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外地员工的租房负担,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凡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非公司所在县市户籍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始付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分公司在编岗合同制、聘用制的异地工作员工;

2、公司未能提供宿舍(公司有宿舍,个人原因不要除外);

3、非公司所在县市户籍且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配偶在当地也没有固定住所);

4、服从公司调动安排去外县市工作且公司未提供宿舍的;

5、员工本人认为有特殊理由的。

三、租房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注:分公司各下属单位如需发放租房补贴的,可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内部审批后,向分公司作事前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租房补贴规定

1、其它因租房产生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2、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由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另行决定。

五、申请流程

员工入职或调动工作时,由综合办公室打申请报告,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拟订和解释,经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于2017年月日开始执行。

异地员工租房补贴审批表日期: 年 月 日

异地员工租房补贴审批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型生产企业津贴管理制度

中小型生产企业津贴管理制度 住宅津贴 第一条领取资格: 在公司住宅、宿舍及其他公司设施以外居住的本公司职工,自XX年XX月起,按标准领取住宅津贴。 第二条津贴额: 住宅津贴按下列分类由公司分别确定其津贴额: 第三条住宅津贴的发放和停止: 住宅津贴从职工成为领取住宅津贴的对象当月开即始发放,在职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时停止发放。 第四条领取手续: 希望领取住宅津贴的职工,事先必须将“家属关系证明书”及有关住房情况的材料提交给本单位领导,请代为转交给总务处。 第五条确认: 根据第四条中记载的提交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及总务处负责人需要确认该职工领取住宅津贴的资格及住宅津贴的金额,填写住宅津贴确认表。 第六条确认过程中的有关调查: 公司在审核职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七条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的手续:

当住宅津贴的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本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交有关材料,并请代为转交给总务处。 特别工作津贴 第八条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和试验研究者,按以下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 第九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对于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的人员,每月发给特别工作津贴XX元。 第十条兼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上一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以外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1 试验研究部门或协助生产化学制品的人员,其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比率(实际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占xx 个月的全部工作时间的百分比)及相对应的特别工作津贴. 锅炉操作津贴 第十一条领取资格: 对于有锅炉操作的资格并实际从事锅炉操作的人员,按以下标准支付锅炉操作津贴。 第十二条专职锅炉工对于专职锅炉工,每月发给锅炉操作津贴元。 第十三条兼职锅炉工因专职锅炉工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职人员从事锅炉操作时。 电话交换津贴 第十四条对于从事电话交换工作的人员,按下列标准支付电话交换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解决外地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因工作关系,武汉市以外县市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 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三、具体要求(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2公司未提供宿舍; 3.3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 另: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四、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五、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5.1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部门主管及经理 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签字确认,再交由人力资源部复核相关信息,最 后总经理审批。 5.2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信息等相关材料; 5.3人力资源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并按月 随工资发放; 5.4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六、住房补贴规定: 6.1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公司不再给 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6.2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如房租高 于补贴金额部分则以补贴金额为准,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支付; 6.4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 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 司通报批评处分。 七、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暂行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助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管理,适当减轻员工住房生活困难,公司对在外租房的外地员工实行租房补助政策,为保证政策实施,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公司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实习、兼职的员工); 2.2因住房原因导致上班交通不便而自行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3补助计发办法 3.1 租房补助标准 3.1.1 普通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300元/月;主管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400元/月;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享受租房补助的标准为500元/月。如房租低于补贴金额,则按照实际房租发放补贴; 3.2补助发放时间:补助按月与工资一同发放。 3.3 补助终止时间员工离职,租房补助自动终止,离职当月根据考勤天数折算补助。 4补助申领程序 4.1 首次申请租房补助:需填写《租房补助申请单》(附件1),后附租房协议复印件。 4.2 享受租房补助期间,员工因职位并更而租房补助变化的,应填写《租房补助标准变更申请单》(附件2)。 5其他

