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合与集合论

关于集合与集合论
关于集合与集合论

第一章 关于集合与集合论

在许多数学教材上都会见到这样一种说法:集合论是现代数学的基础,集合概念是数学的基本概念。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这种说法的依据是什么呢?在这一章,我们将对此给出一种解释。

在本章的第1节,将简要重温一些与集合论相关的基本概念与符号,其中大多数的概念与符号用法是每一个高中生都应当熟悉的。在第2节,本书作者对集合论的意义及其产生的思想渊源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其中有些是作者个人的观点,仅供读者参考。最后两节则是在讲一些基本逻辑常识的基础上,介绍了较为规范的集合表示方法以及用集论语言定义的某些重要数学概念。

§1. 集合论中的常见概念与符号

1.1. 集合概念与属于关系

在集合论中,“集合”这个概念是作为不定义的基本概念,以符号“∈”表示的“属于”关系,也是不定义关系。在朴素集合论中,人们用日常语言给集合概念和属于关系以直观说明。其中最常见的是集合论创始人康托的说法:“将一些明确的(确定的)、彼此有区别的、具体的或理念中抽象的对象看作一个整体,便叫作一个集合。”在本书的前三章,便以康托的这个描述作为“集合”概念含义的说明。理解这个说明,主要注意如下几点.

(1)当我们提到一个集合时,这个集合自身是作为一个整体被看待的;

(2)集合是由可以确定的一些对象个体汇集而成的,也就是说,必须可以清晰判定任何一个对象个体是否在这些对象个体之中,并且可以明确区分开这些对象个体中任何两个不同的对象个体。

(3)在朴素集合论中,集合中的元素既可以是物理世界中的对象,也可以是我们头脑中形成的观念对象。比如:将“北京大学2002年所有在籍学生的全体”作为一个集合,其元素都是具体现实的人(在籍学生);将“所有实数的全体” 的对象,作为一个集合,其元素(实数)便是由理念抽象的对象组成的集合。作为数学理论,集合论所讨论的集合,基本上都是由人类理念在其抽象过程中产生的对象汇集而成的。只有在将数学应用于现实时,才会涉及到由现实物理世界中的对象作为元素组成的集合。因此,在理解作为数学理论的集合论时,一定要适应抽象的思维方式和观念对象的建构方式。

如果以符号A 表示一个集合,a 表示一个对象个体,假如a 在那些汇集为集合A 的对象个体之中,我们称a 属于A ,记为A a ∈,否则记为A a _

∈。如果A a ∈,称a 是A 的元素,也称集合A 含a 。按照上面的理解,若A 与B 是两个集合,当我们可以判定(证明)A 的元素也都是B 的元素或者可以判定没有任何一个A 中的元素不属于B ,我们称A 被B 所包含,或集合B 包含A ,记为B A ?。集合, 注:请读者注意在本书中对“含”与“包含”这两个词汇的不同用法。当B A ?且A B ?时,我们便认为A 与B 是两个完全相同的集合,记为A =B ,这时A 与B 作为集合被看作是同一个对象。如果B A ?,且A ≠B 可以明确记作B A ≠

?,称A 是B 的真子集。

1.2 . 集合运算及某些特殊集合的符号表示

我们假设读者已经熟悉常见的集合运算(的表示方法)及其满足的运算律。这里只将其列出,不给出详细的解释和验证。在下列各式中,将符号,,,,,i i B A B A X A 均表示集合,I 表示指标集。

(1) 集合的常见运算

ⅰ)集合的并:A A B A A i ∈

∈??? , , I i ; ⅱ)集合的交;A A B A A i I i ∈

∈??? , , ; ⅲ)集合的差:B A \;

ⅳ)集合的补:若X A ?记A X A C X \=,称A C X 为A 的补集(以X 为全集),当明确X 作为全集,不会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将A C X 简记为C A ;

ⅴ)对称差:)\()\(A B B A B A ?=?。

(2) 集合运算所满足的运算律

(ⅰ)交换律:A B B A A B B A ?=??=? , ;

(ⅱ)结合律:)()()()(C B A C B A C B A C B A ??=????=?? , ; (ⅲ)分配律)()()()()()(C A B A C B A C A B A C B A ???=?????=?? , ; (ⅳ)迪摩根律:)\()\()(\)\()\()(\C A B A C B A C A B A C B A ?=??=? , ; (ⅴ)幂等律:A A A A A A =?=? , ;

(ⅵ)吸收律:A B A A A B A A =??=??)()( , ;

如果以X 为全集,还有

(ⅶ)同一律:A A A X A =?=?φ , ;

(ⅷ)零律:φφ=?=?A X X A , ;

(ⅸ)补余律:φ=?=?C C A A X A A , ;

(x )双补律:A A C C =)(;

(xi )推广迪摩根律:i I

i C i I i i I i C i I i A A A A ∈∈∈∈?=??=?)()( , 。 下面再介绍一种表示集合的并与交运算的方法。

设A 是一个集合,并且A 中的元素也是集合,我们定义

a A a A A a A a ∈∈?=??=? , 。

特别应当注意,只有当A 中元素也是集合的时候,A A ??与才是有意义的。其次,我们还规定:φφ?? , 没有意义。

最后我们引入一些常用集合的表示符号:

N 表示正整数集(以每个正整为其元素);

Z 表示整数集;

Q 表示有理数集;

R 表示实数集;

[]b a ,表示以b a , 为端点的闭区间;

][b a ,表示以b a , 为端点的开区间;

]][[b a b a ,, , 分别表示左开右闭的和左闭右开的区间(以b a , 为端点)

§2 集合论的内容和意义

我们总能看到这样的提法:集合论是现代数学的基础。但为什么集合论就是现代数学的基础呢?有些人困惑,像集合这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概念,像各种集合运算(并、交、差)那样简单的运算关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困难。为什么集合论却是迟于微积分学二百年才产生呢?以至于有人认为集合论迟到了两千年。其实,要搞清这一点,就要先弄清“集合论”作为一门数学理论,它所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什么,进而还要搞清数学的发展为什么要考虑这些问题。

2.1 集合论研究什么?

其实,要搞清集合论是干什么的并不困难。假设你面临有一群牛组成的集合,如果从纯数学的角度考虑,对此集合,你能干些什么呢?很显然,那就是“计数”。至于这些牛是否有口蹄疫,并不是数学家感兴趣的事。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集合论”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建立为集合(的元素)进行计数的理论。有些初学者依然可能困惑,为集合计数不是太简单了吗?小学生都会。是的,为有限集合计数大家都会,只要学过了自然数就行。但是集合论所研究的都是为“无限集”计数的理论。显然,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然数理论可以看成是关于“有限”的集合论,而集合论可以看成“无限”的“自然数理论”,即自然数理论到无限(集)的推广。

于是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人类的活动都是有限的,所谓“无限”是无法完成的。人们谈论无限时,都只是在说一个无法完成的过程。它有什么必要成为研究的对象呢?

为了说明这一点,有必要回顾高等数学(主要指微积分学)在发展过程中曾面临的一些问题。

2.2 变量数学,导数与无穷小

许多人认为,微积分学的产生标志着从初等的常量数学时代进入到了高等的变量数学时代。这种以变量与常量来区分高等数学(微积分学)与初等数学的看法也许有以下几点依据。首先,微分学所研究的对象是函数。以当时人们的直观认识,可以认为是在研究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而非常量(数)的运算关系;其次,从所产生的新方法来看,主要引进了像求导数这样的计算。而这个计算,又是以求解两个变量之商在变量趋于0时的生成结果....

为目的的;最后,从表达的语言来看,人们是以直观的动态语汇来描述导数产生过程的。下面的几段论述源自微积分学的两位重要创立者,这些论述表明当时的人们是如何认识导数的。

牛顿认为导数是“量在其中消失的终极比,严格说来,不是终极量的比,而且它与无限减小的这些量所趋近的极限之差虽然能比任意给出的差更小,但是在这些量无限缩小以前既不能越过也不能达到这个极限。”而瞬时速度“既不是在物体达到最后位置、运动停止时之前的速度,也不是达到以后的速度,而是正在到达那一瞬间的速度(是无穷小的比)。即物体以这样的速度到达它的最后位置并且停止。同样的,就消失量的最后比来说,应理解为不是在量消失之前,也不是消失后,而是正当他们消失时的比。”

莱布尼茨认为:“一个过渡的状态或者这个消失的状态是可以设想的,其中实际上仍然没有出现完全相等或精致,……而是进入这样一种状态,即差小于任何给定的量,在这种状态下,得留一些差,一些速度,一些角度,但它们每一个都是无穷小。”莱布尼茨还认为:无穷小是一种理想元素,是一种有用的工具,它们有助于我们通过直观发现真理,而且这些无穷小也可遵循通常的四则运算法则进行运算。 他们这些费力的解释是为了回答导数dx dy

或)('t ?是不是0

0的问题。这也是现代某些没能深刻理解极限概念的人所追问的问题。当时,一位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主教曾向微积分的拥护者们提出了类似的问题。当牛顿和莱布尼茨以无穷小之比来说明导数时,它们无法回答“无穷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一个不是0又比任何实数(的绝对值)都小的量还是数吗?显然不是,因为实数里面没有它。这个像幽灵一样的“无穷小量”一直困扰着当时的数学家们。这个思想上的困扰被人们称为数学史上的第二次危机。

2.3 标准极限理论的提出——数学思维公式和数学语言的转向

仔细分析前面牛顿和莱布尼茨的那些说法,笔者认为在他们的思想方式中有如下一些局限性。

(1)他们将现实的运动过程与人的思维抽象过程混为一谈。从而,其思想的表达都是用自然语言和直观的动态语汇进行描述。

(2)将导数运算与有限运算看成类似的,即认为最终比是变化过程中自然“生成”的,就如3+5=8一样,8是3于5合在一起才能实现的结果。这种认识

统治了相当长的时间,以至于人们会争议∑∞

=-1)1(n n 到底是等于1,0,或是

21。

后来,经过达朗倍尔、波尔查诺、柯西,尤其是维尔斯特拉斯等人的工作和

思考,导数的“本质”逐渐地清晰起来。这源于极限概念的提出和完善化。最后形成标准化的即ε-语言的极限理论,彻底地澄清了原来在微积分学中的各种概念混乱。那么极限理论的引入是如何解决了“第二次危机”中的困难呢?它在数学发展方向上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笔者将对此作一简要分析(后面的某些观点属于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在任何一本系统讲授微积分的教材中,人们都可以看到ε-语言定义的极限概念。如果教材编写者写得清楚,我们都可以看出,所谓一个函数)(x f 在0x 点处的导数不过是差商00)

()(x x x f x f x y

--=??在x ?趋近于0(x 趋近于0x )时的极限..

