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

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进行日常考核,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和聘期综合考核。

3.负责对专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

4.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职责

1.参与集团公司、公司或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立项与计划编制,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验收。

2.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或参与制定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方案或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计划实现阶段发展目标。

4.培养后备人才。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应培养2-3 名后备人才,并签订培养协议。

5.开展技术讲座。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讲座每年不少于30 学时,专家不少于15 学时。

第三章选聘

第十条选拔范围

各单位(部门)选派到炼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油气储运、机械、信息工程、安全环保等工程类岗位上从事科技研发、技术把关和技术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内专业分公司、公司本部海内外分公司(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公司总部机关技术管理部门领导不参加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的选聘。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不参加公司专家的选聘。

第十一条基本条件

热爱石油工程建设事业,遵纪守法,学风朴实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职称,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与学术

水平;距法定退休年龄3 年及以上,身体健康;岗位工作对从业资格有要求的,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并且具备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一)在制定重大石油化工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建设、科技规划等工作中,为重大决策提出科学依据或重大技术改革措施,经实践证明具有显着经济效益者。

(二)承担国家、集团公司或公司级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大中型科技项目课题长,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进展者。

(三)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先进科技成果中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做出突出成绩的关键技术组织者。

参评技术专家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成果、论文(论着)要求(详见附件1-2)。

第十二条选聘程序

(一)单位(部门)推荐。

1、个人报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自愿报名,向所在单位(部门)申请。对技术专家岗位有要求的,推荐人选原则上在设岗单位(设岗项目或设岗的专业领域)产生。

2、单位(部门)推荐。各单位(部门)按照参评条件、推荐指标等要求择优向公司推荐参评人选。

(二)资格审查。公司人力资源处对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

1、专业组评审。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所属的专业组,按技术专家岗位对参评人选进行选拔评审(若无合适人选,岗位暂可空缺)。按照个人述职、提问与答辩、评价打分和投票表决等程序工作。

(1)听取个人述职。参评人员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围绕本人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以及在工程或科研项目中开展工作的思路等进行简要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10 分钟。

(2)提问与答辩。评委结合参评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结合承担或参与项目的技术关键

点,选择前瞻性或攻关难点等问题提问,请竞聘人员回答。时间每人不超过5 分钟。

(3)评价打分。由专业组指定的主审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材料及了解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各位评委结合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答辩等情况,对照量化评价标准(附件3),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价打分。

(4)投票表决。根据量化考核排序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限额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超过专业组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2、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专业评议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在听取人力资源处工作汇报和专业组评审汇报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与评价,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同意”票数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的人员为通过人选。

第十三条评审结果公示。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选,按照总部机关和基层单位两个层次进行同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3 天。

第十四条审批与聘任。将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报公司审定。

经公司审定的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聘书,实施聘任,每

届聘期三年。

第四章增聘及解聘

第十五条增聘

技术专家需增聘的,由公司依据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原则上按层级递进原则选拔。技

术专家聘期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届同级或高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但可参加下届低级别技术专家的增聘。

第十六条解聘

1.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并不得参加下届任何级别技术专家的选聘: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盗卖技术成果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罚,或违纪并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技术专家的。

2.技术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解聘,但可参加下届同级技术专家的选聘:(1)承担的项目(课题)未通过评审验收的。

(2)借聘到公司以外单位累计工作半年及以上的。

(3)年度业绩考核低于70 分的。

第五章培训与使用

第十七条技术专家的培训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的,突出实用性和前瞻性。

第十八条公司适时选派技术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考察,帮助其了解本专业领域

技术发展动态,丰富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每年召开一次以科研成果发布、新技术推广经验

介绍、生产适应性分析等内容为主题的学术、技术交流会,汇报成果,探讨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积极引导公司技术专家参与本单位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及论证工

作,为技术专家开展科技咨询、项目论证、解决技术难题等活动创造条件,力争在本专业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二十条技术专家的职务

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副处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正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专家在聘期内可担任正科级及以下技术管理职务,但不得担任非技术类行政管理职务或副处级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

