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简易程序

第14章 简易程序
第14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赵某与周某是邻居,1997年5月赵某到法庭起诉,要求周某还其借款5000元。法庭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任某独任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任某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和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应如何处理?()

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的审理期限

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诉

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答案:D

2.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侵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先被发回重审

答案:C

3.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A.一次开庭审理

B.二次开庭审理

C.三次开庭审理

D.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开庭的除外

答案:D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那么,()

A.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B.经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可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C.审判组织可依职权直接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D.不能改为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

5.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正确的?()(司考.2008.3.46)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需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A.张某诉新科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B.齐某诉蔡某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时的案件

C.李某诉陈某因损害骑自行车应当赔偿150元的案件

D.赵某诉下落不明的刘某返还所借的1000元的案件

答案:ABD

2、甲诉乙离婚一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丙独任审理,由丙自审自记,开庭时丙发现本案案情复杂,需进一步取证,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重新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此案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B. 丙不应自审自记

C. 审限计算有错误

D. 丙不应改用普通程序,而应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答案:ABC

3、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协议并经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法院制作判决书时可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适当简化C.法院可口头方式传唤当事人出庭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法院可不开庭迳行判决

答案:ABC

4、下列选项中,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

B.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

C.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都是独立的程序

D.普通程序适用于所有的法院,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BCD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A、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

B、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C、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

D、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普通程序的

答案:ABC

6、在审判实践中,下列一般被列为简单民事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

A、当事人双方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

B、变更收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

C、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

D、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在给付的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追索欠款案件

答案:ABC

7、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不正确的是哪项?

A、甲与乙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法院不应适用简易程序,法院认为该异议成立,遂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B、丙与丁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丙与丁双方均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法庭经审查同意该要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C、戊与己因赠与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该案,后戊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己不同意,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D、庚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认定其子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提供了精神病诊断书和鉴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清楚,遂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答案:CD

8、关于简易程序的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B、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C、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D、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答案:ABC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A.原告甲与被告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

B.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丙明确表示承认原告了的全部诉讼请求

C.原告戊同意简化裁判文书,被告己不同意

D.原告庚与被告申之间的民事纠纷涉及产品制作流程等保密环节,原告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正当

答案:ABD

10、甲与乙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关于该案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A、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B、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C、甲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前7日

D、乙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答案:AB

11、原告李明与被告陈刚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和被告均向法院提供了送达地址,被告提供的送达地址即其住所地即其住所因被告搬家而变更但被告未及时通知法院。下面关于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A、法院若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陈刚,以邮件回执上记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B、法院若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陈刚、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C、法院若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陈刚,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D、法院若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给被告陈刚,送达人将诉讼文书交给被告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视为送达

答案:BD

12、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A、周莉诉王强的离婚案件,起诉时,王强下落不明

B、甲诉乙合同纠纷案件,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法定程序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案件

C、王家庄众多村民因村办造纸厂排出的废水污染农田共同向锦江县法院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D、人民法院受理的百货批发公司破产案件

答案:ABD

1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所制作的裁判文书可以简化的有

A、在甲诉乙保管合同纠纷案件中,一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

B、在甲诉乙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乙明确承认甲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C、在甲诉乙专利侵权案件中,甲认为涉及其商业机密,向法院申请对判决中的事实部分进行简化

D、在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甲和乙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要求法院制作调解书的

答案:AB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原告郑兰芝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子何其,要求何其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审判员王东独任审理。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原告郑兰芝不识字,关于其起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其可以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

B、若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

C、其应在起诉时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

D、其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

答案:ABCD

(2)被告何其到庭后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后果

B、经人民法院告知后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C、经人民法院告知后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

D、经人民法院告知被告仍然拒不提供的,以被告工作单位为送达地址

答案:ABC

(3)案件开始审理后,被告何其对使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此时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应当直接驳回被告的异议

B、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C、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驳回原告起诉,告知另行起诉

D、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该情况记入笔录答案:BD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此时该案应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审判员王东独任审理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C、二审法院可以在纠正原审法院错误后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决并无实质错误,遂维持原判

答案:B

四、名词解释

1、简易程序

2、小额诉讼程序

五、简答题

1、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六、论述题

1、试述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

七、案例分析题

1、原告柳青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其子柳允,要求柳允承担其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此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遂决定适用简单程序,由陪审员李军独任审理此案.李军审阅了一下案卷,问别询问了当事人一些情况,就作出了判决.并在判决书上加盖了该人民法院的公章.

