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经常会拿出一些自己的产品作为样品给客户检测、试用,或是提供给代理商用作展示和市场推广,有的甚或还会给工商部门用于产品打假等。由于样品业务一般金额不大且大多免费提供,客观上造成一些财务人员在日常处理时较为随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留下了一些财税漏洞或隐患,但进一步究其原委,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不尽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漏洞或隐患的产生。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果有偿向客户提供样品,通过合同、发票、收款等一系列完整的销售流程,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可相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计算损益,对于这种正常的销售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然而在样品免费提供时,由于企业没有收到款项,没有现实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特别是在计提内销销项、销售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上,会因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之间的“时间差”而被税务、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轻则查补税款,重则还会因涉嫌偷税漏税而招致重处。如何未雨绸缪地规避这些“小问题”导致的大风险呢?现从样品提供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入手,就其改进方法展开一些务实性的探讨。

一、现行财税制度对样品提供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但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根据上面几个规定和现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在申报纳税之时作相应调整,而不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据此在处理“视同销售”差异时要求,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上则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两者差异通过期末调表不调账、以表代账的形式来达到统一。具体到实务中,一般就是在样品业务发生之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再在期末按照税法处理视同销售业务的方法,调整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一应纳税事项。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第1项“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和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内调增纳税人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在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时,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缴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中调增视同销售收入,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在作上述纳税调整后,一笔提供样品业务的财税处理即告完成。

二、现行制度下的样品会计处理存在的不当之处

(一)不能客观直观地反映会计信息

客观、直观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既是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起码要求,也是制度和准则的基本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明晰性原则就阐述为“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可现行财税制度下样品提供业务的处理并不直观。首先,会计上将免费提供样品业务处理成从库存商品直接转入销售费用并不符合明晰性原则。我们知道,库存商品这一会计科目的贷方主要用于结转产品销售成品,其一般对应的是主营业务成本会计科目,而将库存商品与销售费用的直接对应显然是不匹配的。再者,企业发出和留存的样品成本结转和期末列报也很值得商榷:如果一次性摊入销售费用中去,会导致费用发生的不匹配;如果在发生时逐笔摊入费用,则期末留存的样品在报表上如何反映会成问题,此时的样品不能为企业带来可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再列入资产类的存货项下了,列入其他项目更为不适。最后,纳税调整时涉及调整的项目,只调整相关报表而不作具体的账务调整,调整后反映在会计报表上的信息也失之抽象,这些也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

(二)造成税款流失

企业在向客户提供样品时,因为单笔数量较小,大多会选择快递公司运输,尤其是样品出口时,企业为了省去报关、核销等冗长的审批手续,往往会将出口样品交给国际快递公司来代办。由于样品免费提供给客户,没有了发货、收款等流程和单据的控制,企业在财务处理上的自由度就相当大了。实务中就有些企业采取少入库产成品的“办法”,在产品入库时就预留出一定数量的样品,样品的成本为零,库存产品的数量减少自然会导致销售时的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及附加税费的相应减少;还有些企业将视同销售业务作生产“领用”处理,样品成本以生产领料的方式进入产品中去,也造成了事实上的税收减少;更有甚者干脆体外循环,样品收入和发出根本不作账务处理,自己做一个简单的备查薄即可,如有些外贸公司就这样。凡此种种之会计处理都很难查验,在一般的税务稽查时是很难发现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税款的流失。

(三)加大了企业纳税调整成本和企业财务人员工作量

对一个快速成长或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对外提供样品是相当频繁的,如果每一笔样品业务都要按视同销售业务在期末来逐笔调整,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将会非常繁琐,同时所得税的季度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也不胜其烦。更为甚者,调表不调账的处理不仅会产生大量重复性工作,而且调整时也极易出错,从而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在“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下,财务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和压力,主观上可能并不愿意遵从这种繁琐的调整,而是选择进行一些所谓的“税收策划”来简化工作,这些都加大了纳税调整成本。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样品提供在财税处理上存在的不足,在现有的框架下如何进行改进呢?从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环境看,当会计政策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具体执行中一般都以税收法规为准,为此我们可借鉴增值税会计处理上“财税合一”的税法导向模式,即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作为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依据来进行会计处理。在这一模式下,企业会计处理既可满足财务会计的目标,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会计信息,又可在税务处理上达到税收遵从,从而降低纳税成本。

