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淋和消火栓水量计算

喷淋和消火栓水量计算
喷淋和消火栓水量计算

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

(2011-03-02 14: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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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设计规范

设计

措施

杂谈

规范依据:

1、《建规》GB50016-2006第8.4.4条: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

2、《高规》GB50045-95第7.4.7.1条:“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计算举例:

【例】:

1、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用水量计算:

L1=t·n1·l1=10×60×3×5=9000L=9T

L1: 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1:水枪支数,按2~3支水枪同时出水计算,取n=3 l1:每支水枪出水量。19mm的出水量为4·6~5·7L/s,取其平均值5L/s 。

2、按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初期用水量计算:

L2=t·n2·l=10×60×3×1.3=2340L=2.34T

L2: 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2:喷头支数,通常按3支相继出水计算,取n=3

3、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L= L1+L2=9 + 2.34 = 11.34(T) < 18 T

高层建筑屋顶水箱储水量的实际工程计算过程中一般都不会超过18m3。这是因为,无论是低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其储水量都是按一次、一点的火灾机率计算的,并且是按火灾初期用水量考虑(建议按10min用水量计算)。尤其是高层建筑是以自救为主,出水30s之后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通过计算小于18m3时,应选用18m3;而当计算的储水量大于18 m3时,应选用计算数值。”也是符合规范条文精神的。【自王渭云高规宣讲材料】

,《高规》“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原则

关于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设置的原则 一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的设置部位; 1消火栓系统设置原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2.1条的规定,下列场合均需做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子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子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 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 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喷淋系统设置原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8.3.1条的规定,下列场合均需做自动灭火系统: 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广房i (6)建筑面积大子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库房,可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m2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零度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零度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子1500m'或总建筑面积大子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4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灾火系统: l 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 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 建筑执行。(详见3.3.2、3.3.3、3.5.2、3.5.4) 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 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详见3.6.4) 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 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详见4.3.3) 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 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详见4.3.4) 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详见4.3.6) 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 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详见4.3.9、4.3.10) 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详见11.0.7) 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 深井泵。(详见5.1.9) 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 置备用消防水泵。(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 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详见5.1.11) 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详见5.1.12) 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一组消防水泵 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详见5.1.13) 14、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压力表应设关断阀门) (详见5.1.16、5.1.17)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思路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水力计算思路 王锋 阅读 简介:进行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力计算包括了流量和压力的计算,计算前提首先是建立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对建筑灭火主要规定了2条,一条是同时使用水枪支数,一条是每支水枪最小流量。 关键字: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水力计算 (一)流量计算: 现分析流量计算步骤及程序如下: 一、首先分析在满足同时使用水枪支数条件下的充实水柱计算: 1、查建筑防火规范:第8.5.2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由计算决定(可见不是纯粹查表得来的),但不应小于表8.5.2的规定(可见查表所得为规定的最小值,并不一定就是适合你手上建筑的正确值,如果经计算所得你的消火栓用水量大于表格内对应的消防水量,则应取较大的计算值)。 2、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已知条件: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可查表得到,一般为2支);未知条件:充实水柱长度 3、如何来计算充实水柱长度? 水枪充实水柱概念:水枪向上垂直射流,在26mm~38mm直径圆断面内、包含全部水量7 5%~90%的密实水柱长度称为充实水柱长度,以Hm表示(一般控制在7米~15米范围内)。 那么建筑所需充实水柱高度该如何来计算呢?对一定层高h的建筑来说,它所要求的消防要求是:当水柱的倾角控制在45~60度范围时可以喷到天花板上(上层楼板): Hm=(h-1)/sina,这个公式在很多规范及教材中都出现过。 这里我们取a=45度,Hm=√2(h-1) 接下来,我们做一个统计,对由于Hm在7米~15米之间,我们来计算建筑层高控制在多少。 当Hm=7时,h=5.95米,意味着当h小于5.95米时,Hm仍取7米;

