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

2、多项选择题;

3、名词解释;

4、简答题;

5、论述题;

6、案例分析

二、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

上的“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

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

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

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著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著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4)1994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二编著作权法

1、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区别(笔记)

答:(1)消费方式不同:著作权属精神消费范畴;工业产权属物质消费范畴。

(2)所涉及的权利不同:著作权既涉及财产权,也涉及人身权;工业产权只涉及财产权。

(3)排他性和独占性程度不同:著作权的排他性和独占性比工业产权的弱。

(4)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自动产生;而工业产权则要经法定程序方能产生。

(5)保护期限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长于工业产权的保护期限。

2、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54-57)

答:概念: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No.2

构成要件:(1)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3、在我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P70-73)

答:(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著作权法》No.4、No.5

4、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财产权)(P75-92)

答: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

(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

(12)汇编权;(13)注释权和整理权。

5、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和期间(P93-95)

答:取得方式:

(1)实质条件:我国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唯一的法律事实;;

(2)形式条件:国际上有三种做法

①以作品产生为条件自动获得著作权;

②作品创作出来后,还须履行注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③以加注著作权标记取得著作权。

期间:(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2)发表权:一个作品的发表权只能保护一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就没有意义;

(3)财产权: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作品自创作完成后的50年;财产权截止于发表之日起的第50

年的12月31日)

(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期限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6、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P99)

答:(1)合作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思表示;

(2)在创作过程中合作作者之间始终贯彻合作创作的意图,有意识地调整各自的创作风格和习惯,以便使他们的创作成果相互照应、衔接、协调和统一,达到整体的和谐;

(3)每个合作作品所完成的文学艺术形式,应当达到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标准。

7、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P101-102)

答:(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2)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3)根据劳动合同,又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主持,根据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意志创作,并有该法人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法人或社会组织被视为其作者,著作权由法人或社会组织享有。

8、表演者权的内容、录制者权的内容(P111-115)

答:表演者权:(1)人身权利:①表明表演者身份;②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2)财产权利:①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②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③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的权利;

④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因此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制者权:(1)录制权;(2)(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3)机械表演权;(4)出租权。

9、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内容(笔记)

答:(1)转播权;(2)录制权;(3)复制权;(4)控制权(《著作权法》No.44)

10、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P132-136)

答:合理使用(《著作权法》No.22):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法定许可(《著作权法》No.23、No.33、No.40、No.43、No.44)

(1)No.33-2:凡是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No.40-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No.43-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No.4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条只限于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5)No.23: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强制许可(笔记):在特定的条件下,由主管著作权事务的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的人,同时,使用者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1、侵犯著作权的各项责任(笔记)

答: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和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著作权法》No.49)行政责任:《著作权法》No.48规定的8种情形

刑事责任:《刑法》No.217、No.218:对著作权的犯罪行为,通常采用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罚措施。

注:200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上

复制品数量1000张(份)以上5000张(份)以上

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上

其他严重情节√√

200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编专利法

1、我国最新一次专利法修改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2008年修订)(笔记)+(P159)

答:本次修订案新增加了7条,修改了29条,总条目为76条

(1)对立法宗旨进行修改: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 → 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2)从法律上确立了三类专利的定义;

(3)提高专利授权的标准:混合新颖性标准 → 绝对新颖性标准;

(4)赋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许诺销售权”(愿意出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

(5)进一步明确了不授予专利权的规定:《专利法》No.25;

(6)增加了“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两种情况:(No.69)①平行进口;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的信息;

(7)删除了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向中国申请专利的规定;

(8)增加了“专利使用的强制许可”的情形:(No.69)目的是保证造福国家;(No.50);

(9)加强了惩罚力度,明确了赔偿金应当包括维权成本,增加了法定赔偿的规定;

补充:(1)取消了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任何依法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可办理涉外专利案件;

(2)增加了公知技术抗辩的条款,对滥诉行为构成一定的限制。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专利法》No.2)

答: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学术定义: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态的新的智力成果。)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3、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区别(P175)

答:

4、我国不授予专利的项目(笔记)+(P181-187)+(《专利法》No.25)

