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挫折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想望。所以,汉代在武帝末期就走向了衰落曲线。在唐朝建立以后,由于前朝长期的国家分裂和隋朝短期统一而政治苛严,对人民进行侵扰和盘剥,使朝廷统治举步维艰,刚刚获得安定的国家面临着诸多问题。但是唐初统治者却能引领人民齐心协力、披荆斩棘,积极前进、发展民生,历经波折,使得经济和社会获得较大的发展。到了玄宗的开元天宝年间,唐朝达到全盛的巅峰,但也因为对于社会方向缺乏把握,埋下了衰落的种

子。清朝初年,国家又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争,致使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而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皇帝在130多年里采取引进新农作物、减免税负等手段促进社会生产,达到了国力强盛、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不仅“国家全盛,府库充盈”,而且疆域辽阔、人口增长。但与汉武帝、唐玄宗如出一辙,清朝中期的乾隆皇帝也逐渐陷入温饱迷茫,以致宠信贪官、吏治腐败、大兴文字狱,又六下江南、铺张扰民,连年征战、闭关锁国,“十全武功”的背后是一个难于提振的衰朽王朝。上述这些都是在人民生活逐渐上升的情况下,国家却进入了衰落甚至混乱的典型例证。这意味着,在财富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政府与民众都没有找到在富裕的社会里怎么办的发展道路,没有找到应对基本饱暖的新社会格局的方式,特别是缺乏精神上的引导和激励,由此导致一些人骄纵贪欲、腐化变质、盘剥无度,激起了民众的仇恨,而政府又在惩治腐败、激励民心、财富分享、发展升级方面措施不力,国家由此进入了一个缺乏进取心与希望的状态,政府失信于民众,官员没有了勤政和清正之心,人们对于未来失落和迷茫,国家不免滑向下坡阶段。

由此可知,导致国家衰落、民族孱弱的,不是饥荒与危险,而是没有了威胁和挑战,没有了目标和干劲。古往今来的历史表明,国家发展的正弦曲线顶端、拐点往往都是富足并安于富足之时。所以孟子所说的“死于安乐”,说的就是如没有危机感必然导致不良后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统计资料,中国古代的GDP在明清时代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中英鸦片战争之前,国际经济贸易也一直处于“入超”的状态,也就是贸易顺差,如果完全按照物质力量理解的话,那么中国应当一直是一个强国。但是这

些物质财富和具体数据都没有阻止住近代中国衰落的脚步。在长期的贸易顺差之后,中国成了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这就说明,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它的物质数量,而是它的精神状态;不是它的资源总值,而是这个国家能够积极动员起来的资源,能够使得人们感知到这个国家发展能力的资源。由此印证前述的观点:国家的真正兴起,往往是基于团结向上的精神;而民族衰亡,也往往是因为精神上的失落。

四、“超越计算”发展范式在国际事务上的体现

当我们理解了超越计算的范式对于个人、群体,乃至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就可以理解中国在新时代国际合作与发展的体系中所持有的观念和所采取的态度。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念和态度,中国才会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才会在互利合作共享、共商共建共赢的思维框架下去推进单边开放,推进区域与全球合作。理解了超越计算范式的原因及其意义,也就能够大体上推断出中国近一段开放的步调和方向,能够预见中国未来国际合作制度构建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定:超越计算的范式是理解中国国际法治思想观念与行动方案的一把钥匙。掌握了这把钥匙就能窥见门径,同时也会避免误解。

(一)超越计算在中国历史上的印迹

中国古代,与周边国家的关系长期采取的是纳贡的制度。表面上看,这种朝贡体系对于中国来说是没有任何利益可言的。也就是说,在朝贡体系中,中国更推广和提倡“厚往薄来”,也就是从周边到中国来朝贡的国家,只要表达对天朝上国的尊重就可以了,而不需要这些国家在经济上对中国有所贡献。反之,中国倒更愿意在经济上对这些国家进行支持和扶助。很

多人认为,这种方式对中国来说有弊无利。但是这种思维其实存在着一个重要的误解,就是他们把物质当成是最重要的,当成是一个国家财富的唯一基础,而且认为这个基础是可衡量的、是总体不变的。如果按照物理学的能量守恒定律来衡量,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必须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在一个国家之内,其所拥有的财富往往是远远超越该国本身的需求的,存在着大量的冗余备份。也就是说,该国的财富可以视为一个不可准确估量的模糊数字,但满足人民需求已经毫无问题。根据前面所阐述的超算范式,也可以进一步明确,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同样重要,文化财富和钱财一样重要,一个国家的自强自信对于这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按照这样的思维来反观古代的朝贡制度,就不难发现,在朝贡的过程中,中国的确在物质财富上有所减少,甚至是出大于入,也就是成本大于收益,但是中国所重视的却不是这种物质上的收益,而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和文化上的自信,这种精神和文化的充实反过来会促进物质生产的信心和态度,会导致这个社会在物质领域更加积极、更加向上。而精神层面的繁荣以及文化的自信进而会导致这个国家在非物质层面的丰富和充实。这些是在物质领域无法衡量但对一个国家而言又非常重要的。

与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对于经济利益的斤斤计较不同,中国在历史上长期注重在文化上确立形象,在国际关系中形成一种以文化为纽带的中央外围体系。中国明朝永乐年间,太监郑和曾经带着庞大的船队扬帆起航,七下西洋。对于郑和下西洋有着多种不同的解释,但是对于一个基本事实无法改变的共同认识显然是:郑和的船队没有谋过一块殖民地,没有试图抢掠过一点财产,没有在海外贩卖和使用过任何一个奴隶。在那些充

满财富增值理念的人看来,这种行为几乎是难以理解的,甚至是愚蠢和浪费的行为。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阐释和重述着中国的思想观念:以文化的传扬和文明的交流为目标,而不以财富的计算为目标;以人民的友好相处和彼此扶助为目标,而不以人民之间的盘剥、压榨、奴役为目标。这种体系是超越计算的。但是在这种超越计算的智慧之中,又包含着对于经济发展的期待和牵引,也就是通过文化的向心力来塑造国家和民族的自信,通过文化自信来促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这种智慧对于当今中国所确立和发展的国际关系,特别是经济往来而言,仍然具有深刻的指引与借鉴价值。(二)超越计算在合作关系上的体现