根据以上所述,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案在审理程序上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因该是什么?

(2)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此案并不是简单的诉讼案件,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办?

2、原告肖红英与被告孙建笃是高中同学,1993年底相互确定恋爱关系,1994年11月登记结婚,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孙建笃于1994年12月底出走失踪,经寻找仍无下落。原告肖红英于1997年2月,向所在地人民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主张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庭认为该案比较简单,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陪审员一人独任审判。1997年6月20日,人民法庭判决原被告离婚。

(1)本案在程序上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2)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肖红英又向人民法庭申请被告孙建笃失踪,人民法庭应当如何审理此案?

(3)如果肖红英仅向人民法庭申请孙建笃失踪,人民法庭应当如何审理此案?肖红英与孙建笃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3、张甲与张乙系兄弟,二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后因利润分配不均产生矛盾,二人决定分开经营。就合伙财产的分配问题,张甲于2004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乙,要求张乙归还在入伙时其替张乙出的一万元人民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由审判员王丙独任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王丙发现该案牵扯到兄弟二人遗产继承的纠纷,认为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并决定于2004年5月9日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审理期限自5月9日起开始计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甲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并当庭宣判。宣判后法院将判决书邮寄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1)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2)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张甲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法院的,该判决书该如何送达?

2017医师考核题库及答案(简易程序)2.doc

1.实施脑死亡的动机和直接目的是(E ) A.开展器官移植 B.节约卫生资源 C.减轻脑死亡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D.减轻脑死亡者家属的心理负担 E.维护脑死亡者的尊严和更科学的确定死亡 2.下列哪句话最适合共同参与型关系中的病人(D ) A.急性感染疾病 B.休克病人 C.医患是主角与配角 D.医患处于平等地位 E.病人完全被支配 3.有权对拒绝隔离治疗的霍乱病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机构是(C )A.医疗机构 B.防疫机构 C.公安机关 D.卫生行政部门 E.政府综合执法机构

4.提出:“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淳良不可信也。”名言的是我国(B )A.东汉张仲景 B.晋代杨泉 C.宋代张杲 D.明代龚信 E.清代喻昌 5.关于心理护理的概念叙述不正确的是(D) A.心理护理以医学心理学为理论基础 B.心理护理的作用是改善病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 C.心理护理的目的是调动病人战胜疾病的主观能动性 D.心理护理需要由专业的心理工作者去完成 E.临床护理的工作中几乎处处包含着心理护理的内容 6.心理治疗关系的建立原则包括(A) A.单向性、系统性、时限性 B.系统性、双向性、时限性 C.开放性、系统性、时限性 D.双向性、系统性、时限性

