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提示】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

1.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2.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3.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

(三)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考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协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B.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C.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D.税收协定的缔结在税收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多边税收协定

E.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税收情报交换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税收协定的缔结在税收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是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

要内容。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OECD税收协定范本更新及若干热点问题研究 有程序拷贝的计算机磁盘或者是通过调制解调器的连接直接在其计算机上接收 到并不重要"受让人对软件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也没多大关系" 修订文本依据所涉及权利的不同将交易(并将所得)归类为以下几种: 1.为取得部分著作权权利支付的款项(出让人未完全让渡其著作权),当 报酬是为授予以某种方式使用程序的权利支付的,将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2.在某些类型的交易中,所取得的关于著作权的权利限于用户操作程序所 必须的那些权利,在出于税收的目的分析交易的性质时应被忽略"这时,交易 的支付款项将作为营业所得缴税" 3.特殊的计算机软件交易"软件工作室或程序员同意提供程序所依据的思 路和规则的信息,如逻辑!算法或者编程语言!编程方法"这些情况下的支付 款项,当使用所有权是用秘密配方或者无法单独受著作权保护的有关工业!商 业或者科学实验的情报,这时可能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 4.如果报酬是为著作权权利的所有权的全部转让,或部分让与而支付

的, 那么交易属于让与,并且其性质不因报酬的形式而改变,不管报酬是以分期付 款的形式支付或者是按大多数国家观点)支付款项与某一偶然事件有关"5.混合契约支付款项的处理"根据某一契约应支付的报酬按契约所包含的 信息或者通过合理的分配加以分割,并对每一分配所得的部分进行适当的税收 处理" 注释的此次修订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乃至在电子商务的课税问题上有其重 要意义: 首先,修订做出判断时因强调对交易涉及的实体权利的分析而将交易的形 式视为不相关的因素,所以具有处理现有的及将来可能发明的数字化信息的交 易和所得分类问题的弹性,而弹性正是电子商务征税途径的必要因素"因此修 订符合国际社会普遍达成的对电子商务课税途径的弹性要求" 其次,修订的出台表明:在电子商务所得分类问题上,已不局限于一国所 采取的单边措施(如美国),国际间已达成了共识,并寻求协调一致的解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速记知识点总结

●企业所得税 25%:居民;有场所且所得有关联得非居民 ●10%:其她非居民 ●20%:小微(≤100万得部分减按25%,100—300万,减按50%) ●15%:高新技术、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 ●职工福利费:14%扣除;工会经费:2%扣除;职工教育费:8%扣除 ●补充养老、医疗:不超工资总额5%可扣除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得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5‰ ●广宣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可扣除,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与饮料制造(不 含酒类制造)30%可扣除 ●公益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可扣除,三年内结转。 ●手续费佣金扣除:财险:余额得15%内; ●人险:余额得10%内; ●电信:总额得5%内; ●其她:总额得5%内。 ●保险赔偿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偿按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偿按8%提 取。 ●亏损弥补:高新技术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固定资产折旧: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10年;器具工具家具5 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得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林木10年;畜类3年。 ●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 ●专项申报:损失超过500万;非正常损失;正常损失。 ●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得: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得计税毛利率:政策房3%,非政策房15%(人民政府所在地)、 10%、5% ●委托境外机构销售:不超过销售收入得10%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预提费用:出包未取得全额发票得,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得10%。 ●“三免三减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包括电网新建项 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免征;>500万,减半征收 ●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收入减按50% ●经济特区与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1、2年免征,3—5年按 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得,75%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得按175%税前摊销。 ●安置残疾人所支付得工资:100%加计扣除 ●创投企业:投资额得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得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得应纳税所得 额。 ●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扣除. ●综合利用资源,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得,该专用设备得投资额得10%可从 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西部得鼓励性产业:减按15%得税率征收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成本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 税所得率 ●非居民得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利润率=成本总额/(1—利润率)*利润率 =经费支出/(1-利润率-相关税率)*利润率(利润率不低于15%) ●限售股:不能确认原值得,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得15%确定。 ●源泉扣缴:代扣7日内缴入国库。 ●登记备案:30天:签订; 15日:完工&不一致;10天:变更 ●超过5000万元,实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企业间接转让财产被认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得:股权75%;资产总额90%;收入90%●关联交易包括:两形两融一个劳务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doc 63页)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如果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富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

