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管理办法-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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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自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XX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自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资讯公开、服务大众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XX、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形象、建设XX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XX提倡各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自媒体平台。

第三条自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自媒体建设的审批

第四条 XX禁止任何个人以XX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

第五条 XX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自媒体,必须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自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自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XX各级官方自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XX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1、1关闭其帐号。

第七条 XX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XX自媒体工作室负责XX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XX办公室负责自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XX官方自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自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八条官方自媒体主要发布XX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领导、业务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XX的宣传发展,宣传XX发展成就,展示XX良好形象。

第九条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XX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官方自媒体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XX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XX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

息内容。

第十一条自媒体用户通过官方自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自媒体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以XX、XX各二级单位或XX组织名义注册的官方自媒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自媒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自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各建设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自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自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XX声誉的信息,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宣传部汇报,并与自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XX声誉的信息,官方自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汇报,并与自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XX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完善自媒体运行机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XX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及时上报XX相关领导,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涉事单位要做好配合及相关事件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加强自媒体协同联动。XX将根据情况将登记在册的自媒体纳入XX自媒体工作圈,给予推广宣传、实名认证和技术支持。各级各类自媒体要积极转载评论XX官方自媒体发布的信息,要充分利用“互粉”,发布重要信息要及时@XXXX,形成XX自媒体矩阵,放大集群新闻宣传效应,协同协作,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自媒体宣传合力,不断提高我X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第十七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自媒体用户,依照新闻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五章表彰及奖惩

第十八条 XX从XX年XX月起将自媒体平台建设纳入新闻宣传工作年度考核体系,专项考核实行加分制,上限20分,各单位年度自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加分未达到12分者,直接取消集体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按要求建立官方QQ工作群、官方微博体系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完成一项工作加1分。

2、官方自媒体平台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且有专人与XX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自媒体工作室内对接工作(备案、年检等),加1分。

3、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周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且官方新浪或腾讯微博每天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加1分。

4、官方微博按规定收听上级主管部门、XX内外相关工作单位和部门的官方微博,加1分。

5、官方新浪或腾讯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收听率(收听率=收听人数/学院总人数)小于0.5加1分,大于0.5小于1加2分,大于1加3分。

6、积极推进自媒体技术,如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互动性明显提高,加2分。

7、统一使用官方自媒体平台(如新浪或腾讯微博上墙、微信话题上墙)进行活动宣

传与现场互动,每使用1次加1分,最高加3分。

8、利用官方自媒体平台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传媒类竞赛,按获奖等级分别加5分、3分、1分。

9、官方新浪或腾讯微博发表的微博,获得XX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按照转发量进行加分,单条转发量达到1万以上加1分,单条转发量达到3万以上加3分,单条转发量达到5万以上加5分,以此类推。

10、在自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创新性重大成果并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加5分。

第十八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自媒体建设单位,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开通官方自媒体的单位、部门、各类组织,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形势,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新媒体的运用、信息报送及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本办法现阶段仅针对学院官方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其他新媒体平台暂不涉及。 2.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3.各单位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新媒体维护员。 4.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微博微信维护员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5.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及新媒体维护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报送信息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在本单位经费二次分配时给予考虑。 二、新媒体信息奖励办法 1.以新闻事件为基础的原创题材,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刊发后,以微博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20元计酬。以微信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100元计酬。 2.专题策划组织的原创题材,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中独家首发的,微信阅读量(微博转发量)每达到关注人数20%,每条奖励100元,每增加20%阅读量(转发量),奖励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百度贴吧发布西航校园相