E.双向性、开放性、时限性 7.医务人员“有作为”的实施安乐死,称为(B ) A.被动安乐 B.主动安乐死 C.自愿安乐死 D.非自愿安乐死 E.自杀安乐死 8.下列关于我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一些内容中,不应包括(D) A.科学审查 B.伦理审查 C.知情同意书的审查 D.受试者有哪些隐私的审查 E.研究人员与受试者之间有无利益冲突的审查 9.《执业医师法》规定了若干不予注册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的条件,下列几项中哪一项是法中没有规定的(A )A.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60岁的 B.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C.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D.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若干问题 【学科分类】刑事诉讼法 【出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摘要】刑事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更为简易和快速,受到各国的青睐。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为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应对,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探索既能简化办案流程、又能保证案件质量的工作模式。 【关键词】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修改;出庭支持公诉;庭审方式简化;被告人权利保障 【正文】 刑事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更为简易和快速,旨在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在司法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简易程序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青睐。今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要求公诉人必须出庭等等,给刑事司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其他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况 依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简易程序仅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凡是不经检察官起诉、陪审团定罪或者普通法正常程序所要求的其他程序,法官直接以迅速、简单的方式处理争议、解决案件,作出裁判的任何诉讼程序,都是简易程序,因此,国外的简易程序范围非常广,不能简单地以我国简易程序的标准来衡量。 (一)简易程序的种类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了处罚令程序、保安处分程序、简易程序、没收、扣押财产程序、对法人、社会团体处以罚款程序等特别程序,这五种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都具有简单、即时、速决的特征,均属于简易程序范围。《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美国司法官审理轻微犯罪程序规则》规定了司法官审理轻微犯罪程序和辩诉交易程序这两种简易程序。《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了简易审判程序、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刑罚程序、快速审判程序、立即审判和处罚令程序,都属于简易程序范围。日本的快速处理程序包括:简易公审程序、简易命令、交通案件即决裁判程序。我国澳门地区的简易程序包括简易诉讼程序、最简易诉讼程序和轻微违法诉讼程序。 (二)适用的案件范围

第2章 计算机硬件检测与维护

第2章计算机硬件检测与维护 2.1 计算机的可靠性P24 2.1.1 计算机的可靠性(RAS技术)reliability, availability, serviceability 计算机的可靠性是可靠性、可维护性、可用性三者的综合,通常称为RAS技术。 1. 可靠性 计算机的可靠性是指计算机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 2. 可维护性 当计算机因故障而失效时,必须维修才能恢复其正常功能。因此可维护性就成为衡量计算机可靠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3. 可用性 可用性指计算机的各种功能满足需要要求的程度,也就是计算机系统在执行任务的任何时刻能正常工作的概率。 2.1.2 计算机的安全性P25 计算机安全指计算机系统被保护,即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和数据受到保护,不因恶意和偶然的原因而遭受破坏、更改和泄露,确保计算机系统得以连续运行。 计算机安全包括实体安全、软件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运行安全等。 计算机实体安全(computer physical security)是指对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和载体、人员采取的安全对策和措施。这是一项最根本的保安手段,具体内容如下: 1. 温度与湿度 2. 清洁度与采光照明 3. 防静电、电磁干扰及噪声 4. 防火、防水及防震 5. 接地系统 6. 供电系统 2.2 计算机故障的分析P26 所谓故障是指造成计算机功能错误的硬件物理损坏或程序错误、机械故障或人为差错。若同一时间内只有一个故障,称为单故障,否则称为多故障。一个逻辑元件或电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其不能完成应用的逻辑功能,则称这个逻辑元件或电路失效。 2.2.1 计算机故障的分类 对计算机中的故障,按物理起因和分析角度的不同,可分为多种类型。 1. 按影响大小分类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_New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确认书 一、简易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关系明晰,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事实清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由仲裁员一人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五天内审结,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七日。 三、在简易程序中,举证期限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一)举证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 (二)当事人双方未协商举证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 (三)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举证期限。 四、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开庭前5日通知当事人的限制。仲裁员已经在开庭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仲裁权利义务的,仲裁员在开庭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可。 五、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被申请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成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向被申请人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仲裁通知书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应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应当扣除此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 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决书可以使用统一的格式化文书,仲裁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予以填充制作。 七、庭审结束,对裁决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决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决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指定领取裁决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后公告送达。公告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公告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将上述内容告知本人(单位),且本人(单位)已阅读和知悉,同意依照简易程序处理本次劳动人事争议。本人(单位)确认上述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无误。 当事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3〕15号 ?【颁布时间】2003-9-1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 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3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十日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起诉与答辩 第四条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印。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送达地址应当写明受送达人住所地的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受送达人是有固定职业的自然人的,其从业的场所可以视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方当事人、证人。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适用于基层法院)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待审判员入庭就座后)。 4、报告审判员,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候审(自诉案件为:本案的自诉人、被告人均已到齐),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宣布开庭] 审:——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敲击法槌)。 审: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自诉案件的还应问明自诉人的主要情况),由审判员按普通程序查明被告人身份。] 审:甘肃省××县(区)检察院的××(检刑起字)第×号起诉书你收到了没有?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审:法院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时是否告知你本案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由××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自诉的为×××诉被告人×××一案)。本案由——人民法院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县(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派员出席法庭。庭前经征求被告的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意见,也不参加法庭审理,只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被告人×××,你听清了吗(辩护人亦可不出庭,向法庭提供书面材料即可。)?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人)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 审:(自诉人)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研究_刘蕊

