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中山市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一、凡是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各级医务人员,必须经科教科同意,填

写进修申请表,推荐单位加签意见,经科教科审核批准,接到通知后方能来院。

二、进修人员一般应具本科或大专资格学历且从事本专业2年以

上,中专毕业须工作五年以上,包括专科和对临床实践有一定经验的各镇级医院以上的医务人员。进修人员来院时,必须持原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到医教科报到,办理进修手续。

三、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参

加医院、本科室政治活动。进修生必须服从本科室安排,不得自动调换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如果确实原单位专业需要更改进修科目的必须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及科教科同意方能更换专业或延长进修期限。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及无特殊情况者不予以请假。

四、进修生在进修叁个月后,由所在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可代其申请

处方权,经医务科审批备案,方能取得处方权。在没取得处方权之前、不得轮门诊工作。在诊治过程中病人需要做好各项检查或治疗,如无带教老师指导不能单独操作。进修结束后办理处方权注销手续。

五、在取得处方权后,院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急诊工作一个月。

六、进修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违规操作,而出现医疗差错或事故,

应由本人负责。

七、进修生进修期满要认真做好自我鉴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

结业证明,由科教科审核并负责寄回原单位。所借物品必须交接清楚方可离院。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提高进修人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医师须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5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科,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科发出接收函。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3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12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12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按照临床200元/月,医技230元/月,行政220元/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科教科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科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科,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科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科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进修结束前,科教科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进修生管理制度

KJ-012进修生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科教科制定日期:2012年08月20日修订时间:2012年08月28日生效时间:2012年09月01日审核人:李妍辉终审人:杨荣批准人:吴伟 一、我院接收进修人员条件: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县级及以上医院工作3年以上,具有专业实践经验者。 二、进修申请流程 (一)采取单位推荐、我院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凡拟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由选派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返回我院科教科,经审查合格后录取。 (二)进修医师收到我院进修同意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科教科报到。 (三)科教科为来我院进修人员介绍进修科室的一般情况和进修期间的指导老师。 三、进修人员监督和管理 (一)进修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医院病历书写指导和管理规范等内容。 (二)进修期间应统一着装,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规范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钱物,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知原单位。学习期间无探亲假、寒暑假,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到院外参加各种会议。平时不准攒假休息和私自换班,有特殊情况可请事假。进修人员不能相互开假条,因病、事假耽误的学习时间,在进修期满后不顺延。请假超时不归者按终止进修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进修科目和时间按照进修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专业和延长进修时间,如中途调回本单位或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变更专业、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者,需经原单位来函说明情况,根据接收科室工作安排协调后办理手续。 (四)进修人员报到时各种费用一次性交清,对中途自动终止学习者,不做书面鉴定,不发结业证书,不退还所交的一切费用。 (五)进修医师无论在原单位任何职称,在我院进修期间均按低年资住院医师管理,遵照三级医师负责制,诊疗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

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2)经财务部负责人、研发分管领导、总经理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至财务部备案; (3)财务部须根据学期预算费用进行审核,履行学习期间发生费用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2、进修3个月以上者(不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0.5系数发放综合奖。 3、所有外出进修人员均发放西部补贴。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为满足下级医院进修需求,使我院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进修条件:进修生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可酌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 2、接受程序:单位推荐,我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以保证进修人员应有的业务水平,进修医师填写进修医师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携执业相关证件到我院医务科办理手续。 3、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4、进修医生入科进修须持有医务科开具的入科通知,不经医院许可擅自接受进修医师的科室,要通报批评,如出现事故、纠纷及意外事件,将对进修医生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按照对医院负责对进修学员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带教工作,由科室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科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6、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生,必须通过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核实,报院长审批,医务科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将签字字样送药剂科,进修结束时取消处方权.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7、进修期间:如因业务水平差、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又如劳动纪律差脱岗、旷工、无故请假1周不归者,除批评教育外,科室写出书面材料,(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医务科,院里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进修人员要爱护我院公共财产,不得携走我院医疗器械病历相关资料,如有违纪立即终止并赔偿损失。 8、进修结束后,填写学习小结由科主任、带教老师讨论后进行鉴定,经考核、成绩合格均发结业证书。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进修医生的管理,同时培养进修医生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在进修期间要严格遵照医院所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医德行为规范中文明服务的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进修生是进修医院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制度,由科室直接管理。 2、尊敬老师,爱护病人,团结同学。举止得体,礼貌用语。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与患者与陪员发生冲突、争吵,出现纠纷应立即向带教老师或护士长如实汇报。 3、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临床操作自备工作服。 4、进修生必须服从带教老师的管理并在其指导、监督下完成规定数量的医疗工作。 5、上班时间不得串岗,不得干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私事或宣传、兜售各类商品。 6、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常规,认真仔细地按要求书写各类医疗文,并由带教老师签字后生效。各种操作需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违反规定操作,违反规定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当事者将受到相应的严厉处罚。 7、服从医院的节假日安排,随带教老师值班。 8、强化安全意识,因个人原因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损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二、纪律要求 1、遵守医院及科室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旷岗、换岗。 2、提前10分钟到达椅位,做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并统一着装、仪表端庄、女生不许着浓妆,穿短裙、高跟鞋、凉拖,男生不许穿短裤、凉拖。 3、使用文明用语,主动热情接待病人,仔细询问病情,耐心向病

