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经理职责

甲方代表-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参与工程设计、勘探管理工作,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非施工阶段。
三、负责审核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对数量、规格、品种仔细审核。参与材料(设备)质量与价格的调研选购工作,严把材料(设备)质量验收关,拒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四、起草或参与起草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报告、会议纪要以及分包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负责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前期“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组织编制“三通一平”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制定工程管线和古迹、树木保护措施。
六、加强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市质监、安监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施工期间,多邀请使用单位现场察看,尽可能满足使用部门的一般要求。
七、负责认真审签阶段性工程量,严格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核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八、负责工程建设进度控制的督促工作,应当按期完成基建任务。
九、加强签证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合同外工程量签证,对隐蔽工程量签证应请跟踪审计人员到场会签,签证应以写实性工程量计量,尽量避免以点工和人民币的方式计量。
十、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十一、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把资料送交基建处资料室存档。
十二、具体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交付使用及回访维修保养工作。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问题,应及时解决。
十三、负责组织监理和相关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及时送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配合督促审计单位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十四、对于工程的较大变更、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情况,应及时向处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十五、工程竣工后做好工程管理的总结。
十六、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3、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筹备及协调;
4、负责审核施工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的评审;
5、负责工程开工后施工现场及内外配套施工过程的总协调;
6、负责项目分管合同的制定、评审;
7、负责审定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工程签证;
8、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相互提供各类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工程管理和运作,确保集团及公司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
2、参与

项目初期方案选择、技术论证、设计优化、进度目标控制,配合合约部做好各甲指分包单位招标;
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现行验收规范、本集团及公司有关验收制度等要求,督促检查监理、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目标实现。
4、督促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认真编制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规划,对数量、规格、品种仔细审核,严把材料(设备)质量验收关。
5、负责对项目总包、各甲指分包、监理单位各阶段、周期绩效管理; 组织现场工程例会,负责协调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之间的工作;
4、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过程控制管理;
5、做好签证工程量及进度的确认,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等;
6、负责组织项目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直至移交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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