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探讨

一、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及确认

代保管存货是否确认为企业的存货?笔者认为不能一概否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存货:与该项存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是什么?是否满足所有权和成本可靠确定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企业没有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一类存货)

该情形下代保管存货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在合同约定企业不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情形下,企业对该存货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到期企业必须无条件归还被保管企业。该存货也没有成本需要计量。企业只是根据相互间的保管合同,提供场所和保管劳务,按合同向被保管企业收取一定的货币,保管的具体存货与企业基本不相关,只要该企业有能力保管该项存货。

(二)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二类存货)

该情形下企业应该确认代保管存货为企业的存货。企业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表明企业拥有了该存货的控制权;企业使用了该存货,就付出了使用成本。使用成本是使用代保管存货时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市场购进成本。代保管存货此时满足资产的定义,就应被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二、代保管存货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一)一类存货

1、该类存货没有价值但是有数量。可以对其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收到存货-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返还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也可以选择如下象征性价值法:

采用1元象征价格法,进行核算:对存货按单位和规格型号类别登记数量,其价值登记为1元。有了价值,也可以采用存货和应付账款科目反映该项业务。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货-存货名称 1

贷:应付账款-客户名 1

返还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此情形下需要注意的是:代保管存货由于没有价值或者采用象征价值法处理,该类存货必须与企业的同类存货分开核算,不能统一作为同一类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其发出成本,否则会影响本期核算出的存货的发出成本。

(二)二类存货

案例:

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托,保管A存货1吨,合同规定甲公司可以使用A存货。该存货是甲公司的常用存货。保管期限一个月,2011年1月31日归还乙公司。1日A 存货的单价是1500元/吨,1月2日A存货市场价格变为1000元/吨,该单价一直持续到1

月31日。假设甲公司1月1日消耗了A存货,生产周期为1天。1月31日甲公司在市场采购A存货归还乙公司。为方便分析,假设A存货构成M产品的全部制造成本,1吨M产品实际消耗2吨A。1月31日销售M产品,销售单价是3000元/吨(以上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分析如下:

1、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成本的计量。

1月1日甲公司生产完M产品,M产品的未来现金流量已经产生,并在1月31日得到验证。M产品的成本也已经确定,就是2吨存货A。2吨存货中,1吨存货的购进成本为历史成本1500元/吨,另外1吨的成本是代保管存货的成本。假设企业不存在其他A存货,为满足销售订单需要,需要采购A存货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此时,企业按市场公允价值采购的A 存货成本就是代保管1吨A存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没有规定成本的定义,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中成本定义: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因此得出结论:采用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购进成本是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成本。上例中代保管存货A的成本是1500元/吨。另一方面,我们是否会认为代保管存货A的成本是1月31日的1000元/吨呢?从现金流量的观点看,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成本就是实际付出的1000元。但是,资产应该是“过去的交易”形成的,产品A在1月1日已经完工,使用该存货A的交易与1月31日购买存货偿还乙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交易事项。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笔者认为,1月1日使用代保管存货A的成本就是1月1日基于公允价值基础上的购进成本。

2、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条件

笔者认为,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是有前提条件的。该前提条件应该满足其中之一:(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变化比较复杂,企业在短期间内不能判断存货的价格走势;或者存货A市场呈现价格下跌趋势,企业判断使用该代保管存货能够够从中获利。(2)企业的采购资金不充裕,企业使用该代保管存货可以获得资金融通。(3)存货A非常紧俏,供不应求,企业采购存货A非常困难。

3、与来料加工的区别

代保管存货与来料加工的存货在企业使用前都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但是二者有根本区别:(1)是否可以使用的条款在合同上的约定不同。来料加工存货企业必须使用,该存货是企业加工产品的原料。而企业是否使用代保管存货除了合同约定外,还取决于上文提到的三条判断标准。(2)存货的获利能力不一样。来料加工,通常是加工企业与被加工企业相互约定被加工方支付加工费并配送原材料。来料加工配送的存货没有获利能力,而代保管存货有获利的可能。所以来料加工的存货通常只做数量上的核算,与代保管存货的核算与之有本质上的区别。

