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4·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4·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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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三甲乡雷家冲煤矿“4·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4月2日,涟源市雷家冲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3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296号和第75号的规定,2007年4月11日,成立了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牵头,涟源市监察局、涟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涟源市煤炭局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⒈事故单位:涟源市雷家冲煤矿。

⒉企业性质:集体企业。

⒊事故时间:4月2日9时40分。

⒋事故地点:西三煤斗行人上山掘进工作面。

⒌事故类别:顶板。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35.3万元。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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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建设行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时间,地点,发生什么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哪些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施救情况,组成调查组情况,通过什么形式和方式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情况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二)项目投资主体,参加各方基本情况及工作关系 1.建设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投资基本情况 2.总承包单位全称及基本(情况),承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3.分包单位全称及分包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4.监理公司(全称)及基本情况,监理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5.建设工程(项目)政府专项监管部主管部门及对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基本情况 6.项目投资主体与参建各方关系示意图 二,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二)施救情况 (三)人员伤亡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工种 伤害程度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 2. 3. …… …… (二)间接原因 1. 2. 3. …… (三)事故性质 四,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一)主要责任单位全称 违法事实及主要责任认定的表述 1.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2.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

(二)次要责任单位全称 违法事实及次要责任表述 1.责任人姓名,违法事实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2.责任人姓名,违法事故表述,处罚或处理意见. …… …… 六,防范措施建议: 1. 2. 3. …… 七,调查组成员签名 ×××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调查组 职务 调查组 成员签字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 处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分别由相应

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 第二章事故分级 第四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10·13”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10·13”顶板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0月13日20:00左右,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潭煤矿(以下简称龙潭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4.52万元。 受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福建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暂行)》(闽煤安监调查〔20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依法成立由区煤管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总工会、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龙潭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龙潭煤矿“10.13”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于10月15日赶赴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同时聘请3位煤矿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本起事故进行技术鉴定。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技术鉴定及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省能源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年煤炭生产能力117万吨,公司下属4对生产矿井,分布于龙岩市新罗区和永定区境内。其中,在新罗区辖区内1对生产矿井:翠屏山煤矿,在永定区辖区内3对生产矿井:龙潭煤矿、铜锣坪煤矿和昌福山煤矿。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463630192,有效期至2053年01月28日。持有煤矿管理型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MK安许可证字〔2005〕0002,有效期至2020年5月30日。 (二)龙潭煤矿概况 1.基本情况 龙潭煤矿位于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龙潭村,矿区距永定城区40公里。该矿始建于1989年, 1998年10月建成投产,是证照齐全的正常生产矿井,公告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是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一对骨干生产矿井。 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主要开采有童子岩组一段的37#、39#煤层以及三段的5#、6#、20#、23#、29#等煤层。矿井目前分两个生产采区:302采区(-75m和-100m区段)和306采区(-60m和-100m区段)。现矿井有9个工程队伍,生产班组22个。矿井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串车提升,采用电机车运输,两级排水,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

建筑工程事故调查报告

建筑工程事故调查 报告

福建省厦门市某机械公司仓库工程坍塌事故 摘要:厦门市某机械公司厂区在 8月9日下午一栋正在建的两层仓库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了7人死亡、38人受伤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事故发生后,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建筑施工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于8月15日至20日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并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建筑物的坍塌原因进行了检测、分析和鉴定。经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关键词:建筑事故调查处理分析防范 一、事故简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 8月9日下午6时5分 (二)事故发生单位地点:厦门市某机械公司厂区内 (三)事故类别:坍塌 (四)死亡人数:7人 (五)受伤人数:38人 (六)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一)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1959年3月,在厦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魏文雄,注册资本1028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该公司于 7月经过邀标的方式与该机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成立“厦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某机械公司工程项目部”,同时聘任刘远征为该项目部经理,邓力山为该项目部负责人。项目于 9月开工。 (二)建设单位(项目)基本情况:某机械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11月,法定代表人庄青黎,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厦门市双健空调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00万元,香港厦门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军地坪街道高云村,占地面积83亩,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总投资46700万元(其中土建15800万元)。项目设计单位为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三)监理单位(监理)基本情况:监理公司成立于 6月,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彭万远,注册资本100万元,监理工程范围及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总经理张真武,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8月因病住院,由副总经理张文虎主持全面工作。 7月,公司成立某机械公司监理处,采用内部承包形式由公司副董事长朱良平承包经营(每年上交管理费10万元),其业务范围辖区内的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于 6月与福机械公司正式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费为一年42万元,超过一年按每月2.5万元支付监理费。监理公司于 7月组织监理人员进场,9月正式组建福苑酒店项目监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doc

