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5-11-11 10:42:28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省建设厅原制发的检测单位资质申请条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类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

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

量手册》。

7、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

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可承担下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检测及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业务。

l、工程材料检测

“五强两比”、钢材化学分析和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建筑涂料、保温材料、粉煤灰、砼物理力学性能、砼外加剂掺合料、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性能以及建筑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等的检

测。

2、工程基桩检测

静载试验、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声波透射法等检测工程桩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

整性及地基承载力。

3、建设工程结构检测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及钢结构无损检测、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及用于装饰工程的

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

5、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

可承担综合性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含智能化住宅小区)的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系统功能效果与相应设备、材料、产品质量检测。

6、民用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可靠性鉴定。

7、建筑门窗检测

建筑门窗三项物理性能(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

8、建筑幕墙检测

建筑幕墙三项物理性能(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

9、建筑热工(节能)检测

墙体保温性能、门窗气密性及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0、市政(道桥)检测

市政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及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

(二)二级:可承担下列建设工程检测业务:

1、工程材料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工程建材检测业务范围(不包括钢材化学分析)。

2、工程基桩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工程基桩检测业务范围(不包括高应变、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

3、工程结构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工程结构检测业务范围。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的检测。

5、建筑门窗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门窗检测业务范围。

6、建筑幕墙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幕墙检测业务范围。

7、建筑热工(节能)检测

同综合一级资质建筑热工(节能)检测业务范围。

三、其它

建筑工程材料“五强两比”是指: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3、砂、石、沥青常规检验;

4、砌墙砖及小型空心砌块检验;

5、砼、砂浆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6、简易土工试验(击实、相对密度、含水率、密度、压实度)。

专项类

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

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持

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

4、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

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

2、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

上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持

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7人。

4、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标

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5、检测单位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同综合一级资质工程建材检测业务范围。

(二)二级:可承担建设工程“五强两比”检测业务。

建设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基桩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基桩检测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高级职称人员分别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

不少于8人。

4、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

业《质量手册》。

7、具有相应检测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

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桩基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

人。

4、具有7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

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同综合一级资质基桩检测业务范围。

(二)二级:可承担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承载力1000kN(1000kPa)以下或建筑物高度24米

以下的基桩静载、低应变法的基桩检测业务。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化学类

专业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8人。

4、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

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

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化学类专业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4、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

《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同综合一级资质室内环境检测业务范围。

(二)二级:同综合二级资质室内环境检测业务范围。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分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通信、自控、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作经历。

3、具有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通信、自控专业各1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

4、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相应检测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作经历。

3、具有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通信、自控专业各1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

4、具有7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

同综合一级资质建筑智能检测业务范围

(二)二级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公共建筑工程、5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通信网络、信息网络、安全防范、综合布线等系统检测业务。

市政(路桥)工程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市政(路桥)工程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结构类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岩土类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

4、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检测单位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净资产5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7人。

4、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7、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一)一级:同综合一级资质市政(道路)检测业务范围。

(二)二级:可承担市政工程“五强两比”、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等检测业务。

三、其它

1、“五强两比”是指: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砌墙砖及小型空心砌块检验,道路人行道砖检测;

5)砼、砂浆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6)土工试验(击实、相对密度、含水率、密度、压实度、液塑限)。

2、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是指:

(1)沥青和改性沥青常规和非常规性能检测;

(2)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空隙率、马歇尔稳定度、浸水稳定度、流值、级配、含油量、标准密度、理论密度、油石粘结性能);

(3)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建筑门窗幕墙(节能)检测单位资质标准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少8人。

4、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5、具有满足相应检测业务开展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二、承担检测业务范围

同综合一级资质建筑门窗幕墙和建筑节能检测业务范围。

附件:申请资质应具备的建设工程检测设备

附件:

检测单位申报资质需具备的检测设备名单

一、建筑工程材料需配仪器设备

(一)综合二级工程建材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钢材类(万能试验机,反复弯曲试验机,引伸计,钢绞线拉力机,松弛试验机);水泥类(净浆搅拌机,胶砂搅拌机,胶砂振实台,负压筛,跳桌,沸煮箱,标准养护箱,比长仪,抗折试验机,恒荷压力机);混凝土、砂浆及外加剂类(混凝土搅拌机,固定式振动台,含气量测定仪,贯入度阻力仪,砼收缩测试仪,混凝土抗渗仪,低温冰箱,标养室,压力机,砂浆搅拌机,砂浆稠度仪,干养室);集料类(试验筛,震筛机,天平,干燥箱,比重计,恒温水浴箱,分析天平);土工类(轻型击实仪,重型击实仪,液塑限联合测定仪,低压固结仪,直剪仪,台式三轴仪);墙体材料类(砖抗折装置,碳化箱,收缩测定仪);防水及涂料类(卷材不透水仪,真空吸水仪,沥青延伸度仪,拉力机,耐洗刷测试仪,淬取仪,粘度计,光泽度仪);化学分析类(酸度计,电磁搅拌器,恒电位仪,铂金锅,碳硫分析仪,分光光度计,火焰光