关原创题材,有效互动量达到200人的,奖励100元。如微信、微博、贴吧同时刊发的,按其中达到标准的最高一项奖励。(统计结果截至该稿刊发后七天) 3.微信转载的优秀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推荐人50元。 4.官微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排名,以国家级权威媒体公布排名为准,官微排名第一,奖励微信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奖励300元,第三奖励100元。院内各单位微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排名并公布,每月第一名奖励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5.所有个人奖励均以署名作者为准,作者为一人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自行分配奖励。上报文章应注明原创、转载,文责自负。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要求 1、新闻等信息上报规范要求 (1)微博类字数不应超过140字,可适当配图,特殊情况需长微博发送的,应特别注明。 (2)信息员应对新闻事件或策划信息进行语言整理,符合新媒体受众兴趣,微信标题应生动有趣的反映,能够吸引阅读者点击兴趣,能直接、准确体现信息主体内容; (3)信息应及时报送,新闻类稿件距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2天,最好当日报送; 2、各单位微博、微信维护规范要求 (1)完善微博、微信头像和认证信息,及时更新简介类资料; (2)官方微博、微信不得发布各类违法信息,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 (3)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要保证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微信信息推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三次;

自媒体管理规范

自媒体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一)基本含义 自媒体是指企业自身能够直接掌控的媒介资源,包括企业网站、微博、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只要企业能够完善和深度挖掘自有媒体,宣传效果就会成倍增加,这比单纯地在某个媒体上做广告效果来得更为明显。 (二)基本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的操作流程,科学使用各类自媒体资源,提高自媒体的效用,与传统公众媒体资源形成强有力的互补,有效提升整合营销传播效果。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中国电信四川公司及下属市公司、县公司、区域呼叫中心所有自媒体 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2、包括内容:指与公司市场经营相关的传播活动及载体,含企业网站、微博、短信、 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 二、自媒体系统构成 (一)网站:网站是对外宣传的一个有效窗口,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上营业厅查询话费、办理业务。所以应充分利用网站做好企业形象、品牌、业务、服及活动的宣传。 (二)微博:微博具有互动、深度传播的特点,可以利用微博及时传播广告、促销等信息,与粉丝进行有效互动。 (三)短信:利用短信可以进行以下四种类型的宣传: 第一种:利用短信进行自身的业务、服务及活动宣传;

第二种:利用短信载体与其他媒体进行互惠互换宣传; 由于在宣传工作中经常要与各媒体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公司的业务。而各媒体也有利用我公司媒体进行宣传的意向,利用短信做宣传可以给双方搭建一个沟通桥梁,同时也可以节约我公司的宣传费用。 第三种:利用短信有偿宣传SP业务; 由于SP业务是针对手机用户,而短信宣传的针对性比较强,所以短信是最有效、成本listing serial number program name 1 training program 2 file program 3 records program 4 communication and consultations program 5 engineering bid management program 6 tender file contract review program 7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design management progra 最低的宣传手段之一,深受SP喜欢。因此,我公司可以考虑利用短信为各SP 进行有偿,或者利用短信宣传与SP实行互惠互利。 第四种:利用短信为其他企业做收费宣传。 短信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载体,我公司应对其加以充分利用,使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 (四)热线:服务热线是客户咨询业务、办理业务、投诉的主渠道,热线呼入量 一般都较大,具有像短信一样高到达率的效果。 (五)详单:很多客户有到移动营业厅查详单的习惯,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好详 单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在详单的最上放或详单的背后印上最新业务及促销活动,以吸引客户的注意。 (六)话单:话单是每位到营业厅交话费的客户都能拿到的,所以应在话单的下放做业务或活动宣传。也可以在话单背面印上精美的业务宣传图案。 (七)营业厅

(完整版)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单位管理,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情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必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

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审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账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索、整理、编排上传、发布工作。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信息、重大事项和行业动态;(2)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3)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应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发布信息做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制度,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频率1-3天发布一次为基础,并根据各部门工作情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意义 为适应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内部交流、营销策划、电商发展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及其公众号、微博、QQ、企业官方网站、博客、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网络社区等。 原则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含事业部)。各成员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管理机构 集团行政中心在公司总体规划下负责自媒体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及日常督查工作。自媒体平台主办方为对应平台管理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 责任人 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自媒体平台创建管理 创建原则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意思指明为XX集团相关文字,必须经过需求单位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

