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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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地下市政工程

土建施工A合同段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编制:李江松

审核:黄启敏

批准:陈宝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地下市政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五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1)徐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地下市政工程土建施工A合同段起于和平大道三八河桥东侧,向东北向延伸,下穿珠山后正穿振兴大道,止于绿地集团的商业用地。该区域毗邻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正在开发建设,交通便利。具体见“工程位置示意图”。

2)振兴路站

振兴路站位于振兴大道与珠山路交叉口,东西向布置于珠山脚下,正穿振兴大道,交通便利。站址西侧为珠山,东南和东北象限规划为绿地集团的商业居住地块,站址现状地形起伏略大,振兴大道宽度为50米,珠山路规划宽度为25米。振兴路站为地下二层标准岛式站台车站,车站主体结构为双层两跨箱型框架结构,包括车站主体及车站附属工程的出入口通道、风亭风道等,周边均为空地,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主体面积,开挖土石方万m3。车站中心里程:右DK20+,起点里程:右DK20+,终点里程:右DK21+,全长。车站

标准段外包宽度为米,顶板覆土约米。车站主体结构和出入口通道、风亭防水等级为一级。

3)1#竖井~振兴路站区间

一号路站至振兴路站区间(三八河以东段)位于徐州市东郊,三环以外。起于和平大道三八河桥东侧,向东北向延伸,下穿珠山后止于振兴路。该区域毗邻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正在开发建设,人为活动频繁,交通较为便利。1#竖井~振兴路站(三八河以东段)区间右线长为,采用矿山法施工,设中间风井一座,联络通道二座,其中一座联络通道兼作废水泵房使用。区间左、右线为分修的两条单线隧道,区间设二个平面曲线,曲线半径分别为450m和500m,隧道左右线线间距~,区间结构断面为马蹄形复合式衬砌。隧道结构防水等级为二级,以自防水为主,附加外防水为辅。隧道埋深~。

工程水文、气象特征

1)振兴路站地下水位

场区地下水埋深约~,平均,水位标高约~,平均。岩溶裂隙水水位受大气降水影响显着,年动态随季节而变化,一般每年雨季降水高峰期过后一到两个月,水位达到最高点,其后水位逐渐下降,至旱季末水位下降至最低点,年变幅5~10m。

2)一振区间地下水位

起点位于三八河东岸。三八河从云龙区黄山垄村开始,经乔家湖低洼区,在铜山县东贺村附近汇入房亭河,长,宽约50m,河道宽窄不等,一般底宽~,河底高程~,岸顶高程,过水能力50m3/s,常水位~。

3)气象特征

徐州市规划区一年四季分明,春季气温回升快,多东南风,多晴少雨,常出现春旱;夏季天气炎热,降雨集中,多暴雨,易形成洪涝;秋季晴朗少雨,光照多,气候宜人;冬季多西北风,寒冷而干燥。平均日照时数2300h,无霜期200-220d。多年平均降雨量自丰县的向东渐增至新沂的,6-9月汛期降雨量占全年的75-80%;多年平均蒸发量在。多年平均气温为℃~℃,一般最冷是一月份,平均气温在℃~℃,极端最低气温℃,最大冻结深度。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为°C~℃,极端最高气温为℃。

工程施工计划

总计划工期26个月,预计施工时间2014年1月到2016年2月,合同段竣工日期2016年2月15日。

2.编制依据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施工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项目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特点,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落实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投标承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实施积极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_要求及使用指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徐州市政府《关于规范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徐州市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和工程现场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本公司企业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3.环境保护目标

有毒有害气体及施工扬尘控制在国家排放和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要求以内;

施工废水排放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要求以内,生活污水排放控制达到地方标准;

有害废物排放处理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要求以内;

加强节能降耗管理,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

做好施工过程环境保护,100%按环保设计施工;

重大污染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4.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工点现场负责人为副组长,综合部、工程管理、安质环保、物资设备、计划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

2)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陈宝顺

副组长:尹中富梁华东白荣喜袁宏

组员:韩卫能韩永祥王瑞李毅张硕赵荣阳

王磊郭乾坤秦清松刘培周子彬

专职工程师:李海龙

3)项目各作业队班组成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小组,逐级落实责任,将组织、落实、检查、验收一体化。

为了加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证环保管理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促进项目环保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确保项目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本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安全管理,确保达到创建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

