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煤公司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鹤煤公司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鹤煤公司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鹤煤公司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调配管理,规范员工调配工作流程,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调配管理制度》(河南能源〔2013〕323号)规定,结合公司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和员工流动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调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支撑发展原则。调配以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为导向,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人才需求,通过人力资源调配与调剂,支撑企业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定编定员和计划原则。员工调配遵守定编定员标准,纳入计划统一管理,各单位要以定编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定编定员,编制年度、季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严格控制超定员调配和计划外调配。

(三)岗位需求原则。员工调配以工作需要为导向,鼓励机关向基层、地面向井下(后勤向生产)、辅助向一线、本部向外部、省内向省外的“正向流动”,严控人员“倒流”。

(四)程序性原则。调配要符合调配管理的各项规定,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五)组织性原则。要站在组织的立场,树立大局观念,在服从组织的前提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令行禁止,并按员工管理权限,切实做好调配的相关工作,避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六)结构优化原则。员工调配要注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求人岗匹配,促进人力资源结构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员工调配要纳入计划管理,各单位要根据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编制需求计划,按规定进行报批。调配计划要说明调配的原因、人数、专业条件、建议调配来源渠道等内容。

第四条调配职责。

(一)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调配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员工调配有关事宜。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本公司调配管理办法、制度的制定。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公司调配管理政策、制度,协调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调配关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员工调配工作。

3.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调出和调入,负责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之间员工的调配工作。

4.负责对所属各单位调配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控等。

(三)公司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鹤煤公司的调配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等,具体负责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配,负责调入本单位员工的接收安置,调出员工的工作移交及档案转移工作。

第五条员工调配类别:

(一)内部调配:指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之间及各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员工调配。

(二)外部调配:指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调出或从外部单位调入本公司的员工调配。

第六条内部调配

内部调配根据调配性质的不同分为组织调动和个人申请调动。

(一)组织调动。指按公司文件通知的调配或经公司研究批准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人员调配。组织调配的人员应以大局为重,服从公司的调整。

公司各单位因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需进行劳动力余缺调剂的,用人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申请应包括所需人员的工种、数量、年龄要求等内容)。公司根据内部各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研究后,直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公司文件或会议纪要精神进行调剂,并办理组织调动手续。组织调动工作程序如下:

1.组织调动以公司文件或批准意见为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直接下达调动通知书到员工原所在单位(调出单位)。

2.调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离手续,并开具调动推荐信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当事人到调出单位办理调离手续,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调出单位的调动推荐信后,按调整意见向调入单位开具调配推荐信。

4.当事人持调配推荐信,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

5.调入单位接到公司调配推荐信后,按调配意见安排当事人工作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二)个人申请调动。指当事人因个人原因(例如家庭、专业偏好、职业发展等因素)向组织提出的调动申请。个人申请在鹤煤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调动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对符合公司调配原则的个人申请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经公司研究,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按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1.个人填写《鹤煤公司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表》,说明调动理由,呈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政策符合性审查并签署同意调出意见。调动意见要对申请人作必要的介绍和鉴定。

2.拟调入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要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调动原因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沟通,对申请人的绩效表现、工作技能、岗位适应性,以及调配政策的符合性作出审查,并在《鹤煤公司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表》上签署调动意见(所在单位直接上级为区域公司的,区域公司应签署意见)。

3.经调动双方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下达和启动公司调配程序,具体调配程序与组织调配程序相同。

4.严格控制多经企业员工调往公司主业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下达和启动公司调配程序,具体调配程序与组织调配程序相同。

个人申请要注意调整好个人需求与组织需求、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公司利益为重。个人申请调动要

以工作需要为前提。

(三)各单位生产一线岗位员工向辅助岗位流动,井下向地面(生产向后勤)、基层向机关的“倒流”要认真审核,严格控制,保持生产一线队伍的稳定。

1.本部矿井生产一线岗位员工向辅助岗位流动,井下向地面(生产向后勤)、基层向机关的“倒流”,在办理调动手续前,由各生产矿井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汇总员工调动情况,说明调动原因,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到手续。

2.区域性公司所属矿井的“倒流”,报区域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查批准。

(四)由鹤煤公司统一调配到区域公司兼并重组或资源整合矿井的操作岗位人员,因矿井关闭、裁员等原因,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由区域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可调回原单位。

第七条公司外部调入

(一)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若非公司生产经营急需的人员,公司原则上不予接收。对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或因特殊原因需要接收的人员以及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人员,经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入程序:

1.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安排拟调入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开具《河南能源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商调函》。

2.当事人持商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到。

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其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开具调配推荐信到本公司报到,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介绍到工作单位报到。

