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安全管理编号:LX-FS-A4468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

式及法律依据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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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

式及法律依据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1款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

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48个月至60个月,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

例如:我国中部某市的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元/月,该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50个月,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可获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0元少月×50个月=30000元。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1款第3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第5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

2011年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注意与领取事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注意与领取事项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1款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48个月至60个月,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 例如:我国中部某市的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元/月,该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50个月,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可获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0元少月×50个月=30000元。 □◆一次工亡补助金的支付主体和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一次工亡补助金要求: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顺序为: (1)无配偶的发给子女和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 (2)无父母的发给子女和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子女的,父母、配偶按每人系数1、子女按每人系数1、3的比例分配。

2018年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江苏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江苏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定性及分割 来源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定性及分割来源:作者:时间:2010/07/10 [案情] 苗某系某厂职工,上班途中因交通肇事死亡,被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一次性工亡补足金若干元。苗某身后遗有父甲、母乙、妻丙及一子丁。前述四人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割产生争议,甲、乙认为应当四人均分,丙、丁认为应由丙、丁取得与甲、乙无关。甲、乙遂以丙、丁为被告诉至本院,要求依法确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方式。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擅自从该厂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出。甲、乙遂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丁按比例返还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本案诉争一次性亡补助金如何分割,及甲乙丙丁之间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出现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系继承纠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不是遗产,但由于法律无其它规定,故应参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分。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系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各方的纠纷系对一次性工亡补足金归谁所有而产生的争议,所以应予确权后判决返还,具体分割方式可参照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均分。第三种意见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系对于工亡者直系亲属的精神补偿,本案诉争原被告均系死者的直系一亲等亲属,故应由四人均分。由于该款已经由丁领取,丁拒绝返还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故应判决返还。 [评析] 笔者同意上述第三种意见,反对上述一二两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本案不属于继承纠纷 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本案诉争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系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方产生,所以不符合遗产应为生前取得的规定。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表述可以推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权利主体是因公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所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也不是工亡职工的财产,而是其直系亲属的财产。所以本案就其性质来讲不属于继承纠纷,也不宜参照法定继承处理。 二、本案诉争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系对死者直系亲属的精神抚慰金,应由亲等相同的直系亲属均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产生的根据系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该条共规定有三项支付内容,这三项内容依其性质分别为,其一为工亡职工的丧葬费,其二为遗属的生活补助,其三为对遗属精神抚慰金。既为精神抚慰金,其分割应依亲等的疏近,予以分割。有一亲等亲属时,由一亲等亲属领取并均分。无一亲等亲属时,仅在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与其共同生活时方予以支付,否则不予支付,其余相同亲等但未与工亡职工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不应分割。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遗产,因为其产生的原因是为了抚慰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产生具有或然性,仅在工亡职工的死亡给其直系亲属造成深刻的精神痛苦时方予以支付,而非仅依据该职工的死亡为条件而必然向其直系亲属支付。 三、本案应定性为不当得利纠纷 首先本案纠纷不应定性为财产权属争议,因为本案诉争的标的物为货币,货币属于特殊的种类物,而非特定物,故本案诉争金钱一经交付,其所有权即移转给受领方丁。所以不存在通过判决确认所有权,或依按份共有要求返还的问题。本案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已经丁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只要工伤保险机构向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机构即属于适当履行了法定义务,至于由谁具体领取及如何分割与工伤保险机构无关。所以本案中一次工亡补助金一经丁领取,甲乙丙对工伤保险机构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2019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2019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赔偿一般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组成,那么,2015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请大家马上随我们小编来看看国家统计局最新规定吧。 2015年1月22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2015年因工死亡的标准有所提高。2015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总结: 一、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6880元 计算公式: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

28844元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注: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的);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7175元/年*20年=34350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的)。 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川省)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川省) ? 法律依据 ? ? 《工伤保险条例》 ? ?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 ? ?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 ? (四)己参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继续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的一级至四级(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下同)工伤人员,2011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项目 ? ?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 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1)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 (2)四川省:停工留薪期满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或伤残抚恤金、基本养老金)的一级至四级(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下同)工伤人员,2011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统计数据 ?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 2016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2017数据尚未公布)。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1)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 ? ? (2)54425元/年÷12个月×50个月≈226770元 ?

2018年日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日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日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日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日照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日照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

安全管理编号:LX-FS-A4468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 式及法律依据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计算公 式及法律依据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概念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1款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

工亡工伤赔偿标准完整版

工亡工伤赔偿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附认定流程及标准)2018-01-26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70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706元×6=4623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时间:2013-07-19 | 郑冰珊|浏览:28567 (民发〔2011〕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7〕6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务局: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2018年上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上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上海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 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 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 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上海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18年上海市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0年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要求大全

2020年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要求大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9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而这个数据,直接影响工亡待遇。较2018年39251元提高3108元,提升明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2359元×20=847180元 附:关于工伤最全的法律规定及工伤认定流程图 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020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善后处理必备)