消防用水量实例计算

摘要:消防设计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 建筑中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其中设计流量最大的一种系统确定,多种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应按其中消防总流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对象和防护区确定,一个防护区的总流量应为其中的消火栓、自动灭火、水幕系统流量之和。把出现在不同防护区的消火栓系统最大流量、自动灭火系统最大流量和水幕系统最大流量之和作为消防系统的设计总流量不符合每次只有1个失火点的消防基本设定。确定系统的设计水量,方法类似。 关键词:消防工程设计流量水量自动灭火系统建筑水消防系统建筑消防用水量包括流量和水量两个参数。用水流量决定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消防管径,用水水量决定消防水池的容积。流量和水量的合理确定一方面影响着消防系统的灭火性能或消防灭火的成败,另一方面还通过管径、水泵流量、水池容积等影响着消防丁程的投资规模。因此,消防流量和水量是消防灭火供水丁程中一组非常重要的数据。 1目前水量计算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规范,消防系统用水量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计算。然而,由于下列原因,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越来越难以判断和把握,以至于判断结果及用水量的计算值往往因人而异,并且差别明显。 (1)建筑水消防灭火系统的种类越来越多,消火栓系统有室内、室外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有: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消防水炮系统等;水幕系统有防火分区水幕、防火隔离单元水幕,且其中又分冷却水幕和隔断水幕。一个消防供水系统中,往往同时含有上述的多种系统。 (2)建筑的功能和构造越来越复杂,一个消防灭火系统所防护的建筑物特别是综合建筑一般由多种不同功能的建筑空间组成,有的是多栋建筑其功能互不相同,有的是一栋建筑含有多个功能区间。消防用水量随建筑功能而变化,同一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也会依功能区和建筑构造的变化而出现多个值。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种类或数量决定着用水量之和,哪些系统需要同时开启是设计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目前,需要同时开启的系统并没有可操作的判定标准,设计人员都根据自己的经验确定。由于火灾学专业水平和经验的差异,致使同时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技术规范 7.1.1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场所: 1)城镇、居住区及企事业单位; 2)厂房、库房及民用建筑; 3)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4)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或 储罐区等室外场所; 5)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体积不超过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二层的居 住小区,可不设消防给水。 2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剧烈燃 烧爆炸的物品除外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消火栓。 1)多层民用和工业建筑: ①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②超过800个座位 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 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③体积超过5000m’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④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 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底层为商场或车库

且共用疏散楼梯的住宅; ⑤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如综合楼、办公楼等); 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⑦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 给水; ⑧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a.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 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 不超过3000m2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戊类厂房; b.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 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2的建筑物。 2)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高层工业建筑。 3)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人防工程或地下建筑。 4)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超过5辆的汽车库;停车数超过5辆的停车场;超过2个车位的Ⅳ类修车库应设消防给 水系统。当汽车库设在其他建筑物内,其停车数小于上述规 定时,但建筑内有消防给水系统时,亦应设置消火栓。 5)建筑面积不小于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室内消火栓保护半径和充实水柱的问题

