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禁用药物.

.哺乳期妇女禁用药物.
.哺乳期妇女禁用药物.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物

一、抗感染药物:

链霉素、氯霉素、林可霉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培氟沙星、伊诺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磺胺嘧啶、柳氮磺吡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异恶唑、特比萘芬、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利巴韦林、膦甲酸钠、阿苯达唑、替硝唑、乙胺嘧啶。

二、神经系统药物:

左旋多巴、金刚烷胺、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唑吡坦、甲喹酮、奥沙西泮、氟硝西泮、三唑仑、氟哌利多、氟哌啶醇、氯普噻吨、氟伏沙明、赖氨酸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可待因、尼米舒利、双氯芬酸钠、米索前列醇、萘普生、金诺芬、别嘌醇、麦角胺、羟考酮、丁丙诺啡、吗啡、戊四氮、贝美格、吡拉西坦、他克林。

三、循环系统药物:

地尔硫卓、比索洛尔、丁洛地尔、氟桂利嗪、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非诺贝特、阿昔莫司、培哚普利、福辛普利、西拉普利、比索洛尔、卡维地洛、厄贝沙坦、特拉唑嗪、乌拉地尔。

四、呼吸系统药物:

厄多司坦、喷托维林、氯派斯汀、右美沙芬、倍氯米松

五、作用于消化系统药物:

泮托拉唑、埃索美拉唑、雷贝拉唑、胶体酒石酸铋、米索前列醇、罗沙前列醇、恩前列素、甘珀酸钠、生长抑素、复方铝酸铋、匹维溴铵、托烷司琼、西沙必利、依托必利、茶苯拉明、酚酞、地芬诺酯、次水杨酸铋、复方樟脑酊、马洛替酯、硫普罗宁、非布丙醇、奥利司他、奥曲肽、乌司他丁、柳氮磺吡啶、醋酸兰瑞肽、甲磺酸萘莫司他、雷莫司琼、托烷司琼。

六、泌尿系统药物:

环噻嗪、苯噻嗪、泊利噻嗪、贝美噻嗪、乙酰唑胺、醋甲唑胺、黄酮哌酯。

七、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

茴茚二酮、东菱精纯抗栓酶、去纤酶、非格司亭、西洛他唑、吲哚布芬、伊洛前列醇、氯贝丁酯。

八、激素有关药物:

曲安奈德、雌二醇、戊酸雌二醇、炔雌醇、雌三醇、尼尔雌醇、已烯雌酚、亮丙瑞林、炔诺酮、甲地孕酮、左炔诺孕酮、孕三烯酮、氯地孕酮、羟孕酮、米非司酮、卡前列素、卡前列甲酯、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苯乙双胍、二甲双胍、瑞格列奈、降钙素、卡比马唑、碘化钾。

九、抗变态反应及免疫调节药物:

苯海拉明、曲普利啶、青霉胺、环孢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咪唑立宾、抗人淋巴细胞免疫球蛋白、来氟米特、雷公藤总苷、干扰素α-2a,干扰素β-1a。

十、抗肿瘤药物:

美法仑、异环磷酰胺、雌莫司汀、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尼莫司汀、福莫司汀、白消安、甲氨蝶呤、硫唑嘌呤、氟尿嘧啶、氟尿苷、卡莫氟、替加氟、阿糖胞苷、吉西他滨、丝裂霉素、平阳霉素、柔红霉素、多柔比兴、阿柔比星、伊达比星、长春瑞滨、依托泊苷、替尼泊苷、羟喜树碱、拓扑替康、伊立替康、紫杉醇、他莫昔芬、托瑞米芬、福美坦、依西美坦、氨鲁米特、米曲咗、阿那曲唑、甲羟孕酮、甲地孕酮、亮丙瑞林、戈舍瑞林、曲普瑞林、丙卡巴肼、达卡巴嗪、顺铂、卡铂、奥沙利铂、羟基脲、利妥苷单抗、曲妥珠单抗、门冬酰胺酶、米托蒽醌。

十一、生物制品:

森林脑炎灭活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斑疹伤寒疫苗、霍乱疫苗、伤寒菌苗、伤寒副伤寒甲乙菌苗、伤寒ⅵ多糖菌苗、钩端螺旋体菌苗、冻干鼠疫活菌苗、冻干人用布氏菌病菌苗。

十二、生化制品

降纤酶

十三、维生素、营养与调节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药:

阿伦磷酸钠、伊班膦酸钠、葡萄糖酸锌

药物的乳汁分泌规律与哺乳期用药对策精编版

药物的乳汁分泌规律与哺乳期用药对策 孕产妇安全用药 哺乳期妇女因患病而需服药的情况相当常见。因为几乎所有药物可自乳汁分泌,乳儿的肾脏、肝脏、神经系统发育尚未完善,哺乳期用药需要在保障母体自身安全的同时,又要考虑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对婴儿造成的影响。 一、药物的乳汁分泌规律 药物从母血进入乳腺细胞的机制为经过毛细血管内皮进入细胞外液与细胞膜。分布到到乳汁的药量取决于药物的理化性质、蛋白结合率、母体中的药物浓度及乳汁pH值等。 1.脂溶性高的药物容易分布到乳汁中 脂溶性高的药物,如苯二氮?类镇静催眠药硝西泮、地西泮、奥沙西泮等,可分布到乳汁中,哺乳期妇女禁用。 抗癫痫类药卡马西平脂溶性较高,可通过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哺乳期妇女禁用。 2.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不易分布到乳汁中 只有血浆中的游离药物可进入乳汁,药物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越高,进入乳汁的量越少。因此,哺乳期妇女在选择药物时,应首选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 华法林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但对于乳儿,仍需谨慎观察有无出血症状。(妊娠期使用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妊娠期禁用) 3.碱性药物容易分布到乳汁中,酸性药物不易进入乳汁中 哺乳期妇女的乳汁pH值平均为7.09,相比血浆pH值(7.4)低。对于酸性药物,如青霉素类抗生素,在相对碱性的血浆中更易电离,仅极少量进入乳汁。 对于碱性药物,如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克拉霉素,及四环素类药物米诺环素、多西环素等,容易分布到乳汁中。 二、哺乳期用药对策 1.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 哺乳期用药,应首先考虑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必要性。若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用药的利益大于风险,则应尽量避免用药;在症状可耐受时采用对因治疗,避免对症用药。 2.尽量使用老药避免使用新药