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 =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4)第四层为份土及粉细砂层,场地内普遍分布,层厚4~5m,土质良好。 (5)经深入调查得知该场地原为一南北长70m、东西宽40~50m的水塘。附近餐饮业用户用稻壳作燃料后将稻灰倾倒在塘内,不久塘被填平,还曾用作烧砖窑场。该工程开工前半年多方平整场地修建住宅楼。由于该楼西半部置于原水塘内,东半部位于塘外岸上,塘内外土质突变是造成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受力不合理断裂,从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的主要原因。本人参与下曾提供四个处理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一,将住宅楼五层全部拆至四层,并在四层顶部,加设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东半部场地土质较好,东部四间仍修复至五层。 方案三,保留住宅楼为五层,自上至下拆除基础开裂这一开间,将一幢楼房分成东、西两幢楼。这样处理后,减小了建筑物的长高比.相对增加建筑物的刚度;并使东西两幢楼可以自由沉降。 方案四,暂缓处理,待进一步沉降观测后,再分析处理。 上述四个方案各有利弊。经多次研究讨论,最后采用卸荷处理方案,即将原设计建造的五层住宅楼,全部拆至四层,即采用方案一。后又进一步卸荷,将住宅楼全部拆成至三层。在该住宅楼已使用多年,观察到该按原来筏板基础断裂的裂缝已经稳定,没有再继续发展。住户已放心,消除了忧虑。但由于这一事故处理,拆除两层楼房,损失建筑面积40%。如不用卸荷处理方案,改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场地西半部软弱地基,则可在保证住宅楼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宅楼五层不变。 地基与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耐久性影响甚大。基础或地基的质量事故,常常带来地面的塌陷、各种梁的拉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等。轻则使人对建筑有不安全感,重则影响建筑物的使用,甚至于危及人们的生命。 据有关单位对43起房屋过大不均匀沉降原因调查分析得知,属于设计不周者占21%,属于施工问题者占70%,属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者占9%。由此可见,尽管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注意施工质量,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裂缝,因此,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并对裂缝的产生进行有效的防治,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荷载引起的裂缝:外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结构裂缝一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通过计算分析就可以读出正确的结论。如:矩形楼板板面裂缝成环状,沿框架梁分布,板底裂缝成十字或

煤矿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煤矿安全状况分析报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煤矿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伤亡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部分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可喜局面。全区各类煤矿死亡人数在国家局下达的控制目标范围内,并完成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入了审核发证阶段。这是在国家局和自治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察管理水平的结果。 但是全区各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安全装备水平有待于提高,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杜绝,希望通过安全状况分析,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原煤生产情况 全区原煤生产按原煤产地进行分类,盟、市除乌兰查布市无(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1、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起,死亡6人。2004年未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煤矿经济类型分类

3、按发生事故单位的属地分类 全区共有11个盟、市生产煤炭,发生在各盟、市辖区内的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由图可以看出,我区煤矿事故主要发生起数在赤峰市、乌海市,两市事故死亡人数各占全区死亡总数的25.3%。 从图中还可以看出,乌海市2003年、2004年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在2人以上,其余地区2004年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在1—1.4人之间。 (三)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 按企业分类百万吨死亡率 (四)煤矿事故发生频率分析 2004年,从全区来看,全年共发生69起事故,平均5.3天发生一起事故,其中,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频率为每年一起,一般事故为5.4天发生一起事故。 (五)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辖区原煤产量及安全情况 2004年,各办事处辖区内原煤产量与2003年相比除乌海办事处辖区内基本持平外,海拉尔办事处辖区内的原煤产量略有下降,包头、赤峰办事处辖区内的原煤产量上升,分别增长4235万吨和939万吨,各办事处辖区内原煤产量及同期对比情况。 在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方面,与2003年相比,各办事处辖区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均有明显下降,海拉尔办事处辖区内下降最为明显,下降0.88。包头办事处辖区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0.13。 全区04年控制指标04年实际起数04年实际死亡03年实际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左右,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一、基本情况 堤溪沱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一个重要的控制性工程。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2003年6月,湖南省交通厅批准了凤大公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于同年12月批复了凤大公路项目开工报告。堤溪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凤大公司”),隶属于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为国有独资公司。

