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文件

(201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一、《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1《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流程图》

附件2《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之学术刊物分类表(试行)》

附件3《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

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试行版征求意见稿)

附表1、《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优秀之奖励附加分实施细则》

附表2、《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不良表现之减分实施细则》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为了促进硕士研究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励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机制,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版)》(东南大学校通知(2009)67号)和《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德才兼备、量分评价与专业内排名择优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第三条、评定机构

学院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仲裁委员会”和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院和专业层面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第四条、适用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8、2009级国家计划学术型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

第五条、评奖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学风端正,严谨踏实,积极进取,有责任心;成绩优良或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已取得其他能说明其具有突出学习能力和科研潜力的证明;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评和获得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受到党纪校纪处分者;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符合学校获评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其他规定者。

第六条、评定标准

2008、200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等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的量分评价。以2010年4月13日《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发布为界,此前按I、II、III、IV四等评定,此后则按I、II两等评定,奖助学金评定标准及比例不变。具体量分项目、量分比例、量分依据及实施单位如下规定:

第一次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进行。根据东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有关规定,依据硕士研究生入学成绩予以客观评价,授以相应等级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二次评定:2008、2009级硕士研究生分别于第二、三学期末进行第二次奖助学金评定。根据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德育表现、取得的课程规格化成绩、科研业绩(包括发表论文、项目研究、学术会议、学术获奖等)和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

注: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有权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情况调整以上权重。

第三次评定:2008级硕士研究生于第四学期末进行第三次奖助学金评定。根据2008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的德育表现、取得的科研业绩(包括发表论文、项目研究、

注: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有权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情况调整以上权重。

第二、三次评定中关于德育表现、科研业绩、中期考核成绩的评价标准除参见东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外,德育表现的具体评价依据《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部分评分实施细则》,科研业绩的具体评价依据《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之学术刊物分类表》和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七条、评奖工作流程

1、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具体部署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包括划分各专业各等级奖助学金分配比例和数目。

2、研究生根据评奖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个人申报,要求:(1)如实填写《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附件”材料,同一项科研业绩不得重复申报。附件材料包括:《申请表》上的“科研业绩”的支持材料(须填写《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研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并提交项目相关成果等)、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按封面、目录、全文顺序装订)、有稿件录用单位盖章原件的“用稿通知”和相应的论文全文、成绩单等。(2)全部材料提交导师审核签字;(3)及时将导师审核签字的全部材料提交给班长和党支部书记。

3、由班长和党支部书记共同负责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公示并向学院研究生学办提交参评研究生的《班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个人申请材料,要求:(1)个人申请材料和登记汇总信息公示和提交前须经参评研究生本人亲自审核并签字确认;(2)公示至少在班级范围内进行,一般不得少于3天;(3)班级提交全部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和纸质版本,两个版本须一致无误。

4、学院研究生学办负责组织非学术部分(德育部分)的评审、解释工作,并负责于评奖前培训、派遣2名非本专业的研究生秘书辅助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开展评奖工作。

5、学院授权研究生学办和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合审核全部《班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的个人申请材料,按专业汇总评审材料和评奖信息,制作汇总表(文字版和电子版),提交给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评审。

6、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规定(包括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比例和数目)和本专业评审方案进行会议评审,负责学术部分评审工作,包括必要时就科研业绩等内容进行核查答辩,负责研究生个人总评分排名和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负责评审后的相应解释工作;。

7、、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审议全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情况,包括各专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的公正性、合法性以及各种个案处理情况。

8、学院公示评奖名单。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个人书面实名申诉和投诉。学院评定工作。

9、学院研究生学办整理公示后确定的评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10、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公布最终评定结果。

第八条、未尽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参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版)》(东南大学校通知(2009)67号)和《关于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解释权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生效期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流程图

(有关通知在学院网站发布)

(《申请表》需要导师审核签字)

(需要研究生本人签字或授权代签字予以确认)

(无异议后提交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参评)

(按照分配比例或数目提出获奖名单)

(申诉投诉必须具实名,提供有说服力的书面证据)

(最终评奖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附件2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之学术刊物分类表

注:1、研究生申报的发表论文等,由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依据以上学术期刊类别、档级进行评分,各类期刊具体分值由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2、凡有关研究生参加导师项目研究及学术类获奖等评分,均由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同专业研究生现实情况及申报材料研究确定;