室内消火栓保护半径和充实水柱的问题xx 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中,比较普遍的是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的核心是消火栓的布置。消火栓的布置间距由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和最大保护宽度决定,最大保护宽度由建筑物本身结构决定,所以,消火栓的设计中,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1.消火栓保护半径(R)的计算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等资料中,给出了室内消火栓保护半径的计算公式如下: R=L d + L s (1) 式中,L d——水带铺设长度(m).考虑到水带的转弯曲线,应为水带长度乘以折减系数 0.8; Ls——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m)。当水枪倾角为45度时,L s = 0.71S k。 式(1)是基本公式,也是应用最广泛的。在实践中,水带铺设长度Ld只取决于折减系数,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L s由水枪充实水柱Sk 直接决定,而Sk的影响因素诸多: 比如层高,水枪的倾角——充实水柱、层高和水枪倾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水枪充实水柱对于消火栓保护半径的确定有着决定意义。所以下面介绍一下水枪充实水柱的计算。 2.水枪充实水柱(S k)的计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8.4.3条第七款规定: 水枪的充实水柱Sk经过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m;其他建筑不宜小于7m。关于Sk的计算,在条文说明中给出了公式 S k = ( H 1 - H 2 ) / sinα (2) 式中,H 1——保护建筑物的层高; H2——水枪的上倾角。一般可采用45°,若有特殊困难时,可稍大些,考虑到消防队员的安全和扑救效果,最大不应大于60°。 从上可见,S k的确定要兼顾以上两方面(即公式2和规范 8.4.3第七款)。但是,实际设计中,还有一点须注意,除了上面的公式,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8.4.1条还对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做出了规定,而消火栓的用水量与水压(充实水柱)有关。 综上,S k的确定要综合考虑三方面的因素: 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8.4.3条第七款的规定;②公式 (2)的计算结果;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8.4.1条规定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需要的水压。同时满足以上三个因素,对于计算结果,应选最大值。 3.结论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水泵启动)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水泵启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 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平时水压(一般为0.1~0.3MPa)较低,灭火时最 不利点水枪达到规范要求的水柱时所需要的压力不能满足,需由消防车或移动式消防泵加压后供给,但必须指出,0.1MPa为管道的末端压力。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水泵加压供水,压力设计很低(为0.3MPA),能叫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吗?(是的)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管网内经常保持足够的压力,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 其它移动式水泵加压,而直接由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灭火。当建筑高度小于24米时,室外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米,当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应立足于室内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在平时水压不高,通过高压消防水泵加压,使管 网内的压力达到高压给水管道的压力要求。当城镇、居住区或企事业单位有高层建筑时,可以采用室外和室内均为高压或者临时高压的消防给水系统,也可以采用室内为高压或者临时高压,而室外为低压的消防给水系统。气压给水装置只能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一般石化工厂或者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多采用这种管网。 有室内消火栓的片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合用,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环网,屋顶设置消防水箱满足火灾前10分钟消防用水量,根据8.4.3第8条“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发生火宅时由室内消火栓处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以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要求。 无室内消火栓的片区:室外消火栓环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环网,并于值班室设置消防泵启泵按钮,火灾发生时由值班人员于火警后30秒内启动消防泵供水。

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 (Ⅰ)消防水源 第 7.3.1 条 在消防用水由工厂水源直接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不应少 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应能通过 100%的消防用水和 70%的生 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在消防用水由消防水池供给时,工厂给水管网的进水管,应能通过消防水池的 补充水和 100%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总量。 第 7.3.2 条 石油化工企业宜建消防水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能 保证向水池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二、水池的容量小于或等于 1000m 时,可不分隔,大于 1000 m 时,应分隔成 两个,并设带阀门的连通管; 三、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 48h ; 四、当消防水池与全厂性生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 的技术措施; 五、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Ⅱ)消防用水量 第 7.3.3 条 厂区和居住区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和相应处 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第 7.3.4 条 厂区和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应按表 7.3.4 确定。 第 7.3.5 条 联合企业内的各分厂、罐区、居住区等,如有各自独立的消防给水 系统,其消防用水量应分别进行计算。 3 3

第7.3.6条一次灭火的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居住区及建筑物的室外消防水量的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艺装置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类别及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当确定有困难时,可按表7.3.6选定。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应小于3h。 三、辅助生产设施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L/s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 注:化纤厂房的消防用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3.7条可燃液体罐组的消防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置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 一、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距着火罐罐壁 1.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进行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二、当邻近立式罐超过 3 个时,冷却水量可按 3 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第7.3.8条可燃液体地上立式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供水范围、供水强度和设置方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供水范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表 7.3.8 的规定;

消火栓计算题

消火栓计算题 某高级酒店,地下一层,地上16层,层高3.1米,建筑总高度为50.7米,总建筑面积为31500平方米。市政外网管径为DN300,有两根引入管,管径为DN100,市政水压力为0.3MPa,假定室外管网可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试计算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图见图1,平面布置见图2。 图1 消火栓系统图

