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精神疾病全套表格

重症精神疾病全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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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心理咨询记录

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心理咨询记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指导者: 被指导者: 内容:得了精神分裂症,不吃药,通过心理咨询,能治好吗? 得了精神分裂症,不吃药,通过心理咨询,能治好吗? 不能停药,在急性期过后还有维持治疗3到6个月。。心理治疗只有在妄想。幻觉消除以后,认知改善以后,采用心理治疗消除心理因素,但是以药物治疗为主, 精神分裂症还是要靠药物治疗,单纯的心理治疗只是缓解心理困扰,精神分裂症患者病情复杂,病程长短不一,临床分型多,发病因素不同,这是精神病难治的因素之一,但难治不等于治不好,如果在早期发病时能够及时发现,正确治疗,系统治疗,绝大部分患者都能康复。西医治疗精神分裂症主要用神经阻滞剂来控制症状为主,虽然短期内、急性阶段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有很多弊端和副作用。建议中医治疗,通过辨证施治,从整体治疗,调节脏腑,调理气血,平衡阴阳,恢复紊乱的大脑功能,从而使人体恢复健康态。中药的优点是根除性强;缺点是相对西药见效慢,但是随着现代高科技在医学上的进步和应用,中药也渐渐摆脱了它的弊端。可以了解一些中药疗

法,慢慢转化为中药治疗,之后慢慢停药,如我院许济川教授研发的系列中成药采用现代高科技提纯技术精制而成,就大大提高了药效。 正确认识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最初通常发生在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可突然发病,行为发生明显变化,出现古怪的行为和精神错乱的症状,也可能缓慢起病,此时病程进展缓慢,早期症状以性格改变为常见,如变得敏感多疑,无故发脾气,与人疏远,寡言少语,好独自呆坐或无目的漫游,生活懒散,不遵守纪律,对周围人的劝告不加理睬。 精神分裂症在社会中有过度诊断的情况,有些时候是心理功能暂时性的全面崩溃,导致精神混乱,表现怪异,不容易被他人理解,就可能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一般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就会被当作一种慢性的精神病来对待,患者本人也可能以病人自居,而不再以常人的努力去应对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艰辛,因而加重其功能衰退。一般而言,精神分裂症每复发一次会加重病情,治疗会更困难,反复发作可导致患者社会功能逐步衰退。慢性精神分裂症到晚期的表现以精神生活衰退为主要表现。如果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对于年轻的患者而言,需要尽早接受治疗,迅速控制症状,尽快地恢复其学习、工作和生活能力,这样可以避免心理功能的衰退,减少对其以后生活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主要受生物因素影响较大,急性期治疗以药物为主,在恢复期,心理治疗对于帮助患者恢复并维持社会适应功能,以及预防复发有很重要的作用。对于精神分裂症的预后,一般的看法是大约三