4、代保管存货产生的损益处理

就本案例而言,甲公司由于使用代保管存货A,产生了500元收益。500元收益从本质上看是由于存货A的可变现净值发生了变化。企业使用了代保管存货后,代保管存货产生的损失或者收益就与代保管业务分离而不相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因可变现净值产生的损失最终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而产生的收益在没产生损失前提下则不做账务处理。本例中代保管存是一项独立的经济业务,且代保管存货偿还乙公司后必须做账务处理。我们不能笼统地认为该收益500元是产品M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毛利。笔者认为:使用代保管存货产生的损失应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产生的收益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样的处理不是非常合理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表明它是一项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出,确认营业外收入,则表明它是一项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同样的一项经济业务,我们却不能用同一尺

度来衡量,实在是一件无奈的事情。现行会计处理办法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例如: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反之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同样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现金同样是个税纳税者与企业之间的一个代保管业务,却因为税法的强制规定,企业将现金和税款确认为资产和负债。

5、案例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1月1日甲公司使用代保管存货A:

借:存货-A 15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估价) 1500

借:生产成本-M产品1500

贷:存货-A 1500

1月31日甲公司采购存货A:

借:存货-A 1000

贷:应付账款-某客户1000

1月31日甲公司偿还存货A: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估价)1500

贷:存货-A 1500

平衡存货A的账面价值:

借:存货-A 500

贷:营业外收入500

反之,如果产生500元损失:

借:存货跌价准备500

贷:存货-A 500

借:资产减值损失500

贷:存货跌价准备500

三、代保管存货的披露

一般地,企业不需要披露代保管存货。根据重要性原则,如果使用代保管存货产生了较大损益,或者使用了代保管存货跨越了中期或者年度会计所属期,企业则应该披露代保管存货的下列信息:

代保管存货的期初、期末账面价值;

代保管存货产生的溢价、跌价金额;

企业与被保管客户是否产生关联方交易。

四、结论

企业因使用代保管存货会对企业产生损益,该损益本质上属于存货的价值变化产生的。该价值变化表现在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与偿还代保管存货两个时点上。两时点购进成本差额是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付出的代价。

会计信息化库存管理存货核算系统

《会计信息化—库存治理存货核算系统》 实验指导书

目录 实验一《存货子系统》业务流程分析 (1) 实验二《存货子系统》数据处理流程分析 (1) 实验三《存货子系统》功能分析 (2) 实验四《存货子系统》数据字典及数据库设计 (2) 实验五建立《存货子系统》数据库 (3) 实验六《存货子系统》差不多窗口设计 (4) 实验七《存货子系统》软件编程——码表处理 (44) 实验八《存货子系统》软件编程——单表处理 (47) 实验九《存货子系统》软件编程——导入导出处理53 实验一《库存治理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流程分析 实验目的: 分析《库存治理存货核算系统》的业务流程,画出《存货子系统》业务流程图。

实验环境: 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Word软件、Visio软件等。 实验方式: 分组进行。 上机机时: 2机时 实验内容: 1、《库存治理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流程描述。 为了深入了解存货核算与治理的特点,我们首先分析手工条件下存货核算与治理的业务处理流程,掌握存货出库、入库、期末结账、对账以及治理分析的过程。 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在手工条件下,当存货到达企业并办理入库手续后,除了仓库保管员要登记存货数量账外,财会部门也要依照各种凭单(如入库单、验收报告等)登记存货明细账,反映存货增加等经

