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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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法规

第二节 行政规章

1.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就法律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授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期限届满的6个月前,向授权机关报告,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 2.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

3.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4.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1.国务院组织起草,部门和法制办起草,重要的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法制办起草。 2.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

3.起草过程中应当以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4.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5. 民主立法: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1.起草单位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其他资料报送法制办审查;

2.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3.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缓办或退回的情形:①不具备制定条件;②有关部门对主要制度存争议,起草部门未与之协商;③送审稿未按要求签署;④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

4.法制办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国务院法制机构修改后形成草案与说明,由其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修改意见不一致报国务院决定)。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的配套法规可以传批

1.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由国务院审批

2.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公布

1.在国务院公报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

2.公布后30日后施行,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抽象性)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 2.(具体性)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立项

起草

审查

决定 公布

解释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部委行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直属机构、

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284个)、

自治州政府

①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私权利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法定职责。②前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政府规章。

①市级政府规章仅限于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方面事项。②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制定规章,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向该部门提请立项 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政府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报请立项

由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可确定由国务院部门的一个或者几个内设机构或其他机构起草,或确定由国务院部门的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由省级、设区市政府组织起草,可确定由政府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起草,也可确定由其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1、由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

2、修改后的规章草案和说明由法制机构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本部门或者本级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建议;

3、对于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可以举行听证

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部门的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备案

1、省的规章,公布后30日内由省政府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2、设区市的规章,公布后30日内由政府的法制机构报请国务院、本级人大常委会、省级人大常委会、省级政府备案

主体

立项

起草

审查

决定

签署公布

备案

权限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受理的案件

不受理的案件1、法律列举的受案范围:

⑴行政处罚案件;⑵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案件;⑶行政许可案件;⑷行政确认案件;⑸征收征用及其补偿案件;⑹行政不作为案件;⑺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⑻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案件;⑼“三乱”案件;⑽行政给付案件、⑾行政协议案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例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等);⑿侵犯其他合法权益案件。

2、理论发展确定的行为:

⑴行政裁决、⑵行政确认、⑶行政奖励、⑷行政检查。

3、司法解释规定的受案范围:

⑴公平竞争权的案件;⑵国际贸易案件;⑶反倾销案件;⑷反补贴案件

1、《行政诉讼法》排除的案件:

⑴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政行为;⑷终局裁决

2、《若干解释》排除的案件:

⑴《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⑵行政调解、仲裁;⑶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⑷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⑸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被告

中级法院 1.专业强 海关处理的案件; 2.级别高

(1)政府: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

(2)部门:中央部门和机关作被告时,由中级法院管辖;地方政府部门作被告时,由基层法院管辖。 3.重大复杂

(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2)重大涉外或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3)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⑴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⑵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与法律适用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

二、举证责任

行 为 主 体 被 告

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该机关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被撤消的行政机关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无继续行使其职权机关的,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为被告 多个机关的共同行为共同被告(漏加转;错变驳)

经批准的行政行为 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盖章的机关( “诉讼看名义”)

行政机关临时组建的机构

组建机关

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以所属机关的名义 以自己的名义[职权标准]

幅度越权的,告机构;

种类越权的,告机关。(复议亦同)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以所属机关为被告

经过复议的案件

复议改变(仅指改变结果)

复议维持(包括驳回复议

申请或复议请求)

不作为

复议机关

原机关+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只告一个机关的法院应当通知追加共同被告,不同意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对复议机关不服,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程序

被告 原告

⒈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⒉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复议维持共同告案件中,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共同就原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可以由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还就复议程序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⒈原告(或第三人)在开庭审理前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⒉申请延期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阶段提供 ★法院收到证据,出具收据,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⒈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⒉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过申请的事实,除外情形为: ①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②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⒊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⒋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5.行政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在调解中对民事权益的处分,不能作为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根据。

举证期限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举证期限

⒈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⒉有正当理由的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期,经准许,可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交