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一国或多国的税收管辖权行使与适用,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其核心内容为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指的長多个国家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2009年新增章节,2010年略有调整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5分. 09年单选1题多选1题,合计2分. 本章主要考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1、定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和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它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2)区别:两者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国家税收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国际税收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的各种协议和各种规范。

3、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涉外税收本质上是国家税收的延伸,是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1、税收管辖权的定义: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2、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 3、三类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1)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按照属地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2)居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3)公民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确立。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一、《税法(I)》复习技巧: 1、提前备战,合理安排时间《税法(I)》的内容虽然不是很多,但有些内容需要有消费的时间,如果在考前几天将《税法(I)》攻下来,成功的概率很小。因此,是通读新教材把知识学习一遍,合理安排时间的安排,要将有限的时间合理的分布于各章,做到重点章节多安排时间,细致的学习,避免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 2、认真通读教材,并将知识体系化,做到点面结合,重点问题一定要吃透《税法(I)》各章内容具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孤立地学学习每一章的知识,掌握的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税收原理和税收制度,很难应付综合性越来越强的考试,一定要把知识系统化、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对知识进行横向比较,找出各税种的差异和共同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3、深化记忆,多做习题由于大多数考生都是在职人员,没有太多时间学习、消化、理解教材中的内容。因此,在阅读教材基础上,多做习题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检查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4、潜心研究各年试题,将会受益菲浅可以说,各年试题都具有代表性,既能反映《税法(I)》的重点,也能体现各个税种的难点。通过研究各年试题,可以从中找出《税法(I)》考试的规律,发现学习《税法(I)》的捷径。 二、税法二的复习策略: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因此复习时,应注意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从教材的内容和结构而言,税法(II)是税法(I)的续篇,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实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税种。从教材篇幅看,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个税税种应是考试和复习的重点。由于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税法(II)的复习方法与税法(I)有所不同。考生复习时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从公式可以得出,要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首先要求出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又是由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要素决定的。 2、掌握各税种的特点,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有11项,每项都有不同规定和计算方法。如果按顺序一项一项去把握困难较大,若按照一定方法把握其特点就容易多了。在11个征税项目中,以征税期限为标准,把握哪几项所得按年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月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次征税;以费用扣除为标准,把握哪些项目按定额扣除,哪些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项目按会计核算进行扣除,哪些项目不扣除费用。然后再把握其基本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复习就容易了。 3、复习时要认真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再辅之于练习。正常情况下,阅读、理解教材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70%-80%,做练习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20%-30%。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做配套练习来验证自己对教材理解的正确程度以及对法规的具体运用能力。不能把大部分复习时间用在做练习题上,以做练习来碰考题,这是不可取的。教材每年都新增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增内容都是当年重点考试内容。 4、要加强综合能力训练。某条规定在教材中是独立的。但在运用时既综合又交叉。综合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多个税种在一个题目中同时涉及,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涉及到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的计算;二是一个纳税人同时涉及诸多业务内容,如某纳税人有自营业务、联营业务、对外投资等,计算其应纳税额时要考虑到各方面规定。 三、财务会计应考策略:考生在准备注册税分师《财务与会计》科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最新银行国际业务部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银行国际业务部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银行国际业务部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0年,国际业务部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年初工作安排,紧紧围绕总行相关部署,坚定信念,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以及2020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业务经营情况 2020年在行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帮助下,在各经营机构的配合下,我行国际业务各项工作较上年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各经营机构业务规模和客户数量增长明显,产品营销和推广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指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且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际业务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各项业务指标较2020年至少增长50%以上,尤其是重要指标贸易融资(20亿)及跨境保函业务(3亿美元),增长率分别为XX%和XX%。各项收入达XX万元,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对于年初定的经营目标,国际结算(XX亿美元)、贸易融资发生额(XX亿人民币)以及客户数(XX户)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详见下表: (二)产品推广情况 从产品来看,2020年国际业务产品共12类,包含结算、资