度计,管式电阻炉,分析天平);电线电缆类(垂直燃烧仪,低温卷绕试验仪,高温压力试验仪,静态曲挠仪);其它类(平板抗折试验机,瓷砖综合变形测定仪,釉面抗龟裂蒸压釜)。

(二)综合一级(工程建材专项一级)建筑工程材料需配仪器设备

在满足综合二级工程建材检测设备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设备:

化学分析类(酸度计,电磁搅拌器,恒电位仪,铂金锅,火焰光度计,分析天平)。(三)工程建材专项二级,需配检测仪器设备:

综合一级工程建材检测设备中,除钢材化学分析和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建筑涂料、保温材料、粉煤灰、砼物理力学性能、砼外加剂掺合料、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性能以及建筑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检测设备以外的检测仪器设备。

二、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砼强度测试(砼回弹仪,碳化深度测定仪,后装拨出仪,钻芯机及芯样加工设备,非金属超声仪);砂浆强度测试(砂浆回弹仪,砂浆贯入仪,点荷仪);砖强度测试(砖回弹仪);砌体强度现场检测(砌体强度检测仪);钢结构检测(金属超声仪,钢筋锈蚀测定仪,·涂层厚度测定仪,焊缝规);其它(经纬仪,水准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碳纤维粘结强度检测仪,应力应变测试仪,屋面渗漏巡检仪(屋面防水检测),钢筋拉拨仪,红外成像测试仪(外墙磁砖检测),冲击波厚度测定仪,建筑物振动测试仪,结构静载试验设备)。

三、建筑门窗三项物理性能(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强度)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门窗综合物理性能试验机;机械力检测装置;角强度测定仪;膜厚仪;常规测量器具。

四、建筑幕墙三项物理性能(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强度)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幕墙综合物理性能试验机;紫外线强度计;紫外线老化箱;拉力机;邵氏硬度计;抗拉夹

具;标准条件养护箱;干燥箱。

五、建筑工程基桩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㈠一级资质要求:

1、静载试验仪器设备

(1)反力设备

加载12000KN以上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及相应油压千斤顶;

加载4000KN以内锚桩横梁反力装置或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及相应油压千斤顶。

(2)测试仪器

全自动静力载荷测试仪和远程加载、观测仪(半自动);数字位移量测传感器。

2、低应变仪器设备

基桩低应变检测仪,加速度或速度传感器。

3、高应变仪器设备

基桩高应变检测仪,不等吨位、整体铸造、高径(宽、

比≥1的重锤。

4、声波接收换能器。

声波检测仪,声波发射换能器、声波接收换能器。

5、钻芯法设备

配备单动双管及相应钻具的液压操纵钻机。

(二)二级资质要求:

1、静载试验仪器设备

加载1000KN以内地锚反力装置或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及相应油压千斤顶,数字位移量测传

感器或百分表,压力表。

2、低应变仪器设备

基桩低应变检测仪,加速度或速度传感器。

七、建筑智能化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信号发生器;示波器;场强仪;监视器;扫频仪;导星器;笔记本电脑;手持电脑;线路

测试仪;万用表。

八、建筑室内环境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一)氡、甲醛、苯、氨、TVOC检测需配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热解析仪;氢气空气一体发生器;分光光度计;甲醛分析仪;温湿度计;测氡仪;大气采样箱;空气压力盒;干燥箱;

电子天平;肥沫流量计。

(二)装饰材料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气相色谱仪;双光束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热恒温干燥箱;

电子分析天平;水分测定仪;小型气候箱;拉力试验机;高速离心机。

九、市政工程检测需配仪器设备

(—)二级要求:

液压万能试验机;电液式压力试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水泥胶砂搅拌机;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电动抗折试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沸煮箱;自动加压混凝土抗渗仪;水泥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测定仪;标准击实仪;震击式标准振筛机;电子天平;多功能电动击实仪;多功能直读式测钙仪;电动多用脱模机;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电热鼓风干燥箱;开口闪点试验器;沥青蜡含量测定仪;沥青针入度仪;沥青软化点仪;沥青延伸度仪;马歇尔稳定度测定仪;马歇尔自动击实仪;恒温冷水槽;