起诉 原则书面 书写困难 可口头

立案登记 (一律接收诉状) 能够判断符合条件应当

当场登记立案 内容欠缺或其他错误,应当指导释明,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条件的,登记立案。拒绝补正或经补正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可上诉。

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书面凭证,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7日内仍不能判定的,先立案。

交 换 诉 状

被告15日内交证据、规范性文件

5日内将答辩副本送原告

一审(6个月)

1.原则上:普通程序合议庭(3人以上)

2.简易程序:

⑴何时简(当场、二千、公开、协商) ⑵不得简(重审、再审) ⑶如何简(独任、45日) ⑷可进退。

3.原则上公开审,国密隐私不得公,商密申请不公

4.对赔偿补偿和自由裁量案件可以调解结案

不服提交上诉状(15日/10日)

二审(3个月)

1.原则上合议庭开庭审。无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的,可不开庭审

2.二审实行对裁判和行为全面审查

3.行政附带民事案件上诉审规定:

⑴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

⑵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⑶第一审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法院,由行政审判庭审理。

⑷第二审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递 交 起 诉 状

不予答复

向上一级法院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上一级法院应当予以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

行政行为引发争议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申请行政复议(知道后60日内)

不服从复议 服从复议

15日内

法院不接收诉状、接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及不一次告知补正

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责令改正并作出处分

1.当事人就判决、裁定申请再审。(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6个月内)

2.法院院长对本院;最高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就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提审或指令再审。

3.最高检对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就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提出抗诉。

4.a)各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下级检察院的同级)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也可提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上级检察院的同级)提出抗诉。b)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机关负责人(正副职)应出庭应诉,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1.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被告

2.送达被告后,原告不能再提新诉讼请求

3.行政附带民事案件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民事争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民事单独立案,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裁决案不单独。

6个月

起诉 期限 与 最长 保护期

诉作为

诉不作为

知一半

全不知

全知道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应当自其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⑴有履行期的: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⑵无履行期的情况。如果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未有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在2个月届满后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⑶紧急情况:立即起诉。

行政协议诉讼 对机关不依法或未按约履行协议起诉的,按民诉时效;对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按行政。

第五节行政诉讼程序的一般问题

撤诉

(立案后

作出裁判前)

可缺席判决被告在审判

期间改变

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法院批准,书面告知)行政诉讼中的

法律适用1、申请撤诉:原告或上诉人主动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不服可申请再审

2、视为申请撤诉:

(1)经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未交诉讼费;视为撤诉。(行政协议案件诉讼标准:履行协议诉讼,按民事案件;机关单方行为诉讼,按行政案件。)

一审撤诉的后果: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但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未交诉讼费的除外

1.经传票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不被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1.何时改:一审、二审和再审都可以改。

2.如何改:

(1)3种改变情形:

①改变被诉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②改变被诉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

③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行政行为处理结果;

(2)3种“视为改变”情形

①根据原告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②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

③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

3.审什么:完全取决于原告的选择

(1)原告同意新行为,并申请撤诉,经法院准许,诉讼结束;

(2)原告不撤诉的,法院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3)原告或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的,法院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4)对前后两个决定都不服,既不撤诉,又起诉新行为,合并审理

4.怎么判:

原行为不存在,判决类型为确认违法[代替撤消判决]或驳回诉讼请求[代替维持判决]

(1)依据(无条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2)参照(有条件):规章;

(3)参考(自主决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4)援引:司法解释;

(5)转化:WTO规则不直接适用,转化为国内法后再适用

(6)民事:a)行政协议案件:法院审查机关是否依法或按约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是否合法,在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同时,可以适用相关民事法律规范。b)行政附带民事案件: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民诉: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8)新旧法衔接:a)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适用新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b)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旧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依照旧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有效。c)对5月1日前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或者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程序性规定适用新法的规定。