金、担保以及融资,客户的产品使用种类越来越多元化,使用频率逐渐提升,单一产品的币种也在不断的增加,外币贸易融资从传统的美元融资已扩展到欧元,客户对我行的产品依赖度在逐渐加强。 (三)客户推展情况 2020年国际业务新增客户XX户,其中外汇客户XX户,大部分为基础性的出口结算类客户,外汇客户的客户群不断扩大。授信类客户履约情况较好,资产质量较好。 (四)机构覆盖情况 从办理业务的机构分布来看,2020年主要业务办理机构集中在洛阳,域外分行仅有郑州、南阳、焦作、许昌且产品均已小额结算为主。2020年XX家经营机构中有XX家实现了产品落地,其余3家也均有储备业务,基本实现了国际业务产品的全机构覆盖。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潜心研究产品创新,丰富我行公司业务产品线 为了积极响应我行“打造中原地区最具创新型银行”的愿景,年初我部根据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制订了年度创新目标产品,并对逐个产品进行进度分解,指派具体的创新产品项目负责人,负责产品开发的整体协调、推动和后续跟进,以确保创新产品按照既定计划完成设计、开发和落地。最终实现了“海外代付”和“福费廷”两项产品的落地,其中XX管理行共办理海外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是国际税收重要的基本内容,是各国解决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工具。 一、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在国与国之间经济不断融合的全球经济大潮流中,税收的国际合作不断发展,这大大推动了全球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前迈进。同时,商品、资本、劳务、技术等的跨国流动使税基变成了全球性的,不仅属于某个国家,这就让国际税收协定的难度加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趋势: 1、从税收协定程度来看 国际税收协定经历了由主权国家单方面自主性税收协定到国际税收协定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协定,国际税收协调程度不断加深。 (1)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国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而制订协定的活动日益活跃,税收协定的功

能及其重要性愈来愈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国依据《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正在逐步建立起的税收协定网络也在持续不断地发展和升级。具体表现为:①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日益增多。②发达国家着重对原有协定的修订和发展中国家着重拓宽新协定的缔结对象,协定区域不断扩大。③协定的内容日渐丰富和扩大。包括增加协定适用新税种;协定有关反避税的条件更加充实完善;国家间税务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增加税务争议解决方法如税收仲裁等方面的规定,对各国间的税收协调起到了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促进作用。 (2)区域性国际税收协定进程加快,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从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全球经济一体化首先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又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因此应该协调税收政策,建立起包括关税、流转税及所得税在内的一体化税收制度。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一部分国家的课税主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流通。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卷入了经济一体化潮流,现存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诸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多边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措施和规则已有广泛的发展。例如,欧盟的《税务相互协商公约》,丹麦、荷兰、挪威、冰岛和瑞典的《北欧公约》。 2、从税收协定内容来看

税法_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_2011年版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A:经济全球一体化 B:跨国企业的产生 C: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D:收入来源的国际化 E: 答案:C 2、A企业是世界五百强之一的跨国企业,在中国、新加坡均设立关联企业,由于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于是A企业在中国的企业向其在新加坡的关联企业销售货物的时候故意压低价格,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请问该种避税方法属于()方法A: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 B:利用避税地避税 C: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D: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 E: 答案:C 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限额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A:0 B:10万元

D:30万元 E: 答案:B 4、总部设立于我国的某居民企业在美国设立一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500万,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获得所得100万。已知分公司在美国已经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相应的所得税。假设在采用全额抵免法的情况下,则该企业2008年境内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150万元 B:125万元 C:130万元 D:120万元 E: 答案:D 5、中国母公司在A国外设立了一子公司,子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A:0万元 B:50万元 C:12.5万元