(如果存在)。而按极限的定义,这个极限(如果存在,记为a )并不是上述x 趋近于0x 所“生成”的结果,而是事先已经“存在”的一个实数a ,当x 趋近于0x 时,差商也不断地“逼近”着这个事先就已存在于那里的数a 。同样,在数列{}N ∈n n x 有极限A 时,这个A 也是一个“事先在那里等候”的实数,极限概念完全回避了“x 是否到了0x ”以及“n 是否都已全部穷尽”这样的问题。

仔细核查ε-语言的极限概念,它起到了如下的作用:

(1)区别了人们的抽象思考过程与现实的运动过程,用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语言代替了直观动态描述。

(2)摆脱了过去在初等运算中形成的“计算结果生成观”,建立了“无限运算结果的逼近观”;

(3) 将所讨论的对象,由无法进行逻辑分析的直观“变量变化”关系转化为两个具有一定结构(顺序与度量结构)的数集之间的结构关系,从而实现了数学对象的“静态”化。

正是以上的这些作用,大大改变了人们对数学的认识,尤其是对数学研究的界定方式及其相关关系的思考方式,并由此引起了数学语言的重要转向。原来以自然语言的动态语汇所给出的直观描述逐渐被人造语言的静态语汇所给出的形式规定所取代。

比如说,过去人们在求瞬时速度、曲线弧长和不规则图形的面积时,总是自然地认为是在求一个客观实在的量。但在现代的数学处理方式中,这些都是利用极限“定义”(规定)的形式对象(起码从纯数学的角度考虑)。

再比如,由于两千多年前爱利亚的芝诺提出的悖论,亚里士多德不愿意承认曲线是由点(或时间是由时刻)组成的,因此人们将曲线看成动点的轨迹。但是当极限概念建立以后,人们开始将目光转向实数点集的结构研究,曲线也就自然被描述成点的集合了。原来变动不居的动态对象,一旦被界定为是由点组成的集合,就完全成了可以进行逻辑分析的静态对象。

2.4 集合论产生的思想渊源

在标准的ε-语言的极限概念产生以前,人们很自然地从直观上想象连续函数基本上都是可导的(除去个别的尖点)。可是极限理论使得严格的逻辑分析取代

了直观的想像。正是建立了极限理论的 -语言定义方式的维尔斯特拉斯构造了处处连续而又处处不可导的函数。这些工作标志着数学开始从直观描述动态“变量的过程联系”,转化为逻辑分析静态“集合结构”的形式关注。然而,将动态的“变量”转化成静态的集合,其集合基本上都是无限集。人们为了消除“无穷小量”带来的矛盾,不得不考虑“无穷多(元素)”的集合。虽然在过去两千多年来,人们一直极力回避谈论无限集,但现在无法回避了。

极限概念的完善化,使得“常量”与“变量”的区别转化为“有限”与“无限”的区别。对数学分析而言,这也是与初等数学最根本的区别。因为判断极限是否存在,在一般情况下无非是判断两个具有一定结构的无限集之间的关系。但是,比较两个无限集的区别,最基本的比较应是集合元素的多少。所以,数学分析的深入(势必)将引起人们对无限集合的“计数”方法的关注。虽然,作为集合论创始人,康托是在研究三角级数展开式唯一性问题时考虑到无限集之间的比较方法问题,就具体问题而言,似乎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以当时的数学发展进程而言,这个偶然却是必然之中的偶然。事实上,在康托之前,就有人在认真地探讨无限集的比较问题。当然,这并不能抹杀康托的功绩。康托是第一个全面冲破了过去陈旧观念束缚的人,因而才有了真正意义的创新并成功的建立了新的理论。

2.5集合论的作用

首先,由于集合论的建立,提供了在一定的逻辑基础上分析无限(集)的方法。因此,人们对无限集以及在无限集上的各种结构关系的研究可以不断深化。从而涉及的无限次集合运算的测度理论被建立起来,这成为建立实变函数,泛函分析,现代概率论以及其它一些现代数学理论分支的基石。

其次,当人们不再以恐惧的心理躲避无限集以后,将数学研究的对象描述成具有一定结构的集合,便成为自然而合理的选择。于是,集合论为绝大部份数学理论分支提供了可以统一使用的语汇,集合语言也就成了几乎所有经典理论数学的统一语言。

最后,在相当广泛地意义上,集合之间关系恰好反映了命题(函项)之间的逻辑关系。如果说人们一直在追求着数学在逻辑上的严密性,那么建立在集合论基础上的数学就几乎接近了人们所期待的标准。

综合上述理由,人们认为集合论是现代数学的基础也确是有道理的。

当然,集合论并没能为整个数学提供终极的基础,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但若是抱着一种较为合理而不过分的期望,集合论为数学发展所提供的平台也算是相当牢固和宽广的。

§3集合语言与命题函项

上一节曾指出,标准极限理论的产生,使得原来数学中的量的变化过程被转化成静态的有结构关系的集合。于是,数学所考察的大量对象也都被描述成了集合。于是集合论便为一般的数学分支提供了统一可用的语汇。这也是为何有人称集合论是一种语言的原因。但是,如何具体描述一个集合呢?有人说,集合的引入简化了许多逻辑关系。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一点是建立在能够正确描述集合的基础上的。如果不能正确地描述集合,或是不能正确理解对集合的描述,

那么集合的引入不仅不能使数学中的逻辑关系清晰和简明,反而会带来大量的混乱。事实上我们在一些文献中,经常会见到不规范的集合描述,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歧义和误解。为了说明集合表示方法,有必要介绍一点逻辑常识。

3.1逻辑学中的几个概念

(1)逻辑连接词与复合句

一般将一个完整的简单陈述句称为简单句。比如,“3是奇数”就是一个简单句。将若干个简单句连接起来可以组成一个复合的句子,比如,“3是奇数并且9是3的倍数”。此外我们还将一个简单句的否定形式称为复合句。在把一些简单句组合成一个复合句子时主要是利用一些连词。在现代符号逻辑中,规定了一些特定的符号来代替常用的连词,这些符号的引入使复杂句子的形式相对简洁,更为重要的是有助于对句子之间的形式关系进行程式化的分析,从而使逻辑代数化。常见的逻辑连接词有如下几种:

否定词(用符号?表示),其作用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不是…”,“非…”。例如,“x不属于A”,就可以用逻辑符号记为)

x?表示)。

?(当然也可以用A

(A

x∈

析取词(用符号∨表示),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关联词“…或者…”。比如语句“x 属于A或者x属于B”就可以完全符号化为:B

x∈

∈。

x

A

合取词(用符号∧表示),其作用相当于自然语句中的关联词“…而且…”。比如,语句“x属于A且x属于B”可用符号表示为:B

∈。

A

x

x∈

蕴涵词(用符号→表示),其作用相当于自然语言中的关联词“若…则…”,“如果…,那么…”。比如语句:“如果x

-x”可用符号表示为

3<

3,那么0

<

x。

-

3

3<

逻辑联结词之间也有一种顺序,直观地说,顺序体现的是这些联结词与其它符号的“亲和力”。比如“B

∈”其实意味着这样的理解

?

A

x∈

x

A

?

∈。一般地,亲和力最强的是?,然后依次是∧、∨、→。例x

x∈

(

(

)

))

(B

如语句:“如果x是有理数而且y是整数,那么z不是实数”可表示为:

?

x∈

∈。

R

z

Z

y

Q

当A与B是表达正确(即合乎语法要求)的句式时,那么A

A?

∧,

,

,

B

A

B

B

A

也都是表达正确的句式。由此,利用上述逻辑联词,我们可以组成各种复杂的复合句式。

(2)命题与命题函项

一个能判断真假的陈述句称为一个命题。比如:“8是一个偶数”就是一个命题,且是真命题。现考察下面的陈述:x是一个偶数。如果我们将“()是一个偶数”这个缺失主语的句式简记为)

(p,那么前一陈述句就可以表示为)8(p,后一陈述句可表为)x(p。正如前述)8(p是一真命题,但是)x(p却不能判断真假,因为我们不知道x是什么。我们将这里的x称为个体变元,自然数8称为个体常

元。直观理解,个体变元表示一个未定个体,在本质上)x (p 与) (p 是一样的,都缺失明确而具体的主语。而所谓的个体常元则是一个具体而明确的对象。象)x (p 这样的句式,不能判断真假,故不是一个命题。但若以一个个体常元,比如3来代换)x (p 中的x 便得一命题)3(p ,我们知道)3(p 是假命题。)x (p 与函数表达式)(x f 有类似之处,比如,sinx 经常表示一个“函数”,而不是数。但若以常元π代换x ,便得一具体的数)0(sin =π。源于这种相似处性,我们称)x (p 这种句式为“命题函项”(或命题函数)。除了含有一个个体变元符号的命题函项,还有含若干个个体变元的函项,比如,“x 小于y ”就是含两个变元的命题函项,将它简记为),(y x q 。显然,只有当x 与y 都被个体常元(实数)代换之后,才会得一命题。

(3)量词

是否有个体变元符号的句式就一定不是命题呢?不是的。比如,“任意一个实数x 都小于3”就是一个命题,它是假命题。再比如,“存在一个实数x 小于3”是一个真命题。看上去,这两个句式中也有个体变元x ,为什么它们会成为命题呢?这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以第一句为例,它可以有两种解释:(1)“3是实数中最大的”、;(2)“实数集中每个元都小于3”。按第(1)个解释,这是对“3”所下的一个判断,按第(2)个解释,则是将整个实数集作为形式主语。也就是说这些句式并非是对一个个体变元x 下什么判断。

数理逻辑中规定了两个特别的符号:??,,它们称为“量词符号”。其中“?”表示存在,“?”表示“任意一个”(或“对于任意一个”)。比如,)3(

在组成复杂句式时,量词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假设A 是一个表达正确的句式,则xA xA ??,也都是表达正确的句式(表达正确意指合于规定语法,并不意味命题本身的真)。

在有量词的句式中,特别要提到量词的辖域。以“)3(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的量词的顺序。下面两个句子说明了量词顺序的重要性。设论域是人类,

①y x ??(y 是x 的父亲)。它的日常语言表示为:每个人有一父亲。

②x

?(y是x的父亲),它的日常语言表示为:有一人是每个人的父亲。

y?