答:(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的新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发明 实用新型 保护范围不同 产品或方法 产品

创造性要求不同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 实质性特点、进步

审查程序不同 复杂、繁琐(一年半) 简单、快捷(半年)

保护期限不同 二十年(申请之日起计算)

十年

5、专利的三个属性及其概念(《专利法》No.22)

答:(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6、丧失新颖性的例外(P193)

答:依照我国专利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7、我国专利申请的原则(笔记)+(P202-209)

答:(1)书面原则: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2)先申请原则(No.9-2):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最先申请的人;

(3)单一性原则: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例外:No.31)

(4)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将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体合格,即必须是享有优先权的人;

②首次专利申请必须是正式提出;

③要求优先权的发明创造必须与首次申请属同一内容;

④必须是在《巴黎公约》成员方提出优先权请求;

⑤优先权请求只能在优先权期内提出。

8、必要的专利申请文件(笔记)+(P210-215)

答:(1)发明专利申请: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照片。

9、我国对三种专利的审查制度(笔记)+(P217-219)

答:(1)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提出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公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国家专利局下达《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申请日收到通知书后,到国家专利局办理

授权登记手续,交纳费用,领取证书;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提出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国家专利局下达《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申请日收到通知书后,到国家专利局办理授权登记手续,交纳费用,领取证书;

(3)专利的复审与无效宣告:

①复审:对专利局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所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审理(3个月);

②无效宣告:在专利局授予专利公告之日起,如果有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

依法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

10、专利权的限制(首次销售、善意侵权、先行实施、临时过境等)(笔记)+(P230-233)

答:(1)专利权的保护期(No.4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首次销售(No.69):指在当权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

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

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权利人无关。

(3)善意侵权(No.70):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

可不承担侵权责任。

(4)先行实施(No.69):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

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

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5)临时过境(No.69):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

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6)非营利实施、为行政审批而实施(No.69)

(7)强制许可(No.48-No.51):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用。

(8)国家推广应用(No.14)

11、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标准(笔记)+(P246)(侧重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标准)

答:No.6-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1)执行本单位任务:

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创造发明;

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

发明创造。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12、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三种分开答)(笔记)

答:(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主要判断原则:

①专利权有效原则:合法、有效保护期内;

②以权利要求内容为准的原则:注意“权利要求书”的填写;

③全面覆盖原则: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要求中所

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

④等同原则:如果某一侵权物以一个或多个等效手段替换专利要求中的相似技巧特点,而产生

的效果又和原来的相同时,那么它仍落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构成侵权。

⑤非要素约束原则:又称“多余指定原则”,指某一可能的侵权物没有全部覆盖专利独立权要

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但只是省了一个或几个不重要的或非关键性的约

束,那么它仍落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应当判定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①专利权有效原则;

②以照片、图片的内容为准;

③应当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相同产品;

④判断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⑤一般情况下,应当进行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

第四编商标法

1、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地理标志的概念

答:(1)商标(P258):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

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适用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

(2)集体商标(P274):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

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3)证明商标(P274):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

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

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4)联合商标(P275):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

列商标。

(5)防御商标(P275):商标所有人在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

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

(6)地理标志(P262):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表明商品来

源于某一地区,而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重要特征,主要由该

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

2、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P265)

答:(1)保护商标专用权与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的共同利益原则;

(2)注册原则;

(3)申请在先原则;

(4)审查原则;

(5)自愿注册原则;

(6)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原则;

(7)商标注册与商标评审相结合的商标确权原则及司法救济原则。

3、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笔记)

答:积极条件:

(1)由法定的构成要素组成:《商标法》No.8;

(2)依商标的显著性:①创新性商标;②暗示性商标;③描述性商标;④借用商标

(3)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商标混同

消极条件:

(1)绝对禁止条件→不能使用、不能注册

①维护我国国家尊严和尊重他国级国际组织的规定:No.10-1:(一)~(五)

②禁止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的规定:No.10-1:(六)~(八)