超算范式在合作关系上超越一输一赢的零和博弈思想。零和博弈、负和博弈是在资源使用效率等同前提下的认知,是将物质财富视为幸福主要源泉的认知。这种观念在对当代世界发展方向的理解上意味着反对逆全球化的思维,警惕反全球化的行动。正如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不应当把困扰世界的诸多问题看成是经济全球化的后果。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导致世界上各种问题的原因是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则是谋求和平、推动和解、恢复稳定。有必要将经济全球化视为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影响。正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足导致了反全球化的呼声。因此,要主动作为、适度管理,让经济全球化进程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使得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地释放出来,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从“利”与“义”的关系看,要重视和尊重每个国家的发展权利,并提示自己在更加广阔的时空维度上去考虑自身利益,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保护主义,

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利益为代价,打贸易战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基于这种对于世界发展大局的认知,中国倡导各国结合国情,正确选择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路径和节奏;倡导讲求效率、注重公平,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共享经济全球化的好处。

基于这样的认知,可以论断:在国家之间的信任没有充分建立起来的时候,装备工业对于大国而言十分重要,不可能由其他国家来承担。而其他领域的民用工业则完全可以开放共享、共商共建,由此实现互利共赢。

进而,在基本安全、核心需求满足的基础上,更重要的就是心理上的平等和尊重,这就自然地与共商共建密切联系。计算范式注重国家的进出口收支平衡,注重观测出口的数额大于进口的数额,让本国贸易处于顺差的状态。而超越计算范式,意味着注重发展共享,在很大程度上,不会去关注进出口的数额,而更注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发展,以及人民的发展心态、精神领域是否处于合适的状态。发展共享则意味着在道路上要共商共建,将得失放到更低的位置上。由此,具体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第二,在系统环境上,要以和平为底色;第三,要在具体规则的建设上注重共同获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将利益分享给其他的参与者,而不是仅仅追求己方的盈利。合作会增加共赢的概率,这首先是因为智慧与经验的分享,会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会减少决策的失误率。一个行为体所进行的实践可能会给其他行为体带来有效的启发,从而使得决策的参考因素增加。其次,通过分工的方式可以提升效率,也就是一个工作分别由不同的行为体在不同的方向和层次完成,就能够发挥每一个行为体的最高效能。让他们在最熟练的领域发挥

作用,提升资源的使用率,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协作,就会在经济生产和服务的链条上形成一个最优的组合团队,能够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这种有效,意味着在时间、空间以及资源消耗的层面都有良好的表现。

值得说明的是,从制度供给到共商共建仍然体现着计算范式到超算范式的跨越。“共商共建共享”与“提供公共物品”不同。提供公共物品是一个“我”与“他”的关系,是一个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化世界,是一个把其他国家客体化对象化的世界观。在二元化的世界里,“我”是制度的设计规划和施行者,是服务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变成了霸权者,成为一个体系的核心。而“他”(其他国家)则变成了制度的认可、接受和服从者,是被服务者,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从属者,位于一个体系的外围。在心理上,制度的供给方会觉得在供给公共物品的过程中消耗了自身的资源与能量,所以导致其自身的衰落,这就是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中非常流行的霸权稳定和霸权衰落理论。从制度的接受方来看,接受方会觉得在受制度制约的过程中被盘剥和压制,最终限制了本国的发展,这就是在世界体系理论中所流行的“核心—边陲”体系。当人们对于制度供给或者公共产品供给是否会导致一个国家利益的流失存在争论的时候,且不讨论在客观上是否存在着剥夺者与被剥夺者或者奉献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单从心理上而言起码意味着在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甚至是矛盾。而当国家之间将思维改换为共同磋商、共同建设、共同享用其所建立的国际制度的时候,这种公共产品就不再是一个赋予和接受的关系,不再是一个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成为平等的、参与的、共享的关系。共商共建共享,在国际关系上可以被称为多边主义,在思想认识上是一种共同主体的关系,是一种“协商理性”的关系。

这样,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和具体操作模式就突破了主客体的二元结构,突出了主体间性。这样一来,任何一方得失方面的抱怨都将会消失,国际关系的和谐程度就会提高。

(三)“超算范式”在当今中国国际合作道路上的意义

当前,中国国际关系的整体目标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从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出发,中国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的欢迎和认同,并被写进了联合国重要文件,即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携手前行,努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时强调,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积贫积弱、风雨飘摇的年代,比谁都懂得发展的重要、稳定的可贵;中国的发展进程得到周边国家帮助和支持,中国发展成果也为周边国家所分享;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更是贡献者,中国的发展是世界的机遇。

在这种超越计算的发展思维理念之下,中国的很多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和项目都是不以经济盈利为首要目标的,它的更大意义在政治、社会、心理和文化上。在政治上,通过这种以经济合作为方式的经济援助和经济稳定措施,能够帮助相关政府保持国内和国际政治稳定,同时也能使中国与对方国家呈现良好的政治关系和外交态势。从社会上讲,中国采取不完全追逐利益的国际经济贸易措施,可以维护双边的经济社会稳定纽带,促进国家之间、人民之间的友谊。从心理上讲,中国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经济援助和经济稳定的合作措施,可以减少相关国家和人民对于中国的“恐惧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解所谓“中国威胁论”,使得中国的国际交往获得

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从文化上讲,中国这种不完全首要追求经济获益的合作模式,会提升自身的国际形象,使得更多的国家能够理解中国,愿意与中国展开长期稳定的交往。更主要的是,从国际社会的环境和氛围来讲,中国的这种超越计算的经济合作思维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国际合作气候,使得国际社会在未来的必要条件之下能够彼此协助、雪中送炭、扶危济困,避免以邻为壑,使遇到困难的国家能够获得帮助,而非雪上加霜、落井下石。

在单边的层次上,表现超算范式的具体举措是主动开放的政策,特别是“自贸区”“经济特区”的建设。如中国领导人所阐述的,在扩大开放方面,中国努力提升中国金融业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改善中国市场环境,打开国家对外开放的全新局面,将采取以下重大举措:(1)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如在金融服务业方面,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在制造业方面,保留限制的汽车、船舶、飞机等少数行业,要尽快放宽外资股比。(2)创造更优投资环境。通过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增强透明度、强化产权保护、坚持依法办事,鼓励竞争、反对垄断。通过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新机构,对原有政府机构作出大幅调整,破除其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国还在不断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作为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中国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

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发挥法律威慑功能,以此鼓励中外企业展开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4)扩大中国的进口市场。中国不以追求贸易顺差为目标,真诚希望扩大进口,促进经常项目收支平衡。通过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以及其他产品进口关税,努力增加中国市场需求集中的产品进口,推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特别期待通过2018年11月上海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方式,作为开放市场的重大政策宣示和行动。