最全药物配伍禁忌表

最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临床上合并使用数种注射液时,若产生配伍禁忌,会使药效降低或失效,甚至可 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一、常见药物配伍禁忌汇总 配伍禁忌指药物在体外配伍,直接发生物理性的或化学性的相互作用会影响药物疗效或发生毒性反应,一般将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的(不多见) 和化学性的(多见) 两类。 1.水溶性维生素+氯化钾注射液 分析:加入强电解质可产生同离子效应、点位中和作用、盐析作用等,使水溶性维生素中的有机酸盐(泛酸、维生素C、甘氨酸、乙二胺四醋 酸等)、有机碱盐(维生素B 1、维生素B 6 等)和羟苯甲酯溶解度降低, 从而自溶液中析出,不溶微粒增加。 2.速尿+多巴胺+葡萄糖注射液 分析:呋塞米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临床上常与多巴胺合用加强其利尿功能,但有报道两药混合后颜色有轻微变化。 建议临床上若病情需要使用这两种药物时,分开使用,也不应连续输注,最好中间输注0.9%生理盐水,即输注顺序多巴胺→生理盐水→速尿。 3.地塞米松+维生素B 6 分析:两药的浓溶液在同一容器中混合可产生混浊或沉淀。维生素B 6为水溶性物质制成的盐,其本身不受pH变化而析出,但可导致水不溶性的酸性物质制成的盐地塞米松磷酸盐等产生沉淀。 4.多烯磷脂酰胆碱+氯化钾 分析:多烯磷脂酰胆碱为澄清胶体溶液,不可与其他任何注射液混合注射,若要配制静脉输液,只能用不含电解质的葡萄糖溶液稀释,严禁用电解质溶液,以免其稳定性遭破坏。 5.维生素C+维生素k 1 分析:维生素k 1 可被维生素C破坏而失效。 使用缘由:维生素k 1 可被肝脏利用来合成凝血酶原VII,IX,X因子,维生素C可参与体内氧化还原及糖代谢过程,增加毛细血管致密性而降

妊娠期用药安全

妊娠期用药安全 孕妇罹患疾病需积极、合理地用药治疗,否则病情发展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然而所用药物又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这种影响程度与药物本身及用药时的胎龄密切相关。 1.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妊娠期妇女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其身体系统会出现一系列适应性的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导致此时的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都可能出现与非妊娠时有所不同。 吸收 妊娠时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使口服药物吸收减慢,达峰时间滞后,生物利用度下降。而潮气量、肺泡换气量增加及局部皮肤、粘膜血流量增加,可使经肺或皮肤粘膜吸收的药物吸收加快并增多。 分布 妊娠期妇女血浆容积增加约50%,体重平均增长10~20kg,体液总量和细胞外液都有所增加,故妊娠期药物分布容积明显增加,此外药物还会经胎盘向胎儿分布。因此,药物同等剂量下,妊娠妇女的血药浓度低于非妊娠妇女,这一影响如果没有其他药代动力学变化补偿,妊娠期药物剂量应高于非妊娠期。 代谢 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是肝脏,而妊娠期肝药酶系统功能变化,使肝脏生物转化功能下降,容易产生药物蓄积中毒。故孕妇在应用经肝药酶代谢的药物需格外谨慎。 排泄 妊娠期肾血流、肾小球滤过率和肌酐清除率均有增加,使药物经肾脏的消除加快,这对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有重要意义。如氨苄西林、红霉素等抗菌药物的血药浓度在妊娠期有所降低,为了达到所需的抗菌浓度,需要适当增加给药剂量。2胎盘与药物转运的关系 胎盘附着于子宫壁上,建立起母体和胎儿两套血液循环,两者互不相通,藉由胎盘屏障进行母体与胎儿间的物质交换。大多数药物以被动扩散的方式通过胎

盘,药物的脂溶性、分子量、离子化程度,母体与胎儿体液中的ph不同都会影响药物的通透速度。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容易透过。值得指出的是,若孕产妇患感染性疾病,感染、缺氧能破坏胎盘屏障,能使正常情况下不易透过胎盘屏障的抗生素变得容易通过。 3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妊娠早期 受精后18天左右为细胞增殖期,此阶段胚胎的所有细胞尚未进行分化,对药物无选择性表现,致畸作用无特异性地影响细胞,其结果为胚胎死亡、流产或成活发育成正常个体,因此在此期间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妊娠3周至3个月是胚胎器官的分化时期,胎儿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及生殖系统相继发育。此时如受到药物影响可能产生形态或功能上的异常而造成畸形。这一时期的药物致畸作用与器官形成的顺序有关:妊娠3~5周,心脏、肠、骨骼、肌肉等均处于分化期,致畸药物在此期间可影响上述器官或系统。如沙利度胺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叶酸拮抗剂可导致颅面部畸形、腭裂等;氮芥类药物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指趾畸形。 妊娠中后期 妊娠3个月之后,器官形成过程已大体完成,而牙、中枢神经系统及生殖系统还在继续分化发育,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上述各个系统。如妊娠5个月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骼生长障碍;服用镇静、催眠等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可抑制胎儿神经活动,甚至影响大脑发育;使用华法林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亡;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4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将药物分为A、B、C、D、X五个级别,A~X级致畸系数递增。其中A级为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如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枸橼酸钾、氯化钾等。B级为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C级为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不良反应,但在人类利用中无对照资

