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收入含税吗

企业销售收入含税吗
企业销售收入含税吗

企业销售收入含税吗

一、对于价格是否含税总结: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2、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3、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4、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5、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6、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其收取的加工费,如果题目没有特别的提示,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处理的;

7、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8、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售价是不含税价.

二、价外税的典型例子是增值税,其计税依据是不含税的,应纳税额=不含税价格*适用税率,如果报价是含税价格那么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当要/(1+适用税率),无税化处理.价内税的典型是营业税,应纳税额=含税价格*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会计相关业务比较分析 企业日常经济业务形成的收入或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重要内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所得税收入范围确认、收入的计量和收入确认的时刻等要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企业会计核算的角度,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使企业会计利润增加的业务,要紧包括收入会计准则涉及的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除此之外还包括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建筑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和收益;以及没有通过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利得。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的处理及收入相关的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填报,必须在分析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有关所得税收入的差不多规定,以及会计准则中涉及的收入、收益及利得业务差不多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收入业务与会计相关业务进行比较分析,确定收入业务所得税和会计的差异。 一、收入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一般关系 (一)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 1.会计收入的确认会计人员能够遵循会计准则进行职业推

断 企业收入会计准则中的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收入会计准则对所规范的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强调以下差不多要素:(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经济利益专门可能流入企业;(3)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同时强调:(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要紧风险和酬劳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接着治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操纵。除此之外,在其它会计准则中对会计形成收入和收益业务的确认要素做出了具体规 在上述会计准则的差不多规定基础上,对企业经济业务是否确认为收入或者收益,会计人员依据会计准则能够进行职业推断。 2.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体现了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收入有6种情况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收入情况 一般情况下,年度申报所得税收入应大于或等于增值税申报收入。但是,有些情况下,企业年度申报所得税收入可能会小于增值税收入。 1、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第二项规定,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在纳税年度内,企业若事先收到预收账款,如果尚未开工或进度缓慢,申报增值税时就必须将预收账款确认收入,但不一定确认所得税收入,可能会出现增值税收入大于所得税收入的情况。 2、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

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如果企业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之前收到代销清单,增值税与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点是一致的;如果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及以后,企业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增值税须确认收入申报缴纳税款,而所得税则不一定需要确认。此时,会出现年度申报时增值税确认收入必然大于所得税收入的情况。 3、采取先开具发票、后发出商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有关规定,如果企业先开具了发票,但不满足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也不需要确认收入。 4、资产用途发生内部改变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设立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定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 字体:【】 20日 访问次数: 114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具体内容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收入总额具体内容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六)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九)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所得税收入专题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收入专题分析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同年5月完成投产;现有员工382人,生产10多个品种,原有18条生产线,2011年8月新增特仑苏产品后,撤掉2条500g利乐枕的生产线,换成1条特仑苏生产线,2012年12月撤掉3条250g利乐枕的生产线,现有14条生产线,主要加工纯牛奶(13%的税率)和花色奶(17%的税率),特仑苏销量占总销量的32.18%。产品主要是牛奶,奶源主要来源于包头郊区各奶站。 包头事业部2006年7月转为外资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至2020年)、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政策(减免投资额的10%),2013年所得税税率为15%。 一、2013年全年所得税税负情况及分析: 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万元;2013年全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万元,减免应纳税额万元;汇算后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万元,因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

元,该项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为企业更好好更快发展提供动力来源。 二、2013年与2014年1-6月所得税税负情况及分析: 2013年1-6月实现销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4991.45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9.56万元,应纳所得税额731.5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2806.7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5.59%,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11.93万元;汇算后2013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17.90万元,预交所得税万元,期末留底所得税2.67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2014年1-6月实现销量4.44万吨,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成本万元,发生各项费用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6.44万元,应纳所得税额953.31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万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销售货物收入。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的收入。 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允许扣除的标准是实际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相比较小者)