在“财税合一”这一思路指导下,在免费提供样品业务发生时,笔者认为,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将流转税的附加税费一并处理: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最后结转样品成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销售费用的支付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而提供样品则能抵顶这种流出,是一种变相的经济利益流入或负债减少,从这个角度来看也是符合收入确认原则的。如果把上面的第一个会计分录一分为二,可能会看得更清楚: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上述会计处理,可很好地“消弭”会计处理和税法要求之间的差异,省去期末大量的调整业务量,节约纳税调整成本;同时由于每笔业务在发生时即对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进行了纳税处理,期末在所得税的调整上也不必单独调整,相关损益会在企业的每期会计报表(利润表)上得到体现(利润表的格式完全可看成是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这一公式的展示),期末所得税的交纳一目了然,不会导致税款流失。

[2]佚名.关于样品提供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探讨 .《环球市场信

息导报》

https://www.360docs.net/doc/47132203.html,/zhengwu/html/?9936.html

定义、符号、缩

三大税税务会计习题及答案DOC

营业税习题集锦: 1.建筑业 例1:某建筑工程总公司,1月份承包一项工程,总公司将施工工程分包给另一个工程队。该项目于12月全部完工,结算工程总收入350万元,应付给分包工程队150万元。请作出企业应纳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答案: (1)企业收到工程结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付账款 150 (2)计算应交及代收代缴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 应付账款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5 (3)企业用银行存款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5 贷:银行存款 10.5 例2:甲建筑公司承建一项建筑工程,取得工程结算收入8,000,000元,其中需要支付给乙建筑公司转包工程价款500,000元。因承建项目提前竣工,故在结算款项时另收取抢工

费、提前竣工奖金共计200,000元。则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答案: (1)确认收入实现时: 借:银行存款 8,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应付账款 500,000 (2)计提营业税时: (8000000-500000)×3%=225000(元) 200000×3%=6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3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31000 (3)计提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时: 500000×3%=15000(元) 借:应付账款 150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 15000 (4)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46000(231000+15000)贷:银行存款 246000 (5)支转转包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485000 贷:银行存款 485000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三版)习题答案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第一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D 3. B 4. D 5. D 解析: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 1. ABCD 2. BCD 3. ABD 4. ABCD 5. ABCD 6. BD 三、判断题 1. 错解析: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 对 3. 错解析: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 错解析: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A 3. A 4. C 5. B 6. C 二、多选题 1. ABCD 2. ABC 解析: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型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 3. AB 解析: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装修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转售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销项税。 4. CD 解析: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最新)-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

税务会计核心处理实务税务会计工作内容

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一)二级科目

1.未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2.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3.待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扣税凭证并经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4.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5.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6.增值税留抵税额

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从目前来看,这其实变成了一个多余的科目,估计以后不会用到了。 7.简易计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8.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9.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二)三级会计科目设置 1.进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经常会拿出一些自己的产品作为样品给客户检测、试用,或是提供给代理商用作展示和市场推广,有的甚或还会给工商部门用于产品打假等。由于样品业务一般金额不大且大多免费提供,客观上造成一些财务人员在日常处理时较为随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留下了一些财税漏洞或隐患,但进一步究其原委,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不尽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漏洞或隐患的产生。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果有偿向客户提供样品,通过合同、发票、收款等一系列完整的销售流程,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可相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计算损益,对于这种正常的销售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然而在样品免费提供时,由于企业没有收到款项,没有现实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特别是在计提内销销项、销售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上,会因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之间的“时间差”而被税务、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轻则查补税款,重则还会因涉嫌偷税漏税而招致重处。如何未雨绸缪地规避这些“小问题”导致的大风险呢?现从样品提供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入手,就其改进方法展开一些务实性的探讨。 一、现行财税制度对样品提供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但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根据上面几个规定和现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在申报纳税之时作相应调整,而不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据此在处理“视同销售”差异时要求,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上则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两者差异通过期末调表不调账、以表代账的形式来达到统一。具体到实务中,一般就是在样品业务发生之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税务会计练习题(答案版)