孕妇用药禁忌一览表

孕妇用药禁忌一览表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 )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 类: 对照研究显示无害。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 B 类: 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 类: 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 类: 对胎儿有危害。市场调查或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 类: 妊娠期禁用。在人类或动物研究,或市场调查均显示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属妊娠期禁用药 常用药物的等级标准: 一、 抗组胺药: 扑尔敏(B )、西米替丁( B )、苯海拉明(B )、异丙嗪(C ) 二、抗感染药: 1 .驱肠虫药:龙胆紫(C ) 2 .抗疟药:氯喹(D ) 3 .抗滴虫药:甲硝唑(B ) 4 .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C )、庆大霉素(C )、卡那霉素(D )、新霉素(D )、头孢菌素类(B )、链霉素(D )、青霉素类(B )、四环素(D )、土霉素(D )、金霉素(D )、杆菌肽(C )、氯霉素(C )、红霉素(B )、林可霉素(B )、多粘菌素 B (B )、万古霉素( C ) 5 .其他抗生素:复方新诺明(B/C )、甲氧苄胺嘧啶(C )、呋喃唑酮(C )、呋喃妥因(B )

6 .抗结核病药:乙胺丁醇(B )、异烟肼(C )、利福平(C )、对氨水杨酸(C ) 7 .抗真菌药:克霉唑(C )、咪康唑(C )、制霉菌素(B ) 8 .抗病毒药:金刚烷胺(C )、阿糖腺苷(C )、病毒唑(X )、叠氮胸苷(C )、无环乌苷(C ) 三、抗肿瘤药: 博来霉素(D )、环磷酰胺(D )、瘤可宁(D )、顺铂(D )、阿糖胞苷(D )、更生霉素(D )、噻替哌(D )、柔红霉素(D )、阿霉素(D )、氟尿嘧啶(D )、氮芥(D )、马法兰(D )、氨甲蝶呤(D )、长春新碱(D ) 四、植物神经系统药: 1 .拟胆碱药:乙酰胆碱(C )、新斯的明(C ) 2 .抗胆碱药:阿托品(C )、颠茄(C )、普鲁苯辛(C ) 3 .拟肾上腺素药:肾上腺素( C )、去甲肾上腺素(D )、麻黄碱(C )、异丙肾上腺素(C )、间羟胺(D )、多巴胺(C )、多巴酚丁胺(C )、间羟舒喘宁(B )、羟卞羟麻黄碱(B ) 五、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 1 .中枢兴奋药:咖啡因(B ) 2 .解热镇痛药:乙酰水杨酸(C/D )、非那西丁(B )、水杨酸钠(C/D ) 3 .非甾体抗炎药:吲哚美辛(B/D ) 4 .镇痛药:可待因(B/D )、吗啡(B/D )、阿片(B/D )、哌替啶(B/D )、纳洛酮(C ) 5 .镇静,催眠药:异戊巴比妥(C )、戊巴比妥(C )、苯巴比妥(B )、水合氯醛(C )、乙醇(D/X )、安定(D )、硝基安定(C ) 6 .安定药:氟哌啶( C )、氯丙嗪类(C ) 7 .抗抑郁药:多虑平( C )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孕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常常遇到孕妇或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医生是不是用错药了?其实,没有绝对安全的抗菌药,也没有绝对禁忌的抗菌药。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FDA妊娠期分级标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 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如苯妥英纳、卡马西平等。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例如: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可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种畸形。 二、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特别品种: 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屏障,禁用!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C类。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 2、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 特别品种: 克拉霉素:C类。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对胚胎及胎仔有毒性作用,故妊娠期妇女禁用! 特别提醒: 红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长期使用。虽未证实,但有资料显示: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

.哺乳期妇女禁用药物.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物 一、抗感染药物: 链霉素、氯霉素、林可霉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培氟沙星、伊诺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磺胺嘧啶、柳氮磺吡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异恶唑、特比萘芬、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利巴韦林、膦甲酸钠、阿苯达唑、替硝唑、乙胺嘧啶。 二、神经系统药物: 左旋多巴、金刚烷胺、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唑吡坦、甲喹酮、奥沙西泮、氟硝西泮、三唑仑、氟哌利多、氟哌啶醇、氯普噻吨、氟伏沙明、赖氨酸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可待因、尼米舒利、双氯芬酸钠、米索前列醇、萘普生、金诺芬、别嘌醇、麦角胺、羟考酮、丁丙诺啡、吗啡、戊四氮、贝美格、吡拉西坦、他克林。 三、循环系统药物: 地尔硫卓、比索洛尔、丁洛地尔、氟桂利嗪、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非诺贝特、阿昔莫司、培哚普利、福辛普利、西拉普利、比索洛尔、卡维地洛、厄贝沙坦、特拉唑嗪、乌拉地尔。 四、呼吸系统药物: 厄多司坦、喷托维林、氯派斯汀、右美沙芬、倍氯米松 五、作用于消化系统药物: 泮托拉唑、埃索美拉唑、雷贝拉唑、胶体酒石酸铋、米索前列醇、罗沙前列醇、恩前列素、甘珀酸钠、生长抑素、复方铝酸铋、匹维溴铵、托烷司琼、西沙必利、依托必利、茶苯拉明、酚酞、地芬诺酯、次水杨酸铋、复方樟脑酊、马洛替酯、硫普罗宁、非布丙醇、奥利司他、奥曲肽、乌司他丁、柳氮磺吡啶、醋酸兰瑞肽、甲磺酸萘莫司他、雷莫司琼、托烷司琼。 六、泌尿系统药物: 环噻嗪、苯噻嗪、泊利噻嗪、贝美噻嗪、乙酰唑胺、醋甲唑胺、黄酮哌酯。 七、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 茴茚二酮、东菱精纯抗栓酶、去纤酶、非格司亭、西洛他唑、吲哚布芬、伊洛前列醇、氯贝丁酯。 八、激素有关药物: 曲安奈德、雌二醇、戊酸雌二醇、炔雌醇、雌三醇、尼尔雌醇、已烯雌酚、亮丙瑞林、炔诺酮、甲地孕酮、左炔诺孕酮、孕三烯酮、氯地孕酮、羟孕酮、米非司酮、卡前列素、卡前列甲酯、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苯乙双胍、二甲双胍、瑞格列奈、降钙素、卡比马唑、碘化钾。 九、抗变态反应及免疫调节药物:

孕妇禁用药物一览表

孕妇用药【禁忌】一览表 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FDA )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 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害。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 B 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 类: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 类:对胎儿有危害。市场调查或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 类:妊娠期禁用。在人类或动物研究,或市场调查均显示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属妊娠期禁用药。 常用药物的等级标准: 一、抗组胺药: 扑尔敏(B )、西米替丁(B )、苯海拉明(B )、异丙嗪(C ) 二、抗感染药:

1 .驱肠虫药:龙胆紫(C ) 2 .抗疟药:氯喹(D ) 3 .抗滴虫药:甲硝唑(B ) 4 .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C )、庆大霉素(C )、卡那霉素(D )、新霉素(D )、头孢菌素类(B )、链霉素(D )、青霉素类(B )、四环素(D )、土霉素(D )、金霉素(D )、杆菌肽(C )、氯霉素(C )、红霉素(B )、林可霉素(B )、多粘菌素B (B )、万古霉素(C ) 5 .其他抗生素:复方新诺明(B/C )、甲氧苄胺嘧啶(C )、呋喃唑酮(C )、呋喃妥因(B ) 6 .抗结核病药:乙胺丁醇(B )、异烟肼(C )、利福平(C )、对氨水杨酸(C ) 7 .抗真菌药:克霉唑(C )、咪康唑(C )、制霉菌素(B ) 8 .抗病毒药:金刚烷胺(C )、阿糖腺苷(C )、病毒唑(X )、叠氮胸苷(C )、无环乌苷(C ) 三、抗肿瘤药: 博来霉素(D )、环磷酰胺(D )、瘤可宁(D )、顺铂(D )、阿糖胞苷(D )、更生霉素(D )、噻替哌(D )、柔红霉素(D )、阿霉素(D )、氟尿嘧啶(D )、氮芥(D )、马法兰(D )、氨甲蝶呤(D )、长春新碱(D ) 四、植物神经系统药: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何选择完整版

妊娠期各类抗菌药物如 何选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孕期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常常遇到孕妇或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医生是不是用错药了其实,没有绝对安全的抗菌药,也没有绝对禁忌的抗菌药。例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以在血药浓度监测下慎用。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FDA妊娠期分级标准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 5个级别: A类:在人类有对照组的研究中,证明对胎儿无危害。包括多种维生素,孕期维生素制剂,但不包括大剂量维生素制剂。 B类:动物实验中证明对胎仔无危害,但尚无在人类的研究;或动物实验证明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有良好对照组的研究中未发现此作用。 C类:尚无很好的动物试验或人类的研究,或者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作用,但在人类尚缺乏可利用的资料。很多在妊娠期常用的药物属于此类。 D类: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有危害,但在孕期应权衡利弊,在利大于弊时,仍可使用。如苯妥英纳、卡马西平等。 X类:已证明对胎儿的危险明显大于任何益处。例如:治疗痤疮的异维甲酸,可致胎儿中枢神经系统、面部及心血管的多种畸形。 二、妊娠期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FDA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A类: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三、孕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 1、β-内酰胺类

孕妇用药一览表

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 FDA )颁布的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标准为: A 类:对照研究显示无害。已证实此类药物对人胎儿无不良影响,是最安全的。 B 类:对人类无危害证据。动物实验对胎畜有害,但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或动物实验对胎畜无害,但在人类尚无充分研究。 C 类:不能除外危害性。动物实验可能对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类尚缺乏有关研究,但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 D 类:对胎儿有危害。市场调查或研究证实对胎儿有害,但对孕妇的益处超过对胎儿的危害。 X 类:妊娠期禁用。在人类或动物研究,或市场调查均显示对胎儿危害程度超过了对孕妇的益处,属妊娠期禁用药。 常用药物的等级标准: 一、抗组胺药: 扑尔敏( B )、西米替丁( B )、苯海拉明( B )、异丙嗪( C ) 二、抗感染药: 1 .驱肠虫药:龙胆紫( C ) 2 .抗疟药:氯喹( D ) 3 .抗滴虫药:甲硝唑( B ) 4 .抗生素:丁胺卡那霉素( C )、庆大霉素( C )、卡那霉素( D )、新霉素( D )、 头孢菌素类( B )、链霉素( D )、青霉素类( B )、四环素( D )、土霉素( D )、 金霉素( D )、杆菌肽( C )、氯霉素( C )、红霉素( B )、林可霉素( B )、多粘 菌素 B ( B )、万古霉素( C ) 5 .其他抗生素:复方新诺明( B/C )、甲氧苄胺嘧啶( C )、呋喃唑酮( C )、呋喃妥