第十六章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行政行为

合法不合理

合法又合理

合法一般不合理

合法严重不合理

一般违法

严重违法

驳回诉讼请求(作为+不作为)

作为

变更(款额确定认定确有错误)

撤销并可以责令重做

变更(行政处罚明显错误)

不作为

原则上—撤销并可责令重做

无法撤销—确认违法+补救+赔偿

原则上—履行

履行无意义—确认违法+补救+赔偿

确认无效(主体无资格+无依据)

被告胜诉原告胜诉

驳回诉讼请

确认

判决

履行

判决

变更

判决

撤消

判决

⑴起诉作为,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⑵起诉不作为,但理由不成立;

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⑷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撤销或部分撤

销适用情形:

⑴主要证据不

足;

⑵适用法律、法

规错误;

⑶违反法定程

序;

⑷超越职权;

⑸滥用职权;

⑹明显不当。

并可以责令重作

行为。要求不得

以同一事实和理

由作出与原行为

基本相同的行为

⑴行政处罚明显

不当的;

⑵其他行政行为

涉及对款额的确

定、认定确有错误

的;

⑶不得加重原告

的义务或减损其

权益。但利害关系

人同为原告,且诉

讼请求相反的除

外。

⑷对在行政程序

中未受任何处罚

的原告,法院不得

直接判罚

一般履行:被

告不履行违

法且履行有

现实意义,判

决履行。如尚

需被告调查

或裁量的,判

决被告针对

原告请求重

新作出处理。

行政给付:不

给付违法,判

决被告限期

履行给付义

务。

确认违法:

⑴不作为,判决责令履行已无意义

的。

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

有可撤消的内容;

⑶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

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⑷被诉行为违法,但撤消将给国家

利益和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如造成损失

则赔偿

⑸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

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确认无效:实施主体不具有资格或无

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

请确认行为无效的,判决确认无效

复议维持共同告⑴法院对原行为和复议决定应当:一并审理,一并裁判。

⑵原行为作为违法:法院判决撤销原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判决原机关重新作出行为。

⑶原行为不作为违法:法院判决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⑷原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为的诉讼请求。

⑸赔偿责任:分别赔偿。原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作出原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程序违法给原告造成损失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协议案件⑴原告主张被告不依法或未按约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违法,理由成立的:a)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判决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b)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c)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⑵原告请求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理由成立的,判决解除协议或者确认协议无效,并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⑶被告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其他法定理由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

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⑴请求期限: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⑵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⑶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应当向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机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B.法人 C.其他组织D.’公民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 A.委员会制B.合议制 C.集体负责制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A.调任B.退休 C.升职D.委任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B.国务院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D.省政府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五人B.三人 C.两人D.四人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C.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抽象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罚款B.国防行为 C.没收财物D.强行摊派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良好的品行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目的是制裁违法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 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17 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 A.前者是双方行为,而后者是单方行为

