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

主要介绍了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共四节内容。

内容:4节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四节国际税收协定

基本内容框架

◆前言知识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例题·多选题】按照属人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包括()。

A.地域管辖权

B.公民管辖权

C.国籍管辖权

D.居民管辖权

『正确答案』BD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1.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2.种类: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例题·单选题】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

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2,产生的根本原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包括三种: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三、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

1. 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

2. 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3. 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4. 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此外,还有扣除法和抵税法。

一、免税法

要点

运用

1.含义: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于征税。 使用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

2.两种具体形式

(1)全额免税法: (2)累进免税法

(一)全额免税法:

【例题】A 国甲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 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税率为30%;61万~80万元,税率为35%;81万~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如果A 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A 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1)A国采用全额免税法时,对甲公司在国外分公司

的所得放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仅按国内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征

税,应征所得税额为:

60×30%+10×35%=21.5(万元)

(2)国外分公司已纳税额为:

30×30%=9万元

(3)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1.5+9=30.5(万元)

(二)累进免税法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总所得×适用税率×

【例题】在上例中,如果A国实行累进免税法时,计算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1)A国采用累进免税法时,对甲公司在国外分公司的所得放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只对其国内所得征税,但要将免于征税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考虑,以确定其国内所得适用的税率。应征所得税额为:

【答案】

[60×30%+(80-60)×35%+(100-80)×40%]×70/100=23.1(万元)

(2)国外分公司已纳税额为:

30×30%=9万元

(3)A国甲公司纳税总额为:

23.1+9=32.1(万元)

二、抵免法

含义: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抵扣。

适用范围:直接抵免一般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

根据“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两种。

(1)全额抵免

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收入来源国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全部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款中给予抵免。应征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已缴来源国全部所得税额

(2)限额抵免(我国的所得税)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

“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额”(简称“允许抵免额”)由“抵免限额”和“纳税人已缴收入来源国所得税额(简称“实缴税额”)两个指标的比较来确定。

“抵免限额”的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收入来源国的所得×居住国税率

【例题】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某一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获得1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计算A国应对总公司征收的所得税额。

A国应征所得税额=(20+10)×30%-4=5(万元)

2.间接抵免

(1)一层间接抵免

母公司从国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的相应利润(即还原出来的那部分国外子公司所得),就是母公司来自国外子公司的所得,因而也就可以并入母公司总所得进行征税。

(2)多层间接抵免法(了解)

【例题】A国母公司在B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所得为2000万元,B国公司所得税率为30%,A国为35%,子公司缴纳B国所得税600万元(2000×30%),并从其税后利润1400万元中分给A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计算A国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

(1)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所得为:

200+600×[200÷(2000-600)]=285.7143(万元)

(2)母公司应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为:

600×[200÷(2000-600)]=85.7142(万元)(本题是教材原题,此处答案自相矛盾,应该是85.7143,我们了解此方法即可)

(3)间接抵免限额:

285.7143×35%=100(万元)

(4)可抵免税额:

由于母公司已承担国外税额85.7142万元,不足抵免限额,故可按国外已纳税额全部抵免,即可抵免税额85.7142万元。

(5)母公司应缴A国所得税:

100-85.7142=14.2858(万元)

【例题】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被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A. 豁免法

B. 扣除法

C. 低税法

D. 抵免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所采用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免税

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避税的概念

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法和国家间的税收协定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全球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项目要点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1.采取人员流动避税——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身份的认定

2.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3.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4.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结合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

5.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结合我国所得税处理P343第6条

6.不正常借款避税

7.利用税境差异避税

8.运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避税

9.利用避税地避税

10.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例题】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所形成的某些重叠和空白来避税,属于()。

A.运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避税

B.利用避税地避税

C. 利用税境差异避税

D. 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互之

间的税境差异,形成某些重叠和空白。跨国纳税人利用这种重叠和

空白避税,称为利用税境差异避税。

三、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就是指外国人可以在那里取得收入或拥有资产,而不必支付高税率税款的地方。国际避税地的存在是跨国纳税人得以进行国际避税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

2.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地)。

(2)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3)实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3.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