一.单选 1. A摩托车厂由于经营业务量较大,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5日,2007年2月17日,经过计算得出上半月应纳增值税额为50万元,企业实际在18日将上述税款缴纳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则实际缴纳税款的会计分录为(D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万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万 贷:银行存款 50万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万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2.某旅游企业2005年9月购置税控收款机1台,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85万元。当月取得境内旅游的收费32万元,从旅游收费中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3万元、餐饮费2万元、交通费4万元、门票费1.5万元。当月应纳营业税(A)。 A.0.225万元 B.1.0325万元 C.1.075万元 D.1.5575万元 3.某研究所原进口的一台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出现故障,于2005年8月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同年11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此时,该仪器的国际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经海关审定支付给国外的修理费为3万元,料件费为5万元,相关税金为1.6万元,运输、保险、包装等费用共0.4万元,进口关税率为10%,则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关税为(C)。 A. 1万元 B. 12万元 C. 0.8万元 D. 0.84万元 4.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中可以列为成本、费用或者损失的有(B )。 A.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D.借款建造固定资产期间的利息支出 5.甲企业2007年8月,企业发现原购进的面粉因仓库漏雨受潮霉变,经核查损失面粉的账面成本为80000元。则下列相关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D ) A.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B. 借:营业外支出 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C. 借:营业外支出 91954.02 贷:库存商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954.02 D.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1954.02 贷:库存商品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954.02

税收会计试题库(带答案).讲述

税收会计练习题 一、填空 1、税收会计是核算与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 2、税收会计是以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为会计主体,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税收资金及其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核算与控制,为税收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资料,以保证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和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一种税收管理活动。 3、税收会计具有双重属性,它既属于会计范畴,又属于税务管理范畴。 4、税收会计主体是指税收会计的核算单位。 5、税收资金可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类。 6、税收资金的来源形态主要有应征税金、多缴税金和暂收款三种。 7、税收会计凭证是记录税收业务发生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并据以登记帐簿的书面证明文件。 8、税收会计账簿,是指以税收会计凭证为依据,按照税收会计科目,运用会计账户形式,全面、系统和连续地记录税收资金活动情况的簿籍。 9、税收会计账簿按其用途来划分,可分为总帐、明细

账、日记账、辅助帐四种类型。 10、税收会计报表是用特定的表式,以税收会计账簿资料为主要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一系列的税收指标,集中反映会计报告期内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11、按照反映税收业务内容的不同,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可分为应征凭证、减免凭证、入库凭证、征解凭证、提退凭证和其他凭证等六类。 12、税收资金运动依次要经历申报、征收、和入库三个阶段。 13、税务机关组织(税款)、(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法定收款和退款凭证,称为税收票证。 14、税收票证必须按照(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顺序填开。 15、(多联式)票证要一次全份复写或打印,不能分联填写或打印。 16、属于退库凭证的税收票证有(税收收入退还书)和(小额税款退税凭证) 17、填票人员应按票证(号码大小)顺序逐本逐号填开,不得(跳本跳号)填开。 18、国库设总库、分库、中心支库、支库、乡(镇)金库五级。 二、单项选择: 1、自收现金税款税务人员,且当地未设有国库经收处,应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 标签:视同销售,账务,税务] 火焰回答:3 人气:3 解决时间:2009-10-28 22:09 检举 满意答案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100元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最多允许税前扣除60%,即60元。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则需要调增100元,再作视同销售成本处理,调减100元。这样做,不是相当于1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了100元的视同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了160元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看一下会计处理。 不作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7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故管理费用按购入价计算。 该企业如果作了以上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如下纳税调整: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0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第二,比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0,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17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17元。实际纳税调增46.8元(117×0.4)。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会计税务岗位笔试题及答案

会计税务岗位笔试题 (限时90分钟) 一、填空题(20分,每空2分) 1、按最新财税法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 ) 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 )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 )万元以下。 2、最新财税法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 )万元提高到(10 ) 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由(9 )万元提高到(30 )万元。 3、增值税税负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 (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4、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 二、判断题(10 分,每题2 分) 1、企业某一会计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一定等于该会计期间产品成本的总和。(X ) 2、各月末的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以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 √ ) 3、制造费用与管理费用不同,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直接影响本期损益,而本期发生的 制造费用不一定影响本期的损益( √ ) 4、企业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因未达账项存在差额时,应按照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调整银行存款日记账。( X )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能够反映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有助于报表 使用者理解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原因。(√ ) 三、单选题(10分,每题2分)