[摘要]刑事简易程序有着十分重要的刑事程序分 流作用,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但同时也面临着程序公正与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的问题。我国大陆与台湾均在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二者在启 动、审判以及救济程序等方面有着相同相通之处,但也有很 大的不同。文中就大陆与台湾刑事简易程序的上述几个方 面进行异同比较,包括历史沿革、程序的启动、审判、救济程 序等。根据分析结果并结合大陆地区2012年《刑事诉讼法》 对刑事简易程序的修改,对我国大陆地区刑事简易程序的 完善提出几点建议,如注重并加强对被告人选择权的保障、建议进行程序分级等。[关键词]刑事诉讼;刑事简易程序;简易判决处刑;简式审判 [中图分类号]DF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628(2013)04-0000-00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追求审判的公平、 公正,因此设置了直接审理原则、言词审理原则、公开原则 等基本原则来约束普通审理程序,以保证上述目 标的实现。但国家司法资源具有有限性,诉讼经济 也是程序法追求的价值之一,为了合理、有效的配 置有限的司法资源,保证诉讼效率,实现诉讼经 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立了 简易程序。“刑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刑事普通(通 常)程序而言的,是指法院不经普通的审理程序而 径行对案件定罪科刑或按简易审判程序审判案件的诉讼程序。”[1] 我国大陆地区以及台湾地区也 无例外的设立了刑事简易程序[2],当然二者的刑 事简易程序有着诸多异同之处。台湾地区近年来 数度修改刑诉立法,总体上朝着“扩大适用范围” 的方向前进。而大陆地区在2012年3月14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更是对简易程序部分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不仅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而且增加被告人的同意作为启动简易程 序的要求。确实,我国大陆地区此次刑诉法对于简 易程序的修改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也不能仅凭台湾修法中存在的问题就断定其刑事简易程序无可借鉴之处,而要看到其制度的诸多合理之处。因此,下文的论述,笔者将分别对二者的刑事简易程序做出论述,并 分析其亦同。一、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刑事简易程序的历 史沿革与结构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刑事简易程序的历史沿革 1.大陆地区刑事简易程序的历史沿革 我国大陆地区在1979年之前没有《刑事诉讼 法》,而在1979年制定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中, 仅规定一些简单轻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独任审 判,但仍未设置专门的“简易程序”。在1983年9 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的《关于 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 决定》中,针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的刑事犯罪案件,建立了一种与法定程序不同的 “速决程序”,这就是实践中的“严打程序”[3] 。虽然立法机关并未对这一 “速决程序”明确定性,但其实际上就是当时中国的刑事简易程序[4]。虽然这 一程序确实起到了加快了刑事司法速度的作用, 但同时又使其他更为重要的价值目标受到侵害, 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刑事 简易程序之比较研究 刘 蕊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收稿日期]2013-04-28 [作者简介] 刘蕊,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生。第28卷第4期2013年7月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Vol.28.No.4July 2013 111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浅谈简易程序的适用 民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其关键在简便易行上,但在审判实践中时常体现不出简便易行,或简而不易,或易而不简,始终受普通程序的束缚,不能突出简易程序的优势,体现不出简易程序的简便性,法律规定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下面笔者就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作如下探讨:一、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同属于第一审程序,二者相比较,简易程序具有以下特点:(一)起诉方式简便,方便群众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可以用口头起诉,原告递交起诉状与否,不是案件是否受理的条件,人民法院不能因为原告不提交诉状而拒绝收案。当然也不排斥原告递交书面诉状。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原告是口头诉讼的,还是递交书面诉状的,法院都应当将起诉的内容,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被告,以便被告做好应诉的准备。这样就方便了群众的诉讼。(二)审判程序简便,提高了办案效率。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不用书面通知被告应诉和答辩,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院和它 1 / 16