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 审批流程 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相关部门审批)→集团行政中心→总经办→财务中心→归档。 注意事项 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申请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第四章自媒体平台信息管理 信息范围 1、公司政策、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资讯、应用等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产品宣传; 4、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8、信息发布应遵循积极向上正面的正能量内容,如使用网络新型词汇 应恰当、适当补充示意注释。 供稿机制 自媒体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其他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稿件由相应管理方及其下级单位负责供稿。 信息审批 集团自媒体平台信息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发布。各级自媒体平台信息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还经上一级平台管理方审批方可正式发布。集团及各级自媒体平台须做好信息备案。

自媒体管理规范

自媒体管理规范 一、总则 (一)基本含义 自媒体是指企业自身能够直接掌控的媒介资源,包括企业网站、微博、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只要企业能够完善和深度挖掘自有媒体,宣传效果就会成倍增加,这比单纯地在某个媒体上做广告效果来得更为明显。 (二)基本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的操作流程,科学使用各类自媒体资源,提高自媒体的效用,与传统公众媒体资源形成强有力的互补,有效提升整合营销传播效果。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中国电信四川公司及下属市公司、县公司、区域呼叫中心所有自媒体 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2、包括内容:指与公司市场经营相关的传播活动及载体,含企业网站、微博、短信、 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等。 二、自媒体系统构成 (一)网站:网站是对外宣传的一个有效窗口,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上营业厅查询话费、办理业务。所以应充分利用网站做好形象、、业务、服及活动的宣传。 (二)微博:微博具有互动、深度传播的特点,可以利用微博及时传播广告、促销等信息,与粉丝进行有效互动。 (三)短信:利用短信可以进行以下四种类型的宣传: 第一种:利用短信进行自身的业务、服务及活动宣传; 第二种:利用短信载体与其他媒体进行互惠互换宣传; 由于在宣传工作中经常要与各媒体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我公司的业务。而各媒体也有利用我公司媒体进行宣传的意向,利用短信做宣传可以给双方搭建一个沟通桥梁,同时也可以节约我公司的宣传费用。 第三种:利用短信有偿宣传SP业务;

由于SP业务是针对手机用户,而短信宣传的针对性比较强,所以短信是最有效、最低的宣传手段之一,深受SP喜欢。因此,我公司可以考虑利用短信为各SP进行有偿,或者利用短信宣传与SP实行互惠互利。 第四种:利用短信为其他企业做收费宣传。 短信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载体,我公司应对其加以充分利用,使其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 (四)热线:服务热线是客户咨询业务、办理业务、投诉的主渠道,热线呼入量一般都较大,具有像短信一样高到达率的效果。 (五)详单:很多客户有到移动营业厅查详单的习惯,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好详单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在详单的最上放或详单的背后印上最新业务及活动,以吸引客户的注意。(六)话单:话单是每位到营业厅交话费的客户都能拿到的,所以应在话单的下放做业务或活动宣传。也可以在话单背面印上精美的业务宣传图案。 (七)营业厅 营业厅作为展示移动公司的形象窗口,应充分加以利用。营业厅内外的媒体形式包括POP广告、店内地板广告、店内堆头广告、收银台广告、店内装饰挂旗广告、店外条幅广告、购物袋广告等。 三、发布流程 (一)网站、微博的自媒体发布流程:由省公司市场部进行直接管理和发布。 (二)短信、热线、详单、话单、营业厅的自媒体发布流程: 1、需求部门提出宣传需求。 2、市场经营部提出广告策略。 3、品牌广告代理公司提交创意提案。 4、品牌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广告物料。 5、广告投放后,媒介监测及效果评估公司负责进行效果跟踪。 四、管理原则 (一)立项前评估原则:各类自媒介使用前必须经过事前评估,对媒介价值进行专业测算和判断后才可进行发布和制作。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自媒体平台管 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XX集团有限公司自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意义 为适应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内部交流、营销策划、电商发展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称自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及其公众号、微博、QQ、企业官方网站、博客、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网络社区等。 原则 公司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含事业部)。各成员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 管理机构