1、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不构成外购生产用固定资产成本的是(D )。 A、购买价款 B、相关的运输费、装卸费 C、相关的安装费 D、按照税法规定可以 抵扣的增值税额 2、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是(D )。 A、罚款收入 B、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 C、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 D、销售材料收入 3、利润表是反映企业(A )的会计报表。 A 、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B、特定日期经营成果 C、一定会计期间财务状况 D、特定日期财务状况 4、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到的现金属于(A )。 A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B、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C、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D、不影响现金流量 5、按实际成本计价,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发出存货计价不采用的方法是(C)。 A 、先进先出法B、加权平均法 C、后进先出法 D、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多选题(20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成本项目的有(ABC )。 A. 直接材料 B.直接人工 C.制造费用 D.折旧费 2、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存货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 A.存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C.存货期末计价应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税务会计实务试卷试题下载教学提纲

一、单选题 1、我国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选择征收消费税的环节是( )。 A生产环节B流通环节 C消费环节D分配环节 2、下列项目中可以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的项目有() A.为生产化妆品而领用的酒精 B.为零售金银首饰而出库的金银首饰 C.领用外购已税白酒勾兑的白酒 D.为生产卷烟而外购的烟丝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产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应纳消费税产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的科目是()。 A. 生产成本 B. 应交税金 C. 委托加工成本 D. 主营业务成本 4、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征收的有()。 A.黄酒 B.酒精 C.小汽车 D.高尔夫球 5、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A.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 C.由受托方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产品 6、纳税人用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A.该已纳税款当期可以全部扣除 B.该已纳税款当期可扣除50% C.可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领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D.该已纳税款当期不得扣除 7、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时,若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A.(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D.(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8、消费税纳税人发生下列行为,其具体纳税地点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1)收财政拨款时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 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 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 ——个人应收 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公司) 7、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XX单位 ——个人应收——XX职工 8、存货——XX物资 (1)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2)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3)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 同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

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办公楼 ——通用设备——X设备 ——专用设备——X设备 ——其他等 (1)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通用设备)或1500(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4)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税务会计试题及其答案A.B卷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3一2014学年第二学期 《税务会计》课程期末考试卷(A) 考试科目:税务会计考试班级:2012、2013级会计(成教专)考(试、查):考试考试形式:闭卷 使用教材名称:税务会计主编:王碧秀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版本:第二版 出题范围:第一章至第九章出卷教师:孙斌 出题时间:2013年11月5日试卷页数:共 4 页 班级:学号: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税务会计以()为准绳。 A、会计制度 B、会计准则 C、国家税收法律制度 D、财务会计 2、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分为五大税类,有23个税种。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义务人 B、纳税环节 C、征税对象 D、适用税率 3、最能反映征税的深度,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的税制要素是()。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收减免 D、纳税环节 4、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分配型增值税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消费税 6、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交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7、计提营业税的会计分录为() A、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B、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C、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8、下列进口货物中实行滑准税的是() A、录像机 B、小轿车 C、新闻纸 D、胶卷 9、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33% B、30% C、24% D、15% 10、对于法定减免的所得税,应() A、贷记所得税 B、贷记补贴收入

税务会计复习题(带答案)

税务会计复习题 一、计算及分录题 (一)、华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在国购进A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0元,税率17%,购进B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价款25000元,税款4250元。另支付A材料运费3000元,B材料运费1000元,均已取得运费普通发票。运费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该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和税款,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运费,材料均已验收入库。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 200000+3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0*0.17+3000*0.07 贷:应付票据200000+3000*0.93+200000*0.17+3000*0.07 借:原材料-8 25000+1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1000*0.07 贷:应付票据25000+1000*0.93+4250+1000*0.07 (二)长城公司购进A农副产品300000元作为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另支付运费6000元,取得运费发票,并认证。A农副产品已经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300000*0.87+6000*0.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0*0.13+6000*0.07 贷:银行存款300000*0.87+6000*0.93+300000*0.13+6000*0.07 (三)公司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500000元,税额85000元。另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5000元。款项已经收存银行。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00+5000+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销售费用5000 (注意:不太确定运费是否需要进行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 结转成本的略(因为无数据) (四)科创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本月以旧换新向消费者销售乙产品实收价款50000元,成本40000元,旧货折价8500元。款已存入银行,旧货以作为材料入库。要求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850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5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5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 贷:库存商品40000 借:原材料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17 贷银行存款8500*1.17 这一笔做法跟课件不一致。需仔细斟酌看哪个更好: 根据课件的做法应该: 借:银行存款50000 原材料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555

