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0年12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部分概要

一、为加速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1998]54号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凡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工作细则,向我院申请博士学位。

三、我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须具备:有完备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2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开展此项工作前应向学位办备案。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申请人所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应与已获硕士学位的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否则为跨学科申请。

三、凡属跨学科申请的或以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申请的,须在提出申请的前1年与学位办联系,加试所申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3门专业基础课。

四、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并且独立出版1本学术专著;科研成果(有本人署名)至少有1项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

五、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

六、达到申请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事先与学位办及申请系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确定指导教师。申请人须请2位专家作为推荐人(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1人须是我院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请他们分别出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

二、每年11月10日~20日,申请人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二)申请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各2份),

(三)申请人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四)申请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清单(注明获奖情况,2份),

(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报名表》(原件,复印件1份),(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单位审查表》(原件,复印件1份),(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两位专家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需要加试的申请人提交由教务处出具的加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九)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5本。

第四部分资格审查

一、每年11月20日~30日,学位办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系。

二、每年12月1日~31日,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3位专家(不含导师及推荐人)对申请人拟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科研成果和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审核表》报送学位办。

三、学位办将资格审查的终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五部分课程考试

一、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1年内,按我院相应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学科综合。考试均采取现场笔试方式,成绩为百分制,70分为合格,要有成绩卡。

(一)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第一外国语和第二外国语(仅限涉外专业),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

(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学科综合应与所申请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致,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

以上考试由学位办统一组织,研究生院相关教研室、教学研究部及申请系(导师及推荐人回避)负责命题及判卷。

第六部分学位论文写作

一、申请人拟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应是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的、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创造性的科研成果,能够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博士学位论文用中文撰写,一般10万字左右,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写作基本要求》。

二、学位办有权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参加至少3个月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科研工作。

第七部分学位论文评阅

一、学位论文评阅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由学位办组织。

二、每年3月10日前,申请人须将已做匿名处理的6本学位论文交到学位办。

三、学位办根据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和题目,聘请5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外单位专家评阅,其中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3人。

外单位专家,是指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研究生院设系的单位及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单位的专家。

四、学位办指定专人向评阅专家送交聘书及评阅材料(论文、评阅书等),评阅时间不少于3个月。评阅专家应在认真审阅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是否可提交答辩、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等提出明确意见。

五、指导教师须为学位论文撰写评阅书。

六、答辩会前至少10天,学位办应掌握全部评阅意见并尽快通知申请系。评阅意见中至少4位评阅专家为“同意答辩”方可举行答辩。

第八部分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后1年内完成。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其成员一般应有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但导师、推荐人不能出任委员;答辩委员会由7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4人,主席应有博导资格。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在答辩前报学位办备案。

答辩会前,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对申请人保密。

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

三、答辩会前1个月,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人向答辩委员送交聘书及答辩材料。答辩委员应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并在答辩会上作出评述和提问,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四、答辩会一般应公开举行,事先公告答辩会举行的时间、地点等,依照“博士学

(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年版)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的研制与评选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计量与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一项长期研究工作,每一版的最终成果以“要览”的形式发布。以下发布的核心期刊表,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年版)》的一部分。该要览基本延续了上一版的主要研制原则,同时根据各界对学术期刊评价的实际需求,对核心区范围做了一些调整,确定了核心期刊484种。 该“要览”的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三部分:第一、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该库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年度收文量较大的引文数据库,其来源期刊是经过严格筛选的主流期刊,数据质量可靠,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现收录1999年至2011年度733种来源刊中的一千万条数据,曾为多项大型研究项目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该要览选择该库近5年(2007-2011年)的数据为主要的统计样本(部分指标用到2006年数据)。第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文摘数据库。该库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建设的统计量较大的转摘数据库。该库收录的文摘刊物有三种类型:(1)《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重要报纸理论版和核心期刊的转摘文章;(3)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第三,其他统计源。主要参考公开发表的各种期刊统计数据,包括其他评价系统公布的核心期刊、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期刊引证报告中的各类统计数据。 该“要览”的学科分为24个大类目和综合类,包括法学、管理学(含科学学、人才学)、环境科学、教育学、经济学、考古学、历史学、马克思主义、民族学、人口学、人文地理学、社会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图书馆学与情报学、档案学、文学、心理学、新闻学与传播学、艺术学、语言学、哲学、政治学、宗教学。其中经济学下列7个二级学科,政治学下列2个二级学科。《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年版)》将于近期出版,其中的核心期刊表先期公布如下,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 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试行) 西交研﹝2008﹞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安交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八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 第三条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了一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科,均可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第二章注册 第四条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在我校注册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待具备学位申请资格后申请博士学位:第五条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可在每年5月或11月向我校注册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根据我校当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简章”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 第六条申请者须直接与我校有关学院联系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登录的、并已培养了一届毕业博士生。 第七条学院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指导教师本人)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可以包括笔试、面试或其他必要的形式),填写考核登记表。考核通过者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第八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委托单位、申请人签署三方协议。申请人按协议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后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接受注册申请的通知。 第九条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为我校同等学力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六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导师指导学位论文工作自动终止。对于完成某一学科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逾期未能