(1)能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四、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例题】在应对避税地避税的对策中,常用的对策有( )。 A. 反延期纳税

B. 限制自然人移居的措施

C. 限制法人移居的措施

D. 正确处理本国居民控制的外国公司实体所取得并积累起来的所得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BC 属于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措施。

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经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例题·多选题】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包括()。

A. 坚持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B. 坚持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C. 税收饶让原则

D. 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技术交往中主要还是从国外吸引资金和技术,由此产生的营业利润和投资所得也

主要是来源于我国。因此我国坚持的是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而不是居住地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有程序拷贝的计算机磁盘或者是通过调制解调器的连接直接在其计算机上接收 到并不重要"受让人对软件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也没多大关系" 修订文本依据所涉及权利的不同将交易(并将所得)归类为以下几种: 1.为取得部分著作权权利支付的款项(出让人未完全让渡其著作权),当 报酬是为授予以某种方式使用程序的权利支付的,将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2.在某些类型的交易中,所取得的关于著作权的权利限于用户操作程序所 必须的那些权利,在出于税收的目的分析交易的性质时应被忽略"这时,交易 的支付款项将作为营业所得缴税" 3.特殊的计算机软件交易"软件工作室或程序员同意提供程序所依据的思 路和规则的信息,如逻辑!算法或者编程语言!编程方法"这些情况下的支付 款项,当使用所有权是用秘密配方或者无法单独受著作权保护的有关工业!商 业或者科学实验的情报,这时可能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4.如果报酬是为著作权权利的所有权的全部转让,或部分让与而支付

的, 那么交易属于让与,并且其性质不因报酬的形式而改变,不管报酬是以分期付 款的形式支付或者是按大多数国家观点)支付款项与某一偶然事件有关"5.混合契约支付款项的处理"根据某一契约应支付的报酬按契约所包含的 信息或者通过合理的分配加以分割,并对每一分配所得的部分进行适当的税收 处理" 注释的此次修订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乃至在电子商务的课税问题上有其重 要意义: 首先,修订做出判断时因强调对交易涉及的实体权利的分析而将交易的形 式视为不相关的因素,所以具有处理现有的及将来可能发明的数字化信息的交 易和所得分类问题的弹性,而弹性正是电子商务征税途径的必要因素"因此修 订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达成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途径的弹性要求" 其次,修订的出台表明: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问题上,已不局限于一国所 采取的单边措施(如美国),国际间已达成了共识,并寻求协调一致的解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

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一国或多国的税收管辖权行使与适用,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其核心内容为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指的長多个国家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2009年新增章节,2010年略有调整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5分.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分. 本章主要考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和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2)区别:两者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的各种协议和各种规范。

3、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涉外税收本质上是国家税收的延伸,是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1、税收管辖权的定义: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2、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3、三类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1)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2)居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3)公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

国际税收讲义

国际税收讲义 教材:《国际税收》杨斌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6 本课程的参考书: 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001 F810.42/611.3 《国际税收导论》邓子基、唐腾翔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F810.42/091 2、《国际税法学》廖益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996.3/788(陈安1987鹭江出版社) 《国际税法》(第二版)高尔森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 D996.3/761(88版) 《国际税法学》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D996.3/867.01(99版) 3、《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税总国际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F810.42/086.2 《联合国范本注释》刘金枝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F810.42/862 《国际税收协定通论》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F810.42/768 《对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919页F810.42/611.3

4、《国际税收筹划》朱洪仁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F810.42/686.4 《全球经济中的转让定价策略》税总科研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参考杂志:《涉外税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导论 第一:居民身份确定规则第二: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 第三:税收协定范本比较研究第四: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 第五:国际避税方法及防范第六: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 第七:非启示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导论 一、前言 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 一是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是国际税收重要的基本内容,是各国解决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工具。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在国与国之间经济不断融合的全球经济大潮流中,税收的国际合作不断发展,这大大推动了全球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前迈进。同时,商品、资本、劳务、技术等的跨国流动使税基变成了全球性的,不仅属于某个国家,这就让国际税收协定的难度加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1、从税收协定程度来看 国际税收协定经历了由主权国家单方面自主性税收协定到国际税收协定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协定,国际税收协调程度不断加深。 (1)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国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制订协定的活动日益活跃,税收协定的功