3、凡不在以上规定范围之内或有分歧意见的期刊论文等,均由各专业评定工作小组参考以上规定并根据同专业研究生现实情况及申报材料研究确定。

附件3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参与项目情况登记表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分实施细则

(2010年修定试行版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的德育管理工作,充分落实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真正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自律自省意识强、有良好精神风貌的高素质创新型经济管理人才,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本着“崇尚美德、弘扬正义、鼓励先进、奖罚分明”的工作理念,按照“公开、

公正、公平、择优”以及“引导有方法、减分有依据、奖励有凭借”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分办法

评价总分:德育评价是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环节。学院对研究生个人德育评价“设计总分”最高10分,该总分由“基本得分(满分8分)”+“奖励附加分(最高2分)”组成。

基本得分:是指每个研究生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研究生的基本职责,就能获取的德育得分,满分为8分。学院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未能履行研究生基本职责的研究生,依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不良表现之减分实施细则》,按照“一对一”的标准,扣减相应德育基本得分,减完8分为止。德育减分缘由及所减分数须与研究生本人见面。

奖励附加分:是学院对德育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其本人实际表现以及来自各方面评价,依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优秀之奖励附加分实施细则》,奖励的德育附加分。所谓“各方面评价”,包括研究生导师、全班同学、研究生学办、学校内外有关部门等方面的评价。各方面评价主要以书面评价为依据,并经过学院研究生学办审核确认。原则上,学院在评定奖励附加分中不重复计分。奖励附加分以加满2分为止。凡奖励附加分超过2分的部分虽不计入奖助学金德育总评分中,但将被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德育有“突出表现”在各类评奖评优、出国交流选拔、入党考察、就业推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政审、毕业生鉴定等方面的德育评价材料中予以认定。

三、若干规定

(一)民主评价:由各班级党支部书记和班长会同全体党支部委员、班委和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研究生班级德育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级研究生德育评定工作。“评委会”根据学校和学院文件商定本班级的德育评分实施细则,经过全班五分之四及以上同学认同(可采取投票方式),并报学院研究生学办批准后付诸实施。原则上,各班级只有评审标准同学认同、评审程序实施合法、评审结果没有异议,其评审结果才能够获得学院研究生学办审核认定。

(二)公示规定: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所有研究生的德育评分(含奖励附件分)都将在学院网站进行网络公示。一般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学办登记、受理对德育评分(含奖励附加分)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材料,材料必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有未能查实尚存异议的问题,须暂时搁置相应部分的德育评价。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工作不受该部分德育评价延误影响照常进行。异议问题澄清后,相应德育评价将在其它评奖活动中予以体现。

(三)使用规定:本实施细则对于研究生的德育评价结果还将被如实反映在有关研究

生的各类评奖评优、出国交流选拔、入党考察、就业推荐、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政审、毕业生鉴定等方面的德育评价材料中。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各类评优评奖资格:(1)受到党纪校纪处分者;(2)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3)年度德育评价总体得分低于4分者;(4)其他由于德育原因按照学校规定不得参加评优评奖者。2、凡年度德育评价总体得分低于8分者,不得参评第一、二等奖助学金(包括博士生A等奖助学金);凡年度德育评价总体得分低于6分者,不得参评第三、四等奖助学金。

四、本《实施细则》经济管理学院授权学院研究生学办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优秀之奖励附加分实施细则

附表2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不良表现之减分实施细则

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0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参评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XX级学生、20XX级学生)。 三、评选种类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二)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东南大学导师