人解释,检查、治疗、用药、注意事项及预后要向患者交代清楚。 4、院内学术讲座和各科室安排的小讲课少于70%者视为不合格。 5、进修医生因病休假必须持医院病情诊断书,经所在实习科室指导教师、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报医务部备案,期满须到医务部办理销假手续并及时到岗上班。 6、进修生因特殊情况请假: 半天以内(含半天),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批准; 半天-2天(含2天),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同意,由科主任批准签字并报医务部、学工办备案; 2天以上,本人书面申请,经实习科室指导教师同意,由科主任批准签字,报经医务部部批准并备案。 7、进修医生学习期间,累计假期超过所在科室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的,将不予结业。考勤记录在临床实习手册中。

康复科实习生进修生管理规定

康复科实习生进修生管 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市中医院康复科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办法临床实习是医院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临床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就是今后走向工作岗位的预练,而临床带教是培养优秀医务人员非常重要的环节,因而临床教学质量关系到人才的培养目标的实施,为此特定如下计划: 第一周 介绍规章制度及医师职责 1、不迟到早退,每天早上随代教老师查房,关心病人,关注病人病情变化,写病历等 2、白班医生收病人、夜班医生关注病情变化及相对应的处理、治疗班的医生做治疗,理疗、牵引等 第二周 介绍科室常见病种及开展的治疗项目 1、我科室常见病种有重症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后遗症、颈椎病、面瘫、肩周炎、腱鞘炎、落枕 2、科室开展了针刺、艾灸、拔火罐、理疗、牵引、烫熨治疗、梅花针、TDP、电针、三棱针、皮肤针等 第三周 学习针灸基本知识

1、病种常用穴(选穴原则、配穴方法、特定穴)、针法(针刺手法如补泻手法、逼针法、行针法)、中成药治疗、西医治疗,中药治疗(常用方剂)、罐法(留罐、走罐、闪罐、刺络拔罐)、灸法(艾炷灸、艾条灸、直接灸、间接灸、悬起灸、雀啄灸) 2、晕针、断针的基本处理方法,针刺适宜和禁忌 以上均以PPT讲义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学生做好笔记,并让学生对带教老师讲课的风格、语言清晰度、学生理解程度等作以评价并加以改进。 第四周 操作 1、学习操作针刺的补泻手法(捻转、提插)、三棱针、皮肤针、艾条灸、留罐,做到放手不放心,监督在旁,加以指正。 2、出科考试(理论+操作) 临床带教老师职责 1、在科教科领导下,科主任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习计划,制定实施计划,按计划做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2、带教老师要关心实习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

医院实习进修生管理办法

**县中医院实习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卫生部《关于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有序地实施我院毕业实习生管理,以保障委托学校实习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各科室都要以认真负责、通力合作的态度积极为我院实习学生毕业实习提供教学服务,牢固树立人本主义思想。 第三条 医院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要求,受学校委托对我院医学实习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教育。 第四条 医学实习生进入我院后,必须自觉地服从医院的领导与管理,认真接受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训练,自觉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不断克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勤奋学习,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实习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由医务科主管,各科科秘书分管,各科主任、护士长监管,全院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 第六条 实习学生实习带教计划由医务科根据委托学校毕业实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下发各各科组织实施,实习生必须服从。 第七条 医务科根据实习学生专业、实习时间制定实习科室轮转计划,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掌握,不再随意改动。 第八条 医务科与委托学校的教务科建立各种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反馈实习生实习情况,配合委托学校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生管理 第九条 实习学生进入我院临床实习前,必须接受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的有关院情、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常见诊疗操作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岗前教育。

