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格式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格式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参保单位税务登记号: 参保单位纳税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元、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 工资总额是指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工资薪金总额口径一致);职工人数是指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指社保部门核定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人数是指各险种的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缴费金额指缴费单位实际缴纳和代扣缴纳的社保费。合计=1+3+6+7+8+9+10+11+12 1、A是指企业申报月份(费款所属月份)所有职工的应发工资总数. 2、B是指企业申报月份(费款所属月份)所有职工总人数。 3、C是指企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低标准养老保险的应发工资总额。

4、D 是指企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低标准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 5、E、H、I同B。 6、F、G分别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 7、外来 务工人员企业是知道的,社保局有单独数据。A1是指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总额。B1是指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数。 8、C1、C2、D1、D2是C和D的其中数,C1+C2=C,D1+D2=D。 9、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实际缴费金额社保局已下发2010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说明或到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616169380.html,可查。 10、每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申报企业上月的相关数据。医疗保险费也报上月数据。 11、划横线的空格不填。A、B、C、D等只是为说明该填什么设置的代码。 12、缴费基数指社保部门核定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人数是指各险种的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缴费金额指缴费单位实际缴纳和代扣缴纳的社保费。合计=1+3+6+7+8+9+10+11+12 13、填表说明:举例:如一家公司参保人数为18人,其中10人缴费基数为1565,5人缴费基数为7822,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缴费基数为1100元,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填10*1565+5*7822+3*1100=58060,缴费人数填18,实际缴费金额填54760*12%+3300*13%=7000.20元,费率填多少呢?所有费率栏先空着。

社会保险费申报举例及填表说明(1)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举例及填表说明 举例:如一家公司2010年10月份职工人数共计30人,工资总额共计88000元,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0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12000元。参保人数为18 人,其中10人缴费基数为1565元/人,其中5人缴费基数为7822元/人,其中 3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缴费基数为1100元/人。15人参保人员(除外来务工人员 外)工资总额为60000元。填表如下: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参保单位税务登记号: 参保单位纳税编码:申报时间:2010年11月5日单位:元、人费款所属日期:2010年10 月1 日至2010年10 月31日 序 缴费费种缴费对象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 实际缴费金 额 号 1 养老保险费(1)单位缴纳部分88000 A 30 B 58060①18 13%7000.2②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2000 A1 10 B1 3300 3 13%429③(2)代扣职工个人部分60000 C 15 D 54760 15 8%4380.8④其中:代扣基本养老个人60000 C1 15 D1 54760 15 8%4380.8 代扣低标准个人0 C 2 0 D2 0 0 0 0 2 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30 E ——18 2%1161.2⑤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1%391.1⑥ 3 医 疗 保 险 费 基本医疗保 险费 单位缴纳部分——15 F ——15 11%6023.6⑦ 代扣职工个人部分————————2%1095.2⑧住院医疗保 险险 单位缴纳部分——0 G ——0 0 0 4 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H ——18 0.4%237.8⑨ 5 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30 I ——18 0.7%416.2⑩ 6 合计20706.1 参保单位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 工资总额是指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工资薪金总额口径一致);职工人数是指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指社保部门核定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人数是指各险种的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缴费金额指缴费单位实际缴纳和代扣缴纳的社保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理赔申请书(正反面)

保险·银行·投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险及健康险理赔申请书兼资料调阅同意书 填写《理赔申请书》前请详尽阅读此申请书背面的申请须知