第六章待遇

第二十一条岗位津贴

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和专家的岗位津贴标准如下:首席技术专家5000元/ 月,高级技术专家4000元/ 月,专家3000元/月。

第二十二条技术专家自聘任的次月起享受岗位津贴,按月预发80%,年底依据考核结果兑现。技术专家津贴暂由技术专家所在单位垫付,年底公司据实结算,费用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虽已聘为公司技术专家,但已享受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技术专家津贴的,专家津贴标准按就高原则核定,不重复享受。聘期届满或聘期内解聘的,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技术专家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学术培训,具体由公司视技术专家的工作情况,统筹规划、分批分期安排。

第七章年度业绩考核与兑现

第二十四条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业绩考核

1.业绩考核内容。业绩考核分为科研项目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以及创新能力考核四项,权重分别为55%、15%、20%、10%(考核内容见附件4)。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管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XXXXX公司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分别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优秀人才进行选拔与培养,是公司的非专职常设机构。 专家选拔、聘任及管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查、推荐和管理。 专家选拔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提出申请。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工程技术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各项管理工作;

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 3、决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二、工程技术分委会组织机构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工程技术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工程技术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三、经营管理分委会组织机构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经营管理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以上人员分别自动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其中参加专家评审或已经成为专家的人员自动取消资格。 四、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某某集团专家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人才队伍和梯队建设,有效解决日常工作中专业、经营管理难题,提升项目投资等专项工作的决策准确性,推进公司知识管理工作,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和降低评标风险,形成全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共享机制,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包括公司各产业板块专业技术专家、技能操作专家、经营管理专家。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一级专家”、“二级专家”、“三级专家”三个层次。 第三条专家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专家通过评定方式产生。每年专家评定名额根据我公司经营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子公司、职能部室、共享服 务中心及公司化运营单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专家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由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和经营管理分委会 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公司专家选拔、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 各项管理工作; 2、决策委员会管理工作; 3、决定公司一级专家人选。 第七条专业技术、技能操作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 对专家任期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 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经营管理分委会 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经营管理专家各项管理工作; 2、对经营管理专家推荐选拔人选进行评审,对专家任期 内工作进行考核以及解聘审议等; 3、对经营管理二、三级专家的评审结果上报委员会审批。

《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科发〔202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附件 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北京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是北京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家库建设,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鼓励和引导国内外专家参与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

第三条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专家库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市科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结题)、评价等环节所需评审专家,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从专家库中选取使用。其它管理环节所需专家,具体使用方式根据实际需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 第六条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五)专家科研信用评级应为B级(含)以上,且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七条专家分类管理。 (一)科技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公司关键技能人才岗位等级评定与培养管理制度

**公司关键技能人才岗位等级评定与培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健全关键技能岗位人才培养渠道和职业发展通道,减少关键岗位技能型人才的流失,增强其归属感。同时加大技能型人才内部流动,使得人岗匹配,避免人才浪费,最大化的有效利用人力资源,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避免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关键技能型员工 三、制度权限: 1、该制度归口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该制度具有拟定、 修订、执行、解释的权限。 2、制造公司具有对该制度的执行、建议权限。 四、内容: 1、该制度的编制中心原则“以岗定能,以能定升,以升定级,以级定补,补随 岗变"。 2、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判定与定级原则:岗位技能要求高低、岗位技能培养周 期较长短、岗位对产品质量影响度较大小、岗位工作难度大小、岗位工作环境职业危害性强弱。 3、关键技能岗位等级补贴汇总表

