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448-1999_焊接与切割安全_199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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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切割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人员工作前要穿戴好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 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帆布工作服;在操作时戴好护目镜或面罩;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时应穿上胶鞋;登高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对焊工所需的各类防护用品有以下具体要求: (1)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是指焊接护目 镜和面罩,用来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 (2)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头戴式面罩还包括安全面 罩和安全帽前挂眼镜面罩。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或不燃的 且不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作。罩体应遮住面部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头戴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质量不应超 过560g。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 防护眼镜。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的厚度,选用 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3)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理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冲击护目镜。 2.工作服。应根据焊接与切割工作的特点选用焊工工作服。 (1)一般焊接、切割工作广泛使用白色棉帆布工作服。 (2)气体保护焊在紫外线作用下,会产生臭氧等气体,应选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烫伤或体温增高。 (3)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应配用皮质工作服。 (4)在仰焊、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从高处溅落到头部或肩上,焊工应在颈部围毛巾,穿着用防燃材料制成的护肩、长袖套、围裙和鞋盖等。

(5)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 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上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 不允许沾有油、脂等物。 (6)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作。 3.手套。焊工手套应选用耐磨、耐辐射热的皮革或棉帆布和皮革合 制材料制成,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要缝制结实。焊工不应戴有破损和潮湿的手套。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 应该用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 4.防护鞋。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易燃、耐磨损和防滑 的性能。电焊工穿用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如在易燃易爆场合焊接时,鞋底不应有鞋钉,以免产生摩擦火星。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5.防护屏。电焊、切割工作场所,为防止弧光辐射、熔渣飞溅,影 响周围视线,应设置弧光防护室或防护屏。防护屏应选用不燃材料 制成,其表面应涂上黑色或深灰色油漆,高度不应低于1.8m,下部应留有25cm流通空气的空隙。

(新安全生产)安全焊接与切割

(新安全生产)安全焊接 与切割

消防安全知识 安全焊接与切割 在我公司,因为违章焊接与切割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这些事故,不仅有害于焊工的生命安全,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同时还影响着公司的声誉。因此,认真做好焊接与切割工艺的防火防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公司各有关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焊接、切割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常见事故原因 1、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到处飞溅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主要原因。 2、焊接、切割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事故。 3、对焊接件的内部结构、性质未了解清楚即盲目进行焊接,往往会发生意外事故。 4、在焊、割金属容器时,由于对残存的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未彻底清除,没有采取置换、冲洗,也未经过采样分析而盲目焊、割而发生爆炸事故。 5、有一些爆炸原因是发生在对大型油罐、煤气柜等大型设施清洗后未经全面测爆,或测爆中采集气体部位不全面,结果在焊、割过程中火星引起爆炸。 6、对临时进行焊、割作业的现场(包括作业现场的楼上和楼下),没有进行认真检查或没有彻底清除可燃物质而引起了火灾事故。 7、在喷漆、油漆车间或刚喷漆、油漆过的部位进行焊、割作业而引起爆燃事故也时有发生。 8、在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冷暖气管道进行焊割时,很容易造成火灾事

故。 9、焊、割工作结束后留下的火种没有熄灭而隐燃起火的事故也比较常见。 10、电焊接导线,特别是回路线(俗称搭铁线)因乱接乱搭而引起事故。 11、气焊、气割使用的氧-乙炔气体,因焊割炬漏气或安放的位置不适当,致使氧-乙炔气体积聚在某一部位,遇到焊、割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二、焊接、切割作业前的安全准备 1、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预防焊割设备发生故障。 2、做好焊割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可燃物,预防焊割火星飞溅而引起火灾事故。 3、查清焊割件内部的结构情况,清除焊割件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可燃物,预防发生爆炸事故。 4、查清焊割件连接部位的情况,预防热传导、热扩散而引起火灾事故。 5、在临时确定的焊割场所,要选择好适当的位置安放乙炔瓶、氧气瓶或电弧焊设备,并与作业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设立“火不可近”和“防止触电”等明显标志,并拦好安全绳,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这些设备。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6、查清消防设施,配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以防发生火灾事故。焊接工人都要学会灭火的基本方法,懂得灭火的基本知识,学会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7、从事焊割作业的工人,必须穿好帆布工作服。在冬季,御寒的棉衣必须缝好,棉絮不能外露,以防遇到火星阴燃起火。 8、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