2019-2020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金融学考研研情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简称中国社科大,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创办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拔尖人才的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978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1985年9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正式建立;2017年5月,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据2018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校本部和燕郊、青岛2个在建校区,共有科研专业人员3000余人;设有8个学院,开办7个本科专业;拥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10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1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 1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经济学原理 2 研究方向 01商业银行 02宏观金融、货币政策 03公司金融 3 备考建议 用到的专业课书籍:《西方经济学》上下(高鸿业),《政治经济学》逢锦聚。每天看一章课本,然后看《考研真题》中的名词解释,自己先想一想怎么写,再对着参考答案订正。 1、政经加上18三年没考了,剩余的时间看一点。 2、每年名词解释都有一题超纲,不必慌张。 3、别抄书,尽早看真题,整理答题的逻辑,电脑可用来提高效率。 4、专业课真的不难!数学加油哦! 4 就业前景 金融学专业作为近些年研究生报考的十大热门专业之一,此专业的毕业生职业前景看好。近几年来,中国金融市场正在走向国际化,对专业性很强的人才需求迫切。但是对学历及能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

2012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博士 【主办单位介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现有38个教学系,80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8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现任博士生导师436名、硕士生导师495名。在2007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2007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入选中国19所一流研究生院,并以经济学、哲学、历史学第一,法学、社会学、文学第二的成绩,当选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名第一的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8月,是目前国内学科设置最为齐全、实力最为雄厚的专业金融研究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国家提供货币金融政策研究成果和相关咨询服务;为各级政府发展本地区金融业提供咨询服务;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提供应用性研究成果;培养高级金融研究和金融实务人才。研究所现拥有体制内研究人员36人、外聘研究人员10多人和50多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项目特色】 为专业人士量身订制的教育项目——本课程专为接受过EMBA教育或它硕士教育的专业人士所设计,为大家提供持续深入学习的平台,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学员提供申请博士学位的机会。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本项目将安排中国社科院一批具有极高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参与授课。此外,还将在其他著名高校和中央部委选聘一批理论功底深厚、授课经验丰富的教授或学者型领导参与授课。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报名条件】 1、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只具有学士学位者需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开具推荐信,情况优秀者可酌情录取; 2、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学号 所在院系 学科门类 或职业型学位 学科专业 或专业领域 指导教师 副指导教师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制(2014年) 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不够填写,可另加附页。 二、用蓝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本表内容。 三、本表封面“学科门类”: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填写此项。 学术型学位的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门类。 “职业型学位”: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工程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填写此项。 四、本表封面“学科专业”:申请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填写。 “专业领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二级学科名称,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填写专业领域。 五、若副指导教师为校外专家,在封面“副指导教师”姓名后注明“校外”。 六、本表第十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栏中,按申请人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专业领域对应的职业型学位(专业学位)名称填写。例如:在学术型工学门类内的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工学博士学位”;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者,填写“同意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七、挂靠学院负责将本表、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一并送校档案馆存档。 八、挂靠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在本院系存档。