5.1 外派员工不享受租房补助,因工作原因回到公司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5.2 员工若因任何原因停止租房,不再发生租房费用,应在一个月内向公司说明,停止领取租房补助,由于滞后多发放的补贴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3 租房补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严禁员工对公司有欺瞒行为而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一经发现,经核实后公司将全额收回冒领或多领租房补助,情节严重者降职减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5.4 各部门主管及负责人应实时了解本部门员工租房居住情况,协助公司做好租房居住员工的管理工作。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关于各项津补贴的规定

企业关于各项津补贴的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明确企业津贴给付的标准,规范津贴给付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责权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企业的津贴标准,并负责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2)总经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制度正式实施。 第2章高温津贴 第3条根据工作时间长短的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津贴给付标准,如下表所示。 高温津贴给付标准 第3章住房津贴 第4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住宅、宿舍及其他企业提供的设施居住的企业员工。 第5条津贴发放 津贴连同员工工资一同发放,其发放标准见表所示。 住房津贴给付标准一览表

第6条相关资料的调查 企业在审核员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员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7条住房津贴的停止享用 员工离职的当月,则不再享受企业提供的住房津贴。 第3章午餐补助 第8条适用范围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到企业食堂就餐的员工。 第9条午餐补助的发放 (1)每天午餐补贴10元。 (2)伙食补贴每月结算一次,按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第4章交通津贴 第10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在企业提供的宿舍住宿,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 第11条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根据员工职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标准如下表所示。 不同人员津贴发放标准表 第5章其他津贴 第12条节假日补贴,每逢“五一”、“中秋”、“十一”、“春节”节日,企业为员工发放一定的过节费。

其发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节假日津贴发放标准 第6章附则 第13条其他本制度未包括的各类补贴津贴,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再另行设置。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员工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福利水平,减轻外地员工的租房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房补贴是公司资助员工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租房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补贴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员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分公司内勤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员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且员工目前租房居住的。 第三章租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租房补贴标准为:分公司300元/月;三级机构260元/月,四级机构200元/月。 第四章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租转账凭证或暂住证等相关材料; (三)各级机构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四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进行复核; (四)三、四级机构需将员工租房补贴申请单上报分公司综合管

理部,由分公司综合部再次审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上报至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随当月工资发放补贴; (五)各级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员工需配合审核要求提供。 (六)员工需提供完整材料方可申请租房补贴,对于未及时申请或因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审批的,审核通过后不予补发未审核期间的租房补贴。 第七条停止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拿到房屋钥匙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二)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若停止租房,在停止租房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停止租房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三)对于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租房合同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自新协议提供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房补贴,但停发期间租房补贴不予补发。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员工对于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 第九条租房补贴由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复核一次。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停止租房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购买住房取得房屋钥

汽车租赁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汽车租赁公司 薪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金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鼓励员工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 ●执行年度任期目标考核人员、营运驾驶员。 2、薪金内容与结构 2.1、正式员工的全部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业绩奖金三部分构成: 2.1.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的基本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新进职工在试工期内其基本工资按80%发放。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将根据公司的效益一年一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原则。 2.1.2、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 2.1.2.1、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对工作不易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职务、工种的工资性补贴。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岗位设置设定为若干等级。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享受不同的岗位津贴等级。其标准如下: 科员:××××元; 分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主管:××××元; 公司部门经理(主任):××××元。 通过招聘并被录用的新进员工所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为: 第1~6个月(含试工期):无; 第7~12个月:25%; 第13~18个月:50%; 第19~24个月:75%; 第25个月起:100%。 2.1.2.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对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工资评定。公司目前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的岗位为业务员岗位,其评定考核办法适用《业务员薪金分配考核办法》。 2.1.3、业绩奖金 业绩奖金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奖励部分,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计发。业绩奖金由基数业绩奖金和超额业绩奖金二部份组成。 2.1. 3.1、基数业绩奖金