读者不难看出这两个命题的重大差异,尽管它们只是颠倒了两个量词的顺序。

如果一个变元符号x在某个量词x

?或x?的辖域之内,这个变元x就称为约束变元,不是约束变元的变元称为自由变元。如果一个句式中没有自由变元,就称为“封闭句式”,或简称为“闭式”。从前面的例子,读者可以看出,一个正确表达的“闭式”就是一个“命题”。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含有自由变元的句式(当然其表达方式要正确)就是一个命题函项而非一个命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对特定的论域,由于该论域自身特殊性质的限定,使某些含自由变元的句式有时也能被看成命题。比如,以自然数集为论域,句式(x

0)就在某些场合下

被认为是一个命题,但这个句式作为命题应等价于闭式“)

?”,或者说它

x≤

0(x

只是看作x

0)的一种简写形式。另外,在数理逻辑中必约定,当)?(x

φ中

(x

有自由变元x,又要将其看成命题,那么它就等价于)

?。

(x

3.2.集合表示方法

表示一个具体集合的方法视情况而定,大体有两种方式。

(1)描述法(或概括原则)。这是最常见也是最正规的方式方法。它的标准形式为

{x:)x(p}或{x|)x(p} (1)

其中x是一个个体变元符号,)x(p是仅以x为自由变元的命题函项(在形式上是一个正确表达的只含有一个自由变元x的句式),而且不是命题。当我们将一个具体对象,比如说是“8”(个体常项),代换)x(p中x得到一命题)8(p。若)8(p 真,则对象“8”就是上述所表示集合的元素:若)8(p为假,“8”就不是该集合的元素。在利用描述法表示一集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ⅰ){x,)x(p}与{x;)x(p}都是不正确的,容易引起误解。在x与)x(p之间只能用冒号或竖线来分隔。

ⅱ)一般来说,在(1)式中的)x(p只能有且必须有一个自由变元。考察下面公式(设论域为自然数集):

{x:x

?(x

0)}

0}与{x:x

显然前者是自然数集,而后者却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集合。再如{x:y

x<}也没有给出明确的集合。前面的问题出在x

0)无自由变元,本身是一命题,

?(x

而后者多一个自由变元y,即使将x代换为常元,仍然无法判定真假。

在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x :y x <}这样的表示也可能是有意义的。比如我们在行文中若有如下表述:“对任意R y ∈,记}:{y x R x x A y <∧∈=”,这时y A 的表达式是有意义的,但y A 的确定要由y 的具体取法所决定。事实上,上述的整段话是在规定一族集合,而不是一个集合。其中y 是在{x :y x <}之外来确定的。

ⅲ)在表示坐标平面的坐标集(或平面中点的集合)时,会有如下表示方式 {y x y x <:),(} (2)

事实上,这个表示等价于

))},((,:{y x z y x R y R x z =∧<∈?∈? (3)

所以(2)式可以看成是(3)的简化形式。当然,以(2)来表达是可以的,但要注意,当表达集合中一个元素时,若出现了n 个变元符号,那么对应的命题函项中也就应当有同样多的自由变元符号。比如(2)式中的),(y x 就是由两个变元符号表示的元素,集合表示中的命题函项“y x <”就是两个自由变元。

讨论题:设论域是实数集合,试讨论下面的表达方式是否明确描述了一个集合。设A 是由一些实数组成的集合,

{N n n i A x x x x i i ∈=∈?;2,1,:21 }

(4) {N n n i A x x x x i n ∈=∈?;2,1,:21 } (5)

(2)列举法。严格说来,列举法不是很正规的方法,但却常用。在满足如下条件时我们可以用列举法表示集合:①所需表示的集合中的对象非常明确;②集合中的元素有限且很少,或者尽管无限但元素之间有明确的规律性关系。比如知道所要表示的集合是“数”的集合,那么{6,5,3}就表示由三个数所组成的集;{ ,2,,8,6,4,2n }表示由正偶数组成的集合。

这里提到“集合中的对象非常明确”这一点是必要的。考察下面两个表示:{1,1,1,0,0}与{1,0}。这两个集合是否是相同的呢?再比如{北京,中国的首都}与{北京}是否是相同的集合呢?如果不能明确所要表示的对象是什么,上述问题是无法准确回答的。如果是表达“数字符号”的集合,那么前者有5个符号,而后者却只有2个符号,这两个集合是不相同的。第二个问题的判定也存在类似之处,读者可自己辨析。

(3)关于描述法的简化。在一些文献中会出现一种描述法的简化形式,比如用“实数”表示“x :x 是实数”。一般说来,在前后文中能够使读者确切知道这种表示就是描述法的简化形式。利用这种表达方式也是可以的,但是在多数情

况下,这种简化方式会引出歧义和混乱,所以应当慎用。

i )如果没有明确的背景,{实数}可以导致三种不同的理解:由所有实数组成的集;由“实数”这个概念(或名词)组成的单元集;由所有实数组成的集为元素构成的集。

ii )当所论数学内容涉及多层次集合时(如拓扑学、集合论等),上述简化表达极易造成集合层次的混乱,从而出现逻辑混乱。

(4)关于相异性原则。集合论研究的是如何为集合中元素计数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比较不同集合之间元素多少的问题。因此,如果同一个对象作为一个集合中的元素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方式表示,决不可将这个对象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而只能作为一个元素。比如在{x :x 是三国时期的历史人物}这个集合中,“孔明”与“诸葛亮”作为历史人物只能是一个,也就是上述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再比如,对任意自然数d ,以自然数为元素的集合}

:1{N n nd A d ∈+=中,当d 取0时,集合}1{0=A 就只是一个单元素集合。

相异性原则的根本含义是:不能将同一元素重复计算成多个元素。这个原则并不妨碍在表达时,可能对同一元素给出不同的描述。重要的问题是,明确集合的组成对象,并能区别其对象的异同。读者将会看到,在集合论内容展开过程中,元素的重复表示是难以避免的。

§4.集论语言与数学概念

我们在前面曾指出,集合论的建立是数学发展的需要,同时它也为数学提供了充分多的对象模型和语汇,从而使数学研究的对象可以被描述成静态的、能够进行逻辑分析的对象。本节将介绍一些十分重要的数学概念,它们都是用纯粹集论语言定义的。

当我们说“集合”概念是在数学中不定义的基本概念时,往往意味着其它没有被称为基本概念的数学概念,应当是被定义的。又因为只有“集合”(包括“∈”)不定义,那么,其它的对象也只能由“集合”来定义。我们已经十分熟悉一些数学所研究的对象被描述成集合,比如说各种数的集合、各种曲线等等。但是,当我们建立这些对象的时候,却是为了研究这些集合之间以及集合元素之间的关系,比如运算、顺序、映射等等。换句话说,这些关系往往是数学所要研究的更重要的“对象”。那么,什么是关系呢?

在日常生活中,“关系”一词的含义十分广泛,如果一定要解释其含义也要用到与其意思相同的其它词汇,所以也都是意会。在数学中,人们所具体考虑的是数学对象之间的联系,而数学对象又往往被描述为集合。所以数学中所说的“关系”也只是集合之间的关系。那么,如何利用集合概念定义关系概念呢?考虑一个正常生活的例子。比如说“夫妻关系”,当我们说某人a 与某人b 是夫妻关系时,即表明这两个人有夫妻关系。但“夫妻关系”本身当如何解释呢?其实“夫妻关系”也就是所有夫妻所具有的共同的关系(属性)。如果将所有的“夫妻”都列举出来,也就将“夫妻关系”的含义穷尽了。而所有的“夫妻”也构成一个集合,比如我们记A 为男人集合,B 为女人集合,

=R {B y A x y x ∈∈,|),(并且x 与y 是夫妻}

这个R 就可以表示“夫妻关系”这个概念(的外延)了。利用外延(往往是一个集合)来定义一个概念,是近现代数学的主要定义方法。下面我们先给出一些准备概念,这些概念在数学中也是常用的。

4.1定义 (序偶与无序偶) 集合}},{},{{b a a 被记为),(b a ,称为由b a ,构成的序偶,集合},{b a 称为无序偶。

不难验证),(),(d c b a =当且仅当)()(d b c a =∧=,这也是),(b a 称为序偶的原因,它强调b a ,的顺序是很重要的,因为当b a ≠时),(),(a b b a ≠。

4.2定义(笛卡尔积)A ,B 是集合,集合

},|),{(B y A x y x B A ∈∈=?

称为A 与B 的笛卡尔乘积,也常简称为集合A 与B 的乘积。

虽然在正式的定义中,有序n 点组以及n 个集合的笛卡尔积是归纳定义的,比如

)),,((),,(z y x z y x =,

)),,,,((),,,,(121121n n n n x x x x x x x x --= .

但本书在这里n n n n A A A A A A A A ????=????--)(121121 将不拘泥于过份严

格的形式化描述,我们只规定

),(),,,(2121n n y y y x x x =当且仅当n n y x y x y x ===,,,2211 。

并由此规定

{}n n i i n i n A x A x A x A x x x x x A A A ∈∈∈∈=???,,,,,|),,,,,(22112121

并约定{}C z B y A x z y x C B A C B A ∈∈∈=??=??,,|),,()()(

注:如果按正式定义,感兴趣的读者可以检查,一般情况下,C B A ??)(与)(C B A ??中的元素是不相同的。但在本书中,这样的区别没有什么意义。为了方便,我们给出了上面的约定。但按正式定义方式,读者可以体会到像n 元有序组,也被定义为一个集合了。

我们还可以引入无限多个集合的笛卡尔集。记

),,,()(21 i N i i x x x x =∈

并规定 N i i N i i y x ∈∈=)()( 当且仅当 i i y x N i =∈?, 。于是

{})(|)(i i N i i N i i A x N i x A

∈∈?=∈∈∏

特别的,如果每个A A i =,则记

A n n n

i i A A A A A 个???==∏

=1

N N i i A A =∏

其实N i i x ∈)(表示的是一个点列,N A 则表示由A 中的元所能组成的所有点列的集合。

4.3定义(关系) 设B A 、是集合,R 是B A ?的一个子集,则称R 是A 与B 之间的一个关系。如果B A =则称R 是集A 上的一个关系。

4.4定义 设 B A R ?? ,C B H ??,记

{}R y x B y A x D o m R ∈∈?∈=),(,|

{}R y x A x B y R a n R ∈∈?∈=),(,|

{}R y x x y R ∈=-),(|),(1

{})),(),((,|),(H z y R y x B y z x R H ∈∧∈∈?=

与RanR 分别称为关系R 的定义域和值域;1-R 称为关系R 的逆关系,显然它是B 与A 之间的关系;R H 称为关系R 与关系H 的复合关系,易知R H 是A 与C 之间的关系。

4.5定义 (关系的限制与遗传) 设R 是A 与B 之间的关系,B B A A ??00, 记 {})(,|),(0000|00B A R B y A x R y x R B A ?=∈∈∈=?