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技术(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技术 (通用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技术(通用版) 1.焊接与切割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3.焊接和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TJ34《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x。

5.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TJ36《工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割炬都应随人进出。 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完整word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8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88)为了保障焊接与切割工作者的安全, 改善卫生条件, 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与切割安全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各种焊接与切割操作。水下、化工、铁路、船舶等专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标准,是本标准专业内容的具体补充。 2 气焊与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2 .1 一般安全要求 2 .1.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1.5kgf /cm*2*)表压。 2 .1.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2 .1.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氢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2 .1.4 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 .1.5 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 2 .1.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2 .1.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2 .1 .8 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kPa (1 ~2kgf /cm*2*)表压的余气。 2 .1 .9 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2 .1.10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2 .1 .11 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2 .1.12 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2 .1.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 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 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2 .1 .14 氧气、乙炔的管道, 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2 .2乙炔发生器 2 .2.1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乙炔发生器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相应的要求。 2 .2.2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归口等有关单位鉴定合格,报国家劳动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生产。禁止自制、仿制或改装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维修后的乙炔发生器应经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有关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2 .2.3中压、低压乙炔发生器都必须设有相应的回火防止器、安全阀、爆破片以及相应的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和防止超压爆炸时的卸压装置。 2 .2.4 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按Tj 3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使用。 2 .2.5应根据乙炔发生器的技术性能要求选用爆破片,爆破片应定期检查更换。 2 .2.6 乙炔发生器电石分解区的最高水温不应超过 95℃,经过冷却的乙炔出口温度不应超过40℃,当环境气温较高时,允许出口温度高于环 境温度10℃。 2 .2.7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它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2 .2.8定期检查乙炔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准确性。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 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 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 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 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 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焊接、切割、打磨设备完好,使用中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应有专人负责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所有焊接及切割设备进行检查。 第七条焊接、切割作业应远离可燃物,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高处焊接、切割作业要有防火花飞溅措施,并在适当的地方放置灭火器。 第八条当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时,应在作业区周围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弧光直接照射他人。 第九条作业前需要申办《用火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还需要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高处焊接作业还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第十条不允许在有可燃介质的储罐或金属容器上进行切割或焊接作业。 第三章焊接作业

焊接及切割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制部门签署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版次 日期 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0 2012.03 供执行 刘祥奎 马俊岚 丁克北 1 2014.10 供执行 顾春兴 徐铁兵 李 勇 版次 修订说明 1 原QHSE 部编制的YNPC-143-PRT-001,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云南石化公司组织机构调整进行调整和修订。

1 目的 (4) 2 范围 (4)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4 职责 (4)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4) 6 附则 (7)

焊接及切割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石化”)工程建设期间焊接及切割作业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石化工程建设期间至中交前对焊接及切割安全的管理,包括红线内的预制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4职责 4.1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规定,并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 4.2PMT项目部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单位执行本规定。 4.3监理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焊接、切割和打磨作业的安全监理。 4.4总包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焊接、切割和打磨作业的安全总负责。 4.5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焊接、切割和打磨作业的安全。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作业许可证办理 a)承包商在焊接、切割、打磨作业前,必须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电焊工、 气焊工(氩弧焊、等离子切割作业)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 许可证上岗,经总包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并加盖其项目印章的资质证复印件随身携带备查。 严禁无有效操作证而上岗作业。 b)在可燃、易燃或危险材料附近焊接、切割、打磨作业需要申办《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 限空间作业需要申办《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需要申办《高处作业许可证》。