在双边和多边的层次上,表现超算范式的具体举措是“一带一路”。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国不仅体现出真诚的态度,而且表达了具体行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一带一路”倡议。从2013年这一倡议提出,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表达了支持,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不断取得进展,也让外界看到越来越多与中国合作共赢的良机。到2018年为止,在“一带一路”的框架下,已经有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各方秉持和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努力增进合作、化解分歧,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最广泛的国际合作平台,让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五、结论

超越计算并不是不能计算,更不是不懂得如何计算,而是在国家建设和人民发展的进程中,懂得什么因素更重要,哪个尺度更值得关注,何种方式更符合人民幸福、国家强盛、世界和平的愿景。对于个人和国家而言,

超越计算,在物质利益之外去寻求精神上的满足,这是进步和发展的一个表现。从中国自身的角度看,无论是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还是中国采取的对外援助措施,甚至是整个国家的发展方略,都不会因为欢迎其他国家搭快车和便车而走入歧途,甚至走入错路。市场上的一时得失并不是国家发展的关键,而不能铭记起民族精神,不能让世界各国认可和支持中国、与中国共谋繁荣发展,才是真正值得忧虑的焦点。

必须铭记的是,物质利益在使用的过程中会逐渐消解,而如果不考虑物质利益生产仅仅片面地超越计算去追求精神,则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精神上会变得麻痹和傲慢自大,物质上会变得越来越贫弱。所以,即使在超越计算进行规划的过程中,也必须时时警惕、保持清醒,在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保证协调、稳定、持续地发展。

试论库恩的范式理论及该理论缺陷

人 文 论 坛 166 INTELLIGENCE 试论库恩的范式理论及该理论缺陷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陈 杪 摘 要:库恩的范式理论是一种历史主义的观点,具有深刻的启发性。但是同时库恩的理论也存在着一定缺陷,本文认为这种缺陷在于库恩看待科学知识的相对性、以及其科学革命观的非理性化。 关键词:范式 科学革命 相对性 非理性化 美国科学史家库恩,以其代表作《科学革命的结构》而享誉世界。而人们对其“范式”理论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它是“智慧历史的一座里程碑”、“半个世纪以来科学领域最重要的发掘”;另一种看法则认为它是“完全不足信的”和“耀眼的错误”。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论呢?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库恩的范式理论。 一、库恩范式理论简介 何谓科学活动,科学是怎样发展的?对这个问题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回答。第一种认为:科学发展始于事实,事实经验不断地被归纳为理论或理论不断地为经验所“证实”,如逻辑经验主义;第二种则主张:科学发展始于问题,通过经验的“证伪”而不断由一种理论取代另一理论,如波普尔证伪主义。 而库恩则通过对科学史的研究,将科学进步的图景概括为:前科学——常规科学——危机——革命——新的常规科学——新的危机。在解释这个过程中,库恩引入了一个新的名词即“范式”。尽管“范式”在库恩自己的著作中涵义也不尽相同,但它大致可表述为:“某一特定的科学共同体成员们在某一专业或学科中所具有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规定了他们共同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为他们提供了共同的理论模式和解决问题的框架,从而形成该学科的一种共同的传统,并为该学科的发展规定了共同的方向。”当一门学科缺少一定的范式,即科学家对基本问题、观点没有达成一致,则该门学科仍处于前科学状态。而范式一旦形成,则形成成熟的常规科学。“一个范式和一种更秘藏的研究方式的取得,是任何一个科学领域的发展已经成熟的标志。”而当在常规科学研究中总是发现反常规问题,人们对该范式的信念开始发生动摇,则该范式危机就出现了,这时另一种范式取而代之,一场科学革命随之而来,之后确立新的范式形成新的常规科学并如此反复。 由此可见,“范式”这个概念成了库恩科学观的核心概念,体现了他对于科学活动的基本观点和看法。正是由于 范式的存在,科学才成为科学,科学家才成为科学家。不同的科学共同体在不同的范式指导下,对同一自然现象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范式论揭示了科学不仅仅是纯粹理性和纯粹逻辑范围内的事情,科学活动及其发展是与科学以外的社会和历史因素紧密联系着的,是多种要素综合影响下的整体性活动。强调科学与社会的紧密联系,是库恩范式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 库恩科学观的另一部分“科学革命”理论也相当具有启发性。库恩认为科学的发展是以一种范式向另一种范式跃进转化的方式即科学革命的方式进行的,而非归纳主义科学观特征的积累进步。“科学革命在这里被当作是那些非积累的发展事件,在其中一套较陈旧的范式全部或局部被一套新的不相容的范式所代替。”因此,科学革命的根本内容是抛弃旧范式而接受新的范式。库恩用“革命”这一概念来强调科学进步的非积累性。认为一个范式发生危机经由科学革命而由另一范式所取代。科学的长期进步不仅包括在理论框架内确证事实和定律的积累,而且也时常包括推翻一种范式,并用另一不相容的新范式取而代之。而每一次科学革命既是科学知识体系的重建过程,又是对科学活动的主体——科学家的重新塑造过程。科学共同体在自身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实践标准等方面发生“达尔文式的进化”。 二、范式理论的缺陷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库恩的科学发展模式中也有着较大的缺陷。库恩只承认知识的相对性,忽视其真理性,具有相对主义倾向。库恩认为,范式仅仅是科学家用来解决“谜题”的工具。新范式取代旧范式仅仅是因为解决问题的能力高于旧范式,但却并不意味着更加接近客观真理。例如库恩指出:“我认为不存在独立于理论的方式来重建像‘真实在哪儿’这种说法;一个理论的本体与它的自然界中的‘真实’对应物之间契合这种观念,现在在我看来原则上是虚幻的。”因此库恩的立场缺少一个基本要素即“前后相继的理论会逐渐逼近真理。”库恩认为科学理论是科学家们通过建立范式,在理论框架内所进 行的对话与交流。但是,科学理论除了在科学共同体之间进行交流外,其最根本的功能应是用于客观地认识自然现象,从而揭示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而且,在科学发展史中,每一次爆发科学革命,其根本上是因为革命之后的科学理论相比于革命前的科学理论包含更多的真理要素。例如伽利略的物理学代替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代替牛顿力学正是因为这些理论包含更多的真理要素,更为客观地揭示了自然规律。 库恩的科学理论发展模式即科学革命理论也具有非理性色彩。在阐述新范式如何产生时,库恩曾指出:“新范式或者是一种容许日后阐释的充分的暗示,都是一下子突现出来的。有时是在午夜里,有时是在一个深为危机所烦恼的人的头脑里。”他认为科学范式和科学理论的产生,是科学家是个人心理格式塔的瞬间的转变,是一种云翳顿开的体验,夸大了灵感、想象、直觉等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其实,在范式的转换过程中离不开人们长期细致的观察以及刻苦艰辛的实验,还需要运用逻辑工具进行一系列的艰苦的理性思考的过程。这是人的内心因素与现实世界在人的主观努力下,运用理性思维,使人产生一个心理转变的复杂过程。 综上所述,库恩的科学观虽然是从历史的角度阐述科学发展,注重历史的、社会的因素,可谓一种创举,但从另一方面看,也存在着非理性色彩和相对性。本人认为,库恩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科学发展的内部历史,在具体解决某一相同问题上,一个范式的解答必定是因为更加逼近客观真理而超过另一范式,才能吸引众多的科学家,从而一个新的范式代替旧的范式,科学自此向前发展。参考文献: [1] [澳]艾伦·查尔莫斯:《科学究竟是什么》,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2] 林学俊:《试论库恩的范式及其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3] [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北京大学出版。