派出的法庭,在接受当事人双方请求后,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审理案件不受开庭三日前发布公告和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限制,开庭时也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顺序的限制,这样简便了程序,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三)传唤方式简便,便于法官办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用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例如,通过基层组织的干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捎口信带条子,或者用电话、广播通知当事人、证人出庭,或者依口头约定,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听取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这样,便利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办案,体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良传统。(四)简化了审判组织,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简易程序的又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与普通程序的重要区别。但也有人认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一种误解,混淆了两种不同程序的审判组织的界限,只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当然更不存在陪审问题。但是审判员一人审理不等于审判员自审自记,必须由书记员担任记录。这种审判程序手续简便、方式灵活,避免了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费工、费时,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和国家财政负担,降低了办案成本。(五)审理的期限短,缩短了办案周期,能集中更多的力量审理重大、复杂的民事案件和从事调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txt33学会宽容,意味着成长,秀木出木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成熟的力量。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颁布日期】2003.03.14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3.03.14 【分类号】113710200302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普通程序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文号】法发(2003)6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将这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意义。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等,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庭审重点不突出,庭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强化庭审功能,确保司法公正。这是在近年来实行控辨式庭审方式改革基础上的又一次深化,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厅(局)要加强这两个文件的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这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行工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厅(局)要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紧密结合各地的工作实际,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_____人民法 刑事判决 刑初字 公诉机_____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_____人民检察院_______________日以被告__________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行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审理了本案_____人民检察院察长(或员_____出庭支持公诉,被告_____及其辩护_____、证_____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决认定的事实是正

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__________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刑 二、被告人______……(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 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 “被告__________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 第三、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_____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_____日内,通本院或者直接_____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状正本一份,副__份

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18节-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杨秀清

第十四章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2.审级: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案件 (1)法定适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2)约定适用案件:第157条第2款: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案件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口头提出的,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确认。(解释第264条) 4.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民诉解释》第257条:(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5.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民诉解释》第258条: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该解释第260条: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二、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 1.起诉: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 2.审理前准备: (1)简便传唤与送达 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当事人就简易程序适用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转为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解释第269条) (3)先行调解案件(第14条):第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第二、劳务合同纠纷;第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第四、宅基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庭审规则 (适用于基层法院)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开庭前依次进行下列工作: 1、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及身份情况(到庭后,收回传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2、宣布法庭纪律(略)。 3、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略)。 4、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待审判员入庭就座后)。 5、报告审判员,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 原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被告×××,×族,××年×月×日出生,职业,现住××。 被告委托代理人×××,系×××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对于刚才书记员报告的当事人基本情况,各方当事人有无异议? 审:本案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敲击法槌)现在开庭。 ——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在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本院在庭前已由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宣读,原、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以次询问原、被告当事人) 审: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原告有无出庭作证的证人? 审:被告有无出庭作证的证人? 审:请证人退庭,在证人休息室等候传唤。 [法庭调查]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现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诉讼请求。被告针对原告的诉状进行口头答辩,并表明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意见。 审:根据原告诉状和被告答辩,双方在诉辩中陈述一致的事实是:1、2、3,对以上事实本庭予以确认。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2、3,(鉴于庭前已给双方送达了起诉状、答辩状,原被告不再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由本庭直接归纳,原被告在诉状中承诉一致的事实是:1、2、3,对以上事实本庭予以认定。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2、3)。双方当事人有无异议?(以次询问原、被告当事人)(如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审判人员可直接收集证据后进行调解。) 审:下面,本庭围绕争议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提交证据前应先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形式及将要证明的内容。 (如原告提交的××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审判人员可决定不对该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对另一方当事人已认可的事实,不再举证、质证,可直接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 审:被告进行质证(将原告出示的证据交给被告质证)。 审:被告出示证据。(出示证据前应先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形式及将要证明的内容。) 审:原告进行质证(将被告出示的证据交给原告质证)。 审:刚才,原(被)告提交的××证据,经质证、认证,本院认为××(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分析,同时,阐述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最后明确表示对该证据是否采信或不予采信)。 审:本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有:1、2、3,现给原告出示。 (由审判人员宣读)原被告对本院调查的证据有无异议? (审判员就双方当事人对本院依职权调查的证据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进行阐述。) [证人作证] 审:传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doc 10页)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规定(doc 10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起诉与答辩 关联法规:立法、司法解释(1)条 第四条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印。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判决书