神经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工作总结-医院工作总结

神经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工作总结-医院工作总结 一、本年度业务开展情况 1、司法鉴定总例数70例,比上一年增加11.11%,其中刑事案件67例,民事案件3例,具体委托鉴定单位情况、疾病分类情况、责任能力情况及案件性质详见附件。 2、鉴定案件采信率100%以上,通知出庭次数2次,鉴定人出庭情况2例,委托当事人满意度100%。 二、认证认可工作准备情况 1、我机构负责人对认证认可工作非常重视,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认证认可工作的各项部署,对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备标准》,我机构的鉴定仪器设备配置基本符合配备标准,使用情况良好。 2、于2012年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0年度能力验证,参加编号:12M0072,项目名称/编号: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2012-T20。 3、机构内审员1名,因精神疾病诊断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暂时没有申请认证认可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接待室、会议室、检查室和档案室因条件有限没有分开,接待室、档案室设在医务科,会议室、检查室设在内科住院部四楼。 2、在门诊楼大门旁悬挂司法鉴定所牌匾、在休息室公示机构的行政许可证,司法鉴定人的基本信息、机构受案范围、鉴定的流程,主要司法鉴定业务收费项目,有《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鉴定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本机构没有开展对鉴定当事人开展援助事项。 五、机构人员的管理情况 1、本机构有司法鉴定人6人,均为兼职人员。 2、对司法鉴定人的日常管理、培训、学习采取医院及本机构双重管理,2013年4月份司法鉴定人有5人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贯彻《精神卫生法》培训,1人因病请假。2013年7月末有5人参加省司法厅举办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现场会,1人因病请假。 3、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要求,我们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精神疾病医学鉴定此项业务,5名司法鉴定人也申请增加精神疾病医学鉴定此项业务,司法厅已批准。 4对司法鉴定人执业证、鉴定人印章的管理,采取由专人统一保管、统一使用。 六、案件质量情况 1、鉴定程序。 ⑴、有装订成册的收案记录本(台账),并注明鉴定时间、委托单位(人)、鉴定的基本项目、收费金额等基本情况。 ⑴、年度内记载连续、完整,从2000年以来有受案总序号排序,2000年至2013年12月30日共鉴定678例。 ⑴、履行回避程序,鉴定卷宗内有回避告知单。鉴定实施前,有书面告知委托人有关鉴定相关事宜。 ⑴、卷宗内有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书。 2、立卷归档。鉴定文书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的文书示范文本执行。每例鉴定完成后在发出司法鉴定意见书三日内,按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及时归档。年内档案归档号码连续,且与

精神病档案最新表格

附件 4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相关表格 (表格1-表格5为患者个人信息及随访信息内容的来源表格,其中灰色底色 标记的条目为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需录入的数据项。) 表1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编号□□□-□□□□□

表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表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表5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应急医疗处置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注释: 1. 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机构的精防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填表机构名称: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各类表格

2014年度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表格汇总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1-3 个人基本信息表 表1-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表1-5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和随访信息补充表 表1-6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表1-7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表1-8 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 表2-1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表2-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表1-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2-1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表2-2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表2-3 非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 表3-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情况年度报表 表3-2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年度报表 表3-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基本情况年度报表 表3-4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年度报表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 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 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12、有“羊癫疯”(癫痫),后来出现过精神不正常,如说糊涂话,躁动不安,行为反常,呆痴、凶狠任性等。有没有 13. 自幼呆傻,不能上学,不会自理生活,或虽能勉强读书,但又出现过行动反常,胡言乱语,吵闹毁物等。有没有 注释: 1.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 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

严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培训会议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护理精神病是高发性的疾病,它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对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旦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病,便会搞得全家人不得安宁。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成员,应该掌握一些对患者的护理知识,这样才会帮助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 一、家中有精神病人应该怎么办? 1、承认现实:由于世俗偏见,家属往往怕丢面子,怕影响病人的前途而不予承认这一客观现实。其实这样既耽误病人诊疗良机,廷误病情,同时也加重家庭负担。 2、正确对待: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一方面给病人以情感上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采取积极主动求医行动。 3、尽早医治:应尽早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积极配合医生,对病人进行系统、彻底的治疗,争取理想的疗效。 二、精神病人不肯就医怎么办? 1、劝慰法:请平时在病人心目中有一定威望的人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劝其到医院就诊。 2、激将法:当病人不听劝告,甚至发生对抗时,旁人不妨激他句:“既然你说没病,为什么不敢去医院检查?”,病人可能为证实自己没病或赌气而来医院。 3、会诊法:请精神科医生上门进行会诊。 4、强制法:必须经由其法定监护人(如配偶、父母等)的同意和委托,或者由公安机关执行,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总之,对不肯就医的病人千万不能迁就,只有采取断然措施,才能使病人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哪些精神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1、首次发病的确诊为精神病的患者。