E: 答案:C 6、甲公司是一个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多国设立了子公司或者分公司,2008年总公司决定迁往开曼群岛,这样以便减少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纳税义务,请问该公司的行为采用的避税方法是()。 A:采取人员流动避税 B: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C:利用避税地避税 D: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E: 答案:C 7、能够有效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A:免税法 B:抵免法 C:退税法 D:减税法 E: 答案:A 8、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被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总结(增值税要点)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总结(增值税要点) 一、境内 1、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2、销项税=销售额*率 3、视销征税无销额,(1)当月类平均;(2)最近类货平均,(3)组税价=成本*(1+成利率) 4、征增税及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1-消率) 4、含税额换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率(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征率(小规模) 5、购农销农品,或向小纳人购农品: 准扣的进税=买价*扣率(13%) 6、一般纳人外购货物付的运费 准扣的进税=运费*扣除率 随运付的装卸、保费不扣 7、小纳人纳额=销项额*征率(6%或4%) 不扣进额

8、小纳人不含税销额=含额/(1+征率) 9、自来水公司销水(6%) 不含税销额=发票额*(1+征率) 二、进口货 1、组税价=关税完价+关税+消税 2、纳额=组税价*税率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 1、“免、抵、退”计算方法(指生产企自营委外贸代出口自产) (1)纳额=内销销税-(进税-免抵退税不免、抵税) (2)免抵退税=FOB*外汇RMB牌价*退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FOB:出口货物离岸价。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原料价*退税率 免税购原料=国内购免原料+进料加工免税进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税价=到岸价+关、消税 (3)应退税和免抵税 A、如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期末留抵税 免抵税=免抵退税-应退税 B、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免抵退税

免抵税=0 期末留抵税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定。 (4)免抵退税不得免和抵税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税=FOB*外汇RMB牌价*(出口征率-出口退率)-免抵退税不免抵税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进原料价*(出口征率-出口货物退率) 2、先征后退 (1)外贸及外贸制度工贸企购货出口,出口增税免;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算退税还外贸,征、退税差计企业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购不含增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购小纳人出货口增税退税规定: A、从小纳人购并持普通发票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销售出口货入免,退还出口货进税退税=[发票列(含税)销额]/(1+征率)*6%或5% B、从小纳人购代开的增税发票的出口货: 退税=增税发票金额*6%或5%。 C、外企托生企加工出口货的退税规定: 原辅料退税=国内原辅料增税发票进项*原辅料退税 率

国际税收讲义

国际税收讲义 教材:《国际税收》杨斌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6 本课程的参考书: 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001 F810.42/611.3 《国际税收导论》邓子基、唐腾翔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F810.42/091 2、《国际税法学》廖益新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996.3/788(陈安1987鹭江出版社) 《国际税法》(第二版)高尔森主编法律出版社1993 D996.3/761(88版) 《国际税法学》刘剑文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D996.3/867.01(99版) 3、《OECD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税总国际司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00 F810.42/086.2 《联合国范本注释》刘金枝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F810.42/862 《国际税收协定通论》唐腾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F810.42/768 《对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919页F810.42/611.3

4、《国际税收筹划》朱洪仁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F810.42/686.4 《全球经济中的转让定价策略》税总科研所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参考杂志:《涉外税务》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导论 第一:居民身份确定规则第二:所得征税权分配规则 第三:税收协定范本比较研究第四:国际重复征税减除方法 第五:国际避税方法及防范第六:转让定价及调整方法 第七:非启示原则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导论 一、前言 1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采取了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 一是重复征税。重复征税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一、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不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既有联系又有区不。首先,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国际税收并没有也不可能有自己独立于国家税收的特定征收者和缴纳者,它只能依附于国家税收的征收者和缴纳者。假如没有各个国家对其政权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课征,那么也就无从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其次,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利益协调方式也不同。国家税收的分配是发生在同一国家的课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财宝分割和转移,它反映的是一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纳关系,其处理依据是国家法律。国际税收的分配发生在不同国家的课税主体之间,它反映的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当产生国家间税收