称00|B A R ?为关系R 在0A 与0B 上的限制。

{}00||),(0A x R y x B A R R A ∈∈=?= ,

称0|A R 为R 在0A 上的限制。特别地,当00,A B A B == 时,称)(00|00A A R R A A ?=? 为关系R 在0A 上的遗传关系,

或称之为关系R 在0A 上的遗

传关系。

我们还引入一些记法,目的是为了有时在叙述上的方便和直观。

当R y x ∈),(时,我们也记成xRy ,若B B A A B A R ????00 , , 记

[]{}xRy

A x

B y A R , 0:0∈?∈= []{}xRy

B y A x B R , 001:∈?∈=- 另外,记

{}A x x x A ∈=?|),(,

称A ?为A A ?的对角线,也称A 上的恒同关系。当集合A 是确定的时,A ?可简记为?。

因为B A ??φ总是成立的,故φ可以看成A 与B 之间的一个关系,成为空关系,其实“空关系”所表示的是什么也没有的“关系”。

注意到当B A ?有很多元素时,A 与B 之间的关系也会有很多的。因为B A R ??当且仅当)(B A P R ?∈,不难看出,当B A H R ??,时H R H R H R \ , , 等等也都是A 与B 之间的关系。在数学中,有许多关系是令人感兴趣的。但有几类关系是我们常要探讨和应用的。本节着重介绍三种类型重要的关系,它们分别是:

(1) 映射;(2)一个集合上的等价关系;(3)一集合上的序关系。

1. 关于映射

映射(或函数)概念是数学中一个核心的概念。几乎所有的数学问题都与映射有关。比如,数学分析就是以“分析函数”为其主要课题。下面给出纯集论语言的映射定义。

4.6定义(映射) 若关系B A f ??满足

1)A Domf =;

2)21212211)()),(()),((y y x x f y x f y x =→=∧∈∧∈

则称f 是A 到B 的一个映射,当f 是A 到B 的映射时,记为B A f →: (或B A f →)。另外,我们也用记法)(x f y =或者y

x f (在不会引起歧义时简记为y x )表示f y x ∈),((或xfy )。

回顾过去“映射”定义中用到的“对应法则”,在这里已经被一个满足两个条

件的“关系”所替代了,而这个“关系”其实是一个集合。两个映射f 与g 是否相等完全决定于作为集合的f 与g 是否相等。假设

}{}{),(|),(),(|),(y x Q y x g y x P y x f == ,

显然,这里的命题函项),(),(y x Q y x P 与相当于“对应法则”的描述,如果它们不同,可能意味着“对应”的操作程序(算法)不一定相同。但是如果g f =,那么两个映射就是相同的。这样的处理便清除了由“对应法则”的不同理解而造成的争议。

由于映射也是关系,所以前面关于值域,复合,限制等概念也都适用于映射,这里不再单独说明了。但是映射f 作为一种关系的逆关系1-f

却不见得是映射。

4.7定义 若映射B A f →:满足

2121)()(x x x f x f =→= 则称f 是一个单射;若B Ranf =,则称f 为满射;当f 是既单且满的映射时,称f 是一双射。

若存在集A 到B 的双射,称A 与B 是集同构的,也称A 与B 是等势的(关于势的概念在后面将专门讨论)。读者很容易证明下面的结论。

4.8命题:映射B A f →:的逆关系1-f

是映射当且仅当f 是一个双射。 为了不引起歧义,只有当1-f

是映射时,我们才用)(1y f x -=这样的记法表示1),(-∈f x y 。如果1-f

不是映射,则)(1y f -表示集合}{y x f Domf x =∈)(|。在应用符号)(1y f

-时,应对其含义作必要的交待。若B A f →:,B B A A ??00 ,

记 []{}[]{}0010)(:))((:B x f A x B f x f y A x B y A f ∈∈==∈?∈=- 。

[]0A f 称为0A 在f 之下的像集,[]01B f -称0B 在映射f 之下的原像集。 注意:当A a ∈且A a ?时,[]a f a f 与)(所表示的对象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Ranf 中的元素,后者是Ranf 的一个子集。

对任意的A ,A ?是A 到A 的一个映射。

当我们将A ?看作映射时,记A ?为A Id ,A A Id A →:称为恒同映射。显然对任意A x ∈,x x Id A =)(。

当A 与B 是集合时,引入如下集合:

}{的映射到是B A f f B A :=

称之为A 到B 的映射集。当}{1,0=B 时,我们记

}{21,0A A =

对任意2A f ∈,f 是A 到二元集}{1,0的一个映射。记}{1)(|=∈=x f A x A f ,

显然[]}1{1-=f A f 且f 满足

?????∈∈=f f A x A x x f , , 01)(

现对A 的任意一个子集C ,定义一个映射}{1,0:→A x A C ??

?∈∈=C x C x x x A C , , 01)(

称A C x 是子集C 的特征映射(C 作为A 的子集)。当明确所论子集是哪个集合的子

集时,C 的特征映射可简记为C x 。由前面的讨论可知,任意2A f ∈,f 是子集f A 的特征映射。

4.9命题:A 是集合,则2A 与A 的幂集合)(A P 等势。

证明:定义2)(:A A P F →,任取)(A P C ∈,C x C F =)(。由前面的讨论,易于验

证F 是一双射。■

由于任何集合的子集可由该子集的特征映射所唯一确定,因此人们经常用特征映射来表示一个子集,并将映射集2A 与A 的幂集合同样看待。

2. 集上的等价关系与元素的分类

我们在认识的过程中往往要按一定的性质将对象加以分类。设 ?}

{I i A i ∈=|满足条件:∪?=X ,且?中两个不同的元素都是不相交的集合,则称?是X 的一个分划。如果我们认为分在一个类(是X 的子集)中的元素是相关的,我们就

在X 上定义了一个关系,反过来,这个关系也可以决定的一个分划。那么能够决定X 的一个分划的关系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引入此种类型关系的定义。

4.10定义 设A A R ??,..t s

1)R x x R ∈??),( , 即;

2)R z x R z y R y x R R R ∈∈∧∈?),(,),(),(则即 , ;

3)R z y R y x R R ∈∈?-),(),(1 , 则即。

则称R 是A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其中1),2),3)分别称为自反性,传递性和对称性。

4.11 例 (1) 设{}实矩阵是n n A A X ?=|,考虑下列X 上的关系。

{}的行列式的值的行列式不大于

B A B A R |),(1= {}是相似矩阵

与B A B A R |),(2= }{1|),(3的秩是B A B A R -=

}{的秩相等与B A B A R |),(4=

不难验证1R 与3R 不是等价关系,2R 与4R 是等价关系。

(2)设{}R R Q R ??∈-==y x y x R X |),( , ,则R 是实数集R 上的等价关系■

上面曾经讲过,定义X 上的等价关系是为了将X 的元素进行分类。现假设X X R ??是X 上的等价关系,X a ∈,记

[]}{R a x X x a R ∈∈=),(|(当R 已明确,可将[]R a 简记为[]a )

称[]R a 为元素a 所在的R 等价类(或a 所在的等价类)。设R 与X 如上所述,容易验证下列事实

(1)[][]R R b a =当且仅当R b a ∈),(;

(2)R b a ∈),(当且仅当[][]φ=R R b a ;

(3)记[]{})(|/R a A X a X A A R X =∈?∧?=,则R X X /=。

这里的R X /称为X 关于关系R 的商集。上面的(2)与(3)表明商集R X /恰好构成了X 的一个分划。反之,前面曾说明,若给定X 的一个分划,可利用分划定义X 上的一个关系(分在同一类的两个元相关)。读者不难验证,由此分划

定义的关系也一定是一个等价关系。

3. 在集合上定义序关系

顺序关系是数学所要探讨的一种重要的结构关系。但顺序关系的结构类型是非常多的。抽象出其中共同特点便产生了顺序结构的数学定义。

4.12定义(序与序集)设R 是集合X 上的关系,满足

1)φ=?R ,即)),((R x x x ∈?;

2)R R R ? ,即R z y R y x ∈∧∈),(),(则R z x ∈),(。

称R 是X 上的偏序关系,),(R X 称为一个偏序集。在序关系是已确定的时候,“偏序集),(R X ”也简称为“偏序集X ”,偏序集也可简称为序集。

上述定义的偏序关系可以称为严格序关系,即没有反身性。人们习惯于用严格小于号表示这样的关系,比如以X <表示一个X 上定义的严格序关系。但也有人乐于用不严格的序关系。比如当R 或X <表示一个严格的偏序关系时,我们可

以用R ?或X X

4.13命题:设H 是X 上的一个关系且H R H ?==? , φ,若H 是X 上的一个严格偏序关系当且仅当R 满足下列条件:

1)R x x X x ∈∈?),( , ;

2)若, R z x R y x ∈∧∈),(),(则R z x ∈),(;

3)若R z y R y x ∈∧∈),(),(,则y x =。

证明留作练习。

正是由于4.13命题所给出的这样一种关系,有些文献也以4.13命题中的三个条件作为偏序关系所应满足的性质。不难看出,满足这些条件的关系相当于不严格序关系。就如我们平时在谈论数的大小关系时,有时用严格不等号“<”,有时用不严格不等号“≤”。在本书中,我们经常用),(L L <或),(L L ≤表示一个序

集,其中“L <”则表示满足定义4.12中所列条件的严格偏序关系,而“L ≤”则表示不严格序关系(满足4.13命题中的三个条件)。

4.14例:设X 是闭区间[]1,0上的所有连续函数所组成的集合

[]{})()(,1,0|),(1x g x f x g f R <∈?=

{}??<=10102)()(|

),(dx x g dx x f g f R {}??≤=1010

3)()(|),(dx x g dx x f g f R 可以验证1R 和2R 都是偏序关系(严格),但3R 不是偏序关系。因为存在函数

??=1010)()(,,dx x g dx x f g f ,即3),(R g f ∈且3),(R f g ∈,但g f ≠。■

注:3R 只满足4.13命题中的第1)与第2)个条件。一般称这样的关系为预序关系。本

书不专门讨论这类关系。

我们可以看出上面的1R 关系所定义的顺序并不能将X 中的元都排出大小(或先后),这也是这样的序被称为偏序(或部分序)关系的原因。

注:当我们说),(),,(),(),(),,(R X X X X X X X <≤<≤等是序集时,其中的符号

R X X ,,,,<≤<≤都只表示一种序关系。

至于这些序关系是如何定义的,要看其具体的规定。不能将这些符号单纯地理解成数的不等号。如果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符号的意义,那么它们就只是满足4.12定义或4.13命题中所列的条件的关系。

4.15定义 ),(X X ≤是一个序集,若对任意y x X y x X ≤∈,,与x y X ≤中至少有一

个成立,则称),(X X ≤是一个全序集。全序集也称为线性序集。

任何实数的子集,按通常数的大小关系都构成一个全序集。但在高等数学中,我们会遇到大量并非全序集的序集。

4.16定义 设),(≤X 是一个序集,A a X A ∈?,,若任取a x A x ≤∈,成立(或x a ≤),则称a 是A 中最大元(或最小元);若任取a x A x ≠∈,且)(x a

)(a x

中的极小元。 如果A 中有最大元(或有最小元),以A max (或A min )表示A 中最大元(或最小元)。

此外,设A 与),(≤X 如4.16定义中所述,记

{})(|)(x y A y x A ub ≤∈?=

{})(|)(y x A y x A db ≤∈?=

)(A ub 与)(A db 分别称为A

的上界集和下界集。若)(A ub 有最小元,记为A sup ,

称为A 的上确界;若)(A db 有最大元,记为A inf ,称为A 的下确界。

对于序集的一个子集而言,是否存在它的最大元(最小元)、极大元(极小元)、上确界(下确界),要视序集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一般而言,一个序集(子集)的极大元不一定是其最大元,但若它有最大元,那么它的最大元一定是一个极大元,同时也是其上确界。不过对一个全序集而言,它的极大元也就是它的最大元(练习)。

对集合论而言,最重要的序关系之一是良序关序。下节将专门介绍良序关系。

§5良序集,归纳法与自然数

5.1定义 设),(≤X 是一个全序集,若X 的任意非空子集A 中都有最小元,则称),(≤X 为良序集,序关系“≤”称为一个良序关系。

5.2例 依据我们过去了解的关于数的大小关系,正整数集N 是一个良序集,有理数集Q ,整数集R ,整数集Z ,实数集的任何一个非退化区间都不是良序集。 良序集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它与归纳法有着本质性的联系。