焊接和切割作业安全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焊接和切割作业安全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8515焊接和切割作业安全措施 Safety measures for welding and cutting operation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为防止焊、割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焊、割件和焊、割场所,在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拆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移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 隔离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它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置换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气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清洗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气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移去危险品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敞开设备被焊、割的设备,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入孔、阀门等。 加强通风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作业时,应进行通风,等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排至室外后,才能进行焊、割。 提高湿度,进行冷却。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备好灭火器材。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的设备抢修,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技术测定对焊、割件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各种易燃易爆物质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进行技术测定,在安全、可靠情况下才能进行焊、割。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登高焊接与切割的安全技术(通用版)

登高焊接与切割的安全技术 (通用版) Safety technology is guided by safety technology, based on personnel protection, and an orderly combined safety protection service guarantee system.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登高焊接与切割的安全技术(通用版) 焊工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包括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称为高处(或称登高)焊接与切割作业。我国将高处作业列为危险作业,并分为四级,见表1。 表1高处作业的级别 级别 一 二 三 特级 距基准面高度(m) 2~5 5~15

15~30 >30 高处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是坠落,而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2)电焊机及其他焊割设备与高处焊割作业点的下部地面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并应设监护人,以备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3)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灵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841-47 焊接、切割作业安全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电焊、气焊(割)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并可靠固定。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3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4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准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5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面罩,保护眼睛和脸部;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并必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资料】.doc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焊接、切割、打磨设备完好,使用中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应有专人负责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所有焊接及切割设备进行检查。 第七条焊接、切割作业应远离可燃物,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高处焊接、切割作业要有防火花飞溅措施,并在适当的地方放置灭火器。 第八条当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时,应在作业区周围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弧光直接照射他人。 第九条作业前需要申办《用火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还需要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高处焊接作业还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第十条不允许在有可燃介质的储罐或金属容器上进行切割或焊接作业。 第三章焊接作业 第十一条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电焊机电源线应选用满足载荷需要的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的要求。 第十三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电源进线处须设防护罩。 第十四条电焊机应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十五条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焊把3米以的电缆不得绞接。 第十八条电焊机应正确接地。始终确保接地线牢固接在接地杆,接地杆稳固地根植在地下(至少300mm),所有连接应牢固。 第十九条不要将电缆横穿通道和楼梯,不得将电缆敷设在水中,禁止将焊机把线缠绕在身上登高或移动位置。 第二十条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焊接作业时,焊工不得站在水里。

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知识

焊接和切割作业的安全知识 一、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及有害因素 1、火灾与爆炸 2、灼烫 3、触电 4、高处坠落 5、机械伤害 6、有害的焊接烟雾和气体造成的危害 二、防护措施 1、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前穿戴好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防护手套、帆布工作服;操作时戴好护目镜或面罩;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时应穿上胶鞋;登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作好防护措施。 2、防火防爆措施| ●为防止火灾和爆炸类事故的发生,在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在企业的禁火区 严禁动火焊接。 ●作业场所周围10M的范围内不得存在有易燃易爆物品。 ●在作业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要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限,保证灭火器的 有效使用。 ●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注意如电流过大而导线包皮破损而产生大量的热量,或接头处 接触不良均易引起火灾。 ●焊接、切割作业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现场,消除遗留下的火种,避免后患。 3、对于触电类事故的预防 ●电焊机外壳及不带电的金属构件一定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接线 柱要用罩盖好,焊把、焊钳几焊接电缆绝缘程度要好。 ●电焊机及电源线应放置在不易接触的地方。 ●进行焊机移位、焊机检修、保险丝更换、改变极性等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开 关。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则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 4、对容器、管道进行焊接作业的事故预防 对各种容器、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前应先检查,冲洗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动火前应对容器内物质采样分析,合格后再进行工作;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在容器内工作,应有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 5、登高焊接作业事故的预防 登高焊接作业时,除注意触电事故外,还要配备完好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等;在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示标志,地面应有人监护,同时应用非可燃材料作防火板,防止火花飞溅。 6、依照工厂焊接动火制度,焊接前应办理动火申请,待核准后才能作业。

