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与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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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与开发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将花香丽景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乙方以永生商都物业管理部名义实施管理)。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白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委托管理期限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2月30日止。以后待业委会成立后,乙方与业委会签后续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花香丽景 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 商住 ________________

物业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住宅平方米,营业性公建平方米。

项目的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变更,甲方应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备案。

第二条在本物业建设阶段,甲方前期建设阶段(业主未入驻)甲方提供的内容有:

1、未售出物业甲方按物业管理拂全额缴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乙方管理资金不足,甲方每月补助甲方1000元管理资金

3、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设立专门机构,并委派各岗位的人员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维护、保安等管理工作保证增值。

(三)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

(四)物业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能、垃圾清运等管理服务;

(五)应业主要求进行的室内特约维修服务;

(六)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七)负责与开发单位一道办理交房工作

(八)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与物业买受人约定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五条甲方应在售楼现场将本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等内容进行公示。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的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起始交费时间等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收费标准、交费时间等内容,由乙方按下述标准与物业买受人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住宅:0.5 元/平方米/月;

商业用房:0.6 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住宅改做办公楼用途的,管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

加0.5元;

住宅改做商业用途的,管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增加0.5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区域内停车场(库)的管理由乙方与车位使用人签订

〈〈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双方在车位使用及车位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政府对此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

第八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谿房,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第九条乙方每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和非营业性公建的收支情况;甲方参与支付上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向乙方了解物业服务费用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非营业性公建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取得的经营收益按〈〈楚雄彝族白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非营业性公建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不得改变用途。

第^一条乙方承接物业前,甲方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经查验,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存在问题,甲方在物业正式交付前解决上述存在问题。

第十二条甲方于物业交付前三十天(七天/十天/三十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办公用房。乙方谿物业管理所需的必要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四条甲方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移交给乙方管理,并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本物业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单位的联系方式;

5、本物业的业主资料和产权资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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