4.各单位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调配推荐信后,按规定时间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接收等相关手续,经培训合格给予安排工作岗位。

第八条调出公司

(一)除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及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规定需控制调出的人员外,一般操作性岗位人员(如女工、非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调出鹤煤公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可随时办理。

(二)调出程序:

1.鹤煤公司调往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所属成员企业的调动程序:

(1)由个人申请并填写《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员工调动申请表》,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并出具无违规违纪证明(纪委出具无违规违纪证明)。

(2)将调动申请表及无违规违纪证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对调出的原因作必要的了解,并签署是否同意意见。

(3)将调动申请表及无违规违纪证明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审批同意后,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下达调动通知书,公司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离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

2. 调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的程序:

(1)接到个人调出申请或拟调入单位商调函后,由所在单位签署调出意见。

(2)按规定分别由调出员工所在单位同意调出或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批准后,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下达调动通知书。

(3)所在单位接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调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离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开具调出推荐信,调动当事人持档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调出推荐信等资料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员工所在单位的调出推荐信及相关资料后,按规定办理调出手续,调出当事人持档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调出推荐信等相关资料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5)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所在单位的调出推荐信及相关资料后,按规定办理调出手续。

(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指令性调出的,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调动通知单办理。

第九条辅业改制单位的员工调动

(一)辅业改制单位的员工调配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

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辅业改制单位员工调配工作,实行委托代理制,以签订委托协议的形式,委托公司人力资源部代为办理。

(三)辅业改制人员调往公司主业(国有控股)或其它国有单位的一般不予办理。特殊人才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在返还原改制时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改制单位规定应退出的持有股份后,方可办理。

(四)辅助改制单位之间调动一般不予办理。特殊原因需要调动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辅业改制企业的员工申请调出公司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随时办理。

(六)辅业改制单位员工调动的股权处理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辅助改制企业股权流转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南能源【2013】288号)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劳动关系随员工调动而变动。具体按“关于转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调动后的工资起薪日期以调配推荐信的起薪日期为准。具体薪酬标准为:

(一)内部调动人员。1.组织调动,按聘任文件或新聘岗位执行对应薪酬待遇;2.个人申请,试岗期三个月,执行

试岗期工资待遇。试岗期满合格的,执行聘用岗位工资标准;不合格的,另行调岗或退回原单位。

(二)公司外部调入人员。原档案工资封存,纳入鹤煤公司薪酬体系,执行所在单位工资制度。试用期3~6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公司有任职文件或特别规定的按文件或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为保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各单位的协议工原则上从事一线岗位,不得流动,但上级统一安排的组织调动或成建制队伍调整除外。协议工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经同意后,履行调整手续。

第十三条对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政策性统一推荐到“异地(外部)”单位安置的人员,原则上仍在“异地(外部)”单位流动;各单位选招的企业合同制员工原则上不得跨单位流动,但公司统一安排的组织调动和成建制队伍调整除外。

第十四条借调人员管理

(一)严禁外借。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人员外借到本公司以外单位或部门从事各项工作。

(二)公司内部借调

1.矿(厂、处)之间人员借调。人员借调必须以工作需要为前提,不经公司批准,各单位、各部门不得无故随意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时,按以下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1)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人选及借用期限等。

(2)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或经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向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下达借调通知。

(3)被借调人员所在单位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借用人员单位报到。

2.各单位要严格控制本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借调员工,严禁借调井下一线员工从事地面非生产性岗位工作。

3.借调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各种社保关系由原单位负责,工资原则上由原单位支付,特殊情况经公司同意可由借用单位支付工资。

4.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借用人员必须返回原单位,如确需继续借用的,用人单位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续借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续借。

5.鹤煤公司区域性公司、控股、参股单位或委托代管企业借用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调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关系到每一名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应当及时办理社保、工资、档案等的转移。调配工作中因单位社保统筹层次不同而引发的社保转移,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调配关系所涉及的范围内按“就高原则”选择统筹层次,所在单位要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的规定做好服务。

第十六条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无论是内部调动还是

调出公司都应及时办理清欠手续,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偿经济损失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七条调配工作纪律和处罚规定

(一)调配工作是公司团队建设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调配管理规定,认真对待,服从调配管理,维护调配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拖延和懈怠,否则扣罚单位工资总额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二)接到调动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当事人原因的,按超出规定时间每天50元的标准扣罚当事人工资。属组织工作不力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每人次各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处分。

(三)员工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调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本人不愿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自愿与鹤煤公司相关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到后无故不上班的,由新调入单位按旷工处理。