5.2定理 设)(x P 是一个只含x 为自由变元的命题函项,),(≤X 是一个良序集。记0a 是X 中的最小元,如果

ⅰ))(0a P 成立;

ⅱ)由任意{})(,|a P b x b x X x a ≠∧≤∈∈成立,可推得)(b P 成立,

那么对任意X 中的元c ,)(c P 成立。

注:按5.2定理中的符号约定,关于归纳法的较为形式化的表述如下:

)()))()))(((()((0x XP x y P x P y x X x a P ∈?→→→<∈?∧。

证明:反证,若存在)(,a P X a ∈不成立,则

{}φ≠∈=不成立)(|x P X x A

取A a min 1=。显然01a a ≠,因为1a 是使)(1a P 不成立的最小元,故对任意

)(,y P a y <成立。但由ⅱ)应有)(1a P 成立,矛盾。 ■

良序集的这种归纳性质,为我们研究良序集的结构提供重要的途径。

离散数学(集合论)课后总结

第三章集合论基础 1、设A={a,{a},{a,b},{{a,b},c}}判断下面命题的真值。 ⑴{a}∈A T ⑵?({a}? A) F ⑶c∈A F ⑷{a}?{{a,b},c} F ⑸{{a}}?A T ⑹{a,b}∈{{a,b},c} T ⑺{{a,b}}?A T ⑻{a,b}?{{a,b},c} F ⑼{c}?{{a,b},c} T ⑽({c}?A)→(a∈Φ) T 2、证明空集是唯一的。(性质1:对于任何集合A,都有Φ?A。) 证明:假设有两个空集Φ1 、Φ2 ,则 因为Φ1是空集,则由性质1得Φ1 ?Φ2 。 因为Φ2是空集,则由性质1得Φ2 ?Φ1 。 所以Φ1=Φ2 。 3、设A={Φ},B=P(P(A)).问:(这道题要求知道幂集合的概念) a)是否Φ∈B?是否Φ?B? b)是否{Φ}∈B? 是否{Φ}?B? c)是否{{Φ}}∈B? 是否{{Φ}}?B? 解:设A={Φ},B=P(P(A)) P(A)= {Φ,{Φ}} 在求P(P(A))时,一些同学对集合{Φ,{Φ}}难理解,实际上你就将{Φ,{Φ}}中的元素分别看成Φ=a ,{Φ}=b, 于是{Φ,{Φ}}={a,b} B=P(P(A))=P({a,b}) ={B0, B1 , B2 , B3 }={B00, B01,B10 ,B11}={Φ, {b}, {a}, {a,b}} 然后再将a,b代回即可B=P(P(A))=P({Φ,{Φ}})={Φ,{Φ} ,{{Φ}}, {Φ,{Φ}}} 以后熟悉后就可以直接写出。 a) Φ∈B Φ?B b) {Φ}∈B {Φ} ? B c) {{Φ}}∈B {{Φ}}?B a)、b)、c)中命题均为真。 4、证明A?B ? A∩B=A成立。 证明:A∩B=A ??x(x∈A∩B ?x∈A) ??x((x∈A∩B → x∈A)∧(x∈A→ x∈A∩B)) ??x((x?A∩B∨x∈A)∧(x?A∨x∈A∩B)) ??x((?(x∈A∧x∈B)∨x∈A)∧(x?A∨(x∈A∧x∈B)) ??x(((x?A∨x?B)∨x∈A)∧(x?A∨(x∈A∧x∈B))) ??x(T∧(T∧( x?A∨x∈B))) ??x( x?A∨x∈B)??x(x∈A→x∈B)? A?B 5、(A-B)-C=(A-C)-(B-C) 证明:任取x∈(A-C)-(B-C) ?x∈(A-C)∧x?(B-C) ?(x∈A∧x?C)∧?(x∈B∧x?C) ?(x∈A∧x?C)∧(x?B∨x∈C) ?(x∈A∧x?C∧x?B)∨(x∈A∧x?C∧x∈C) ?x∈A∧x?C∧x?B?x∈A∧x?B∧x?C ?(x∈A∧x?B)∧x?C ?x∈A-B∧x?C?x∈(A-B)-C 所以(A-B)-C=(A-C)-(B-C)

离散数学之集合论

第二篇集合与关系 集合论是现代各科数学的基础,它是德国数学家康托(Geog Cantor, 1845~1918)于1874年创立的,1876~1883年康托一系列有关集合论的文章,对任意元的集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关于基数、序数和良序集等理论,奠定了集合论深厚的基础,19世纪90年代后逐渐为数学家们采用,成为分析数学、代数和几何的有力工具。 随着集合论的发展,以及它与数学哲学密切联系所作的讨论,在1900年前后出现了各种悖论,使集合的发展一度陷入僵滞的局面。1904~1908年,策墨罗(Zermelo)列出了第一个集合论的公理系统,它的公理,使数学哲学中产生的一些矛盾基本上得到了统一,在此基础上以后就逐渐形成了公理化集合论和抽象集合论,使该学科成为在数学中发展最为迅速的一个分支。 现在,集合论已经成为内容充实、实用广泛的一门学科,在近代数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它的观点已渗透到古典分析、泛函、概率、函数论、信息论、排队论等现代数学各个分支,正在影响着整个数学科学。集合论在计算机科学中也具有十分广泛的应用,计算机科学领域中的大多数基本概念和理论几乎均采用集合论的有关术语来描述和论证,成为计算机科学工作者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集合论可作为数学学科的通用语言,一切必要的数据结构都可以利用集合这个原始数据结构而构造出来,计算机科学家或许也可以利用这种方法。 本篇介绍集合论的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集合及其运算、性质、序偶、关系、映射、函数、基数等。 第2-1章集合及其运算 §2-1-1 集合的概念及其表示 一、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集合论中的一个原始的概念,因此它不能被精确地定义出来。一般地说,把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许多事物,汇集成一个整体,就形成一个集合。构成这个集合的每一个事物称为这个集合的一个成员(或一个元素),构成集合的这些成员可以是具体东西,也可以是抽象东西。例如:教室内的桌椅;图书馆的藏书;全国的高等学校;自然数的全体;程序设计语言C的基本字符的全体等均分别构成一个集合。通常用大写的英文字母表示集合的名称;用小写的英文字母表示元素。若元素a属于集合A记作

(完整版)高中生物概念大全

1.生命系统:能够独立完成生命活动的系统叫做生命系统。由大到小依次为生物圈、生态系统、群落、种群、个体、系统、器官、组织、细胞。 PAT:单细胞生物不具有系统、器官、组织层次,细胞即是个体;植物没有(消化、呼吸、循环等)系统;病毒是生物,但不是生命系统 2.病毒:是由一个核酸分子(DNA或RNA)与蛋白质构成的非细胞形态的营寄生生活的生命体。 3.原核细胞:是组成原核生物的细胞。这类细胞主要特征是没有以核膜为界的细胞核, 同时也没有核膜和核仁, 只有拟核,进化地位较低。 分类:根据外表特征,可把原核生物粗分为“三菌三体”6种类型,即细菌(狭义的)、放线菌、蓝细菌、支原体、立克次氏体和衣原体。注:支原体是最小的细胞生命结构 4.真核细胞:指含有真核(被核膜包围的核)的细胞。其染色体数在一个以上,能进行有丝分裂。 5.显微结构:在普通光学显微镜中能够观察到的细胞结构。细胞中的结构如染色体、叶绿体、线粒体、中心体、核仁等结构的大小均超过0.2微米,用普通光学显微镜都能看到,因而这些结构属于细胞的显微结构。 6.亚显微结构:又称为超微结构。指在普通光学显微镜下观察不能分辨清楚的细胞内各种微细结构。(普通光学显微镜的分辨力极限约为0.2微米,细胞膜、内质网膜和核膜的厚度,核糖体、微体、微管和微丝的直径等均小于0.2微米,因而用普通光学显微镜观察不到这些细胞结构,要观察细胞中的各种亚显微结构,必须用分辨力更高的电子显微镜。) 能够在电子显微镜下看到的直径小于0.2微米的细微结构,叫做亚显微结构。 7.水:水是生命的源泉。人对水的需要仅次于氧气。人体细胞的重要成分是水,水占成人体重的60~70%,占儿童体重的80%以上。 作用:水有利于体内化学反应的进行,在生物体内还起到运输物质的作用。水对于维持生物体温度的稳定起很大作用。 结合水:水在细胞中以两种形式存在。一部分与细胞内的其他物质结合,叫结合水。结合水是细胞结构的组成成分。 自由水:大部分以游离的形式存在,可以自由流动,叫自由水 8.无机盐:其中大量元素有钙Ca、磷P、钾Ka、硫S、钠Na、氯Cl、镁Mg,微量元素有铁、锌、硒、钼、氟、铬、钴、碘等 无机盐作用:1)、是细胞的结构成分。 有些无机盐是细胞内某些复杂化合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例:Mg2+是叶绿素分子必需的成分;Fe2+是血红蛋白的主要成分;碳酸钙是动物和人体的骨、牙齿中的重要成分。 (2)、参与并维持生物体的代谢活动。 实例:哺乳动物血液中必须含有一定量的Ca2+,如果某个动物血液中钙盐的含量过低就会出现抽搐。Ca2+对于血液的凝固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Ca2+,血液就不能凝固。生物体内的无机盐离子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这对维持细胞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是生物体进行正常生命活动的必要条件。如HCO3-对于维持血液正常,pH值具有重要的作用。含Zn的酶最多,有七十多种酶的活性与Zn有关。Co是维生素B12的必要成分,参与核酸的合成过程。 (3)、维持生物体内的酸碱平衡 (4)、维持细胞的渗透压。尤其对于植物吸收养分有重要作用 9.糖类:麦芽糖、蔗糖、乳糖是双糖。葡萄糖和果糖是单糖。多糖:淀粉、纤维素和糖原 作用:1 作为生物能源 2 作为其他物质生物合成的碳源 3 作为生物体的结构物质4 糖蛋白、糖脂等具有细胞识别、免疫活性等多种生理活性功能。 10.脂质:生物体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的有机化合物。分类:1. 油脂即甘油三酯或称之为脂酰甘油,是油和脂肪的统称。一般将常温下呈液态的油脂称为油,而将其呈固态时称为