2020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比上年增长7.9%。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2020年因工死亡的标准有所提高。现对2020年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进行如下总结: 一、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全国统一标准) 计算公式:42359元/年*20年=847180元 42359元为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注: 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2359元/年*20年=847180元 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9251元/年*20年=785020元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6396元/年*20年=727920元;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 二、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20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6个月,广州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320*6=55920元;(2020年7月才会颁布广东省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地区请自行查阅后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2、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历年标准

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历年标准 2020年1月17日10:00 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0年发生的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为847180元(42359 元×20倍)。 历年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9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85020元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20元 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20元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00元 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88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的) 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4350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的)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0因工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解读

2020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解读 2017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 元,比上年增长8.2%。 故2016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 元× 20=623900 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 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 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 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 元 ×6=3632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 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 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拓展阅读——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天、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条。 赔偿标准一 1-10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 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 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 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 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 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 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 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 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 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 7。 赔偿标准二、1-6 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 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 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 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 75%;

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标准

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标准案例:田某于2005年进入佛山市南海区某公司工作任职副总经理,月薪5000元,公司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2007年11月30日田某因公外出遇交通事故死亡,经其家属申请,社保部门认定田某之死构成工伤。田某家庭情况:父母健在,父70岁,母64岁;兄弟姐妹共5人;妻37岁,有劳动能力;女儿3岁。在向某公司就工亡赔偿协商过程中,某公司负同意承担田某工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在田某父母及女儿的抚恤金计算方面同田某家属代表发生争议,某公司负责人坚持要求:(1)抚恤金应按月支付;(2)且田某父母的抚恤金应按田某本人工资30%计算后再按兄弟姐妹5人分担,即承担本人工资30%的1/5,金额为5000元/月×30%×(父亲5年+母亲10年)×12月/年÷5=54000元;同样,田某女儿的抚恤金亦应按其本人工资30%计算后再按夫妻2人分担,即承担本人工资30%的1/2,金额为5000元/月×30%×女儿15年×12月/年÷2=135000元。田某家属自然坚决不同意这种计算方法。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案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实务中,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生前供养亲属获得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相对而言争议较少,但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问题上,则往往会存在争议。 其实,从相关法律法规本身的规定及立法宗旨而言,上述问题可以说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不客气的说,甚至完全是赔偿义务人或者个别相关主管机关工作人员给权利人索赔人为增加的无理的障碍! 首先,在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支付方式方面,前文《条例》中并未明确是按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而只是规定了支付标准.但须注意此处的支付主体是“工伤保险基

工亡补助金的性质及分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性质及分配 一、工亡赔偿金的构成 根据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二、 工亡赔偿金的分割是指工亡职工的亲属通过与工亡职工单位协商取得工亡赔偿金后,工亡职工的亲属之间对工亡赔偿金进行分配。 工亡赔偿金在工亡职工的亲属间该如何分配?我们应先厘清工亡赔偿金的各构成部分的性质,才能确定其分配原则。 工亡赔偿金各部分的性质 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不再要求,所以,对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按规定计算出各自的份额,由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领取有明确的条件,所以,也不难确定各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关键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性质的确定,有人认为工亡补助金是对工亡职工不死应得收入给予补偿,具有财产性质,可按继承法规定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看法经不起推敲,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这种看法,假设没有本次工伤事故,岂不是所有的工亡职工只能再活4-5年?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具有遗产的性质。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月支付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一次性支付给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补助金。因此,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仅仅是对工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的物质补偿,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更是对其失去亲人的一种精神抚慰,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毕竟丧失亲人对于近亲属来说,在精神上的痛苦都是一样的。 工亡赔偿金的分配 在工亡赔偿金规定笼统,又未指明享受对象时,容易出现工亡赔偿金分配争议。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工亡工伤赔偿标准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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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工亡、工伤赔偿标准(附认定流程及标准) 2018-01-26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增长8.3%,这个数据,直接影响职工工亡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相比上年度的672320元,增加了556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70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706元×6=4623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死亡赔偿案中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年限怎么计算OS

工伤死亡赔偿案中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年限怎么计算案例介绍 田某于2005年进入佛山市南海区某公司工作任职副总经理,月薪5000元,公司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2007年11月30日田某因公外出遇交通事故死亡,经其家属申请,社保部门认定田某之死构成工伤。田某家庭情况:父母健在,父70岁,母64岁;兄弟姐妹共5人;妻37岁,有劳动能力;女儿3岁。在向某公司就工亡赔偿协商过程中,某公司负同意承担田某工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在田某父母及女儿的抚恤金计算方面同田某家属代表发生争议,某公司负责人坚持要求:(1)抚恤金应按月支付;(2)且田某父母的抚恤金应按田某本人工资30%计算后再按兄弟姐妹5人分担,即承担本人工资30%的1/5,金额为5000元/月×30%×(父亲5年+母亲10年)×12月/年÷5=54000元;同样,田某女儿的抚恤金亦应按其本人工资30%计算后再按夫妻2人分担,即承担本人工资30%的1/2,金额为5000元/月×30%×女儿15年×12月/年÷2=135000元。田某家属自然坚决不同意这种计算方法。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案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 定的 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人最怕出什么事情,尤其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倒下,那么一家都很难以生活了。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有相关的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的。也算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和体恤家属。那么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

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 抚恤金标准: 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抚恤金相关知识 1、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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