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1、行政法: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特点:A属于国内公法B内容庞大,没有也无法形成统一的法典C程序法与实体法经常合在一起,程序法占有重要地位D行政法目的在于控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权利 3、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同点:A性质不同: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的不同B范围不同:行政法不能调整所有的行政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不同D时间先后不同:行政关系存在在先 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A在多数情况下,其变化(形成、变更、消灭)具有单方意志性,主要由行政主体决定B主体上的恒定性与不可自由选择性C内容具有法定性、不对等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论述题):A含义: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B 意义:落实法治原则,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弥补现行行政法律规范的漏洞;方便学习研究行政法的本质属性C:特点:全过程、约束主体的多方性、特殊情况下司法适用的的可行性D原则:一、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活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应受宪法的直接约束;行政应受一般法律原则(民主、效率、公正、公平)的约束;行政应受法律约束;违反的法律行为应当接受审查并承担不利后果;行政法原则具有层次性;遵守法律,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有冲突时,法律优先二、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权的启动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法律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三、职权法定及不得越权原则四、比例原则对行政的裁量权的限制,是行政权行使的内在界限(1适当性原则:行政行为方式必须要符合行政及法律授权的目的2必要性原则:行政行为不超越实现目的之必要限度,采取对相对人影响最轻微的手段3衡量性原则:手段应按目的加以衡量,即任何干预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低于达成目的的所获得的利益才合算。即衡量成本与收益)五、诚信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指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可预测的行为、承诺、规则、惯例、状态等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时也必须作出相应补救措施。 1、行政主体:指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政主体分类:A内部、外部行政主体B职权性行政主体:凡事行政职权随组织的依法成立而自然取得,无法经专门法律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授权性行政主体:行政职权的取得并不伴随组织的成立而是来自于有权机关的授予(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公署B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C市辖区、不得设区的市设立的的街道办事处 4、法律法规授权的形态:A行政机构一、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委员会)二、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三、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B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群众性组织) 1、行政行为:A含义: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B特征:一、公共服务性即行政管理是服务,应当无偿提供,不得与民争利二、从属法律性即依据法律进行,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三、裁量性四、单方意志性即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的作出不需要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或者征得其同意五,效力先定性指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后,就事先假定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向对方以及其他国家

最新行政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期末重点整理 名词解释(4,12可能简答) 1,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立法:广义理解是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普通性规范的行为。狭义理解是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那些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和起到模范作用的行政相对人以物质或精神上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5,行政合同:又称为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6,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7,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8,行政给付:又称行政救助,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责,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对已经陷入困境的公民,提供物质或精神层面上的救援与帮助的具体行政行为。 9,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10,行政指导: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11,听证制度: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之前,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述和质证的一种程序制度。 12,行政处罚:具有法定管辖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13,监督行政:即对行政的监督,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公民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 14,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使而实施的,不以设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15,行政赔偿: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16,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简答