因( B ) 6 .抗结核病药:乙胺丁醇( B )、异烟肼( C )、利福平( C )、对氨水杨酸( C ) 7 .抗真菌药:克霉唑( C )、咪康唑( C )、制霉菌素( B ) 8 .抗病毒药:金刚烷胺( C )、阿糖腺苷( C )、病毒唑( X )、叠氮胸苷( C )、无 环乌苷( C ) 三、抗肿瘤药: 博来霉素( D )、环磷酰胺( D )、瘤可宁( D )、顺铂( D )、阿糖胞苷( D )、更 生霉素( D )、噻替哌( D )、柔红霉素( D )、阿霉素( D )、氟尿嘧啶( D )、氮 芥( D )、马法兰( D )、氨甲蝶呤( D )、长春新碱( D ) 四、植物神经系统药: 1 .拟胆碱药:乙酰胆碱( C )、新斯的明( C ) 2 .抗胆碱药:阿托品( C )、颠茄( C )、普鲁苯辛( C ) 3 .拟肾上腺素药:肾上腺素( C )、去甲肾上腺素( D )、麻黄碱( C )、异丙肾上腺 素( C )、间羟胺( D )、多巴胺( C )、多巴酚丁胺( C )、间羟舒喘宁( B )、羟 卞羟麻黄碱( B ) 五、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1 .中枢兴奋药:咖啡因( B ) 2 .解热镇痛药:乙酰水杨酸( C/D )、非那西丁( B )、水杨酸钠( C/D ) 3 .非甾体抗炎药:吲哚美辛( B/D )

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和原则

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和原则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和原则》的内容,具体内容:生病乃人之常情,吃药是必然的,但不同人群吃药注意事项不同,比如哺乳期妇女很多药都不能乱吃,影响宝宝生长。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哺乳期妇女...生病乃人之常情,吃药是必然的,但不同人群吃药注意事项不同,比如哺乳期妇女很多药都不能乱吃,影响宝宝生长。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哺乳期妇女用药禁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哺乳期妇女20个用药禁忌 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生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各种青霉素。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磺胺异噁唑、磺胺密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双嘧啶片、制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这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

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它药物或停止哺乳。服药妈咪如何顺利哺乳 5、灭滴灭。为广谱抗力药,对乳儿的损害尚未肯定,应慎用。 6、氯霉素。乳儿,特别是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沿未健全,若通过乳汗吸入氯霉素,容易发生乳儿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症,应禁用。 7、四环素和强力霉素。这两种药都是脂溶性药,易进入乳汁。特别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受损、珐琅质发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齿发黄,并使乳幼儿出现黄疸,所以也应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药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进入乳汁,应忌用。 9、硫酸阿托品、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婴儿听力降低,应忌用。 10、抗甲状腺甲药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制乳儿的甲状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导致乳儿甲状腺肿和颗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故应禁用。 11、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常有医生将它开给病人抗感冒。哺乳母亲服此药后,可致乳儿呕吐、皮疹和尿潴留,禁用。 12、哺乳母亲患了癌瘤,应停止哺乳。否则抗癌药随乳汗进入乳儿体内

我院抗菌药物妊娠哺乳分级一览表[1]

我院抗菌药物妊娠哺乳分级一览表

说明: 1、FDA孕妇用药危险等级: A最安全: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证明,怀孕前三月的妇女用药后未发现对胎儿危害的证据(在其后6个月中页未见到危害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B比较安全:尚未进行孕妇对照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 C中等安全: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本类药物对胎儿有毒副作用(致畸或死胎),尚未进行孕妇对照研究,但孕妇的用药获益可能胜于潜在危害,因此使用本类药物之前必须充分权衡其对胎儿的利弊。 D可能危险:本类药物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但孕妇用药的获益大于对胎儿危害。例如:母亲处于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且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药物时可考虑使用,并考虑停止母乳喂养。 X禁忌:人体或动物实验证实该类药物有危害人类胎儿的明确证据。妊娠妇女使用该类药物对胎儿造成的风险明显大于服药可能带来的任何益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2、哺乳期用药危险等级: L1:最安全:大量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发现,该药并不显著增加婴儿的副作用,这类药物可能对哺乳婴儿的危害甚微。 L2比较安全:目前对哺乳期妇女用药研究显示,该药并不明显增加婴儿的副作用,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对婴儿有害的证据很小,只是此类研究的数量还比较有限。 L3中等安全:目前还没有针对该类药的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对照研究数据,喂哺婴儿出现不良反应的危害性可能存在;部分研究结果显示有轻微的非致命性副作用。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婴儿的利大于弊后才可使用。没有发表相关数据的新药自动划分至该级别。 L4长期使用:可能危险:有明确证据显示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婴儿会造成危害,但哺乳期妇女用药后的益处大于对婴儿的危害。 L5危害:研究证实对婴儿有明显的危害或者该药物对婴儿产生明显危害的风险较高。在哺乳妇女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 在哺乳期间,妈妈们要注意什么是禁用药物,哪些是慎用药物。否则的话,处理不当会对进行哺乳的婴儿带来诸多不良的影响,甚至带来一些后遗症。以下,我们来看看哺乳期间妇女禁用药物,以及哺乳期间慎用药物。 一,注意慎用抗生素类药物和磺胺类药物 大多数抗生素在乳汁中排泄量不大,但却能不同程度地引起婴儿的不良反应,如: 1.乳母内服红霉素时,特别是通过静脉滴注时,它在乳汁中的浓度比在血液中的浓度高4~5倍,可严重损害婴儿的肝功能。 2.乳母口服常规剂量的四环素,乳汁中的浓度约为血清浓度的百分之七十,可引起乳儿牙齿染黄,影响骨骼发育。常规剂量的氯霉素,乳汁中的浓度约为血液中的百分之五十,可影响婴儿的造血系统功能。 3.乳母肌注常规剂量卡那霉素时,可导致婴儿卡那霉素中毒,发生耳鸣、听力减退及蛋白尿等。乳母内服磺胺类药物也要注意,特别是初产妇,在服用磺胺异恶唑后两周内哺乳时,可使婴儿发生新生儿黄疸。为此,乳母患感染性疾病使用上述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治疗期间,应暂停哺乳,暂以牛乳代