东南大学硕士生导师名单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 ●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未注者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 院系专业指导教师名单 建筑系050403 美术学高祥生;赵军;赵思毅;方晓珊等 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朱光亚;陈薇;周琦;周小棣等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王建国;仲德崑;黎志涛;韩冬青;单踊;龚恺;冷嘉伟;张彤;张宏;王静;马晓东等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段进;董卫;阳建强;孔令龙;刘博敏;胡明星等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杨维菊;戴航;陆可人(土木学院)等 081320 ★景观建筑学杜顺宝;丁宏伟;成玉宁等 081321 ★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朱光亚(兼)等 机械工程系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钟秉林;易红;贾民平;汤文成;许超;许飞云;蒋书运;彭英;孙蓓蓓;幸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蒋全兴;史金飞;王兴松;颜肖龙;毛玉良;张传海;赵坚玉;李刚;张赤斌;贾方;韩良;陈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钱瑞明;陈云飞;李健康;庄萍;陈敏华;林晓辉等 080204 ●车辆工程陈南;张建润;任祖平;李普等 080220 ★工业设计薛澄歧等 动力工程系080104 ●工程力学陆颂元;臧朝平;谭平等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吕震中;王式民;朱小良;丁维明;周斌;沈德明;田新启;陆勇等 080701 ●工程热物理施明恒;袁竹林;归柯庭;郝英立;王素美等 080702 ●热能工程赵长遂;沈湘林;林中达;王式民;周克毅;顾璠;沈炯;段钰锋;张永福;张军;杨亚平;沈来宏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徐治皋;陆颂元;吕剑虹;周克毅;杨建刚;王培红;傅行军;杨建明;胥建群;葛斌;冷杉石红;卢荣军;程懋华;刘振祥等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杨建刚;韦红旗等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张小松;袁竹林;杜垲;陈九法;董卫;陈亚平;张宝怀;王晓等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朱晓东;葛仕福;郭宏伟等 080720 ★能源信息技术徐治皋;吕震中;林中达;沈炯;吕剑虹;王培红;雎刚;张雨飞;司风琪;于向军等 080721 ★能源环境工程金保升;沈湘林;归柯庭;段钰锋;仲兆平等 080722 ★新能源技术施明恒;顾璠;董卫;肖军等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张小松;虞维平;张辉;陈振乾等 083002 ●环境工程金保升;赵长遂;吴新;熊源泉;杨林军等 无线电工程系080902 ●电路与系统王志功;黄风义;朱恩;冯军;孟桥;李文渊;李智群;胡庆生等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孙忠良;章文勋;洪伟;戎敖生;窦文斌;徐金平;崔铁军;朱晓维;于东海;钱澄;周健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毕光国;尤肖虎;沈连丰;赵春明;高西奇;陈明;曹秀英;陈晓曙;徐平平;郭强;赵新胜;王捷;黄清;潘志文;仲文等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东南大学田玉平自动控制原理参考答案4

4.1 对于如下系统,求其传递函数。并判别:系统是否由其传递函数完全表征?系统是否渐进稳定?是否输入-输出稳定? (1) []0100001061161310x x u y x ???? ????=+????????---????= 解:由32 61160sI A s s s -=+++=得极点为:1231,2,3s s s =-=-=- 所以系统渐进稳定。 所以系统为输入-输出稳定,但不能由G (s )完全表征。 (2) []010000 1025005505 10x x u y x ????????=+????????-???? =- 解:由32 52500sI A s s -=+-=得1235,55,55s s i s i ==-+=-- 所以不是渐进稳定。 G(s)=C(sI-A)1-B=C 1 50250 10 01-???? ? ?????+---s s s B=)5)(55)(55() 5(50--+++-s j s j s s .= ) 55)(55(50 j s j s -+++ 所以系统是输入-输出稳定,但不能由G (s )完全表征。 (3) []110001010002110x x u y x -????????=-+????????????=- 解:由32 20sI A s s s -=++=得1230,1,1s s s ==-=- 所以系统不是渐进稳定。 所以系统是输入-输出稳定,但不能由G (s )完全表征。 (4) (a )解:2 5 ()27 s G s s s -= +- ,1,21s =-±,有极点在右半平面 所以既不是渐进稳定,又不是输入-输出稳定。系统可由其传递函数完全表征。.

2001年东南大学自动控制原理真题

东南大学 二00一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 一、图为简单电压调节器,在发电机的输出端 用一个电位器给出反馈电压K 0V ,K 为常数(K1),该电位器的电阻足够高,以致可假设它可以吸收的电流可以忽略。放大器的增益为20V/V ,发电机增益g K 为50V/A (励磁电流)参考电压r V =50V 。 (1) 画出当发电机供给一个负载电流时的系统方框图,并写出每个方块的传递 函数。 (2) 系统工作于闭环状态(即S 闭合),已知发电机的稳态空载端电压为250V , 求此时K 的值。通过30A 的稳态负载电流时,引起的端电压的变化是多少?恢复到250V 的发电机电压,需要多大的参考电压? (3) 系统运转在开环状态下(即S 断开),为获得250V 的稳态空载电压,需要 多大的参考电压?当负载电流为30A 时,端电压如何变化? 二、设某系统的开环传递函数为s Ke Ts -=)(s G 0,试求使闭环系统稳定的K 的取 值范围。 三、设系统的状态方程为u x ?? ? ???+???? ??--=103210 x · 试求当 (1)u (t )=δ(t ) (2)u (t )=1(t )时系统的状态响应x (t )。(假设初始状态为零) 四、如图所示的一阶采样系统中,ZOH 代表零阶保持器,求闭环系统的脉冲传递