集团行政中心在公司总体规划下负责自媒体平台的整体发展规划及日常督查工作。自媒体平台主办方为对应平台管理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 责任人 自媒体平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自媒体平台创建管理 创建原则 凡自媒体平台名称、说明中包含或意思指明为XX集团相关文字,必须经过需求单位发起申请流程,经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坚决禁止非公司授权的自媒体平台的建立及信息传播行为。 审批流程 自媒体平台须经审批方可认证开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部门→(相关部门审批)→集团行政中心→总经办→财务中心→归档。 注意事项 自媒体平台如未经过申请自主开通运营,或已开通但造成公司名誉、财产或其他损失,公司将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完整版)新媒体运营部规章制度

运营部规章制度 为完善运营部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更好地实现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管理机制: 公司运营人员由公司运营部负责管理和调配,在运营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1.2运营人员基本要求: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媒体业务拓展,按计划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新媒体资源;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创新思维,拓宽宣传思路。 第二章岗位职责 2.1 内容运营专员: 2.1.1负责自媒体(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内容策划,包含材料收集,文字编辑及互动管理。 2.1.2 跟踪行业热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成策划内容。 2.1.3 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专题策划、文案拟定、软文等撰写以及活动实施工作。 2.1.4分析各平台运营效果,整理有效数据,复盘推广数据,作出有效调整。 2.1.5协助推广运营专员分析网络人群搜索行为,完成关键词挖掘,细化,并策划软文 2.1.6协助推广运营专员定期梳理汇报自媒体平台数据,研究用户思维,提出优化建议及执行计划。 2.2 信息渠道运营专员: 2.2.1 收集并整理行业热点实时,新闻报道,关键词等反馈给推广运营专员和内容运营专员。 2.2.2 通过招聘网,市场部资源,收集并整理幼教行业招聘信息。 2.2.3 负责公众号(广东幼教智库、百里教育),小程序(广东省幼教平台)招聘板块内容 的文字编辑,排版,并做好对接工作。

2.2.4 整理行业标杆媒体,协助内容运营专员进行选题储备。 2.2.5 收集行业干活资源,定期整理给内容运营专员。 2.3推广运营专员: 2.3.1 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专题策划、文案拟定、软文等撰写以及活动实施工作。 2.3.2 负责自媒体(搜狐、百家号、知乎、百度知道等)平台的内容策划,包含材料收集,文字编辑及互动管理。 2.3.3 收集并分析网络人群的搜索行为,完成关键词挖掘,细化,策划软文。 2.3.4梳理现有新媒体矩阵平台数据,研究用户思维以及平台规则,提出并制定可实施优化建议及执行方案。 2.3.5 日常维护并优化公众号内的自定义菜单栏,自动回复,关键字回复。 2.4运营经理: 2.4.1负责公司产品优化,完成公司对产品的发展诉求。 2.4.2负责市场新媒体营销的策划,包括话题策划,执行策划,推动工作,评估总结。 2.4.3制定公司自媒体(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平台的年度运营计划和日常运营工作安排。 2.4.4组织召开团队的各项会议,并做好会后的反馈工作。 2.4.5调研用户市场,跟踪推广效果,了解用户需求,分析用户行为,建立运营手段,提升用户活跃度及粉丝数量。 2.4.6负责运营团队的招聘、培训、辅导、激励、业务评估,形成一支优秀的运营团队。 第三章工作制度 3.1 运营部的目的与原则: 运营部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制定运营战略,以何种方式、何种手段使顾客知晓、了解运营内容,继而产生兴趣,做出消费决策。运营部与市场部共同管理规范实现流程化管理,为