某公司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住房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特殊福利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改善员工的居住环境,减轻经济负担,加强团队凝聚力,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住房补贴,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住房补贴的种类与划分: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1、购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购房补贴。 2、租房补贴是指对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且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公司在其符合规定条件期间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二、须符合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购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达到公司规定的职务级别;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人才); (4)存在已经购房尚处于还贷期间或一次性购房的实际情况。 2、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续签劳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 补贴金额补贴年限 合同年限总监以上(含副总)5年1000元/月10年10年经理(包括副经理)8年800元/月8年6年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8年600元/月6年5年(二)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及标准: 1、租房补贴须符合的条件: (1)达到公司规定的在XX公司的工作年限; (2)主要工作地在公司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车间班组长; (3)享受补贴期间必须为公司合同制员工(或者属于公司特别聘任的专业 人才); (4)补贴期间存在公司以外租房居住的实际情况。 2、租房补贴标准: 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租房补贴补贴金额经理以上(含副经理)2年400元/月主管(含生产车间主任、班长)2年300元/月普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2年200元/月 三、补贴形式及申请、发放流程: 1、补贴形式:购房补贴与租房补贴以现金的形式在申请人符合条件期间每 月进行发放。 2、申请、发放流程: (1)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交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证实申请人已购房;

员工住宿补贴方案

员工住舍补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新进员工的住宿政策,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 吸引和稳定人才,保障和改善外地单身员工住宿条件,同时有效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员工宿舍紧缺问题。 (二)原则 1、根据当地经济适用租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员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公司给予新进外地未婚单身员工一定的住宿补贴。 2、住宿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行为,获得住宿补贴的员工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公司不再提供员工宿舍。 二、住宿补贴发放 1、发放对象:下属子公司、分公司非本地户籍的、未婚单身的、试用期满已转正的员工。 2、发放年限:住宿补贴的发放年限为一年,按月计发。一年期满后,仍然符合发放条件的员工可继续向公司申请下一年的住宿补贴。 3、申请流程:申请住宿补贴的员工需将本人户口本、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交各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确认。

4、发放时间:自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发放。 三、住宿补贴发放标准 1、大专(不含职务技术学院)学历员工,享受补贴XX元/月; 2、本科、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且受聘部门专业对口),享受补贴XX元/月; 3、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且受聘部门专业对口),享受补贴XX元/月; 4、经理级以上人员(含副经理),享受补贴XX元/月。 四、住宿补贴随员工的职称、学历变动而变动。享受住宿补贴的员工在发放期限范围内获得更高层次的学位、职称或晋升职务,可从获得更高层次的学位、职称或新晋职务的次月起,重新调整住宿补贴标准。 五、享受住宿补贴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不再发放住宿补贴: 1、员工户口外迁的; 2、员工已婚的; 3、因工作需要外调。 六、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后予以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才租房补贴协议

附件4 协议编号: 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协议 甲方(住建部门):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乙方(人才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编:单位电话: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甲方会同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就乙方申报的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核。经公示无异议,乙方符合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人员共名(具体名单见附件)。双方就租房补贴发放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标准: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 - 1 -- 1 -

2、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每月1200元。 3、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 4、全日制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300元。 第二条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人才住房租房补贴一年发放3次,一般在5月、8月和11月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专科不超过三年)。新核准的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从当期批次发放月当月起算,在下个补贴发放月开始发放。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每次补贴发放前,应再对乙方的住房信息进行再次核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与本协议附件中人才名单不符合时,以当期批次享受补贴人员名单为准进行发放。 2、甲方有权按照《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和《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规定,根据掌握或乙方反馈的情况,会同属地人才办、人力社保局,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停止或继续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决定; 3、甲方应按时、足额发放人才住房租房补贴; 4、乙方人才发生离职及购房情况的,乙方应向用人单位提出“暂停及终止”人才住房补贴协议,用人单位应登录申报系统点击“暂停及终止协议”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其申报核准对 - 2 -- 2 -