③关于地名作为商标的禁止规定:No.10-2

④三维标志的禁用条件:No.12

⑤禁止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No.13

⑥不得损害被代理(表)人的商标权益:No.15

⑦禁止使用虚假地理标志:No.16

(2)相对禁止条件→可使用、不能注册(No.11)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4、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P298-300)

答:(1)确立商标权的原则——注册原则:No.3;

(2)自愿注册原则:又称“任意注册原则”,指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欲

取得商标权的应提出注册申请;不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商标所

有人不享有商标权。

(3)以使用在先为补充的申请在先原则:No.29;

(4)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商标法》No.24

5、商标权的内容和特征(P287-P292)+(笔记)

答: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专有使用权: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权利(No.51、No.44、《商标法实施条例》No.3);

(2)禁止权:商标所有人在享有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权利的同时,还享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No.52)

(3)转让商标的权利:No.39

(4)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No.40

(5)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权:No.9、《条例》No.37

商标权的特征:

(1)一般特征:①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②时效性;③地域性。

(2)自身特征:①商标权的禁止权效力大于使用权效力;

②商标权是一种相对永久权:10年要续展;

③商标权产生的基础及权利性质不同于著作权和专利权;

④商标权不包括商标设计人的权利,更注重商标所有人的权利。

6、商标的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争议、违法使用)

答:注册不当: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核准商标注册条件的规定,或者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取得注册的商标。(No.41-1)

商标争议:指两个货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人之间就商标专有权发生的争执,而且是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对在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No.41-2)

违法使用:No.44、No.45

7、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方式、认定标准(笔记)+(P330-333)

答:概念: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①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②相关行业的竞争者、其他经营者;③销售者和其他人员)

认定方式:

(1)商标异议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了No.13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商标争议案件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在同一种或

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4)司法认定

认定标准(《商标法》No.14):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8、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P334-335)

答:(1)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

(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

(3)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4)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

9、侵犯注册商标的情形(了解)(P337-339)

答:(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

(4)未经注册商标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0、平行进口概念(P340)

答: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的保护,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第三人进口并销售专利产品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

11、商标的正当使用(《条例》No.49)

答: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12、侵犯商标权所需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

答:民事责任→不要求“明知”

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对于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事责任→不要求“明知”No.59;《刑法》No.213、No.214、No.215中数额的认定

侵犯商标权的主要罪名:

(1)假冒注册商标罪;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第五编反不正当竞争法

1、什么是知名商品(笔记)

答:在中国境内,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2、如何理解“特有”、“包装、装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特有(《解释》No.2):指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包装、装潢(《解释》No.3):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

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装潢”。

3、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情形(笔记)+(P385-390)

答:概念: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由所有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保持其秘密性的技术知识和经营知识。(《反不正当竞争法》No.10)

构成要件:(1)必须是可以用于商业活动的知识;

(2)应具有非公知性;

(3)应具有商业价值;

(4)所有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主要情形:(1)恶意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不正当获取或不正当披露的,仍然获取、使用或披露该商业秘密。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联系+区别)(笔记)+(P366-370)

答:联系:前者是后者的补充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著作权作品中非独创性表达的保护;(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与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最密切的绝对权类型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专利法:在保护技术方面,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专利法相互配合。

区别:

(1)价值目标不同:知识产权直接追求对财产的保护,以权利为核心;反不正当竞争直接地约束行为方式,以义务为核心。

(2)调整技术不同:在立法技术上,设权模式的优点是利益范围明确、易于第三人认识自己的义务范围、便于法官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避免因