济业务;当各个部门领用存货时(如生产车间领用材料用于生产、销售部门领用产品用于销售),仓库保管员又要登记存货数量账,财会部门又要依照各种凭单(如入库单等)登记存货明细账,反映存货减少等经济业务;定期编制记账凭证传递到总账子系统,登记总账。此外,还要及时为治理提供各种存货报告,如存货状态报告、ABC存货成本分析报告、超储积压存货分析报告等。下面我们对入库流程、出库流程以及期末结账和治理分析流程进行分析。 (1)存货核算与治理——入库流程分析 当采购部门或者供应商将存货送入仓库,生产部门或者物流部门将生产的产成品送入仓库,入库业务便开始进行了。 ①仓库保管员依据采购订单和打算入库安排,检查供应商送 货及时性,依照事先设定的送货接收标准,判定是否收货。 ②假如能够收货,仓库保管员编制收货凭证,并将收货凭证 和质检抽样存货移入质检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③假如质检合格,将质检合格存货退返仓库,进行库存移库 操作,并编制验收报告。 ④将验收报告传递给仓库和财务部门。 ⑤仓库保管员依照验收报告和收货凭证编制入库单。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共104页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但是特种储备物资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生产则不是企业的存货,还有为能建造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准备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则不是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形态存在) 2、流动性较强(处在不断的购买、耗用、销售之中) 3、存货具有时效性(长期不销售或耗用成为积压物资、就会造成废弃、或者降价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存货的分类。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属于存货的科目 ①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 ②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③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如桶、箱、瓶、坛、袋、罐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④低值易耗品——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⑤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⑥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⑦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库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品,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 ⑧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差额 ⑨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0委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1受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的商品(包括代销国外的商品) 12存货跌价准备――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1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制造业存货的分类

存货的账务处理

下面列举JC公司的存货业务进行存货的账务处理 资料:JC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该公司有三千多种电子产品,该公司产品可直接对外销售,也可加工成品对外销售。其中一种产品MCX一月至四月的销售量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一月销售量二月销售量三月销售量四月销售量销量合计 MCX 个2000 2500 2100 1800 8400 1.5月1日仓库部门交来一张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 日期产品名称单位账上数实际数最低库存量5月订单量请购事由 2009年5月1日MCX 个2000 2000 2100 4500 库存低于最低库存量 附注:最低库存量的计算:最低库存量=(2000+2500+2100+1800)÷4=2100 2.采购部门受理了仓库部门的采购申请单,与供应商DS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供应商:DS公司合同号:20090501-23 序号日期产品名称单位采购数量不含税单价运输费备注结算方式 1 09年5月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2 09年5月1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3 09年5月29日MCX 个2600 5.00 150 —月结转账 4 合计—— 6600 — 350 —— 总共采购6600个,分3批运送。 3.月底仓库部门交来一份产品出入库报表: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出库数量单位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个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个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个3100 个车间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含税单价金额出库数量不含税单价金额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 16000.00 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5.00 7500.00 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5.85 15210.00 ———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5.00 15000.00 3100 个车间 合计6600 —— 38610.00 7500 — 38500.00 —— 4.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产品报表编制销售报表: 5月初MCX不含税单价为5.50元。该企业按照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探讨 一、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及确认 代保管存货是否确认为企业的存货?笔者认为不能一概否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存货:与该项存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是什么?是否满足所有权和成本可靠确定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企业没有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一类存货) 该情形下代保管存货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在合同约定企业不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情形下,企业对该存货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到期企业必须无条件归还被保管企业。该存货也没有成本需要计量。企业只是根据相互间的保管合同,提供场所和保管劳务,按合同向被保管企业收取一定的货币,保管的具体存货与企业基本不相关,只要该企业有能力保管该项存货。 (二)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二类存货) 该情形下企业应该确认代保管存货为企业的存货。企业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表明企业拥有了该存货的控制权;企业使用了该存货,就付出了使用成本。使用成本是使用代保管存货时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市场购进成本。代保管存货此时满足资产的定义,就应被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二、代保管存货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一)一类存货 1、该类存货没有价值但是有数量。可以对其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收到存货-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返还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也可以选择如下象征性价值法: 采用1元象征价格法,进行核算:对存货按单位和规格型号类别登记数量,其价值登记为1元。有了价值,也可以采用存货和应付账款科目反映该项业务。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存货损失账务处理