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xx银行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减轻员工租房负担,提高本行福利水平,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非本市员工且在本地区无房产,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开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在本行工作期间,享受租房补贴,若夫妻有一方为本地区人员,不享受租房补贴。 注: 1、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本行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己承担。 2、本行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的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办理退宿手续,报行领导审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财务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 (五)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第六条对于员工享受租房补贴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依原租房协议到期日停止发放当期租房补贴。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八条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企业合作建房和已经享受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或企业福利住房的员工,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第九条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资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行通报批评处分。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竞聘上岗机制的建立,本公司与省公司及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和岗位管理,调动异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及各区县分公司正式人员。 二、异地工作的类型 按照目前的工作需要,共为分七类: 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省公司人员下派到本公司挂职锻炼;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本公司人员下派到区县分公司挂职锻炼;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 三、津贴补贴办法 (一)调入人员xx 1、省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 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2、省公司内各分公司之间人员调动: 总经理级每月**元,副总经理级每月**元,部门主任级每月**元,科级每月**元,普通员工级每月**元。 3、本公司人员调入区县分公司工作: 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1**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800元。

4、区县分公司人员调入本公司工作: 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二)下派挂职锻炼人员津贴: 常务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部门主任级每月补贴**元,科级每月补贴**元,普通员工每月补贴**元。 (三)借调人员津贴: 1、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本公司工作: 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2、区县分公司人员借调到其他区县分公司工作: 区县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每月补贴**元(本公司任命),部门中层干部每月补贴**元(本公司备案),其他人员每月补贴**元。 四、其他说明 1、异地工作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经本公司批准,由各级组织委派,前往的实际工作地点和配偶或父母的家庭居住地不在同一城市,单向车程为150公里以上的、且批准派驻异地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的本系统正式员工。 2、异地工作补贴是为了解决调动人员暂时的生活困难,不是长期福利,除挂职锻炼人员可按照实际挂职时间补贴外,其他异地工作人员(调入或借调人员)补贴发放期限最多为一年。 3、调入人员安置费按照标准一次性发放,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补贴按照实际发生天数逐月发放。 4、调入或借调人员的异地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挂职锻炼人员补贴为调出单位负责发放。

xx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管理规定)

xxxxx员工租房补贴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的发放,使公司福利制度更加人性化,特制定本制度。 2、补贴对象及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省立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符合下列条件的正式员工: 2.1在公司工作年限2年(含2年)以上,户籍非本地户籍; 2.2现任职位为销售部副理、销售部经理、项目经理; 2.3个人及家庭(父母、配偶)在本地内无房产; 2.4- 2.5个人在本地已租房; 3 < 4、补贴申请及发放规定 申请人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人事行政部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的上级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部复核相关信息,最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能生效,当月计发,未经审批的,视为无效; 申请人需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人事行政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申请人每月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有效费用凭证,由财务部审核后,随工资按月发放; 租房补贴每半年由人事行政部复核一次,对已不满足条件的人员及时终止补贴款额发放; 5、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个人在本地已购房者,自交房(拿到钥匙)之日起,两个月内仍可享受租房补贴,两个月后不再补贴。 ; 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 6、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2014年09月01日起生效,未出新制度前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租房补贴申请表》 |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01日 附表: 《租房补贴申请表》

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doc

附件11 2016年度重点培育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补 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1.申请人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没有户籍限制,凡是中国国籍、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2.母公司在我市重点培育企业目录内,子公司不在目录内,可以申请吗? 答:以附件7《珠海市重点培育企业目录》(综合版)为准。用人单位列入重点企业目录,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未列入重点企业目录,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无申报资格。 公司名称有变更的,请提交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3.如果子公司不能申请,可以用母公司(在重点培育企业目录内)的名义申请吗?申请表盖母公司的公章,由母公司统一申请。 答:不可以。以申请人在劳动系统购买社会保险的公司为准。 4.“211工程”高等院校分校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吗?例如: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分校等。