(四)违反程序的调动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汇总研究;凡可能引发矛盾或不稳定的调配,各单位均应不予研究办理。

(五)个人申请从艰苦地区调出的,要首先征求艰苦地区子公司的意见。艰苦地区子公司同意调出的,方可征求调入单位的意见。同时,艰苦地区子公司还要对调出员工的工

作情况作出组织鉴定,对艰苦环境锻炼不过关的员工记录在案。

(六)员工个人申请调动的,在公司研究批准调动之前仍属原单位员工,原单位不得无故停工或上交公司,否则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处分。

(七)社保、工资、档案关系等转移、调整是伴随调配而产生的后续工作,必须以调配通知为依据,不得违规、超前或滞后办理。

(八)各单位要制定调配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责任制。从事调配工作的同志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对违反程序调动的,实施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

(九)受到单位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员工不得调动,处分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

(十)调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人力资源部门具体实施。调配管理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评价,与班子成员年薪挂钩。因调配工作管理失控,造成安全生产一线严重缺员或生产一线队伍不稳定,以及出现冒名顶替上班现象的,扣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当年5%年薪。影响安全生产,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公司纪委、工会、人力资源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任何单位”或“各单位”包括鹤煤公司所属本部基层单位、区域性公司及辅业改制委托代管企业。

第十九条本办法适应于非管理及非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调配由公司组干部负责。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鹤煤公司。

附件1:鹤煤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

附件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

附件一

鹤煤公司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

申报单位: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各一份,公司劳资部一份

附件二: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员工内部调动审批表

此表一式三份,调出、调入单位各一份,一份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企业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一般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劳部门具体负责,人劳部门要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和生产计划,每年编制矿岗位定员计划,报上级公司审批以后,作为全矿增员减员和内部人员调配的准则,按此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并根据生产和工作需求,提出人员增减调配计划,按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二、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必须按审批后的劳动定编定员进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个人专业、爱好、特长、

身体状况、性格等因素,以满足岗位需求为主,兼顾个人意愿,优化劳动力的科学配置,搞好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审批管理。 凡从矿外调入调出的一律由矿长签批以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矿内人员调配实行以定员编制标准、分向流动管理审批制度,即由生产单位内部调配和由机关单位向生产一线流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劳资部门按定编定员数进行审核后,报分管矿长批准后实施;由生产单位向机关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经人劳部门按定员数审核以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内部调配一律事先填制调动联系书,经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

以后按审批权限由分管劳资部门的矿长或主管矿长签批后,由劳资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干部内部调配和调入、调出,均经矿长办公会研究后方可办理。 二、调配管理 为了便于人员统计、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一律按劳资部门出据的工作分配单或调令单到指定的单位报到上岗,未办理手续不准擅自接收人员上岗,对于私自接收人员的单位核减工资总额1000元,并对单位负责人予以?500元的罚款;对未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予发放工资;对于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不按通知时间报到者视为旷工,一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50%;二天扣除当月效益工

员工调配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G/YP 3 10 008-2014 员工调配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0日 1 目的 促进公司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规范公司人员调配管理,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公司劳动生产率,为公司发展配置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的员工调配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用人单位 3.1.1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或员工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调动的申请); 3.1.2负责对调入员工进行部门级培训及岗前培训。 3.2 管理部 3.2.1负责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3.2.2负责组织公司级培训。 3.3 公司领导 负责按权限审批员工调动。 4 调配原则 各单位有用人需求时,通过公开竞聘首先在公司内部调配,若公司内无法调配的,再从玉柴集团内其他单位调配或公开向社会招聘。 5 调入公司员工的基本条件 5.1 公司急需的人员或业务骨干; 5.2 工作需要且工种、专业对口的员工; 5.3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好。 6 管理规定 6.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内部调配,可由管理部直接开调令对员工进行调动: 6.1.1 董事长下达的调配指令。 6.1.2 公司办公会议决议须调配的人员。 6.1.3 因干部(指中层以上)任职而变动岗位的人员。 6.1.4 随职能划拨须调动的人员。 6.1.5 公司战略发展、突发性生产须紧急调动的人员,由管理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1.6 违法违纪、长期病号(指6个月以上医疗期)、脱产培训(指满30天以上)等须挂靠的员工(由管理部根据相关审批意见,直接开调令)。 6.1.7 见习期内人员调配。 6.1.8 公司内部公开招聘确定录用的,录用请示流程已经公司领导审批的人员。 6.2 公司内部(玉柴马石油润滑油系统内部)员工跨单位调配以商调方式进行,具体见《公司内员工调配工作流程》。 6.3部门内部员工岗位变动,在定岗定编指标范围内,需经线领导批准,报管理部备案,在定岗定编指标范围外的,需提出定岗定编定员变动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6.4 公司与玉柴集团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配以商调方式进行,经本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6.5 员工工作岗位变动,公司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6.6 员工收到调动通知后,不服从调动且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处理。 6.7 在玉柴集团内各单位间调动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支付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拉煤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汽车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的运输管理,确保公司煤炭运输的顺利进行,经公司充分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服从公司调派。 第二条公司出具的派车证,每车每次一张,仅限本车使用,一次有效,不得转借或租赁给他车,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第三条运输车辆进入矿区,在指定地点装煤及平煤,严禁在指定以外地点平煤,装煤车辆必须遮盖蓬布,并由公司专人负责施加铅封。 第四条运输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装车,无运单及煤炭没能按时、按质到达运输地的,公司将不予结算运费,并停止该车辆承运。 第五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后,登记证件后领取装车通知单,依次到指定地点装车。 第六条运输车辆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事故,要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 第七条运输车辆在矿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装车和卸煤现场乱丢垃圾(如:烟头、烟壳、塑料袋等杂物),做到文明运输。 第八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及其他事故时,需要就地卸货修理运输车辆时,必须及时通知公司管理人员以待处理,在此期间运输车辆驾驶员有权和有责任保管好运输货