(期末考试复习)行政法复习重点

1、行政法法源(制定法法源) 2、行政立法(论述题,我国行政法) P55 3、 行政法律程序性基本原则(简答) P75 4、行政机关概念(名词解释) P91 5、行政机关性质与特征(简答) P91 6、行政机关职能与职权(简答) P91 7、行政相对人概念(名词解释) P139 8、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方面)(简答) P139 9、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裁决 P169 10、行政规范性文件(名词解释)P176 11、行政解释性文件(名词解释)P183 1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简答) 13、行政确认(名词解释)P249 14、行政裁决(名词解释)P254 15、行政处罚原则(论述)P271 16、行政法制监督设置的必要性(论述)P145 17、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论述) 18、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论述) 19、行政复议(名词解释) 20、行政复议的特征(简答) 21、行政复议管辖(名词解释)P387 22、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3、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则(简答)P442 24、移送管辖(名词解释) 25、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简答) 26、行政诉讼判决(名词解释) 27、行政赔偿(名词解释) 28、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论述) 29、行政赔账的侵权损害范围(问答) 30、行政赔账义务机关(名词解释) 31、行政赔偿方式P559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法的法源:即指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亦即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 出处。 2. 行政机关:指依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 能的国家机关。 3.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 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4.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 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5.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 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6.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7.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 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8.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 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者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9.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0. 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最新吴鹏行政法讲义年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 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非正式渊源: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形式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此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派出所:警告、罚款) 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自由裁量权→ (实质行政)幅度裁量权(派出所:500元以下罚款)1.公平公正原则: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正当考虑 3.比例原则:①合目的性②适当性③损害最小 ★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 例1:①2012年,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后查明,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疑,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②2013年,《公司法》修改,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2014/4/4/论述) 例2: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谈谈你的意见(2010/4/7/论述)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2.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1.高效→行政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民→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机关不能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 1.诚实→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全面、准确、真实 2.守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行政决定(1)违法行为:撤销,赔偿(2)合法行为:废止,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1.权力→行政效能原则: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责任→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赔偿(2)公务员:处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10题,每题1分, 共10分。 1.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 A.条例 B.规定 C.办法 D.实施细则 2.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 警告 B. 取消公务员录用 C. 罚款 D. 辞退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者废止,这体现了行政行 为的() A. 拘束力 B. 执行力 C. 确定力 D. 公定力 4.我国中央部门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 行政拘留 C. 没收违法所得 D. 一定数量的罚款 5.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机关提出了延续申请。如果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 A.视为要求被许可人重新办理行政许可B.以后不得作出拒绝延续的决定 C.视为准予延续 D.视为拒绝延续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进行审查。 A.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B.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C.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 D. 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7.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 B.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 C. 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 8.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 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行政权 (一)、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关于该概念,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第二,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赋予或认可。(P11) (二)、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利。(P12) (三)、特点:1、执行性2、法律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P12) 二、行政法的特点:P17-18 1、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庞大、形式多样; 2、内容上的特点:③、行政法涉与领域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⑤、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了解应该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范的基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表现为“条例”、“规定”、“办法”。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与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五)行政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与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六)法律解释: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做的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 (七)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行政法》模拟题1-3期末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学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原因是。(A) A、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B、行政应急性权力的存在 C、行政优益权的存在 D、效力先定特权的存在 2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B) A、职权法定 B、依法行政 C、程序法定 D、责任法定 3、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和消防器材,必要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B) A、行政特权 B、获得社会协助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4、下列行政制裁形式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A) A、记过 B、罚款 C、降职 D、吊扣许可证 5、行政裁决行为属于。(A) A、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执法行为 C、民间裁断行为 D、居间调解行为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该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即时生效 D、受领生效 7、《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8、收取水资源费属于。(D) A、行政征用 B、行政处罚 C、行政合同 D、行政征收 9、行政处罚适用的一般时效条件是。(C) A、一年 B、六个月 C、二年 D、三个月 10、下列合同是行政合同的是。(C) A、行政机关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B、工商局与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 C、市公安局委托某银行代收罚金的委托合同 D、税务局与某百货公司签订的购买办公用品的订货合同 11、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C)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12、规定的行政程序是内部行政程序。(D)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3、原告在司法审查中的义务有。(D) A、举证 B、收集证据 C、监督审判活动 D、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 15、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B) A、行政裁决 B、行政处罚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16、下列行为中不是行政行为的有。( A ) A、购买办公用品 B、扫“黄” C、证明张某死亡 D、清理“三无”人员 二、名词解释题 1、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2、一事不再罚原则P225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之一,尤其是在《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颁布以后,它在国家行政处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公认 3、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行政法期末重点

一、名词解释 1、行政法基本原则 是指指导行政法的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等各个环节。 2、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法律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4、行政许可 指特定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之决定的行政行为。 5、行政规划 在静态上是指为处理行政事务、实施行政事业或制定行政政策而由行政机关确定的行政指导性目标;在动态上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和制订出规划蓝图以具体明确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出为实现行政目标所必需的各项部署和安排的行政活动程序。 6、行政指导 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才去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 7、行政契约(行政合同、行政协议) 是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为执行公共事务,实现行政管理目标,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权利和义务,且有较多特殊性的履行机制的协议。 8、行政复议 是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9、行政编制 广义的行政编制是指国家系统中从事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设置、规格、职能、内部机构、人员规模和结构比例等的总和。狭义的行政编制仅指使用行政经费,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总合。 10、行政立法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11、行政征收 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地收取税费或私有财产的行政行为。 12、审计监督 是指行政机关的审计部门为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法对有关行政机关、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进行的监督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 末考试重点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行政法期末考试练习题

