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通知公告

2019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通知公告2019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城管局(城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下大力气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企业停复工、寒潮大风灾害性天气频发等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底线。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要针对春节前后企业停复工、施工人员变更等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有效管控风险。加强工程停工及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设备、消防安全、临时设施等方面隐患,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二是严格督导检查,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加强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妥善处理事故,及时上报信息。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设备、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凡是发生事故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按照规定的时限逐级上报,及时做好事故原因查处工作。四是做好春节期间仍在施工工地的统计工作,安排监管人员做好巡视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保障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深入推进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治理,对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

及用户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各类公园游乐设施及风景名胜区安全运营管理,做好综合管廊安全生产和运维管理工作,强化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城市排水易涝点整治进度。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

四、加强房屋使用和农房建设安全管理

各地要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切实防范房屋使用安全事故。一是加强房屋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有效治理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玻璃幕墙安全排查,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项目质量安全。三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巡查指导与监督,全面施行有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管理队伍和技术指导“四个基本”,切实提高农改房质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值班值守及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督促企业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

各地要始终绷紧神经,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有效控制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两会”顺利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