沥青混凝土抽提仪;全自动混合料拌合机;沥青粘度计;水静力天平;卡尺。

(二)一级要求:

除二级检测单位的装备外,还应有下列仪器设备:

移动式取芯机;切割机;真空泵及负压容器;车辙试验机;沥青混合料收缩试验仪;儒变试验机;路面渗水仪;湿轮磨耗仪;负荷轮碾压试验仪;配套的化学试验器皿;沥青脆点试验仪;高温电炉;配套的各种长度计量器具。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卷完整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1 2、重要程度及监督监督控制要求不同的质量控制点,按照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同我们可以分为见证点W 点和停止点H 点。 3、施工时所用的砌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 d。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标准规定取样数量的30 %。 5、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后,填写分项工程报检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评定表。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主体结构应由(D)组织进行验收。 A、项目经理 B、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C、专业监理工程师 D、总监理工程师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B)组织。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 3、当大体积混凝土平面尺寸过大时,可以适当设置(C),以减小外应力和温度应力;同时也有利于散热,降低混凝土的内部温度。 A、沉降缝 B、温度缝 C、变形缝 D、后浇缝

4、工程开工前应由(D)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A、项目经理 B、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 C、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程师 D、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 5、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复验,并经(B)检查认可。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D、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6、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应由(D)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业主 D、施工单位 7、观察验槽的重点应选择在(C) A、基坑中心点 B、基坑边角处 C、受力较大的部位 D、最后开挖的部位 8、暗龙骨吊顶工程下列项不需防腐处理的是(C) A、金属吊杆 B、木龙骨 C、石膏板 D、金属龙骨 9、C30表示混凝土的(C)应大于或等于30MPa,且小于35MPa。 A、立方体抗压强度 B、轴心抗压强度 C、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D、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10、只能用于室内不能用于室外的陶瓷面砖品种是(B)。 A、多孔砖 B、有釉陶瓷砖 C、空心砖 D、无釉陶质砖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附件一: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标准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技术力量 (1)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培训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5)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细度) (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3)细集料(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4)粗集料(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 (5)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立方体抗压强度、稠度、凝结时间、抗冻、抗渗) (6)砂浆(配合比设计、抗压强度、稠度、分层度、抗渗)(7)砌墙砖及砌块(强度等级、抗风化性能〈抗冻性〉、泛霜、石灰爆裂) (8)防水材料(拉伸强度、伸长率、耐热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 4、可扩展的其他检测项目 (1)水泥(烧失量、三氧化硫、碱含量、砌筑水泥保水率)(2)钢材(反复弯曲、冲击、硬度、化学分析、金相) (3)细集料(密度、有机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含水率、压碎指标、石粉含量) (4)粗集料(密度、有机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含水率) (5)混凝土(抗折强度、泌水与压力泌水、表观密度、含气量、收缩、徐变、碳化)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十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二级资质的话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以上就可以了。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一级 (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四)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六)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量手册》。 (七)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二级 (一)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质量行为 1、建设(开发)单位 开发单位资质;开工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以及有重大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报审手续,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责任人及注册师签字,参加地基验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记录,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设计交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等。 3、施工单位 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与配备;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配备;质量检验制度及执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检验,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现场取样、送检;按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等。 4、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与配备;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制及执行,对施工质量实施的监理;对施工企业

的资质、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等。 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 1、勘察方案或勘察纲要、原始记录、勘察报告。依据的技术标准,地基设计等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评价;勘探孔的类型设置、数量、深度、间距;钻探工艺;取土(岩)设备、取样数量、质量;室内及原位测试数量、质量、测试手段;各种原位测试数据、图表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对场地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描述和分析;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桩基设计参数建议值的取值依据、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地基基础方案、基坑工程、降水工程、桩基工程等提出的分析建议以及所需设计参数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变化规律以及土和水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分析评价;建筑抗震地段的划分、场地土类别、场地类型、液化性评价与计算;对特殊性岩土的勘察、取样和测试;对不良地质条件的调查和勘探。 2、设计文件满足强制性标准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结构专业审查要点》的要求。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建筑节能设计;地基基础方案,室内地坪标高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础持力层的确定,桩基础桩型的确定,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基础埋深,地基及基础的计算,沉降变形验算及软弱下卧层的验算,地基与边坡的稳定验算;结构型式的选择,建筑物高度、高宽比,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结构的构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构构件的保护层厚度,构件裂缝宽度及挠度的验算,构件的配筋率,柱的轴压比,抗震墙的轴压比,边缘构件的设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与验收,就是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合同与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与验收标准,及时地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与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程序就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现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的有关内容阐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与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与鉴定每个施工工序与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就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就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就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就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她们就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她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与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与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 在"建筑工程"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就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就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而正确评判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决定就是否达到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间: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间: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基础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 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 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 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该基础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 业主要求。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合格。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doc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是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及时地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和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现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的有关内容阐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草稿