答:我们以毕业证书的盖章为准,毕业证书上的高校名称在“211工程”高等院校名录内就可以申请,有分校名称(不在名录内)不可以申请。例如:毕业证书盖“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的章,不在附件8名录内,不可以申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分校属“211工程”高等院校,可以申请。 5.取得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请吗? 答: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划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符合《2016-2017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详见附件9)可以申请。即: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可以申请,技师以下的级别(高级、中级、初级)不符合申请条件。 6.房产在父母名下可以申请吗?在中山买房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只要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在珠海没有房产,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在珠海出售过房产的,就可以申请。 7.企业给员工安排了宿舍,可以申请吗? 答:如果企业无偿提供住房给人才,不收取租金的,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如果企业提供的是集体宿舍,2-3个人住一间房,且收取房租等费用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8.企业已提供住房或申请人已在珠海购买房产(或支付预售款)的,可以申请吗?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减轻外地员工租房负担,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非公司所在市户籍的员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非公司所在市户籍且在当地没有购买房产; (四)服从公司调动安排去外市县工作且公司未提供宿舍的。第四条员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请租房补贴。第五条租房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其租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另行决定。 第七条租房补贴规定 1、夫妻双方均在公司的,按高级别享受一方补贴; 2、其他因住房而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网费、收视费、电话费等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补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3、公司对员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及问题不承担法律责 任; 4、如所租房屋租金低于补贴金额时,以实际租金为准进行补贴;

若租金高于补贴金额时,差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八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 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四)总经理审批同意; (五)财务部按审批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三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十条若员工兼任两个公司岗位的,租房补贴不能重复申请,原则上在发放工资的公司申请。 第^一条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 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综合管理部对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了解补贴人员房产情况。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关于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

关于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租房住宿的管理,保障员工住宿条件,完善公司福利制度,特制订公司员工租房住宿管理规定及津贴办法如下: 一、目的依据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结合员工住宿实际,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落实在外住宿员工的住房补贴标准及条件,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由于公司名义下所居住的住房数量有限,对不能及时提供给需住宿人员安排住宿的员工,公司结合当地的租房费用标准给予入住员工一定的住房补贴。 三、租房宿舍安排原则公司为部分外地员工提供集体宿舍,外出租房的提供部分住房津贴,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员工,不予安排宿舍。符合外出住宿条件的职工,必须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统一办理津贴,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四、外出租房职工津贴标准根据公司的有关宿舍制度的规定,员工住宿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越级别标准;如住宿条件有限,可按下一级标准安排,住房津贴从员工入职半年后开始执行,津贴标准为: 1、级以上人员,人/房,元/人、月; 2、级人员,人/房,元/人、月;

3、人员,人/房,元/人、月; 4、其他员工,人/房,元/人、月; 五、办理外租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申请,须先填写《员工租房补贴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核确认,递交行政办确认审核;被确认外出租房的人员,外宿期间,中途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住宿。外出租房人租房期满后,若仍需继续外出租房居住者,可重新填写《员工租房补贴申请表》,否则,视为自行解决住房,不再享受公司的租房补贴;若需公司安排住宿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行政办后勤。 六、特别说明期间,外出租房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个人自理,并将租房协议报行政人事部一份备案,若租房人与房东发生纠纷,本公司不负有任何连带责任。员工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一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员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金额,并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处分。

员工租房申请报告

员工租房申请报告 篇一:员工租房申请报告 篇一:关于申请员工租房补贴管理报告 投资 关于申请员工租房补贴管理报告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租房补贴的发放,使公司福利制度更加人性化,特制定本制度。2补贴对象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国内办公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正式员工:2.1个人税前月工资额在6000元以下; 2.2个人及家庭(父母、配偶)在距离公司30公里范围以内无房产; 2.3在福州地区已租房,有租房租赁合同或者租房租赁协议。3补贴标准 3.1公司正式员工:补贴为800元/月。4补贴申请及发放规定 4.1新加入的员工,转正后即可凭租房合同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租房补贴申请表》,首次补贴额从租房补贴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之后每年6月15日至30日,12月15日至30日期间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一次《租房补贴申请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公司不给予补贴。 4.2人事行政部每半年对补贴人员进行一次条件审核,对已不满足条

