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新版PKPM针对新抗规、高规、混凝土规范的注意事项

关于2010新版PKPM针对新抗规、高规、混凝土规范的注意事项
1. 突破一根轴线只能布置一根梁的限制。(允许在一根轴线的不同标高布置多跟主梁,梁间距应大于500mm或梁高;柱被梁打断后,分段计算输出各段柱的内力和配筋.)
2. 墙突破楼层标高的限制。(允许设置强顶和墙底的标高;可以分析斜墙和山墙等异形墙)
3. 柱、斜杆突破楼层标高的限制。(允许设置斜杆上下端点标高)
4. 斜板和坡屋顶的计算。(新版软件自动将斜板指定为弹性膜,且不受强制刚性楼板假定命令的影响;斜板不共面,可增加虚梁使其共面(100x100)
5. 带水平梁的坡屋顶[a.布置层间梁,没有楼板;b.增加标准层,有楼板(降低屋檐处节点标高;旧版软件必须在上下层梁连接处布置200mm高的虚柱;新版软件自动连接,不必布置虚柱;)
6. 混凝土边梁是否设置铰接。(《高规》6.1.1条规定,主体结构除个别部位外,不应采用铰接。a.通常先取程序默认的刚接方式,如内力和配筋不能满足要求再做铰接处理,并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b.铰接梁设置太多会导致内力重分布。c.梁超筋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勿通过盲目设置铰接,达到梁不超筋的目的。
7. 混凝土柱的计算长度系数计算执行混凝土规范7.3.11-3条(2010版取消该选项,自动计算柱长度系数)
8. 新规范如何实现强柱弱梁(a.提高框架柱的弯矩增大系数;b.考虑压筋对梁抗弯承载力的贡献;c.考虑板对梁承载力计算的贡献;d.新的梁挠度和裂缝计算)
一. 新《抗震规范》第6.2.2条,框架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一、二、三、四级可分别取1.7、1.5、1.3、1.2;其他结构类型中的框架,级可取1.4,二级可取1.2,三、四可取1.1.
二. 新《混凝土规范》第6.2.10条,梁受弯承载力计算包括受压钢筋项,可以考虑压筋的共献。(程序增加“抗震设计计算时框架梁配筋考虑受压钢筋”选项,使得梁配筋结果更加合理。)
三. 新《混凝土规范》第5.2.4条,对现浇楼板和装配整体式结构,宜考虑楼板作为翼缘对梁刚度和承载力的影响。
四. 新《混凝土规范》第7.1.2条,钢筋混凝土构件受力特征系数为1.9。
9.《抗震规范》6.1.15条和《高规》6.1.4条规定,对于框架结构,楼梯构件与主体结构整浇时,应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应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抗震规范》6.1.15条文说明,当采取措施,如梯板滑动支承于平台板,楼梯构件对结构刚度等的影响较小,是否参与整体抗震计算差别不大。 对于楼梯间设置刚度足够大的抗震墙的