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华罡设计院,全民所有制,隶属长沙理工大学。该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施工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称“路桥公司”)。是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下辖28个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单位)。具有建设部 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 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 包交通安全设施”《建筑企业资质证书》,2006年7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路桥公司实行三级管理体制,二级机构道路七公司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具体施工任务。 监理单位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金衢监理公司)。是由45位自然人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煤矿事故反思报告

***煤矿*月份事故反思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兄弟单位的同仁、全矿员工: 我作为***煤矿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今天怀着无比惭愧和内 疚的心情,向在座的上级领导和同仁及全矿员工,对我矿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做一自我反省。 ***年*月*日至*日以来,我公司共发生*起工伤事故,分别为:***事故;***事故。以上*起事故,其中机械伤害事故*起,顶板事故*起,物体打击事故*起。 痛定思痛,反省8起事故的原因 一是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上*起事故,其中有*起存在违章行为,如**队皮带伤人事故,皮带机司机在没有发出开车信号而违章启动皮带,机尾看护工作业前在没有与皮带机司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随意作业,最终导致了一起皮带伤人事故。 二是安全隐患不清除,给伤人事故留下祸根,如**队矸石 伤人事故,作业人员在进行回柱作业时,当班跟班副队长发现回柱作业地点的顶板上有一块煤矸石出现脱层现象,并责令其整改,但现场作业人员对其置若罔闻,视安全隐患于不顾,仍盲目作业,最终导致自身受伤事故发生。 三是危险源辨识不清,是工伤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如**

队矸石伤人事故,工人在打煤帮点柱时,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制度,未清理煤帮浮石,最终导致从煤帮掉下一块煤矸 石,砸在了操作人员的手上,造成了一起顶板伤人事故。 四是员工互保、联保意识极差,致使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发生。如***队冗型钢梁伤人事故,大工和二工虽多次提醒,但受伤人员未认真听取,最终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工作安排不仔细,现场管理粗放,为工伤事故埋下潜在的隐患。如***队皮带伤人事故,当班跟班干部虽然在现场跟班,但没有进行详细的工作安排,最终酿成了皮带伤人事故的发生。 六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特别是现场培训不到位,员工素质偏低,缺乏常规的安全意识,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以上*起事故,均存在现场安全培训不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对新工人在作业现场危险源辨识与排除技能的培训缺少,未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吸取教训、振作信心、亡羊补牢,把安全工作从头抓起 事故已经发生,错误已经铸成,我们已无颜面对上级领导和全矿员工,但我们能从挫折中觉醒,能从失败中振作。痛定思痛,在接 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现场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水平,让每一位员工上安全岗,干标准活。

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21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21”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4月21日8时40分,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公司)2北205转载运输巷维修地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以下简称鲁南监察分局)组织枣庄市安委办、煤炭工业局、公安局、总工会组成大兴公司“4〃21”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枣庄市监察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 1 -