理赔申请须知 1、申请人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或监护人。 (1)生存受益人仅限于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 (2)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如申请人为多人时,请填写《理赔申请资格确认表》。 2、事故经过 请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就诊日期、医院、疾病治疗、事故处理情况等有关信息。 3、 申请各项保险金应备材料 备注: 注1:居民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等。团体单位按不记名方式投保的,另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相关的工资清单名册及出险时该投保单位的实际工作人员总清单并由投保单位盖章确认;按工程造价(面积)承保的须提供出险时的工程造价(面积)表。 注2:死亡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非医院内死亡的,需要提供法医尸检报告;宣告死亡的需要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注3:(1)因意外事故发生保险事故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公安部门、交警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酒精检测报告等;建筑、煤矿等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等;因民事、刑事损害导致受伤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旅行等意外伤害由旅游地风景管理部门、旅行社或公安机关等提供事故证明等。 (2)因疾病发生保险事故的,需提供急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各种检查、检验报告、初诊病理报告、尸检报告等。以上住院医疗材料需要经医院医政部门或病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3)申请前已经涉及法律诉讼的死亡案件,应提交法院判决书。 (4)公民境外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外籍人士境内发生保险事故的,请向我司理赔人员咨询具体索赔材料。 注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医疗执业机构出具的正规鉴定文书:内容包括意外事故日期、鉴定日期、致残原因、诊疗经过、初诊病历中的查体记录、鉴定时的现场查体记录、残疾程度描述、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等,并由两名以上鉴定人员签名,加盖司法鉴定章或者医院诊断专用章。 注5:受益人身份证明和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等;如有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或居(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6:保险公司审核医疗发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4、若以上选项之单证尚不足以证明有关情况,本公司可要求您继续提供相关理赔申请文件,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5、为保证保险金受理的安全性,请您尽可能亲自前来本公司领取或办理银行转账;委托他人领取时,请您完善委托手续,必要时还须对委托进行公证。 6、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垂询。理赔服务电话:95511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下面是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概述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篇) 目录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 二、转入人员 (6) 三、转出人员 (9) 四、补缴人员 (10) 五、封存人员 (13) 六、启封人员 (14) 七、缴费基数调整 (16) 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 (一)撤销业务: (18) (二)申报表打印 (19) (三)核定表打印 (19)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

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区域自动显示新进人员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属省市”、“户籍户别”、“户籍地址”等信息,请您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基本信息有误,请您点击页面右上角的“重置”按钮,重新录入公民身份号码。 3、是否属于居住证人员:仅限于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以勾选此项。勾选该项后还必须输入居住证号码(居住证开头前两位字母需大写)。注意:此类外省市户籍人员的用工备案手续应在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 4、参加险种:系统根据新进人员的户籍信息进行自动判断。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含资料调阅授权书) 注意:本单证为双面印刷,正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背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您的正当权益,在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哪些人有权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1)申请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等):由被保险人本人申请。 (2)申请身故保险金:由身故受益人申请。 A.保单指定身故受益人的:由保单指定的身故受益人申请。 B.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为“法定”的:由被保险人的全体继承人申请。 注:上述申请人未成年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的情况,如何办理理赔申请?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需填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确认表》。多个受益人可共同办理索赔申请,也可委托一人办理索赔申请,多人委托一人办理时,每一委托人均需填写《意健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注:对于受益人为“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索赔申请,我公司不负责保险金多个受益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划分,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由全体受益人共同受领或全体受益人授权一人受领。 3.如何办理授权委托? 受益人或被保险人须与受托人共同在我公司签署《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意健险索赔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不能在我公司共同办理的,受托人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注:《意健险索赔授权委托书》须由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 4.索赔时应准备哪些申请资料? 以下材料为您办理索赔申请时所需提供的基本文件,但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本公司可能还会需要您提供一些 5.我在索赔申请中有相关疑问如何咨询? 您可以咨询您的保单服务人员,或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667788 以获得详细的信息。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办理注册认证手续。 二、网上申报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或拨打电话86590810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 “社会保险征缴” “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在“申报反馈区”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6、资料报送网上申报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按规定将《南京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至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报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或贴花手续。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完整版.doc