能及其重要性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依据《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在逐步建立起的税收协定网络也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和升级。具体表现为:①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②发达国家着重对原有协定的修订和发展中国家着重拓宽新协定的缔结对象,协定区域不断扩大。③协定的内容日渐丰富和扩大。包括增加协定适用新税种;协定有关反避税的条件更加充实完善;国家间税务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增加税务争议解决方法如税收仲裁等方面的规定,对各国间的税收协调起到了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促进作用。 (2)区域性国际税收协定进程加快,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从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全球经济一体化首先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因此应该协调税收政策,建立起包括关税、流转税及所得税在内的一体化税收制度。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一部分国家的课税主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通。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卷入了经济一体化潮流,现存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诸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多边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措施和规则已有广泛的发展。例如,欧盟的《税务相互协商公约》,丹麦、荷兰、挪威、冰岛和瑞典的《北欧公约》。 2、从税收协定内容来看

税法_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_2011年版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经济全球一体化 B:跨国企业的产生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收入来源的国际化 E: 答案:C 2、A企业是世界五百强之一的跨国企业,在中国、新加坡均设立关联企业,由于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于是A企业在中国的企业向其在新加坡的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时候故意压低价格,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请问该种避税方法属于()方法A: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B:利用避税地避税 C: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D: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 E: 答案:C 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限额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A:0 B:10万元

D:30万元 E: 答案:B 4、总部设立于我国的某居民企业在美国设立一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500万,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获得所得100万。已知分公司在美国已经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相应的所得税。假设在采用全额抵免法的情况下,则该企业2008年境内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150万元 B:125万元 C:130万元 D:120万元 E: 答案:D 5、中国母公司在A国外设立了一子公司,子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A:0万元 B:50万元 C:12.5万元

E: 答案:C 6、甲公司是一个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多国设立了子公司或者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决定迁往开曼群岛,这样以便减少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纳税义务,请问该公司的行为采用的避税方法是()。 A: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B: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C:利用避税地避税 D: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E: 答案:C 7、能够有效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免税法 B:抵免法 C:退税法 D:减税法 E: 答案:A 8、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被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税收协定执行手册范本

税收协定执行手册

前言 为了执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适应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需要,1981年1月我国与日本国首开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谈判。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89个税收协定,生效协定82个,与、澳门签署了避免双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安排在体例上与税收协定完全一致,以下不再单提,统称税收协定)。 我国对外谈签税收协定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谈签对象主要是日本、美国和欧洲等发达国家,目的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同时尽可能地维护来源地征税权,保护国家税收权益。 第二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谈签对象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一时期我国在继续扩大吸引外资的同时,逐步开展和扩大对外投资,在中亚、非洲和拉美等一些国家开展工程承包,对外输出劳务。协定开始发挥为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作用。在谈签过程中,我们开始站在居民国的立场,以维护我国纳税人权益为目的。 第三阶段是从本世纪初开始,在这个阶段,我们对上世纪80年代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修订并有选择地谈签新协定。由于近年来我国和缔约对方国家的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国税制也有所调整,有的协定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因此,我们相继同英国、捷克、新加坡、比利时等国家开展了对税收协定修订的谈判工作。 综上,可以说我们已在全球围建立了税收协定网络,税收协定在加强与有关国家税务当局的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税收协定为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作用日显重要,执行税收协定的任务也日趋繁重。 由于税收协定条款仅是原则性规定,文本以英文本为主,中文本属于译文,因此条款文字较生涩,不易掌握。为了便于各地正确执行协定,现就协定执行中问题较多的条款结合以往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做出解释,供执行中参考。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不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不。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假如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宝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