第十条 实习学生必须穿戴整洁白大衣帽、佩带“实习医生”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期间应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大方、精神饱满。遵守医护人员礼仪规范。 第十一条 带教科室及带教老师对实习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帮助实习学生完成实习计划。 第十二条 实习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带教组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医务科审批;五天以上,转报委托校方教务科审批。学生请假期满,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回到实习岗位,必须通过电话或电报方式与医务科联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请假、续假及去请“霸王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医务科将报交校方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做到医德良好、医风严谨、工作勤奋、尊师爱友、虚心好学、遵纪守法。实习期间不准酗酒闹事,严禁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吸毒,严禁“搭车开药”,严禁收受病人红包或向患者索要财物,违者按院规院纪及委托学校学生纪律管理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 实习学生必须爱护我院公物,凡贵重仪器及设备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如未经带教老师批准动用贵重仪器及设备致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责令赔偿外,报交委托校方处理。 第十五条 实习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我院劳动纪律及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不无故缺旷。上岗期间不准串科闲聊、看电视和阅读与医学无关的书籍。工作期间不准吸烟。 第十六条 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带教老师布置的各种实习作业。实习学生不得仿冒带教老师签字,不准仿冒签署疾病证明、医嘱、处方、各种申请单、检验单。 第四章 带教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各科室科主任必须严格按医务科制定的实习带教计划组织科内具体带教医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要尽最大努力满足实习学生临床实习需要。各科科主任必须于每组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小结报送医务科。 第十八条 各带教老师除实习作业外,不得随意安排实习学生与实习无关的私事。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2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进修生必须凭行政、组织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指导老师应

根据进修内容,在1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3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本人写出请假报告,1天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3天科教科批准并备案;4天以上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师的安排。对违章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进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选送单位。对一切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3、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14、进修生离院前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

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进修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进修医师作为临床的重要辅助力量,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在临床一线各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和服务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办法,希望科室和进修人员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疗单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残疾者不予接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临床进修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 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 4、申请进修超声、CT、MR等影像专业的进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大型仪器上 岗证 5、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认真、如实地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 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分工 1、医务处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主要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人员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门诊办公室、急诊办公室协助医务处加强对门急诊上岗进修人员的上岗前 教育和日常管理。 3、后勤服务中心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 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医务处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 不得擅离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 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批准,三天内须由医务处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其他任何个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医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3、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4、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5、住进修人员集体宿舍者,应严格遵守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出现违反规 定者,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宿舍管理处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住宿自理者,因各种原因需中途申请宿舍者,本院一律不负责解决。 6、在进修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参观学习,未经医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延长进修 期限;进修结束应及时办理离院手续并按时离院,逾期离院者按每天50元收取费用。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生”进入岗位,承担住 院医师的工作职责。 2、进修医师来院后前三个月只能在病房工作,三个月考核期满根据业务能力 考核情况择优给予处方权,未取得处方权者不得上门急诊工作,在病房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工作。 3、进修期间门急诊、病房工作时间分配: 视各科室具体情况而定(详见各科进修医师培养计划) 4、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入 科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 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 6、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医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1、进修医生申请及审批程序 (1)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持原单位推荐介绍信、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到医务科联系,领取填写申请表,回原单位签署进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医务科审批。 2、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1)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转呈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2)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一切为病人着想,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细心诊治,精心护理,医疗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尊重病人的人格和知情权,耐心解释病情,认真履行对患者的告知制度,但告知时要以治疗组拟定的原则为基础,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学会与病人沟通的技巧。 (3)服从科室领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钻研技术,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依法行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及时书写医疗文件,对疑难危重病人诊断处理有困难者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

上级医师,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实施各项操作和手术,不允许进修生独自带领实习医生做手术,违者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进修医生本人自负。 (5)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找人替班,值班后认真交接班,并书写交班记录,危重病人做好床旁交班。 (6)进修期间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或违反行为,或发生医疗争议及医疗事故,按医院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医疗作风恶劣或犯严重错误者,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并将其错误事实写成材料报医务科审核后寄送原单位。 (7)学习期满,科室必须根据医疗工作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结业考核。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1)无组织、无纪律,破坏安定团结,经教育不改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偷窃国家和私人财务(含开搭车药、收受红包、回扣)者; (4)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5)发生责任事故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篇:进修医生管理条例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进修医生的业务水平,规范进修医生的医疗行为,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 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 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 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 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 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