成文法的局限使不正当竞争逃脱法律的约束,对设权规则起着补充的作用。(3)确立的责任性质不同:设权模式着眼于财产的保护,权利人可以禁止一切客观上妨碍财产

权的行为,无论第三人有无过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在于制止

恶意竞争,不正当竞争的非法性不能脱离主观恶意。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总论部分: 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识别性标记与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二、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X围 (1)专利权。(2)著作权。(3)商标权。(4)发现权。(5)植物新品种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反不正当竞争。(8)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两层含义: (1)知识产权为其权利人所独占; (2)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属的知识产权并存。 2、地域性: 依照某一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商业标识,不少于10年,通常无限制期限;作品,不少于50年。 4、可复制性:是指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知识、信息、符号、形式)能够重复再现。 5、法定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是指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获得要件、限制、乃至救济制度等关键内容,须由法明文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人不得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 6、非稳定性:对有形财产所有权而言,所有人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对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得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和毁损,故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保护X围是确定的。相比之下,对知识产权权利保护X围的界定就要困难得多。 7.公益上的制约性:应该说任何权利都须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因此禁止权利滥用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这里所说的知识产权的公益上的制约性,除了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权利均要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外,还包括知识产权所特有的公益上的制约性,如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权利公示制度、一次用尽原则等等。 四、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措施:P13 临时措施: 1、诉前责令停止侵权。 2、诉前证据保全; 3、诉前财产保全。 著作权部分: 一、作品: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作品所反映的思想、观点或者信息等。 2、可复制性: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能以物质复制的形式加以表现的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 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 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 领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 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 使用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详解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导论 ●知识产权 ◆含义P3: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商业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统称。 该定义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如下几点特征: 第一,“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力活动”划清了界限。 第二,“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概念,使之将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第三,知识产权之所以划分为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是因其作为财产权,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权的价值与工商业标记权的价值来源截然不同。 第四,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是指法律对它所要提供保护的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是有选择的。 ◆特征:(注意同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相区分) ①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排他性,要求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性质的知识产权并存,权利人独占地享有知识产权利益,未经权利人同意,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人不得利用其智力成果。 包含以下两层含义:其一,权利的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是绝对的,相同的智力成果只能依法产生一项知识产权,只能有一个权利人;其二,利益的专有、排他,只有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行使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行使该项知识产权。 ②地域性: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原则上之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在另一个国家或地区并不当然地受到保护。 ③时间性: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受法律保护;一旦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其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富。 ◆性质P15: (一)“知识产权是私权”。 私权,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私人权益。 《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即以私权名义强调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这种私权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 《民法通则》的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三节就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被各国所认同。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共性与差异。 知识产权与物化、外化表达的有体物(或称有形物)发生关系。 ◇与物权的共性:①都属于财产权;②都具有对世性,即权利人特定而义务人不特定; ③都具有公示性,除著作权的产生不需要履行特定的手续外,其他知识产权的产生均需要到国家机关进行登记,而后公告;④都是独立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处分。 ◇与物权的区别: ①客体(标的)不同; 物权: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 知识产权:知识的构造或信息的集合,具有非物质性、知识性。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⑴在排他性上,物权绝对排他;知识产权在占有上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特点。 ⑵物权客体本身有形损耗、损毁灭失;知识产权具有永存性。

知识产权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试题答案 1.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 A ) A.1709 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1890 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C.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 D.1900 的《巴黎公约》 2.说知识产权是( C ),比较全面。 A.活着的人的智力成果 B.自然人的智力成果 C.自然人或法人的智力成果 D.公民的智力成果 3.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在( B )拥有法律保护 A.权利人所在的民族区域 B.申请地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C.权利人所在国家的建交国家或地区 D.权利人的国籍国或地区 4.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B ) A.商标权 B.着作权 C.实用新型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 5.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A ) A.工业产权和版权 B.着作权和商标权 C.专利权和着作权 D.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6.作者的传播权包括( D ) A.放映权和展览权 B.人身权和财产权 C.排他权和独占权 D.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 7.以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D ) A.石子游戏规则 B.数学累加方法 C.作家头脑中的灵感 D.舞蹈演员的表演8.以下属于知识产权性质范围的是(C ) A.可触摸性 B.不可复制性 C.无形性 D.永久性