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宝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要紧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然而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宅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简介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简介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适用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的范本。1956年3月,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1年,该组织为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所取代)财政委员会宣告成立。自1958年起,欧洲经济合作组织财政委员会着手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国起草有关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新的协定范本。自1958年至1961年,财政委员会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最后于1963年公布了有关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63年协定范本草案》)。这个协定范本草案得到很多国家的承认,并作为协调国际税收关系的重要参考文件。事实上,1977年前,国际上签订的大部分税收协定都是建立在这个文件基础之上的。除此之外,委员会于1966年又起草了《关于对财产和遗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1967年,财政委员会(1971年起易名为财政事务委员会)开始修订《经合发组织1963年协定范本草案》,这是因为各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际间税收关系扩大了,某些企业和公司在跨国活动中的组织形式也日趋复杂。1977年,经合发组织正式公布了首次修订后的新的《经合发组织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77年协定范本》)以及内容丰富的注释本。30多年来,《经合发组织1977年协定范本》对于合理划分缔约国的征税权,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加强国家间的税务协作,起了指导作用,得到了世界舆论的肯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范本也显露了许多不完善之处。为此,经合发组织根据经济国际化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总结了各国的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于1992年提出了税收协定新范本,新范本易名为《经合发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协定范本》(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92年协定范本》)。与原范本比较,更改的主要内容有14个方面,包括条文和注释两个部分。为了不断地完善协定范本,财政事务委员会认为,今后要在广泛吸收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建议的基础上,对协定范本作周期性的修订。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国家(征税主体)对()进行的重复征税。 A. 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B. 同一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C. 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D. 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重复征税的关键是对同一税源的重复课征,因此选项B、D都不符合这个关键性判断依据。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属于法律性重复征税。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 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 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 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3.某集团公司,其母公司设在中国境内,在境外A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 0 B. 50 C. 12.5 D. 62.5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为:200+300×[200÷(1500-300)]

=250(万元);(2)母公司应承担子公司所得税为:300×[200÷(1500-300)]=50(万元);(3)间接抵免限额=250×25%=62.5(万元),分回的利润在国外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由于小于抵免限额,所以可以全部抵免,所以母公司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2.5-50=12.5(万元)。 4.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和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万元。 A. 2.9 B. 3 C. 2.5 D. 2.4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国应征税额=8×30%=2.4(万元)

国际税收协定

主要介绍了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共四节内容。 内容:4节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四节国际税收协定 基本内容框架 ◆前言知识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例题·多选题】按照属人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包括()。 A.地域管辖权 B.公民管辖权 C.国籍管辖权

D.居民管辖权 『正确答案』BD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1.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2.种类: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例题·单选题】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 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2,产生的根本原 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包括三种: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三、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 1. 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 2. 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3. 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4. 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此外,还有扣除法和抵税法。 一、免税法 要点 运用 1.含义: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于征税。 使用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 2.两种具体形式 (1)全额免税法: (2)累进免税法 (一)全额免税法: 【例题】A 国甲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 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税率为30%;61万~80万元,税率为35%;81万~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如果A 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A 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

(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但是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其中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遵循的是属人原则,而地域管辖权遵循的是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在地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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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对比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对《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本文简称《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本文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作了对比研究,初步分析了两个范本异同的本质所在。 关键词联合国范本经合组织范本税收协定 目前国际上两个税收协定范本并存,一个是经合组织范本,一个是联合国范本。应该说,在税收协定范本的制定方面,经合组织范本起了主导作用。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就着手草拟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并于1963年正式发表了范本,最后于1977年正式通过并介绍给经合发组织成员国,成为该组织成员国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重要依据。1967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通过决议,要求成立一个专家小组研究制定一个能够广泛适用于所有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最终于1979年通过了联合国范本。联合国范本在经合组织范本的基础上,作了适当的修改、补充,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联合国范本自1979年公布后未作修改,而经合组织范本在1997年11月公布了新的修订本。新的修订本文字表述更为准确、规范,有的条款作了修改,修改的结果对收入来源地国家更为有利,两个范本在发展趋势上表现出趋同。 两范本均由10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协定名称、协定序言、第一章协定范围、第二章定义、第三章对所得征税、第四章对财产的征税、第五章消除双重