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互相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内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它们具有法律的共同性:(1)它们都在一定的社会之内发生法律的规范作用,无论是国际社会或国内社会。(2)它们都具有一套行为规则来调整社会关系,无论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或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3)它们都使用一定的外力来强制执行。(4)它们都表现统治阶级意志,属于上层建筑。(5)它们都受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同时也受某些政治因素决定。 另一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又呈现着显著的不同:(1)一般来说,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是个人,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3)国际法是由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协议的条约和习惯形成的,国内法是由一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4)国际法是以国家自己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执行,国内法是以国家政权机关例如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来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强制性显然不如国内法强。(5)国际法是在国际社会中平等的成员―也就是主权国家之间实行的法律,国内法是一国之内主权者对其统治下的人民实行的法律。 二、国际法的主体是什么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主要具有三个特点: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具有定居的居民、固定的领土、主权、政府)、国际组织(最为典型的是联合国)、争取独立的民族(如阿富汗)。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原则,具体包括: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表现为三方面: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卫权。 (2)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不过,依宪章有关规定采取的集体强制措施、殖民或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等,不受这一原则的限制。具体包括: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从事武力威胁、进行侵略战争宣传。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这一原则构成宪章解决国际争端各条款的基础,并成为国际法上集体安全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4)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是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简洁的干涉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同时也指国际组织不得干涉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事项。所谓“内政”,一般是指国家不受国际法约束而能独立自主处理的那些事项,如一国的政体、内部组织、对外政策等。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条约必须遵守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自觉善意。 (6)国际合作义务。国际合作已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将“促成国际合作”列为宗旨之一。《国际法原则》规定,各国

关培兰《组织行为学》(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组织理论与组织结构)【圣才出品】

第十五章组织理论与组织结构 15.1 复习笔记 一、组织及组织理论 1.组织的定义 组织是为达成某些目标而设计的集合体,是成员进行各种活动的基本框架。它满足以下几个特点:(1)是社会实体;(2)有确定的目标;(3)有一定的结构和协调模式的动态系统;(4)与外部环境相联系。 2.组织的重要性 (1)组织将资源组合在一起完成特定的目标。组织能够通过运用现代的制造技术和新的信息技术,重新设计组织结构和管理实践以增进效率,并为创新提供条件。 (2)组织适应并影响着迅速变化的环境。通过所有这些活动,组织为所有者、消费者和雇员创造价值。 (3)组织也必须应付和适应当今劳动力多样化的挑战,更加注重伦理和社会责任,改变雇员的职业生涯模式,找出有效的办法激励雇员完成组织的目标。 3.组织理论 (1)组织理论研究的回顾 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现代组织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 ①采用系统理论。把组织视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技术开放系统。 传统的组织理论是一个封闭系统,不考虑组织与外界的联系。实际上,组织并不是孤立

的,外在的复杂多变的因素对组织内在因素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组织是一个投入一产出系统,是一个与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开放系统。 ②对人际关系十分重视。 改进人际关系,特别是管理者和职工的关系是现代组织理论发展的又一大趋势。具体表现为: a.组织平衡理论。参加者按照个人效用来衡量组织,组织则根据组织目标的完成程度来衡量成员的贡献,诱因与贡献的平衡决定成员加入、保留,还是退出。 b.交叉角色理论。组织是由许许多多交叉的角色所组成的集合体。管理者必须充分注意交叉的角色组之间、组织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注意其等级、希望、冲突、绩效,利用角色组之间的相互交叉和影响使组织充满活力。 c.交叉群体组织理论。组织是由互相关联的交叉的群体组成的,这些群体是由几个群体交叠处的个人来连接的。这就突破了传统组织理论中一人一职一位、各部门之间严格划分界限的观念。 d.把组织看做信息处理系统。组织既然是开放系统,组织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有效地收集、解释和使用适当的信息。工作任务不确定性越大,在任务执行期间需要处理的信息量也越大。所以组织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处理不确定性信息的系统。 (2)后现代组织理论的范式 范式就是某一学科或体系的理论框架,包括定律、原则、基本思维方式、判断标准、应用模型等。范式的转换意味着科学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它反映了人们观察和认识世界的基本思维方式的转变。 今天,迅速变化的环境引起了一系列的挑战,如全球竞争、多元化等。在组织领域,工人对完全意义上的工作和个人发展与职业成长机会的期望,要求组织及其管理者作出新的不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青年论坛? 试论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 杨泽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系副教授、法学博士430074) 内容摘要: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国际法发展的前提。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有了很多新发展。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国际社会的组织化;国际法的全球化; 国际法研究新方法的不断涌现;国际法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国际法的刑事化现象不断增多。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社会新特点变化 随着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结构的变化,国际法也产生了许多新现象、新特点。值此世纪更替之际,对近期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作出适当的总结和评估,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纵观近年来国际法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国际社会的组织化 首先,国际组织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各种影响较大的国际组织已达4000多个,其中政府间的重要组织早已超过500个。它们90%以上是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发展起来的。 其次,国际组织的活动范围包罗万象。在联合国广泛开展工作的同时,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专业组织在进行活动。上到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在内的各个领域。从香蕉、咖啡、石油生产一直到国际贸易、关税、金融;从邮政、电信、民用航空一直到公海航行、环境保护、全球气候,从体育、音乐、知识产权一直到难民、精神病、国际战争,从河流、边界、麻醉品管理一直到核武器、核能和平利用、深海资源开发,无处不是国际组织活动的场所。人类衣食住行和生老病死,都成了国际组织工作的对象。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国际组织网,出现了国际社会的组织化的趋势。 复次,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家主权的保留范围相对缩小。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国际组织的潜力很快被释放出来。国际组织的触角不断深入国家主权的管辖范围,使国家军备、人权、贸易、关 ?36?税、投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关国家还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或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际组织。仅就联合国在会员国家重建方面来说,其对国家管理权的渗透,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例如,自1988年以来,联合国先后在纳米比亚、柬埔寨、索马里、萨尔瓦多、安哥拉、莫桑比克、卢旺达、南非和前南斯拉夫等国组织和实施国际监督下的民主选举。联合国在上述有关国家中,实际上行使的是国家主权权利。 再就区域组织而言,欧洲联盟是主权权利持久地转让给国家组织的最突出的代表。欧盟不仅其内部组织结构像一个主权国家,而且在许多领域实际上行使过去属于国家的主权权利,从关税、贸易到整个商业政策。从劳动就业、人员流动到社会福利政策,从运输、农业、渔业竞争到环境与科学发展政策,从司法协助到内务合作政策,从政治合作到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可以说,这种主权权利的转让还具有持久性,因为它经国际条约固定下来了。 最后,国际社会的组织化使国际法的约束力增强。一方面,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强行法(JusCogens)理论。尤其是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和第64条明确规定,条约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抵触者无效。当今,虽然国际法的主要规范仍为意志法,但国际社会已公认有若干强制规范的存在。这无疑增强了国际法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国际组织执行行动(EnforcementAction)的约束力也有明显加强。《联合国宪章》第7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社会工作18种常用理论