水下焊接作业与切割作业的安全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357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水下焊接作业与切割作业的安全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水下焊接作业与切割作业的安全措 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准备工作 水下焊接与切割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有大量、多方面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调查作业区气象、水深、水温、流速等环境情况。当水面风力小于6级、作业点水流流速小于0. 1 ^} 0. 3m/s时,方可进行作业。 (2)水下焊割前应查明被焊割件的性质和结构特点,弄清作业对象内是否存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对可能坠落、倒塌物体要适当固定,尤其水下切割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砸伤或损伤供气管及电缆。 <3)下潜前,在水上,应对焊、割设备及工具、

潜水装具,供气管和电缆、通讯联络工具等的绝缘、水密、工艺性能进行检查试验。氧气胶管要用1. 5倍工作压力的蒸汽或热水清洗,胶管内外不得粘附油脂。气管与电缆应每隔.5m捆扎牢固,以免相互绞缠。入水下潜后,应及时整理好供气管、电缆和信号绳等,使其处于安全位置,以免损坏。 (4)在作业点上方,半径相当于水深的区域内,不得同时进行其它作业。因水下操作过程中会有未燃尽气体或有毒气体逸出并上浮至水面,水上人员应有防火准备措施,并应将供气泵置于上风处,以防着火或水下人员吸入有毒气体中毒。 (5)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对作业地点进行安全处理,移去周围的障碍物。水下焊割不得悬浮在水中作业,应事先安装操作平台,或在物件上选择安全的操作位置,避免使自身、潜水装具、供气管和电缆等处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属特种作业工种, 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焊接、切割、打磨设备完好, 使用中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应有专人负责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的维护、保养, 经常对所有焊接及切割设备进行检查。 第七条焊接、切割作业应远离可燃物, 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要有防火花飞溅措施, 并在适当的地方放置灭火器。

第八条当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时, 应在作业区周围采取遮挡措施, 避免弧光直接照射他人。 第九条作业前需要申办《用火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还需要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高处焊接作业还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第十_大于5m, 电源进线处须设防护罩。 第十_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十_大于30m, 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第十_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第三十_大的稳定物体上, 如大件的金属板、工字梁等。 第三十_大转速不得低于磨光机额定转速。

焊接和切割安全技术交底

焊接和切割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监督人员和工人 只允许真正有资格的监督人员和熟练的经过授权的工人使用焊接和切割设备。 ☆安全预防措施 要采取预防措施,如适当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PPE)、保护罩、通风等等,来预防紫外线(UV)辐射(焊接闪光)、火灾、爆炸,或者暴露在焊接或切割所产生的有毒气体、烟或灰尘中。 ☆检查 每天使用之前,所有的焊接和切割器械要由操作人员或使用者进行检查: a)电焊把线、焊钳和接头的绝缘损坏。 b)对配电盘内的漏电保护器和电焊机的自动减压装置进行动作测试或检查。 c)不完善的接地夹钳和接地导线。 d)破损的绝缘垫/支架。 e)有缺陷的气压计,减压器,回火器和焊钳(或割把)。 f)破损或损坏的软管或电缆线,及其接头。 g)有缺陷的器械和设备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防火 a)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区域附近要设置灭火器或充水软管。 b)所有易燃材料要移走,或者用钢板或耐火材料板加以保护,防止焊接和切割产生的 热量.火花和熔渣对其产生影响。 c)完工之后,要有专门的人员,检查工作地点周围有无剩余的火种。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在焊接和切割中,焊工和助手要穿防紫外线工作衣服,佩戴适当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a)使用适当的防护眼镜或面罩、手套和鞋子,来防止紫外线辐射、红外线和热量, 防尘口罩用来防止烟和有害气体。 b)焊接面罩是用来保护旁边的工人和来访人员的眼睛不受紫外线的伤害。 ☆密闭空间内的工作 a)密闭空间内的任何焊接或切割工作要采用第11节《进入密闭空间》中的有关要求。 b)长时间地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要保证空气流通,并且空气中氧气的