征税的方法(在经合组织范本中称为: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第六章特别规定、第七章最后规定、结束语。除定义和对所得征税两部分外,两范本几乎完全一致。 一、在有关定义方面的区别 1.在第三条一般定义的第一款中,经合组织范本对“国民”一语有定义,是指:1.任何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 2.任何按照缔约国一方现行法律建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团体。在联合国范本中没有在一般定义中定义“国民”。 2.对于“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定义,在第四条第一款中,经合组织范本比联合国范本有更为宽的范围,包括该国其所属行政区或地方当局。但是这一用语不包括仅由于来源于该国的所得或位于该国的财产在该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3.在联合国范本的第五条第三款中,规定“常设机构”包括:(1)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该工地、工程或活动以连续为期六个月以上的为限;(2)企业通过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为上述目的提供的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但这种性质的活动以在该国内(为同一工程或有关工程)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计为期六个月以上的为限。在经合范本中“常设机构”一语包括建筑工地或者建筑、但安装工程仅以连续十二个月以上的为限。由于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建筑工程较多,显然期限越长对发达国家越有利。

国际税收选择题

国际税收选择题 第一章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C )。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A )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 1.税收管辖权是(c )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c )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 A )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转让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BCD )。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B )。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 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 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ABCD )。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D )。 A.美国 B. 日本 C.中国 D. 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C )。 A.国民 B. 公民 C.税收居民 D. 人民 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ACD )。 A.加拿大 B. 中国 C.意大利 D. 英国 第三章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 C )征税。 A.总机构所在地 B. 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 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国 2.以下发达国家爱中,对税收饶让一直持反对态度的是(B )。 A.英国 B. 美国 C.德国 D. 加拿大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D )。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 B. ①②④③ C.③④②① D. 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D )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 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第71讲_国际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1)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的内容是对第一章第七节的深化,同时与第四章、第五章也紧密相关。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化环境下的现代企业跨境经营模式的多样性,随着吸引外资和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国际税收关系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章考点散碎,可以命制各种题型。本章在近几年考试命题分值大起大落,在2016年考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计算问答题各一题,使本章在2016年分值达到8.5分,但在2017年却只考了客观题,分值3.5分,然而2018年、2019年本章分值又分别达到了8.5分、7.5分,而且考点非常细碎。预计2020年本章分值8分左右。 202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截至2018年12月12日,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07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0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2.增加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管理的内容。 3.删除与第十三章重复的征管规定。 4.删除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中税收公约的内容。 本章重难点精讲 本章特点: 全方位——协定、政策、管理; 大综合——程序法与实体法综合体现; 多角度——特殊纳税主体角度、特殊纳税客体角度、征收机关角度; 多关联——与第4章、第5章内容有较多关联。 本章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国际税收协定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者条约。 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比利时和法国于1843年签订的。自国际税收协定产生以来,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UN范本)确实起到了国际税收协定的样板作用,绝大多数国家对外谈签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都是以这两个范本为依据。

税法·单元测试·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一、单项选择题 1. 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或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为()。A.国家税收 B.国际税收 C.涉外税收 D.外国税法 2. 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国家主权 B.税收管理权 C.税收管理体制 D.财政管理体制 3.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复合税制度下,一国对同一征税对象只征收一种税 B.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C.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D.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4. 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股息所得的税收抵免的方法是()。 A.总额抵免法 B.累进抵免法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5. 使转让定价从事后调整变为事先确认的制度是()。 A.制定反避税条款 B.国际反避税合作 C.立法规定纳税人的责任 D.预约定价协议 6.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有关。 A.跨国经营 B.涉外税收 C.税收管辖权 D.国际税收协定 【答案】C 【解析】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二、多项选择题 1. 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包括()。 A.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税收饶让原则

D.固定谈判格局 2.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避税地是指不征税的国家或地区 B. 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C. 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 对转让定价形成的不合理收入、费用的调整方法,是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3. 以下关于国际税收协定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际税收协定是以国内税法为基础的 B.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利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但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是相同的 C.各国在税收制度上普遍实行复合税制度导致对同一征税对象课征多次相同或类似的税种,这被称为法律性重复征税 D.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消费税或增值税等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4. 我国对外税收协定所遵循的原则包括()。 A.所得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征税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税收饶让原则 D.固定谈判格局 5.以下关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处理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方法 B.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C.在运用免税法过程中,有时也会增加一项税收饶让的内容 D.有些国家还选择了扣除法和低税法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 【解析】涉外税收是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或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2. 【答案】A 【解析】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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