存货损失进项税转出: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很重要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免会发生各种情况的存货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而存货损失是否可以作进项税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心问题是正确区分和判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这个问题明确了,才能正确处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及进项税转出。因而,对“非正常损失”界定更为重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那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哪些存货损失属于增值税规定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呢?首先,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贵公司存货发生价值减少,实际货物并未损失,这种情形也理解为“价损”。价损的原因不是企业本身所能把控。如,前几年国家就规定停止使用的“塑料餐盒”,因此,其所发生的损失,不应界定为是管理不善,其进项税额无须做转出的处理。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二,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三,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存货损失怎样进行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2、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录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 录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帐务清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明确商品管理责任,加强商品安全,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2.库存商品管理范围: 包含存放在仓库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五金材料及辅助材料、门店样品、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借出商品、返厂维修或换货商品等无实物但商品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蓝字未达帐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并下库尚未运输的商品,顾客已

交款尚未提货或送货商品、寄放商品等有实物但所有权不属于公司的红字未达帐商品。 3.库存商品管理的要求: 库存商品是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进销存的所有业务流程和《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盘点制度》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库存流转的所有单据必须按《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的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必须确保单据流和物流同步,让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便于业务部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发现信息流和物流不同步,导致盘点差错、商品短少,与供应商帐务不符,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对直接经办人和直接上级给予相应处分。 凡仓库必须对所有商品建立仓库卡片帐,仓库保管员对 商品的进出认真登记,以动态地、准确地反映仓库实物的变化情况。 凡我公司作为促销送给顾客的赠

品,一律按赠品流程进行管理,仓库和门店视同商品进行保管,承担实物保管责任,不得随意发放赠品。盘点时,赠品单独编制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注明“赠品”字样。对私分、瓜分赠品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私自将公司商品私自借给他单位、个人或将商品借给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使用。未经最后一道环节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私自将公司有问题商品变卖处置,否则视同挪用公司资产处理,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对直接经办人给予开除处分,直接上级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仓库存放的商品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卡片帐。入库时按供应商送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数量,如有质量要求,应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出库时按领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准确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第四章存货 (Inventory/Goods on hand) ●4.1存货概述 ●4.2存货的计量 ●4.3原材料的核算 ●4.4其他存货的核算 ●4.5存货清查的核算

4.1存货概述 ●4.1.1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注意:存货与固定资产的区别 ●4.1.2存货的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1.3存货的内容(P54)

4.1.3存货的内容 ●原材料(material) ●在产品(goods in process) ●半成品(partly finished goods) ●产成品(finished goods) ●商品(merchandise/article) ●包装物(packaging material) ●低值易耗品(low cost and short-lived article)●委托代销商品(merchandise saled on behalf of others)

4.2存货的计量 ●4.2.1存货的初始计量 (1)存货成本的分类(P55) (2)存货成本的构成及其实务应用 存货的来源不同,其成本的构成内容不同。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等自制或需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支出构成。具体原则(P55) ●4.2.2发出存货的计量(按实际成本计价) 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4.2.3存货的期末计量

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存货损失的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 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耗主要有两种原因:(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前者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后者在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计入“管理费用”。但是“自然灾害损失”,必须是“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事后有证据”的损失。对于原因不明的损失,只能归于“管理不善”,计入“营业外支出”。 一、税收事项: 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处理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为属于责任单位管理上的原因,国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税款的损失,因此这部分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是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根据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管理费用”中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须作纳税调增,而“营业外支出”中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不用作纳税调整。 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存货盘点表,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残值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