件的人员及时终止补贴款额发放。 4.3补贴额每个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内。5其他相关规定 5.1对于已购房者,自交房(拿到钥匙)之日起,六个月内仍可享受租房补贴,六个月后不再补贴。 5.2所有补贴人员都应做到诚信,当本人已不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应及时主动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消除补贴申请的手续,如隐瞒家庭房产情况或提供不真实材料,公司将公告批评,并给予5000元的处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下一年未出新制度前以本制度为准。附件:《租房补贴申请表》 福建企联超越工程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20XX年12月08日 投资 《租房补贴申请表》 篇二: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 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 来源:|时间:20XX年09月09日|公租房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一份公租房申请书,这也是公租房申请必不可少的材料,那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呢?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公租房申请书范本,以及介绍其他与公租房有关的知识,希望能够满足大家的需求! 公租房是政府为解决就业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它属于政府或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运行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畴、条件 2.1范畴: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离开入职地点调动到其它省市地区(不含国外)的常驻工作人员。(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销售、技术、售后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 2.2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到指定工作地点,且在派驻地无家庭住 所的员工。 3.管理、考核 3.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所属派驻人员实行集中统 一管理。 3.2人事管理: 3.2.1异地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2.2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3.2.3派驻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 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停止享受福利待遇。 4.薪酬规定 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派出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制定执行。 5.报销标准规定

5.1 报销范围: 5.1.1住房费用: 5.1.1.1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异地租房发生支出而享受的公司给予的 部分补贴(参照本办法 5.2.1标准),报销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等因租房产生的杂费。 5.1.1.2异地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在房屋租住未满合同期限内申请调动 或离职,产生的房租违约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1.2往返交通差旅费用: 5.1.2.1异地工作人员派驻期间享有最高每月2次因个人因素往返于派出地与派驻地间交通费用报销补贴(目前经常往返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工作过渡时期,建议过渡期间人员暂不适用此条款),包括车票(高铁、动车等火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及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等;如自驾往返,只报销同等火车交通工具限额费用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5.1.2.2异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往返按照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5.1.3交通补贴:异地工作期间因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同时按公司交通补贴办法享受职务交通补贴。在异地因公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列出费用支出明细,经审批后凭发票报销。 5.1.4用餐补贴:异地工作人员按本办法中 5.2.1条标准,每月按考勤情况上报综合管理部记入工资发放。 5.1.5享受以上报销标准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用车等交 通补贴。目前经常返回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

某有限公司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租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解决公司高级人员、专业人才的住房问题,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非株洲市户籍的人员需租房住宿的,由该员工自行申请,经审批核准后始付租房补贴。 第三条申请租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为本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二)夫妻双方均非株洲市户籍且在株洲市内没有购买房产的。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享受租房补贴。 第五条租房补贴在以下标准内执行: 1、兼任不同岗位的人员,租房补贴按高级别标准享受,不能重复申请; 2、夫妻双方都在公司工作的,按高级别的一方享受补贴,不能双方都享受; 3、实际租赁费用高于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实际租赁费用低于补贴 标准的,按实际租赁费用进行补贴; 4、其它因住房所产生的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电话费、宽带费、 车位费等),公司不再额外给予补贴,由住房者自行承担。 第六条公司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其租房补贴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另行决定。 第七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为: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审核备档; (三)行政人事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财务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 (五)租房补贴每半年复核一次。 第八条个人住房情况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若发现享受补贴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缴多发的租房补贴,并按多发的金额的3倍予以处罚。 第九条享受补贴人员在株洲市购买了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壹个月后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第十条公司对居住人员在所租房屋内出现的打架、燃气、水、电泄露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及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任何与公司和工作不相干的意外伤害不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本暂行办法发布之前,已居住在以公司名义租赁的房屋人员,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或下笔租金支付之前),不享受住房补贴,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公司不再承担除租金之外的所有费用。租赁合同到期之时,公司不再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附表:租房补贴申请表