自媒体管理办法

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自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XX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自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自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自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资讯公开、服务大众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XX、改进工作作风、引导舆论、塑造形象、建设XX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XX提倡各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自媒体平台。 第三条自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自媒体建设的审批 第四条 XX禁止任何个人以XX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 第五条 XX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自媒体,必须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自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自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XX自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XX各级官方自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XX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自媒体,XX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 第七条 XX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的协调牵头部门为党委宣传部,XX自媒体工作室负责XX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审核发布,XX办公室负责自媒体建设的维护、信息监控和技术支持,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自媒体建设、管理、维护并协助配合做好XX官方自媒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自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八条官方自媒体主要发布XX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领导、业务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XX的宣传发展,宣传XX发展成就,展示XX良好形象。 第九条 XX各级官方自媒体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XX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官方自媒体发布消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未经XX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XX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东北师范大学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范围是指校团委、学院(部)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相关的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 人人、QQ、网络视频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建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报备程序 第四条申报流程 1.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宣 传部申报备案,由校团委宣传部建立备案档案。 2.申请机构或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须填写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新建新媒体平台申请表》(附件1),负责人或指导教师需签字审核,并加盖校团委或所附 属院(部)团委公章。 或申请平台官方认后台管理人员及维护方式如发生变更,密码、新媒体平台账号 名、3. 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宣传部备案。 4.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以上流程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 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五条管理要求 1.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 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发布机构必须确保发布内容真实性,并预判发布内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内容产生的后果负责。 2.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人不得超过2人,账号、密码仅限发布人掌握。在学生组 织换届之后,由指导教师收回账号密码,修改备案后再统一发给新一届信息发布人使用。 3.为确保账号及密码安全,不得在感染电脑病毒或网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下 登录平台账号。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

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度审核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官方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政府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

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进行年度审核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政务、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动态; (2)政府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

自媒体管理制度

公司自媒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通过新媒体有效传播公司在行业内影响力,塑造公司卓越的服务品牌形象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感。同时,为避免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上出现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相关言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或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无论是采取匿名还是实名,都必须规避个人言论和个人行为可能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新浪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以及公司员工个人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 三、具体条款 第一条:公司官方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需按照统一模板和格式进行申请注册,统一页面、Logo、域名,已注册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及时按照指定模板和格式进行更改。 第二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由公司指定人员日常运营和维护。 第三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

所发布内容需为公司对外宣传服务: 1、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所发布内容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发布公司相关发展成果,展示公司对外形象,让更多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媒体、员工等相关群体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认知公司。 第四条:不得利用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从事与公司经营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五条: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过程中,不得发布公司机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行业规则、薪酬情况、员工信息、公司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合作供应商信息等公司内部相关经营信息。以上所有发布内容如确属宣传需要,必须在发布信息前经总经办确认、审批,且与公司宣传口径保持统一。一切未经公司证实、许可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六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在面对网友的问询和质疑、投诉时,应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和本质之后,需要积极通过评论的形式与之沟通,澄清相关事实真相或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切忌不可对负面内容进行转发或对网友的负面内容进行谩骂。 第七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上的言论是企业与个人形象的再现。公司员工所发布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内容,既需要符合企业的传播定位,又要树立鲜明的政治标准,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过程中,所发表的文字、图片、音频以及视频等内容应积极向上。

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自媒体平台信息采集、审核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升********企业形象,强化办场服务对外广宣渠道,同时,为二手车经销商及消费者搭建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开始筹建******三大自媒体平台,即门户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目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已完成初期基础开发及设置,后期经逐步丰富完善架构及内容后即将投入使用;电商平台正在筹建中,未来在经调试到位后亦将投入使用。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三大自媒体平台的服务功能,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行为。 一、信息安全准则 1、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2、信息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 3、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 4、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5、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 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二、信息管理部门 公司三大自媒体平台由电商中心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其信息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收集平台应用素材; 2、负责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