浅谈数理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

浅谈数理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应用 文章整理编辑---论文文库工作室(QQ1548927986) 摘要:数理逻辑是离散数学课程中研究推理的逻辑学科,它为确定一个给出的论证是否有效提供各种法则和技巧,在计算机科学里用来检验程序的正确性,也可以验证定理和推论,同时在计算机模型、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计算机硬件系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研究数理逻辑在计算机科学领域中的应用,必须从研究数理逻辑的符号化开始讨论、加以分析、验证结论。 关键词:数理逻辑;命题逻辑;一阶逻辑;推理理论 离散数学是现代数学的重要分支,是研究离散量的结构及相互关系的学科,它在计算机理论研究及软、硬件开发的各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其内容大致包含数理逻辑、集合论、代数结构、组合数学、图论和初等数论6部分,这6部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研究各种离散量之间数与形的关系。本文主要研究数理逻辑部分在计算机科学领域中的应用。 1.为计算机的可计算性研究提供依据 数理逻辑分为命题逻辑和一阶逻辑两部分,命题逻辑是一阶逻辑的特例。在研究某些推理问题时,一阶逻辑比命题逻辑更准确。数理逻辑中的可计算谓词和计算模型中的可计算函数是等价的,互相可以转化,计算可以用函数演算来表达,也可以用逻辑系统来表达。 某些自然语言的论证看上去很简单,直接就可以得出结论,但是通过数理逻辑中的两种符号化表达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让人们很难理解,这就为计算机的可计算性研究埋下伏笔。下面举一个简单例子加以说明。 例1 凡是偶数都能被2整除。6是偶数,所以6能被2整除。 可见,一个复杂的命题或者公式可以利用符号的形式来说明含义,来判断正确性,这使得计算机科学中的通过复杂文字验证的推理过程变得简单、明了了。 2.为计算机硬件系统的设计提供依据 数理逻辑部分在计算机硬件设计中的应用尤为突出,数字逻辑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数理逻辑中的布尔运算。计算机的各种运算是通过数字逻辑技术实现的,而代数和布尔代数是数字逻辑的理论基础,布尔代数在形式演算方面虽然使用了代数的方法,但其内容的实质仍然是逻辑。范式正是基于布尔运算和真值表给出的一个典型公式。 下面以计算机科学中比较典型的开关电路的设计为实例说明数理逻辑中布尔代数和范式的应用。整个开关电路从功能上可以看做是一个开关,把电路接通的状态记为1(即结果为真),把电路断开的状态记为0(即结果为假),开关电路中的开关也要么处于接通状态,要么处于断开状态,这两种状态也可以用二值布尔代数来描述,对应的函数为布尔函数,也叫线路的布尔表达式。接通条件相同的线路称为等效线路,找等效线路的目的是化简线路,使线路中包含的节点尽可能地少。利用布尔代数可设计一些具有指定的节点线路,数学上既是按给定的真值表构造相应的布尔表达式,理论上涉及到的是范式理论,但形式上并不难构造。 例2 关于选派参赛选手,赵,钱,孙三人的意见分别是:赵:如果不选派甲,那么不选派乙。钱:如果不选派乙,那么选派甲;孙:要么选甲,要么选乙。以下诸项中,同时满足赵,钱,孙三人意见的方案是什么? 解答:把赵,钱,孙三个人的意见看做三条不同的线路,对三条线路化简得到接通状态

高中生物核心概念汇总

高中生物核心概念汇总 1.系统:指彼此间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组分有规律地结合而形成的整体。【P4】 2.种群:在一定的区域内,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是一个种群。【P5】 3.群落:同一时间内聚集在一定区域中各种生物种群的集合,叫做群落。【P5】 4.真核生物:由真核细胞构成的生物。【P8】 5.原核生物:由原核细胞构成的生物。【P8】 6.生命体:一个可以独立生活、生长和增殖的细胞。【P12】 7.大量元素:指含量占生物总重量万分之一以上的元素。(初中教材) 8.微量元素:指含量占生物总重量万分之一以下的元素。(初中教材) 9.必需氨基酸:人体细胞不能合成,必须从外界环境中直接获取的氨基酸。【P21】 10.非必需氨基酸:人体细胞能够合成的氨基酸。【P21】 11.多肽:由多个氨基酸(≥3)分子缩合而成的,含有多个肽键的化合物。【P22】

12.核酸:细胞内携带遗传信息的物质,在生物体的遗传、变异和蛋白质的生物合成中具有重要的作用。【P26】 12.单糖:不能水解的糖类。【P30】 13.二糖:由两分子单糖脱水缩合而成的糖类。【P30】 14.碳水化合物:糖类都是由C、H、O三种元素构成的,多数糖类分子中氢原子和氧原子之比为2:1,类似水分子,因而糖类又称为“碳水化合物”。【P30】 15.多聚体:由许多基本的组成单位(单体)连接而成的生物大分子。【P33】 16.结合水:与细胞内的其他物质相结合的水。【P35】 17.自由水:细胞中绝大部分的水以游离的形式存在,可以自由流动,叫做自由水。【P35】 18.染色排除法:科研上,利用诸如台盼蓝等染色剂能将死细胞染上颜色,而活的细胞不着色的现象来鉴别死细胞和活细胞的方法。【P43】 19.差速离心法:将细胞膜破坏后,形成由各种细胞器和细胞中其他物质组成的匀浆;将匀浆放入离心管中,用高速离心机在不同的转速下进行离心处理,将各种细胞器分离开的方法。【P44】

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 第一章:长尾市场 传统娱乐市场的市场存在两个限制: ①区域限制:必须找到本地顾客是传统零售业的一个软肋,在地理位置的限制下,消费者太分散等于没有完全没有消费者。 ②物理限制:物理世界的另一个限制是物理学本身。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娱乐业化解这两个限制的方法:聚焦于大热门,即热门经济学。它诞生于一个供给不足的时代,我们没有足够的空间为每一个人提供每一样东西,这样的世界是一个匮乏的世界。但是网络的兴起使得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丰饶的世界。 无尽的长尾市场: 案例:在线流媒体音乐服务商(虾米、QQ、酷狗…)下载次数/曲目排名:长尾曲线突破规模限制(数字生产成本为零):长尾具有可怕的规模,足够多的非热门产品组合在一起可以形成一个堪与热门市场相匹敌的大市场。网络的长尾市场可以提供传统零售商根本无法提供的产品。数学集合论原理:一个极大的数字(长尾中的产品)乘以一个相对较小的数(每一种长尾产品的规模)仍然等于一个极大的数。 突破地理限制(网络流通成本为零):在长尾曲线的右端,曲线并没有降到零点,需求量并不是零,无数的曲目中几乎每一首都有人购买。这是因为 网络产品在征服了地理位置和规模的限制之后,这些企业不但扩展了现有市场,还发现了崭新的市场,即长尾市场。这个市场的规模比人们想象的大,而且会越来越大。 第二章:大热门的兴衰起伏 工业革命之前(衰) 本地化的文化。小范围文化的早期阶段,决定因素是地理位置而不是共同的兴趣。 ①人口由于地理距离被分散,文化因此被分割。 ②缺乏快速的交通和通信手段,文化的融合以及新理念和新趋势的传播受到限制。 工业革命之后:(兴) 大众化的文化:流行文化 ①社会因素:现代工业时期的来临和铁路系统的发展造就了风起云涌的城市化浪潮和欧洲大城市的崛起,这些新的商业中心和交通枢纽史无前例地将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在一起。 ②技术因素:新兴大众媒体:商用印刷技术→摄影技术→留声机→电磁波广播→电视(大一统文化的终极传媒就此诞生) 网络诞生之后:热门文化的终结(衰) 音乐流行榜的终结:音乐工业整体上在衰退,热门音乐市场的衰退更惨痛,顾客转向非主流的选择,散向了无数的亚流派。传统广播时代塑造的音乐热门文化被网络共享音乐、iPod等个性化音乐提供者所摧毁。 发生在音乐界的事同样发生在大众媒体和娱乐业的其他领域:电影、电视、报纸……大热门文化已经是强弩之末,但它对大众观念的影响却仍然挥之不去,当今的媒体和娱乐业仍然是围绕着寻找、投资和创造大热门的模式运转的。 传统的市场如果一个东西不是大热门,它就是个失败者,其中的逻辑很简单:把衡缺的资源分配给最值得的东西——也就是最流行的东西。货架空间的分配是一个零和游戏:一种产品取代另一种产品。现在,我们正在从一个大规模的市场退回到利基市场,而定义不同市场的不再是地理位置,而是共同的兴趣爱好。 第三章:长尾的三种力量 长尾理论:

高中生物核心概念教学方法的探究

高中生物核心概念教学的策略探究 临潼田家炳中学姜会民 关键词生物学核心概念教学策略 摘要:学科素养主要是指由学科的核心概念内化而成的“科学观念”,将指导我们在今后的生活生产中做出科学决策和判断。生物核心概念是指由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组成的。教学中如何有效引导学生构建核心概念,有多种教学策略,需要我们不断探究,交流借鉴,共同提高。 《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提出“提高每个学生的科学素养”是新“课标”的基本理念和要实施的核心任务。《课标》要求“倡导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深入理解生物学的核心概念”。生物科学素养的一个主要内容是,理解、掌握、并应用生物学的核心概念。什么是“生物学核心概念”?如何界定“生物学核心概念”?怎样引导学生高效学习核心概念?是每个生物教师必需探讨、并明确的。关于核心概念有多种看法,美国著名教育学家赫得提出,组成科学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应该是学科结构的主干部分,它们被称为核心概念。刘恩山教授认为,核心概念是指位于学科中心的概念性知识,包括了重要概念、原理、理论等的基本理解和认识,是学科结构的主干部分。所以核心概念既不等同于我们常说的重点概念,也不是我们认为的生物学观念。核心概念的核心指的是核心(重点)问题,即生物的基本生命活动:概念不是只指基本概念而是指概念性知识,即与某一生命活动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特征、基本意义和应用等相关概念性知识点有机建构的整体认知或概念模型。如光合作用作为代谢的核心概念,不只是简单的名词概念,而是光合作用的基本概念、原理特征,影响因素、意义应用等有机构成的一个概念系统,外化的核心概念可以用概念图来表示。课程学习中学生获得的是多个核心概念,从而形成了生物学观念。今后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和研究中始终指导我们的可能就是由核心概念形成的科学观念。生物高考也主要考察学生对核心概念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在新课程高效课堂深入推进的当下,怎样突破核心概念教学是高效课堂的主要着力点,采用多种策略使学生更好地内化构建核心概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同行都在不断探究和实践的课题。查阅并学习有关生物学核心概念教学的理论及资料,并在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中尝试、探究。现根据自己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总结一下高中生物学核心概念教学的有效策略。与同行之间交流借鉴,共同提高教学核心概念的效率。 一.现代学习理论关于概念学习的两个主要的学习观 1.奥苏贝尔的有意义学习理论