图2 消火栓平面布置图 解: 1. 消火栓间距的确定 (1)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确定 消火栓充实水柱按下面三种方法计算: 1)根据公式计算 i n a H S k s 1-层高= (1) 式中 k S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m ; 层高H ——为保护建筑物的层高,m ; α——水枪倾角,取450。 该酒店层高为3m ,代入(1)式计算得,0 1k 45sin 1 1.3S -=≈3m 。 2)按规范确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下文简称《低规》)第8.4.3条规定,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 ;故本建筑的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m ,即0k S ≥10m 。 3)根据水枪出水量确定

① 根据规范规定的充实水柱确定 采用同种规格的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 0k S =10m,水枪喷口直径 d f =19mm,水带长度 L d =25m ,采用直径d=65mm 衬胶水带。水枪喷嘴处出水压力按下式计算: k f k f q H S 1S 10?αα-= (2) 式中 f α——实验系数,与充实水柱长度有关,4)01.0(8019.1K f S +=α; ?——实验系数,与水枪喷嘴口径有关; k S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 ; q H ——水枪喷嘴处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的压力,kPa ; 查表得f α=1.30,?=0.0097,代入(2)式中得: mH 2O 58.138.13510 2.10097.0110 2.110110==??-??= -= kPa S S H K f K f q ?αα 水枪出水量按下式计算: q xh BH q = (3) 式中 xh q ——水枪射流量,L/s ; B ——水枪水流特性系数,与水枪喷嘴口径有关,d f =19mm 时, 取1.577; q H ——同(2)式,mH 2O 。 将q H =13.58 mH 2O ,B=1.577代入(3)式得: s L BH q q xh /6.48.51377.51=?== 规范规定每支水枪最小流量为x q =5L/s ,所以当0k S =10m 时,水枪出水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② 根据水枪最小出流量反算消火栓充实水柱长度 根据下式计算: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

消防用水量的计算思路,只需要三步 概述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第一步:确定同一时间火灾起数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1公顷),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第二步: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消规》3.6.2: 甲、乙、丙类厂房、仓库:3h。

丁、戊类厂房、仓库:2h。 住宅:2h。 各个建筑: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2h。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的人防工程为1h。 《消规》3.6.4: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h确定。 第三步:计算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量 V=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一个最大值)+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 自动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水喷雾灭火、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等系统,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护冷却火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注意事项: 1.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规范表3.3.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规范表3.5.2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的方案分析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的方案分析 摘要:目前室内消火栓是各种建筑中最为常见的灭火设施之一,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各种性质建筑的最低室内消防用水量。然而,在实际使用当中,一般室内消防用水量比规范规定的要高,为避免设计的系统存在安全隐患,使设计的系统用水量方案切实可靠,在设计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计算分析确定。 关键词:消火栓用水量消火栓栓头水枪水泵接合器消防供水泵消防水池 1 概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迅猛发展,各种性质的建筑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人们对于建筑的防火要求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中明确规定了各种性质建筑的最低室内消防用水量。而《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第3.6.10条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的水量,水压应满足使用要求”。那么室内消防用水量是应该只满足建规或高规中规定的最低用水量,还是满足消火 栓实际的出水量呢?条文解释中也没 有明确这一点。笔者理解:应满足室 内消火栓实际使用的出水量。 在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 量方案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先来了解 一下室内消火栓系统中消火栓栓头与 水枪的参数。 2 室内消火栓栓头与水枪参数: 建规与高规中均规定每个消火栓 出水量不得小于5L/s。 水枪出流量计算公式为: sk xh xh d d sk q d xh H B q q L A H H h H+ + = + + = 2 2