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 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3.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期满后,要为医院服务(按其所学专业)一定时间,方可申请调离或变换专业;服务时间,视其学习年限长短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 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的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1.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入院(入学)报到时,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附件),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相应管理部门(继教办、研究生科)查验复印件原件。留签名(印章)式样。 2.按各层次培训安排,在我院临床工作(实习)满一个月后,由首轮所在科室依据平时工作情况,并组织相关医疗考核,填写考核情况及意见于“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中,经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 3. 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将申请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统一交医务处审核,由医务处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后,并提交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授予处方权。(注:具备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研究生可不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 4. 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执行机构医务处向各临床部门公布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名单,通知信息中心予处方权工号,并将被授予处方权人员的签名(印章)式样分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存档备案。 5.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在执业注册对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参加各临床科室轮转的诊疗工作,签写处方、医嘱单、病历、病程记录、化验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等的签字;以处理常见病、多发病为主,对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报请指导老师或上级医师共同诊治。书写门诊处方时,应有上级医生或本院医生同时签字生效。 6.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的处方授权使用仅限于在我院培训期间,培训结束,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离院,授予的处方权自动终止。 7.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在我院尚未获得处方权时,上级医师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把关,不能独立参加病房值班,不能独立诊治病人。 8.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在行使处方权过程中,如有违反《执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知识培训和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理工类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技能知识培训是指与岗位较密切关联的各类专业培训。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申请技能知识培训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一年(含)以上; (二)所申报专业或技能应与从事工作一致;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四)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培训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五)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一)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培训机构、学校、专业及课题的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培训教育的机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机构、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的机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培训机构介绍、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培训/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绩表现、报考机构/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一)对于参加在职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1)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进修医生的招收、制定教学方案、督促检查、日常管理及发证工作。 (2)由教科办、医务科负责进修医生的岗前培训、处方权考核、医德医风教育及熟悉医院相关制度。 (3)各教研室由一名副主任分管进修医生工作,指定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定期考核,督促检查进修医生教学和学习情况,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指导教师具体执行教学计划,指导进修医生技能训练和理论学习。招收条件、对象及学习费用: 来医院进修学习的进修医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专科毕业五年以上、中专毕业七年以上,连续从事本专业临床实践,已获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思想进步,工作努力,身体健康者。招收进修医生应专业对口,因基层工作需要进修其他专科者需严格掌握。进修学习费用根据所进修科室的具体情况、日常工作消耗用品数量及讲课学时数由医院确定。佳木斯大学临床医学院医疗合作集团成员单位每年可享受一名进修医生半费待遇。 录取方法: ①由所在单位开具进修介绍信,由教科办发给进修医生申请表,由选送单位负责按要求如实将表填好寄回教科办,以便办理审批手续。 ②根据进修医生提出的申请,经相应科室主任考核同意签字,由教科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手续。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准随意安排和

接收未经教科办批准的任何形式进修人员。如发现未办手续的进修人员,要立即停止学习,退回原单位。对私自安排进修人员的有关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对其本人和所在科室严肃处理。 ③进修时间最短为半年,不足半年者按每月500元收取培养费,在结业时不发给相应的证书。 ④教科办根据各科室的具体情况,对各科室的进修医生进行宏观调控。 ⑤录取的进修医生必须持通知书按时到教科办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原单位。报到时须持三张近期免冠相片用于办理手续。 ⑥进修医生学费报到时一次性交齐,如中途退学、因违纪勒令退学或因故停止学习者,不退进修费。 ⑦进修医生自带白服、口罩、听诊器、隔离服,并根据通知书要求自带必要的专科仪器或用具。进修期间食宿自理。 学习纪律: ①进修医生在医院学习期间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 -丝不苟,讲究文明礼貌,做到不吃请、不收礼,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仪表整洁,积极参加院里的各项活动。 ②进修医生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国家财产、设备和器材,凡接触贵重仪器时,需听从院内工作人员指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藏、带走医院病历、X线片、病理切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进修教育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以学习与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知识更新教育。教学形式以临床实践为主,辅以有关的专业理论教学。为提高进修教学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使进修教学工作更好地与医院管理工作相配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收进修生 第二条招生条件 1、临床医生: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持有与进修专业相符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医生。 2、临床护士:中专毕业有2年以上临床经验,并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者。 3、医技人员: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专业工作经验或中专毕业有五年专业工作经验者。 第三条招生程序 1、凡申请到我院进修学习者,填写我院《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附上所需材料,送科教办审核。 2、科教办经与相关进修科室协商,确定接收进修人员数量及进修时间,报请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由科教办向申请人单位发录取通知书。 3、在科室学习期限严格按照进修申请表审批时间进行,确需要更改进修时间者,进修人员需要向科室及科教办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改变进修期限。 第四条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进修生。未经医院安排,科室自行接收进修生,其进修资格医院不予承认。 三、进修培训 第五条各临床业务科室由科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进修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各科室(病区)应安排有执业资格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进修生的指导老师,负责其在本科室(病区)进修学习期间的教学质量、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的管理,并指导其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第六条各科室应严格按专业要求进行教学。 第七条结合本科室“三基”培训教学方案,按照计划对进修生进行专业授课。 第八条各科室(病区)在进修生入科后,必须根据本专科的实际情况安排半天至一天的时间,对其进行科室内部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介绍科室情况、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病历书写、验单填写等。 四、进修管理 第九条进修生管理实行医院、科室二级负责制。科教办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科室根据医院要求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道程序