函数。为使系统保持稳定,积分器的增益A 的范围如何?(T 为采样周期) 五、某最小相位系统的折线对数幅频特性如图所示,试写出它的传递函数,并大致画出其对数相频特性曲线。 六、已知系统的状态方程为B u A x x · +=。设P 为非奇异常数阵,已知 ?? ? ? ??==-2221 1211 1 A A A A AP P A — ,?? ? ???==-0B B P B 11— ,其中11A 和1B 的行数均为1n ,而且 rank (1B )=1n 。试证明(A ,B )能控的充要条件是(22A ,21A )能控。 七、已知线性定常系统的状态转移矩阵为?? ? ? ??=cost sin2t sint cos2t (t)ψ,求系统矩阵A 。 八、已知非线性系统如图所示,其线性部分的频率特性G (jw )及非线性部分的负倒特性-1/N(E)如图所示 (1)试确定当初始误差E 在①A 点②B 点③C 点④D 点⑤E 点时C (t )的运动情况 (2)将上述分析结果在以e 为横坐标,· e 为纵坐标的相平面上定性的表示出来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内容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参评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中,除去新生以外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包括新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广泛动员,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上级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不符

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班民主推选出本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 5、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对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所规定的评比要求,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考评情况,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出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这一项评比的指标数);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其日常生活状况,推荐班级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指标数)。 6、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及表现,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7、对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每个学生在当年的评选中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能重复享受;享受奖学金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 2、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宣讲到位,资助专干要亲自组织学生填写材料、录入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上报。 4、若有异议可致电咨询投诉,学院电话:××××学校电话:×

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校研生〔2013〕18号 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特对我校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 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是面向本校和外校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即博士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 原则上,申请者应为教育部原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50 或IELTS≥6.0或TOEFL≥90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和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可申请专业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提交材料 网报后,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由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予以公示。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4. 综合考核 由各院(系)成立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导师),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应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 录取 各院(系)根据综合考核的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双向选择 原则确定导师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发放。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 其它说明 1.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东南大学研招网通知。 2. 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3. 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4.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公开招考。

自动控制原理实验

自动控制原理实验 实验报告 实验三闭环电压控制系统研究 学号姓名 时间2014年10月21日 评定成绩审阅教师

实验三闭环电压控制系统研究 一、实验目的: (1)通过实例展示,认识自动控制系统的组成、功能及自动控制原理课程所要解决的问题。 (2)会正确实现闭环负反馈。 (3)通过开、闭环实验数据说明闭环控制效果。 二、预习与回答: (1)在实际控制系统调试时,如何正确实现负反馈闭环? 答:负反馈闭环,不是单纯的加减问题,它是通过增量法实现的,具体如下: 1.系统开环; 2.输入一个增或减的变化量; 3.相应的,反馈变化量会有增减; 4.若增大,也增大,则需用减法器; 5.若增大,减小,则需用加法器,即。 (2)你认为表格中加1KΩ载后,开环的电压值与闭环的电压值,哪个更接近2V? 答:闭环更接近。因为在开环系统下出现扰动时,系统前部分不会产生变化。故而系统不具有调节能力,对扰动的反应很大,也就会与2V相去甚远。 但在闭环系统下出现扰动时,由于有反馈的存在,扰动产生的影响会被反馈到输入端,系统就从输入部分产生了调整,经过调整后的电压值会与2V相差更小些。 因此,闭环的电压值更接近2V。 (3)学自动控制原理课程,在控制系统设计中主要设计哪一部份? 答:应当是系统的整体框架及误差调节部分。对于一个系统,功能部分是“被控对象”部分,这部分可由对应专业设计,反馈部分大多是传感器,因此可由传感器的专业设计,而自控原理关注的是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因此,控制系统设计中心就要集中在整个系统的协调和误差调节环节。 二、实验原理: (1)利用各种实际物理装置(如电子装置、机械装置、化工装置等)在数学上的“相似性”,将各种实际物理装置从感兴趣的角度经过简化、并抽象成相同的数学形式。我们在设计控制系统时,不必研究每一种实际装置,而用几种“等价”的数学形式来表达、研究和设计。又由于人本身的自然属性,人对数学而言,不能直接感受它的自然物理属性,这给我们分析和设计带来了困难。所以,我们又用替代、模拟、仿真的形式把数学形式再变成“模拟实物”来研究。这样,就可以“秀才不出门,遍知天下事”。实际上,在后面的课程里,不同专业的学生将面对不同的实际物理对象,而“模拟实物”的实验方式可以做到举一反三,我们就是用下列“模拟实物”——电路系统,替代各种实际物理对象。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附件六: 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10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优秀; 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7、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