备注:根据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判定原则,由人力资源、工艺质量部、生产车间、生产部共同负责判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及等级。 4、对于1人多岗多能的,补贴以主要从事的岗位为主,对于兼关键技能岗的人员额外增加50元/人,不再另行给予补贴,但有岗位优先调整权利。 5、岗位晋级职业通道 (1)内部员工关键岗位晋级通道图 (2)所有员工晋级遵守工艺质量部制定的初中高三级标准执行。 (3)普通岗位员工应先经过培训并通过上岗证资格考试,获得上岗证资格证书方可晋级到初级岗位,在相应车间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正式调岗并给予发放一级岗位补贴。 (4)每年举办春季理论、冬季实践关键技能人员培训评审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组织,工艺质量部负责考务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结果审核,考试结果作为级别调整用。级别晋升比例:参加考试的80%调整级别,20%不予调整。 (5)每年1月份执行级别调整,岗位晋级应按序调整,不得越级调整。 (6)当各级岗位出现缺岗时,在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时,应申请外部招聘,外部应聘人员在试用一个月后,经生产部与工艺质量部评审合格,确定等级给予相应等级补助。 (7)对于试用一个月后仍未达到晋级岗位标准的,退回原岗位,等待下次晋级调整。 (8)当关键技能岗位人员出现空缺后,生产部贴出岗位空缺通知,员工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方式应聘其空缺岗位,生产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晋级条件。 (9)对于能力不足关键技能岗位的员工,每年生产部制定培训计划,以师带徒或以老带新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岗位晋级标准进行考核评定,合格的员工根据岗位配置情况给予晋级调整。 (10)各关键技能岗位设置技能实训指导技师一至两名由各生产车间推荐或自荐,经工艺质量部选拔审核并鉴定后确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纳入讲师团队,实训指导技师补贴等级直接晋级在高级岗位级别中。 (11)实训指导技师按照受训员工的合格人数给予相应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初级工100元/人,中级工200元/人,高级工400元/人,实际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学员反馈结果分*30%+培训效果分*70%)*100%,理论培训讲师按照《集团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补贴。 (12)各车间关键技能岗位人员在定编数量内执行补贴,超编的不予补贴。 6、晋级流程 岗位缺员生产部下发内部招聘通知填关键岗位调岗审核申请单生产部审核生产工艺部部按照考核标准考核筛选调派车间试用一个月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2(2)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既保障技术专家有效开展工作,又切实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金隅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家的选拔、聘用、抽取及使用、激励与约束,规范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职能部门及各企业均应按本制度规定,配合公司完成专家库的组建工作。 第四条公司专家由管理范围内相关专业人员或外聘专家组成,原则上以选拔公司及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为主,适当外聘专家作为补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为便于统筹管理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专家,组建专家管理委员会。专家管理委员会由设在技术质量部的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职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 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 1 / 6

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 第六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公司和企业技术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政策要求,并结合公司中长期规划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在保持技术领先的前提下,协助公司制订产业相关标准、政策、管理规定; (二)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调研,为公司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科技攻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中; (三)为企业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帮助其在生产、质量、设备、能源、环境等方面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评价,并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推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在公司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下,进行技术质量评价、基础管理评价、招议标评标等工作,协助企业提高关键岗位人员技能和基础管理水平。 第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和企业提出的专业技术需求,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挑选适宜的专家,组成项 2 / 6

专家库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SZ.G.GD014-2010 沈阳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2010年4月1日

一、总则 第一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投资建设的全过程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贯穿投资建设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无论是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还是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在项目的前期论证、方案、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等不同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估、评审的过程中,各类专业的工程咨询专家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高素质、高水平的专家是工程咨询单位开展业务的支持条件,因此要有知识结构合理、覆盖面大的专家资源库作为技术资源储备。 第四条为了在工程咨询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工程咨询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建立沈阳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专家资源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二、专家库的构成及专家分类 第五条工程咨询专家库由四部分构成,即: (一)规划咨询专家库,由具备规划研究和规划评审能力的专家组成。 (二)投资项目研究专家库,由具备研究和编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相关技术方案能力的专家组成。 (三)项目评估、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由具备完成投资项

目评估和初步设计审查能力的专家组成。 (四)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由具备编制、审查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报告及其他相关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能力的专家组成。 三、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以及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所报咨询专业或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愿为工程咨询事业发展服务。 (四)所报咨询专业与所学专业、职称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专业相符。 (五)专家年龄在65岁以内,身体健康。 四、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专家的权利 (一)参加工程咨询和研究活动,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工程咨询评估评审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外界约束。 (三)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第八条专家的义务 (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从全局利益出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 、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 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 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 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 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 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 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 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 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 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 第六条选择专家的原则。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 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 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 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 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 到计算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 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选择专家提供依据。 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 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的选择。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 (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 (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 (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