数理逻辑心得

数理逻辑的心得 数理逻辑:是计算机科学的基础,应熟练掌握将现实生活中的条件化成逻辑公式,并能做适当的推理,这对程序设计等课程是极有用处的。是大四接触到的,现简单介绍一下数理逻辑的发展史,算是一点感悟吧 1数理逻辑的发展前期 ·前史时期——古典形式逻辑时期:亚里斯多德的直言三段论理论 ·初创时期——逻辑代数时期(17世纪末) ·资本主义生产力大发展,自然科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数学在认识自然、发展技术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人们希望使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思维,把思维过程转换为数学的计算。 ·莱布尼兹(Leibniz, 1646~1716)完善三段论,提出了建立数理逻辑或者说理性演算的思想: ·提出将推理的正确性化归于计算,这种演算能使人们的推理不依赖于对推理过程中的命题的含义内容的思考,将推理的规则变为演算的规则。 ·使用一种符号语言来代替自然语言对演算进行描述,将符号的形式和其含义分开。使得演算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符号的组合规律,而与其含义无关。 ·布尔(G. Boole, 1815~1864)代数:将有关数学运算的研究的代数系统推广到逻辑领域,布尔代数既是一种代数系统,也是一种逻辑演算。 数理逻辑的奠基时期 ·弗雷格(G. Frege, 1848~1925):《概念语言——一种按算术的公式语言构成的纯思维公式语言》(1879)的出版标志着数理逻辑的基础部分——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的正式建立。 ·皮亚诺(Giuseppe Peano, 1858~1932):《用一种新的方法陈述的算术原理》(1889)提出了自然数算术的一个公理系统。 ·罗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数学原理》(与怀特黑合著,1910, 1912, 1913)从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开始,然后通过一元和二元命题函项定义了类和关系的概念,建立了抽象的类演算和关系演算。由此出发,在类型论的基础上用连续定义和证明的方式引出了数学(主要是算术)中的主要概念和定理。 ·逻辑演算的发展:甘岑(G. Gentzen)的自然推理系统(Natural Deduction System),逻辑演算的元理论:公理的独立性、一致性、完全性等。 ·各种各样的非经典逻辑的发展:路易斯(Lewis, 1883~1964)的模态逻辑,实质蕴涵怪论和严格蕴涵、相干逻辑等,卢卡西维茨的多值逻辑等。 集合论的悖论使得人们觉得数学产生了第三次危机,提出了数学的基础到底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罗素等的逻辑主义:数学的基础是逻辑,倡导一切数学可从逻辑符号推出,《数学原理》一书是他们这一思想的体现。为解决悖论产生了逻辑类型论。 ·布劳维尔(Brouwer, 1881~1966)的直觉主义:数学是心灵的构造,只承认可构造的数学,强调构造的能行性,与计算机科学有重要的联系。坚持潜无穷,强调排中律不能用于无穷集合。海丁(Heyting)的直觉主义逻辑。 ·希尔伯特(D. Hilbert)的形式主义:公理化方法与形式化方法,元数学和证明论,提倡将逻辑演算和数学证明本身形式化,把用普通的语言传达的内容上的数学科学变为用数学符号和逻辑符号按一定法则排列的一堆公式。为了消除悖论,要数学建立在公理化基础上,将

高中生物概念总结讲解学习

高中生物概念总结

1、活化能:分子从常态转变为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活跃状态所需要的能量 2、酶:是活细胞产生的具有催化作用的有机物,其中绝大多数是蛋白质 3、酶的活性:酶催化一定化学反应的能力 4、酶的活力单位:U(1U表示在温度为25°C,其他反应条件均为最适的情况下,在1min内转化1mmmol的底物所需的酶量) 5、细胞呼吸:指有机物在细胞内经过一系列的氧化分解,生成二氧化碳或其他产物,释放出能量并生成ATP的过程 6、有氧呼吸:指细胞在氧的参与下,通过多种酶的催化作用,把葡萄糖等有机物彻底氧化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和水,释放能量,生成大量ATP的过程 7、无氧呼吸:指在无氧条件下,通过多种酶的催化作用,把葡萄糖糖类等有机物分解成为不彻底的氧化产物,释放出少量能量,生成少量ATP的过程 8、光合作用:指绿色植物通过叶绿体,利用光能,把二氧化碳和水转化成储存着能量的有机物,并且释放出氧气的过程 9、化能合成作用:指少数细菌利用体外环境中的某些无机物氧化时所释放的能量来制造有机物 10、细胞周期:指连续分裂的细胞从一次分裂完成时开始,到下一次分裂完成时为止时经历的时间 11、细胞分化:在个体发育中,由一个或一种细胞增殖产生的后代,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发生稳定性差异的过程 12、细胞的全能性:指已经分化的细胞,仍然具有发育成完整个体的潜能 13、细胞凋亡:由基因决定的细胞自动结束生命的过程 14、癌细胞:受到致癌因子的作用,细胞中遗传物质发生变化,不受机体控制的、连续进行分裂的恶性增殖细胞 15、原癌基因作用:调节细胞周期,抑制细胞生长和分裂;抑癌基因作用:阻止细胞不正常增殖

高中生物概念教学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513276030.html, 高中生物概念教学策略 作者:赵伟仪 来源:《理科爱好者(教育教学版)》2019年第04期 【摘要】目前高中生物学科概念教学偏重对学科概念表述的识记和重现,但有效的概念教学不能单纯地依赖模仿和记忆,而应从感性认识上升到抽象认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生物学概念的重要方式。笔者基于自身教学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归纳了进行概念教学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高中;生物;概念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37(2019)22-0114-02 2017版普通高中生物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生物学科的课程内容是围绕几个大概念开展的,基于大概念分解而来的重要概念,形成了高中生物学科课程的内容框 架[1]。概念教学在高中生物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落实生物学科课程标准的关键。一 些教师常常把概念教学理解为名词解释,生硬地要求学生掌握名词术语及定义,将其作为孤立的名词解释让学生死记硬背。事实上,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2],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重要 的是,概念的描述语言在一定前提条件下是可以发生改变的,概念的内涵是可以被完善被丰富的。如,“cell”一词由R.Hooke命名他所观察到的小室以来,包含的内涵就不断发生完善和加深。最初代表了R.Hooke所观察到的植物死细胞的细胞壁,但现在“cell”一词指的是生物体的基本构成单位——细胞。词语还是那一个,但含义却深入了许多。所以,在概念教学中只注重对学科概念表述的识记和重现是错误的。 目前的高中生物概念教学也存在不少的误区。教师将概念教学理解为名词解释,要求学生死记硬背。如关于“细胞分化”概念在教材中的表述是“在个体发育中,由一个或一种细胞增殖产生的后代,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发生稳定性差异的过程”。学生完全可以只字不漏地背下来。但是,这短短的几十个字却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细胞分化的时机——个体发育过程;分化的细胞的来源——由一个或一种细胞增殖产生;细胞分化的结果——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发生稳定性差异。教学如若不能帮助学生认识细胞分化概念的这些关键要素,学生就不能理解什么是“在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上发生稳定性差异的过程”,因而就不能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提取相关知识去进行分析作答。因此,要帮助学生理解概念而不是只记住词汇才是概念教学的目标。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充实概念的内涵,建立概念间的联系,构建知识框架,在不同情境中学习运用,顺利实现概念的迁移运用解决问题。 1; ;提供丰富事实,支撑概念形成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作业二 - 参考解答

數理邏輯與集合論作業二 1. 解:該題應該理解為此列表中每一句都是形如“i: 在這個列表中,恰有i條語句為假”的形式。 a)思路:考慮這100句裡可能有幾句為真。是否可能沒有一句為真?是否可能 祗有一句為真,是哪一句?是否可能多餘等於兩句為真? b)思路:“至少i+1句為假”蘊含“至少i句為假”,若第i句為真,則1…… i-1句都為真,所以第 100, 99, 98, ……句都為假,一直到第50句為真 c) 思路同上,但是…… 2. 解答:如果我說右邊的路通往遺跡你將回答“是”,對嗎? 3.

解答: ))))a q p b p q c q p d q p →∧→?→? 4. 也就是上述描述是否自相矛盾? 5. 解答: 条件符号化 ::::(1)(2)(C G)(3)(G W)G W (4)G W G W S C G W S C G W S C C G W C C S C S →?∧=?∨???∧?=∨→?????男管家廚師園丁雜役假設為真,則由(2)得:再由(1)得:但無法判定的真假 假設為假,則由(3)得:再由(4)得:由(1)得:綜上所述:和說了假話,,的話真假未知 6. 四个朋友被认定为非法进入某计算机系统的嫌疑人。他们已对调查员作了陈述。

艾丽斯说“卡罗斯干的” 约翰说“我没幹。” 卡罗斯说“戴安娜干的。” 戴安娜说“卡罗斯说是我幹的,他说谎。” a)如果调查员知道四个嫌疑人中恰有一人说真话,那么准幹的?解释你的推理。 b)如果调查员知道恰有一人说谎,谁干的?解释你的推理。 解:前提符號化為 (1)A: C (2)J: ? J (3)C: D (4)D: ? (C: D) a) 祗有一句話為真,而(3)(4)有且僅有一句為真,分別討論(3)(4)為真的情況。 b)分析步驟同上。 7. 用真值表證明德摩根律和吸收律。 解答略 8. 使用等值演算證明下列命題公式為永真式(不得用真值表) 解答: a

集合论部分(板书)

第一部分集合论 第一章集合的基本概念和运算 第一节集合的基本概念 1-1-1 集合 1.定义:集合,元素及成员:可以把集合的内涵概括成一点作为定 义,即至少具有一个共同性质的一些事物构成的的集体,叫 集合。把这些事物叫做该集合的元素与成员。 例如:自然数集合 N;整数集合 Z;有理数集合 Q;实数集合 R;虚数集合 C;26 个英文字母集合 E;等等。 2.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元素法。 将集合所有元素列于一个花括号内。这里,元素可以是集合。例如:集合 A = {1,2,3,5,9}; 集合 B = { 1,3,2,1,8,4 ,{1,2},{3},4,5 }。 (2)谓词表示法。 如同汉语中的谓语描述主语的性质一样,集合论中用谓语概括集合中元素的性质。 例如:用 R 表示实数集合,则集合 B ={ x│x ∈R 且 x2 – 4 = 0}; 所以,集合 B 又可以如下表示成列元法,即 B = { -2,2 }。 类似,也可以通过 Z 中的整数 k 表示奇数集合。如此等等。 于是我们说,集合的两种表达形式可以相互变换。 3.从上述例子看出集合的构造特点: (1)集合必须用花括号将其元素括起来(空集合除外,因为空集内没有元素); (2)集合的元素之间用逗号分开; (3)元素在集合中可以重复出现,相同者只一个有效; (4)集合元素在集合内的位置无序; (5)集合的元素可以是集合。 要点 A)*****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集合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或不属于。 例1: 1 属于自然数 N,记做 1 ∈N;而 -1 不属于 N,记做–1 不∈ N。 例2: A ={1,3,{2},4,},则 2 ∈A ?, {2} ∈A ? 1-1-2 子集和幂集 1.以下给出关于子集合的诸定义 (1)子集:设 A、B 为集合,如果集合 A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则称 A 为 B 的子集合,简称子集。 (2)集合相等:设 A、B 为集合,如果集合 A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B 中的元素,则称 A 为 B 的子集合。同时,如果集合 B 的每个元素都是集合 A 中的元素,则称 B 为