[整理]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

东南大学文件 校通知[2006]177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特制订《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希遵照执行。 附件: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时 科研成果考核标准(暂行) 基本要求 1、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必须与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且产生于在学期间。 2、期刊认定标准: ①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图)》(第四版)、SCI、SSCI、EI、MI、A&HCI、CSSCI、CSCD(核心版)的收录源期刊,ISTP 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以及部分重点院校学报等期刊的基础上,经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发表在以上认定的学术期刊之增刊、专刊(非正常出版的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计入本考核标准的论文篇数。 以上认定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以正式发表为准,若学术论文已被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则需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录用证明方能申请答辩,并且答辩后暂不得提交所在学位分委员会申请讨论学位。 ②在统计国内外核心刊物时,在由东南大学主办的期刊(包括《东南大学学报》在内)上发表的论文只计一篇。 ③进行交叉学科研究的博士生,在非本专业类的核心期刊上发表

自动控制原理作业参考答案(第五章

5.1 (1))(20)(20)(20)(12)(t r t r t c t c t c +=++ (2)21)10)(2()1(20)(s s s s s C ?+++= = s s s s 4 .0110275.02125.02+++-++- 所以 c(t)=4.0275.0125.0102++----t e e t t c(0)=0;c(∞)=∞; (3)单位斜坡响应,则r(t)=t 所以t t c t c t c 2020)(20)(12)(+=++ ,解微分方程加初始条件 解的: 4.04.02)(102++-+=--t e e t c t t c(0)=2, c(∞)=∞; 5.2 (1)t t e e t x 35.06.06.3)(---= (2)t e t x 2)(-= (3) t w n n n t w n n n n n n n e w b w a e w b w a t x )1(22)1(22221 2)1(1 2)1()(----+----+-+ -+----= ξξωξξωξξξωξξξω(4)t a A t a Aa e a a b t x at ωωωωωωωcos sin )()(2 22222+-++++=- 5.3 (1)y(kT)=)4(16 19 )3(45)2(T t T t T t -+-+-δδδ+…… (2) 由y(-2T)=y(-T)=0;可求得y(0)=0,y(T)=1; 则差分方程可改写为y[kT]-y[(k-1)T]+0.5y[(k-2) T]=0;,k=2,3,4…. 则有0))0()()((5.0))()(()(121=++++----y T y z z Y z T y z Y z z Y 2 11 5.015.01)(---+--=z z z z Y =.....125.025.025.05.015431----++++z z z 则y *(t)=0+)5(25.0)4(25.0)3(5.0)2()(T t T t T t T t T t -+-+-+-+-δδδδδ+… (3)y(kT)=k k k k k T T k T T )1(4 )1(4)1(4)1(4++---- 5.4

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战略,我校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为举措,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参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08〕54号)及《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0〕29号)的改革思路及总体精神,2012年,在原有基础上学校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比例和额度,同时增设助研助学金。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准及比例 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人数的70%分别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资助年限最多为3年,其中助研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及比例见表《奖助学金的资助比例及标准》。 第三条参评范围

奖助学金的评定范围为我校按期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解决全部或部分学费,助研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四条参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 二、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前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 三、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四、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实习、实践环节。 第五条申请程序及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院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奖助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设置类别和基本标准以及评定程序等,并将实施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二、学校在每学年末确定各学院、研究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并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学院、研究院。 三、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下达的奖助学金指标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评定。新生奖助学金评定主要参考考研初试、复试成绩,优先考虑推免生;在读研究生则根据学习、科研、实习、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考查评定。助研助学金的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第五篇:2020-2020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