物,经公司同意后在当日之内由其他车辆将所卸货物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在此期间造成货物损失、丢失的,由运输车辆按市场煤价加倍赔偿。 第九条运输车辆在装车现场装车时,必须服从公司现场人员的调度及安排,按顺序排队装车,未经现场人员同意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条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保质保量,禁止私自换煤、漏卸、偷盗等不良行为。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在路上巡检,如发现偷、换煤者,除加倍赔偿,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空车过磅时,车内不得有人,不得装与煤无关的货物,车厢内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装车完毕,按照次序办理相关手续(磅单、出门证、路单)。 第十三条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吨位装运,严禁超载。 第十四条运输车辆上施加的铅封只允许本公司专职员工拆卸,运输途中不得擅自拆卸铅封。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员工调配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有限公司QMS文件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B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

QW/B105.08-03(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积极合理地实现员工调配、规范调配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主题内容与试用范围 2.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调动的程序及管理办法。 2.2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与分工 4.1公司办公会审定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事宜; 4.2综合管理部负责平衡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员工调配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并对各部门的调配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3各部门负责提出调配申请或建议,办理报批手续,并实施调配。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员工提出调动申请 由员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在严格执行各部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并加具调动审核意见,专员级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开具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5.2部门提出调配 部门在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需要提出书面调配申请,综合管理部核查调入部门定编定员情况,如有编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专员级以下人员除外),后由综合部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如编制已满,部门需首先增加编制,详细填写《新增(减)岗位、定员申请表》(须附《岗位说明书》)并按流程报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 5.3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且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由公司统一调配,综合管理部下达调令,统一开出调令单,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2020年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煤矿煤炭运销公司年度的工作总结 进入20XX年以来,运销公司全体职工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集团公司“三个亮点”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以煤炭运销工作为中心,以实施单位内部市场化和sc管理工作为总抓手,坚持开 源和节流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安全形势的稳定和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积极协调地方关系,实现运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 矿井的产销平衡。由于煤炭发运工作涉及地方交管所和车场等部门的关系,为使产量不积压,每天在发运前,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计划,认真做好了车场进车数量和单位各岗点之间的协作与配合,组织广大职工积极装车,从而实现了各产品种类的及时发运和客户的正常需求。截至11月13日,共发运各种商品煤807951吨,完成全年计划的89.77。 (二)严格商品煤发运管理制度,实现发运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1、为实现发运工作的有条不紊和按部就班进行,我们实施发煤通知单制度。要求各用户在每天8点前,到磅房交管处报计划,各客户报计划必须填写煤种、票号、要货量、发货地点,提货人需签名,签名后根据矿内存煤量发煤。

2、所发煤种由运销公司根据矿内生产情况而定,在影响矿内生产时,我们将随时调整发运品种,在各煤种总需求量不超过1000吨时,不再发运地销煤。 3、矿内中煤、矸石的发运,不在单独安排,均按计划、提货人票号发运,不在接受客户之间协商发运。 4、在正常连续发完副产品后,任何人不允许组织二次发运,确需发运大量时,由公司领导报请矿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发运,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50xxxx罚款。 5、任何人不允许下午5:30以后组织发运,否则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6、如出现界定不准的煤种,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如确需处理要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或报请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发运,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7、我们还与集团公司积极联系,在全公司第一家率先安装了车辆过磅挡车器,规范了发煤秩序。 (三)、积极做好煤泥的跨矿运输工作,确保了八一水煤浆生产的正常用料。鉴于八一矿生产水煤浆所用原料增大的情况,车队外运煤泥人员努力克服车况设备老化、运输路线复杂等多种不利因素,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QMS文件 QW/(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B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发布