含量要保持在18%以上。 c)密闭空间内的空气立方量的变化至少每小时10次,或者焊工周围空气的流速不低 于每秒0.3米。 d)在开始工作之前,要对空气中氧气的浓度直接进行检测,并且在工作中,要使用警 报式检测仪不间断地进行检测。 e)气瓶不能放置在密闭空间内。 f)在可能的地方,焊钳和输气管要移出密闭空间,停止使用时,要将压力卸掉。 g)在密闭空间内工作时,内外要保持紧密联系。 ☆工作许可 a)根据施工许可证程序,在可能易燃气体或投产的工厂内或附近区域的焊接、切割工 作,需要办理热工作许可证。 b)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开始前,工作期间和完工后,均要完全遵守《热工作许可证》中 所规定的条件。 c)在开始每日工作前,承包商指定的人员要使用易燃气体检测仪对易燃气体的浓度进 行检测。 d)如果焊接或切割工作持续较长的时间,检测工作也要连续进行。 2电弧焊 ☆电焊机 a)电弧焊机要放置在易于操作的地方,并且要安放在一定高度的支架或基础上,防止 雨水浸入。 b)在使用电焊机之前,要对焊机的绝缘进行测试和鉴定,确保其能在安全的条件下进 行操作。 c)电弧焊机和发动机驱动焊机的金属框架和外壳要进行有效地接地。 d)电焊机责任人姓名、电焊机供货商名称,以及日常检查表,要张贴在设备外壳上。☆直流和交流焊机 焊接中应当优先使用直流焊机。 如果没有直流焊机而使用交流焊机时,要为交流焊机自动降压装置(当弧停止时,1.5秒内可将交流电压降低至25伏特)放置在潮湿的地方或易导电的地方的焊机,如放置在密闭空间内或钢结构上,可能会发生触电事故。 a. 焊条钳

焊接与切割安全操作规程

睿鹰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焊接与切割安全操作规程 (讨论稿) 1,一般规定 1.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 1.2, 从事焊接或切割操作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或切割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才允许参加该项工作。 1.3,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1.4,焊接与切割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50~100Lm/m2),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使之符合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挡光屏。 1.5,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1.6,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7,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除应遵守本规程中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7.1,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7.2,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此时,电焊导线、

软管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1.7.3,在高处进行电焊、气焊工作时应二人进行,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工作。 1.8,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物体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1.9,在焊接、切割地点与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一般不小于10m。如受场地限止时最小距离为5m,并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特殊情况下必须在小于5m进行焊接、切割工作时,应报请公司生产部门会同安全、设备主管部门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之。生产部门应派人专职监护。 1.10,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和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雨雪、防止触电和火花飞溅等措施。 1.11,盛装过油脂、化工原料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在确认容器冲洗干净并经公司生产安技部门查验批准后,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容器的封头部位。 1.12,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存放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公司安技部门查验批准,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许可手续表单悬桂于工作现场显见位置。 1.13,在任何时候,任候地点进行焊接、切割工作时,在工作现场均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设备。 1.14,气焊与气割应使用乙炔瓶供气。管路上与气源间(一般装于减压阀输气口)应装设干式回火器。

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

焊接与切割安全 自1989-3-1起执行 为了保障焊接与切割工作者的安全,改善卫生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与切割安全的差不多原则,适用于各种焊接与切割操作。 水下、化工、铁路、船舶等专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标准,是本标准专业内容的具体补充。 2 气焊与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1.5kgf/cm2)表压。 2.1.2 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2.1.3 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纳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2.1.4 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纳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1.5 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

的车内使用。 2.1.6 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2.1.7 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幸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点。 2.1.8 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2.1.9 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2.1.10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 2.1.11 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2.1.12 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2.1.13 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2.1.14 氧气、乙炔的管道,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不。 2.2 乙炔发生器 2.2.1 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乙炔发生器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相应的要求。 2.2.2 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归口等有关单位鉴定合格,报国家劳动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生