一、概念说明: 1、工资总额: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2、职工人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 3、基本养老保险:按社平工资地60%—300%作为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1565——7823元/月; 4、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低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地养老保险,目前地缴费基数为980—1565元/月; 5、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宁波大市外在我市工作地在职职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外来务工人员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处理; 6、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按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费政策参加地养老保险,目前我市按月为养老保险980(缴费基数)*13%(费率),医疗保险1565*3%,失业保险1100*2%,工伤保险1565*(0.5—3.0%),生育保险1565*0.8%,外来务工人员保险均由企业缴纳; 7、980元:余姚市月最低工资; 8、1100元:宁波市市区月最低工资; 9、1565元: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表总体要求 1、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地工资总额进行划分 A、划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和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外来务工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地不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B、划分对非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已参保人员工资和未参保人员工资 C、划分已参保人员工资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和低标准养老人员工资. 2、掌握本企业实际每月缴纳地各项养老保险明细,目前按照宁波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款扣款凭证所列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失业保险费收入(个人) 失业保险费收入(单位) 工伤保险费收入 生育保险费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救助金) 3、掌握本企业实际参保人员人员情况,包括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其中参加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划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人数和参加低标准基本养老人员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全部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险),能单独划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三、具体填表说明及数据来源 1、养老保险费 (1)单位缴纳部分: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列,数据口径与企业税前列支工资总额或企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工资总额一致;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可以按以下计算取得: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12%)/13%;也可按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980;缴费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填列;费率统一填12%;实际缴费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单位). 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按企业所有在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总额填列;职工人数为企业所有在职

意康险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意 康 险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被保险人姓名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 第一联 保险公司留存 保险险种 保单/批单号码 投保人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与被保险人关系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给付金额 申请事项 □ 身故给付 □ 残疾给付 □ 疾病医疗 □ 意外伤害医疗 事故发生经过: 被保险人目前情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从即日起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并提供如下打“∨”索赔单证,下述材料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保险公司按规定审核给付保险金。 单证 页数 单证 页数 单证 页数 基本资料: □ 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疾病类: □保险单、批单及保费缴纳凭证 □ 火化证明、丧葬费用发票 □ 既往病史及诊疗过程说明 □给付申请书 □ 尸体检验报告(尸表、解剖) □ 化验单、病理报告 □被保险人员名单 □诊疗发票原件(手工发票不予认 可)、门诊用药电脑清单或处方(加盖医院公章) □ 半年内类似原因在其他医院的诊疗资料 □伤患出具的治疗费用垫付证明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类: □被保险人、受益人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明 人身意外伤害类: □ 工程中标通知书 □ 详细事故经过说明 □ 工程施工承保合同 □赡养、抚养人户籍关系 □ 伤残鉴定书 □ 劳务合同、工资表、出勤表、施工记录 □被保险人其它有效的证件(学生证、驾驶证、行驶证、资格证) □ 事故认定书或证明(如安监、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赔付记录(手册、结算单、支付存折) □ 后续治疗鉴定书 (出院三个月后鉴定) 委托索赔: □ 被保险人、受益人签字的委托书、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病历本原件、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书、住院清单(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 辅助器具证明、发票 □ 调解书、判决书、赔付协议、赔款收据(第三方责任造成被保险人受伤) 其他相关单证: 被保险人说明: 交单人: 保险公司接单人: 交单人联系电话: 保险公司签章: 交单日期: 年 月 日 接单日期: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登记稽核表格.doc