一、个人简介 注1:中国学生填写姓名拼音;留学生填写英文姓名。注2:港、澳、台地区学生填写当地居民身份证号。

二、在学期间总结

三、课程成绩单

四、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注:1.检索号栏中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只填写论文检索号。 2.若论文没有被检索,填写出版物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出版年期],例如:在《高等教育》2006年第8期发表某文章,为“1000-4203-200608”,其中“1000-4203”为《高等教育》的ISSN 编号。 3.国际标准书号:以ISBN为开头,例如:“ISBN7-302-03778-7”。 4.专利号:已被授权的“发明专利号”。 5.只填写作者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的论文和专著,中英文期刊名均须写全称。

【企管考博院校选择五】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企业管理考博难度解析 复试分数线 参考书范围,了解一下!

【企管考博院校选择五】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企业管理考博难度解析复试分数线参考书范围,了解一下! 今日有话说: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业经济系 社科院考博采取的是考试制度,即考一门外语两门专业课;就历年考生所说社科院的英语较难,所以对于复习的考生来说,在英语底子好一点的情况下复习效率会更高一些;考试制度就是初试阶段取得成绩高一点,就可以进入到复试当中,复试还是要看发表的科研论文以及博士期间的修习计划,因此这些硬件材料需要提前就准备好,这样胜算才会更大。这个是中国社会科学大学,并非是社科院,所以大家在看的时候一定得看清楚。 院校选择方面第一要考虑考试时间,第二要考虑复试专业课内容,第三要结合自身情况去选择合适的学校。 大家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关于、2018年招生目录 1.企业成长与战略管理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黄群慧;

2.公司控制与企业并购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黄速建; 3.公司战略与组织创新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李海舰; 4.网络组织与战略管理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罗仲伟; 5.企业制度与组织治理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余菁; 6.创新管理与组织变革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为:王钦; 关于、复试分数线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考博初试分数要求: 2016:外语:53分(小语种60分),管理学原理:60分,企业管理学:60分。2017:外语:51分(小语种60分),管理学原理:60分,企业管理学:60分。2018:外语:50分(小语种60分),管理学原理:60分,企业管理学:60分。 关于、推荐使用参考书 社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下列书单推荐阅读书单: ①《管理学》斯蒂芬·P·罗宾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九版 ②《管理学·全球化视角》赵丽芬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③《管理学》里基·W·格联系微信一五三一一二二零二零零里芬编著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年第九版 ④《经济管理》杂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近两年 ⑤《管理世界》杂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近两年 ⑥《管理学:全球化与创业视角》海因茨·韦里克、马克·V·坎尼斯、哈罗德·孔茨编著经济科学出版2011年第十三版 ⑦《国际商务》查尔斯·W·L·希尔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七版 ⑧《管理世界》近一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交大)学习资料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细则,向我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第三条我校可以在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各专业学位暂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 第四条各级学位授予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五条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对于曾有研究生学历、因学籍处理或自动退学等原因未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中断学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每年的春季办理申请事宜,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三)招生办公室应收齐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细则第七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①怀化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怀院发[2009]80号附件1)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校学位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和充实。校学位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校内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学士学位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学士学位评审小组名单由各系(部)提名,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校学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二)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三)做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四)审批各系(部)学士学位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五)检查、评估、监督系(部)学士学位评定小组的工作; (六)研究学校学科建设中重大问题; (七)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八)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五条系(部)学士学位评审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审查; (二)受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逐一审核相关材料,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在本系(部)内公示,并上报校学位委员会; (三)研究本系(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问题,并将处理建议报校学位委员会; (四)完成校学位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校学位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遇有重大事件需作出决策,可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提议增开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在征求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席、副主席与有关系(部)学位评审小组研究解决,并向下次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 第七条校学位委员会在工作范围内,对所议问题进行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与会委员占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开会,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学位的审批与撤消: (一)学生毕业前两周,各系(部)学士学位评审小组根据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历年学业成绩、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奖惩情况等材料,按照《怀化学院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每个毕业生进行审核,确定授予和不授予名单; (二)授予学位后,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校学位委员会有权撤消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名称: ????????????代码: 名称: 申请一级学科???????????? 代码: 本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类别□博士二级 □硕士一级□硕士二级 □博士特需项目 ???????????□无硕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三、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四、本表中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填写数量根据本一级学科点申请基本条件所要求的学科方向数量确定。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七、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八、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页码依次顺序编排。封面及填表说明不编页码。本表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九、本学科获得学位授权后,本表格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哪些专业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doc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哪些专业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_高考升学网 当前位置:正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哪些专业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更新:2019-06-13 08:36:23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专业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英语、法语、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具体更多完整招生专业请看下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专业一览表学院名称本科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院经济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政法学院法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院英语、法语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媒体学院新闻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简称中国社科大,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创办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拔尖人才的研