2、精神症状明显,病情较重的患者,如兴奋躁动、有丰富的幻觉妄想、言谈举止异常。 3、患者的病情严重影响他人或自身安全,如伤人、毁物;自伤、自杀;或到处乱跑,不听家人劝阻和管理,拒绝治疗等情况。 4、病人神志不清、抽搐,或合并脑炎、肝炎、心脏病等躯体疾患的。 5、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或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需要系统调整药物时。 四、精神病家属护理的误区 1、精神病和其他病一样,只是一种疾病。精神病人的早期症状大多表现孤僻、生活懒散,性格改变、工作或学习能力下降、失眠等等。当家中有人出现上述现象时,家庭的其他成员由于缺乏精神疾病的常识以及没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常常否认病人这一系列的言行是精神病的早期症状。而总是往好的方面想,简单或错误地认爲是“个性问题”或“思想问题”,耽误了冶疗精神病的时机。 2、当病人的言行已表现出明显的异常时,家属才意识到他(她) 患了精神病。但是,他们在焦虑、不安和恐慌之际,又生怕别人知道家中有人患了精神病,担心病人的婚姻和前途受到影响,所以,常常忌讳带病人到医院诊治。更有甚者抱侥幸心理,希望病人能不治自愈。 3、病人症状加重后,家属已不可能顾及面子,开始懊悔自己的无知延误了治疗,于是迫切请求治疗,以减轻内心的自我责备。但过份的懊悔以及对治疗过于性急,无助于病人的康复。 五、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技巧 1、讲话的态度要专注而亲切,即使他看来注意力分散,也不要忽视他。讲话要缓慢、平和,内容要简明。如果要向他提问题,或吩咐他做事,每次只能说一件事。一下子说好几件事,就会使他无所适从。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如何进行鉴定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如何进行鉴 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近年来,精神疾病患者伤人、杀人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如何判定伤人者是故意伤人还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呢?那就需要借助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了,接下来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的内容,供大家进行了解。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对精神疾病有权进行司法鉴 定的机构,即涉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时应该由哪些部门进行鉴定。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

精神疾病常用表格

表格: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用表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表1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13 个人基本信息表 表1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表15 病例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表 表16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表17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表18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表19 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亡)患者登记表 表110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免费药物治疗及住院补助申请表 表111 免费用药记录表 表111 免费用药记录表(续) 表112 实验室检查记录表 表113 应急医疗处置知情同意书 表114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表115 非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 附件2 患者个案管理记录手册 附件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年度报表 表3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基本情况年度报表 表32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年度报表 表33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情况及解锁情况年度报表 表34 宁夏市县(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年度进度报表附件4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 附件5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表格填报一览表 附件6 全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组人员信息表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用表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得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得人(居委会得居民,村里得人,家中 得人)就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得提问。我们保 证对您提供得信息保密,谢谢您得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得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与神仙或者瞧不见得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就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 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得人都在议论她或者害她(比如给她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与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1、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机构得精防医生或经过培训得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得含义。 3、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得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填表机构名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精神病档案最新表格指导

附件4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相关表格 (表格1-表格5为患者个人信息及随访信息内容的来源表格,其中灰色底色 标记的条目为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需录入的数据项。) 表1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编号□□□-□□□□□

表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表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表5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应急医疗处置单位: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注释: 1. 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机构的精防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及健康教育资料

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及健康教育资料

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属护理及健康教育资料 岩脚镇卫生院谭有任 2014年6月15日 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护理 精神病是高发性的疾病,它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对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一旦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病,便会搞得全家人不得安宁。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成员,应该掌握一些对患者的护理知识,这样才会帮助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 一、家中有精神病人应该怎么办? 1、承认现实:由于世俗偏见,家属往往怕丢面子,怕影响病人的前途而不予承认这一客观现实。其实这样既耽误病人诊疗良机,廷误病情,同时也加重家庭负担。 2、正确对待: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一方面给病人以情感上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采取积极主动求医行动。 3、尽早医治:应尽早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积极配合医生,对病人进行系统、彻底的治疗,争取理想的疗效。 二、精神病人不肯就医怎么办? 1、劝慰法:请平时在病人心目中有一定威望的人或与其关系 密切的人,劝其到医院就诊。