QW/(11Ⅱ)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积极合理地实现员工调配、规范调配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主题内容与试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员工调动的程序及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无 4职责与分工 公司办公会审定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的调配事宜; 综合管理部负责平衡各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员工调配的具体实施及协调,并对各部门的调配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各部门负责提出调配申请或建议,办理报批手续,并实施调配。 5管理内容与要求 员工提出调动申请 由员工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综合管理部在严格执行各部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并加具调动审核意见,专员级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审批手续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开具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部门提出调配 部门在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需要提出书面调配申请,综合管理部核查调入部门定编定员情况,如有编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专员级以下人员除外),后由综合部填写《扬州海信员工调动(借调)呈批表》经调出、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下达调令,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如编制已满,部门需首先增加编制,详细填写《新增(减)岗位、定员申请表》(须附《岗位说明书》)并按流程报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 因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或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且与员工达成一致后,由公司统一调配,综合管理部下达调令,统一开出调令单,员工须在调令规定时间内到调入部门报到。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含审批表和通知单)

内部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的内部调动,给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调动类别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出下列变动: 1、调岗:公司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可安排员工调岗。 2、借调: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将员工借调到公司内的基层单位或其他部门。 3、轮岗: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在公司内部轮岗。 4、待岗: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所在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岗。 第四条调动原则 公司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员工调动工作。 第五条调动程序 1、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

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2)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与调出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后,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3)员工提出的调岗的,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4)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2、借调 (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确定。 (2)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3)由被调动的人员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人力资源部向调动人员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轮岗 (1)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安排员工轮岗,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2)轮岗原则上在平级之间进行。 (3)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轮岗的相关工作,轮岗记录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职位晋升参考之依据。 4、待岗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 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 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 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 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 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 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 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 有效履行。 1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 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 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 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 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 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 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 客户需求分析等。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 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每月25 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3.销售台账应记录销售吨数、预收款、应收款、已开发票、末开发票等信息。 2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员工内部调配管理规定 XXXX【2018】0XX号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员工的调配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3、调配方式 3.1调岗:部门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调整。 3.2借调:分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部门内部不同工段之间借调二种,时间不超过1个月,超过1人月按调动、调岗程序办理。 3.3调动: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的调动。 4、调配流程及审批权限 4.1调岗: 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岗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员工调岗审批单》送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签批→综合部备案。 4.2借调: 4.2.1部门内部借调: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流程: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综合部备案。 4.2.2部门与部门之间借调: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日内报综合部备案。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 4.3调动: 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填写《员工调动审批单》,调出部门负 责人签字同意,双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送公司综合部备案,并由综合部开具《职工调动函》。 流程: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双方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开具职工调动函→职工调动到岗。5、考勤及工资 5.1考勤记录: 无论是调岗、借调或调动,员工在完成交接后,必须携带本人“年度考勤卡”到新岗位报到,“月度考勤“由调动后所在部门统一记录(以到岗时间为准)。 5.2工资发放: 5.2.1员工借调期内工资标准不变,执行原岗位工资;员工调岗、调动的,工资标准自调配到岗之日起,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5.2.2各类补助、补帖自调入日起按新岗位执行。 5.3 以每月15日为基准,15日(含)之前调岗、调动的,当月工 资在新调入部门发放,15日之后调动的,当月工资则在原部门发放。 6、其他: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晋升、降职、调岗的流程,合理、有效地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1条 晋升原则 1. 员工晋升应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年初确定的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基准,如有缺编时方可申请; 2. “阶梯晋升”和“破格提拔”相结合的原则:“阶梯晋升”是对大多数员 工而言的,一般不能越级晋升,对非常之才、特殊人才方可“破格提拔”; 3. 德才兼备原则:德和才两方面不可偏废; 4. 机会均等原则:依据工作业绩表现,不论资排辈,每个员工有平等 的晋升机会; 5. 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信息公开和透明; 6. 年度晋升储备原则:除拟晋升为组长、班长职位之外,其他拟晋升 员工必须经过一年岗位储备,在这一年期间行使拟晋升岗位职责,但职位和薪酬待遇不变,经年底考核后方可晋升成功,若当年晋升不 成功,则自动退出储备岗位。 第2条 晋升通道 1. 行政管理晋升通道:一般科员→部门主管→各部门副职→各部门正 职→总监(副) 2. 生产管理晋升通道:车间一线工人→车间组长→车间班长→车间主 任→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总监(副总监) 3. 员工因自身职业发展兴趣及工作业绩表现可以在职级通道和专业晋 升通道之间互相转换,按照公司相应晋升、评级标准来转换,一旦转换相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将以新聘任的职务或评定的专业级别为 准。 第3条 晋升条件 1. 所有拟晋升的职位必须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 2. 未参加过晋升(降职)的员工,在我司本岗工 作满一年(试用期除外),且上年年度绩效核 成绩为“优秀”或“良好”(拟晋升为组长、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XX]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