结构,楼梯构件对结构的刚度影响较小,也可不参与整体抗震设计。
(框架结构中现浇楼梯应参与整体抗震计算,并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验算。)(对整体构件的内力和配筋计算,仍可采用没有楼梯构件的模型进行分析,避免楼梯计算失真带来的影响。建议对指标性计算,如周期、位移等,采用有楼梯构件的模型进行分析。)
10.《抗震规范》6.1.5条规定,不应(或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规》6.1.2条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
11.《高规》4.2.2条规定,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高规》4.2.8条规定,横向风振动作用明显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横风向风振的影响。(1.增加风振舒适度计算结构阻尼比取值要求,《高规》3.7.6条规定,混凝土结构取0.02,混合结构根据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取0.01~0.02.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必须验算舒适度。
12.《抗震规范》5.1.1-3条规定,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考虑双向地震时,构件配筋平均增大5~8%)
13.地震作用最大方向: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当地震或风沿不同方向作用,结构反应的大小一般也不同,那么必然存在某个角度使得结构反应最大,这个方向我们就称为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逆时针放向为正。当结构与整体坐标不正交时,也应考虑这个方向。)
14.0.2Vo调整参数(《抗震规范》6.2.13-1条和《高规》8.1.4条规定,侧向刚度沿分布基本均匀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任一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计算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
15.周期折减系数:《高规》3.3.17条规定,折减系数取值:1.框架结构可取0.6~0.7;2.框架-剪力墙结构可取0.7~0.8;框架-核心筒结构可取0.8~0.9;剪力墙结构可取0.9~1.0.(以上折减系数是按实心粘土砖填充墙确定的,如采用轻质填充材料,折减系数应不折减或少折减。)
16.新版增强了构件属性的修改功能:1.构件的材料强度和属性可以任意单独修改;2.允许用户指定转换梁、水平转换柱、水平转换墙、水平转换支撑,并放大地震内力;3.可以指定各墙段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及各连梁的折减系数;4.在satwe特殊构件中修改的结果写入模型中,与在pmcad中修改结构相同;5.用户指定值优先级最高,且不再更改,否则取程序设置值。
17.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抗震规范》5.3.2条,建筑场地为I类时,对甲、乙类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规范》5.3.3条,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外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02g)和9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抗震规范》6.1.2条,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规范对抗震构造措施与抗震计算措施的要求不同。)
18.托墙梁刚度放大系数:取值从1-100,通常应在计算结果不理想时逐步放大,见好就收。
19.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抗震规范》表6.1.2和《高规》表3.9.3、表3.9.4规定,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底部加强的抗震墙抗震等级比一般部位提高一级采用。
20.梁刚度放大系数按2010规范取值。《混凝土规范》5.2.4条的表5.2.4规定,带翼缘(和楼板连接)的梁,应考虑刚度放大。
21.考虑结构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高规》5.6.1条规定,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时取1.0,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取1.1。
22.指定加强层的个数、各加强层层号(层序对用户指定的加强层、自动将加强层的抗震等级、轴压比限值、约束边缘构件等依据规范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3.结构中的框架部分轴压比限值按照纯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高规》8.1.3条规定,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80%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24.柱配筋计算原则:《高规》6.2.4条规定,抗震设计时,框架角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设计。
25.剪力墙连梁设计:连梁刚度折减系数(《抗震规范》6.2.13-2条规定,抗震墙地震内力计算时,连梁的刚度可折减,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5。(程序将跨度小于4m,墙夹角不大于25度的梁判断为连梁)
26.主梁不应支撑在连梁上。
27.混凝土保护层增大:《混凝土规范》由纵向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改为最外侧钢筋的外边缘到混凝土表面的距离。(板类增加约6~8mm;杆类约10~12mm)
28.钢筋等级调整:《混凝土规范》增加HRB500级钢筋,用HPB300级钢筋替代HPB235级钢筋。(A HPB300;B HRB335;C HRB400; D HRB500;E CRB<冷轧带肋;暂时保留HPB235)
29.新规范对薄弱层计算的要求:见《高规》3.5.7条,3.5.2条。(允许用

户自行设定“薄弱层地内力放大系数”,缺省值为1.25.)
30.规范要求角柱的加强措施:《抗震规范》5.2.3-1条,角部构件宜同时乘以两个方向各自的增大系数。《抗震规范》6.3.7条规定,柱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应按表6.3.7-1采用,角柱比中柱增加0.2%。《抗震规范》6.3.9条,边柱在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抗震规范》6.3.10条,柱的箍筋范围,一级及二级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31.结构质量比验算:《高规》3.5.6条规定,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量不宜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的1.5倍。
32.基础荷载调整:《基础规范》8.4.17条规定,当平板式筏基的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计算柱下板带截面组合弯矩设计值时,底层框架柱下端内力应考虑地震作用组合及相应的增大系数。(新JCCAD在基础交互输入中增加荷载自动放大功能:1.0—不放大;1.7—适用于一级框架;1.5——适用于二级框架;1.3适用于三级框架;1.2—适用于四级框架)
33.新版可根据楼层数自动折减活荷载。(《荷载规范》4.1.2条)
34.新版桩承台在生成时,自动完成桩冲切、剪切、配筋等计算。
35.如设后浇带,浇后浇带前的加荷比例(0.0—不设缝整块筏板;1.0—永久设缝分块筏板;0.5—完成一半时浇注后浇带 后浇带筏板)新版JCCAD增加布置后浇带及输入其宽度的功能。
36.新版用沉降调整系数取代基床反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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