社会工作18种常用理论 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将需求分为五种,象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另外两种需要: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这两种需要未被列入到他的需求层次排列中,他认为这二者应居于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之间。还讨论了需要层次理论的价值与应用等。 二、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认为是探讨个人的认知、行为与环境因素三者及其交互作用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按照班杜拉的观点,以往的学习理论家一般都忽视了社会变量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作用。他们通常是用物理的方法对动物进行实验,并以此来建构他们的理论体系,这对于研究生活于社会之中的人的行为来说,似乎不具有科学的说服力。由于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的,所以班杜拉主张要在自然的社会情境中而不是在实验室里研究人的行为。 三、舒茨的人际需要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舒茨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舒茨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的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这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决定了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所采用的行为,以及如何描述、解释和预测他人行为。三种基本需要的形成与个体的早期成长经验密切相关。包容需要指个体想要与人接触、交往、隶属于某个群体。与他人建立并维持一种满意的相互关系的需要。 四、镜中我理论 由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他的1909年出版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因此,人的自我是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形成的,这种联系包括三个方面: 1、关于他人如何“认识”自己的想象; 2、关于别人如何“评价”自己的想象; 3、自己对他人的这些“认识”或“评价”的情感。 五、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 贝塔朗菲(1901~1972),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一般系统论和理论生物学创始人,50年代提出抗体系统论以及生物学和物理学中的系统论,并倡导系统、整体和计算机数学建模方法和把生物看作开放系统研究的概念,奠基了生态系统、器官系统等层次的系统生物学研究。 六、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 埃里克森(E.H.Erikson,1902)是美国著名精神病医师,新精神分析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人的自我意识发展持续一生,他把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的顺序是由遗传决定

论中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511100036.html, 论中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马静静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2期 摘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之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是联合国的宗旨,是伴随国际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并尽量采纳国际通行的解决国际争端办法,形成自己的一套解决国际争端理论及政策。 关键词国际争端国际法社会主义国家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42-02 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 (一)国际争端理论 对于国际争端,学者们就想对此进行归纳和解释,以此为基础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所谓国际争端,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主张不一致,或者是政治利益和特定权利上的矛盾对立。常设国际法庭,即PCIJ认为争端就是“a dispute could be regarded as'a disagreement over a point of law or fact, a conflrict of legal views or of interests between two persons”。 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阻碍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步伐,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和平的重要性。国际红十字协会创始人亨利.杜南就认为,战争、武装冲突总是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只有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才是各文明国家发展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既然争端的根源往往是利益的冲突,那么权衡利益就是解决争端的出发点,因此,探究解决争端的方式就变得十分重要。现在国际社会普遍通行的做法主要是外交方法和法律方法,综合来 看有以下几点: 1.谈判

企业战略管理的研究范式转变

企业战略管理的研究范式转变——从刚性视角到柔性视角 2014年04月22日17:03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济南)2013年11期第141~145页作者:魏强/陈传明/李行健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280 【作者简介】魏强,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青岛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组织理论;陈传明,南京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行健,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人文学院学生 所谓范式,根据托马斯·库恩(1962)的定义,是指某些科学研究的实践所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等。在任何科学的发展领域,如果一门学科要获得发展,必须遵循一定的范式。然而发展到一定阶段,该学科如果想获得突破,必须要超越原来的旧范式,而代之以一门新范式。 战略管理的研究范式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Anderews、Ansoff为代表的规划学派开始初步确立,中间经由资源学派(Ruemlt,1974、1984)、定位学派(Porter,1980、1990)推动,一直发展到90年代的能力学派(Parahalad,1990;Barney,1990),在理论、思想与研究模型方面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一条主线,战略管理的研究范式出现了变化:从刚性视角到柔性视角。 所谓刚性视角,是指在战略管理的研究领域中,主要从静态的角度去孤立地研究战略管理的各个构念(Construct)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考虑时间的动态性,而且也很少考虑各个构念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只考虑这些构念之间单向的影响关系。如战略管理的研究领域中,涉及最多的构念是战略、组织结构、绩效。从刚性视角出发,一般认为,企业战略决定结构(Chandler,1962),而企业战略、组织结构都会影响企业绩效(Rumelt,1974)。而且,这种因果关系是单向的。 柔性视角是指主要从动态视角去考虑问题,而且考虑了这些变量之间互相反馈的关系。仍以上述战略、组织结构、绩效三个构念为例。在现实中,往往是企业组织结构决定企业战略:当企业的组织结构确定时,企业中人、群体、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已经确定,企业战略往往受制于这些关系的影响。因此,现实情况可能与Chandler的理论模型正好相反(爱迪思,1997)。而企业绩效反过来也会影响企业战略和组织结构的形成。在Chandler(1962)的《战略与结构》一书中,也描述了美国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在企业绩效下降,面临逆境时,企业的领导人如皮埃尔·杜邦、阿尔弗雷德·斯隆如何重组公司组织结构,从而能够制定并执行正确的战略,而在市场上超越竞争对手的案例。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企业绩效往往在一定情况下也会决定企业的战略与组织结构。 尤其是到了上个世纪末,顾客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变化速度也越来越快。技术、市场等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市场竞争也变得越来越白热化,竞争对手所推出的竞争措施也是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之间越来越重视能力的竞争,越来越重视企业内部知识的创造、培养与转移机制。在这种条件下,如果仅仅从刚性视角去考察并解决问题,往往会忽视了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从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遭到失败的命运。市场竞争的实践推动战略管理的理论与研究视角也必须创新,研究范式也必须从刚性视角转变到柔性视角。 一、刚性视角的理论模型、适用条件与理论缺陷