公司专家管理制度流程(试行) 2(2)

精心整理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专家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 责,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专家的选拔(推荐)、审定、发布; 2.负责组建、更新专家库; 3.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指导活动的实施、跟踪、评价。

第六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了解国内外相关先进技术和发展动向、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状况,全面掌握公司和企业技术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专家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平。 第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依据工作计划和企业提出的专业技术需求,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挑选适宜的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技术活动结束后,项目工作组整理活动内容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企业在接受指导后,应根据项目工作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并尽快落实。 第十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阶段性取得成效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价,必要时,根据上次指导活动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 源。 (三)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在公司职能部门或企业内担任所属专业主管及以上职务,并且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6年以上,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所属专业10年以上; 宽。 专家的确定,应于专业技术指导活动前3个工作日进行。专家名单一经抽取,经办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到位。如有回避要求或缺席的,经办人应及时汇报专家管理办公室,并请示、组织对缺额的专家进行补充抽签确认。 第十八条专家管理办公室应对专家的抽取过程,以及最终确定的专家名单进行书面记录。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 如出现如下情况: (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 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公司专业技术 技能 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 业技术(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畅通职业生涯发展路径。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第三条聘任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岗职相符”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主体、兼顾其他,突出业绩、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坚持同行公认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聘任类型及职位序列(从低到高) (一)工程技术类 专业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专家工程师、首席专 家 (二)专业技能类 二级技术能手、一级技术能手、责任技师、首席技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专业技术(技能)职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

定公司聘任方案。领导小组下设聘任办公室,聘任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首席技师、专家工程师、首席专家人选进行聘任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聘任办公室,聘任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二级技术能手、一级技术能手、责任技师的聘任和管理。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综合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善于合作 共事,实践经验丰富。 (三)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工程技术职位序列聘任条件 (一)专业工程师 1.专业水平及业绩: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术 知识水平;了解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单位生产工艺,对本单位科技发展动态和方向有一定了解,在本单位表现较好,能独 立或协作承担、解决本专业的科研课题和技术难题。 2.聘任资格及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二)副主任工程师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集团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5则范文》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家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专家库的定义。专家库是由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银行部发起建立的,通过与各领域专家的合作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二条专家库设立的宗旨。专家库的宗旨是为公司的投资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 第三条专家库的功能。公司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家库与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交流平台。利用专家库的查询和索引功能可以找到能够帮助业务人员更好的完成业务的相关领域专家,确保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同时通过与专家的接触可以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了解专家的需求,利用公司资源对专家个人和所在机构进行服务。实现公司与专家之间的互动,更加有效的整合资源。 二、专家库的建立 第四条专家的分类。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将专家库中的专家分为科技、管理、金融和市场四大主类,在各主类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向纵深发展。 第五条第六条专家的来源。专家可来源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选择专家的原则。专家应在不同的侧面,如:市场、技术、金融、管理等方面具有成功的实际操作经验和相应的理论基础。

三、专家库的管理 第七条专家库管理方式。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通过填写和汇总专家交流纪录,定期对专家进行评价,对专家库进行静态管理。 第八条专家库的使用权限。专家库仅限公司员工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浏览,不得利用该库开展与公司不相关的业务。 第九条专家库的管理权限。专家库由投资管理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主要管理工作包括:搜集整理相关的专家信息、汇总其他业务人员获取的专家信息并将其录入到计算机数据库中。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专家交流纪录,对专家进行评级,为业务人员 选择专家提供依据。根据专家的紧密程度,在元旦或专家生日等重要日期给专家发贺卡或以其他形式加强与专家的情感交流。 四、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条专家的选择。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专家咨询与帮助时,可以从公司专家库现有的专家队伍中进行选择。如果库内专家不能满足业务要求,业务人员可以在外界选择合适的专家,并将该专家的相关资料交公司专家库管理人员登记录入。 第十一条与专家的交流。交流前:业务人员与专家交流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在交流之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写出书面的交流提纲,内容包括需要专家解决的问题和需要向专家了解的相关情况。交流中:业务人员代表公司与专家接触时,代表了公司形象,在交流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着装和谈吐,同时做详细的文字记录,力求在解决问题的同