(一)企业概况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成立于2012年11月,为枣庄市直属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光源路,总资产257亿元,员工6590人。省内权属煤矿企业有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枣庄市金庄生建煤矿。泉兴集团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合法有效。泉兴集团设臵了安全监察处,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人,下设3处驻矿安监站,人员16人。安全监察处年初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对所属矿井开展安全检查。 (二)事故矿井概况 大兴公司隶属泉兴集团。矿井于1999年开工建设,2004年投产,井田面积7.5588km2,开采标高为0~-800m,可采煤层为2、3煤层。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2015年核定生产能力40万吨/年。矿井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406m水平配合-613m辅助水平上、下山联合开采。主采煤层为2、3煤层,2煤层平均厚度2.17m,3煤层平均厚度4.79m。2煤层伪顶为泥岩,厚度0.9~1.2m,直接顶为中砂岩,厚度5.9~20.9m,底板为泥岩,平均厚度7.1m。3煤层顶板即为2煤层底板,伪顶为泥岩,厚度0.42~1.7m,直接顶为细砂岩,平均厚度2.4m,底板岩性多为泥岩,平均厚度1.7m,个别为炭质泥岩及细砂岩。工作面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2 -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坍塌事故调查报 告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11月26日19时30分左右,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唐山市鼎祥锰业有限公司30万吨锰系合金项目进行1号矿热炉19.3米标高电极孔及布料管孔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1.4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12月1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古冶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人员参加的“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26’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俊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泽建筑公司)。 俊泽建筑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古冶北寺商业城26号一层,法定代表人刘宝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金795.1万元,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1)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建筑。 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安许证字〔2013〕006124-2/2。公司现有职工25名,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篇一: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质量事故(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调查报告 篇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 A.质量事故发生的地点B.质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

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NPR 仪征工厂工程 基础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NPR仪征工程项目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一、质量问题发生时间: XX年3月19日、23日 二、质量问题发生部位及情况: NPR仪征工厂主厂房Ⅰ区XX年3月16日第一次浇筑的1-B1-C、1-D/1-2~1-7轴、XX年3月20日第二次浇筑的

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调查报告

瓦斯超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通过矿总工与通风科调查,对2015年9月6日早班2088回风巷瓦斯超限汇报如下: 事故经过 1、2015年9月6日11时28分54秒,由于维修地面变压器,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2、39%)。 2、当班瓦斯监控值班人员×××接到井下报警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当班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即组织煤矿安全员、瓦捡员、瓦斯监控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处置方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部署瓦斯排放措施及成立瓦斯排放领导小组。会后,领导小组人员及时赶至事故现场,根据会议要求组织落实瓦斯排放工作. 超限原因 地面变压器故障,停电检修,使2088回风巷局扇停风,导致瓦斯超限。 处理措施 1、由于当班井下无人员作业,瓦检员负责在在地面各入井口站岗,禁止无关人员入井。 2、排放瓦斯启动局扇时,断续点击开关启动局扇,开启时间要短于启动时间,待工作面积聚瓦斯吹散后,再启动局扇,

使风流由里向外整体排放。 3、在排放瓦斯时,瓦检员站在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汇合处靠近新鲜风流侧检查风流中CH4浓度及CO2浓度,并控制在1、5%以下.如CH4浓度超过1、5%就是时,应停止局扇运转,待全风压风流与回风流混合处CH4浓度及CO2浓度降至1、5%以下时再断续点击局扇开关进行瓦斯排放。 4、局扇正常通风后,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CH4及CO2浓度稳定在1、0%以下时,在检查工作面出风口风流中CH4及CO2浓度,如高于1、0%时继续排放,待稳定在1、0%以下,在由里向外逐步检查巷道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及CO2浓度.只有回风流及工作面得CH4浓度低于1、0%,CO2浓度低于1、5%时,才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步恢复供电系统,开始正常工作。 5、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处理结果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采取逐级排放得方法。排放过程由技术矿长×××现场指挥,整个排放工作都有安全员、瓦斯检查员、通风技术员等专业人员配合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瓦斯事故得发生。在全体工作人员得共同努力下,排放工作安全顺利得完成. 防范措施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3·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5日9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 号楼的705A-708aA商铺内一名装修工人在用铁锤拆墙期间受到倒塌 的墙体和砖块砸压后当场死亡。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 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 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 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 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 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2、杨贤万,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赣 县白鹭乡龙富村六组22号,为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王娜,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 乡合荣村枫术村民组,为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承租人。 (二)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装修工程 基本情况及来源 2018年3月20日,王娜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建筑面积368.76㎡,用于经营餐饮业,租期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018年3月21日,王娜与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贤万,通过微信洽谈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 7号楼705A-708aA商铺(下称“事发地”)的装修事宜,双方谈妥 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当天王娜通过微信转帐给杨贤万3万元定金。杨贤万回应“明天(即3月22日)安排工人打墙,要(王娜)早点 开门”。