权益矛盾的时候,为了按照国际规范重新调整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宝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要紧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然而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宅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简介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简介 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适用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的范本。1956年3月,欧洲经济合作组织(1961年,该组织为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所取代)财政委员会宣告成立。自1958年起,欧洲经济合作组织财政委员会着手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国起草有关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新的协定范本。自1958年至1961年,财政委员会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最后于1963年公布了有关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草案(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63年协定范本草案》)。这个协定范本草案得到很多国家的承认,并作为协调国际税收关系的重要参考文件。事实上,1977年前,国际上签订的大部分税收协定都是建立在这个文件基础之上的。除此之外,委员会于1966年又起草了《关于对财产和遗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1967年,财政委员会(1971年起易名为财政事务委员会)开始修订《经合发组织1963年协定范本草案》,这是因为各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际间税收关系扩大了,某些企业和公司在跨国活动中的组织形式也日趋复杂。1977年,经合发组织正式公布了首次修订后的新的《经合发组织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77年协定范本》)以及内容丰富的注释本。30多年来,《经合发组织1977年协定范本》对于合理划分缔约国的征税权,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加强国家间的税务协作,起了指导作用,得到了世界舆论的肯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范本也显露了许多不完善之处。为此,经合发组织根据经济国际化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总结了各国的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于1992年提出了税收协定新范本,新范本易名为《经合发组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协定范本》(简称为《经合发组织1992年协定范本》)。与原范本比较,更改的主要内容有14个方面,包括条文和注释两个部分。为了不断地完善协定范本,财政事务委员会认为,今后要在广泛吸收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建议的基础上,对协定范本作周期性的修订。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网校论坛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1.设立税务登记(即开业登记) (1)税务登记范围(重要) ①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但需履行纳税义务。 (2)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重要)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成立时,先工商后税务)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③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银行账户账号。(便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资金状况)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改变产权关系的;⑥增减注册资金的。 【提示】变更登记补充内容: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②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掌握) (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意:开业时,先工商后税务;注销时,先税务后工商。 ②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国际税收协定

主要介绍了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共四节内容。 内容:4节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第二节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四节国际税收协定 基本内容框架 ◆前言知识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不同于国家税收,也不同于涉外税收。 【国际税收协定】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例题·多选题】按照属人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包括()。 A.地域管辖权 B.公民管辖权 C.国籍管辖权

D.居民管辖权 『正确答案』BD 第一节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1.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2.种类: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例题·单选题】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称为()。 A.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B.政治性国际重复征税 C.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D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 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2,产生的根本原 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包括三种: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三、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 1. 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 2. 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3. 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4. 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第二节 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此外,还有扣除法和抵税法。 一、免税法 要点 运用 1.含义: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于征税。 使用的国家:大多是发达国家 2.两种具体形式 (1)全额免税法: (2)累进免税法 (一)全额免税法: 【例题】A 国甲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外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国内的所得70万元,来自国外分公司的所得30万元。居住国A 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税率为30%;61万~80万元,税率为35%;81万~100万元,税率为4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如果A 国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A 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习题附答案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习题附答案 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以下为您带来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习题附答案,欢迎浏览! 1、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印花税,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 )年内不得改变。 A.1 B.2 C.3 D.10 答案:A 2、2010年某企业支付8000万元取得10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工程成本2000万元,2011年底竣工验收,对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是( )万元。 A.2000 B.6400 C.8000 D.10000 答案:D『解析』房产原值包括地价款和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该企业征收房产税的房产原值=8000+2000=10000(万元) 3、某企业拥有一栋原值为2000万元的房产,2011年2月10日将其中的40%出售,月底办理好产权转移手续。已知当地政府规定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11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 )万元。 A.11.52 B.12.16 C.12.60 D.12.80 答案:D『解析』应缴纳房产税=2000×60%×(1-20%)×1.2%×10/12+2000×40%×(1-20%)×1.2%×2/12=12.80(万元) 4、某旅游公司2011年拥有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40辆,其他混合动力汽车3辆,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均为8人;游船30艘,每艘净吨位1.3吨;5.2马力的拖船1艘。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8人载客汽车年税额为600元/辆,机动船4元/吨。2011年该旅游公司应缴纳车船税( )元 A.130 B.1026 C.1066 D.1930 答案:B『解析』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车船税,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本题折合成净吨位 2.6吨,船舶净吨位尾数超过0.5吨按1吨计算。应缴纳车船税=3×600×50%+1×30×4+3×4×50%=1026(元) 5、下列关于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取得车船所有权的次月 B.合同、协议载明的车船交付日的次月 C.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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