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集团公司调配管理办法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集团公司)的员工调配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管理纲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调配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员工调配实行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两级负责制。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调配的管理部门; (二)人岗相宜、科学配置的原则; (三)严格在定编定员范围内调配的原则; (四)内部调配为主,外部调配为辅的原则; (五)调配与招录互补原则。 第三条人员调配形式包括内部调配和外部调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各分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二章内部调配 第四条集团公司机关本部部门之间、集团公司机关本部与分子公司之间、各分子公司内部部门及单位之间、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的调配员工称为内部调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之间员工调配以及集团公

司机关与各分子公司之间员工调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或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内部部门及单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按照定编定员和岗位需求自主配置。 第七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之间员工调配由集团公司统一审批、统一办理调配手续。各分子公司每半年向集团公司报送调配申请,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调配手续。各分子公司上报的调配申请,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同意后方可上报集团公司,如果一方不同意不得上报,更不得私自进行调配。 第八条对提拔任用人员的调配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依据相关任免文件,按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第九条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调动:调出员工所在岗位缺员的(或调出员工所在岗位定员不足的);要求调入超员岗位的;员工所从事工种(岗位)与调入单位所需工种(岗位)不相符的(经调入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除外);未转正定级的员工;经专项技术培训尚在约定服务期限内的。 第十条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直接对员工进行调配。 第三章外部调配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 XX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XX 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X政办〔20XX 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XX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调动。涉及政策性、指令性安置人员,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宏观调控和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调配合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各类人员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四条人员调动遵循适当控制财政拨款单位人员增长的原则,符合同类性质单位之间人员调动(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顺向流动(即机关调入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调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企业)要求,并应当在调入单位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比例空缺内进行。

第二章调动条件第五条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应当具有与拟调动单位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相关任职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跨区调入XX区的,应当在调入当年全区年度财政供养新增人员核定数内。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招聘单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街道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5年以上,在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工作满3年以上; (二)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动(含公开选调)时间间隔原则上满2年以上; 第八条不得调动的情况: (一)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遇有机构改革等情况省市明确冻结人事调动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遵守回避制度或其他不宜调动的人员。 第九条属下列情况的人员,可以不经公开选调考试,直接考核调入: (一)市级和XX区、XX区、XX区、XX区、XX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以及工勤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煤炭运输管理,规范运输日常工作,加强煤炭运输单领用、回收、核查、登记的管理以及数据的核对、统计,以优质的服务完成公司年度产品运输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运输相关工作 三、运输单位的确定及运输合同的签订 3.1公司相关部门与运输单位进行洽谈,确定其运输资格、运输车辆及运输路线。 3.1.1运输单位所需的证件为:道路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相关手续等资料。 3.1.2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填写合同流转单,经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公司领导签订批准后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 3.1.3签订运输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到财务部办理缴纳押金等相关手续。 3.1.4合同经办部门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车队运输合同存档归类。 四、运输单管理 1、公司运输组发放煤炭运输单,负责运输单日常发放及统计工