哺。 二,乳母还应注意的慎用药,禁用药物 碘化物或放射性碘剂、硫脲嘧啶、香豆素类药物、麦角制剂以及甲糖宁、阿托品等,都可不同程度地进入乳汁。 三,避免使用各种中枢抑制药 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安定、安宁、利眠宁等。这类药物进入乳汁,常可引起婴幼儿嗜睡、体重下降,甚至虚脱。还应特别指出,六个月内新生宝宝对吗啡类镇痛剂最为敏感,可引起乳儿呼吸 妈妈们在婴儿哺乳期间一定要注意慎用药物和禁用药物的 问题,一切事情都有小心谨慎处理为好。否则,处理不当会给婴儿带来诸多问题。只有万事小心,才能让宝宝健康安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附录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概述鉴于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故在用药前应考虑以下几点 1.1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是绝对安全的 1.2只有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多于对胎儿的危险时才考虑在孕期用药,若有可能,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内应避免应用任何药物 1.3药物对胎儿的作用可能与预期发生在母亲身上的药理作用不同 1.4孕期药物代谢比非孕期明显减慢 1.5致畸药物如细胞毒性药物,只能给予那些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1.6有些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比对母亲要长,如氯霉素 1.7禁止在孕期试验性用药 1.8未在本项目列出的药物并不意味是安全的 2按对妊娠的危险性等级的药物分类 2.1FDA颁布的药物对妊娠的危害等级标准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有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的6个月有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的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动物研究证明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平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后,方可应用 D级:对胎儿的危害性有明确的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因此需要用此类药物)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均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对人、或对人及动物是有危害性的。给孕妇应用这类药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注:1少数药物的危害级别是由某些专家拟定的,在级别字母后附有“m” 2 某些药物,其危害性可因其用药持续时间不同而不同,故标有两个不同的危害性级别。

最全药物配伍禁忌表

. 最全药物配伍禁忌表甚至可临床上合并使用数种注射液时,若产生配伍禁 忌,会使药效降低或失效,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一、常见药物配伍禁忌汇总直接发生物理性的或化学性的相互作用会配伍禁忌指药物在体外配伍,) (不多见影响药物疗效或发生毒性反应,一般将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的和化学性的(多见) 两类。 1.水溶性维生素+氯化钾注射液 分析:加入强电解质可产生同离子效应、点位中和作用、盐析作用等,使水溶性维生素中的有机酸盐(泛酸、维生素C、甘氨酸、乙二胺四醋酸等)、有机碱盐(维生素B、维生素B等)和羟苯甲酯溶解度降低,61从而自溶液中析出,不溶微粒增加。 2.速尿+多巴胺+葡萄糖注射液 分析:呋塞米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临床上常与多巴胺合用加强其利尿功能,但有报道两药混合后颜色有轻微变化。 建议临床上若病情需要使用这两种药物时,分开使用,也不应连续输注,最好中间输注0.9%生理盐水,即输注顺序多巴胺→生理盐水→速尿。 3.地塞米松+维生素B 6分析:两药的浓溶液在同一容器中混合可产生混浊或沉淀。维生素B6为水溶性物质制成的盐,其本身不受pH变化而析出,但可导致水不溶性的酸性物质制成的盐地塞米松磷酸盐等产生沉淀。 4.多烯磷脂酰胆碱+氯化钾 分析:多烯磷脂酰胆碱为澄清胶体溶液,不可与其他任何注射液混合注射,若要配制静脉输液,只能用不含电解质的葡萄糖溶液稀释,严禁用电解质溶液,以免其稳定性遭破坏。 5.维生素C+维生素k1分析:维生素k可被维生素C破坏而失效。1使用缘由:维生素k可被肝脏利用来合成凝血酶原VII,IX,X因子,1维生素C可参与体内氧化还原及糖代谢过程,增加毛细血管致密性而降. . 低其通透性与脆性,加速血液凝固,刺激造血功能。从药理、病理学方面分析,两药合用是有利的。混合后与醌类药维生素k不能配伍原因: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1 k疗效降低。可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致维生素1维生素C6.胰岛素+导致胰岛素失活。C维生素有较强的还原性,与胰岛素混合使用,分析:葡萄糖酸钙7.头孢曲松+分析:头孢曲松与含钙药物(包括含钙溶液)联用有出现头孢曲松钠—钙盐沉淀可导致致死性不良事件。故不宜将两者混合或同时使用,即使内不宜使用含48h是在不同部位使用不同给药方式,且在使用头孢曲松钙药物。氯化钾k+8.维生素1含kK与氯化钾有配伍禁忌,氯化钾可使维生素分析:有报道维生素11 30%多。量下降+α糜蛋白酶9.氨茶碱注+氨溴索注的溶液中可