浅论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

浅论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 ——暨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中主权国家的 利益维护问题探讨 安徽大学法学院09法学2班范震 内容提要国际条约在国际交往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了规范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国际条约的触角渐渐伸向了主权国家的某些内部事务。本文旨在探讨在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主权国家对于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与国家利益的维护问题。 关键词国家利益非协商性协调机制妥协国际条约与国内法主权国家国家利益 一、国际法及国际条约产生的原因——国家利益的妥协 (一)国际条约的含义 国际法(Internal law)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国际条约(International Treaties)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包括一般性的条约和特别条约。一般性的国际条约通常是大多数或多数国家参加的,主题事项涉及世界性问题,起着创立一般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作用。特别条约,一般由两个或几个国家为特定事项缔结的。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规范赖以存在的基本形式之一。 (二)国际法和国际条约产生的历程及其形成原因分析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原始的国家形态产生开始,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萌芽便氤氲而生。国与国间的交往中,通过不尽其数的斗争与交往,为了国家的发展和国家利益的保全与延伸,国与国之间订立了一系列的“契约”。这些契约或是通过对一些传统经典的尊崇,或是通过外交使节的谈判形成的协议。不管这些契约的形式如何,它们的本质都是相同,即国家间对于经常性国家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这种协调机制与国内规则并不相同。在一个国家内部,其国内规则,不管是通过立法形式还是统治者的命令,都享有最高效力,具有不可抗拒性和非协商性,因为在一个国家内部只存在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力量。于此不同的是,在国际社会,订立契约的国家间并不能区分哪一方的力量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国家间不管大小强弱,都有其存在并抗拒他国意志任意行使的能力,因为当一个国家不具备保留自身意志能力的时候,这个国家将很快不复存在,沦为殖民地或被吞并。这是基于国家间这种利益的冲突和力量的制衡双重因素的作用,才导致了国与国之间不可能将所有问题都依照某一国的意志,这就产生了妥协。这种妥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国家实力的变迁而变化的。国际法与国际条约历经岁月变迁,从《威斯特法利亚合约》到WTO条约,每一项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背后都是国家利益与国家力量间妥协的不断运动。 (三)国际法与国际条约的实施保障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理论

一、国际法的发展历程——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存在与发展为基础的,国际法的变动与国际社会的发展变化紧密连接在一起,可以说,国际法自产生以来就一直与国际社会同步变动。对于此,詹克斯曾经指出:国际社会是动的社会,国际法是动的法律,它在不断的变动中。我们从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演化史的角度去探索这种变化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即根源,就可以发现:真正的根源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国家间相互依存的日益加深使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渐次扩增:各国的特殊利益——各国相同的根本利益——(两个以上)国家的共同利益——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世界各个国家为了抓住这个机会为自身谋取这种新扩增的利益,它们彼此之间就不得不重塑其间维持了很久的“旧的”关系,并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合作。由此,促进并推动了国际法经历了三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化,即国际法的“代际演进”。 (一)第一代国际法——共处法 在国际社会发展史上的17世纪上半叶,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资本主义制度的萌芽的出现和国际贸易的迅速兴起,使得国家间的交流与联系不断的增多;另一方面,“三十年战争”的巨大创伤使欧洲各国彻底从自我满足之中醒悟过来。在这样的国际社会背景下,各国都强烈意识到在确保各国领土完整自治和其内政不受其他国家干涉的基础上实现和平共存是非常必要的,并愿意把各自的特殊利益置于这种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后。因此,被称为“和战规则”的国际法通过国家间的协议而诞生出来。但鉴于它“主要关注的是国家间管辖权的划分”,并各国企图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分而治之”式消极共存,故称共处国际法。虽然共处国际法奉行的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并以实现国家间和平共处为目的,但它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和弱国之间的实质意义上平等。 (二)第二代国际法——合作法 国际社会上各个国家之间除了相同的根本利益之外,还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而这种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产生的基础,并随着国家间联系的加强而不断生长。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科技革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证,在这种推动作用之下,国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致使某些国家内部的保留领域转变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事项,就此共同利益空前凸显。世界各国都深刻的意识到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和相同根本利益的实现仅仅靠传统上的“和战规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创建一种新的国际规则或是国际合作方式。当时,联合国体系的诞生则标志着国际法正式由共处法发展为合作法。 (三)第三代国际法——共进趋势的国际法 国际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法的演进也不可能停止于合作法阶段。冷战之后,特别是当前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以及全球性环境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不断涌现,这就使各个国家之间逐步拓宽了彼此合作的流域。同时,国际社会的利益形态又经历一次扩增:全球公共利益,即人类共同利益的兴起。要想追求此种范围更加广泛的利益,各国的合作就不能停留在以前的层次上,由此推动合作国际法发生更高层次的演进:从合作国际法发展为“共进国际法”。 二、“共进国际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共进国际法” 概念 易显河教授在《向共进国际法迈步》中具体阐述了后冷战时期的国际法应为“共进国际法”的理由:“国际法在主体、形成、内容以及执行等方面在每一特定时代都展现出一些特定的时代精神:在冷战的顶峰时期,国际法的主题是共处;在缓和时期,是合作;而在后冷战时期的今天,则是共进。…共进?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在促进道德或伦理进步

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辅导用书(理论和研究范式)【圣才出品】

第三章 理论和研究范式 3.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理论与范式 1.理论 (1)含义 理论,是指为解释某个现象,按照一定的规范所抽象出来的概念体系。 (2)特点 ①理论的目标是对某个现象做出解释。 ②理论是一个概念体系。理论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概念,二是概念之间的联系。概念 理论 理论与范式 库恩和范式理论 三种范式对比 大众传播理论的三种范式 客观经验主义范式 诠释经验主义范式 批判理论范式 理论研究的逻辑 理论研究的程序与工具 实证研究的程序 关于因果性 获取数据的具体方法 一般评估标准 如何评估理论 客观经验主义范式的评估标准 诠释经验主义范式和批判理论范式的评估标准 理 论 和研 究 范式