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

工伤保险业务管理用表目录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2、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表2—2)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表2-3) 4、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4) 5、社会保险验证登记表(表2—5) 6、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表3—1) 7、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表3—2) 8、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汇总表(表3—3) 9、工伤保险缴费核定明细表(表3-4) 10、工伤保险费实缴清单(表3—5) ll、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表3-6) 1 2、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表3—7) 13、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1) 1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 1 5、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表4—3) 1 6、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表4—4) 1 7、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表5—1) 1 8、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用核定表(表5—2) 1 9、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表5-3) 20、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表7—1) 21、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表7—2) 22、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表7—3) 23、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表7—4) 24、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表7—5)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 单位名称(章): 参保单位制表人:社保机构审核人:社保机构(章)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会保险登记表》(表2-1)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填写。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 位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事业单位篇) 目录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转入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转出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补缴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封存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启封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缴费基数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社会保险其它业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申报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核定表打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进一步扩大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我们将事业单位持有“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纳入网上办事范围,主要包括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全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差额拨款集体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集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事业)等单位类型的参保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部队属事业单位除外),单位可登录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新进、转入、补缴、转出、封存、启封变更等操作,同时提供撤销和各类查询等辅助服务功能。具体登录网址、证书驱动程序安装和各类辅助查询功能详见网上操作手册概述篇和查询服务打印篇等内容。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首先事业单位录用的新进人员是属于编制内的人员,单位网上办理新进人员的年龄限定在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参保人员网上办理新进之前已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办理了个人初始化登记信息。 (二)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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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注意:本单证为双面印刷,正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背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您的正当权益,在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哪些人有权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1)申请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等):由被保险人本人申请。 (2)申请身故保险金:由身故受益人申请。 A.保单指定身故受益人的:由保单指定的身故受益人申请。 B.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为“法定”的:由被保险人的全体继承人申请。 注:上述申请人未成年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 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的情况,如何办理理赔申请?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需填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确认表》。多个受益人可共同办理索赔申请,也可委托一人办理索赔申请,多人委托一人办理时,每一委托人均需填写《意健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注:对于受益人为“法定”或未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索赔申请,我公司不负责保险金多个受益人之间的继承份额划分,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由全体受益人共同受领或全体受益人授权一人受领。 3.如何办理授权委托? 受益人或被保险人须与受托人共同在我公司签署《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意健险索赔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不能在我公司共同办理的,受托人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要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注:《意健险索赔授权委托书》须由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 4.索赔时应准备哪些申请资料? 以下材料为您办理索赔申请时所需提供的基本文件,但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本公司可能还会需要您提供一 5.我在索赔申请中有相关疑问如何咨询? 您可以咨询您的保单服务人员,或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以获得详细的信息。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单位办理从业人员网上缴费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

一、单位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网上申报 回答:首先单位需至上海数字证书有限公司下属的数字证书一证通网点(具体办理手续详见申办要求),申请获取数字证书(usbkey)钥匙和密码。输入网址后,根据电脑屏幕提示信息安装CA公司的驱动程序,完成后登录社保自助网上办事平台,插入数字证书,输入密码,登录后签订网上办事服务协议(电子版),通过后即可进入社保网上办事申报相关业务。 二、忘了登录密码,无法登录系统怎么办 回答:若您是数字证书社保网上办事用户,由于忘了网上登录密码,您可以至就近数字证书一证通受理点办理重置密码。 三、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什么人员应该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回答:根据文件规定本市户籍人员或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或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五险,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三险。若发现系统记载的人员户籍户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及时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调整。

四、本次社保网上缴费变更申报界面中是否可操作外来人员的相关变更吗 回答:可以。本次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网上申报的范围,不仅可进行城保一般人员网上缴费申报,还可以进行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缴费申报和外来人员网上缴费申报。 五、每月什么时间段可以操作单位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变更网上申报。 回答:单位管理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变更网上申报系统每月可操作的时间与柜面申报时间一致,一般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9:00至每月26日(逢节假日提前)16:00结束。若有调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公告栏目中滚动提示。 六、办理网上申报新进,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系统提示“系统查无此人,请单位按有关规定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并限制了后续的操作,该怎么办回答:该提示是因为系统未查询到个人的基本信息,请先至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就业管理机构完成用工备案登记手续信息录入后,单位即可办理新进变更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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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申请书 篇一:缴纳保险申请书 缴纳保险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我于XX年XX月份参加公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提请为我办理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XXX20XX年XX月XX日 篇二:保险金领取申请书及委托书 保险金领取申请书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00 人版本号:KF-w04-0901 太平洋人寿保险(子女教育安家)结算所需资料 1.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投保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以被保险人名字开户的转账账号 4.保单正本 5.被保险人的户口本 6.授权委托书 7.保险金领取申请书 备注:1.委托书及申请书下载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616169380.html,自助服务-保险