哺乳妈妈用药注意事项

哺乳期禁用药 1、抗生素及磺胺类。有些抗生素可引起婴儿过敏反应和导致耐药菌株的发生,青霉素类、头孢类抗生素如少量进入乳汁,可能影响乳儿的正常肠道菌群。有些抗生素如卡那霉素和异烟肼给乳母应用后,可以导致婴儿中毒,宜禁用。服用磺胺类药物后,乳汁中药物浓度高于血药浓度,可使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婴儿、早产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或导致新生儿黄疸。四环素可使乳儿骨骼和牙釉受损,氯霉素有引起骨髓抑制和灰婴综合征的潜在危险,红霉素乳药浓度高于哺乳期妇女血药浓度4-5倍,易导致乳儿胆汁淤积性黄疸。喹诺酮类药物可使乳儿产生溶血性贫血。酮康唑、氟康唑能通过吸收入乳、乳汁中药物浓度与血药浓度相近,有可能对乳儿造成损害。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婴儿听力降低,均应禁用。 2、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等治疗焦虑症和睡眠障碍类药物,乳母长期用药可能会对乳儿产生昏睡和乳母停药后的戒断症状,所以乳母在应用此类药物时应停止哺乳。 3、抗甲状腺素药物、抗凝剂、放射性药物、麦角制剂、锂、抗癌药、汞剂等,一般认为在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应禁用。 4、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服用。 5、哺乳妇女应禁止过量饮酒和吸烟,禁用利尿剂(如双氢氯噻嗪、

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泻药。 当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时候,往往只着重考虑药物是否影响乳汁分泌,很少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或者根本不知道哪些药物对婴儿有影响。事实上很多药物可随母亲乳汁进入婴儿体内,众而对乳婴产生作用;尽管有的药物进入乳汁的浓度很低,但对于体稚身嫩的乳婴来说,其祸害甚大。以下药物是哺乳妇女应忌用或慎用的。 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生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各种青霉素。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磺胺异噁唑、磺胺密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双嘧啶片、制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这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它药物或停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物

哺乳期妇女禁用的药物 1.抗感染药物:链霉素、氯霉素、林可霉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培氟沙星、依诺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磺胺嘧啶、柳氮磺吡啶、磺胺甲唑、磺胺异恶唑、特比萘芬、伊曲康唑、两性霉素B、利巴韦林、膦甲酸钠、阿苯达唑、替硝唑、乙胺嘧啶。 2.神经系统用药:左旋多巴、金刚烷胺、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唑吡坦、甲喹酮、奥沙西 泮、氟硝西泮、三唑仑、氟哌利多、氟哌啶醇、氯普噻吨、氟伏沙明、赖氨酸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可待因、尼美舒利、双氯芬酸钠、米索前列醇、萘普生、金诺芬、别嘌醇、麦角胺、羟考酮、丁丙诺啡、吗啡、戊四氮、贝美格、士的宁、吡拉西坦、他克林。 3.循环系统用药:地尔硫卓、比索洛尔、丁咯地尔、氟桂利嗪、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 普伐他汀、辛伐他汀、非诺贝特、阿昔莫司、培哚普利、福辛普利、西拉普利、比索洛尔、卡维地洛、厄贝沙坦、特拉唑嗪、乌拉地尔。 4.呼吸系统用药:厄多司坦、喷托维林、氯哌斯汀、右美沙芬、倍氯美松。 5.消化系统用药:泮托拉唑、埃索美拉唑、雷贝拉唑、胶体酒石酸铋、米索前列醇、罗沙 前列醇、恩前列素、甘珀酸钠、生长抑素、复方铝酸铋、匹维溴铵、托烷司琼、西沙比利、伊托必利、茶苯海明、酚酞、地芬诺酯、次水杨酸铋、复方樟脑酊、马洛替酯、硫普罗宁、非布丙醇、奥利司他、奥曲肽、乌司他丁、柳氮磺吡啶、醋酸兰瑞肽、甲硫酸萘莫司他、雷莫司琼、托烷司琼。 6.泌尿系统用药:环噻嗪、苯噻嗪、泊力噻嗪、贝美噻嗪、乙酰唑胺、醋甲唑胺、黄酮哌 酯。 7.血液及造血系统用药:茴茚二酮、东菱精纯抗栓酶、去纤酶、非格司亭、西洛他唑、吲 哚布芬、伊洛前列素、氯贝丁酯。 8.激素有关物:曲安奈德、雌二醇、戊酸雌二醇、炔雌醇、雌三醇、尼尔雌醇、己烯雌醇、 亮丙瑞林、炔诺酮、甲地孕酮、左炔诺孕酮、孕三烯酮、氯地孕酮、羟孕酮、米非司酮、卡前列素、卡前列甲酯、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苯乙双胍、二甲双胍、瑞格列奈、降钙素、卡比马唑、碘化钾。 9.抗变态反应药物及免疫调节药:苯海拉明、曲普利啶、青霉胺、环孢素、他克莫司、硫 唑嘌呤、咪唑立宾、抗人淋巴细胞免疫球蛋白、来氟米特、雷公藤总苷、干扰素α-2a、干扰素β-1a。 10.抗肿瘤药:美法仑、异环磷酰胺、雌莫司汀、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尼莫司汀、福莫司 汀、白消安、甲氨蝶呤、硫唑嘌呤、氟尿嘧啶、氟脲苷、卡莫氟、替加氟、阿糖胞苷、吉西他滨、丝裂霉素、平阳霉素、柔红霉素、多柔比星、阿柔比星、伊达比星、长春瑞滨、依托泊苷、替尼泊苷、羟喜树碱、拓扑替康、伊立替康、紫杉醇、他莫昔芬、托瑞米芬、福美坦、依西美坦、氨鲁米特、来曲唑、阿那曲唑、甲羟孕酮、甲地孕酮、亮丙瑞林、戈舍瑞林、曲普瑞林、丙卡巴肼、达卡巴嗪、顺铂、奥沙利铂、羟基脲、利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门冬酰胺酶、米托蒽醌。 11.生物制品:深林脑炎灭活疫苗吧、流行性出血热灭活疫苗、斑疹伤寒疫苗、霍乱疫苗、 商行菌苗、伤寒副伤寒甲乙菌苗、伤寒Ⅵ多糖菌苗、钩端螺旋体菌苗、冻干鼠疫活菌苗、冻干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 12.生化制品:降纤酶 13.维生素、营养及调节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药、阿仑磷酸钠、伊班膦酸钠、葡萄糖酸锌。