GB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代替GB9448-1988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自2000-5-1起执行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AWSZ 49."1《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 ——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 ——ANSI/AWS Z 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AWSZ 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 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 ——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9448- 1988。"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通用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2550-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 GB/T2551-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 GB/T 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安全生产)安全焊接与切割

消防安全知识 安全焊接与切割 在我公司,因为违章焊接与切割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这些事故,不仅有害于焊工的生命安全,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同时还影响着公司的声誉。因此,认真做好焊接与切割工艺的防火防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公司各有关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焊接、切割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常见事故原因 1、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到处飞溅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主要原因。 2、焊接、切割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事故。 3、对焊接件的内部结构、性质未了解清楚即盲目进行焊接,往往会发生意外事故。 4、在焊、割金属容器时,由于对残存的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未彻底清除,没有采取置换、冲洗,也未经过采样分析而盲目焊、割而发生爆炸事故。 5、有一些爆炸原因是发生在对大型油罐、煤气柜等大型设施清洗后未经全面测爆,或测爆中采集气体部位不全面,结果在焊、割过程中火星引起爆炸。 6、对临时进行焊、割作业的现场(包括作业现场的楼上和楼下),没有进行认真检查或没有彻底清除可燃物质而引起了火灾事故。

7、在喷漆、油漆车间或刚喷漆、油漆过的部位进行焊、割作业而引起爆燃事故也时有发生。 8、在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冷暖气管道进行焊割时,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9、焊、割工作结束后留下的火种没有熄灭而隐燃起火的事故也比较常见。 10、电焊接导线,特别是回路线(俗称搭铁线)因乱接乱搭而引起事故。 11、气焊、气割使用的氧-乙炔气体,因焊割炬漏气或安放的位置不适当,致使氧-乙炔气体积聚在某一部位,遇到焊、割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二、焊接、切割作业前的安全准备 1、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整好用,预防焊割设备发生故障。 2、做好焊割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清除各种可燃物,预防焊割火星飞溅而引起火灾事故。 3、查清焊割件内部的结构情况,清除焊割件内部的易燃易爆等可燃物,预防发生爆炸事故。 4、查清焊割件连接部位的情况,预防热传导、热扩散而引起火灾事故。 5、在临时确定的焊割场所,要选择好适当的位置安放乙炔瓶、氧气瓶或电弧焊设备,并与作业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同时设立“火不可近”和“防止触电”等明显标志,并拦好安全绳,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这些设备。电弧焊接的导线应铺设在没有可燃物质的通道上。 6、查清消防设施,配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以防发生火灾事故。焊接

焊接与切割安全标准规定

焊接与气割操作安全标准 为保障焊接与气割作业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防止工伤事故以及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一、气焊与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1、一般安全要求 (1)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等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严禁止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 (2)氧气瓶、乙炔瓶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3)禁止用气瓶做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4)工作完毕、工作点转移之前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2、乙炔瓶 (1)乙炔瓶使用时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使用。如果使用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静止20分钟后。 (2)开启乙炔瓶瓶阀时应缓慢,一般只开启四分之三转,不可超过一转半。 (3)严禁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各种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以及焊、割炬等。 4、氧化瓶 (1)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然后再使用。 (2)开启瓶阀时,应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缓慢开启,严禁氧气流向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3)严禁用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物品与氧气瓶、瓶阀、

减压器以及管路等接触。 (4)操作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明火或热源距离应大于5m。 (5)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 -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5、气体减压器 (1)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禁止换用或替用。 (2)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3)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4)不准在气瓶及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6、气焊、气割用胶管 (1)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 (2)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 (3)氧气、乙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有管卡严密固定。 (4)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 (5)焊接、气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如果有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焊炬和割炬 (1)焊炬、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阀门严密、调节灵敏、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 (2)焊工在使用焊炬、割炬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气路通过、射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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