增值税收入确定=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17%)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1.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3.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片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销售(营业)收的计算:一、营业收入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二、视同销售收入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的计算: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的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X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 (6)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有关成本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8)支出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支出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包括以年利率6%向一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10)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

2019年企业所得税考题(带问题详解)

企业所得税题目 以下题目为开卷考试,限时2小时。2小时之后下发带答案的试卷,参与考试相关人员自行计算考试结果并进行相关容的学习。 一、填空题(12分) 1.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扣 除 )。2分 2.企业发行的永续债, 可以适用俩种方式进行处理,一种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也适用(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2分 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2分 4.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1分 5.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通过(部)凭证进行税前扣除,该凭证在记账凭证过(工资表的形式)反应。2分 6.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分 7.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分 8.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的比例是(90%)1分

二、判断题(7分) 1.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如果不涉及调整容就不需要填写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错)1分 2.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6万元,其中未取得合法有效税前扣除凭证金额为1万元,企业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不考虑收入的约束条件,自身的计税金额为6万元。(错)1分 3.企业列支工资薪金5万元,补充养老保险列支0.3万元,税前可以扣除补充老师保险0.3万元。(错)1分 4.企业有一项投资性放地产,账面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当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50万元,当年度审计人员认为该项容纳税不做调整。(错)1分 5.企业发生差旅费10万元,其中有2万元的差旅费是本单位人员家属发生的,税务审计人员认为税前可以扣除的差旅费为10万元。(错)1分 6.企业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当年度预收账款为0.00元,发生业务招待费3万元,税务审计人员认为业务招待费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错)1分 7.企业在当年度列支以前年度的费用2万元,税务审计人员认为2万元可以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中全额税前扣除。(错)1分 三、计算综合题(60分) 1. 甲公司2019年5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 2.6万元。当月公司将该批商品捐赠给另一方,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核定应税所得率片收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销售(营业)收的计算: 一、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 二、视同销售收入 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的计算: 会计利润=所有收入项-所有支出项(不包括增值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利润的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5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200万元,装卸费20万元,保险费30万。 (2)销售X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增值税)价17.55万元。另支付运输费30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共160万元。 (3)销售X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共计400万元。 (4)试生产新设计的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转为自用。市场上无同类小轿车销售价格。 (5)对外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120万元,有关成本10万元。 (6)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有关成本200万元。 (7)支出管理费用1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技术开发费280万元。 (8)支出的销售费用为: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展览费90万元。 (9)支出财务费用1200万元,其中包括以年利率6%向一非金融企业借款支付利息600万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为5%)。 (10)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经费10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 【注:(1)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9%。(2)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3)本题不考虑印花税。】【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计算问题。 【答案】 (1)该公司2008年度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外销1000】17.55 × 1000 ÷(1 + 17%)× 9% = 1350 ②【内销40】17.55 × 40 ÷(1 + 17%) × 9% = 54 ③【自用B5】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1、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有税率吗?是多少?哪些部分需要调整?怎么调整?我只知道是超过计税工资标准、业务招待费超过列支部分(不知道“列支”是不是这样写和国债。那么,分别是怎么调整的? 答: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一般情况下,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 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其他答案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这个税率对我国大中型企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是比较合适的,但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水平与原实际税负相比有所上升。为了照顾小型企业的实际困难,也参照世界上一些国家对小企业采用较低税率征税的优惠照顾办法,税法规定,对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企业,按18%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按27%的税率征税。实际上适用三档全额累进税率,即18%、27%、33%。 另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按照规定,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暂减按18%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一律按33%税率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中所称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月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纳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计算任何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三、收入总额的确定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 1.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税收入的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税收入的纳税调整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与标准存在差异,故需要对会计账面利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有些事项不仅在业务发生当期需要进行调整,同时还会涉及到以后会计期间的调整,有些调整还比较复杂。本文就有关应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确认不一致的几种主要业务事项的纳税调整及应注意的事项作分析说明。视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均应作为收入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079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但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因上述原因减少的商品、产品均按账面实际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论文百事通这就使得会计收入与应税收入形成了差异,而且大部分属永久性差异,因此在所得税汇算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此类调整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是否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二是按会计制度规定用作上述用途的商品、产品的成本、税金是否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可分三种情况来计算调整额:一是按会计制度规定产品成本及税金均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视同销售处理,如将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在此种情况下,如企业未按税法规定计提销项税,税务机关首先应要求企业计提销项税,并相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然后再按所得税法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的应税所得额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减去其实际成本确定。二是按会计制度规定商品、产品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则不作视同销售处理,不确认收入,因此也就无需考虑销项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如将本企业商品、产品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广告、样品等方面。从所得税角度考虑,由于上述业务只确认了费用而未确认收入,因此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调增应税收入。三是按会计制度规定商品、产品成本及税金均计入当期损益,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也应视同销售处理,如将本企业商品、产品用于捐赠、赞助等无偿赠送他人的情况。例如:某企业将自产的A产品一批用于捐赠,其实际成本为80,000元,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由于按会计制度已计入“营业外支出”97,000元(80, 000+ 100000×17%),从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发,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调增应税收入100,000元,则该项业务应确认的应税所得额为3,000元(100,000-80,000-100,000×17%)。上例中如涉及到销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问题,也比照第一种情况处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试运行发生的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不得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其试运行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因此,凡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企业,应按试运行收入扣除试运行成本、费用后的余额调整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以下简称“118号文”)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