服务指南-单证下载-保险领取申请书 2.领取时间:10.10.27以后领取地点:芝罘区环山路84号电话:3390122,95500 篇三: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含资料调阅授权书) 注意:本单证为双面印刷,正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背面为《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填写指南 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您的正当权益,在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哪些人有权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1)申请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等):由被保险人本人申请。(2)申请身故保险金:由身故受益人申请。a.保单指定身故受益人的:由保单指定的身故受益人申请。 B.保单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或受益人为“法定”的:由被保险人的全体继承人申请。注:上述申请人未成年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人的监护人代为申请。2.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的情况,如何办理理赔申请?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需填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份确认表》。多个受益人可共同办理索赔申请,也可委托一人办理索赔申请,多人委托一人办理时,每一委托人均需填写《意健险理赔授权委托书》。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范》 .doc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起草,项目完成时间为2015年。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山东省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四川省泸州市医疗管理局六家单位联合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中急需制定的基础标准之一。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范》是对社会保险法的细化,是结合社会保险本身特点,体现法理精神的管理规定。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规范》,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

面。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主体、程序和责任,不仅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取社会保险费实现了责权统一,简化了手续,明确了处罚措施,还明确了用人单位申报和缴费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和人数的如实按月申报。克服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只能经办、被动式的接收企业缴款,缺乏征缴手段的现象,有利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职能显性化、制度化的体现,有利于扩面征缴。 二是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的工作程序,提高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并统一规范了用人单位按月申报需提供的材料以及单位和职工人员信息;制定了统一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格;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提供的服务、以及处罚流程和相关材料,部门衔接(经办机构和行政部门、金融机构、法院)的步骤和相关材料,这些要求都是刚性的、统一的,克服了工作的随意性,有利于制定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作的标准化流程,有利于建立面向参保对象的统一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保险的公信力。 三是维护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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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13页文档资料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人保部令第20号 【发布日期】2013-09-26 【生效日期】2013-1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3年9月26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理赔申请书

理赔申请书 填写前请您阅读本申请书黑体字及背面权益提示 报案编号: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与出险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其他: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 证件号码 保险金达到1万元人民币或1000美元请填写本行 证件有效期限 国 籍 职 业 固定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省/直辖市 市 区/县 领款方式 银行转帐 □现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出险人 姓名 性别 联系地址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 证件号码 保险金达到1万元人民币或1000美元请填写本行 证件有效期限 国 籍 职 业 提示:若出险人与申请人为同一人,则无需填写本栏。 事故经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地点: 详细经过:(如曾住院,请填写住院资料,如:医院名称、起始日期、疾病诊断名称等。) 出险人现状 □治疗中 □治疗结束 □身故(身故日: 年 月 日) □残疾(失能) 保险合同号码 授权变更项目 1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连带变更本人其他保险合同的上述项目 2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3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4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保险合同变更授权:若本申请书载明的本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或联系地址与本人保险合同相关项目不一致,本人同意贵公司按本申请书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相关项目。 □出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承保公司 □出险人已获第三方报销(赔偿) 给付机构 申请人声明及授权: 1、本人承诺本申请书内容完全属实,并授权贵公司选择任意联系方式向本人发送各类通知并保留相关录音、回执或电子文档;若因本申请书填写不准确导致贵公司无法及时、准确给付保险金或送达各类通知书,贵公司不承担责任。 2、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提交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且完整、真实、有效的理赔资料,否则贵公司有权拒绝受理理赔申请。 3、本人承诺在向贵公司提交本申请书时,同时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贵公司有权拒绝受理理赔申请。 4、本人谨此授权凡知道或拥有任何有关被保险人健康及其他情况的任何医生、医院、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或人士,均可将所需的有关资料提供给贵公司,此申请书的影印本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名: 作业流水号: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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