作。 1)每本煤炭运输单封面必须注明:车队名称、运输路线、煤种、煤炭运输单号、煤炭运输单编号。 2)煤炭运输单发放时运输管理人员应遵循交旧领新的原则,及时收回已使用的煤炭运输单,并填写煤炭运输单出、入库数量表。 3)运输单位领取煤炭运输单时,运输管理人员详细填写《煤炭运输单领取登记表》,领用人必须签字确认。 4)运输管理人员填写煤炭运输单登记表应避免漏填、错填、领用人不签字或伪造等情况。 5)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仔细检查煤炭运输单印章,不得出现少盖章、漏盖章等情况。运输专用章、时间章、运输管理人员名章,运输管理人员应亲自保管印章,严禁委托他人使用。 2、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时应每日查看装车数和运输协商发放方案,及时管控、调配各运输线路运输车辆及煤炭运输单。 3、煤炭运输单回收 1)运输管理人员每周汇总、统计运输单,每月25日之前,必须将当月发放的煤炭运输单全部收回,并汇总编制未收回、作废、丢失煤炭运输单明细表,按月装订、上报存档。 2)若车单丢失,运输车队第一时间通知能源公司运输管理人员。由运输管理人员通知煤矿磅房,作废此煤炭运输单。 3)回收的煤炭运输单核对后粘贴在煤炭运输单存根处。使用完的整本煤炭运输单按月装箱封存,并在箱体上部注明车队名称、煤炭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员工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人事管理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彩管一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车间(室、办)因生产和管理需要,需设置、更改、合并、解散单位内部机构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经厂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并行文;未经厂办公室审批,涉及到的机构定员、分配等问题工厂一律不予以承认。 第二章员工内部调动 第三条工厂内部员工调配由厂办公室根据定员编制和工厂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员工的生产岗位或工种。 第四条工厂内部员工确需岗位变动(指班组之间的员工调动),单位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厂办公室,并同时在月终填写《员工岗位、工资变动表》及时上报厂办公室。 第五条工厂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员工调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二、接收单位主管领导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三、厂部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定员编制情况,合理调配。 第六条内部调配原则: 一、必须按组织程序办理,不允许跨越组织,超越权限或私自联系办理调动; 二、员工确因身体原因需调换工作岗位,须持本厂职工医院证明; 三、员工本人提出调离或对车间、班组分配岗位拒绝后,工厂只

对其提供一次分配机会; 四、调入机关人员必须经过招聘,各单位待分配人员不得进入机关。 第七条以下人员不属于调配范围: 一、由工厂派往国内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予调动;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在行政处分期间。 第八条办理调动的员工在新单位报到后,必须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其工资按集团《岗位技能工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因工厂机构变动,调整需要,工厂有权直接调动员工。各单位应积极支持,被调员工必须服从组织调动、不服从调动者当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条员工调动工作,从接到通知单次日起,必须到所分配的工作单位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接收单位可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分配去的员工,应积极接收,并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三章员工调出 第十二条调出彩管一厂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本人书面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交厂办公室——工厂领导签字——报总厂、集团公司直至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三条属以下条件者,不受理其调出彩管一厂的申请: 一、由工厂派往国外实习、考察和培训的人员五年内不受理其调动申请; 二、未转正、定级人员; 三、员工行政处分期间。

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调动管理办法 1 目的 1.1促进公司内部人才与岗位的合理配置,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1.2 规范员工内部调动,明确审批程序及权限。 2 适用范围 2.1员工内部调动是指在公司内部跨部门或跨经营单元的岗位调整; 2.2适用于全体员工,但不包括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和公司高管。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3.1.1负责制(修)订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直属部门和经营单元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3.1.2负责直属部门员工和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及其他公司委派干部的调动管理。 3.2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调动管理。 4 调动审批权限和要求 4.1员工调动审批权限 4.1.1普通员工的内部调动需经调出调入部门、调出调入部门所属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及分管领导批准; 4.1.2四级机构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和主任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人员的内部调动还另需报公司干部部审核,报董事长(CEO)批准,公司干部部备案; 4.2 内部调动要求 4.2.1 调入部门有空余编制,员工方可申请调入; 4.2.2 员工不得调入本人亲属主管或任职的直属部门或经营单元; 4.2.3绩效评级为“待改进”或“不称职”的员工不得跨单元或跨直属部门调动,但可在同一单元内或同一直属部门内调整岗位; 4.2.4 调入部门要依据岗位要求和公司薪酬制度核定调入员工薪资;同等岗位调动的,薪资原则上保持前后一致; 4.2.5 员工自行申请内部调动的,由员工填写《中联重科员工调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4.2.6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内部调动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中联重科调动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集团公司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被调动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代为员工缴纳费用,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调入公司于年底12月26日前将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员工缴纳部分)一并转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 2)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附表: 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会议形成的调动员工的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2、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 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函明确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 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批。 调动管理流程图: 详细步骤: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_2