存货的核算及案例

1. 存货的概念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的定义是:存货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于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库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会计报表中的存货数字就是这几个项目相加得出来的和。一般来说,存货占工商企业流动资产的50%~70%,是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资产准备,而且,还直接影响企业的收益。所以,会计上特别注意存货的核算。 2. 存货的特点 与其他资产相比,存货具有如下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 (2)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公司中的存货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之中,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 (3)存货具有实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在正常的生产活动下,存货能够有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或销售的存货,就有可能变为积压物资,或不得不降价销售,从而造成公司的损失。 3. 存货的内容 不同公司中的存货内容是不一样的。通常意义下的存货会被人理解为仓库里尚未出售的商品,包括原材料等。其实,不同公司对存货的界定是不一样的。例如从事制造业的公司的厂房、设备等,都按固定资产处理,而房地产公司的许多待售的房屋,则应视为该公司的存货。

存货中的会计问题主要有两类:一是确认问题,二是计价问题。确认问题涉及何时将存货记录在本公司的账上。一般的标准是存货所有权的转移,即凡是所有权转入本公司,无论存在何处,都属于本公司的存货。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项目反映的是公司当前所拥有或控制的存货数量。存货的计价很有讲究,首先是收入存货的成本,其次是发出存货的成本与期末存货的成本。 4. 存货的种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可分为3大类: (1)在一般营业过程中,为提供销售所保有的资产(商品、产品); (2)供销售用,但尚未成为一个完整的产品(在产品); (3)生产时,直接或间接消费的资产(原料、消耗品)。 5. 存货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 属于企业存货范围的内容很多,不同种类、不同内容的存货各有其不同的作用和管理要求。为了便于不同存货的管理与核算,对于企业的存货应按其不同作用、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如“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不同形式的存货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但相对于企业的其他各项资产而言,不同的存货又具有类似的性质。为便于分析企业资产结构、分析企业资产的流动性,一般把不同形式的存货合并计算存货总额后,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存货”项目反映其净值。

企业存货会计核算问题浅析

企业存货会计核算问题浅析 摘要:存货的核算在一个企业会计核算中是不可或缺的部分,由于存货的复杂多样就会导致在核算中经常会出现存货入账价值错误,存货发出处理随意、混乱等问题,所以就需要对企业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实务处理加以整理,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存货的核算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恰当地判断存货的确认范围,公允地选择存货的计量基础和入账价值,真实完整地记录和披露存货的收人、发出、结存等会计信息。因此,本文旨在对企业存货会计基本原则及其他理论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基本原则存货会计 一、几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分析 (1)个别计价法。这种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分批发出存货的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和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和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做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并且采用这种方法极易被用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如果营运不佳,估计利润不高,管理人员就会高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润,或以相反的方法降低利润。企业中一般不能互换使用的存货、或为特定的项目购入、或制造单独存放的存货、以及购入批次少、容易识别、单位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中,一般采用个别计价法。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均可使用。 (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也称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月购进存货数量作为权数来确定本期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这种方法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比较方便。但只能在期末确定存货成本,无法随时从帐面上提供存货的结存金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下才可用。 (3)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根据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的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存货的发出和结存进行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的,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企业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在物价持续上涨情况下,采用此法使存货发出成本降至最低,从而使账面利润虚增,导致资本分派过度,对企业的长期经营不利。经营活动受存货形态影响较大或存货容易腐烂变质的企业,一般采用先进先出法,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相等。 二、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的影响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对企业损益的计算有直接影响。表现在: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期末存货计价(估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低,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计价如果过高,当期的收益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②存货计价对于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数额计算有直接影响,包括流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等项目,都会因存货计价的不同而有所不同。③存货计算方法的选择对计算所得税费用的数额有一定影响。因为不同计价方法对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当期利润数额的确定。存货计价方法是因为物价变动而产生的。若存货进价固定不变,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将失去存在的必要。对各种存货计价方法的评价也要以物价变动为背景。下面以物价上涨为前提,比较几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 1 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存货报废的账务处理