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分配,为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 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各学院、校区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评审实施办法》及《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进行评审。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 页数。表格内容一律手写,字迹清晰,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研《945管理原理》保分辅导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考研《945管理原理》保分辅导 课程介绍: 一、适用人群: 2015年报考东南大学以下专业的考研同学,需要学习此内部课程提升专业课竞争力,提升复试竞争力,超越本校本专业考生。 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三 ④945管理原理 二、课程主讲内容: 1、院校专业考研介绍: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5880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管理科学研究与工程(以下简称“管工”)专业报录比约为7.8:1,东南大学是34所之一,因此进行自主划线,进入复试的与录取人数比约为1.2:1,2014年东南大学管理学复试分数线是350分,管工复试分数线是360分。东南大学管工有以下几个研究方向:0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02 现代企业组织管理、经营分析与决策;03 技术创新管理与科技管理;04 金融分析与金融工程;05 评价理论和方法;06 服务与收益管理;07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08 现代管理理论与系统分析方法;09 企业集成管理与综合自动化。具体的学习方向视导师的研究方向而定,就业比较容易,尤其在江浙沪地区。 2、专业课资料及知识点串讲: 专业课参考书有三本: 东南大学管工专业课是945 管理原理,参考书目是《管理原理》(周三多、蒋俊、陈传明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管理学原理》(周三多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 其中,重点以南京大学出版社的《管理原理》为主,复旦大学出版社的为辅。复习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导论 1.企业管理的内容 2.霍桑实验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东南大学硕士生导师简介 姓名:段进 籍贯:江苏南京 学历:博士研究生 所学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教授、博导、总规划师、规划学科带头人 党政职务: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职业注册情况:注册规划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从事的工作:城市规划与设计 e-mail:SEDUANJIN@https://www.360docs.net/doc/4518891867.html, 工作、学习经历: 1978.10-1982.07 天津大学建筑系,建筑学学士学位 1982.09-1985.06 天津大学建筑系,建筑学硕士学位 1985.07-1990.08(参加工作时间) 南京工学院建筑研究所教师讲师 1987.09-1992.10 比利时鲁汶大学、东南大学联合培养工学博士 1992.02-1993.08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讲师 1993.09-1996.08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兼任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09-1997.03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7.04-1999.04 东南大学建筑系、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1999.05-2004.01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博导、副院长 2004.02-2005.09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职务:总规划师、副院长职称:教授、博导 2005.10-至今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总规划师 荣誉 1994.9 获江苏省“333工程”校跨世纪人材,优秀青年教师称号 2006.01 获“2005年中国设计行业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共青团中央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2004.11 获中国城市规划行业优秀工作者称号 (建设部) 2005.09 东南大学城市空间研究所成立 2005.11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杨志)获江苏省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一等奖 2010.12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从事专业: 城市规划与设计 ◇主要研究方向:城市空间与发展理论(Urban space and development theory) 城市规划理论与设计 ◇近几年教学情况:指导博士生:毕业2名;在读9名。指导硕士生:毕业22名;在读11名。 授课情况: 1997.2~1997.6 三年级设计课 1997.2~1997.6 毕业设计 1997.9~1998.1 “发展理论与城市空间”理论课 1998.2~1998.6 毕业设计 1999.2~2000.1 “发展理论与城市空间”理论课 1999.2.~7.10 毕业设计 1999.10~2. “城市空间发展论”理论课 2000.3 ~7 毕业设计

东南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9-14 浏览次数: 16964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11工程”大学 2)非“211工程”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国外一流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良好 或CET-6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主要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次年春季学期视招生计划剩余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1.网上报名 9月25日--10月25日,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后等待审核。 2. 提交材料 10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点击下载申请考核申请表.doc,将所有申请材料(详见表中要求)通过邮政EMS或直接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请用A4 纸并按顺序排列,以便审核)。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研招办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附件材料由院(系)留存备查。 11月10日前,研招办网上公示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院(系)综合考核,同时将公布各院(系)考核工作细则。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请登入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

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学生的关怀和爱护,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奖助学金种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分为高职生和中职生两类,高职生包括普通高中后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后三年制、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后两年学生;中职生包括初中后三年制、高中后两年制、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及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8000元/年·人; 2.奖励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系(学区)各专业高职学生,奖励人数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0.3%;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一学年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 (5)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社会实践、科技创新、道德风尚等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 2.奖励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系(学区)高职学生,奖励资助学生人数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3%;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各科成绩合格以上; (5)符合上述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国家助学金 1.助学标准: (1)高职生:300元/月·人,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3000元; (2)中职生:150元/月·人,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1500元; 2.助学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系(学区)高职学生,高职生中资助学生人数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30%;中职生中资助的学生包括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为90%。 3.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各科成绩考核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学院奖学金(只限高职) 1.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 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 2.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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