XX省XX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X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XX省XX县XX 镇XX行政村XX村。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XX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XX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XX县人民检察院以定检刑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交通肇事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X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XXXX年XX月XX日XX时许,被告人XX驾驶XXXXX号中型厢式货车沿XX市XX路自东向西行驶至XX县XX路口东侧处时,由于未保持安全车速,超过

核定载质量,与前方同向行驶向左转弯的XX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被害人XXX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认定,被告人XXX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XXX主动打110和122报警电话报警,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XXXXXX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上述事实向法庭提交了证人XXX、XXX、XX等人的证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尸体检验鉴定书、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XX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保持安全车速,未遵守安全行驶原则,超过核定载质量运输货物,致一人死亡,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XX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当庭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且有证人XXX、XXX、XXX、XX证言、书证过磅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刑事照片、尸体检验鉴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话详单、调解书、谅解书等证据在卷证实,被告人XXX供认不讳,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未保持安全车速、超过核定载质量,因而发生重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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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实现案件登记、现场执法文书证据管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管理、行政强制(暂扣)、立案程序管理、案件调查程序管理、询问笔录管理、事先告知程序、听证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执行、结案程序、案件移送管理、执法专用纸管理、法律法规库、违法行为管理、执法文书模板管理等功能。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处置流程和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各基层单位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确保行政执法环节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在新区范围内不同的执法主体对相同违法行为的处置过程和处置标准都是一致的。{龙进信息} 来源:龙进信息官网longjin net 简易案件管理:提供简易程序案件的录入、查看、编辑等功能。

一般程序案件管理:实现一般程序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审批管理,覆盖案件从登记、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告知、复议、行政处罚、执行、行政强制、结案等全方位流程处理,实现在线流转。 文书自动生成:系统根据案件信息自动生成相应文书。如:立案审批表、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每个文书都根据实际文书样式,执法人员只需要在案件登记时录入案件基本信息,在后续的过程中补充登记案件的调查详细情况,其他格式化的文本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套用固定格式最终生成各类文书。文书可以输出为Word或者PDF格式方便打印。通过系统自动的文书生产可以有效提高文书质量,减少工作人员工作量,并方便文书的留档备查。 文书套打管理:系统控制最终要打印的文书,确定为要外发的文书(如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通过系统自动导出为PDF格式,在大队审批同意后,中队可以自由打印。打印用的纸张为大队统一印制的文书专用纸,纸上保护水印和公章。通过系统可以将文书的内容与打印专用纸的格式套为一体,打印后形成最终带有公章的外发文书。 案件证据管理:用户可以以附件上传方式保存案件的相关证据、相关笔录,方便日后查询。证据附件可以是图片、视频、文档、声音等。 执法案由管理:通过执法案由管理可以使办案过程方便,案件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确定其案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则自动填入。{龙进信息} 个人执法档案:以队员为单位建立队员执法档案,包括检查、执法、行政强制等