存货报废的账务处理 存货作报废处理,账务如何处理1 月底进行仓库盘点的时候,很多货物都是存货,已经没办法销售出去了,公司决定报废处理,请问下记账要怎么记? 报废要报批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先找税务师事务所出个损失鉴定报告。 根据鉴定报告确认的损失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 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 2、所得税方面 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扣除。 二、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某内资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06年不包括以下经济业务的情况下的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应交增值税金已足额上交,其它会计资料反映情况如下: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万元;因仓库保管员王某放松责任心,导致仓库原材料被盗,经盘查,材料账面价值为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意外火灾造成库存产品全部烧毁,该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金额40万元。已知全年总计耗用存货金额500万元,全年生产成本金额800万元;12月份盘亏一批8月份购入的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盘亏金额为9万元,查明属于定额内自然损耗;以上材料进项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材料,该企业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1.存货跌价准备只影响计税所得额,即调赠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并不影响会计利润额,故不必作调账分录; 2.被盗材料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由王某赔偿2万元,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管理费用38059.50 其他应收款———王某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8059.50 3.被毁产成品的进项税转出额=(产成品的损失金额×全年耗用存货金额÷全年生产成本金额)×适用税率=(40×500÷800)×17%= 4.25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贷:产成品4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2500 2006年12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 借:营业外支出442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442500

存货会计处理 存货管理 成本会计

存货 (严建林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引言 本文旨在通过对存货的学习总结,梳理出存货在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式、存货的管理,包括存货会计处理的5个方面、存货的最优订货模型,涉及注会教材的注会第三章存货、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五章债务重组、第十二章财务报告以及注会教材财务成本管理第十六章产品成本计算、第十七章标准成本计算和税法第二章增值税、第三章消费税等相关内容。 存货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模型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可以自制也可以外购还可以通过交换、投资人入股等方式取得。存货的会计处理涵盖有关存货的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按先后次序,可以分为5个方面,第一步是取得时的存货处理(含六种取得方式),第二步是存货的出货处理,第三步是存货的期末计量,第四步是存货的减值处理,第五步是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在第一部分进行逐一分析。 存货管理作为企业财务营运资本管理的一部分,由于存货的资金相对较多,管理的好坏能够使企业减少资金占用,节留出更多的现金流量用于投资客获取更大的收益,与此同

时可以减少因缺少存货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导致客户流失等等。因此,存货的管理不仅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还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需要灵活运用。 一、存货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时的存货处理 取得存货方式包括:○1直接购入取得、○2委托加工取得、○3投资者投入取得、○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5债务重组取得、○6提供劳务取得、○7自制取得、○8捐赠利得存货取得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这里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三个部分组成。使存货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则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按照定义入库后的仓储费用不能计入存货成本,但是入库之前必要的仓储费用计入成本。存货的计量采用成本计量所说的是采用实际成本计量,本文对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了整理。会计教材上的计划成本法所指的是财务成本管理教材上的第十七章标准成本核算方法,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或产品成本差异(这科目在新准则下没有找到)进行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包括材料价格差异、材料数量差异、直接人工工资率差异等二级科目,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只有调整为实际成本,才能做为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售价金额核算方法也是同样,只

存货计价方法对公司会计核算的若干影响

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是否对企业期末拥有价值的真实性具有重要而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企业的期末存货价值进行计算,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发出存货的计算方法却有很多,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状况有着直接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存货估值和企业报告利润,并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一系列方面。因此,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也是企业制定其会计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层面,任何企业都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在法律规范准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存货计价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而我们的本次研究过程也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来展开的。 1.存货计价方法简介及其比较分析 企业存货是企业自身的一项重要资产。它主要包括库存产品、原材料、在生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存货是不断处于流动变化中的,而存货的实物流转顺序与其成本流转顺序也是不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只需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来明确库存成本和已发出的存货成本即可。这样,企业就需要依据一定的成本流转假设,来实现期末存货和发出存货之间的成本分配,而这也就是所谓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在这一方面,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对存货计价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调整。而根据这一准则的规定,当前国内企业所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等。下面我们将对这些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简要比较与分析。