赔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赔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现今人在经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司空见惯,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一方可能提起诉讼,也可能与纠纷对方协商解决,但不管采取何种解决方法,最终可能以其中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款而告终。那么,此情形下,纳税人收到对方的赔偿款应不应该纳税?收到和支付的赔偿款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和处理?本文为此探讨如下。 一、纳税情形分析 1、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引起的赔偿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方收到的赔偿款 对于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行为,如果因购买方违约而由购买方支付给销售方的赔偿款,有观点认为这种赔偿款必须缴纳增值税,其理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又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对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经营行为,如果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的赔偿款,销售方应该按 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合同已经履行,或按照增值的相关规定,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已经形成,如果再出现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收到的赔偿款就应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例如:甲公司已将产品按合同约定销售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后双方约定,乙公司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30万元给甲公司,此违约金从本质上讲就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述的价外费用。对于甲公司而言,收到的30万元应该开具销售发票给乙公司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乙公司而言,支付的30万元视情况增加购入存货的购进成本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笔者观点),如果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还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情形:如果销售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增值税应税劳务未提供,也就不存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前提,即销售方还没有形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在此情形下销售方向 购买方收取的赔偿款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例如:因市场行情变化,乙公司不再需要向甲公司订购的产品,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30万元。在此情形中,甲公司实际上没有销售产品给乙公司,收取的30万元赔偿款也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价外费用的特征,因此,甲公司收取的此30万元不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对于甲公司而言,其收到的30万元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对于乙公司而言,支付的30万元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必须注意的是,中对甲公司为生产所订购产品而购进的原材料等货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的说法不一,有人认为可以扣除,也有人认为因没有明文规定故不可以扣除。笔者认为,如果该批货物用于生产非增值税应税货物,而且相关损失30万元已经从对方得到补偿,那么,该批购进货物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已经抵扣的需作进项税转出。

立信版税务会计--消费税会计(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消费税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5.13万元 B.6万元 C.6.60万元 D.7.72万元 2.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3.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品后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 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 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于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他酒的特制白酒 4.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5.自产自用消费品如果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 A.使用该种消费品时缴纳消费税 B.不缴纳消费税 C.移送自用时缴纳消费税 D.销售最终消费品时缴纳消费税 6.在对应税消费品课征消费税时,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对方收取的()。 A.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B.全部价款和增值税,扣除价外费用 C.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增值税 D.全部价款 7.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缴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8.某纳税人自产一批化妆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9.下列项目中征收消费税的有()。 A.进口金银首饰 B.商店销售白酒 C.委托加工烟丝 D.销售溶剂汽油 10.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缴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11.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A.报关出口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B.报关出口者所在地海关 C.报关出口地主管税务机关 D.报关出口所在地海关 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税务会计试卷(答案)

税务会计期末考试试卷(A) 班级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税务会计以( C )为准绳。 A、会计制度 B、会计准则 C、国家税收法律制度 D、财务会计 2、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分为五大税类,有23个税种。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C)。 A、纳税义务人 B、纳税环节 C、征税对象 D、适用税率 3、最能反映征税的深度,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的税制要素是(B)。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收减免 D、纳税环节 4、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的增值税属于(A)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分配型增值税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B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消费税 6、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 C)时交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7、计提营业税的会计分录为(A) A、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B、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C、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8、下列进口货物中实行滑准税的是( C ) A、录像机 B、小轿车 C、新闻纸 D、胶卷 9、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D) A、33% B、30% C、24% D、15%