质量事故反思心得体会_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范文

质量事故反思心得体会_质量事故分析报告范文 几年前,我在一家制药公司担任质量负责人。对公司发生的一起药品生产质量事故, 我至今记忆犹新。 当时,公司生产部为加快生产进度,在洁净厂房和生产设备清洁消毒不彻底、尚未拿 到质量部出具的环境卫生监测报告且未取得QA清场合格放行的情况下投料生产,导致产 出的一批头孢拉丁颗粒微生物限度超标。 事故发生后,公司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商讨对策。我提出,由于头孢拉丁受光照、温度、湿度、水分等影响极易遭到破坏,采取任何灭菌措施都无济于事。但为了减少损失,公司 还是决定把这批物料运到北京进行辐射灭菌。事与愿违,经辐射灭菌后,这批物料颗粒外 观发生显著变化,公司质量部在进行稳定性考察后得出结论——物料必须销毁。这次事故 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如今,我仍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也经常会反思当年那起药品生产质量 事故的教训。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国内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把GMP文件只当作一种形式,一旦 通过认证,便将文件束之高阁,GMP执行不力,直接导致岗位操作的随意,给药品质量控 制带来了较大隐患。 “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这就是说,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单 靠事后把关必然会增加质量风险,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到公众用药 安全。因此,GMP管理的重心应由产品最终检验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在此,我想提 醒同行们,在实施GMP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各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程的培训,严格执行各种GMP文件。尤其是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物料、关键工序,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放行规程, 决不能为加快生产进度而违反规定。要做到不合格的物料不得进厂;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 得流入下道工序;清场或清洁不彻底的生产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待验或监测不合格的生产环 境区域不得投料生产;未经QA放行的任何工序不得继续;不合格成品不得出厂。 新修订的药品GMP今年就要发布施行了,其内容与原版相比有较大变化,对药品生产 企业的硬件、软件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企业,要始终如一地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 能从根本上控制药品质量风险,对公众健康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生产出质量合格的药品。 在当今这个资讯高度发达的社会,不论是制造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要想在日益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 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高度重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否则,将会被市场无情淘汰。因此,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是一个现代成功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4.28”脚手架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东营市东营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4月28日7:05分,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油建公司)在地处东营市东营区的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海欣仓储公司)球形罐区施工工地,对5000m3液化气球罐(编号V0105)进行现场制造(组焊)作业时,发生球罐内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郭树清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对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及落实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赶到事故现场和救治医院,亲自调度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23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4月30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住建委、总工会、东营区政府及中石化胜利油田工程公司QHSE管理处(受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有关负

责同志参加的东营市人民政府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大型压力容器制造、操作平台搭建等方面的5名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胜利油建公司,地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一级特大型综合性施工企业,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注册资本2047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净值76928万元,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500018045062)。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以下简称油建金属结构厂),是胜利油建公司直属的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人单位,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编号TS1210258-2016),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NPR 仪征工厂工程 基础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NPR仪征工程项目部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一、质量问题发生时间: 2005年3月19日、23日 二、质量问题发生部位及情况: NPR仪征工厂主厂房Ⅰ区2005年3月16日第一次浇筑的1-B1-C、1-D/1-2~1-7轴、2005年3月20日第二次浇筑的1-A/1-5~1-8轴。基础短柱拆除模板后,先后发现混凝土基础短柱根部存在蜂窝麻面,其中1-B/1-2、1-C/1-7、1-D/1-4、1-A/1-5轴4个基础短柱根部存在孔洞、漏筋现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三、原因分析 1、由于施工操作人员浇筑混凝土施工时责任心不强、操作技能差,并且未按照操作规程、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对混凝土振捣不够或过振,导致基础混凝土结构出现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现象。 2、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交底后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未认真按技术交底要求落实。 3、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控制频率不够,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未进行跟踪旁站监督。 由于以上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质量事故损失 企业信誉受到损害,同时造成项目延误工期,并造成人工、材料、机械浪费。