综合练习题(一)(一)名词区别与联系(15分) 1.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1.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二)填空题(10分) 1.美国行政法学家F.J.古德诺认为政治就是国家意志的,行政则是国家意志的。 2.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的组织。 3.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六种。 4.行政合同的履行主要应遵循实际履行、、三原则。 3.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管辖。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管辖。 (三)单项选择题(5分)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A.合法性原则B.合理性原则 C.应急性原则D.行政法治原则 2、区公所的设立要经批准。() A.县级人民政府B.省级人大常委会 C.县级人大常委会D.省级人民政府 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A.宪法B.法律 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 4、省环保局的赔偿费用由财政支出。()A.中央政府B.省人民政府 C.省环保局D.国家环保局 5、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A.行政机关处理离婚纠纷的调解书 B.行政机关任命其工作人员担任某职务的决定 C.行政机关颁布禁止燃放爆竹的决定 D.行政机关对森林资源所有权归属的处理决定 (四)多项选择题(10分) 1.行政主体可能是下列。(ABD)A.国家行政机关B.行政监督检查机关 C.行政相对方D.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下列可以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BC)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行政法绪论 一、行政法概念 含义: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包括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律的总称。 内涵:①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力的法。 ②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决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和职责。 ③行政法除了奉行法治,这些原则的目的还旨在保证公共领域内的权力行使的责任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二、表现形式(重点是中国的) 1、成文法源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性法规颁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另外,还有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等)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注意论述题、名词解释、选择题) 一、行政法定原则(要求行政符合法的形式正义) 1、含义:所谓行政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 则等内容。 2、子原则:A、职权法定原则 a、含义:所谓职权法定原则,就是指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 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b、内涵:①行政职权来源于法; ②行政职权受制于法; ③越权无效,并应承担法律责任。 B、法律优先原则 含义:即法律相对于行政权的优越地位,以法律指导行政,行政作用与法律抵触者无效。 C、法律保留 含义:法律保留,是指在国家法律秩序范围内,某些事项必须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法律保留原则严格区分国家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二、信赖保护原则 1、含义: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运用,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 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续而获得的 利益。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主观题复习要点

15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主观题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度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指行政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作为行政法主体的组织首先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也包括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其他国家机关、可与行政机关一道作为行政主体的社会公权力组织(如行业协会、社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其实也组织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法主体的个人包括在行政机关和其他公权力组织中行使政职权的国家公务员、其他行使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人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3.代履行 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一般委托第三人)代替履行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立的相对人的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 4.行政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以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人。 5.执行罚 执行罚,亦称强制金、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 6.行政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作出的行政决议、决定,发布的行政命令、指示,实施的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均应允许新闻媒体和网络予以发布。 7.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提供不出证明相应实施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8.行政指导 二、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二)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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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练习题(一) (一)名词区别与联系(15分) 1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3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1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2.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二)填空题(10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国行政法学家F.J.古德诺认为政治就是国家意志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则是国家意志的 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的组织。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开除等六种。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合同的履行主要应遵循实际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原则。 3 .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管辖。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_____________ 管辖。 (三)单项选择题(5分)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________ 。() A合法性原则 B.合理性原则 C.应急性原则 D.行政法治原则 2、区公所的设立要经________ 批准。()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大常委会 C.县级人大常委会 D.省级人民政府 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________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4、省环保局的赔偿费用由_______ 财政支出。() A. 中央政府 B .省人民政府 C.省环保局 D .国家环保局 5、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围的是________ 。() A. 行政机关处理离婚纠纷的调解书 B. 行政机关任命其工作人员担任某职务的决定 C. 行政机关颁布禁止燃放爆竹的决定 D. 行政机关对森林资源所有权归属的处理决定 (四)多项选择题(10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主体可能是下列。(ABD ) A.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监督检查机关

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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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 ( 权利 ) 和( 义务 ) 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 物 ) 、( 行为 ) 和 ( 精神财富 ) 3.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4.行政许可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5.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6.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7.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物的 管理权)。 8.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 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9.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10.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1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12.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13.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14.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15.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16.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7.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8.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务)和(人身自由)。 19.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 (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20.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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