实施方法:分片、分点包干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工作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施工过程是否有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有效等。施工队、工班进行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查自纠。

2)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期频次及检查人员,做到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纠正预防措施和跟踪整改报告。

5.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与分工

项目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环保管理工作;

2)组织分部环保管理目标的制定、分解工作,围绕目标开展有效的管理活动,并不断推进环保管理、改进工作;

3)负责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分部的落实与实施;

4)负责实现环保管理目标、指标所需人、财、物等各项资源的配置工作;

5)负责组织对环保管理绩效进行检查,并监督改进措施的落实。

项目部分管环境工作的副职

1)负责组织本分部包含污染预防、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内容的施工调查;

2)负责抓好本分部施工中的污染预防、文物保护等工作;

3)负责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环保管理条款的编制与实施;

4)负责组织本分部施工现场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组织编制并实施环保管理方案;

5)负责组织本分部相关部门解决重大污染预防、环境保护等技术问题;

6)负责环保管理文件在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及施工全过程的全面落实;

7)组织、协调环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起草、编制分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分部环保管理目标和各项指标;

3)负责识别、获取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行业颁发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业主及上级在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

4)负责制定本分部污染预防、环保措施和各分项工程的污染预防、环保方案;

5)负责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以及环保管理方案的编制;

6)编写环保技术交底书并下发交底;

7)负责施工过程中污染预防、环保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污染预防、环保等技术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定纠正措施;

8)做好环保管理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负责关于污染预防、环保等投诉的处置;

9)负责污染预防、环保等资料的管理,做好有关资料的登记、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项目部综合部职责

1)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接收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投诉;

2)负责项目办公区环境管理,实施办公区域内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工程部职责

1)审查本分部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污染预防、环保等的要求;

2)负责本分部污染预防、环保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核,提出优化和改善相关设计的建议;

3)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问题;

4)按照本分部项目的需求,做好环保管理内部培训和委托外部培训工作;

5)对本分部施工现场大气、水体、噪声等进行环境检测,出具监测数据;没有条件进行监测的,委托外部有环保检测资质机构监测;

6)建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台账,定期校准、检定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

物资设备部职责

1)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的计划与实施;

2)负责环保仪器、设备、材料的购置工作;

3)负责提供实施污染预防、水土保持等所需的其他各种物资;

4)保持设备良好状态,降低能耗和噪声。

5)负责物资、设备相关方的管理。

合同部、财务部职责

1)负责组织各项污染预防、环保等技术措施的实施,合理安排生产,减少对环保的干扰和破坏;

2)保障环保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施工队(分包单位)职责

1)保证上级和本单位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贯彻执行;

2)组织员工学习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对新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3)施工作业前对班组进行环境保护技术交底;

4)对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5)发生环境事故后,组织抢险、抢救,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环保工程师(或专职环保管理员)职责

1)监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

2)组织草拟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3)评估本级各部门、下属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

4)组织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工作,对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部环境监测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监测方法,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各种监测仪器的操作和维护方法,正确使用监测仪器设备;

3)对监测项目作出结论,提交监测报告,对监测数据和结论负责;

4)负责监测仪器设备定期校准和检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6.办公区域环境保护措施

办公区产生的垃圾按垃圾分类标识的要求分别投入相应的垃圾箱;荧光灯管、墨盒、废旧电池不能随意丢弃,集中送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

食堂应在污水排放口处安装隔油装置,污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流入市政排水管网,隔离的油垢物统一处置,不得流入社会用作他用;

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洗浴要采用节水型供水器具,严禁使用明令淘汰的供水器具,用水设施旁要标示节水警示标识。

要尽量采用节能灯具,光线充足时要注意关灯;空调使用温度尽量与室外温差在5度以内,气温在摄氏10-30度以内时不使用空调;下班后要关闭室内各类电器及办公设备。

办公区要采用网络自动化办公,减少纸张的使用,纸张应双面打印,单面打印的纸张应单独存放,以便再次利用;要尽量减少复印机、打印机的使用次数,以降低碳粉、硒鼓等办公耗材的使用量。

7.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技术措施

施工扬尘的控制

1)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洒水和清扫工作;

2)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和废土,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物料应设库存放或严密遮盖,搬运或装卸时遗洒的物料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3)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清洗车轮设施,指派专人清洗车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轮不带泥土;