1、检测标准 2、检测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检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和组员组成。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组员: 3、检测仪器设备 4、现场取样制度 建立现场取样制度,授权取样检测人员,委派检测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取样员及监理单位见证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一句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取样,填写委托单,由施工单位取样人,检测单位取样人及监理单位见证人共同签字,此过程需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影响资料,实施检测的人员禁制与取样人员为同一人。检测单位对试件取样的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和检验批抽样的代表性负责,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主要检测项目及内容 原材料检测 (1)水泥检测 水泥取样标准应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中规定要求取样。 取样频次: 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不足此量亦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随机取样,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取样数量:数量不少于12kg。 水泥检验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比表面(有需要时) (2)建筑用砂

执行标准:《普通缓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 取样频次:同产地、同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分别在砂堆上铲除表层后在8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等量试样,混匀,再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取样数量:数量不少于15kg。 砂料的检验项目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云母含量、颗粒级配。 (3)建筑用石 执行标准:《普通缓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 取样频次:同产地、同规格,每400ml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分别在石堆上铲除表层后在16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等量试样,混匀,再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取样数量:常规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40kg,对于有压碎指标的颗粒检测应增加15kg。石子的检验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 (4)钢筋检测 钢筋取样标准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1、GB1499.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中规定要求取样。 取样频次:热带肋、光圆钢筋: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盘条、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 去掉端头50cm后截取试样。 取样数量:力学试验:4支、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5-11-11 10:42:28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省建设厅原制发的检测单位资质申请条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类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 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 量手册》。 7、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 企业《质量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定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一、专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

条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建设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建设工程质量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附件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

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申请表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年月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第一至第八部分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检测机构资质新申请(含增项)、资质延期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板; (2)申报档案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除外)。 ③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④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⑤检测技术人员名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人员)复印件。 ⑥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注:1.以上档案资料,除提供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原件备核,核后即退;2.资质增项、延期的,需提交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现场考核提供),即《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五、本表填写如需加页,应用A4型纸;本表可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

员会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360docs.net/doc/474502139.html,)。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机构公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潭衡高速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一、工程评定资料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XX省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X本》(2005年6月)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4、相关规X和法律 二、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二、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分项工程及子分项JY1 JY2 JY7 分部工程JY3 JY8 单位工程JY4 JY9 合同段JY5 项目JY6 1、一个涵洞分部工程有X座管涵,Y座通道,Z座倒虹吸等,则这个分部 工程中的有X+Y+Z等个分项工程,而不是X座管涵合作一个分项工程。 2、凡分项工程可以直接从JTGF80标准中查表打分的用JY1表评定。无法 直接查表打分的分项工程,可以先用JY7表评分,然后用JY2表评定。

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1、按JTGF80《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 工程和分项工程,尤其是特大桥需要内定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2、大型挡土墙按JTGF80《标准》中6.1.1条判定 3、划分时根据实际的结构部位划分,增加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 子分项工程 4、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 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5、进行评定前应充分做好“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工作,划 分表应根据变更进行修正,防止工程量的遗漏。 四、工程质量评定 A 工程评定程序 1、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子分项)为单元,采用100分制 进行。 2、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4、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 观鉴定进行自检,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一、总则(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型式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专项类是指综合检测机构以外的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 (二)综合类按其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三)专项类按其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4 个专项类别,专项资质不分等级。 【对于建筑防火、建筑施工机具、建筑电梯等由于有其它专门的规定,此标准不再涉及。】 二、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 中的至少 5 大类的检测能力。 (二)综合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检测能力,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中的至少 3 大类的检测能力。 (三)综合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和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 (四)专项类检测机构必须满足 2-1 的基本要求和表 2-2 的必备检测能力。 (五)有关检测能力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件 1. 三、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 (一)综合甲级及专项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住建部批准。 (二)综合乙级、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三)新成立的综合类检测机构需从丙级开始申请。 (四)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7)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及专门要求(具体根据部令等)的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检测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9)近 5 年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需要时) (10)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五)受理及审批程序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给出书面结果。 3、对审查结果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 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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