五、质量问题责任处理意见: 1、由于刘玉平施工队操作人员对浇筑基础混凝土质量重视不够,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操作水平差,是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造成人工、材料、机械浪费。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刘玉平施工队处以1000元罚款,操作工人罚款200元,现场返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全部由刘玉平施工队自负。并对不符合现场施工质量要求的人员在2005年3月24日前一律清退出场。 2、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文件对相关人员处罚如下:唐志荣因质量管理不到,负主要责任罚款200元;杨风洲因未按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是导致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负组织不力责任罚款200元、刘宗佑负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不到位责任罚款100元、王新国负现场施工过程旁站监督不到位责任罚款100元。 3、通过此次事件的发生,项目部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提高大家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技术处理措施 对主厂房Ⅰ区1-B/1-2、1-C/1-7、1-D/1-4、1-A/1-5轴4个质量问题较严重的基础短柱要求全部砸掉,返工处理。施工前须经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重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其余存在质量问题的基础进行修补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1、将蜂窝处松散的砼凿掉,并将灰浆、杂物等清理干净后洒水

东莞市常平镇莞惠城轨“8·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东莞市常平镇莞惠城轨“8·13”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8月12日上午7时,在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ZH-7标大朗~常平区间左线隧道(GDZK44+275处)联邦国际广场附近的辅道上及绿化带地块地表出现坍塌,塌坑面积约290平方米,坍塌造成该位置给水管及燃气管断裂。2015年8月13日上午10点30分,坍塌位置地面突然再次沉陷,造成已关闭阀门的供水管道断裂,给水及燃气管道断裂长度增加,塌坑约900平方米。此次地面坍塌造成8#施工竖井左线洞内1名普工(辅助设备维修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399.4246万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徐建华书记、袁宝成市长、张科常务副市长、鲁修禄副市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有关部门及常平镇尽快组织做好住户安置、现场警示维护等相关处置工作;会同莞惠城际轨道施工方,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确保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同时,处理情况及时报省政府。2015年8月13日姚康副书记率市安全监管、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赴现场指导救援及处置工作,并召开现场会。 遵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8月16日,东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

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常平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东莞市常平镇莞惠城轨“8·13”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莞惠城际GZH-7标8#施工竖井~常平站段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起止里程GDZK44+050.000~GDZK44+577.000,长527.000米。线路在常平大道下敷设,线间距18.56米,为双洞单线隧道,隧道拱顶埋深约16.1~21.0米,采用设计时速200公里复合式衬砌结构断面。事故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质量事故就是一个物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程度,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那么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1: PO# 发生数量C154344 60 产品代号缺陷描述46118-03 桶头榫槽加工反事故发生工序事故定级柜桶线一级立即纠正措施:将右中闸板导轨垫板B 拆掉,改装在由侧旁上(参照首检样板) 事故发生原因:10 月22 日46118-03 的桶头主板在柜桶线打法式燕尾榫槽时榫槽加工反。原因为1、因榫槽不是左右对称,车间员工未能区分主板的木皮纹理方向所要求对应的榫槽,导致加工反。2、2、首检责任人武稿生也未看清图纸,导致错误未能发现。3、PE 巡检漏验。 事故处理结果 直接责任人:处理办法:请责任单位酌情考核。 管理责任人:

间接责任人: 预防措施:落实首检跟踪责任制,降低看图失误率。提高巡检的频率,杜绝漏检现象 品管QA: 主管确认: 品管经理: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范文2: 公司调查报告 事故 发生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级别: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类别发生时间涉及产品涉及人员 □质量 □安全 □生产 时分) 事故级别发生地点涉及设备

□一般 □严重 □重大 年月日( 1-2-14 原则:1 指 1 个工作日完成D1-D2 内容;2 是指 2 个工作日内完成D3;14 是指14 个工作日内完成D4-D5 内容。事故/问题描述: D1 情况说明 负责人:组长(负责人): 日期: D2 调查小组 小组成员:主管: 部门: 日期:措施内容: D3 临时措施 实施日期:发生过程描述: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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