9.工业产权中的创造性成果权包括( A ) A.发明专利权、使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商号权 C.服务标记权、货源标记权、原产地名称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0.以下属于边缘保护对象的是( A) A.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 C.着作权 D.专利权 11.广义的版权分为( B ) A.人身权和邻接权 B.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财产权和邻接权 D.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12.知识产权公约协议中,1994 年4 月15 签署、1995 年1 月1 日生效的是那一协议(C ) A.尼泊尔公约 B.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3.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 D ) A.着作权、专利权 B.商标权、发明权 C.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4.以下属于身份权的是( C ) A.发行权 B.复制权 C.署名权 D.展览权 15.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一般分为两类,是指那两类( B ) A.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B.国内法、国际法 C.法律、国际条约 D.法律、法规 16.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 B ) A.荷兰 B.美国 C.中国 D.丹麦 17.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不包括( D )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 2、多项选择题; 3、名词解释; 4、简答题; 5、论述题; 6、案例分析 二、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着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 意义上的“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 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 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 过事实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 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着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着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4)1994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签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二编着作权法 1、着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区别(笔记) 答:(1)消费方式不同:着作权属精神消费范畴;工业产权属物质消费范畴。 (2)所涉及的权利不同:着作权既涉及财产权,也涉及人身权;工业产权只涉及财产权。 (3)排他性和独占性程度不同:着作权的排他性和独占性比工业产权的弱。 (4)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着作权通常自动产生;而工业产权则要经法定程序方能产生。 (5)保护期限不同:着作权的保护期限长于工业产权的保护期限。 2、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54-57) 答:概念:着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着作权法实施条例》 构成要件:(1)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3、在我国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P70-73) 答:(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着作权法》、 4、着作权的内容(人身权+财产权)(P75-92) 答: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 (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 (12)汇编权;(13)注释权和整理权。 5、我国着作权的取得方式和期间(P93-95) 答:取得方式: (1)实质条件:我国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着作权的唯一的法律事实;;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重点讲义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 注意问题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国对驰名商标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 复习中注意掌握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其特征表现为: 1、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部分第一条所界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范围是: (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位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它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标志,是一种识别性标志,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 商标的构成要素,2001年《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所谓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基于历年考题整理归纳!)

一、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法律确认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一般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2、商标权、商标、驰名商标 商标权:亦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是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或者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加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商标注册: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3、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独创性 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诸选项中不属于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A ) A.无形财产权;B.产地标记权;C.商号权;D.商业秘密权。 2.《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期限内之权利法》为称为( C ) A.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B.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C.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D.世界上第一部国际公约。 3.在著作权制度中,以下诸命题中正确的选项是( D ) A.外国主体就是在外国享有著作权的人; B.内国主体就是其作品在内国创作完成的人; C.内国主体就是其作品首次在内国公开发表的人; D.内、外国主体都是依内国法享有著作权的人。 4.乙通过抄袭甲之作品完成了自己的表现形式,则乙之表现形式( D )A.不具有实用性;B.不具有新颖性; C.不具有创造性;D.不具有独创性。 5.以下诸作品中,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是( D ) A.计算机软件; B.《知识产权法》教材; C.《知识产权法》自考辅导录像片; D.《知识产权法》自学辅导录音带。 6.图书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的专有出版权来源于( A ) A.法律的直接规定;B.出版社的自己规定; C.国家版权局的规定;D.著作权人的授权。 7.我国著作权法将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分为( D ) A.独占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 B.普通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 C.法定许可使用权和强制许可使用权; D.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 8.甲作词作曲,创作了一首歌曲《沸腾的母爱》。在这首歌发表前,甲请歌手乙试唱。2000年中秋之夜,在某养老院为老人们表演节目时,乙演唱了甲创作的《沸腾的母爱》,赢得了老人们的欢迎。乙的行为是一种( B ) A.合理使用行为;B.侵权行为; C.法定许可使用行为;D.法定免费许可使用行为。 9.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创作品发表的行为,可能侵犯合作作者的( D ) A.一项权利;B.二项权利;C.三项权利;D.三项以上的权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次被修订的时间是( D ) A.1992年9月2日;B.1996年6月4日; C.1999年10月20日;D.2000年8月25日。 1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著作权进行的管理是( D )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