2、激将法:当病人不听劝告,甚至发生对抗时,旁人不妨激他句:“既然你说没病,为什么不敢去医院检查?”,病人可能为证实自己没病或赌气而来医院。 3、会诊法:请精神科医生上门进行会诊。 4、强制法:必须经由其法定监护人(如配偶、父母等)的同意和委托,或者由公安机关执行,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总之,对不肯就医的病人千万不能迁就,只有采取断然措施,才能使病人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三、哪些精神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1、首次发病的确诊为精神病的患者。 2、精神症状明显,病情较重的患者,如兴奋躁动、有丰富的幻觉妄想、言谈举止异常。 3、患者的病情严重影响他人或自身安全,如伤人、毁物;自伤、自杀;或到处乱跑,不听家人劝阻和管理,拒绝治疗等情况。 4、病人神志不清、抽搐,或合并脑炎、肝炎、心脏病等躯体疾患的。 5、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或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需要系统调整药物时。 四、精神病家属护理的误区 1、精神病和其他病一样,只是一种疾病。精神病人的早期症状大多表现孤僻、生活懒散,性格改变、工作或学习能力下降、失眠等等。当家中有人出现上述现象时,家庭的其他成员由于缺乏精神疾病的常

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

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 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 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 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 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 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 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重性精神疾病建档必须有的5个表格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历):年月日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号 诊断: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姓名: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监护人亲属 知情同意书签字人现住址:省 联系电话: 本人(代表患者)同意下列事项: ①为有利于今后得到连续性的治疗和康复,同意加入居住地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②同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收集相关信息。授权医院将住院期间诊疗情况、治疗方案及在社区/乡镇康复措施建议等事项,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的书面形式,转至居住地的精防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③患者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有权接受居住地精防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随访和康复指导。 ④患者登记加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其个人信息以及有关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康复、随访等信息将受到隐私保护,所有信息只用于提供服务。 以上《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获得了充分的知情同意权。为此,本人自愿做出以下选择,并签字。 ()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 ()不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但同意定期前往精神科门诊复诊 ()不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也不同意前往精神科门诊复诊 签字人(签名):签字时间:年月日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编号□□□-□□□□□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病情不稳定病人要及时处理转诊~病情基本稳定病人每月访视一次~如发现治疗效果不好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转为每两周访视一次~病情稳定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 2、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紧急处理。 3、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4、对病情稳定,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 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 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师的治疗方案~3个 月时随访。 5、对病情基本稳定,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主管医生可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剂量。调整过一次剂量后~可每两周访视一次~若患者症状稳定或虽然明显但比上次已有好转~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 6、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询问和检查有无出现暴力、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立即要求住院治疗~并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7、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8、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相关治疗。 9、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做好及时处理。 10、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11、积极做好每年精神卫生日宣传。 12、对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13、及时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 14、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重症精神病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 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 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 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 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 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

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三、服务流程稳定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 大家知道精神病犯案的话,为了保证受害者相关的权益,要对具有精神病的犯案者进行一个法律鉴定,证明到底在犯案时是否具有意识,是否能辨别自己的行为。那么鉴定的主要程序有哪些呢?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主要的六点关键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委托申请。一般由司法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申请书。委托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简要案情,作案前后躯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被鉴定人个人简历和家族疾病史,鉴定目的,最后加盖公章。鉴定单位按受委托后进行登记,约定鉴定日期进行正式鉴定。 2.递交卷宗。委托单位提出鉴定申请的同时,要向鉴定单位递交被鉴定人的全部卷宗,包括案情资料、病情资料、个人史资料、家族史资料、文字书写材料、羁押期间表现等。 3.鉴定前准备。鉴定前,主检鉴定人必须全面仔细地阅读卷宗,并作摘录,如发现资料不全,可要求委托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亲自参加现场调查。 4.鉴定时检查。为了使鉴定结论更为客观科学,鉴定时首先要对被鉴定人作必要的心理测验和实验室检查,如智力测验、记忆测验、个性测验和脑电图检查等。然后对被鉴定人进行全面的精神状况检查。精神检查的内容是要了解被鉴定人对案情的回忆,了解作案动机,以及对案情性质和后果的认识、是非的判断,同时要发现各种精神病理症状。如果以往有过精神病史的,还要了解发病的过程、表现和对疾病的认识。 5.鉴定讨论。鉴定结束后,每个参加鉴定的人员都应该发表看法,包括医学诊断及法律能力的评定意见,列举分析的具体依据。鉴定主持人总结归纳集体意见,并表明