究型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978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1985年9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正式建立;2017年5月,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据2019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校本部和燕郊、青岛2个在建校区,本部占地面积49.4万平方米、馆藏和共享图书554万余册;共有科研专业人员3000余人;设有8个学院,开办7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什么专业附招生专 业目录表_高考升学网 当前位置:正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有什么专业附招生专业目录表

关于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

关于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的通知 (96)社科人字85号1996年11月1日 院属各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已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1年发布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试行)》即行废止。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所长工作条例 (1996年10月28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加强研究所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所长在所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所的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充分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所长是研究所的法人代表。 第四条所长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方向、科研方向,为把我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而努力。 第五条所长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院党委、院务会议的决定,落实我院的建院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民主,团结全所人员,深化改革,多出高质量的成果,多出优秀人才,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党和国家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六条所长由院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任免。每届任期五年。根据工作需要,任职期间可作调整。 第二章所长的职责 第七条坚持以科研为中心,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学术领导和科研组织工作。 第八条根据全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主持制定本所中长期科研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分析研究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巩固和扩大学科优势。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凡学校应届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二)通过本科学习,其课程学习(含实习实训)和毕业论文(设计)达到教学计划应有的要求,德、智、体诸方面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 (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者。 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分别在每年6月第一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举行,当年毕业学生在考试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组织考试。

非英语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艺术类、体育类、应用技术类(含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参加重庆市实用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英语类本科专业学生参加专业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经本人申请,可认定其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非计算机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测试Ⅱ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者,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参加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测试Ⅰ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者,计算机类本科专业学生参加各类专业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获得中级及以上证书者,经本人申请,可认定其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三)在校学习期间,全日制本科学生累计达6门以上(含6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本科阶段就读3年的“专升本”学生在本科阶段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本科阶段就读2年的“专升本”学生在本科阶段累计有4门以上(含4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2010年7月29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健全不良学风预防惩治机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处理院属各单位科研及科研辅助人员在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所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其相关活动中发生的抄袭、剽窃、伪造等违反社会公认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以下行为属于学术不端: 1.侵占他人研究成果。 2.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3.编造虚假研究成果,伪造或篡改文献、资料、数据、图表、个案等。 4. 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研究成果上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创作,而在其研究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5.在直接引用、间接引用、参考引用他人作品和数据、资料过程中,不注明出处或来源。 6.在新作品中大量重复使用本人已发表过的研究作品。 7.擅自更改课题研究方向或最终成果形式、数量和质量要求。 8.在申报课题、成果、奖项、职称等过程中,提供虚假个人学术信息,伪造学术经历、研究成果、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

明材料等。 9.学术期刊、出版社及其编辑人员违规收取版面费,或使用人情稿、关系稿,谋取不正当利益。 10.作为评审专家或管理工作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违反规定泄露评审内容。 11.其他违背著作权法等法律或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机构 第五条设立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和研究所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由学部委员和著名学者组成,主任由主管科研的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的职责: 1.指导和监督院属各单位规范学术行为工作,制定、修订、实施院有关学术行为的规章制度。 2.受理对学部领导、研究所领导、院职能机构人员、跨所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按照学科属性,指定相关研究所及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取证或性质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3、审议核准研究所提出的处理意见。 4.受理研究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存在重大异议的申诉,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临时审定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和裁定。 第八条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由科研局和监察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研究所学术道德委员会由所学术委员会成员组 成,必要时,可吸收同行专家参加。其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本研究所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哈尔滨工业大学