总结税法上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及会计处理

令人纠结“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及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的描述 视同销售(狭义),是指企业或纳税人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法上要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二、视同销售的分类 增值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所得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视同销售的涉税处理及会计处理 (一)具有销售性质,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作视同销售的行为; (二)不具有销售性质,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作视同销售的行为; (三)不具有销售性质,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增值税作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BOT方式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BOT方式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近年来,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尝试BOT项目,毫无疑问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日臻成熟,其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BOT在道路、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上,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对BOT模式下会计与税务处理作一番分析,旨在帮助实施BOT企业搞好会计核算,合理筹划税收。 什么是BOT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从原理上讲并不复杂,从字面上理解即“建设—经营—转让”,这是一种直接吸收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资金和技术,政府将建设、运营和转让公用部门的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授权给公用专业公司,邀请其投标,经过谈判签订专营合同或协议,经批准某企业获得特许权,筹措资金,在项目所在地成立专营公司,设计并建设该项目。运营一定期限(通常20-50年),并获取一定效益,最后在特许期结束后,将该项目无偿转让给当地政府运营。BOT 模式不仅仅是一个融资的过程,还是长期专业化的过程。在协议的基础上,政府与企业双方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向公众提供经济、高效的服务。 BOT模式的会计处理 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投资经营,企业的目的都是获取利润,BOT模式亦不例外。其经营目标无非是收回投资获取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采用BOT模式主要涉及以下几笔会计业务的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作出原则规定。 一是建造期间的会计处理。建造期间,按照提供建造服务与否分两种情况确认收入:(1)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但无论那种情况,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举例说明如下:

税务会计试题及其答案

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税务会计以()为准绳。 A、会计制度 B、会计准则 C、国家税收法律制度 D、财务会计 2、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分为五大税类,有23个税种。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义务人 B、纳税环节 C、征税对象 D、适用税率 3、最能反映征税的深度,并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的税制要素是()。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税收减免 D、纳税环节 4、如果以当期取得的销售收入减去购入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存货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以此来计算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消费型增值税 D、分配型增值税 5、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为()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增值税+消费税 6、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时交纳消费税。 A、生产 B、完工入库 C、销售 D、售出并收款 7、计提营业税的会计分录为() A、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B、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C、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8、下列进口货物中实行滑准税的是() A、录像机 B、小轿车 C、新闻纸 D、胶卷 9、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 A、33% B、30% C、24% D、15% 10、对于法定减免的所得税,应() A、贷记所得税 B、贷记补贴收入 C、贷记盈余公积 D、不做账务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1、税收的基本特征是()。 A、强制性 B、无偿性 C、有偿性 D、固定性 2、下列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A、年应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商业企业; C、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的非企业性单位; D、年应税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个人;

积分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积分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积分问题,不要被花里胡哨的名称如X钻、X豆、X卡、X点、X 里程等和纷繁复杂的流程如自己兑换、第三方兑换、转换几次之后再兑换等蒙蔽眼睛,就如记住美女需要记住她们的脸而不是天天换的衣服一样(虽然有些美女的脸我们从来没见过,不过可以把我们看到的头的正面当做脸看待也可以),积分问题的”脸”就是对价.盯住开头的对价向后推导,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一、获得积分或接受兑换商品或服务一方 1.盯住积分最开始产生的时候,得到积分的人是不是支付了对价,只要这个人支付了对价,不管转换了多少次、不管是最终谁提供的兑换品,只要是最初得到积分的人兑换了商品或服务,对兑换者来讲都不属于接受捐赠.购买商品或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积分,应当看做支付了对价. 有时候似乎获得积分的人没有支付对价,比如刷信用卡获得的积分.此时也应当认为支付了对价,只不过这个对价比较绕——卖家从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刷卡手续费支付给银联或其他支付机构(这些支付机构怎么分赃这里从略),得到手续费的发卡行给予刷卡人积分.交学费、交医药费刷卡不积分,就是因为这些交易没有手续费. 还有一种情况,似乎也没有支付对价,比如第一次加入某航空公司常旅客计划,航空公司就”赠与”5000积分.我认为这时实际上也应该认为支付了对价——航空公司往往要求累积达到几个航段或积分超出多少时才能兑换,仅仅凭一开始”赠送”的积分是不能兑换的,所以这些积分只是诱饵,只有后续消费才能使用这个诱饵,因此也应当认为支付了对价. 2.如果最初得到积分的人把积分转让给了别人,只要新积分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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