自己的观点。经过讨论如能得出统一意见,讨论就告结束。如果讨论实在难以得到统一结论,可作进一步调查,或再进行一次精神检查,然后再讨论。如果个别鉴定人员仍保持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个人意见,在鉴定书上不签名,并提出另外的书面意见。 6.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是一种法律文书,经司法机关认定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书写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保障精神病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现代医学手段和专业知识,对被鉴定人及其行为进行司法精神病学调查和分析,客观评价被鉴定人的精神状况和行为能力的科学技术工作。 第三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应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技术,科学地作出鉴定。 第四条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以及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司法部和公安部等共同组成国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协调委员会,负责全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协调工作。 国家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由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组成。 第六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委托或者申请; (二)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医院中随机确定每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场所; (三)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中随机确定参加每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鉴定人; (四)承办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部门。 第三章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医院 第七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必须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医院中进行。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开设“司法精神病专业”诊疗科目:(一)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者设有精神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二)设有司法精神病鉴定室、办公室、检查室、病案室等; (三)有不少于名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 (四)至少有一名具有精神科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可以成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医院:

重性精神病管理表格

表格1 个人基本信息表 姓名:编号□□□-□□□□□

表格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姓名:编号□□□-□□□□□

表格3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用表 表1-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指导语:为了促进公众的健康,我们需要了解您身边的人(居委会的居民,村里的人,家中的人)是否曾经出现下述情况,不论何时有过,现在好或没好,都请您回答我的提问。我们保证对您提供的信息保密,谢谢您的帮助。现在请问您,有没有人发生过以下情况: 1.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有没有 2.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有没有 3.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有没有 (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4.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有没有 5.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有没有 6.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有没有 7.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有没有 8.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有没有 9.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有没有 10.自杀,或者自残。有没有 11.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有没有 注释: 1.本问题清单用于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由基层医疗机构的精防医生或经过培训的调查员

(如护士)在对知情人调查提问时填写。 2.调查提问时逐条向知情人解释清楚,使知情人真正了解问题的含义。 3. 每个问题答为“有”或“没有”。 4. 当知情人回答有人符合任何一条中任何一点症状时,应当进一步了解该人的姓名、性别、住址等情况,填写《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填表机构名称: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

鉴定人为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负责

鉴定人为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负责之我见 摘要:2011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中对故意出具虚假精神障碍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做出了将予以行政乃至刑事 处罚的规定。笔者认为,此项规定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本文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特殊性、缺乏行业鉴定标准两个方面予以阐述,并就司法精神病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司法精神病鉴定;概念特点;行业标准;规范化建议2011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一下简称《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将该草案及其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草案第六十九条作出规定:”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的精神障碍鉴定意见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为鉴定人出具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 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知道,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结果对于当事人而言有着重大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说,

如果一个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因为司法精神病鉴定错误,被认定为患有精神疾病,那么行为人就会因为法定上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而免于刑事责任、逃脱法律的制裁,从而导致法律的不公;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因为鉴定错误,被认定为正常的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那么行为人就要承担其本不该接受的制裁,这不仅是对行为人本身的无辜伤害,同样也是对法律公正性的严重破坏。除此之外,司法精神病鉴定不仅是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的有力证据,而且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定以及监护人制度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由于鉴定意见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一经采信,必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鉴定人一旦出具虚假的鉴定意见,势必会导致案件审理的不公,极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产生极大的破坏。从这个角度出发,规范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要求故意出具虚假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的鉴定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考虑到司法实践中司法精神病鉴定活动的特点,笔者认为,追究故意出具虚假精神障碍鉴定意见的鉴定人的法律责任,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文章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说明: 一、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概念及特点 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指具有精神病学专门知识、技能和实际经验的人员,接受司法部门或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或聘请,对涉及法律事件的相关人员的精神状态和其法律能力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医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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