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2.2.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医务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 3.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三)进修生参加急诊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 (五)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及各种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康复科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办法

市中医院康复科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办法临床实习是医院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临床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就是今后走向工作岗位的预练,而临床带教是培养优秀医务人员非常重要的环节,因而临床教学质量关系到人才的培养目标的实施,为此特定如下计划: 第一周 介绍规章制度及医师职责 1、不迟到早退,每天早上随代教老师查房,关心病人,关注病人病情变化,写病历等 2、白班医生收病人、夜班医生关注病情变化及相对应的处理、治疗班的医生做治疗,理疗、牵引等 第二周 介绍科室常见病种及开展的治疗项目 1、我科室常见病种有重症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后遗症、颈椎病、面瘫、肩周炎、腱鞘炎、落枕 2、科室开展了针刺、艾灸、拔火罐、理疗、牵引、烫熨治疗、梅花针、TDP、电针、三棱针、皮肤针等 第三周 学习针灸基本知识 1、病种常用穴(选穴原则、配穴方法、特定穴)、针法(针刺手、中成药治疗、西医治疗,中法如补泻手法、逼针法、行针法).

、灸药治疗(常用方剂)、罐法(留罐、走罐、闪罐、刺络拔罐)法(艾炷灸、艾条灸、直接灸、间接灸、悬起灸、雀啄灸) 2、晕针、断针的基本处理方法,针刺适宜和禁忌以上均以PPT讲义的形式展现出来,让学生做好笔记,并让学生对带教老师讲课的风格、语言清晰度、学生理解程度等作以评价并加以改进。 第四周 操作 1、学习操作针刺的补泻手法(捻转、提插)、三棱针、皮肤针、艾条灸、留罐,做到放手不放心,监督在旁,加以指正。 2、出科考试(理论+操作) 临床带教老师职责 1、在科教科领导下,科主任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习计划,制定实施计划,按计划做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2、带教老师要关心实习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 3、言传身教,认真执行各项医疗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教学,对实习生教学要做到放手不放眼。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协助实习生个案病例的选择,依照学生程度(成熟度、学习进度)选择合适的个案疾病种类和数量,按照医疗对病人进行系统观察,制定临床诊疗计划,收集资料,程序, 正确评估,真实记录,认真写好病历。对病历要评阅、修改、

实习进修生管理制度

实习进修生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实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接收制度 (一)实习生所在医学院校统一向我院科教部提出实习要求,经双方协商,科教部确认接收人数并向学校发出《实习生接收函》。(二)科教部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生轮科表》,实习生凭《实习生接收函》到科教部办理报到手续时,领取轮科表、考勤表及胸卡,并严格按照轮科表到各科室上岗。 (三)实习费用按规定由各实习院校统一按时直接汇入医院财务部。财务部接到学校汇入的每笔实习费用后,书面通知科教部以备查核。 二、实习生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领导下,每名实习生应负责分管6-8张病床,按时完成上级医师交给的各项任务。树立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深入病房,了解病情。 (二)作为实习生,早上应提前做好查房前准备工作。随上级医师查房应主动汇报新入院患者病史,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其他患者病情。应经常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在回答病人或其家属询问时,必须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解答时应与上级医师保

持一致。 (三)新病人入院,实习生应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如入院病人是再入院或转科,应复习以往病历后写再次住院病历,并请上级医师检查修改、补充和签名。 (四)实习生转科或交班前,应将病人的病情及治疗经过、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班,必要时写好交接班小结。 (五)实习生可随带教老师参加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岗位,若因事暂时离开岗位需经上级医师同意。 (六)任何手术或诊疗操作,必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在其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决定施行。 (七)实习生应坚持节假日或休息日早查房制度。 (八)实习生没有单独处方权,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九)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科教部安排,不得随意调整科室,或延长实习时间。 (十)参加科室、医院组织的学习班或其他学术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影响课堂、会场纪律。 (十一)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医院管理,如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学校,直至退回学校处理。 (十二)爱护医院医疗仪器及一切公共财产,贵重仪器未经上级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开放动用。如有损坏,应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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