妊娠期妇女禁用的药物

妊娠期妇女禁用的药物名单 一、抗感染药物: 链霉素、盐酸大观霉素、依托红霉素、琥乙红霉素、氯霉素(妊晚期禁用)、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喹诺酮类抗菌药、磺胺嘧啶(临近分娩禁用)、磺胺甲恶唑(临近分娩禁用)、磺胺异恶唑(临近分娩禁用)、甲硝唑(初始3个月禁用)、伊曲康唑、阿糖腺苷、利巴韦林、伐昔洛、膦甲酸钠、阿巴卡韦、依非韦伦、甲苯咪唑、盐酸左旋咪唑、阿苯达唑、噻苯唑、噻嘧啶、乙胺嘧啶、沙利度胺、司他夫定、奎宁、磷酸氯喹、喷他脒。 二、主要作用于精神和神经系统药物: 左旋多巴、溴隐亭(妊早期禁用)、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磷苯妥英钠、三甲双酮(妊早期)、扑米酮、夸西泮、咪达唑仑、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初始3个月禁用)、奥沙西泮、氟西泮、氯硝西泮、三唑仑、艾司唑仑、扎来普隆、赖氨酸阿司匹林(妊晚期禁用)、贝诺酯、双水杨酸酯、尼美舒利、奈普生、双氯芬酸钠(初始3个月禁用)、舒林酸、吡罗昔康(妊晚期禁用)、美罗昔康、氯诺昔康、萘丁美酮(妊晚期禁用)、依托度酸、塞来昔布、帕瑞昔布、伐地昔布、金诺芬、阿明诺芬、奥沙普嗪、芬布芬、洛索洛芬、甲芬那酸、甲氯芬那酸、吲哚美辛、青霉胺、秋水仙碱、别嘌醇、麦角胺、丁丙诺啡、戊四氮、贝美格、吡拉西坦、他克林、苯噻啶、阿米替林、盐酸丙米嗪、氟西汀、盐酸哌替啶(临近分娩禁用)、盐酸美沙酮、盐酸硫吡醇、甲磺酸双麦角碱、利扎曲普坦、洛美利嗪、罗匹尼罗、齐拉西酮、左乙拉西坦、多奈哌齐。 三、麻醉药与主要作用于骨骼肌系统药物: 氯化筒箭毒碱(妊娠前3个月禁用)、顺阿曲库铵、利鲁唑。 四、主要作用于循环系统药物: 伊布曲特、卡维地洛、美托洛尔(中晚期禁用)、比索洛尔、阿罗洛尔、丁咯洛尔、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辛伐他汀、匹伐他汀、非诺贝特、阿西莫司、氯贝丁酯、普奈洛尔(中晚期禁用)、吲哒帕胺(妊娠高血压者禁用)、尼索地平、尼群地平、非洛地平、马尼地平、阿折地平、赖诺普利(中晚期禁用)、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咪达普利、贝那普利、培哚普利、福辛普利、西拉普利、雷米普利、喹那普利、替米沙坦、佐芬普利、氯沙坦(中晚期禁用)、缬沙坦、厄贝沙坦(中晚期禁用)、奥美沙坦酯、依普罗沙坦、特拉唑嗪、肼屈嗪、盐酸乌拉地尔、利血平、曲匹地尔(初始3个月禁用)、盐酸米多君、前列地尔。 五、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药物: 氢溴酸右美沙芬(初始3个月禁用)、厄多司坦、喷托唯林、氯哌斯汀、非诺特罗、曲尼司特、异丙托溴铵(妊早期禁用)、噻托溴铵(临近分娩禁用)、波生坦。 六、主要作用于消化系统药物: 曲硫嗪、哌仑西平、枸椽酸铋钾、胶体果胶铋、碱式碳酸铋、胶体酒石酸铋、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尼扎替丁、枸椽酸铋雷尼替丁、米索前列醇、罗沙前列醇、恩前列素、甘珀酸钠、吉法酯、醋氨乙酸锌(初始3个月禁用)、泮托拉唑(初始3个月禁用)、雷贝拉唑钠、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奥柳氮钠、复方铝酸铋、匹维溴铵、马来酸曲美布汀、多拉司琼、托烧司琼、雷莫司琼、硫酸镁、甲氧氯普胺、硫酸钠、蓖麻油、欧车前亲水胶、苦参素、苯乙哌啶、复方樟脑酊、硫普罗宁、甘草酸二胺、甲磺酸加酯、乙型肝炎疫苗注射剂、非

孕妇用药禁忌(孕妇禁用药物)

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等级分类表 本表是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而进行危害等级(即A、B、C、D、X级)的分类表。这一分类表便于用药者对孕妇用药时迅速查阅。危害等级的标准是美国药物和食物管理局(FDA)颁布的。大部分药物的危害性级别均由制药常按上述标准拟定的;有少数的药物的危害级别是由某些专家拟定的(在级别字母后附有“m”者)。某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害级别,是因为其危害性可因其用药持续时间不同所致。分级标准如下: 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後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他有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的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威了对妇女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由对胎儿的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对孕妇用药后又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是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他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或在人及动物,是由危害性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一.抗组胺药 二.抗感染药 三.抗肿瘤药 四.植物神经系统药物五.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六.心血管系统药物七.利尿剂 八.消化系统药物九.激素类 一.抗组胺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