件4: 申请新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 专业简况表 学位授予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章) 申请专业名称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本科专业设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时间2011年 学制四年 申请授予学位学士 学科门类工学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 年月日填

本专业的基本情况 院(系)名称教研室(研究室)与实验室设置情况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系 专业主要依托“智能建筑自动化研究所”,由“网络与电气智能化研究所”、“电磁与电子技术研究所”协办。 实验室:电工电子技术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实验中心,楼宇自动化实验室。 教师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合计35岁以下36-45岁46-55岁56-60岁61岁以上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3 3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3 1 1 1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6 3 1 1 1 助教(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其中35岁以下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 学位者(或相当学历)人数 4 45岁以下教师具有 博士学位者人数 6 本专业在校本科学生数 共计2013级2014级2015级级 54 17 21 16 本专业批准设置主管部门教育部批准文号教高[2011]4号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计划规定课程门数76 现已开出课程门数76 必名 已修、 开课职 出名务 公称、 共、是 必学否 修时达 课、到 和任大 专课纲 业教要 基师求 础姓 13GC00000100/军训及军事理论/3周/罗善华//是 13GC00000200/文献检索/12/郭兴明/教授/是 13GC03000120/大学计算机II/42/李希然/副教授/是 13GC15000101/大学外语/40///是 13GC15000102/大学外语/40///是 13GC15000103/大学外语/40///是 13GC15000104/大学外语/40///是 13GC1600010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4/孟祥宇//是 13GC1600020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2/徐奉臻/教授/是 13GC16000300/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60/姚永志/讲师/是 13GC1600040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8/杨涯人/教授/是 13GC17000101/体育/30///是 13GC17000102/体育/30///是 13GC17000103/体育/15///是 13GC17000104/体育/15///是 13GN11000121/大学物理II/80/袁承勋/副教授/是 13GN11000122/大学物理II/64/刘丽萍/副教授/是 13GN12000121/工科数学分析/84///是 13GN12000122/工科数学分析/84///是 13GN12000220/代数与几何/56///是 13GN1200030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44/文海玉/副教授/是 13GN12000400/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42/宋威/讲师/是 14GC49000600/形势与政策/10///是 13SD03000510/C语言程序设计I/54/侯俊英/讲师/是 13SD08000160/土木工程制图基础/44/何蕊/讲师/是 13SD06000111/电路Ⅰ/48/齐超/教授/是 13SD06000112/电路Ⅰ/48/刘洪臣/副教授/是 13SD06000510/模拟电子技术基础I/64/吕超/副教授/是 13SD06000710/数字电子技术基础I/56/杨春玲/教授/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发布了,凯程考研晶晶老师提醒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一、培养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硕士学位论文 苗族古歌的口头演述与文本制作:以黔东南双井村苗族歌师传唱的“瑟岗来”为个案 作 者 姓 名: 罗丹阳 导师姓名及职称:巴莫曲布嫫 教授 系 别:少数民族文学系 专 业: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研 究 方 向:西南少数民族口头传统 2007年5月