公司津贴及奖金管理制度

公司津贴及奖金管 理制度

XX公司津贴及奖金制度 一、公司津贴制度 □ 住宅津贴 第一条领取资格 在公司住宅、宿舍及其它公司设施以外居住的公司职工,自_______年_______月起,按下列标准领取住宅津贴。 第二条津贴额 住宅津贴按下列分类分别确定其津贴额。 (一)本人是户主 1.有抚养家属,共同居住 (1)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无抚养家属(单身) (1)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二)本人不是户主 1.所抚养家属为户主时 (1)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所抚养家属不是户主时 (1)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3.无抚养家属时 (1)租借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2)自有房屋每月津贴_______元 (三)购、建私房津贴 1.本人是户主 (1)有抚养家属者以_______元为限 (2)无抚养家属者以_______元为限 2.本人不是户主 (1)有抚养家属者以_______元为限 (2)无抚养家属者以_______元为限 第三条住宅津贴的发放和停止 住宅津贴从职工成为领取住宅津贴的对象当月开始发放,在职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时停止发放。 第四条领取手续 希望领取住宅津贴的职工,事先必须将”家属关系证明书”及有关住房情况的材料提交给本单位领导,请她们代转交给总务处。 第五条确认

根据第四条中记载的提交材料,本单位负责人及总务处负责人需要确认该职工领取住宅津贴的资格及住宅津贴的金额,填写住宅津贴确认表。 第六条确认过程中的有关调查 公司在审核职工提交的有关资料时,根据需要,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交有关辅助资料(如租房契约、交房租收据等),对事实进行确认性调查。 第七条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的手续 当住宅津贴的领取条件发生变动时,本人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交有关材料,并请她们代转交给总务处。 □ 特别工作津贴 第八条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和试验研究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作津贴。 第九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对于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的人员,每月发给特别工作津贴__元。 第十条兼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完整word版)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租房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福利水平,减轻外地员工的租房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租房补贴是公司资助员工租赁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租房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补贴条件第四条申请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员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为分公司内勤员工; (二)公司未提供宿舍; (三)员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公司所在地没有住房的,且员工目前租房居住的。 第三章租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租房补贴标准为:分公司300 元/ 月;三级机构260 元/月,四级机构200 元/ 月。 第四章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申请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所在部门认真审核个人情况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租转账凭证或暂住证等相关材料;

(三)各级机构综合管理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四级机构由机构负责人进行复核; (四)三、四级机构需将员工租房补贴申请单上报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分公司综合部再次审核,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上报至分公司总经理签批后随当月工资发放补贴; (五)各级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员工需配合审核要求提供。 (六)员工需提供完整材料方可申请租房补贴,对于未及时申请或因材料不齐全造成无法审批的,审核通过后不予补发未审核期间的租房补贴。 第七条停止租房补贴的程序与管理: (一)员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工作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在拿到房屋钥匙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拿到房屋钥匙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二)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若停止租房,在停止租房的次日停止发放租房补贴。员工应自觉在停止租房的一周内向所在机构综合管理部反映住房变化情况,并在《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三、四级机构须将《停止租房补贴确认单》向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 (三)对于享受租房补贴的员工租房合同期限到期的,从原租房协议到期日之前提供新租房协议书。如不按期提供者,

员工租房管理规定

员工租房管理规定 为给员工创造一个较为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减轻员工生活负担与压力, 以及更好的吸纳人才加入本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住家不在梅州市内、无法解决住宿问题的员工。 2、员工是否符合条件,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确认,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综合办负责为符合条件员工寻找合适房源,并办理承租、退租事宜。 4、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处,有特殊原因需自行安排住处的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给予每月元的补贴 二、租房标准 1、公司提供的住房至少拥有床、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按照XX市目前房租水平,暂定小两室租房标准元,三室租房标准元。 3、一般住宿标准为2人/间,公司可根据房屋的面积大小对入住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租住房管理规定 1、入住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不得在租房内发生非法行为,不得将租房用作非法场所。如有违反除按法律制裁外,公司有权令其退房并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2、公司只承担房屋租金,水、电、煤气、宽带等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入住员工要爱惜房屋内物品及设施。未经房东允许,不得私自对房屋及其内物品、设施进行改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丢失的,由入住员工按价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容留他人住宿,不得将租房转租他人。 5、要强化安全意识,随时检查房屋水、电、门、窗等,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不留安全隐患,避免不必要的伤害或者损失。 6、入住员工应体现出良好的素质。注意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注意控制电视、电脑、手机、收音机等音量,不得大声喧嚷,妨碍邻里休息。 7、员工在租房发行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个人纠纷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综合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广东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7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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