4)拆迁作业应先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砂、石灰、土筛粉作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持一定的湿度,避免引起扬尘;加工引起的粉尘,应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降尘措施;

5)清除高处建筑施工垃圾应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

6)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装载砂石料、土石方或建筑垃圾时,最高处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低于槽帮上缘10—20cm;运载时保持正常的车速行驶,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应严密覆盖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7)工地拌和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进料仓尽量封闭,防止粉尘外泄,在进出料口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尽量轻缓,防止扬尘。

有害、有毒气体的控制

1)研究、引进先进的爆破技术,严禁采购、使用劣质炸药,以减少炮烟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2)采用具备消烟除尘和脱硫设施的燃气设备,烟尘排放黑度达到林格曼Ⅰ级以下;

3)在环境影响敏感地区使用沥青、油漆以及其他化学品产生有毒物质时,应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漆、塑料、橡胶等施工废弃物品。

5)隧道内使用大型通风设备24小时不间断通风。

机动车辆、施工机械尾气的控制

1)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或施工机械,对超标准排放尾气的机动车辆或施工机械要安装或更换尾气净化装置;

2)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禁止使用劣质油料;

3)加强车辆或机械的维修保养,提高车辆或机械的使用性能,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废气排放量。

水污染控制

1)开工前应在施工场所地势较低处修建储浆池和三级沉淀池,各种生产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通过沟渠引入储浆池和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利用,储浆池和沉淀池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性;

2)钻孔护壁泥浆应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

3)城市市区施工排入市政排水系统的生产污水,在接管点处安设隔栅,经过滤后排入市政管网;

4)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隔离的油垢物统一处置;

5)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最高含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入自然水体,悬浮物最高含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200mg/L;

6)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厕所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做无害化处理,化粪池应定期清掏、维护,工程结束后化粪池用土填埋并恢复地表植被;

7)施工现场油料库设置应远离河流、湖泊、水源地,库房地面、墙面应作防渗漏处理;

8)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废油做好回收并记录,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或生活垃圾。

施工弃土、弃碴控制

1)建筑垃圾、弃土、弃碴应集中清运到弃碴场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倾倒;

2)临近既有线土方施工或工程基坑、隧道开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排土污染道碴、护坡及堵塞排水沟;

3)运输弃土、弃碴等施工废弃物的车辆应采取密封、盖布等防遗洒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隧道、路基弃碴应合理调配,经检验合格的,尽量用于路基和站场填方以减少弃碴场数量,弃碴场应做好挡护,整平压实,防止水土流失。

一般废弃物控制

1)废金属桶(盆)、废包装物、废纸、废纸箱、金属下角料、废零部件、废玻璃瓶、废橡胶等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综合利用或对外销售,以减少资源浪费;

2) 驻地设生活垃圾池,分类收集,可降解的实行降解措,施生活垃圾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危险废弃物控制

1)废电池、废含汞荧光灯、废硒鼓及碳粉、废机油、废化学容器等危险废弃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危险废物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明确标识,做到防洒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做好处置记录。

施工噪声和振动控制

1)临近居民区施工时,除抢险外,施工场界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白天不得高于70dB,夜晚不得高于55dB;;

2)居民区附近,排放噪声较大的施工应尽量安排在7:00-12:00和14:00-22:00,严格限制午休和夜间进行有强噪声的施工作业;

3)选择购置低噪声、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避免使用高噪声的冲击沉桩、成槽方法;

4)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一些降噪、减振措施;噪声影响敏感区的固定噪声源,应设置隔声板;多台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

5)剧噪声污染,定期进行维护、润滑,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确保机械正常运转;

6)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安置在低洼、偏僻处;

7)在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地带需要爆破作业时,应采用小剂量爆破、松动爆破或膨胀法施工,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8)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临时工程、不良地质水土保持措施

1)在临时工程建设前,对建设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移植,将清理出的表层耕植土集中堆放,完工后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大临设施(混凝土拌合站等)严格按批准的位置、数量、面积设置,在满足正常生活、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应选址在地表植被稀少、易于恢复的地方,尽量减少占地面积。

3)施工便道用地应遵循少占土地的原则,尽量避开植被良好地带,以荒地或植被稀疏地带为主,对废弃便道,须予以拆除、清理、平整,并恢复植被。

4)临时工程设施、砂石料堆放不能阻塞地表径流的自然通道,防止壅水和场地冲刷,沿江、沿河施工场地要采取措施防止汛期碴、土流入江河,防止江水、河水冲毁施工场地。

5)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大临设施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