3、拟订平台推广计划; 4、为平台稳定、健康运行提供技术和编辑保障。 公司分管电商中心的领导承担三大自媒体平台总编职责,对平台的运营管理负责,并对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起协调作用,对相关信息的发布负直接责任。 三、信息分级管理 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公司对三大自媒体平台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信息内容包括:公司政策、业务活动、行业资讯、普通消息。 1、公司政策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营决策事项,具有相对保密性。 2、业务活动是指公司策划、举办或者参与的重要经营业务活动,是提高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行业资讯是指包括汽车及二手车行业的新闻信息,一般摘自各大媒体,该类信息经专业人员整理编辑,具有权威性、可信度。 4、普通消息是指为丰富平台内容而从网络上转载的普通消息或者自主编写的普通消息,不涉及公司经营等活动。例如开心一刻等信息。 四、信息采集、审核、发布 1、公司政策 (1)信息采集 公司政策类信息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若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须及时提交新的政策文件。 (2)信息审核 公司政策类信息的提交,必须由提交信息相关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3)信息发布 公司政策类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公司提交信息部门分管领导及电商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涉及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政策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 2、业务活动 (1)信息采集

2018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

2018年公司自媒体自媒体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 第三条、宣传渠道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宣传渠道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公共关系部负责撰写、征集、审核并发布其他内容包括行业新闻、行业研究、公司动态等; 第六条、公司鼓励各部门、各员工积极向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供稿,内容可以是行业分析、服务创新、公司动态、企业文化、行业知识与政策解读等。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 第七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内容包括: 1.公司动态、行业新闻、行业知识; 2.人员招聘; 3.服务创新与行业应用案例; 4.重要商务活动宣传; 5.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6.取得知识产权与技术突破; 7.公司经营重大变化、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对外投资; 11.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协会宣传渠道发布的内容包括,打造功能性、服务型公众号: 1.行业新闻、时事热点; 2.行业干货,职场管理; 3.行业大型会议通知、邀请等; 4.省、市、区专项政策。 第十一条、发布信息内容要求: 1.及时、准确; 2.文字简洁、语言通畅、表达清晰; 3.对转发的信息须注明信息来源; 4.每周推送次数不少于3次。 第十二条、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审批与发布流程如下: 1.一般新闻(转载、伪原创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确认→推送

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广播电视台名义建设微信公众号和 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发展中心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五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4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

和行业动态; (2)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七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员收集、整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九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媒体舆论管理规定

自媒体舆论管理规定 3月10日即将正式实施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除了进一步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之外,还将当下数量庞大的自媒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让众多自媒体人真正不安的是自媒体是否需要满足上述《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此外规定还要求单位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对此,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可以明确的是关于网络出版服务相关部门这一次建立了更高的准入门槛。只不过,包括8名以上专职编辑等条件对于当下多数自媒体而言是完全不具备。 “对于自媒体的具体影响,主要取决于后续该新规执行的力度以及尺度。”赵占领补充道。 自媒体也得办证了? 2月29日上午10点,一个文化类自媒体创业微信群里几十个自媒体人正忙着讨论“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到底是什么? 对于这些基本都是80后90后的自媒体人而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个相当陌生的名词。但是因为3月10日即将正式实施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这样一个“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于自媒体人而言突然也变得相当重要起来。 原因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在第九条要求其他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此外,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让自媒体人如此关心即将执行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管理规定几乎将所有的互联网上的内容都纳入管理范畴。 上述《管理规定》第二条显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出版服务,适用本规定。而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于是,同样提供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的自媒体目前来看也被纳入了管理范围。但这些习惯单打独斗或者小规模合作的自媒体人的担忧是,如何才能满足拥有8名以上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还要有不少于3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网络出版市场秩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日前就《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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