公司煤炭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运输单位煤炭运输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煤炭调运范围适合中煤内部化工企业之间煤炭调运。 第二章煤炭运输费用的确定 第一条综合运输距离、运输路段、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车、绕路、紧急调运、运输市场、油价等因素确定运输价格。 第二条运输价格参照社会吨公里运价来确定。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程序为: 销售部进行社会调研→销售部填写运输价格审批单→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确定运输价格 第三章运费支付办法 第一条长期发生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正常情况下每月初1—5日与公司进行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待公司财务月底挂账后,于次月财务部征求销售部意见作出资金计划后,由销售部负责办理付款申请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支付。 第二条短期倒运、间断性调运的业务,根据情况可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公司挂账后销售部书面告知财务部做出资金计划后即可支付。 第三条支付运费时,由销售部填写付款审批单,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支付。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第三项中各条款的物流公司,可暂停支付运费,待公司研究处理后,方可支付。 第四章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条派车证在规定时间,规定运输线路内方可使用。车辆如提供假派车证,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条派车证“存根”丢失一份,扣押金1000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200元,退还押金;派车证“发货单位联”丢失一份,扣押金1万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5000元,上述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磅单“需方联”丢失一份罚款200元,“承运单位联”丢失一份扣除该车运费的30%。 第四条各运输单位派车证每月5日前结清一次,丢失票据后的罚款待公司从押金中扣除。

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目的 (1) 二、原则 (1) 第二章适用范围 (1) 三、直接适用 (1) 四、参考适用 (1)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2) 五、人事行政部 (2) 六、调出部门 (2) 第四章调配方式 (2) 七、调配方式 (2) 八、部门内调配 (3) 九、部门间调配 (3) 第六章调配程序 (3) 十、部门内部调配程序 (3) 十一、部门间调配程序 (3) 第七章员工调配交接程序 (4) 十二、工作交接: (4) 十三、物品交接: (4) 第八章附则 (5) 十二、解释 (5) 十三、实施 (5) 十四、规范 (5) 十五、修订 (5) 第九章附件 (5) 十六、附件 (6)

北青传媒公司内部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使员工岗位调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 1.员工调配工作必须客观、公正、慎重地处理,尤其是一 些关键岗位的人员变动,需进行严格审查; 2.员工调配工作必须以定编定岗为基础,以考核为依据, 以任职资格(详见《职位工作说明书》)为标准; 3.员工调配工作应考虑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以期获得企业 与员工发展的双赢。 第二章适用范围 三、直接适用 本办法直接适用于北青传媒公司的所有部门。 四、参考适用 北青传媒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五、人事行政部 1.负责员工调配手续的办理; 2.负责《员工调配工作、物品交接表》的存档; 3.负责及时掌握各部门岗位人员情况,在有内部工作机会 时,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及个人申请等,向用人部门推荐 人选。 六、调出部门 负责调出员工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四章调配方式 七、调配方式 1.部门内调配:是为了整合部门内部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本部门人力资源,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潜力,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部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部门间调配:为了工作需要,公司可以在部门间进行员工工作岗位调整。 第五章审批权限

企业单位内部人事调动管理组织办法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分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分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 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分公司,或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人员调动,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分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被借调人的工资、社保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 1.被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2.被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由原单位负责,工资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附表: 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1.因工作需要,集团所属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3.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只有在岗位空缺时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发函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调动程序 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核报批;各公司内部调动的,由本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调动管理流程图:

员工内部调动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的 通过对员工的人事调整,合理使用公司的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充分发挥个人潜能,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通过公司内部调动,使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有效配合,以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二、员工内部调动 (一)员工在任职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 1.外派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需要,由公司派出人选担任分支机构相关职务。 2.调岗 因机构调整、业务需要或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公司可安排员工岗位调动。 3.借调 因业务上的需要,公司可把员工借调到其他单位。 4.待岗 详见《关于员工待岗学习管理办法》。 (二)因岗位变动,其薪资待遇随之调整(详见薪资管理办法)。 三、工作程序 (一)外派 1.派出部门根据外派职务任职要求选派适当人选,与本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附录),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任职要求、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

公司领导批准。 3.行政人事部向派出部门发出《员工调出通知单》。 4.外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行政人事部向派往部门发出《员工调入通知单》。 5.外派人员按期到派往的部门报到。 (二)调岗 1.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公司相关部门及员工均可提出调岗申请。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负责人、调岗员工的同意后,调出部门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和《工作评估表》交行政人事部,报公司领导批准。 3.行政人事部向派出部门发出《员工调出通知单》。 4.调岗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行政人事部向派往部门发出《员工调入通知单》。 5.调岗人员按期到派往的部门报到。 (三)借调 1.由公司或拟借调单位的负责人提出借调员工要求。 2.行政人事部收集汇总员工情况,经用人部门、员工本人同意报公司领导审批。 3.行政人事部向借出部门发出《员工调出通知单》。 4.借调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可借调。 (四)待岗 详见《关于员工待岗学习管理办法》。 四、人员内部调整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经理级人员的内部调整由分管副总、行政人事部及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一般员工的内部调整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及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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