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定

【颁布日期】2003.09.10 【实施日期】2003.12.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03)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3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起诉与答辩 第四条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原告口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予以准确记录,将相关证据予以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将上述记录和登记的内容向原告当面宣读,原告认为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捺印。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送达地址应当写明受送达人住所地的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受送达人是有固定职业的自然人的,其从业的场所可以视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双

关于中外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及比较一

中外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及比较一 王国枢项振华提要:本文通过对国外最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意大利三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申请、提起与受理,审判中的主要诉讼主体及审判等与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作一全面比较,分析它们程序形式特征上的异同,对程序实质问题进行初步的思考。进而总结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立法和司法的进步与差距之所在,为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立法完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范围及比较 简易程序,英文为“Summary proceeding”(或称:“Summary procedure”(注1)国外刑事诉讼法学中没有很明确、很清晰的定义。依照《布莱克法律词典》的普遍解释,简易程序仅相对于普通程序(英文为“Ordinary Proceeding”)而言,凡指不经检察官起诉、陪审团定罪或者普通法正常程序所要求的其他程序(注2)因此,国外的简易程序范围相当广,我们研究国外简易程序时不能单单以是否冠以“简易”二字作为判断属于简易程序与否的标准。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及范围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程序分别由《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美国司法官审理轻微犯罪程序规则》规定。除普通程序之外,美国有两种形式的简易程序:司法官审理轻微犯罪程序和辩诉交易程序。所谓司法官审理轻微犯罪程序,是指对于《美国法典》规定的轻罪、微罪案件以及此类案件的申诉案件,经被告人的书面同意,由司法官或者地区法院法官进行简单审理并立即裁判的简易程序。所谓辩诉交易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己方利益,检察官一方和被告方律师或者被告人一方可以协商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对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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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介 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会)是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第三方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市医调委是依据市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和《桂林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桂综治办[]号)的文件精神,并经市司法局备案而成立。 市医调委业务上受卫生、司法、保险行业协会等行政部门指导,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主要职责 1、实现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标准化、程序化及网络化动作;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3、为医患双方提供医学、法学及保险专家等纠纷调解专业援助力量;

4、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及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机制; 5、建立医患双方平等沟通、信息对称的纠纷解决平台; 6、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7、搞好医疗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医疗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汇报。 调解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市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它民事纠纷。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济法第十五章

技能自测 一、单项选择题 1. 经济仲裁所做的裁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时,在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5 B.10 C.15 D.20 2.我国实行的是()审判制度。 A.或裁或审 B.一审终局 C.两审终审 D. 一裁终局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A.5日 B.10 日 C.15日 D. 20日 4.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此时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裁决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将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5.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A.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B.撤回仲裁申请 C.对仲裁协议进行反悔,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D.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 6.仲裁一般应当()、()进行。 A.开庭;公开 B.不开庭;不公开 C.不开庭;公开 D.开庭;不公开 7.我国仲裁实行()原则。 A.只能仲裁B又审又裁 C.或审或裁 D. 只能审判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将()。 A.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B.导致仲裁条款部分条款无效 C.不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D.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仲裁协议是否依然有效 9.在我国,第一审程序包括()和简易程序两种。 A. 特殊程序 B.一般程序 C.主要程序 D.普通程序 10.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的诉讼申请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内裁定不予受理。 A.3日;5日 B.5日;7日 C.5日;5日 D.7日;7日 二、多项选择 1.经济纠纷是多种多样的,解决方式也不同,主要方式有()。 A.协商B调解 C.经济仲裁 D. 民事诉讼 2.仲裁委员会可以在()设立。 A.省一级政府所在地的市 B.任何市 C.任何设区的市 D.任何根据需要而确定的市 E.根据需要而确定的设区的市 3.中国仲裁协会是()。 A.仲裁机构 B.仲裁委员会会员 C.社会团体法人 D.非法人经济组织 E.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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