论文摘要 本文由绪言、上编、下编和结论构成;作为论文阐述的补充性说明,文中附有图表22幅,文后附有摘选的田野日志,以及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绪言 对研究对象苗族古歌及其文本情况和相关学术史进行了大致的梳理和阐述,说明田野研究的时空选择,简述了文中所涉及的“以演述为中心”的文本制作理念和工作模型的理论来源,最后交待了文本制作的工作思路和基本目标。 上编 作为田野报告(report),这部分主要围绕双井村“吃辛节”期间发生的苗族古歌“瑟岗来”(seib gangx neel)演述事件,对田野观察过程做出写实性描述。在民族志访谈的基础上,对田野工作中遇到的下述问题进行了探讨:苗族古歌的界定、文本的整合、“歌花”与“歌骨”、演唱形式等;进而具体阐述田野研究的过程和步骤,对苗族古歌“瑟岗来”的口头演述事件与文本制作的关联进行了互动阐释。 下编 作为田野记录(record),这部分首先对苗文誊写、迻译规则、施秉地区的苗族语言系属和方言差异加以说明。其余的篇幅则致力于呈现田野过程中采录的口头演述苗族古歌《瑟岗来》(拍摄总时间约为90分钟),完成了以演述事件为中心的文本制作,采取三行对译法,按苗文誊写、汉语直译、意译进行,共16个叙事段落,585行。在口头演述文本范例中,还标记了演述的曲调,对节日语境中的演述事件进行了注解式的简要说明。 结论 通过以演述事件为中心的文本制作实践,阐述了演述文本与古歌传承及其文化语境之间的内在关联,强调了从事活形态口头传统田野作业的重要性,最后归总了这项研究的可能性扩展和有待深拓的学理空间。 结合论文的写作而展开的文本制作,乃是基于“以演述为中心”的实验性学术实践。从实地观察六位歌师口头演述的苗族古歌“瑟岗来”,到制作一个符合民俗学精神的口头文本,笔者将田野报告(report)和田野记录(record)集合为一体,力图比较切近地呈现传统中的苗族古歌风貌,为古歌传统的阐释提供更充分的田野证据。这项研究如果能够走向深入,就势必要在“文本”与“文本”之间去探寻古歌传统的口头演述规律。而这也正是作者努力的方向所在。 关键词:苗族古歌以表演为中心瑟岗来文本化

北京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1999年6月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科、专业,均有权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 (一)该专业已有两届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制定出该专业接受申请博士学位时的考试科目; (三)配备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此暂行办法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 第四条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学位,必须严格坚持标准,控制人数,保证质量。 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五条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作出突出的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在国内外一流杂志上独立发表过四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申请人应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各15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外经贸学教务字〔2013〕7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制订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含远程教育等)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条按上列国家有关法规和我校专业设置情况,我校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条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管理。其基本工作程序为:(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具有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 (二)学院通过初审后,将初审名单提交教务处复审; (三)教务处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终审;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学校授予学生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三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完成学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严重违纪现象; (二)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实践教学环节并达到相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 (三)主要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或达到学校有关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要求; (六)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第四条普通高等教育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来华留学本科生是指我校正式录取和注册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就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⑶须为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者须符合报考系对推荐免试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二、申请程序 1.2017年9月28日开始申请人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cn/tm),填写

并提交信息。 2.2017年9月28日后,各系对申请者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进入复试的申请者。 被通知复试的申请者须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以下材料: 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申请表》。(见附件) ⑵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⑶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⑷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 ⑸获奖证书。 ⑹报考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3.各系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确定其复试资格,组织复试。 4.政审、体检由各系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5.2017年10月13日前,各系结束拟接收推免生复试。 6.2017年10月13日后,我院网站将公示各专业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情况(公示栏目:我院网站“2018年硕士生招生信息”)。 三、复试 1.复试内容: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复试形式:复试分笔试和面试。 3.复试分值:复试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其中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包括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占50分。 四、接收 经我院批准接收的推免生的接收手续,由系秘书于10月13日前到招办统一办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0年12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部分概要 一、为加速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1998]54号文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凡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工作细则,向我院申请博士学位。 三、我院开展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须具备:有完备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2届以上毕业博士研究生。开展此项工作前应向学位办备案。 四、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申请人所申请博士学位的专业应与已获硕士学位的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否则为跨学科申请。 三、凡属跨学科申请的或以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申请的,须在提出申请的前1年与学位办联系,加试所申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3门专业基础课。 四、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年来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并且独立出版1本学术专著;科研成果(有本人署名)至少有1项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 五、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 六、达到申请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事先与学位办及申请系联系,了解相关情况,确定指导教师。申请人须请2位专家作为推荐人(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其中1人须是我院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请他们分别出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 二、每年11月10日~20日,申请人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二)申请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各2份), (三)申请人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四)申请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清单(注明获奖情况,2份), (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报名表》(原件,复印件1份),(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单位审查表》(原件,复印件1份),(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两位专家出具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八)需要加试的申请人提交由教务处出具的加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九)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5本。 第四部分资格审查 一、每年11月20日~30日,学位办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系。 二、每年12月1日~31日,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3位专家(不含导师及推荐人)对申请人拟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科研成果和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中国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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