是为帮助人们思考而对某些现象或现象的集合所赋予的标签。 ③理论的建立必须遵循规范的程序。 (3)概念 一类是具体的概念,一类是抽象的概念。 ①具体的概念,是指人们能够直接观察到的,比如身高、商品购买等。 ②抽象的概念,是指无法直接观察的现象,比如智商、态度等。 (4)命题 命题是对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判断。概念之间的关系很多,比如相关、因果关系等。 (5)假说 在没有得到完全证明之前,这些命题只能称为假说。假说是提出来供人们思考的命题,有关其真与假的判定要到这种思考完成后才能做出。 2.库恩和范式理论 (1)范式的概述 ①含义 库恩把不同的学者之间所持有的,这种不可通约的研究范例称为范式。 ②特点 a.它是指导一个学术群体中大部分成员的范例和前提假设,它指导人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b.范式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公认并共享的世界观,围绕着某个范式会形成“无形的学院”。范式本身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如果一个范式的拥护者压倒多数,那么这个范式会成为主流范式。 c.不同学术共同体之间的范式不可通约,它们相互矛盾、针锋相对。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3、中国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中国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从整体上缺乏立法规定,没有规定普遍性的适用原则,既没规定采纳方式或转化方式,也没规定国际法是否优先与国内法,而只是从一些法律、法规、外交声明和司法解释中作了具体规定,这带来了对中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判断的复杂性。 (1)国际习惯法在中国的适用 我国不少立法都有“国际惯例”的表述,如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率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96条都有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的条文。 但对于国际惯例, 我国学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和争论。王铁崖先生于1995年主编的《国际法》教材中指出, 我国《民法通则》的“‘国际惯例’可能不是‘国际习惯’, 或者可能包括‘国际习惯’在内”。在1998年出版的《国际法引论》书中他又认为:“一般说来,‘国际惯例’不是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它对国家没有严格的拘束力……《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所规定的不是‘国际习惯’。”结合《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众利益”,王铁崖先生在该书中继续推定此条所规定的“国际惯例”并不是指“国际习惯”的理由:“从这条规定看,条约不受‘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照理而言,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也应该不受‘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故中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国际习惯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和地位。

自考黄瑶国际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选择)第一章

第一章导论 一、单选题 1.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 )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C.不同国家的私人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2.国际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原则是( ) A.民族自决原则 B.主权平等原则 C.不干涉内政原则 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3..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 A.《国际联盟盟约》 B.《联合国宪章》 C.《国际法院规约》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4.国际习惯法是( ) A.由联合国大会制定而成的 B.由国际法委员会编纂形成的 C.在国际交往中形成并为各国公认的 D.一些国家协定采用的 5.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标志是( ) A.1789年法国革命 B.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 C.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D.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_ 6.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 ) A.国际组织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个人 D.国家 7.第一次正式使用国际强行法概念的是( ) A.《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B.《联合国宪章》 C.《世界人权宣言》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8.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 A.最高规范的效力 B.国内法的效力 C.国家的共同意志 D.自然法的效力 9.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是() A.萨维尼B.格老秀斯 C.巴托鲁斯D.胡伯 10.确定国际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中,地位最高的是() A.一般法律原则B.司法判例 C.国际组织决议D.公法学家学说 11.在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中,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材料的是()A.国际公约B.当事国的国内法 C.司法判例D.国际惯例 12.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 ) A.中国和苏联 B.中国和印度 C.中国、印度和缅甸 D.中国和朝鲜 13.主权是国家所特有的权利,这意味着() A.主权是国际法赋予的,不可分割 B.主权不可分割,但是可以一定程度的让与 C.主权是国家所固有的 D.主权不是国家所固有的 14.关于国际习惯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新中国不懂国际法的八大败笔

新中国“不懂国际法”8大败笔 中国第一次接触“国际法”是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那一代人“不懂国际法”曾经留下了诸多伤痛,例如中英《南京条约》竟然留下“修约”的尾巴,上海“华洋分居”竟然“制造”了租界。而1949年中国发生政权更迭以后,竟然由于“不懂国际法”酿成一系列外交败笔。静下心来,笔者也就趁着开庭前的闲暇摘取8项予以点评,供法律专业者与国际关系爱好者参考。 1、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从国际法上讲,既不属于“民族独立”(中国不属于殖民地)也不属于“民族自决”(某民族不存在脱离中国),更不属于“新设成立”,而是典型的暴力更迭国家政权,因此只存在“政府承认”而不存在“国家承认”。这样一来,新中国只需要获得其他国家对“人民政府”取代“国民政府”的“合法性”予以承认,而不是新成立一个“国家”要求外交承认。民国政府为新中国留下了大批优秀的外交官与国际法专家,只要政务院“察纳雅言”就可以向全球发出“政府承认”照会,即任何国家只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继承原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国际法地位,即可以恢复与新中国外交关系,那里还存在“重新承认”的麻烦?中国不是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这些“殖民地国家”,因此中国不存在“国家承认”而是“政府承认”。新中国继承中华民国“一切国际法地位”就意味着许多国际组织中国无需另行申请加入。结果当然是

民国政府留下的诸多外交遗产被“清零”,一切重新开始。 2、驱逐外交官——其他国家派驻国民政府的外交官,从国际法上讲依旧是派给“中国”的外交官,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只不过是“国家名称”发生变更,人民政府替换国民政府也是“国家政权”发生更迭,并不影响中国的国际法地位。因此,中国需要按照国际惯例承认这些外交官的法律地位,并通过他们“恢复邦交”。其实看看1991年苏联解体后莫斯科的做法就知道什么是“成熟的外交策略”,俄罗斯宣称继承原苏联国际法地位,于是承认俄罗斯继承原苏联国际法的国家也就迅速“恢复”与莫斯科的“邦交”,中国驻苏联外交官也就直接“更名”为驻俄罗斯外交官。 3、志愿军入朝——中国出兵朝鲜当然需要肯定,这是展示中国“势力范围”的一种方式。不过,中国出兵朝鲜却是采取“偷偷摸摸”的“志愿军”方式,即使是为了避免刺激美国,也应该通过《中朝军事协定》来保障中国在朝鲜半岛的主导地位,首先就要接过朝鲜半岛军事指挥权从而避免“朝鲜半岛局势失控”。一旦中国通过《中朝军事协定》获得军事指挥权,那么后来的战争策略就会遵循中国国际利益考量而不是受制于平壤,这也是美国一定要接管韩国军事指挥权的精妙之处。后来出现志愿军司令部与朝鲜领导人的冲突,关键就在于中国的地位没有明确,究竟是“援军”还是“打手”?后来的朝鲜停战协定也是以朝鲜为主,于是中国几年的流血牺牲只换回“虚