6)对不良地质地段视其地质条件,采用挡墙、护墙、锚索、锚固桩、土钉墙等措施,确保边坡稳定,防止滑坡、崩塌。施工便道要绕避不良地质地段,防止诱发滑坡和大面积边坡坍塌。

取土、采石、弃土、弃碴控制

1)取土场的设置应遵循不破坏沿线自然景观的原则,尽量选在植被稀疏的荒地、荒滩和荒丘,集中取土,最大限度的减少取土场数量,取土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平整顺坡,采取措施恢复植被。

2)采石、采砂场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开采许可证后,按设计文件指定位置、规模进行开采,严禁随意乱开乱挖。开采前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开采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水质。在河谷漫滩开采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河道平整和疏通。

3)根据合同要求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全面、合理制定土石方调配方案,可利用的弃土、弃碴应尽量利用,减少不必要的弃土、弃碴场。

4)弃土、弃碴场按照设计或变更设计的位置,尽量选址在植被稀疏的荒地、荒滩、荒沟。严格贯彻“先挡后弃”原则,弃土、弃碴场周围要施做挡墙,并在上游修建截水沟,疏导地表径流,弃土弃碴工程完成后,顶面要进行平整,设排水沟,并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植被或复耕,以防弃土、弃碴流失。

5)严禁向河道、行洪通道中弃土、弃碴,避免阻断地表径流。

绿化和生态保护

1)施工现场生产区和生活区要种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2)施工区域植物、植被应尽量保护,严格按施工图施工,禁止超范围破坏植物、植被。

3)主体工程完工后,对永久性工程用地范围内适合绿化的地带植树种草进行绿化。对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

4)对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施工中应尽量避免损害树木,确实妨碍施工的珍稀林木、古树木或列入国家保护的野生植物,应委托当地林业部门实施移植,如不能移植,可申请变更设计予以避让。对于相距工地较远的其他珍稀林木、古树或列入国家保护的野生植物,要注意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加强保护,防止造成损害。

5)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不得伤害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围捕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或食用。施工营地应远离国家、地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繁殖季节应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如施工妨碍受保护野生动物迁徙时,可暂停施工。

节水技术措施

1)项目经理部结合工程特点、施工进度,制定节水指标和用水预算,编制月用水计划,落实并检查,以保证节水指标的实现;

2)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做到管径合理、管路简捷,用水设施的出水口要用阀门或水龙头控制,水管衔接处要拧紧、绑牢,防止滴漏;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如设置沉淀池,澄清后的中水用于清洗、防尘,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可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生活用水;

5)雨量充沛地区的施工现场可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

6)在施工现场的供水部位或醒目位置,要设立节水标志,提醒员工时刻注意节约用水。

节能技术措施

1)项目经理部结合工程特点、施工进度,制定能耗指标和预算,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能耗指标的实现;

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

3)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

4)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5)优先选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现有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淘汰技术落后、能耗高的机械设备;

6)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做到随用随开,人离机停,防止空载运转;

7)加强重点耗能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做好记录(台账),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8)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照明灯数量与功率,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

9)临时简易住房应采用墙体、屋面隔热性能好的活动板房,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能耗;

10)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施工原材料控制措施

1)项目经理部进行施工材料预算,按品种计算出施工中各种材料的用量作为计划用量,在施工中实行限额领料,并监督材料的使用。材料员对材料的消耗节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当实际用量大于计划用量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2)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减少材料的消耗;

3)施工现场水泥堆放应采取底部架空抬高,适当遮盖等防潮措施,防止块结;不同种砂石料堆放应修筑挡墙,防止混用和因风吹雨淋造成流失;

材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洒、防漏措施,减少散失;

4)施工产生的弃碴、弃土经过检验能够用作骨料或土方回填的,尽量用作骨料或回填;

5)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和脚手架等器材的周转次数。

文物古迹保护措施

1)在文物古迹保护区域内或附近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或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划定的界限施工,依照事先编制的施工方案,设置明显的宣传标志和醒目的界限标志,界定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施工机械、车辆的行进线路,严禁在界限外进行工程活动,依法保护文物或人文遗址。

2)在文物古迹保护区域内或附近除非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打桩、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进行土方填筑施工或取土、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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