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基本特征: 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及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 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①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及智力活动的成果。 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①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④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及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①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及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及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节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第四节相关权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第三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制度概述 ?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 ?第三节商标权的利用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 ?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 ?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节商业秘密权 ?第三节地理标志权 ?第四节植物新品种权 ?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 ?使用教材: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类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广义:狭义知识产权+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权等)。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有向信息产权扩充的趋势。如:知识信息;公共信息;商业信息。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应加以保护是共识。 ?知识产权我国法学界称”智力成果权“;台湾学者称”智慧财产权“;国外称”无形财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2、知识产权的范围 ?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3类:一、创造性成果权。著作权、专利 权、商业秘密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二、经营性标记权。 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其他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标记权等。三、经营性资信权。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TRIPS(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7种:著作权及其 相关权利;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1)权利主体的私权性: ?a、民事权利的性质。私权——侵害——民事赔偿;b、刑事权利的性质。私权——严重侵害——审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9小题,每小题2分,共38分) 1.《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 ) A.保护专利权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 C.保护注册商标 D.保护录音制品 2.世界上第一部现代专利法是( ) 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 年瑞士颁布的《吉利法》 年清政府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专利法》 3.著作权中( ) 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A.发表权 B.使用权 C.署名权 D.获得报酬权 4.我国在专利权的授予上采取的是( ) A.先发明权利 B.先实施权利 C.先申请权利 D.无手续权利 5.下列各项权利中,( )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权利 A.独占实施权 B.出口权 C.放弃专利权 D.实施许可权 6.( ) ,不必经作者许可 A.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B.图书出版社对作品作内容上的修改、删节 C.报社、杂志社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D.报社、杂志社对作品的内容作修改、删节 7.作者主动向杂志社投稿,杂志社决定是否录用的时间是( ) A.六个月 B.两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月 8.目前保护原产地名称权的最新国际条约是( ) A.《知识产权协议》 B.《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

C.《伯尔尼条约》 D.《罗马条约》 9.我国法律采用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 A.不注册原则 B.自愿注册原则 C.强制注册原则 D.强制注册原则与自愿注册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10.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 ) A.三个月内 B.六个月内 C.一年内 D.两年内 11.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图形、文字的,( ) 注册申请 A.应当重新 B.应当变更 C.应当免予提出 D.不必提出 12.根据我国专利法,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3.转让专利权,专利权自( ) 之日起生效 A.转让合同成立 B.专利局登记并共告 C.转让合同经公证 D.交付专利证书 14.在( ) 情况下,申请专利的发明如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并不丧失新颖性 A.该发明在国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B.该发明在国内出版上公开发表过 C.该发明在国外公开使用过 D.该发明在国内公开使用过 15.以下不属于我国专利法所指的发明创造是( ) A.发明 B.技术诀窍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16.《伯尔尼公约》规定,实用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 ) A.作者死后50年 B.作品完成后50年 C.作者死后25年 D.作品完成后25年 17.民法通则中未作规定的知识产权有( ) A.植物新品种权 B.发现权 C.发明权 D.专利权 18.下列方式中,( ) 不能取得著作权 A.因继承取得权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学习心得通过本次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课程之后,我觉得深有感触。在这之前的一年里,我时常对工作接触到的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事件有所思索,但对这类问题虽然自己内心有一些是非观念,但却是模糊的无法真正说出个所以然来。这次能有聆听专业人士授课解惑的机会,我感觉非常难得。 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知识产权拥有水平和运用水平事关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的实际成效,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适应知识、信息时代的战略举措。新一轮世界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和主要动力源,也是财富创造的主要源泉。在知识信息时代实现我们优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势在必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核心环节。对知识产权的垄断是当今发达国家获取全球利益的主要途径。只有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突破国际技术壁垒和贸易壁垒,建立并完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免受不公正待遇,才能充分享有全球一体化带来的益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抓手。知识产权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一个城市的发展活力关键在于知识产权的创新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自主创新,必须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的信息平台和宽松的体制环境,必须营造以“四尊四创”为主题,激励发明创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城市文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加速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的现实要求。现在“科教兴国”早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的主体战略,但是知识产权

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第2022篇)