式中 H xh ——消火栓栓口的最低水压(0.010MPa); H d ——消防水带的水头损失(0.010MPa); H q ——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0.010MPa); A d ——水带的比阻,口径为65mm的衬胶水带比阻为0.00172; L d ——水带长度(m),一般为25m; q xh ——水枪喷嘴射出流量(L/s); B ——水枪水流特性系数,口径为19mm的系数为1.577; H sk ——消火栓栓口水头损失,宜取0.02MPa。 根据此公式计算可得表1。 根据表1可知栓口压力为0.17MPa时,口径为19mm的水枪出流量为5.2L/s。随着栓口压力的增加,水枪的出流量也随之增加,当栓口压力达到0.50MPa时,水枪出流量可达到8.9L/s。 高规中规定当栓口压力超过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设计人员一般都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来达到减压目的。根据资料,我们可以查得图1[5]。根据图1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栓前压力的改变减压稳压消火栓栓后压力也不是一个定值,而是随着栓前压力的增加,栓后压力也随之增加,水枪出流量也同时增加。例如:当栓前压力为0.50MPa时,栓后压力0.27MPa,水枪出流量为 6.5L/s;当栓前压力为0.90MPa时,栓后压力接近0.30MPa,水枪出流量为7.0L/s。 表1 直径为19mm的水枪压力与流量[4]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验收要求 1、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设计、施工、监理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应投入使用。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 写。 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报告;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 4、水源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池等的有效容积和水位测量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地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水位、水量、水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根据有效水文资料检查天然水源枯水期最低水位、常水位和洪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4)应根据地下水井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常水位、最低水位、出水量和水位测量装置等技术参数和装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消防水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水泵房的采暖通风、排水和防洪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房的设备进出和维修安装空间应满足设备要求; 5)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安装位置和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压力开关(管网)、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 6)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工作压力的1.4倍;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 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 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 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 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 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 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 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 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 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3.3.3 条比较重要,对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建筑进行了定性,明确规定此类建筑的室外水量按公共建筑确定。 3.4节主要讲构筑物的消防设计流量,可以对照看一下,更加细化了。 3.4.8 条规定了空分站,可燃液体,变电站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可按表中数值的50%来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3.4.9 条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着火油船泡沫灭火设计流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隔离水幕布系统设计流量和码头室外消火栓流量之和计算。这条有一个着火油船冷却范围的计算,根据范围,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来计算设计流量。 3.4.12 条是一个易燃材料露天堆场以及可燃气体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这个和原规范完全一样。 3.4.13 条补充了城市交通隧道洞口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3.5.2 条把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人防工程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合并了起来,有几个点大家注意一下,厂房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除了用高度和体积来限制外,增加了厂房的分类;旅馆和商店分开,商店相类似的增加了图书馆,档案馆等,进行区分,说明旅馆的火灾危险级别

喷淋和消火栓水量计算

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 (2011-03-02 14:18:01) 转载 标签: 分类:设计规范 设计 措施 杂谈 规范依据: 1、《建规》GB50016-2006第8.4.4条: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18m3时,仍可采用18m3。” 2、《高规》GB50045-95第7.4.7.1条:“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计算举例: 【例】: 1、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用水量计算: L1=t·n1·l1=10×60×3×5=9000L=9T L1: 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1:水枪支数,按2~3支水枪同时出水计算,取n=3 l1:每支水枪出水量。19mm的出水量为4·6~5·7L/s,取其平均值5L/s 。 2、按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初期用水量计算: L2=t·n2·l=10×60×3×1.3=2340L=2.34T L2: 一次、一点火灾自动喷水灭火总用水量(l) t: 火灾初期供水时间。按10分钟计算。 n2:喷头支数,通常按3支相继出水计算,取n=3

3、按一次、一点火灾消火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L= L1+L2=9 + 2.34 = 11.34(T) < 18 T 高层建筑屋顶水箱储水量的实际工程计算过程中一般都不会超过18m3。这是因为,无论是低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其储水量都是按一次、一点的火灾机率计算的,并且是按火灾初期用水量考虑(建议按10min用水量计算)。尤其是高层建筑是以自救为主,出水30s之后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通过计算小于18m3时,应选用18m3;而当计算的储水量大于18 m3时,应选用计算数值。”也是符合规范条文精神的。【自王渭云高规宣讲材料】 ,《高规》“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吸收塔的相关设计计算