在各存货计价方法中,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一存货流转假设为基础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其存货比较接近于新购入的存货成本。而后进先出法则与前者相对,是指以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基本假设前提来进行存货计价的方法,其特点是发出存货的成本比较接近于当前的市场价格,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先出法可以较准确的表现企业业绩,同时方便企业进行评价考核。个别计价法则是以每一存货的实际成本为基础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这一方法能够准确衡量存货成本情况,比较符合现实,但其缺点是工作量巨大,一般不适合于大中型企业采用。而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则都是以加权平均数的形式对存货进行计价管理的方法,由这两种方法计算的存货成本受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它们计算的结果通常既不能与当期销售利润相配比,又难以反映物价变动的现实因素,因此缺点也较为明显。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中以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相对较为合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得到广泛运用的情况下,这两种计价方法在实际运用中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下面我们将首先介绍存货计价方法对会计核算过程的一般影响,而后再将深入研究比较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 2.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比率分析比较指标的影响 企业流动比率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是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之一,其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企业采 用先进先出法所确定的存货期末价值大于采用后进先出法所确定的存货期末价值,则相同企业由于这两种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得出的流动比率的值就不同,从而债权人对该企业就会作出不同的决策。 根据前文介绍,企业采取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税收负担等重要方面均产生影响,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资产

【精品】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 务处理

存货的核算及会计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材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 但是特种储备物资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生产则不是企业的存货,还有为能建造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准备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则不是企业的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形态存在) 2、流动性较强(处在不断的购买、耗用、销售之中) 3、存货具有时效性(长期不销售或耗用成为积压物资、就会造成废弃、或者降价处理,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存货的分类。 1、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属于存货的科目 ①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 ②原材料——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 ③包装物——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如桶、箱、瓶、坛、袋、罐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④低值易耗品——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周转使用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⑤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⑥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和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⑦库存商品――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库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品,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 ⑧商品进销差价――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差额 ⑨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0委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11受托代销商品――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的委托代销的商品(包括代销国外的商品) 12存货跌价准备――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1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制造业存货的分类 ①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企业通过采购或其他方式取得的,经加工后可以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原料和主要材料。 ②辅助材料:指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经加工后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材料。 ③修理用备件:指为修理本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所专用的工具:齿轮、阀门、轴承、等备件。

存货会计处理

存货 一.存货的成本构成: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通过购买的存货的成本由A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通过经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由A采购成本,B加工成本以及C其他成本构成。 A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保险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B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薪酬)和制造费用C其他成本指除AB外使存货达到现状的其他支出 无助于使存货达到现状的非正常消耗(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消耗)不能计入存货成本,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2.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1. 先进先出法 2. 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单价=(期初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期 初数量+本期收入数量) 期末成本=期末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本期发出成本=期初成本+本期收入成本—期末成本 3. 移动加权平均法 4. 个别计价法 3.原材料 1.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成本为采购成本)的核算 1) 购进原材料 在途物资用于先付款后收到材料情况的核算借:已付款的实际成本贷:入库实际成本 原材料借: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1 货款与材料同时入库,一般纳税人原材料和应缴税费分开,小规模纳税人不分 2 先付款,先计入在途物资,后转入原材料 3 先收到材料,可先不做帐等账单到后再做同1);若月底没有到账单先估计做。上月末,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下月初相反。收到账单后再做同1)。 2) 原材料发生短缺 1 合理损耗计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2 少发货则按实际到货数量做账,若已付全款则冲减应付账款 3 有责任人的,借记“其他应收款” 4 意外灾害或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购进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途改变时,应冲减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费(进项税额转出)

存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存货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库存商品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库存商品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 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 农、林、牧、渔业)可将本科目改为“1405 农产品” 科目。 小企业( 批发业、零售业) 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生产的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对外销售产成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按照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购入的商品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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