企业所得税收入填写说明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前期公允价值变动,也应当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

本,双方不确认损益。涉及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准则规定,可知本行填列的只能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以存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上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对于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整。 案例3、2018年9月,A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打印机,公司生产的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5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为110万元,在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市场价格,B公司换入A公司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假设A公司此前没有为该项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支付运杂费15000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B公司此前也没有为库存

企业所得税经典例题5页word文档

企业所得税经典例题9-15 计税收入的确定【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作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收入在确认商品收时是实现 E.股息等权益性收益以投资方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BCD 【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是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选项A不正确;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是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选项E不正确。 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例题6.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表述正确的是() A.售后回购业务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B.以买一赠一销售商品的,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计入收入总额 C.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的新货物和换入的旧货物差额确认销售收入 D.企业给予购货方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金额 【答案】D 【解析】选项A,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商品销售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当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其间确认为利息费用;选项B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选项C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例题7.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计入应纳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里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以及经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工业企业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所得,自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另外,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因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其清算结束后的清算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按照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法定基本税率为33%。 2、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一律按33%税率征税。注意:金融保险企业(除农村信用社外)不执行两档照顾性税率。 3、如企业当年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按弥补亏损后的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所得税适用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中所称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月止。

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A、总机构 B、分支机构 C、实际管理机构 D、生产经营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 A、15% B、20% C、25% D、33% 3、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⑴⑵⑶⑷ B、⑵⑴⑶⑷ C、⑶⑷⑴⑵ D、⑵⑶⑷⑴ ⑴免税收入⑵不征税收入⑶各项扣除⑷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4、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合法的 B、合理的 C、能可靠计量的 D、必要的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15%

6、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中()不得扣除。 A、房产税税款 B、营业税税款 C、企业所得税税款 D、土地使用税 税款 7、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 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三 B、五 C、八 D、十 8、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利息收入的是()。 A、存款利息 B、贷款利息 C、股息 D、债券利息 9、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 )的支出。 A、与取得收入间接相关 B、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 C、与取得收入直接或间接相关 D、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且必要 10、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部分,准予扣除。 A、1、5% B、2% C、2、5% D、14%

企业所得税收入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解析之七——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的填报解析 2018-03-30谢德明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前期公允价值变动,也应当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不确认损益。涉及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准则规定,可知本行填列的只能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以存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上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对于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调整。 案例3、2018年9月,A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B打印机,公司生产的一批打印机,换入的打印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5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打印机的账面价值为110万元,在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90万元,计税价格等于市场价格,B公司换入A公司的设备是生产打印机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假设A公司此前没有为该项设备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