数理逻辑与集合论试卷

2006年的考题 一、A={a,b,c},B={X|a∈X且X?A},求B-A, B-{A}, ∪B, ∩B。 二、A={1,2,3,5,9},R是A上的关系且R={|3x≤y},求R-1, R2, r(R), t(R)。 三、R和S是集合A上的等价关系,A/R={{1,2},{3,4},{5}},A/S={{1},{2,3,4,5}}, 求①(A/R)∩(A/S) ②∪(A/R) ③R∩S ④A/(R∩S)。 四、用谓词逻辑公式表示下列命题: 任何两个不同的有理数之间必有另一个有理数。 五、设R是A上的关系,证明:R是拟反对称的(即R[imasym])当且仅当R 既是反自反的(即R[irref])又是反对称的(即R[asym])。 六、请分别判断以下结论是否一定成立,如果一定成立请证明,否则请举出反 例。 ①A⊕C=B⊕C当且仅当A=B。 ②如果A×B=A×C且A≠?,则B=C。 七、R是非空集合A上的关系且满足自反性(即R[ref])和传递性(即R[tra]), S是A上的关系且S={|存在A中元素x和y使得∈R且∈R}, 证明:S是A上的等价关系。 八、是偏序,如果D?A,且满足以下条件: ?x?y((x∈D & y∈D)??z(z∈D & x≤z & y≤z)),则称D是有向集。 ①证明:如果D是有限的有向集,则D有最大元。 ②举例说明如果D是无限的有向集,则D中不一定有最大元。 2005年的考题 一、A={2,3,4},R是A上的关系,R={|x+y=6}, ①R是否具有自反性?是否具有传递性?说明理由。 ②求R-1,R2,ts(R)。 二、A={a,b,c,d,e,f},R={,,,,,,}, R’=tr(R),画 出的哈斯图,求{c,d,e}的最大元、极小元、上界、下界和最大下界。 三、A={a,?},B=?∪{?},求A⊕B,P(A-B),A×A。 四、用谓词逻辑公式表示下列命题: 1) 存在最小的自然数。 2) 每个自然数都有唯一的后继。 五、R?A×A,证明:R是反对称的当且仅当R∩R-1?I A。 六、R是A上的等价关系,证明:A/R是A上的划分。 七、R是实数集,f:RXR→RXR,f()=,请问f是否为单射?是 否为满射?证明或举反例。 八、R?AXA,证明:s(R)=∩{R’|R?R’且R’是A上的对称关系}。 九、已知B∩C=?,证明:P(B∪C)与P(B)XP(C)等势。

哈工大集合论习题

第一章 习题 1.写出方程2 210x x ++=的根所构成的集合。 2.下列命题中哪些是真的,哪些为假 3设有n 个集合12,, ,n A A A 且121n A A A A ?? ??,试证: 12n A A A === 4.设{,{}}S φφ=,试求2S ? 5.设S 恰有n 个元素,证明2S 有2n 个元素。 6.设A 、B 是集合,证明: (\)()\A B B A B B B φ=?= 7.设A 、B 是集合,试证A B A B φ=?=? 8. 设A 、B 、C 是集合,证明: ()()A B C A B C ??=?? 9.设A 、B 、C 为集合,证明\()(\)\A B C A B C = 10.设A ,B ,C 为集合,证明: ()\(\)(\)A B C A C B C = 11.设A,B,C 为集合,证明: ()\(\)(\)A B C A C B C = 12.设A,B,C 都是集合,若A B A C =且A B B C =,试证B=C 。 13.设A,B,C 为集合,试证: (\)\(\)\(\)A B C A B C B = 14.设X Y Z ??,证明\(\)(\)Z Y X X Z Y = 15.下列命题是否成立? (1)(\)\(\)A B C A B C = (2)(\)()\A B C A B C = (3)\()()\A B C A B B = 16.下列命题哪个为真? a)对任何集合A,B,C ,若A B B C =,则A=C 。 b)设A,B,C 为任何集合,若A B A C =,则B=C 。 c)对任何集合A,B , 222A B A B =。 d)对任何集合A,B ,222A B A B =。 e)对任何集合A,B ,\2 2\2A B A B =。 f)对任何集合A,B ,2 22A B A B ?=?。 17.设R,S,T 是任何三个集合,试证: (1)()()S T S T S T ?=?; (2)()()()R S T R S R T ????; (3)()()()()()R S R T R S T R S R T ???????; (4)()()()R S T R S R T ??? 18.设A 为任一集, {}I B ξξ∈为任一集族(I φ≠),证明: ( )() I I A B A B ξξξξ∈∈=

高中生物概念教学方法简析

高中生物概念教学方法简析 一、采用分析法全面把握概念 分析法是概念教学中的常规方法,在新授课时尤为适用,可有效地帮助学生认识、把握概念。例如:在进行减数分裂内容的教学时,教材中对减数分裂概念的描述为:“减数分裂是进行有性生殖的生物在产生成熟生殖细胞(配子)时所进行的染色体数目减半的细胞分裂。”教师可首先引导学生对该概念进行分析,此概念包含以下信息:(1)“进行有性生殖的生物”是进行减数分裂的主体,指明了什么样的生物可进行减数分裂。(2)“产生成熟生殖细胞(配子)时”是减数分裂发生的时间。(3)“染色体数目减半”是减数分裂的结果。如此一来,教材中对减数分裂概念的描述便可以从主体、时间、结果三个方面去把握,既降低了学生记忆的难度,又为后面讲授减数分裂的场所、过程及特点作好了铺垫。 二、合理使用多媒体,让概念“动”起来 对于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学生常常感到很枯燥,理解起来有困难。教师不妨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以动画等形式将抽象的概念形象化,使生硬的表述生动起来。例如:在讲授《基因的表达》时,转录和翻译是学生比较难以理解的概念,原因是仅凭教材中的文字描述与插图,学生很难在脑海中形成一系列的动态过程。因此教师可利用多媒体工具,播放一段相关的动画,生动连贯地展示在真核细胞中,细胞核

内DNA分子先解旋,然后以其中一条链为模板,合成出mRNA分子,此过程为转录。随后,mRNA从DNA分子上脱离下来,通过核孔进入细胞质,与核糖体结合,作为翻译过程的模板合成蛋白质,此过程为翻译。这样,通过多媒体展示,在学生脑海中,转录和翻译再也不是几句生硬的表述,而是清晰生动的画面,学生记忆将更加深刻,理解起来也变得容易多了。 三、采用比较法辨清概念 在日常教学中,我们总会发现不少学生对于单个概念能基本掌握,但遇到多个相似概念时往往容易混淆,显得比较迷茫。教师要及时对他们施以援手,采用比较法帮助他们辨清概念就是不错的选择,有利于学生弄清不同概念之间的区别。例如:不少学生容易混淆种群密度与丰富度这两个概念,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比较:种群密度是种群在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的个体数,而丰富度是指生物群落中物种数目的多少。请学生回忆种群和群落的概念和区别进而得出种群密度和丰富度的区别:种群密度是种群水平上研究的问题,可以反映种群中有多少个个体;丰富度是群落水平上研究的问题,可以反映群落中有多少种生物。 四、利用概念图做总结,强化概念之间的联系 概念图是以核心概念为中心,以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纽带构建起的知识网络。学会建构概念图,有利于学生形成具有普遍联系、体系严整的知识网,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知识水平。新课程标准教材比较注重知识点之间的联

离散数学及其应用集合论部分课后习题答案

作业答案:集合论部分 P90:习题六 5、确定下列命题是否为真。 (2)?∈? (4){}?∈? (6){,}{,,,{,}}a b a b c a b ∈ 解答:(2)假(4)真(6)真 8、求下列集合的幂集。 (5){{1,2},{2,1,1},{2,1,1,2}} (6){{,2},{2}}? 解答: (5)集合的元素彼此互不相同,所以{2,1,1,2}{1,2}=,所以该题的结论应该为 {,{{1,2}},{{2,1,1}},{{1,2},{2,1,1}}}? (6){,{{,2}},{{2}},{{,2},{2}}}??? 9、设{1,2,3,4,5,6}E =,{1,4}A =,{1,2,5}B =,{2,4}C =,求下列集合。 (1)A B (2)()A B 解答: (1){1,4}{3,4,6}{4}A B == (2)(){1}{2,3,4,5,6}A B == 31、设A,B,C 为任意集合,证明 () ()()()A B B A A B A B --=- 证明: ()() {|}{|()()}{|()()()()} {|()()}{|()()}{|()()} {|()()}{|()(A B B A x x A B x B A x x A x B x B x A x x A x B x B x B x A x A x B x A x x A x B x B x A x x A B x A x B x x A B x A x B x x A B x B x x A B x A --=∈-∨∈-=∈∧?∨∈∧?=∈∨∈∧?∨∈∧∈∨?∧?∨?=∈∨∈∧?∨?=∈∧?∨?=∈∧∈∨∈=∈∧∈=∈∧∈)} B A B A B =-

离散数学测试(数理逻辑)

《离散数学》单元测试(数理逻辑部分) 一、填空题 1. 命题公式)(r q p G →?→=,则G 共有 个不同的解释,使公式G 为假的解释是 和 ,把G 在其所有解释下所取真值列成一个表,称为G 的 ,并可以通过它判定该公式的类型是 。 2. 在谓词逻辑中将下面命题符号化: a) 在北京工作的人未必都是北京人。(设F (x ):x 在北京工作,G (x ):x 是北京人) 。 b) 没有不犯错的人。(设F (x ):x 是人,G (x ):x 犯错误) 。 3. 将公式化成与之等值的前束范式, =→?→???)))()((),((x R z zQ y x yP x 。 4. 设谓词的定义域为},,{c b a ,将表达式))()((y yS x R x ?∧?中的量词消除,写成与之等值的命题公式 是 。 二、单项选择题 1. 一个公式在等值的意义下,下面哪个写法是唯一的( )。 A .析取范式 B .合取范式 C .主析取范式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2. 设命题公式P Q P G →∧=)(,则G 是( )。 A. 永假式 B. 永真式 C. 可满足式 D. 析取范式 3. 设命题公式)(),(P Q P H Q P G ?→→=→?=,则G 与H 的关系是( )。 以上都不是。 .;.;.;.D H G C G H B H G A ???

4. 已知命题))((R Q P G ∧→?=,则所有使G 取真值1的解释是( )。 A. (0,0,0),(0,0,1),(1,0,0) B. (1,0,0),(1,0,1),(1,1,0) C. (0,1,0),(1,0,1),(0,0,1) D. (0,0,1),(1,0,1),(1,1,1) 5. 设I 是如下一个解释,0 101),(),(),() ,(},,{b b P a b P b a P a a P b a D =, 则在解释I 下取真值为1的公式是( )。 ),(.);,(.);,(.);,(.y x yP x D x x xP C y x yP x B y x yP x A ??????? 6. 下面给出的一阶逻辑等值式中,( )是错的。 .(()())()(); .(()())()(); .()(()); .()(()). A x A x B x xA x xB x B x A x B x xA x xB x C xA x x A x D A xB x x A B x ?∨??∨??∨??∨??????→???→ 三、判断题 1. 判断下列陈述是否是命题? a) 3是无理数。 b) 什么时候开会呀? c) 2310x +≤。 d) 苹果树和梨树都是落叶乔木。 e) 吃一堑,长一智。 f) 李辛与李末是兄弟。 2. 设A 与B 均为含n 个命题变项的公式,判断下列命题的真值。 a) A ?B 当且仅当 A B 是可满足式。 b) 若A 为重言式,则A 的主析取范式中含有2n 个不同的极小项。 c) A 为矛盾式,当且仅当A 的主合取范式中含有2n 个不同的极大项。 d) 任何公式A 都能等值地化为联结词集{∧、∨} 中的公式。 3. 任何一阶逻辑公式都存在唯一与之等值的前束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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