解析国际法的本质

解析国际法的本质 国际法是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1]曾令良认为21世纪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主旨是人类共同利益至上。因而国际法的主要目标在于建立一个与其说是合乎正义,不如说是有秩序的国际关系机制。也有人认为,“从利益关系入手,国际法,特别是当前的国际法,毫无疑问是维护国家利益的,但其本质的方面,却是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合称“共同利益”)。而国内法的本质利益关系是国家利益。那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似乎就可以简化为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2]这是关于国际法的本质问题颇有理想主义的观点。还有人认为国际法的本质从来就是强者的意志,是强与弱之间反复较量的结果。 [3]或认为“帝国主义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强盗逻辑,国际法的本质是帝国主义分赃守则而已。”[4]这是关于国际法的本质问题颇有现实主义主义的观点。 从诸多学者的阐述中我们多少可以了解到他们对国际法本质的看法,但由于国际法本身的复杂性,目前也没有学者对国际法的本质做出全面的概述。而且,学术界大多偏重于对国际社会冲突激烈、亟待解决问题的研究,而忽视了对其本质的探讨,然而,对国际法本质的正确认识对我们认清

国际法存在的根源、内在形成机制和驱动力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弄清这一问题,不仅可以提纲挈领地解决一些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还有助于我们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作出正确的决策。 一、法的本质的含义 研究国际法的本质需要从法的本质看起。西方的法学家们很少直接阐述法的本质,但在三大主流法学派对法所下的定义中,我们仍能了解他们对法的本质的认识。自然法学派的学者认为在世界自然地存在着一套永恒不变行为规范,这一规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永恒不变的,它体现着自然的理性和正义,只有符合这一标准才能称之为法。分析法学派的法学家们从实际存在的法律规范来讨论法的概念。他们认为“法律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是两回事,其研究的内容只限于制定法,即纯粹且严格意义上的法。社会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则认为法是作为社会事实的“活法”,社会秩序就是法律,是法律的实质。[5] 我国法学界在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几次大讨论,已基本上克服了“阶级斗争法学”的偏颇,扬弃了所谓“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是法的唯一本质”等僵化定义。[6]诸多研究者都对法的本质进行了探讨。有研究者认为“法的本质是整个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任何法学研究都不能也不应该回避的重大理论问题。”[7]这一观点强调了法的本质问

试述库恩范式的优先性

试述库恩范式的优先性 潘春晓 (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作者简介:潘春晓,女,瑶族,1987年4月生,广西南宁,成都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11级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技术与社会 摘要:“范式”一词是托马斯·S·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的核心概念,该书至少20次提到范式,库恩所谓的范式是指“特定的科学共同体从事某一类科学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公认的‘模式’,它包括共有的世界观、基本理论、范例、方法、手段、标准等等与科学研究有关的所有东西。范式比能从其中明白地抽象出来进行研究的任何一组规则更优先、更具约束力、更加完备;它无需规则的帮助也能确定常规科学;它比任何规则和假定更具有优先性。 关键词:范式,范式优先性,共有规则,理论,常规科学 “范式”一词首先是由托马斯·S·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的,整书多次提到范式一词,但库恩在书中没有明确提出范式的具体概念。在我看来,库恩所谓的范式是指“特定的科学共同体从事某一类科学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公认的‘模式’,它包括共有的世界观、基本理论、范例、方法、手段、标准等等与科学研究有关的所有东西。范式的优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范式比能从其中明白地抽象出来进行研究的任何一组规则更优先、更具约束力、更加完备。 任何人想要描述或分析一种特殊科学传统的进化,都必须找出这类公认的原则和规则。在库恩看来,寻找规则比寻找范式更加困难,更加难以令人满意。例如:哥白尼日心说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当时的欧洲正处在黑暗的中世纪的末期。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早已被基督教会改造成为基督教义的支柱。而哥白尼用了“将近四个九年的时间”去测算、校核、修订他的学说。然而,由于哥白尼的日心说所得的数据和托勒密体系的数据都不能与第谷的观测相吻合,因此日心说此时仍不具优势。而且在当时社会环境下还受到了两种人的批判一种人是顽固的哲学家,他们坚持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说法,把地球当作

论管理学范式

论管理学范式 管理科学与工程 073132306 马腾 在关于科学思想的发展,或者又称科学发展的动力学方面。渗透性更强、更为流行的观念。是当代美国科学思想史家托马斯·库思为代表的“范式”。所谓“范式”,简单的说,就是某种模式。事实上,到日前为止,据称就是库恩本人也没有对范式进行精确的定义。有人统计得出,在库思提出范式概念以后,己有一十多种表达范式的相似术语。或许正是这种概念界定的模糊性,孕育出突破这一概念的理性边界的清晰性。范式边界戏剧性地外延。作为一种系统性思维和认知模式,范式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思维升级的作用。 虽然范式的界定众说纷纭。但范式的基础性内涵和演绎框架却是明晰的。范式的基础内涵,是那些在科学发展的客观实在性过程中出现的判断性事件。这种特殊的事件从根本上扭转人们的思维模式,甚至世界观。如牛顿力学定律,不仅用极其简单的世俗语言说明了地球上的现象,而且还诠释和演绎出了天上行星系统的变化格局。以这种力学体系为基础。科学研究者形成认识自然现象的绝对时空观。进而被哲学地提升为形而上学世界观。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以判断性事件为基础的范式演绎观念,通常被库思称之为科学革命的结构。换言之,判断性事件通常就是历史时期中起着革命性影响力的思想或学说。从而理论在这种革命的作用下行形成的一种思想体系。 范式的演绎框架主要是“常态科学”和“反常危机”。所谓常态科学,实际上就是那些构成科学革命的背景支持系统。它是前一种范式演绎框架理性突破的区集;反常危机则指常态科学的量变积累到前一范式框架的临界值后的质变结果。反常危机发生后,范式进入下一个新范式。从而.思想系统发生转换。而且范式之间不能互相兼容。换句话说,范式提供的哲学思想是主张间断性和连续性的辨证统一。科学思想的演化机理是基于间断性的范式的不可逆连续更替或升级。显然,一旦范式的框架形成所开展的活动就是经验性的常态科学。所以,虽然我们对范式的概念性认识模糊,但它提供的认知模式却有着异乎寻常的清晰度;科学思想或者理论的发展,就是范式的转换过程;认识了范式,也就把握了思想发展的脉络,从而探讨新范式,也就等于触摸未来。 一、科学管理范式 泰勒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谋求最高效率,而要达到的最高的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化科学化的,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代替旧的管理方法。为此泰勒提出了一系列的基本管理制度:1.对工人提出科学操作方法;2.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择; 3.制订科学的工艺流程; 4.实行具有激励性的计件工资制度; 5.管理和劳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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