专家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A 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 3.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 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 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

4 重要风险 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 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 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 5.1.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 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 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 总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一支掌握先进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与研究能力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2 管理原则 6.2.1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2.2 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 _______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 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 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 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 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 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 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专家及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健全专家库制度,规范专家活动,提高专家质量,保证专家级指导工作活动的公平、公正,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公司专家评审委组会应当加强对专家库及专家的管

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专家评审委组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专家选拔及专家库的建立 (一)、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总工、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负责组建。公司各二级单位、部门不再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应当公开,接受全公司员工监督。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熟悉公司本专业业务,拥护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热心于公司管理技能和专业技术发展;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2 谨的工作作风,服从公司监督管理,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以上,并具有中级

或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级指导工作; 5、公司对于专家库中专家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选拔专家、建立专家库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人员资料、专家库入选专家必备条件进行初始名单拟定,并予以公示。如出现如下情况: (1)如出现遗漏人选,个人也可主动联系总部人力资源部,进

行登记查实。 (2)公示后,个人不愿入专家库情况,必须亲自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说明情况。 7、入库专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各资格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 8、经审查通过的专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聘任证书,正式聘为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 三、专家及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一)、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包括专家的个人情况资料及实际进行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资料。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年度专家培训计划,对专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为切实提高我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晋政办发〔2010〕61号)、(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1、高级技师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 2、技师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 3、高级工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 4、中级工 到“十二五”末,我公司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二、加大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加快市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工作,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作。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煤矿企业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要积极做好调入、引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要注重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促进煤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要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 四、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煤炭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吸引、培养、使用、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

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XXXX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建设一支专业素质高、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且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技术专家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石油工程公司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专家是指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岗位上工作,并被选聘为公司各级技术专家的人员。公司建立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及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下称专家)四个层级的技术专家队伍。 第三条公司技术专家管理遵循的原则 1.坚持主体业务突出、规模适度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与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考核激励与动态管理的原则。 5.坚持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技术优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及专家的管理。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的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建立公司统一领导、人力资源处牵头实施、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公司人才资源、共享人才信息,发挥人才特长,共同做好公司

技术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处是公司技术专家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管理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推荐人选的申报,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专家岗位职责及年度与任期工作目标的拟定工作,并配合做好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司技术发展处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确定,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与聘期综合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职责 1.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参评人选的推荐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首席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专家进行日常考核,并配合公司人力资源处做好年度和聘期综合考核。 3.负责对专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与聘期综合考核。 4.负责本单位(部门)技术专家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技术专家的职责 1.参与集团公司、公司或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立项与计划编制,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成果验收。 2.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推广和应用。 3.负责或参与制定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方案或项目技术方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企业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 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 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 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 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 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 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技术专家应 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 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 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 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第八条在近两年内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英才创新奖获得者,且在公司技术专家选聘条件范围内的,可直接聘为 公司技术专家。 第九条岗位操作能手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参评: (一)精通本岗位技术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原理,具有高超的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能独立或带头解决关键性各类操作技术问题, 效果显著的。 (二)近两年内,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科技攻关,取得公司级技术成果三等奖以上、QC成果一等奖,或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技术革 新中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三)有娴熟的岗位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做到本岗精,多岗通,全岗能。在公司的技术比赛中获得本工种第一名、局级前 六名,集团公司以上前十名,并积极搞好技术传帮带的。 第十条近两年内创造出的绝活、绝技得到局内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或创造出先进操作法在局同行业推广的的;近两年内在公司技术大 赛中获得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出工种中的钻井司钻、钻井液工,井队 电工、井队柴油机工、井队机械大班、电气焊工等六个工种个人第 一名的,近两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局技术大赛前三名获得者及近两 年内以上六个工种在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以上技术大赛前六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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