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投资学 第八章--证券交易市场

证劵投资学 第八章--证券交易市场
证劵投资学 第八章--证券交易市场

第八章证券交易市场

第一节证券交易市场概述

一、证券交易市场的概念和特点

(一)证券交易市场的概念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指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证券交易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二)证券交易市场的特点

1、参与者的广泛性;

2、价格的不确定性;

3、交易的连续性;

4、交易含有投机性。

二、证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

证券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包括证券买卖双方(投资者)和中介人。

三、证券交易市场的功能

(一)流动性功能;

(二)资金期限转换功能;

(三)证券合理价格形成和维护功能;

(四)资金流动的导向功能;

(五)宏观调控功能。

第二节证券交易市场的类型

一、场内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

场内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专门固定的、集中的、有组织的从事有价证券公开交易的场所。

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各种服务。。

二、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含义

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而形成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

4、场外交易市场是以协议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交易所市场较为宽松。

(三)场外交易市场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未上市证券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四)场外交易市场的种类

1、店头市场

店头市场又称证券商柜台市场。

在证券公司的柜台进行未上市证券或不足一个标准交易单位已上市证券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其主要特点:

(1)交易的证券主要是公开发行,但未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2)证券交易价格采用议价方式确定;

(3)交易方式为现货交易;

(4)券商既是经纪商,又是自营商。

2、第三市场

是指机构投资者在场外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而形成的市场。

其主要特点:

(1)交易有经纪人(非交易所成员)参与;

(2)交易的证券是上市证券;

(3)交易主体是机构投资者;

(4)交易量大。

3、第四市场

又称电话市场,是机构投资者利用电讯工具直接买卖证券而形成的场外市场。其主要特点:

(1)没有经纪人参与;

(2)交易的证券包括上市和未上市的证券;

(3)交易成本低;

(4)交易主体是机构投资者;

(5)交易手段主要是电讯工具;

(6)交易量大,保密性强。

三、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类型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

1、主板市场(包括上海、深圳的主板市场和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市场)

2、创业板市场(深圳)

(二)场外交易市场

1、银行间债券市场

2、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老三板、新三板)

第三节证券上市和交易规定

一、证券上市

(一)定义

证券上市是指将证券在交易所登记注册,并取得在交易所挂牌买卖资格的行为。(二)上市条件(略)

(三)上市程序(以股票为例)

1、公司上市申请

2、证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

3、订立上市协议书

4、股东名称移送证交所或登记公司备案

5、上市公告书披露

6、挂牌交易

(四)上市股票交易的特别规定

1、特别处理

(1)退市风险警示(*ST)

(2)其他特别处理(ST)

2、暂停上市

3、终止上市

二、证券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一)证券交易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

3、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二)证券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

2、交易单位

3、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4、报价方式

5、价格决定(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1)集合竞价(9:15-9:25交易所集中撮合)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报,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a、成交量最大。

b、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c、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2)连续竞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a、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b、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3)竞价结果

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6、涨跌幅限制(涨跌幅10%、ST涨跌幅5%)

7、挂牌、摘牌、停牌、复牌

8、交易行为监督

9、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10、交易信息发布

三、证券交易程序

(一)开户;

(二)委托;

(三)竞价成交;

(四)清算;

(五)交割;

(六)过户。

四、证券交易方式

(一)现货交易

(二)信用交易

(三)期货交易

(四)期权交易

五、持续性信息披露

(一)季度报告

(二)中期报告

(三)年度报告

(四)临时公告

第四节证券价格和股票价格指数

一、证券价格

(一)股票价格

1、票面价格

2、发行价格

3、账面价格

4、清算价格

5、股票市价

股票市价(行市)= 预期股息收益/市场利率(二)债券价格

债券理论价格是投资者为获得债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利息收入而在理论上支付的价格。它受债券期值、期限和利率水平的影响。

1、债券期值

2、债券期限

3、利率水平

二、股票价格指数

(一)含义:

股票价格指数是指运用统计学方法编制的,用来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变动幅度及趋势的一种动态指标。

一般分为股价平均数和股价指数。股价平均数是反映多种股票价格变动的一般水平。股价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股价变动的相对指标,通过它人们可以了解计算期股价比基期股价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

(二)股价平均数的计算

1、算术平均数

股价平均数=采样股票总价格/采样股票

2、调整平均数:为克服拆股后平均数发生不合理下降,对原数值进行修正。一般采用两种方法:

(1)调整除数。即把原来的除数调整为新除数。

(2)调整股价。即将拆股后的股价还原成拆股前的股价。

(三)股价指数计算

一般以某一年份为基期,选择若干代表股票在此时的价格,定基期指数为100,再用这些股票在以后各期的股票价格与此基期价格相比较计算出的百分数,就是该期的价格指数。

股价指数=报告期股价水平/基期股价水平

1、简单算术平均法

2、综合平均法

3、加权平均法

4、加权综合法

三、国外著名股价指数

(一)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

(二)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

(三)《金融时报》股票价格指数

(四)日经道式平均股票价格指数

(五)恒生指数

四、中国股价指数

(一)上证综合指数

(二)深圳成份股指数

(三)沪深300指数

(四)上证50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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