2019年国家法考《知识产权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12年卷三18题,单选) 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 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 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2.华信集团委托雕塑家张某创作了一座麒麟雕塑,寓意“生意兴隆”,放置在公司办公楼一层中央。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A、华信公司许可其子公司华信能源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华信公司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客户赠送 C、客户拜访华信集团后觉得这个雕塑很有意思。遂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让其在某风景区工作的哥哥出售 D、客户拜访华信集团总部时看到该雕塑,觉得非常有艺术价值.遂拍照留念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3.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16题,单选)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4.甲的画作《梦》于1960年发表。1961年3月4日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09年10月发现丙网站长期传播作品《梦》,且未署甲名。2012年9月1日,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17题,单选) 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B、乙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胜诉权不受保护 C、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署名权的行为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单项选择试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 单项选择题库 1.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这是知识产权的特性之一,即( )。C.地域性 2.“购物天堂”四个字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 )。B.商务标语 3.某一经营者先后在同一指定的商品上注册了“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等若干个近似商标,这些商标属于( )。D.联合商标4.以下关于商标的法律特征错误的是( )。B.专用性 5.以下不是商标权取得原则的是( )。 D.继受原则 6.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 )。B.国家知识产权局 7.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A.发明 8.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是专利申请原则中的( )。C.优先权原则 9.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间是自申请日起( )。D.3年内10.我国法律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叫做( )。D.作品 1.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这是知识产权的特性之一,即( )。C.地域性 2.“购物天堂”四个字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属于( )。B.商务标语 3.某一经营者先后在同一指定的商品上注册了“红玫瑰”、“白玫瑰”、“黄玫瑰”等若干个 近似商标,这些商标属于( )。D.联合商标4.以下关于商标的法律特征错误的是( )。B.专用性 5.以下不是商标权取得原则的是( )。 D.继受原则 6.我国负责专利申请审批的组织是( )。B.专利局 7.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为( )。A.发明 8.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这是专利申请原则中的( )。C.优先权原则 9.甲公司有一发明,其要申请发明专利。专利局可以根据甲公司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间是自申请日起( )。D.3年内10.我国法律规定,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叫做( )。D.作品 1.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叫做( )。B.销售商标 2.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 )。A.1年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 )之日起产生。B.作品创作完成 4.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这类行为称为( )。D.反向假冒侵权 5.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新技术称为( )。D.新技术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这属于三个条件中的( )。C.实用性 7.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C.20年 8.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是( )。C.专利局 9.电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D.死后50年 10.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D.最惠国待遇原则 1.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这是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即( )。B.专有性2.在我国,专门对商标进行调整的法律主要是()。A.《商标法》 3.我国的“绿色食品”标志为()。B.证明商标4.以下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标志是( )。D.凤凰

知识产权法期末重点1

知识产权法期末知识点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本书观点)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的特征:①“知识”作为形式,不具有实体性,它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为存在条件。②“知识”作为形式,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的特点。③“知识”作为形式,受其非物质性决定,他在空间上可以无限地再现或复制自己。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①权利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②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③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④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须让位于物权。⑤保护期限不同。物权的保护期限与其自然寿命竞合,而知识产权则有明确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权利归于消灭。⑥价值的规定性不同。物权取决于人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取决于时常的需要和人们对它的利用。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①创造是人类产生、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邓小平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创造者确立了第一财富创造者的社会地位。智力和体力的作用是对立统一的。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与市场的结合,决定了资源配置的方式,改变了人类关于资源、劳动与财富的传统关系。②知识产权法律既是制度文明的典范,也是激发创造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加速器。③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法律和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 5.著作权的概念: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6.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7.作品的特征:①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达,不是思想、情感本身。②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③该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8.口述作品概念:是指用口头方式表达出来的艺术形式,也属于语言的一种形式。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特征:是指由特定族群中不明身份的人创作、反映该族群的文化特点与价值观念,并在该族群中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作品。特点: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 论述题: 1.商标注册原则; 商标的注册原则有两种: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三项: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3、申请单一性原则 申请人在申请时只能就同一商品申请一个商标 4、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自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申请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享有优先权 2.专利注册原则; 一、书面原则:该原则指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二、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在同一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不成的,该发明即成为社会公有技术。 三、单一性原则: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四、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四、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指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向专利权,但同一申请人对同样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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