烟气脱硫工艺主要设备吸收塔设计和选型 (2) 喷淋塔吸收区高度设计(二) 对于喷淋塔,液气比范围在8L/m 3-25 L/m 3之间[5],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可知液气比选择12.2 L/m 3是最佳的数值。 逆流式吸收塔的烟气速度一般在 2.5-5m/s 范围内[5][6],本设计方案选择烟气速度为3.5m/s 。 湿法脱硫反应是在气体、液体、固体三相中进行的,反应条件比较理想,在脱硫效率为90%以上时(本设计反案尾5%),钠硫比(Na/S)一般略微大于1,本次选择的钠硫比(Na/S)为1.02。 (3)喷淋塔吸收区高度的计算 含有二氧化硫的烟气通过喷淋塔将此过程中塔内总的二氧化硫吸收量平均到吸收区高度内的塔内容积中,即为吸收塔的平均容积负荷――平均容积吸收率,以ζ表示。 首先给出定义,喷淋塔内总的二氧化硫吸收量除于吸收容积,得到单位时间单位体积内的二氧化硫吸收量 ζ= h C K V Q η = (3) 其中 C 为标准状态下进口烟气的质量浓度,kg/m 3 η为给定的二氧化硫吸收率,%;本设计方案为95% h 为吸收塔内吸收区高度,m K 0为常数,其数值取决于烟气流速u(m/s)和操作温度(℃) ; K 0=3600u ×273/(273+t) 按照排放标准,要求脱硫效率至少95%。二氧化硫质量浓度应该低于580mg/m 3 (标状态) ζ的单位换算成kg/( m 2.s),可以写成 ζ=3600× h y u t /*273273 *4.22641η+ (7) 在喷淋塔操作温度 10050 752 C ?+=下、烟气流速为 u=3.5m/s 、脱硫效率η=0.95 前面已经求得原来烟气二氧化硫SO 2质量浓度为 a (mg/3m )且 a=0.650×

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

消火栓给水系统计算 (1)消火栓的布置 该建筑总长32.5m ,宽度19.6m ,高度48.45m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6.1条要求,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 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第7.4.6.8 条要求,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 水带长度取20m ,展开时的弯曲折减系数C 取0.8,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应为: m h L C R d 19320*8.0*=+=+= 消火栓采用单排布置时,其间距为: m b R S 29.18)8.135.3(192222=+-=-≤,取19m 。 据此应在走上布置1个消火栓,消防电梯间前室设置1个消火栓。系统图如图XXX 所示。 S ——消火栓间距(2股水柱达到同层任何部位),m ; R ——消火栓保护半径,m ; C ——水带展开时的弯曲折减系数,一般取0.8~0.9; Ld ——水带长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m ,m ; h ——水枪充实水柱倾斜45°时的水平投影长度,m ,h=0.7Hm ,对一般建筑(层 高为3~3.5m )由于两楼板间的限制,一般取h=3.0m ; Hm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 ; b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宽度,应为一个房间的长度加走廊的宽度,m 。

(2)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 据7.4.6.6条要求,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 ,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 ,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水枪喷口直径选19mm ,查表3-6(p82),水枪系数φ值为0.0097;据7.4.6.2 条要求,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 ;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 充实水柱Hm 要求不小于10m ,选Hm=12m ,查表3-7(p82),水枪实验系数f α值为1.21。 水枪喷嘴处所需水压 kPa O mH H H H f f q 1699.16)12*21.1*0097.01/(12*21.1) **1/(*2m m ==-=-=αφα (3)水枪喷嘴的出流量 查表3-8(p83),喷口直径19mm 的水枪水流特性系数B 为1.577。 s L s L BH q q xh /0.5/2.59.16*577.1>=== (4)水带阻力 19mm 水枪配65mm 水带,衬胶水带阻力较小,室内消火栓水带多为衬胶水带。本工程亦选衬胶水带。查表3-10(p84),知65mm 水带阻力系数Az 值为0.00172.水带阻力损失: 93.02.5*20*00172.0**22 ===xh d z d q L A h (5)消火栓口所需的水压 kPa O mH H h H H k d q xh 3.19883.19293.09.162==++=++= (6)校核 设置的消防贮水高位水箱最低水位高程52.10m ,最不利点消火栓栓口高程49.10m ,则最不利点消火栓口静水压力为a k 30m 0.310.4910.522P O H ==-。 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第7.4.7.2 条要求,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 ;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需设增压设施。 (7)水力计算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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